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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日之我欲成神-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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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用手抠住臂环,想把它弄下来,但无论用什么方法都不起作用。
  鲜血很快沿着伤口涌了出来,但没有一滴落到地上,所有的血液都被臂环吮·吸殆尽。不知是不是吸收了血液的缘故,环上的石头居然开始发光,一股刺眼的白光放射开来,陈凌岳眼前一黑就晕了过去。
  再次醒来时,他发现自己倒了一个陌生的空间。
  四周漆黑一片,远处传隐隐约约来潮水咆哮的声音。
  他开始以为自己产生了幻觉,人应该还在古墓内。但等他头脑恢复思考能力后,他发现这里绝不是古墓,因为仰躺在地上时,能看见满天繁星。
  他站起来,头痛得厉害,臂环依然箍在他手臂上,但已经不再流血了。
  现在所处的地方像是个高台,面积不大的平台四周立着栏杆,没有向下或向上的楼梯,狂风呼呼地刮。他趴在围栏上往下看,深不见底,向上就是仿佛压在头顶的星河。这究竟是什么地方,他一点头绪也没有,唯一清楚的是,这不是梦。
  做梦不会这么真实,做梦也不会疼痛!
  很快他就发现平台中央立着一根雕刻得奇形怪状的柱体,上面驮了一个篮球那么大的球。球体在缓慢地旋转,时而发光时而暗沉,周围紫气缠绕,颇有灵气的样子。
  这是什么宝贝!
  陈凌岳好奇地走过去,用手碰了碰那个球,结果一不小心就把它推到地上,像玻璃那样摔得粉碎。
  破裂的球中冒出一股气体,在空中盘旋了几周,很快聚成一个人形。仔细看那张脸,居然是古墓中的美人尸体!不过美人似乎没有意识,只是一个虚幻的形象。他合着一双眼睛,悬浮在半空中,一动也不动。
  这是遇鬼了还是怎么了,陈凌岳开始后悔,他会不会被关在这个莫名其妙的空间永远也出不去。
  如果不是来挖坟,就不会遇到这些事情了!
  他懊恼地后退,看着尸体的幻象浮在夜空里,手下意识地抓住臂环,心里祈祷只要能回到原来的地方,要他做什么都可以。当他的手指触摸到那个黑色石头时,只觉周围的景物都在模糊,几秒钟后又回到了古墓。应急灯的光线越来越暗,照着浑身冷汗的陈凌岳,说不出的诡异。
  这一切都是幻觉,绝对是幻觉!
  他安慰自己,没什么可怕的,这世界上没有鬼神,刚才看到的全都是幻觉!
  他回头,看见赤身裸·体的尸体躺在地上,居然觉得良心不安。这个人已经死了几千年,本来好好地长眠在此地,却被自己搞成这样。死后还不得安宁,真是最大的悲哀,于是他捡起掉落在地上的衣服想给他穿好。
  谁知刚碰到尸体的手,那美人居然张开一双凤眼,恶狠狠地骂道:“何人如此放肆,竟敢亵渎本座!”
  作者有话要说:啦啦啦,这算是古穿今咩~哇哈哈


☆、商朝大巫

  尸体忽然开口说话,又在这么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在一间光线昏暗的千年古墓中,可以把人活活吓死。
  陈凌岳虽然是个纯爷们,还是被忽然诈尸的美人吓得惨叫连连。他本能想逃,结果脚下一软摔倒在墙边,关键时刻一点力气也使不上来。那边,尸体站起来了,目光如炬:“来者何人,为何打扰本座长眠!”
  那尸体相貌虽然清丽,声音却是十足的男人,浑厚低沉,中气十足。他随手捡起地上的衣服披上,动作灵活,一点也不像僵硬的死人,而且在灯光下拖着长长的影子。
  太惊悚了,鬼也有影子……
  “报上名来!”尸体的脾气看来很不好,他抬起右手,掌心出现一团熊熊燃烧的火焰,照得墓室灯火通明。
  当看清对方的脸时,尸体露出惊讶的表情,身上的杀气瞬间卸得一干二净。他抿紧嘴唇,目光变得无比温柔,就像看到阔别已久的恋人一样忽然扑到陈凌岳怀里。
  他抬起头,双眼含泪,紧紧地抱住他:“子辛,果真是你,朝歌一别,本座以为今世再不能团聚了。”
  朝歌是什么,子辛又是谁?
  陈凌岳一头雾水,又不敢推开压在他身上的尸体。他的身体还是那么冰冷,却十分柔软,与活人无异。
  “子辛,日盼汝来。”尸体软软地依偎在他身上,柔情似水。陈凌岳则是一股恶寒冲上脑门,起了满身的鸡皮疙瘩,对妩媚男人的生理厌恶超越是无法克服的。
  “你到底是谁啊……”其实他想问的是你究竟是人是鬼,但是不敢这么直接,深怕尸体一个不爽把他的头扭下来。尸体似乎很吃惊,大概是没想到他会问这样的问题,他脸上浮现出一丝悲痛,低声说了一句什么,陈凌岳并没有听清,大概是指责他怎么能忘记他之类的。
  靠,这是怎么回事,他吓得不敢动,心脏怦怦地跳。这具尸体在说什么胡话,他根本不认识他,哪来的忘记之说。
  对上尸体幽怨的眼神,发现他泪水像断线的珍珠一样掉下来,这死人哭起来怎么这么美!陈凌岳最受不了别人掉眼泪,不管男人还是女人,他赶紧手忙脚乱地安慰:“你先告诉我你是谁,也许我就想起来了。”
  刚开始的恐惧,似乎被他的泪水冲淡,他现在已经不那么害怕,因为他明白这具尸体或者活死人并不会伤害他。
  陈凌岳有一种不可思议的感觉,他认识他,在很久以前。
  尸体半撑起身子,眼泪还挂在脸上,这样楚楚可怜的面孔一开口却是低沉的男声,真的很不搭调。他盯着陈凌岳的脸看了许久,然后开口:“本座乃大商世宗第一巫觋,姬师是也。”
  陈凌岳完全听不懂,无锡?鸡丝?都是什么跟什么!
  但他还来不及好奇发问,怀里的人,不对,是尸体就两眼一翻,晕死过去。
  又死了!?陈凌岳心头一惊,又觉得这种说法不太对劲。他不是都死了几千年了吗,怎么会又死一次。也不对,他本来就是死人,怎么会动会说话,这才是关键啊……
  把叫鸡丝的尸体平放在地上,陈凌岳犯难了,他现在该怎么办。是赶紧逃命还是一把火烧了墓室,把证据全部毁灭掉。他完全不知道下一步要做什么,连尸体都会动,恐怕接下来还有更惊悚的事情发生,他很怕遭到老祖宗的报复。
  他犹豫了不到一分钟,地上的尸体又动了动。
  靠,又活了!
  接着让人莫不着头脑的事情发生了,坐起来的尸体和刚才判若两人,无论是先前刚醒来时的杀气腾腾还是之后的柔情惬意都不见了。尸体揉了揉眼睛,四下张望了一番,然后吸吸鼻子,大哭起来。
  “子辛,子辛。”尸体像小孩子一样嚎啕大哭,泪水鼻涕糊了一脸。
  这又闹的哪出……
  陈凌岳不敢走过去,远远地问他:“你说的子辛是谁。”
  尸体吸着鼻子,一张漂亮的脸皱得像个小核桃,他用一种近乎儿童说话的口吻回答:“子辛是姬师的主人。”
  嗷,主人,陈凌岳忍不住想了些邪恶的事情,看来这个什么鸡丝死前应该是子辛的男宠之类的。不过他为什么前后判若两人,现在看上去像个傻逼似的,问什么答什么。而且他到底是死是活,是人是鬼,是尸体还是别的什么玩意,还有很多谜团困扰着陈凌岳。
  于是他继续问:“你叫鸡丝?为什么起这么奇怪的名字?”
  “吾乃毕公高之子,随西伯昌取姬姓,生在师水以南,故名姬师。”他老实地回答,陈凌岳立刻发现尸体前后不同之处,先前醒来的尸体称自己为本座,而现在他用的是吾。
  不过他嘴里说出来的人物,陈凌岳可一个都没听过,无论是毕公高还是西伯昌,都是些奇怪的名字。
  现在人哪有叫这么蛋疼的姓名的,所以他猜想尸体说的可能是古代的事情。加上关于此地的传说,那个商朝大巫的故事,说不定这个叫鸡丝的,就是个了不得的家伙。
  “鸡丝!”陈凌岳摇摇头,这名字太别扭了,叫起来也不顺口,于是决定给他改个名字。
  他想了想,最后决定叫他——尸尸!
  “以后你就叫尸尸,听见了吗?”反正你是尸体,叫尸尸还和原来的名字同音,不但朗朗上口还好听好记。
  尸体傻傻地点头,于是从此改名尸尸。
  “好了,现在告诉我你从哪里来,为什么会在这里,你知道这个地方有什么值钱的物品吗?”虽然和一具尸体谈话是非常惊悚的事情,但陈凌岳总觉得他们有点渊源,甚至不再恐惧。他现在又打起墓室的主意,他找不到金银财宝,不代表尸尸不知道。这是他的墓地,他一定晓得随葬品存放在哪里。
  谁知尸尸摇摇头,两只手不安分地搅来搅去:“不记得了。”
  陈凌岳忍不住骂了句三字经,差点掀桌,但这家伙关系到能不能找到值钱的古董,于是耐着性子继续问:“你好好想想,总能想起点什么,你怎么连从哪来都不记得了?还有啊,这个房间里还有别的密室吗,或者有什么可以装东西的机关?”
  这次尸尸点了点头,不是想起自己的来历,而是他知道怎么打开墓室。
  他摇摇晃晃地站起来,朝外面的大厅走去。尸尸推着地上的石板,熟练地切换方块组成另一个图案。紧接着,两边的墙壁缓缓升起,墓室的空间全部被打开了。
  作者有话要说:弱弱的问一句,要是陈凌岳是攻,会有很多人弃文吗?古文废,所以不要纠结我那几句不专业的白话了……


☆、卖掉尸尸好还债

  伴随着沉重石墙移动的声音,尘封了几千年的密室再次打开,一股难以形容的味道四处弥漫。
  两边的密室里堆放着许多东西,黑漆漆的一片,看不清楚是什么。也许是陪葬品,想到高额债务终于有了着落,陈凌岳无比激动。他提着灯大步跑过去,旁边的尸尸也探头探脑地跟在后面。
  “鬼!”当看清里面的物体后,尸尸吓得猛扑到陈凌岳怀里,瑟瑟发抖。在应急灯越来越昏暗的光线下,密室里的物品显得越发恐怖。
  那不是期待中的金银财宝,也没有价值连城的器皿。有的,只是表情恐怖的干尸,全是殉葬者。
  “尸尸怕,有鬼!”见陈凌岳要进去一探究竟,尸尸赶紧抓住他的衣服下摆,可怜兮兮的样子。
  一具尸体,居然怕鬼,真是天方夜谭!
  陈凌岳觉得头脑发昏,心想,这里最恐怖的应该是这个会动会说话的活死人,地上那些干尸才不可怕。而且殉葬者身上也许还有值钱的饰品,他要是不进去检查,不是放过发财的机会了?
  尸尸死也不肯进去,他只好把灯塞到他手里,吩咐他站在外面照亮。就算是这样,尸尸依然露出害怕的表情,不断催促他快点出来。其实陈凌岳不太明白,他既然知道这里有密室,难道不知道密室中有死人吗?
  或者,他根本不知道自己已经死了!
  密室里横七竖八地躺着二十几具尸体,一根儿臂粗的铁链将这些人铐在一起。别说值钱的随身物品了,连一件像样的衣服都没有,看样子不是奴隶就是囚犯。
  而真正使人感到恐惧的,是这些干尸的表情,他们面目狰狞,动作各异。有的抱着腹部蜷缩在角落,有的举起双拳捶打墙壁,还有人互相依偎在一起。看来,这些殉葬者被关押在这里时,还没有死去,不知是窒息还是活活饿死的。无论那一种,都是极其痛苦的死法。
  另外一件密室里同样是数量众多的干尸,两个房间加起来超过六十具尸体。
  陈凌岳不禁回头看了看尸尸,这个看起来人畜无害的美人生前究竟是什么人物,他没有一件陪葬品,却用如此多的活人来殉葬。
  还来不及让他多想,尸尸手里的灯就因为电池耗尽熄灭了。只听黑暗中传来一声尖锐的惨叫,然后是嚎啕大哭。
  “子辛,子辛,尸尸害怕!”怕鬼又怕黑,这样的死人真是前所未见。陈凌岳只好牵着他的手,把他带出古墓,又摸黑回去拿自己的背包。说他胆子有多大,其实也不见得,只不过和穷凶极恶的债主比起来,几具干尸又算什么。
  他在黑暗中双手合十,为这些枉死的殉葬者做了一个简短的祈祷,然后爬出古墓。
  既然知道这里没有任何值钱的东西,他是不会再回来了,现在得在天亮之前把掘开的地道掩埋起来。他一边填土,一边思考接下来该怎么办。本来以为古墓中多少能找到些宝贝,结果除了会动的尸体和一大堆干尸外,什么都没有。眼看还债无望,他多少有些烦躁,偏偏这时候尸尸又来烦他。
  “尸尸肚子饿,给尸尸找吃的!”只见他眨了眨小鹿一样湿漉漉的眼睛,一脸天真无邪外带无辜地说:“照顾尸尸,尸尸让子辛封你为作册。”
  陈凌岳翻了个白眼,这尸体不单会肚子饿,还赖上他了!
  他在外面欠了几百万被围追堵截,自己都养不活,拿什么养这游手好闲的尸体。再说,他怎么知道尸体吃什么,要是吃活人的血肉魂魄,叫他上哪去找这么高级的饲料。
  不过,让他没想到的是,尸体也会卖萌。
  在他不理尸尸,继续掘土的时候,尸尸居然吸着手指头,吧嗒吧嗒地掉泪。一边发动水汪汪的眼神攻击,一边可怜巴拉地说:“要是吃的不够,就不用分给尸尸了,虽然肚子很饿,可是尸尸会忍耐。”
  “吃吃吃,就知道吃,你都死了几千年了还吃!”陈凌岳最受不了哭哭滴滴的大男人,一气之下暴走了。
  “呜呜……我要子辛,子辛……”
  “尼玛,谁来把这妖孽收了!”
  最后,在满地打滚嚎哭不止提泪横流之后,尸尸成功得到一包压缩饼干。这是陈凌岳放在背包里,预备挖坟累了之后的干粮,他连带水壶一起递给像小孩一样撒泼的家伙,心想他吃饱了该不闹了吧。
  谁知尸尸咬着饼干包装,双手朝反方向用力,使劲拉扯也没能把塑料袋打开。陈凌岳正要说,顺着缺口撕,尸尸就已经把打不开的饼干丢到山下去了。
  “自己闹着要吃,给你饼干又丢掉,什么毛病,以后别想我再给你弄任何吃的!”陈凌岳根本没想过,对于一个沉睡了几千年的古代人来说,要打开饼干的包装袋,不是件容易的事。他发了火,看见尸尸委委屈屈地抱着膝盖坐在旁边,再也不说话了,又觉得有点内疚。
  但以他的性格,不是愿意主动道歉的人,他安慰自己,一具尸体,应该不懂得什么是伤心。
  挖开的土很快填好了,天也渐亮,他的心情却越来越低落。随着最后一铲土覆盖上去,挖掘神秘宝藏的愿望也最终落空,不但一无所获,还拖了一个大麻烦。
  在古墓中,他检查过尸尸,他没有脉搏和体温,并不是真的活人。但他的确能像正常人那样活动,可以说话,会思考,而且学习能力特别强。就在古墓中那么一会,他已经知道不能用吾、汝这样的词语,开始学习陈凌岳那种说话方式。如果认真教他,他应该能融入现代生活。
  但问题的关键是,尸尸不是真的人,甚至不知道他是什么。是妖魔鬼怪,还是活死人,或者又是别的什么。
  陈凌岳不清楚他有没有危险,也不知道该拿他怎么办。
  他现在开始后悔,如果不来挖坟,就不会捡这么一个麻烦。要是丢下他,说不定会遭到疯狂报复,毕竟是几千年前的巫师,搞不好会些法术;带他走又是万万不能的,谁知道他会不会半夜爬起来一口咬断自己的脖子,跟尸体同行可不是件愉快的事。
  更何况,他现在连自己的养活不了,哪来的闲钱养他!
  “你要丢下我!”他还在做思想斗争,尸体美人不知什么时候爬过来,抱住他的腿。这个动作让陈凌岳想起自己两岁的儿子,所以不忍心推开他。他清楚地记得儿子刚学会走路,总是摇摇晃晃地走过来,抱着他的腿。
  他听见他几乎用哀求的口吻说:“不能丢下尸尸。”
  “你能不能别哭!”看来眼泪不光是女人的武器,还是小白脸的致命凶器:“我靠,别把鼻涕擦在老子裤子上,老子就剩这么一条好裤子了!”
  尸尸抓着他的大腿死不放手,甚至还威胁上了:“你要是丢下我,我就让子辛将你醢刑处死!”
  “我一个大老粗,你说什么我可听不懂。”推着尸尸的额头,好不容易把这块橡皮糖从身上拔下来,陈凌岳已经起了丢下他的心思。这家伙太粘人,又非亲非故,他凭什么照顾他,带着他走?
  他对尸尸说:“我现在住在亲戚家里,不能带你回去,他们会起疑的。这些人会问你从哪里来,如果答不上来就会把你抓起来,懂不懂?”
  尸尸傻乎乎地点点头,于是陈凌岳继续说:“你在这里乖乖等我,天亮以后我就来接你。”
  “别走……”刚跨出去一步,腿又被尸尸抱住了。
  既然要把他丢下,那戏就得做足一点:“我知道这里很黑,你会怕,忍耐一晚上好不好。明天我给你带好吃的,带你到城里玩,给你买新衣服。”
  尸尸这会还是赤·裸这□,一双雪白的长腿在格外引人注目。
  他犹豫了一会,似乎在思考这个男人的话的可信度,然后他终于松开手,但还是不放心地说:“我会很乖,你要回来接我。”
  “你好好呆在这里,别乱跑。”会回来就有鬼了,陈凌岳心里盘算明天一大早就搭班车回县城,把这个麻烦甩掉。
  回到大舅家时,天刚蒙蒙亮,但是勤劳的农民已经起床干活了。一路上遇到不少熟人,他只好谎称在城里养成了早锻炼的习惯,一天不跑步就难受。不知是村人淳朴还是什么,他这蹩脚的借口居然把大家都忽悠过去了。他回到房间,马上收拾行李,准备跑路。
  虽说欠了一屁股债,但现金还是多少有点的,他数了一遍,一共三千二。他决定留下一千块钱给大舅,他是用修祖坟的名义回来的,要是一分钱不出就走,实在不好。
  剩下的连利息也不够还,他决定去某个沿海城市,那里有他的老战友。战友姓霍单名一个亥字,人称霍少,家里很有些背景,可以说是黑白两道通吃。他们在部队时关系相当不错,陈凌岳帮他顶过一次处分。霍少当时就放话,今后有什么难处尽管找他,他一定鞠躬尽瘁,在所不辞。
  但这么多年过去了,彼此少有联系,自然也没找过这霍少。两人至少七八年没有见过面,也就逢年过节打个电话慰问一下。现在不是火烧眉毛,他也想不起还有这么一位贵人。
  即使借不到钱,至少可以收留他一段时间。
  好不容易熬到早上,他立马就给霍少拨了一通电话,响了半天,才传来一个懒洋洋的应答声:“老陈,你这龟儿子尽干些饶人春梦的混账事!”
  上午八点半,是早了点,不过普通人已经在上班的路上了。
  两人寒暄了一会,陈凌岳拐弯抹角,有些话实在说不出口。如果开口就借五百万,估计是谁也不会同意的吧,所以他也不知道怎么说。倒是霍少轻易地看出他的难处,而且没有当面揭穿他,他对这位帮过自己的老战友,还是相当尊敬的:“要是心里不舒坦,就到老弟这来住几天,吹吹海风,散散心。弟弟我虽然不是富可敌国,但是山珍海味金屋美女不缺,总有你喜欢的。”
  听到这句话,陈凌岳才算放心了,至少找到一个暂时的安身之处。
  他正想道谢,就听见电话那头一个娇滴滴的小男生在抱怨霍少怎么起得这么早,他还没睡够呢。那声音软得都可以酥到骨头里去了,光听说话就让人受不了。没想到,霍少居然也好那一口!
  陈凌岳是反感GAY的,但他有求于人,自然不能说什么。
  霍少也见惯了,甚至爽朗地大笑起来,半开玩笑地对陈凌岳说:“这男人的滋味也不一般,等你来了,我给你挑上是十个八个绝色的,销魂得很!”
  绝色?这些小男生能有多绝色,陈凌岳脑海中一下浮现出尸尸的脸,那才叫绝色!
  他想也没想,脱口而出:“得了吧,男美人我这里就有一个,那才叫倾国倾城。可惜我对纯平带把的没兴趣,要不要介绍给你认识认识。”
  本来是句玩笑话,不过霍少似乎对倾国倾城的男美人有浓厚的兴趣,当即要求陈凌岳传几张照片过去。
  “传给你,你买啊!”陈凌岳无语了。
  “买,不过得是真的倾国倾城。”霍少这个人其实没什么嗜好,玩美人算是其中之一。
  “五百万。”刚好欠了五百万的某人,胆战心惊地报出一个数字。虽然他知道没人会真的花五百万买一个人,心里却很期待。谁知霍少考虑了两秒,斩钉截铁地回答:“只要他值!”
  如果不是熟悉这个人的脾气,知道他说一不二,陈凌岳一定以为他糊弄自己。他心脏砰砰地跳,丢下一句你等我一会,就朝后山跑去!
  气喘吁吁地爬到山顶,尸尸还老实地坐在原地,连动都没动。
  “饭呢。”眼看陈凌岳没有带吃的上来,尸尸嘴巴一瘪,又要哭了:“我要吃饭,尸尸饿了!”
  哭,哭了正好!梨花带雨的表情才叫美!
  无视尸尸的哭闹,一把扯掉他的上衣,惊恐的尸尸有些不知所措,脸上还挂着泪珠。陈凌岳则拿起手机啪啪啪拍了不少好照片,一股脑传给霍少。他必须感谢信号塔的普及,让他在山顶上依然有信号,因为电话那头传来了喜讯。
  “这美人我要了,你给我弄来,多少钱都行!”
  作者有话要说:尸尸现在有点弱受的嫌疑,但是大家放心,这货本座状态下是相当强悍的。话说苦逼作者的背拉伤了,痛得不得了,谁有秘方能快点好啊。。。我贴了云南白药高一点用都没,半边身体僵硬,痛死了。


☆、臂环是个宝贝

  得到了霍少的承诺,接下来的事情就简单多了,只要把尸尸卖掉,让他头疼脑热东躲西藏的债务就能一笔还清!
  陈凌岳在心里盘算着美好未来,拿到钱以后,第一件事就是把欠债还清,再找个工作踏踏实实做人。只要肯干,不愁没有东山再起的一天,等他以后飞黄腾达了,要什么就有什么。到时候,说不定老婆也回心转意,带着儿子回来一家团聚,共享天伦。
  想到这些,他不禁露出笑容,连日来的阴霾也随着霍少的电话一扫而空。他还沉醉在喜悦中,憧憬今后没有负担的人生,旁边的尸尸等了半天的饭也没吃到嘴,终于嚎啕大哭。
  “饭饭,尸尸要吃饭!”真不明白这家伙的眼泪怎么跟水龙头一样,说来就来,还关不住。
  “别哭了,等会就带你去吃饭,有肉有馒头,想吃多少都行。”见他哭得上气不接下气,陈凌岳连忙摸出纸巾给他擦鼻涕,结果尸尸用力一擤,鼻水就喷到他手上了。要是平常遇到这种事,他绝对会大发雷霆,可现在他也不在意,随便擦擦手就算了。
  要知道,尸尸价值五百万,这么个宝贝疙瘩,当然得好好伺候着。
  别说喷他一手鼻涕,就是一脸也行。
  现在他一分钟也呆不下去了,恨不得有个任意门一下穿越到霍少那,一手交钱,一手交尸!
  “我带你去城里吃好吃的,买好衣服穿,但是你要听话,不许再哭闹了!”拉着尸尸的手准备下山,陈凌岳现在是越看他越顺眼,觉得他脸上长的都不是鼻子眼睛了,而是红灿灿的三个大字——五百万!
  “尸尸喜欢吃肉!”尸尸真的很好哄,听见有吃的,立刻露出花骨朵一样的笑容,眼睛弯弯的。
  虽然听见吃的会露出开心的表情,但他却不肯轻易离开古墓。他抓住陈凌岳的手臂,脚死也不动,怎么也不愿意迈步下山。最后在陈凌岳的反复追问下,才担忧地说:“要是我走了,子辛会找不到我的,你把饭带来我要在这里吃。”
  听见他不肯走,陈凌岳有些着急了,只好继续哄他:“子辛不会来了,我带你去外面玩,有很多好吃的。”
  尸尸摇头,固执地说:“子辛说要我在这里等他,就是几百年一千年我也会一直等他,我知道,他总有一天会来接我的。”
  你都等了三千多年了,还不够啊,那个什么子辛要是个普通人,估计都化成灰了!
  “可你这样等下去也不是办法,也许他被什么事情困住了,脱不开身,又或者遇到了危险等你去救他。”强行带走尸尸也不是不行,但他势必一路哭闹,引来很多不必要的围观。于是陈凌岳开始从旁敲击,希望他心甘情愿跟自己走。
  果然,在听到子辛可能遭遇危险后,尸尸立刻露出焦急的神情,十分担忧:“那,那我该怎么办!”
  “跟我到城里去,我会帮你找子辛,总比留在这里守株待兔强。”见尸尸露出疑惑的表情,陈凌岳才想起他是商朝人,自然听不懂这些成语,于是换了简单易懂的说法:“如果他不来找你,我们就去找他,一定会见面的。”
  尸尸大概考虑了半分钟,终于主动拖起陈凌岳的手,大步下山。
  他现在只穿了件短外套,两条修长白皙的腿露在外面,连对男人毫无兴趣的某人也忍不住多看两眼。尸尸的皮肤真的很好,很白,但不是尸体应有的苍白,而是有血色的。他的体毛很少,或者说几乎没有,那个地方也不像成年人那样有较深的颜色。咋一看,如同没有发育成熟的幼童一样,光溜溜的一片,一只小白鸟在中间晃来晃去。
  陈凌岳不太清楚这种光滑无毛是不是受到GAY的欢迎,心中有点小小的担心,怕霍少会嫌弃他没有发育完成。
  不过在他印象里面,白虎能刺激男性的□,男人是爱女人这样的。小片片里的女主角,不都一个个都刮得光溜溜的吗?只是不清楚,GAY的审美观,是不是和直男一样。
  不知是因为可以吃饭,还是能找到子辛,尸尸的心情很愉快。他嘴里哼着奇怪的小调,一蹦一跳地往山下跑,两瓣白花花的小屁屁一抖一抖的。陈凌岳忽然觉得头有点晕,他居然对尸尸产生了一些难以名状的冲动。两瓣臀肉之间藏着的秘密谷地偶尔会因为他过大的动作而露出一点点,这种隐隐约约的摸样更是撩人。他现在终于明白,为什么大老爷们会和同性做那档子事,因为有的男的,的确是尤物。
  白嫩白嫩的肉在他眼前晃来晃去,陈凌岳觉得自己快要克制不住冲动。他喉咙发紧,咽看几口口水,恨不得将尸尸按在地上就地正法。
  然后他扶住额头,深呼吸了几下,对自己产生了这种荒唐的小法感到惭愧。
  看来真是离女人太久了,居然让他欲求不满到想拿男人解决的地步,太疯狂了!他决定拿到钱,先找十个八个大美女泄火,不然照现在这个状况,早晚得出事!
  “尸尸,你等等。”叫住一路飞奔下山的尸尸,扯下他的头巾先围在腰间,不然那个圆滚滚的屁股真的会引人犯罪。快到山脚时,他吩咐尸尸躲在一丛灌木后等他先回去拿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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