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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奇妙都市日常-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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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咳咳……”沈钦连忙打断话题,免得唐且跑题太严重,“你想得太多了,不过还是要谢谢你,我身体挺好的。”
    唐且看沈钦这面色红润,神清气爽的样子,也觉得和身体问题沾不上太大的边,那就只能是性别不同不能相爱的问题了。
    他很直白的问:“对女人没感觉?”
    沈钦注视着唐且,目光颇为意味深长,然后缓缓的点了点头,“差不多就这样吧。”
    唐且也终于明白,为什么毛倡妓没有对沈钦下手了。
    原来不是沈钦犹如现代柳下惠坐怀不乱,而是坐在怀里的美人儿性别不对。
    沈钦见唐且一直没有说话,问:“你是不是不太能接受?不好意思吓到你了。”
    “这倒没有。”唐且回答,他的观点一直都是只要看对眼就好了,性别从来不是阻碍。
    “谢谢你的理解。”沈钦微微一笑,也看不出特别高兴,但是就让人觉得特别真诚。
    “我是无所谓,不过你怎么和沈叔叔说?”
    “这个……我暂时还不打算说,”沈钦回答:“我担心我爸有点接受不了。”
    从唐且对沈耀的印象上来说,他还是一个比较传统古板的人,要让他接受自己儿子喜欢的是男人的事实,估计得费一番功夫。
    唐且忽然说:“我不会乱说的。”
    “我知道。”沈钦眼含笑意,很是信任唐且的样子,“我相信你。”
    “谢谢。”
    这样的面对面的促膝长谈两个人还是第一次,沈钦继续说道:“如果不相信你的话,我也不会告诉你了。”
    “嗯。”唐且还是挺能理解沈钦的无奈的,毕竟在目前,同性之爱还不能被公众完全接受,反对的极端分子也是不少,唐且是不歧视,但这不代表别人不歧视他们。“你的朋友们知道吗?”
    “比较亲密的朋友都是知道的。”沈钦是个很坦然的人,他不觉得自己的性向有多么的丢人,他并不因此骄傲觉得自己特立独行,也不因此自卑,因为异于常人,他所做的就是做真正的自己,过着和普通人一样的生活而已。“诺亚知道的最早,他也是第一个支持理解我的人。”
    “那他是吗?”
    “他?诺亚当然不不是了。”沈钦伸出食指摇了摇,“他可是百分之百的异性恋,人家是有恋爱对象的。”
    唐且随意的接话:“我还以为大明星是没有时间谈恋爱的。”
    “他当然没时间了,不过他是暗恋了。”沈钦对祁枫的事情很了解,“那个女孩子如今在哪里他也不知道。”
    听到沈钦这么说,唐且不由的想起了自己在祁枫的嘴里听过好几次的名字:“美玲?”
    “诶?”沈钦听到这名字一愣,“你知道?他跟你说过?”
    “不是,只是在他难受的时候,总是听见他念起这个名字。”
    “这个叫美玲的女孩子应该是诺亚的初恋了。听诺亚说好像就是出生在高斯市的,对了,你在这里呆了几年?”
    “五年多了。”
    “那也不短了,你现在在做编辑,认识的人多,你认不认识一个叫洪美玲的女孩子?”
    洪美玲,看样子这就是大明星一直念念不忘的初恋了。唐且想了一下,并没有在记忆里找到这个名字,只能遗憾的摇摇头:“我好像并不清楚。”
    “也是啊……”沈钦感慨道:“假如你认识的话,诺亚也不可能找了那么多年没找到了。”
    唐且觉得这个设定挺庞大的,说:“感觉这里面故事挺多的啊。”
    “差不多吧,听他说加起来大概有十年了。”
    唐且记得祁枫和沈钦是一样大的,那十年前祁枫也只有十六岁而已,正是上高中的年纪。
    不过针对这个话题沈钦并不想多谈,“每个人总会有一段难以忘怀的过往吧。”说着,他像是在回忆自己那一段过去,表情略微惆怅。
    是啊,谁没有那样的回忆呢,唐且就在四五年前不照样也是阴差阳错的经历了一段难以忘怀的小说般的经历吗?
    沈钦看着话题从温馨家庭向变成了心灵鸡汤系再到午夜不寂寞,立刻悬崖勒马把话题收了回来,“总之你可以放心今年之内阿姨不会逼着你相亲了。”
    唐且看沈钦把话题从祁枫身上避开也没怎么在意,毕竟人家是公众人物,万一传出去就不好了,另外他也不是一个八卦的人,非要把人从生到死所有鸡毛蒜皮的事儿都算清楚。“承您吉言吧。”这消息倒是真让他挺喜大普奔的。
    沈钦戏谑道:“这么说来,我们就是统一战线的人了?”
    “嗯,战友你好。”
    至此,与沈钦的同盟会议暂且告一段落。
    次日午休时,林晚晚准备去医院打吊针,她身上的过敏痕迹还没有完全的退散,唐且自然是要陪同的。可怜夏维维同学只能哀怨的揪着小手帕目送两人离去的身影。
    去了医院,唐且先是陪着林晚晚打针,等着一切都解决了,只等着吊针打完,唐且便借口出去一下,直接去神经内科找了丁医生。
    先是照例聊了两句,唐且又客气的送给了丁医生一本去年《sweet dream》发行的十周年纪念刊,然后抛出了主题。
    “我想请丁医生你帮我看一看这个药有什么问题。”说罢,唐且从口袋里掏出了那颗在祁枫家沙发底下捡到的胶囊。
    丁一先是看了看胶囊,然后轻轻地将胶囊打开,里面装满了淡橘色的粉末,不过唐且发现这些粉末明显粗中带细,大小并不是很统一。
    之间丁一将闻了闻这些粉末后,将胶囊又盖好,当着唐且的面将胶囊放进嘴里,然后端起水杯喝了一口水,就这么连水带药的吞了进去。
    这什么情况!

☆、第30章 明星和助理10

吞完药的丁一很淡定的看着唐且;“放心死不了。”
    唐且对这个医生的行为作风也算是有一点的了解;不做自己无把握之事;不说自己无把握之话。“我明白。”
    丁一打开抽屉,掏了个瓶子扔在唐且面前;“这胶囊里装的就是这东西。”
    唐且拿起瓶子一看——XX牌天然VC咀嚼片。
    “胶囊里的粉末并不是原装的,还没有哪个VC厂家会用胶囊去装,这明显是后期人为加工的把里面的药给换了,粉末都没有弄匀。”
    唐且问:“您给祁枫开的药里有VC吗?”
    “我要是给他开安慰剂估计会开这个;目前的配方里是没有的。”
    “那你给他开的药有是这个颜色的胶囊的吗?”
    丁一想了一会儿回答:“这种颜色比较奇葩,我就见过国外一款药是这样的,我也开了。”
    那就是可以肯定原本这药是丁一开的治疗的药;但是被换成了VC了。
    “还有其他的问题吗?”丁一也不管唐且的药从哪来的;为什么会被换之类的。在唐且摇头后;丁一问清了杂志纪念版的价格,再一次的掏钱包付钱。
    唐且也没矫情,把钱收了,道了谢,然后回到了林晚晚边上。
    “唐编,你看起来有心事。”林晚晚看着唐且说。
    “心事?”
    她指了指唐且,“眉头都皱起来了。”
    唐且倒是很爽快的承认了。“有点事想不明白吧。”
    “你也有事想不明白啊,我一直以为你已经是跳出三界外,不在五行中,早已看透了爱恨情仇了呢。”林晚晚忍不住打趣。
    经过昨天唐且的现代婚姻实况讲解之后,林晚晚多年的心结总算是有了解开的趋势。
    本身林晚晚就是个聪明人,只不过身在局中,被纷纷扰扰迷乱了眼,所以才固执去追求原本不值得的东西而已。
    她对塞利王子更多的执着是因为她无法接受塞利王子否认她是真正的公主。
    作为一位公主,被这样的否定的确是很难堪的一件事。
    身为公主的骄傲,让她下意识的开始别扭上自己没有塞利王子所认为的真正公主该拥有的肌肤。
    明明这样的肌肤并不能带来多大的幸福,但是她依旧追求着,这是一种病态的盲目。
    她没能走出迷雾,而是一头撞到了底。
    她在别的城市听说了第八号当铺的存在,于是义无反顾的来了。
    当铺的老板是一名俊美的男子,他的助手则是位善解人意、古灵精怪的美丽女子,在听到了自己的想要的东西之后,老板为她立下了一份契约书,典当之物是自己的公主身份,换取物为和豌豆公主一样的肌肤。
    在签契约之前,无论是老板还是助手都再三的让她考虑一下,当时她只在意着多年的夙愿可以实现,而忘记了取与舍的残酷。
    她失去的不仅是自己公主的称号,还有自己的父王母后,自己的侍女骑士们,她热爱的子民们。
    昨天之前,她都觉得自己的交易是合理的,不过听了唐且的话之后,她感觉有些后悔,一点点的后悔。
    唐且的话固然是动摇了她的想法,可是没有彻底让她死心,她想去亲眼的看一看,想去证实一下,真相究竟是否如唐且所言,如果真的是那样,自己也该彻底的放下了。
    她打算在新编辑来了之后辞职,去验证一切,不过现在这个打算她还没有跟任何人说。
    唐且自然没想到林晚晚会在一天之内想那么多事,面对调侃,他回答道:“我也只是个普通人而已吗。”
    林晚晚歪着头,娇俏尽显。她不相信的看着唐且:“真的吗?其实我一直很怀疑你真的只是个普通的人类吗?”
    “如假包换。”
    “为什么你见到我们一点也不奇怪呢?”
    “因为见得奇怪的事情多了去了,所以现在自然是不奇怪了。”
    他都能在半夜见到靴客猫,在长发公主开的理发店里剪头发,再遇见一个为爱痴狂的公主有什么可奇怪的?
    “我指的不是这个啦,一般的人类就算见到我们很淡定的,其实也是很好奇,可是你就不一样啊,我觉得你看我就像在看同类一样。”
    “我也有好奇的时候,只不过比较少而已。”唐且解释道:“我和其他人类其实没什么区别,只不过是我更相信一切可能都是存在的,既然我相信它存在,那么我见到相关事情,当然不会奇怪了。”
    “总感觉唐编你不是一般人啊。”林晚晚笑道,“如果你要是在我们的世界里,恐怕早就成为世界的霸主了吧。”
    唐且则是回答:“中二病也是要分时间犯的。”
    林晚晚一听这个回答,一时没憋住的笑了出来,“唐编你真的好有趣啊。”
    “我把这话当褒义词先收下了。”
    “当然是褒义词啦。”林晚晚笑了一会儿,恢复正常问道:“好了,是什么困扰呢?不介意的话可以说来听听。”
    因为唐且帮了她这么大一个忙,林晚晚自然也是希望自己可以帮到唐且的。
    再说唐且,他固然觉得自己关于蓝绫的判断是正确的,但是女性思维实在是不能以常规逻辑来揣测,所以他觉得如果是同为女性的林晚晚的话,也许能给出什么帮助,于是他就把事情大致的说了一遍,当然他将祁枫等人的身份全部都用我的朋友代替了。
    “这个嘛……”林晚晚听后认真的思考起来,“那个助理换药无非是为了两种结果,要么是为了让病不要治好,要么是帮助他治好病,既然已经证明了换的药是没有帮助的VC的话,那么就应该是第一种原因啊。”
    唐且反问,“既然如此为什么不直接换成毒药呢?”
    林晚晚一脸郁闷的看着他:“果然你们男人就是那么的简单粗暴,换毒药那可是要死人的!万一被查出来那还不得出事啊。你不是说了他这病不是难治吗?就这么耗着让他受折磨不是更好吗?要知道活着可比死要痛苦多了。”
    林晚晚显然是深谙女性心理,一番言论竟然说的唐且无言语对。而且仔细想想他觉得其实挺符合逻辑的。
    难道是蓝绫为了不让祁枫治好病才这么做的?
    唐且觉得自己需要验证,但是现在他还没有打算把事情说出去,祁枫对蓝绫的信任是明显要高于他的,自己去说也无凭无据,唯一的证据还被人丁大医生给毁尸灭迹了。
    思来想去,唐且决定先告诉沈钦,不过他也没有全部说明,他看得出来沈钦对蓝绫的态度也很好。
    当天下班之后,唐且打电话给沈钦只是说认识的一个医科学弟对一种国外药物很好奇,刚好那种药祁枫正在吃,所以请求沈钦可不可以拿一颗过来,另外希望沈钦可以悄悄的拿,不要让其他人知道。
    显然这样的借口是站不住脚的。在电话里,沈钦听完唐且的请求之后沉默了片刻,然后问:“是不是出了什么事?”
    沈钦当然是个聪明人,唐且其实也没指望能用这蹩脚的借口骗到他,于是他回答道:“我还不肯定。”说完之后,他又补了一句:“希望你能够相信我。”
    “……只是要一颗药吗?”
    唐且强调:“不要让任何人知道。”
    “我明白了。”沈钦并没有过问太多,答应之后便挂掉了电话。
    要说他的效率也是真够快的,他好像世挂着祁枫公司的名义去探了个班,和祁枫在休息室里聊了一会儿,也不知道是怎么弄的,出来的时候,他的口袋里就多了一颗红蓝相间的胶囊。
    从片场回来后,沈钦直接敲开了唐且家的门。
    他从口袋里掏出东西。“你要的胶囊。”
    “谢谢了。”唐且接过胶囊,沈钦已经没有过问,而是转身准备离开,不过却被唐且叫住了。
    “一起来验证一个真相吧。”唐且如是说道。
    他把沈钦叫进屋来之后,拿出了一张A4纸,平铺在茶几上,然后将胶囊慢慢打开,将里面的粉末全部倒了出来,这次倒出来的粉末也是淡橙色的。
    沈钦不明就里的看着唐且的动作。
    一切准备就绪之后,唐且淡定的指着纸上的一堆橙色粉末问他:“你吃过VC片吗。”
    沈钦点点头。“嗯,吃过。怎么了?”
    “下面就是见证奇迹的时刻。”唐且象征性的在粉末上方划了一个叉,然后用捻了一点粉末放进了嘴里。果然入口之后,弥漫在口腔内是香橙口味略带些苦意,另外在加上了淀粉的感觉。
    唐且抿完了手指上的粉末后判断这就是VC片,他指着粉末对沈钦说:“来点儿?”
    此时沈钦的注意力从粉末上转移到了唐且的手指上,只见修长的手指,粗细匀称,指尖还残留着旖靡的水光。
    作者有话要说:瞬间有着在写鬼畜的感觉了23333333333
    2333333
    可爱的阿西复活啦~(≧▽≦)/~
    昨天码字真的是……要吐了都,准备睡觉发现天都要亮了我嘞个去……

☆、第31章 明星和助理11

正当沈钦望出了神;冷不丁的被唐且的话惊醒;“你不尝尝吗?”
    他依言慢慢的夹起了一些粉末放进了嘴里;注意力也被嘴里的粉末给吸引了。
    “这是……”
    “味道很熟悉吧?”
    “这是VC片?”沈钦很快意识到关键点。“诺亚一直以来吃的是这个?”
    “我已经问过了医生了,胶囊和里面的填充粉末是不匹配的。”唐且没有直说药被人换了。
    “这……”沈钦一时间想到了很多;当然他也想到了蓝绫,“是……蓝绫干的?”
    “我也不能肯定,不过你看是不是要去查一下什么的。”这个事情让沈钦自己去搞清楚自然是最好的选择。
    “嗯。”沈钦沉默片刻,显然在消化刚刚得到的信息;“你是怎么发现的?”
    “有些事情,旁观者看可能比较清楚。”唐且指的就是蓝绫蹩脚的谎言。当时沈钦可能是有些疑问的,但是他对蓝绫的情感更重;所以思维在不自觉中偏向了蓝绫;在理性与感性的小交锋中;感性稍稍占据了上风。
    于是沈钦选择相信了蓝绫的说法。
    “这件事情先不要跟诺亚说,我怕影响他的情绪。”
    “嗯。”
    聪明人之间的交流就是那么简单。
    唐且感觉祁枫的事情就像是有人下了很大一盘棋,不过他无心搀和其中,沈钦和祁枫关系那么好自然不可能袖手旁观,如果他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地方,唐且还是不介意帮点小忙的。
    事情和沈钦交代完之后,唐且就撒手不管一心扑在了杂志社上,林晚晚与杂志社的契合度越来越高,凸显的能力也自然是越来越高,这么一来杂志社的效率也越来越高。
    总编虽然没说什么,但是对唐且的评价不免又高了几分。
    人家没干成的事情,他干成了。《TEEN》都解决不了的编辑,但是被唐且拿捏住了,这么一个人才……
    总编更是坚定了要将唐且留在《sweet dream》的决心。
    一心扑在工作上,想早日获得业绩的唐且,当然不清楚总编爱才之心大起,自己越出色,他就离自己梦寐以求的少年漫杂志越远……
    完成了大部分的工作之后,唐且又背起了行囊,准备向着乐园小区出发,准备朝着本杂志最艰难的副本进攻。
    “唐编你来了,你先坐一下,等我把这个弄完。”
    今天唐且发现江君竟然破天荒的乖乖坐在书房里画画。
    这太不科学了!没有抽风、没有犯中二、没有斗地主,江君竟然不是在唐且算好日期来催促的情况下开始动笔,而是自己主动开始的?!
    这画面实在是太美,即使是一向喜怒不流于色的唐且也终于忍不住的问了一句:“你是怎么了?”
    “没怎么啊?工作嘛,虽然这只是用来掩饰我的身份,但是我的人生态度就是认真对待每一件事。要么不做,要么就做到最好,我虽然无意扰乱人类漫画界的秩序,但是我既然加入了,哪怕只是一个过客,我也要在人类的漫画史上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江君的一番言论之后,让唐且意识到了一个事实,中二病永远是中二病,他偶尔的正常才是犯病的表现。
    “你放心唐编,这次的稿子我会提早交的,不会让你在隔三差五的往我这儿跑啦。”
    江君说的信誓旦旦,唐且只回了四个字:“但愿如此。”
    江君对唐且反应有些不太满意,“你对我有点信心嘛。”
    “这个恕我做不到。”
    “我是有抱负的人,在完成了漫画家的任务后,我还有其他的使命。”
    “你又要干嘛去?亚特兰蒂斯发生了第三次圣战?”
    “不,是我刚刚发现了魔界的一个秘密地点,我正打算去剿灭藏在哪里的魔物们。”
    “地点?在哪里。”
    唐且可不敢忘记沈钦是有黑历史的,他最辉煌的一次黑历史,就是在高斯市郊区的白莲山风景区里用了两个星期的时间,在山上摆了一个魔法阵,说要开启时间之门……
    “这次藏得比较隐秘,我还在寻找之中,唐编我看你是执行者的份上,我才告诉你的。”江君神情肃穆,就像是在告诉唐且什么不得了的大事一般,他将一边休眠状态的电脑打开,然后打开了一个收藏的网页给江君看。
    唐且一看那网页LOGO就是之前江君介绍给他的本城BBS。再一看帖子,竟然还是他看过的一个贴。
    整个贴的主题就是说一说自己见过或者听说过的奇闻异事,江君指着一楼的回复给唐且看,“这就是我的计划。”
    唐且一看屏幕,江君指的是一个网友说的有关第八号当铺的传言,“这个当铺。”
    “是的,经过我多日的研究,,我确信这里就是他们的聚集地。”
    “你打算怎么做。”
    江君摩拳擦掌、义愤填膺道:“自然是去围剿他们,清除这个邪恶的地方。”
    要是之前的话,唐且肯定是随江君去啊,可是现在他都已经知道了这个当铺的存在,江君的作死技能有这么高,万一真的被他歪打正着的找到了,被里面的人一忽悠用自己的漫画才能去换取什么征服魔界的神圣守护、光明光环什么的……
    故事可以这么发展吗?
    当然不可以!
    于是唐且对他说:“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既然你是要去要征伐魔界,我也不拦你,不过你的装备是不是该弄好点儿?”
    江君一拍脑门,恍然大悟:“说得对,我该把我放在亚特兰蒂斯的火龙咆哮带过来的。”
    唐且煞有其事的跟着点点头:“是的,你该带过来的。”
    事实上火龙咆哮到底是什么东西他都不清楚。
    “哎……怎么就忘了呢!一定是跟踪者上次给我放那儿我就没在意了!”
    江君一直在这儿连连懊悔,唐且就在边上发表着:“嗯……”
    “你的说得对……”
    “是这样的。”与这有关的类似的言论。
    最后,江君在唐且的劝导下做出了一个决定,等拿到了亚特兰蒂斯的神圣套装之后,他再去讨伐那群魔界生物。
    唐且临走前,江君还很感激的拍拍他的肩膀,十分的感慨,“唐编还是你最好,不愧是我的战友,总是一心为我着想。”
    “不客气。”唐且点点头,临了不忘加一句:“稿子我下回来取。”
    江君顺口就答应,“好的。”其实他心里还在想着该怎么去凑齐一身装备的问题。紧接着江君神色一变,侧耳仔细的听了一阵,对唐且说:“唐编,有人要找你。”
    “找我?”
    江君一脸不可说的笑笑。
    紧接着,唐且的手机就响了起来,他一看来电显示——沈钦。
    看来沈钦的动作也挺快的,这么快就把事情给查清楚了。
    他按下了接听键,“喂,我是唐且。”
    “喂?”沈钦的声音听起来有点不对劲。
    平常沈钦都是一副不急不慢的样子,从来不会因为什么事情慌张的失了阵脚。
    可是这次从电话里,唐且听出了他语气中的不安与担忧:“我查到了一些东西,不过还没查清楚。”
    “怎么了?”
    说来也巧,沈钦在上大学的时候有个关系不错的同学,大学毕业之后一直也有联系,毕业后,他自己在音乐学院继续进修,而那同学则是回国参加了工作,还考上了铁饭碗,在经过这几年的努力的运作,也算是前途一片光明的一号人物了。
    出这事之后沈钦第一时间就去找了这同学帮忙,这同学也是真够意思的,听了沈钦的问题之后,二话不说直接把人带着去查了,结合着他从安娜姐那里得知的消息,查出来的结果基本就是查无此人。
    “查无此人?”
    “嗯。”沈钦注视着眼前的电脑,“就是说她拿去公司登记注册的身份是假的,也许蓝绫根本就不是她的真名。”
    “那下面你打算怎么做??”
    “我同学还在帮我查。”
    一个人,只要活在世界上,除非你是生活在甚深山老林里的隐士,否则都会留下一些蛛丝马迹。
    社会就是这样,用一个个小关联将你死死的锁在其中,衣食住行,每一个方面都可能会让自己暴露。除非你是专业人才,经过上时间的培训将隐藏自己作为天生的本能,不然没有人会没有痕迹的存活于世。
    在沈钦同学下属的强大的搜索下,渐渐地,沈钦看见了蓝绫露出的马脚。
    他的同学看着电脑上显示的档案,说:“这个,应该就是你们要找的人吧。”
    很显然,蓝绫并没有那样的才能。
    电脑上显示的是一个女孩子的档案,看证件照是个文静的女孩子,看起来就很淳朴,档案上的记录的就是离高斯市不远的一个城市。不过记录显示她是在大概九年前将户口迁了过去,实际上出生地就是在高斯市。
    “洪美玲?”沈钦的同学念出了档案主人的名字,他开玩笑似得调侃着沈钦:“这女人怎么惹着我们沈少爷了?”
    沈钦看着这个名字,还有证件照上的女孩子,下意识的打给了唐且。
    我们要知道一个真理,事情远远没有你看到的那么简单。
    作者有话要说:╮(╯▽╰)╭还记得一开始几个妹子都以为江君是CP……
    呵呵呵呵……

☆、第32章 巨星和助理12

洪美玲这个名字;沈钦无数次的从祁枫的嘴里听说过;无论是高兴时的祁枫;又或者是沮丧时的祁枫,甚至包括被病痛缠身的祁枫。
    沈钦一直觉得这个女孩是支撑祁枫在荆棘之路走下去的动力。祁枫对她如同信仰般的谨记于心。
    祁枫心中最挂念的对象;此时就在他的身边偷偷的换着他的药?
    一时间,沈钦心中燃起了愤怒之火,他是在替祁枫愤怒。他有点不敢想象祁枫要是知道这真相最后会不会崩溃。
    本来因为这几天的病情加重,祁枫再加上拍戏;整个人已经快要倒了。
    他之前在片场的休息室见到祁枫的时候,差点不敢相信,这就是几天前刚刚意气风发站在他家门口;给了他一个大大的拥抱;笑容爽朗的说着:“金;我来了”的祁枫吗?
    “蓝绫的真名……叫洪美玲。”说完这句话的时候,沈钦才发现自己多么的无力,他想帮祁枫,但是这一关最重要的部分还是要靠他自己熬过去。
    唐且没想到洪美玲这名字的曝光率这么高。“是你昨天跟我说的那位吗?”
    “嗯……”
    “暗恋对象?”
    “嗯……”沈钦语气沉重,“我和诺亚认识了那么多年,我知道洪美玲对他的影响力,唐且你说,要是你是他,你会怎么办?”
    “我觉得事情还是得有个因果联系。”唐且把昨天林晚晚跟他说的话重复了一遍:“世上有不求原因的爱,但是没有无缘无故的恨。一切都是会有原因,你好好想想,这两个人是不是那么对立的关系,祁枫深爱着洪美玲,但是洪美玲却是恨着他的?总得有起因的。”
    “这……”沈钦碍于身边还有其他人在场,不方便把祁枫的事情说出来,他无奈的叹口气,揉了揉疲惫的太阳穴,“你有时间吗,我们出来谈谈吧。”
    “嗯,在哪里?”
    “你在杂志社吧,你那附近不是有个咖啡厅吗,就在那里见面,我马上就到。”
    “好。”
    挂掉电话,沈钦先跟自己的老同学表达了一下感谢,并且说事情办好之后请他吃饭。
    他的老同学混了这么多年,也是个精通人情世故的人精了,一看沈钦这架势估计遇到事儿还挺麻烦的,要是一般人他不可能那么热心,可是沈钦是他的大学同学不说,人又有能力,谁都保不准会有求人的时候,所以他很豪爽的大手一挥:“举手之劳而已,吃什么饭啊,咱们在国外四年的交情就值这一顿饭?你这也太看不起哥哥我了吧。”
    “那……”
    “你还磨蹭什么,不是约人说事儿了吗。”老同学热情的揽着沈钦的肩膀,把他送出了门;“别那么见外,我们一起吃大锅饭,一起睡青年旅社的关系还不深?别整那些虚的了,有事儿就说话,能帮我就帮,绝不二话。”
    “那先谢谢你了。”沈钦也觉得他说的很对,不过在老同学的下属面前还是要多多的给他长脸。他虽然是常年在国外读书,但不代表这些基本的人情世故他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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