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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世大领主-第4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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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步棋走得对不对,是不是有用,现在结果出来了,我需要你帮我,将整个棋局走下去!”
“领主大人……”
“我们孤立无援。”宋默突然举起了双手,右手尾指上,是一枚红宝石戒指,左手背上,覆盖着绿色的花纹,一直延伸到手腕,隐没在衣袖中,“这些,是我同那些家伙订立的契约。说实话,我很吃亏。但是,只要在这些契约的存续期间,我都性命无虞。”
“领主大人,您完全不必这样做。”
“我没有选择,也不会有人给我选择。”宋默语气坚定的说道:“如果不能变强,早晚会被更强的人吞噬。管家,做好我吩咐的事情吧,我只能相信你,也只能依靠你了。”
话落,宋默转身走上旋梯,中途,仿佛有感知一般的抬起头,看到了站在旋梯上方俯视自己的瑞斯。褐发的魔族,不知何时起便静静的站在那里。宋默微微蹙了一下眉头,刚刚的话,他听见了?
瑞斯向他伸出了手,雪白的掌心向上,红唇开启,温柔的声音回响在空旷的大厅里,“亲爱的,到我这里来。”
宋默定定的看了瑞斯一会,果然,听到了吗?
不过,没关系。早晚也要让他知道的。
想到这里,蹙紧的眉头舒展开来,宋默几步跨过台阶,抓住了瑞斯伸出的手。他知道这个魔族还有事情瞒着他,也知道他会利用自己,但是,为了达成自己的愿望和目的,他必须与虎谋皮。唯一值得庆幸的是,这个会吃人的家伙,喜欢自己。
管家老约翰站在原地,看着消失在旋梯转角的两个人,单手覆在胸前,弯下腰,雪白的发垂落,挡住了他的双眼,也隐没了他的表情。
领主大人,一切,都会如您所愿。
我,向您发誓。
100
100、第一百章 。。。
如宋默所料;三天的等待是值得的。满眼血丝的纳尔逊公爵;早早等在了他的卧室门外;见到宋默的第一句话就是:“阁下;我接受你的条件!”
宋默顿时乐了,看着纳尔逊的目光都变得分外热情起来;一把抓住公爵大人的手,紧紧握住;“公爵大人,你做出了最明智的选择!我一直盼着这一天呐!”
纳尔逊回握住宋默的手,就像终于找到了组织:“阁下……”
老约翰的咳嗽声适时响起;打断了即将共同开创伟大事业的两个造反头子之间的深情对望。
“领主大人,注意影响。”
影响?
宋默这才回过神来,四周看看,果然,仆人侍女的眼神都很奇怪,仿佛领主大人的脑袋突然产生了变异,对爬床的魔族美人不屑一顾,突然看上了这个长相只能评上一星,身材连半星都没有的高卢公鸡。
靠之!领主大人眼睛一瞪,他的眼光有那么差劲吗?!就算要踹掉瑞斯爬墙,也不找这样的!
仆人侍女恍然大悟,的确,吃过了白面包加猪肉,谁还愿意去啃黑面包配胡萝卜,又不是审美观和味觉一起出了问题。
纳尔逊公爵很受伤,想当初他也是英俊青年一枚,奇萨王室中最受欢迎的成员之一!如今竟沦落到被一群下等人品头论足的地步……
宋默眯起了眼睛,看着又不小心把心里话说出来的纳尔逊,下等人,恩?
好吧,他会让这位上等人,高贵的公爵阁下知道,阶级观念不是错,但是要搞清自己的立场。
否则,后果是很严重的……
宋默的表情没有太大的变化,笑容依旧,纳尔逊却硬是从中看出了一丝狰狞。
他选择和宋默格里兰合作,到底是对还是错?
宋默却不管纳尔逊在想什么,揽住纳尔逊的肩膀,笑着说道:“阁下,既然你已经下定了决心,就让我们来讨论一下具体的细节和章程吧。”
管家老约翰又提醒了一句:“领主大人,您还没有用早餐。”
“啊,送到我的书房来。”宋默回头朝着老约翰一呲牙,“另外给公爵阁下也准备一份,阁下,你也没吃早餐吧?”
“没有。”
“那好,一起吧。”
看着宋默和纳尔逊走进书房,老约翰摇了摇头,他突然开始可怜纳尔逊公爵了,当然,这种可怜仅停留在精神层面,而且也只是一瞬间,为了实现领主大人的愿望,公爵阁下,请您节哀顺变。
领主的早餐很简单,几片白面包,几片青菜,一个煎蛋,仅此而已。不过,比起黑面包胡萝卜的日子,眼前的这顿早餐,足以用丰盛来形容了。
宋默也不挑食,将青菜和煎蛋夹到面包里,一口就咬掉了一大块,嚼嚼,吞下肚,虽然没有果酱也没有黄油,宋默依旧吃得津津有味,见纳尔逊只是呆呆的看着他,面前的食物一动也没动,奇怪的问道:“阁下,你不饿吗?快吃吧,别客气!”
纳尔逊不是不饿,也不是客气,他只是再一次被宋默的吝啬震惊了。
他一直以为自己的早餐简单,是被刻意的克扣,毕竟宋默能把他关到小黑屋里艰苦奋斗,可见他压根没把自己当做身份高贵的客人对待。可见识到宋默的早餐,纳尔逊才意识到,他完全想差了。
在纳尔逊被流放之前,哪怕他府邸里的一个仆人,吃得都比宋默要好!至少他们的面包上还会涂上黄油,偶尔还能加一块烤肉!
这样的宋默,已经吝啬到一定的境界了,他真的会全心全意帮助自己登上奇萨的王位?一旦自己登上王位,他会不会推翻之前达成的条件,狮子大开口?
纳尔逊的脑海里突然浮现出了这样一个画面,自己坐在王座上瑟瑟发抖,宋默带着格里兰人,呼啸着洗劫了自己的王宫,到最后,甚至连他身上的腰带和衣服都被扒掉……关于格里兰人扒…光了赛万斯总督和他手下轻骑兵那件事,纳尔逊也是有所耳闻的……纳尔逊额头的冷汗瞬间流了下来,他被自己的脑补给吓到了。
纳尔逊开始犹豫了,与其要遭受到这种待遇,还不如老老实实流亡,规规矩矩画他的小X书。至少画小X书不会被扒光衣服。
宋默察觉到纳尔逊的神情不对,三口两口吃完自己的早餐,擦擦嘴,三两句就将纳尔逊的想法套了出来。当然,公爵大人也没蠢到将自己的想法全盘托出,他有所保留的将自己的担忧说出了一部分。
纳尔逊觉得,这件事,点到即止就好,宋默应该能发现自己到底担心些什么。或许,他还能从宋默嘴里得到一定的保证。毕竟,谋反这件事,如果没有自己参与,大旗都扛不起来。
宋默撇撇嘴,果然,王室贵族什么的,天生就是玩心眼的。
不过,如果纳尔逊认为自己会按照他的步调走,那就大错特错了。
谋反是要的,合作也是必须的,但是主动权一定要掌握在自己的手里!否则,他就是花力气为他人做嫁衣,蠢到没得救了!
于是乎,宋默严肃着表情,站起身,语气坚定的对纳尔逊公爵说道:“公爵阁下,你这种想法是完全错误的!”
“啊?”
“太消极了!太没有担当了!太不男人了!”
“……”他担忧自己被扒…光,和是不是男人有关系吗?
“你要知道,人的生命都是有限的,”宋默顿了顿,深吸了一口气,严肃的表情,顿时变得慷慨激昂,“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谋反事业当中去,才会让你的人生更加有意义!”
纳尔逊:“……”
“当你年迈的时候,你可以自豪的告诉你的子孙,你把所有的精力都投入到了伟大的谋反事业当中,为了奇萨人民的自由奋斗终身!”
纳尔逊:“……”
“你永远不会再为碌碌无为而羞耻,为平庸而悔恨!你的一生,是光辉的一生,灿烂的一生,幸福的一生!这才是真汉子,纯爷们!”
纳尔逊:“……”
“所以!”宋默握紧拳头,猛然一挥,“阁下,你还会犹豫吗?”
看着宋默的拳头,纳尔逊立刻一咬牙:“不会!”
“还会担心吗?”
“绝不!”
“你现在最想做的事是什么?”
“谋反!”
“很好,够爷们!”
听到这句称赞,伴随着落在肩膀上的一拳,公爵顿时眼泪横飞。
“领主大人,你说得对!是我太懦弱,太不男人了!”纳尔逊擦擦眼角流下的泪,坚定的说道:“我已经下定了决心,谋反不成功,坚决不回头!”
宋默满面欣慰的拍了拍纳尔逊公爵的肩膀,“公爵阁下,你的决心,让我敬佩!”
老约翰看着笑得像狐狸一样的宋默,再瞅瞅自己把脖子套进绳圈犹不自知,还沾着唾沫帮宋默数钱的纳尔逊,顿时无语。
当天,由宋默起草的,关于在奇萨建立自由民主政权的“自由宪章”正式出炉。
宪章的第一条规定:奇萨的全部权利属于人民,人民的代表是以纳尔逊为中心,团结在他四周的自由斗士,他们将代替人民行使一切权利,推翻国王的暴—政,将人民从残酷的剥削和压迫中彻底解放出来。
看着这份自己写出来的东西,宋默都觉得牙疼。
打着自由民主的名义,彻头彻尾的为封建统治阶级服务,这叫什么事啊!这就和山姆大叔一个样,自己的屁股都没擦干净,就到处指责别国的“人……权”问题,纯粹是释迦摩尼笑话地藏菩萨一头疙瘩,纯属没事找事!
不过,宋默也只是想想而已。毕竟,他只是格里兰的领主,帮助纳尔逊,也只是为了自己的利益,他没圣母到为了不相干的人去挑战光明大陆的王权制度。
蚍蜉撼树,螳臂当车,傻子才去干的事。
或许将来会有一天,这种制度将被推翻,但绝不是现在。
宪章完成,纳尔逊仔细看过之后,在最后一页签名,并按上了自己的手印,合作正式生效。
宋默高兴之余,举起酒杯,清脆的碰杯声,伴随着领主大人的祝词:“公爵大人,为了自由!”
已经熏熏然的纳尔逊,同样高举酒杯,“为了自由!”
“为了理想!”
“为了理想!”
“为了嫂子!前进!”
“为了……”纳尔逊的脑子突然转过了弯,看着宋默,嫂子?
宋默眨眨眼,猥琐的笑了,这个笑容的含义,是个男人就该懂的。
纳尔逊先是满脸爆红,紧接着干脆豁出去了,大吼一声:“为了嫂子!”仰头将杯中的葡萄酒一饮而尽。
宋默笑眯眯的看着,转头向老约翰问道:“都录下来了?”
“录下来了。”
老约翰点点头,手中是一枚圆形的水晶球,直径不到五厘米,瑞斯亲手打造。
宋默示意老约翰将水晶球收好,把柄总是越多越好的。就像当初骑士们的肖像画一样,贵族都很爱惜自己的羽毛。当初纳尔逊被奇萨国王流放,哪怕他真的给国王戴上了三顶绿帽子,他的罪名里,也不会有“通……奸”这一项。只要纳尔逊登上王位,无论他和自己的嫂子们还有没有后续发展,这个都会成为最好的把柄之一。
宋默示意仆人将喝醉的纳尔逊送回房间,老约翰也行礼退了出去,只剩自己靠坐在椅子上,自斟自饮。鲜红的酒液染红了他的唇,顺着嘴角滑下,被雪白的指尖擦去。宋默仰起头,看着不知何时站在自己身后的瑞斯,对方正将指尖送进嘴里,轻轻的含舔,就像含住的是宋默的嘴唇。
宋默笑了,眉眼弯弯,举起手,抓住了瑞斯的一缕长发,向下拉了一下,瑞斯顺势弯下腰,轻轻吻了一下宋默的额头,宋默左手臂上的藤蔓又开始蠢蠢欲动。瑞斯的表情顿时一僵,宋默发出一声轻笑,轻佻的勾了一下瑞斯的下巴,“美人,考验你的时刻到了,忍字头上一把刀啊。”
瑞斯抓住宋默的手,一口咬在了他的手腕上,没有用力,只有一股酥麻顺着被咬到的地方传遍全身。下一刻,宋默左手腕上的藤蔓突然实体化,顺着宋默的手臂缠绕而上,却被一行黑色的符文捆缚住,不能再移动分毫。但它们只能困住藤蔓,却不能彻底破坏藤蔓,这是宋默和精灵签订的契约,一旦被强行破坏,宋默肯定会受伤。
宋默诧异的眨眨眼,他知道瑞斯在自己身上动过手脚,也知道这些符文对他本身没有害处,在遇到危险的时候还会保护他,只是没想到,竟然还有这个作用。
看着藤蔓和符文纠缠在一起,宋默突然产生了一个诡异的想法,捆绑什么的,相爱相杀什么的,实在是很重口啊……
想着想着,宋默打了个哈欠,酒的后劲涌了上来,眼睛渐渐睁不开了。
瑞斯干脆将宋默拦腰抱起,抵住宋默的额头,无视随时会冲破符文攻击自己的藤蔓,低声说道:“亲爱的,睡一下吧,我知道你累了。”
宋默又打了个哈欠,点点头,靠在瑞斯肩上,渐渐闭上了双眼。瑞斯抱着宋默,走到窗前,月光透过半开的窗洒落室内,魔族的双眼渐渐褪去暗蓝,变为了一片血红。
被瑞斯抱在怀中的宋默,好梦正酣。
第二天,宋默是在自己的床上醒来的。掀开被子走下床,昨天喝醉后的事情他一点都不记得了,恍惚间,仿佛见到了瑞斯?
摇摇头,宿醉让他的记忆变得模糊,干脆抛开不想,今天是罗德商队来格里兰的日子,不知道矮人会不会再给他带来什么惊喜。
罗德在午后时分抵达,矮人一如既往的热情,当然,其中大部分是金币的作用。店铺里的生意越来越好,罗德和加兰德同宋默商量过,想要开设更多的店铺。宋默没有答应,“摊子铺得太大,货源供应得上吗?”
的确,就算能在当地收购,也能和一些小型商队或贵族签订协议,但主要的货物运送,还是要依靠矮人自己的商队。
“将商队的规模扩大吧。”宋默向矮人提议,同时建议矮人将一些信得过的小型商队吸纳到自己的队伍中,不需要将那些商队买过来,只要和他们签订协议,代理店铺的货物运输,换取一部分红利,相信很多商队都愿意做。
同时,宋默也告诉了加兰德和罗德,他自己打算组建一支商队,这是老约翰的建议,宋默考虑过后,斟酌过利弊,拍板通过。
加兰德和罗德对此没有异议,宋默担心的事情也没有出现,反而是热心的将组建商队需要注意的相关事宜告诉了宋默。
“组建一支商队可不容易。”加兰德和罗德都这样告诉宋默,“但我相信领主大人绝对没有问题。”
很显然,跟宋默合作有肉吃,同领主做生意有钱赚,已经成为了两个矮人的共识。
罗德此次到来,是为了宋默之前派人送到他店里的爆米花,这种食物意外的受欢迎,尤其是沾了糖和裹了蜂蜜之后,几乎是供不应求。
“领主大人,日安!您还是一样的英俊!”
“罗德,你也一样。你的胡子看起来真是威武极了!”
宋默已经能面不改色的说出这些违心的肉麻词汇了,矮人明显很受用。
交接过金币和装车运走的货物之后,罗德又带着宋默走到了一辆马车前,“领主大人,这次一共是十六个男人,八个女人。”
“这么少?”
“现在只能凑到这些。不过您不用担心,据可靠消息,奥比和西格就要开战了,到时,我能给您拉来一车队!”
宋默点点头,突然间听到奥比,又想起了那头大肚子龙,这个季度的利润他已经送去了西北行省,相信赛万斯会一文不少的给黑炎送过去。自从葡萄酒问世之后,精灵就得到了消息,已经有精灵去店铺打探过,却始终没有查到格里兰来。宋默敢打赌,黑炎绝对帮了不小的忙。
想到这里,对于送去西北行省的十几箱金币,就没有那么肉疼了。
宋默正在和罗德说着话,马车上的人已经陆续走了下来,宋默的注意力完全被其中一个披着褐黄……色斗篷的男人吸引了过去,不是因为他多么英俊迷人,实在是因为他长得太有创意了。
真不是,一般的丑啊……
男人察觉到宋默的视线,朝他走了过来,强森等人立刻警觉,男人在距离宋默还有五步远的地方停下了脚步,弯腰向宋默行礼,十分有礼貌的说道:“领主大人,日安,十分感谢您愿意收留我。”
宋默眨眨眼,这么富有创意的长相,简直是天生的强盗人才!可行事却彬彬有礼,说话还带着一股书卷气,他实在判断不出这个男人到底从事什么职业,难不成,智慧型罪犯?
“领主大人,”罗德拉了拉宋默的衣摆,“他叫霍玛,是个魔法师。”
“魔法师?”宋默顿时一愣,人类的魔法师?
“是的,领主大人。”霍玛继续彬彬有礼的说道,“魔法师只是我现在的职业,在此之前,我是一个杀手。”
宋默的眼睛瞪大了,长相如此有创意的杀手?杀手不都应该又酷又帅,黑超风衣吗?
“在成为魔法师之前,我下定了决心,发誓洗心革面,但是,很遗憾,我是个念旧的人,所以……”
宋默的下巴掉了。敢情这位霍玛先生先是洗心革面,决定立地成佛,然后发现自己十分怀念以前的工作,又拿起了屠刀?
宋默一把扯过了罗德的领子,恶狠狠的说道:“靠!你给老子弄来一个杀人犯?!”
“领主大人,息怒!”罗德连忙说道:“霍玛不是滥杀无辜的人,他杀的,都是罪大恶极恶贯满盈的家伙,人人得而诛之!还有……”
宋默刷的转过头,看向霍玛,“罗德说的,都是真的?”
霍玛点点头,“是的。”
“既然这样,你不是应该受到热烈欢迎和尊重吗?”
光明大陆对杀死恶徒的人并不会严惩,霍玛真像罗德说的那样,为民除害,根本不需要藏到格里兰来。
霍玛耸了耸肩膀,“主要是死在我手里的恶徒,大部分都是贵族,最近一个,是某个小国的王子,他杀死了十多个少女,却因为身份,不会受到任何惩罚。我刚巧路过,就顺手杀了他。他的父亲勃然大怒,发誓要把我五马分尸,再加上我的魔法师身份,所以,领主大人,你懂的。”
宋默悟了。司…法…潜…规…则,他懂。
盯准了富X代,官X代下刀子,真猛士乎!
于是,宋大领主手一挥,收了!
霍玛一咧嘴,领主大人,为了感激收留之恩,他会继续发光发热,发挥专长的!
宋默的汗顿时下来了……
101
101、第一百零一章 。。。
清晨的阳光温暖了被黑暗笼罩一夜的大地;奇萨王国的边境小城卡里结束了一夜的沉寂;再度恢复了白日的喧闹。
城门开启;一支支商队进入了城市。队伍相比起往日近乎缩减了一半;预示着近期又要不太平了。
城门的守卫打了个哈欠,之前奥比王国灭掉了萨比森;将那里全部纳入了奥比王国的版图。萨比森的败兵和紧随其后的奥比追兵,先后闯入了卡里城。无论败兵还是追兵;对不属于本国的卡里城,都没有客气,抢劫;几乎每天都在发生,一旦遇到反抗,明晃晃的长矛和重剑可不是摆设,连前任执政官迈法也死在了兵乱中,卡里城几乎人人自危。好在混乱只持续了很短的时间,很快,卡里的城主,奇萨的卡拉维王子派来了五千驻军,随同驻军一起到来的,还有新任执政官纳顿约什,比起迈法,这位不到四十岁的奇萨贵族,有着极佳的执政手腕,很短的时间内,就让卡里城从混乱中安定下来。
但老天似乎总喜欢和这座小城里的人过不去,萨比森的一些败兵躲过了奥比骑兵的追杀,却又无家可归,走投无路之下,为了填饱肚子,干脆落草为寇。在这片国家和强盗没什么分别的大陆,大兵们也算做回了本行,只是没有官方旗号。
卡里城立刻成为了这群强盗眼里的小肥羊,武力值一般,却浑身肥膘,不宰实在是对不起自己。
几次下来尝到了甜头,也闯出了名声,这伙强盗的人数像滚雪球似的越来越多,继图罗之后,成为了横行在周围的最强犯罪团伙。这些原萨比森大兵们基本不将卡里城的几千士兵放在眼里,想来就来,想走就走,闲着没事就来抢一票,着实给在恢复中的卡里城造成了不小的麻烦。
执政官纳顿不得不向奇萨王都和卡拉维王子发出了信函,请求王国派出更多的守军驻守卡里城,但在更多的守军到来之前,卡里城只能依靠现有的防卫,和进出卡里城商队中的护卫。
纳顿对此很无奈。
结果这些强盗还没灭掉,又传来了一个让纳顿忧心的消息,奥比国王黑炎和西格的国王羯罗掐起来了。奥比和西格都是大国,原本还有一个萨比森三足鼎立,现在萨比森被灭掉了,刚巧扫清了两国之间的障碍,如今两国边境接壤,黑炎和羯罗都是好战分子,早晚都要打上一仗。
先动手挑衅的是羯罗,不久前发生在原萨比森境内的叛乱,背后就有西格的影子。
黑炎不会允许任何人挑战自己的权威,敢将爪子伸到属于自己的土地上,胆肥了啊!掀桌,派兵,剁爪,开打!
西格的国王羯罗也不甘示弱,打就打,怕你啊!
两位好战的国王之间一言不合,立刻火药味十足,纷纷下令调动兵马列阵边境,心里都想着,揍死你,揍得你生活不能自理,看你还嚣张!
两国的大臣,尤其是奥比的宰相墨菲和西格的宰相约乔,都被国王的任性弄得直上火,嘴角起了一圈燎泡,还有向嘴里蔓延的趋势。
宰相手底下的大臣们也不好过,尤其是财政大臣,俗话说,打仗打的就是钱。
哪怕士兵再勇猛,饿着肚子,拿着破铜烂铁去拼命,也只有做炮灰挨宰的份。
西格是产粮大国,也是大陆出产黄金和宝石最多的国家,国库中堆积的财富,足以傲视整片光明大陆。黑炎早就看着羯罗的金库眼红,这么好的机会,不打上一仗,抢他丫的,黑炎睡觉都睡不安稳。
虽说和宋默合作,让大肚子龙的金库也是蹭蹭蹭的往上涨,可结合一下这位的属性,只有一句话可以概括:金币,总是不嫌多的。
在调兵之后,两位国王还不约而同的下了一个决定,御驾亲征!
手下的小弟群殴不过瘾,好战分子要亲自上阵单挑。
看到国王手令的宰相墨菲和约乔,顶着一嘴的燎泡,脸都变绿了。
一国的国王丢下政务跑去边境和人打架,这叫什么事啊!在一个任性的老板手底下干活,可真不易啊……
虽然奥比和西格还没打起来,但那也只是早晚的事情。除了两国的大臣和和臣民,卡里的执政官纳顿绝对是最关心这场战争的人。
没办法,一旦开战,卡里不可避免的又会被卷入其中,运气好的话,破财消灾,运气不好,灭城都有可能。
纳顿愁啊,愁得连饭都吃不下,头发也一把一把的掉,眼看着就有地中海的趋势了。
越来越多的商队选择绕远路,避开这片即将成为战场的地方,但却有一些商队却其他人背道而驰,争先恐后的涌入了这里。
这些商队大部分都是做粮食生意,一旦发生战争,粮食的价格肯定会上涨,没了竞争对手,他们可以任意提价,足够他们赚得盆满盈钵。而且,这些商队私下里还做着另一种生意,贩卖人口。无论是奥比和是西格获胜,相信他们都能从中大赚一笔。
不过想发战争财,也不是那么容易的,刀剑无眼,这些商队中的人不说是亡命之徒,至少也是把脑袋别在裤腰带里。
其中,就有一支对卡里人来说,十分陌生的商队。他们第一次来到卡里城,却比其他的商队,引起了更多的关注。
对外,这支商队做的是粮食生意,他们卖一种叫做土豆的食物。卡里城常年迎接四处到来的商队,对土豆不算陌生,让他们奇怪的是,这种只有精灵才会种植的食物,竟然会大量出现在人类的商队中,而且价格几乎称得上便宜。
好奇心促使城里的人纷纷找上了这支商队,这才发现,除了土豆,他们还带着更多奇妙的东西,爆米花,玉米糖,甚至还有一种名字叫做地瓜干的食物,孩子可以当零嘴,一块就能吃很长时间。短短不到两天的时间内,这支商队的名声就传遍了整座卡里城,带来的商品也迅速销售出了大部分,连执政官都听到了他们的大名。
“土豆?”
矮人的店铺还没开到卡里,卡里城的居民只从往来的商队口中听说过这些店铺的大名,却不清楚这些店铺中到底都销售些什么。但纳顿不同,奇萨的王都就有矮人的店铺,他不只一次去过这些店铺,比起食物,他对那里的另一种商品更感兴趣。
武器!
开设在奇萨王城的店铺主营来自格里兰的“特产”,在店铺里工作的主要是地精和侏儒。他们的眼光比任何人都精准,可以准确判断出哪些是大客户,哪些客人会喜欢“另类”一些的商品。
纳顿显然被他们归类到了后一种。负责店铺经营的乔比斯曾试探性的向纳顿推荐了一两种武器模型,纳顿没让他失望,花三百金币买走了那架缩小版的投石器,乔比斯另外将一个改良过的单发弓弩模型作为添头,送给了纳顿,并用一种隐晦的方式告诉纳顿,如果他对这种类型的武器满意,他们卖的,不只有模型。纳顿心领神会,点了点头。
这笔生意,地精和纳顿都很满意。
可让双方都没想到的是,在纳顿研究过买回去的投石器和弓弩模型,打算为家族领地订购这些武器时,却突然接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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