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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李飞刀]落魄江湖载酒行-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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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总感觉,不会是魔教那么简单。
荆无命还在,他竟然轻笑了一声,知道天机老人要去对付上官金虹后,他和叶开的合作就已经宣告破裂。他平静的,冷冷地说:“正是你所想的那个人。”
话音一落,他施展身法,轻功极好,一掠消失在李寻欢的视线中。
李寻欢的手轻轻地抖起来。
他的刀还在手。
而这把刀,无论前世今生,都无法向那个人下手。
***
天机老人的确到了。
他坐在院内的石椅上,驾着一条腿,慢吞吞地往长长的烟杆子里面填上烟草。他的手很稳,动作有条不紊,似乎在等人。
火石相撞,孙老头不慌不忙地点上了火。猩红的一点微光在黑夜里一闪一闪,带着一种奇异的节奏。烟雾顺着夜风散开,或许能传进上官金虹的屋子。
从孙老头轻松解决几个金钱帮的高手,走进宅院的第一步起,上官金虹就已经发现了他的存在。但是上官金虹没有动,他站在宽大的桌子前,桌面上摊开着不同的账本,他也没有再弄下去——没有一个武林高手会在大战之前再把精力浪费在这种事上。上官金虹只是慢慢地,把账本一本本合起来,分门别类的整理,一本本收好。
等他收拾完账本,他整个人已经变得很冷静。
这种冷静,往往也正是他的可怕。
上官金虹走出房门,月光照在台阶上,温柔如水。
孙老头的旱烟也已经吸得七七八八了,烟雾散开,混入空中,孙老头整个人也已经变的非常冷静。
上官金虹道:“天机棒排名天下第一,可见过天机棒的人,基本都已经死了。”
武器,原本就不是随便出手的。
正如李寻欢的小李飞刀,见过那柄飞刀有多快的人,往往也都已经死了。
孙老头笑道:“或许你很快就要见到了。”
上官金虹挑眉道:“你的天机棒呢?”
孙老头仍是笑,道:“天机棒在,你的子母环呢?”
上官金虹一扬手,不知何时,手中已经多了一大一小两个黄金龙凤环。孙老头眼睛一眯,已经看出上官金虹是从背后将子母环取出的,此人身姿挺拔,或许常年将子母环放在背后。
“我想知道,你究竟要什么?”
上官金虹道:“很多……我要这江湖,再没有什么都阻挡我。”
孙老头不动声色,慢吞吞地吸完最后一口烟。
“呵,现在有人要你的命。”孙老头苍老的声音响起,“这笔买卖,谈笑风生楼接了。”
灰白色的烟雾在空中缓缓弥散,而这一战,也就此开始。
月光如清水空明。
昔日百晓生兵器谱上的前两位,武林中响当当的存在。孰强孰弱,总有一个答案。
就在今夜。
作者有话要说: 看晚上能不能再更一章…V…
30、死亡
荆无命的轻功的确很快,可惜比起李寻欢,还是略逊一筹。李寻欢追的不吃力,两人几乎同时到达西郊外的大宅院前。
门口几个穿金黄色衣衫的人已经死了,没有外伤,起码来者不是使的不是剑或者刀。至此,李寻欢和荆无命都已经可以确信,天机老人来了。
杀气弥漫。
荆无命面无表情,率先一步往里走。他额头青筋跳起,手已经牢牢地按在了剑柄上,一副见佛杀佛,见神杀神的模样。
李寻欢跟在他后面,脚步无声。
他实在不愿在这个时候,再做出任何刺激荆无命的事情。
上一世天机老人会败给上官金虹,那是因为他的确已经老了,当时他的天机棒,已经太久没有出过手。而这一世则不同,现在的天机老人,的确称得上是江湖第一人。
何况,谈笑风生楼还有着魔教的配合。
这种时候,魔教绝不会不到场,即使李寻欢还没有发现他们的存在。
上官金虹人在后院,而一路走来,发现的黄衫人尸体已经超出了二十具。
荆无命像是一把绷紧了的弓,只有轻轻一碰,就能释放出巨大的能量……然后断掉。这一战,就算上官金虹没有死,金钱帮多年经营来的实力,恐怕都已经毁于一旦。
李寻欢几乎是要忍不住苦笑起来,叶开,真是下了一副好棋。
他不至于那么迟钝,到现在还没有发现叶开做这一切是为了自己。自从在李园梅花林中,上官金虹出现,叶开整个人就已经变得不安了起来。
虽然叶开把这种情绪掩藏的很好,可是,毕竟李寻欢是与他朝夕相处的人。
人还是过去的人,就算重活一世,很多事情都还是不会改变的。
上一世,他多次提醒叶开,心胸宽广,仁厚善良。正是因为他清楚,他的徒儿未必如表面一般,所以才反复提醒。也正是因为他清楚,所以在今世,可以干干脆脆揭开叶开是魔教天王的事实。
可是归根到底,他还是不懂叶开。
了解,并不等于懂。
李寻欢嘴角扯出一个自嘲的弧度。
穿过回廊,视野一下子开阔起来,正是后院,走在前面的荆无命停下了脚步。
李寻欢走上前,与荆无命并肩而立。
月光仍是温柔,夜风轻拂,空中却带着血腥味。
天机老人还在,上官金虹也还在。
荆无命忽然跪了下来,像是力气不支,又像是在为自己的保护不力而请罪。上官金虹半跪着,他的一双龙凤环,母环已经脱手,子环撑在地上。
他看向李寻欢,冷冷地笑:“你来了。”
鲜血顺着上官金虹的嘴角流下。
荆无命垂头。
李寻欢步法极快,已经来到了天机老人的身边,闻言头也不回,整个人的注意力几乎已经全在孙老头身上。
他没有想到,孙老头的伤势竟然比上官金虹严重的多!
长达二尺的烟杆子已经断成了三截,一看截口,便知道乃是子母环所断。而这把从不离开孙老头身边的烟杆子,正是兵器谱上排名第一的兵器——天机棒。
而天机棒已经被龙凤环所断。
上官金虹的武功,的确比李寻欢所预料的还要高出那么一点。高手之间的差距,本身便拉不开太大,而决战,更不仅仅是武功的较量。
此地,毕竟是上官金虹的地方。
荆无命见上官金虹嘴角淌下鲜血,几乎是狼狈地,来到上官金虹身边。他随身携带的只有金疮药,握剑的手简直抖得厉害。
上官金虹看他一眼,道:“去里面,左边柜子,第二格,蓝色瓶子。”
他是胜者,现在已经可以开始疗伤了。
而孙老头,李寻欢半跪在他身边,手指探过去,发现他的呼吸已经微乎其微……
这一切都上一世何其相似!
天机老人替他去杀上官金虹,最后被上官金虹所杀。
这是江湖,亦是人生。
现在,上官金虹的母环还卡在天机老人的腹中,暗红色的血流的有些慢了,可见这场决斗并不是刚刚结束。
李寻欢不敢去动,只能轻声唤:“前辈……前辈……”
天机老人的手慢慢地抬了起来。李寻欢马上反手握住,却感觉到孙老头的手指已经有些冰凉僵硬了起来。
孙老头强撑着一口气,断断续续道:“老夫……的确……不、不行了……”
李寻欢心中苦涩,不住摇头。
“没帮你……解、解决呢……”他忽然用力,指尖仅剩的力量传递给李寻欢,“小红……你……替我……照顾她……”
人到了最后,想的,自然还是亲人。
孙小红正是孙老头最后的牵挂。
李寻欢感觉到一阵悲恸,他连声道:“好……好,前辈,我答应你!”
孙老头笑了笑,缓缓地闭上了眼。这一次,他再也不会睁开眼睛。
面对死亡,无论是谁,都只有满满的无力。
武功盖世又如何?到最后,亦不过是化入黄土。
李寻欢发现,他现在唯一要做的,就是将孙老头埋葬。他抱起天机老人的尸体,母环从天机老人身上滑出,带着斑斑血迹,最后落地。
“怎么了?你已经不打算要我的命了?”此时上官金虹竟缓缓地站起来,问李寻欢。
荆无命已经找到了药,递上,上官金虹掏出两粒药丸,干脆地吞下。
李寻欢面无表情道:“要你命的人,从来都不是我。”
上官金虹一愣。
说时迟那时快,他面前银光一闪,只见一柄飞刀已经冲了过来,堪堪掠过,而上官金虹的一缕头发,已经被割断。
头发还没来得及落到地上,只听见“铮”地一声,飞刀已经插进了墙上。
而一直暗自防备着荆无命,整个人都已经完全僵住,他第一时间便反应了过来,而飞刀已经来到上官金虹面前时,他发现——他的剑还没有完全拔出!
难怪叶开会有那样的自信,让李寻欢和荆无命一战!
难怪李寻欢会说,你的剑还是太慢了!
这柄飞刀,的确是上天入地,最快的刀。
李寻欢转身,冷冷道:“你的命还在,不过是别人根本不想取走罢了。”
话落时,人已走远。
——他的轻功也比旁人所想的,要高超得多。
现在僵硬的人成了上官金虹,不过很快,他发现他整个人的确动不了了,原本还有一丝血色的脸变得惨白。
不是不想动,而是不知何时开始,已经不能动!
百密一疏。
上官金虹看着荆无命,而那个常年垂眸以对的人,现在正用他的灰色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上官金虹。
“你给我吃了什么?”上官金虹问,他想尽量平静下来,话音尽头却还有一丝颤抖。
荆无命答:“化功散。”
竟然是化功散!
上官金虹冷冷道:“那是魔教的东西。”
荆无命很平静:“对。”这是他从叶开手中要来的东西。
上官金虹几乎想放声大笑,他的确没有想到,这个忠心耿耿,像狗一样追随了自己十几年,几乎是为自己而活的人,竟然有一天会背叛他,选择和他的对手合作。
“原来跟魔教合作的人是你。”上官金虹的确笑了,“要我命的人,原来是你!”
荆无命看着上官金虹,灰色的眼睛异常专注。
“我不要你的命。”他说。
上官金虹冷冷道:“你杀了我,否则,总有一天我会要你死在我手里。”
荆无命握紧了自己的拳头,却仍是没有移开对上官金虹的注视。他这一辈子,最想的,也就是这样这样一直长长久久地看着上官金虹。
最后他说:“我还是会在你身边,保护你,主人。”
这时,他又变成了当年那个上官家的家奴。
荆无命想过的,回到上官家,上官金虹还是那个高高在上的少爷。他想服侍他,照顾她,留在他身边。
他哪里会要他的命呢?
他连自己的命都给了他啊。
明月高悬,月光温柔如水,而又默默无声,正如荆无命的感情。
作者有话要说: 这是今天第三更…0…
我觉得我的债差不多还清了……
有人喜欢上官金虹和荆无命这一对吗?我写着写着,觉得挺忧伤的,可能写个长番外。
31、离开
荒草地上,有了一座新坟,李寻欢站在坟前,一立便是两个时辰,露水沾湿他的衣裳。
天明破晓,微光从天的边际闪现。
又是新的一天。
有人掠过,衣襟带动,掠过时发出沙沙的轻响。两个黑衣人完全没有想要隐藏踪迹,来到李寻欢身后,跪下。
李寻欢没有回头,冷冷道:“魔教?”
一个黑衣人抬头,恭敬道:“少主出事了,还请您速速回去!”
李寻欢的表情变成前所未有的冷硬,他几乎是冷笑了一下:“少主?”
两个黑衣人自然也感觉到李寻欢的语气不对,一时间吃不准要不要继续说下去。魔教少主,他难道还不知道是叶开?毕竟现在的教主,孙辈也只有叶开一个独苗。
李寻欢道:“我不认识什么魔教的少主,两位请回吧。”
黑衣人犹豫了一会儿,还是道:“少主修炼移玉大法,真气无法控制,现在已经威胁到了性命……我们已经派人送他去了堂主的地方,您……”
李寻欢转身,他根本不管这是不是叶开的苦肉计,只抓住话中的一点:“你们把叶开送走了?”
黑衣人点头。
李寻欢立刻问:“那么看守叶开的人呢?你们把他怎么样了?”铁传甲重情守信,他托付给他的事情,李寻欢完全不怀疑他可以拼命去执行。
而魔教的人的确还记得这一号人物。
从耳线那边得知少主练功有了生命危险后,驻扎在京城的魔教堂主当即下令,以少主的安全为先,先把人弄出来,这种时候魔教绝对比一个小有名气的大夫靠谱,何况叶开练的就是魔教的武功。
然而谁知道出了一个寸步不离看守叶开的铁传甲!
铁传甲的武功,自然不是魔教的对手。原本派去的人只想用魔教的催眠致幻手法,将其不动声色的撂倒,却没想到铁传甲练一身金刚铁甲之功,意志坚定,远超常人,竟然没有被迷倒。不仅如此,铁传甲把叶开看得很紧,上来就想大打出手。
黑衣人在犹豫,究竟要不要说出来。
而李寻欢却在步步紧逼:“那人究竟如何了?”
他早就怀疑叶开牵扯在这一系列事情之中,于是改变时间,搅乱幕后主使的计划后,为了防止叶开生变,想到了用铁传甲来牵制叶开。毕竟上一世关外十年,铁传甲可以说是看着叶开长大的,两人虽然感情不深,叶开却也绝不会对伺候李寻欢十年的铁传甲下手。
然而,他没有想到,这样一来,却是害了铁传甲。
黑衣人察觉到李寻欢的怒气,明白不妙,却只能硬着头皮招了:“他被砍了几刀……在李府……”
李寻欢感觉自己的血一下子冷了下来。
事情怎么会变成这样?
李寻欢目光一凛,拂袖而去,冷冷丢下一句:“交出念容,从今以后,叶开归你们魔教照顾,他是生是死,与我再无瓜葛!”
李作乐和念容的大婚被破坏了,天机老人已死,铁传甲现在生死未卜……这一切,归根结底,还是因为叶开。
他自问这两世,对叶开的教导,虽然有失职的地方,可从来没有教过他阴谋算计。而现在,叶开的表现,却是实实在在让他失望,甚至心灰意冷。
他已经觉得累了。
形势急转直下,两个黑衣人始料未及,相互对视一眼,都是欲哭无泪,眼睁睁看着李寻欢走了。
***
孙小红和孙老头住在一块,孙小红住在谈笑风生楼。
谈笑风生楼与李府倒是顺路的,李寻欢略作犹豫,为了防止生变,还是决定先行接了孙小红。
孙小红一张圆圆的脸蛋,一双乌黑有神的眼睛,一看便是聪明伶俐的可爱模样。李寻欢一看见她,便想起叶开,一时间目光竟不敢落在她身上。
“漂亮哥哥!”孙小红笑眯眯的,“我爷爷说叫我乖乖呆在这里,你就会来接我,爷爷没有骗我啊!”
李寻欢心下骇然,终于明白过来,原来孙老头一早就设想过,他很有可能会输给上官金虹。也是,谈笑风生楼的消息,一向是最精准的。他又想起那日夤夜,孙老头坐在长街尽头的一条板凳上等他,那日同他说的最后一句便是:“又有谁想成为他的对手?”
现在一想,看来去杀上官金虹,原本就是他出于无奈。
魔教手中想必有东西可以威胁谈笑风生楼。
而逼孙老头这样做的人,正是叶开。
那个他心心念念,如珠如宝宠着的叶开,那个跟他日日相处,同床而睡的叶开,那个亲亲热热,会撒娇的叶开。
他喜欢的叶开。
多么好笑,他竟然喜欢着,教导着这样一个人。
而此时此刻,孙小红还眼巴巴地看着他。李寻欢无法微笑,只觉得疲惫,轻轻道:“你爷爷要出门一趟,让我过来照顾你,你跟我回家,好不好?”
孙小红原本还想打听一番爷爷,可是见李寻欢苍白悲伤的样子,很体谅地轻轻点了头。她想了想,忍不住说一句:“漂亮哥哥,别难过。”
怎么能不难过——这是遮不住、挡不住的难过。
等回到李府,又是另外一番光景。
李作乐站在大厅上,一具魁梧的尸体,已经被人放在了架子上,用白布遮着。李作乐看着李寻欢一步步走进来,身后跟着一个红衣女孩,一时间无数的话,都说不出口。
李作乐向下人打听清楚了,这人是李寻欢找来保护叶开的。他清楚自己弟弟的脾气,这下当真要自责死了。
李寻欢却表现得很平静,他甚至走上前揭开白布看了看,最后缓缓地说:“他死了。”
多么不甘心!
但是,铁传甲的确死了。
死在了魔教的万妙无方剑法之下,以一敌三,受围攻而死。
李作乐不忍再看,明白李寻欢恐怕终此一生,都无法原谅自己。然而他又不得不在这个时候说:“我回来的晚了一步……叶开,也被人带走了。”
而李寻欢只是淡淡道:“让他走吧。”
李作乐大惊:“难道你不担心他落入贼手?”
李寻欢笑了笑,似苦笑,又像是自嘲。
担心?他担心什么?叶开回了魔教,自然会有人保护他,伺候他,还需要他担心什么?
李寻欢现在只想远远地离开这一切。
“大哥,若不出意外,长公主应该很快就会被人放回来。”李寻欢声音低低的,语中是前所未有的坚定,“我想出去一趟,就不参加你们的大婚了。”
李作乐愣住:“你……要去哪里?”
李寻欢笑了笑,自嘲:“或许哪里都去,或许只去一个地方,天地广阔,哪里不是可以去的地方呢?”
“那叶开呢?”
李寻欢摇了摇头,很冷静很认真地说:“没有叶开了,从此以后,他是他,我是我,再也不相干了。”
他决定的事情,说完,便就是这样了。
李作乐看见李寻欢眼中的寂寥,没有出声,默默答应了。
当天晚上,长公主念容果然被人放了回来。李作乐几乎没出息得要哭出来,老老实实又被念容一顿教训,受尽相思之苦后,一个字也不敢反驳了。
李寻欢收拾了行李,又替孙小红整理了东西,当天晚上,几乎是念容一回来,他便带着孙小红上路了。临走前,他借着孙小红,走了一趟谈笑风生楼,交代了天机老人与上官金虹的一战。
最后,麻烦谈笑风生楼帮忙查一个人——傅红雪。
车轱辘的声音响起,孙小红坐在车厢里,很高兴可以跟喜欢的漂亮哥哥一起出去玩,又开始想念爷爷,迷迷糊糊的,终于睡着了。
李寻欢驾车,目视远方,而远方,只是一片全然的黑暗与未知。
他想起了塞外的民歌,长而悠扬,苍凉中带着一丝悲哀,正如他的心情。
他终于又一次,选择了逃避江湖。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一卷就此结束。
32、桃源
世道太平,中原商人与塞外游牧民族常年有货物交易。瑰城,正是每年汉族与少数民族生意往来最多的地方。
生意多的地方自然就是人多的地方,人多的地方自然少不了客栈。
瑰城的客栈很多,有大有小,便宜的,昂贵的,舒服的,简陋的,有什么样的人,就有什么样的客栈。
李寻欢开了一间不大不小的客栈,价钱也是不高不低的,人住在里面,虽说算不上舒服,但也不至于感到简陋。
这家客栈最吸引人的是门外挂着的大酒旗,迎风招展,隔了老远,人们也能看清上面写着“桃源渡”三个大字。
瑰城虽然算不上荒凉,但毕竟是中原与塞外的交界之地,干燥苦寒,哪里又扯得上世外桃源。几乎每天都有人会问掌柜,桃源何处?
俊朗的掌柜总是微微一笑,淡淡地答,吾心安处。
吾心安处,即使吾乡,自然也就是桃源。
掌柜的日子过得心安吗?倒也未必。
每天客栈开张了,李寻欢便找张桌子坐下,开始喝酒。喝了两壶酒,他便掏出一柄小刀,开始接私活干,刻木头。
瑰城每天交易量做大的是汉族的茶叶和外族的皮毛,稀罕木刻的人不多,卖不出好价钱。而小孩子们都很喜欢被刻得栩栩如生的动物,总是笑嘻嘻地跑进客栈来跟掌柜的要。
李寻欢脾气好,有求必应,几乎不会拒绝。可惜客栈里真正管事的人脾气不小,孙小红一身红衣,像个小辣椒,脾气火爆,在客栈里每天前前后后打点记账,每次赶走占便宜的小孩后,都要狠狠数落上李寻欢好几回。
她现在也不叫什么“漂亮哥哥”了,张口就喊“李寻欢”,理直气壮。李寻欢照顾了她五年,等她十岁以后,便是她反过来照顾这个酒鬼,到现在,也是五年了。
何况,当初李寻欢照顾她,现在,她是要反过来伺候两个人。
此人便是傅红雪。
话说两人离开中原之后,一路上得到了谈笑风生楼的帮助,不仅替他们解决魔教的眼线,还花了出动了不少力量去寻找傅红雪的下落。
起初,消息传来,傅红雪跟着一个神秘女子消失在了边城。顺带告知的,还有边城发生的一系列变故,万马堂的衰败,神刀堂的重现……
孙小红记得李寻欢当时一连几天都是笑容全无,两人在太原停了数日,最后当李寻欢已经准备南下的时候,谈笑风生楼却带来了令人感到意外的消息。
——傅红雪独自一人,被留在了瑰城。
瑰城地靠天险,易守难攻,一旦爆发战乱,便是兵家必争之地。现在天下太平,遂成了各民族货物交易的地方,总体而言,还在汉人的掌控之中。
李寻欢找到傅红雪的时候,他正住在深山老林里的一间小木屋中。
不足六岁的小孩,每天清晨走三里路去挑水,采摘野果,运气好的时候,可以猎到一些山鸡或者野兔。
他被人遗弃,却一个人安安静静地生活了下来,不但如此,还坚持每天拔刀上千次。
刀光很冷,傅红雪的目光却比刀光更冷。
不需要怀疑,李寻欢一眼就可以确定,这个沉默冰冷的男孩就是傅红雪。这个世界上,总有那么一些人,寥寥几句就可以被精确的形容。
傅红雪是这种人,或许李寻欢也是。
于是男孩开口:“你是我师父?”
“如果你愿意的话。”李寻欢叹气,重新咀嚼了一遍男孩的名字,“红雪……傅红雪……”
桃花庵惨案那一日,大雪纷飞,铺了一地。后来,桃花庵的雪比桃花更红,那是一片鲜红的雪,被鲜血染红的雪。
傅红雪,这个名字,从一开始便背负着仇恨。
想比之下,叶开,木叶的叶,开心的开,又是多么的肆意洒脱。
李寻欢不禁感慨世事弄人。
孙小红从马车里探出脑袋来,对着傅红雪笑:“红雪哥哥,我们找你找了好久啦!你跟我们一起,好吗?”
傅红雪冷漠以对,问李寻欢:“我要替父亲报仇,你会教我武功?”
李寻欢苦笑,冤冤相报何时了,何况这笔仇恨本身便与傅红雪无关……可惜这一切,他都无法说出口。他可以要求叶开宽容正直,却无法这样要求傅红雪放弃复仇。
复仇,是他生存的意义。
这个孩子还小,却已经背负了太多仇恨。
他还没学会走路,便已经学了拔刀。一天拔刀上千次,甚至上万次,而每一次拔刀,都是一次仇恨的注入。
李寻欢感到无力,却仍庆幸自己来了。
带着两个小孩上路到底有些不方便,既然去哪都一样,索性便在瑰城定居了下来。后来李寻欢考虑到孩子需要一个安稳的住处,在瑰城开客栈总归不是个坏选择,索性便当起了甩手掌柜。
如今孙小红长到了十五岁,俨然已经是整个客栈的主心骨。自从她将客栈从李寻欢手中全盘接手后,整个客栈的生意都好了不少。
孙姑娘觉得自己很可怜,大好年华,全花在了伺候两个男人身上。李寻欢十年如一日,每天只知道喝酒刻木头,而傅红雪则是更过分,成天只知道练刀。
安静平稳的日子过了十年。
这十年来,江湖中精彩的故事也发生了不少。瑰城来来往往的人虽然多,却到底不是江湖争斗的主战场,这些年能传得瑰城举城皆知的事,无一不是难得一现的江湖大事。
这日夕阳西下,李寻欢坐在靠门口的桌子前。
一抹斜阳,照在他的衣角上。他面容沉静,垂眸,目光却并不落在手中的木头上,显然他现在在雕刻的东西,早已经烂熟于心。
两个江湖客走进了客栈,一边叫小二,一边说着现在江湖上最轰动的一件事。这件事在李寻欢的客栈内,今天就已经被翻来覆去讲了七八遍,几乎每一个混江湖或者混过江湖的人,嘴巴都没放过这件事。
“魔教真是够明目张胆的,居然发出挑战,想要战尽兵器谱上的英雄……”
“听说嵩阳铁剑已经决定要迎战了,温侯银戟也同意了,这下真的不得了了!”
“魔教人人得而诛之,天下英豪难道会怕?就是不知道,那兵器谱上排名第二的小李飞刀会不会出世?”
“当真有小李飞刀?也不知道百晓生怎么会把这个排在第二,要是这回能见一见就好了……”
酒菜上了,孙小红招呼了客人,然后蹭到了李寻欢身边,语气兴奋:“这回好像真出大事了,我大伯和三叔可都叫我回去呢。我说,你打算怎么办?”
孙家乃是武林世家,这次多半要被涉及,让孙小红回去也在情理之中。
李寻欢没说话,他放下刀,慢慢地给自己斟了一杯酒。
孙小红低头看他手中的木头,“咦”了一声:“大美人啊?我没这么漂亮吧?是谁啊?没道理我不知道呀。”
李寻欢笑了笑,看都不看一眼,指尖微微用力,木像裂了。
孙小红大呼可惜,李寻欢却是淡淡道:“刻的不像,罢了。”
他心中苦笑,像又怎么样?知人知面不知心。
作者有话要说: 关于过渡的十年,到了叶开那边再仔细说。
第二卷,应该主要虐攻(叶开),个人喜好相爱相杀,偏好虐攻。唔,叶开要为他的愚蠢付出代价啦哈哈哈……
33、只是
夜半,孙小红记完账,一边给自己垂肩膀一边往小后院走,走了一半,脚步忽然顿住,大眼睛瞪着院内的大杨树。
片刻后,孙小红怒吼:“傅红雪——你给老娘滚出来啊啊啊!”
只见大杨树粗壮的树干已经被一刀劈开,孙小红毫不怀疑,她现在走上前去,用手指一推,树就能裂成两半。
门开了,傅红雪站在门口。
刚满十六岁的少年,高高瘦瘦,挺拔地站立着。他面目极为英俊,肤色很白,身上带有一股冰雪之气,却不肃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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