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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着熊猫闯天下-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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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现在么,叶明书无聊的靠在座椅上,嘴里嚼着给熊罴一族准备的零食——新鲜嫩竹条,无聊的打量四周,悄悄偷窥各种非人类的样子。
哎?有人过来了哎,这个大婶是谁啊?大婶身边的美女倒是很丰满。
叶明书一边在心里悄悄品评着,一边拿胳膊肘拐了轩辕苍一把,“喂,有人过来了,美女哦。”
轩辕苍自是看到了那两人的动作,只不过看到也当看不到,故意忽视罢了。
颇为头疼的揉了揉太阳穴,轩辕苍露出一张苦逼脸,“最烦人的家伙来了,待会儿那两人问什么你都别回答,我来说就好,否则那些女人会抓着话头一个劲的问,早晚揪出你的小辫子来。”
叶明书咋了咋舌,将竹条放下,把茶几上的东西规整一下,摆好坐姿,“明白,保证完成任务。”
话刚一说完,对方便来到了门帘旁边。
妇人开口道:“黄莺丽芙携小女韵德拜见玉珊公主。”
玉珊太后正襟危坐,声音听不出喜怒,丝毫不显情绪,“自然欢迎,请进。”
熊罴牌多功能门帘,保密偷窥的绝佳配置,类似单面透视镜一样,外面看不到里面,里面透过门帘却可以对外面的一切看得清清楚楚,丝毫不影响视线。
那貌美的年轻女子挽着妇人的手腕,低着头羞答答的走了进来。
两人进到棚内,甫一抬头便看见了人类小市民叶明书。不着痕迹的蹙了蹙眉,两人先拜见了玉珊公主,再跟轩辕苍打过招呼,最后才意思意思向叶明书点了点头。
叶明书赶忙点头回礼,力争做到不卑不亢,绝对不要露出一副看好戏的模样。
不知道为什么,这母女俩一看就不是好相与之人,而且人家摆明了无视自己,虽然很想留下看戏,但为了不惹事,叶明书果断的选择了尿遁。
就说大家族什么的最烦人了,一堆说不清的事儿解不开的结,麻烦麻烦。
叶明书一边顺往厕所走,一边不住在心中腹诽。
嘘嘘完毕,神清气爽的叶明书深呼吸两口气,这山上环境就是好,厕所也不知道是不是施了法的,都没臭味的,方便啊方便。
顺着来路的方向大步往前走,叶明书环顾四周,怎么越看越不对劲,那个vip的小棚子在哪呢?咋不见了呢?
这些妖怪们要不要长得这么高这么壮,把前面的路都挡住了,我看不见啦!喂!让一让可否?借过借过!
这边叶明书走岔了路正在奋力拨开妖群向前走,那边轩辕苍敷衍着那母女俩,频频往外看。
明书怎么还不回来?掉厕所里了?还是。。。。迷路了?
韵德看轩辕苍一直往外瞅,不乐意了。
腰一扭,挺着她丰满的胸部,向前一步靠在轩辕苍身边,胸部隐隐蹭过轩辕苍的胳膊,引得对方一阵战栗。
轩辕苍不着痕迹的后退一步,笑着继续和她们打太极。
以前对男人和女人也没什么特别的喜好或排斥,但自从喜欢了明书认定了明书之后,对平坦的胸部微凸的喉结就变得特别喜欢,反倒是不喜欢那些个大胸脯的女人了,虽然他以前也有议论过谁的胸型好,谁的屁股太大又下垂。
爱屋及乌也许就是这样吧,现在的轩辕苍,眼里只有他的叶明书。
眼尖的轩辕苍瞥见了在妖海中奋力往前挤的叶明书,这家伙果然迷路了,往哪走?走到貔貅和秃毛雉鸡族去了,喂,别抓着貙族的毛毛问路啊,他比你还路痴,这个笨蛋!
再没心情陪这母女俩打太极,轩辕苍拱手抱拳,“抱歉,失陪一下。”
说罢不再理会对方拉下的脸色,掀帘而出,直奔叶明书而去。
一直默默作壁上观的玉珊公主颇有太后架势的朝丽芙和韵德母女俩微微一笑,“抱歉了,苍儿有事先行离开,怠慢了两位,请移驾上座。
来人,将我的玉峰酒取来招待二位,算是给二位赔个不是。”
守在棚外的小童滴溜溜跑去拿酒了,剩下的母女俩一看这架势,又尴尬又受宠若惊,更多的则是骄傲自恃。
哼,谁不知道玉峰酒是当年玉珊公主夫妇俩共同研制出来的美酒,头一次用来宴客便广受好评,成了熊罴一族的特色酒水,逐渐风靡起来。
不过什么也比不上玉珊公主亲手酿的酒味道醇香,而且能喝到玉珊公主亲自酿的酒,那可是一种地位的代表,求都求不来的。
这边母女俩带着荣耀光环乐呵呵的坐在位子上等酒喝,那边轩辕苍穿过妖群,终于看到了叶明书的身影。
不要吧,问个路而已,怎么连貔貅家的小豆丁都出来了?既然他来了,那他那个恋弟的族长哥哥岂不是随时都会出现?
不行,得赶紧回去才好。
作者有话要说:我复活啦~~~更新神马的,我争取给力起来。来吧,虎摸我吧=3=
貔貅家的小豆丁(下)
妖怪们也是有好奇心的,妖怪们也是会八卦的,妖怪们也有偶像崇拜的。
对绝对力量的崇拜导致了大家对强者的向往,于是乎,轩辕苍不负众望成为了年轻一辈心目中的偶像。
偶像失踪了,大家很焦急,但却碍于条律无法下山帮忙寻找。
偶像渡劫成功了,大家认为这是理所当然的,为他感到骄傲。
偶像渡劫成功后仍旧不见踪影,大家慢慢习惯了,也不再有什么下山寻人的想法。
但是突然有一天,偶像回来了,还带着个男性人类。
这一消息迅速在熊罴族中传播,而后又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传到各大家族之中,引来诸多猜测。
于是叶明书这个地球小市民就这样一夜成名,成了家喻户晓的人物。
早在切磋大会一开始轩辕苍入席之时,众人便注意到了跟在轩辕苍身边的叶明书,毕竟人类的气息十分不同,太好分辨了。
碍于轩辕苍和玉珊公主,大家也不好多说什么,权当不知情、没看到,只是悄悄讨论着,默默围观着,趁机偷窥着。
可惜人一进了帐内便看不见了,熊罴牌单向视线门帘,防偷窥的绝佳产品。
终于,机会送上门来了。
叶明书自个儿出来上厕所,一群吃饱了闲的很且没见过人类的大妖怪们立马跟进,不着痕迹的往外挪动。
偷偷瞅着叶明书,不少妖怪露出探究的眼神——原来人类长的这个样子啊。
没想到这人类在这么小的地方都能迷路,一群大妖怪们打着看好戏的谱,故意把路挡的严严实实,让他找不到正确位置。
不过轩辕苍很快便找了来,看来对这人类还挺重视的。
好吧,悄悄凑凑热闹就算了,这头暴力熊猫罩着的家伙还是别惹为妙,小心被打残了浪费多年苦修的功力。
轩辕苍一把拉住叶明书的胳膊,将他从头打量一番,蹙眉道:“咱们的座位在对面,你怎么跑到这边来了?走,咱们回去。”
叶明书一看来人是轩辕苍,那悬着的心终于放下了,开始诉苦:“我从来没觉得你长得这么帅,看着这么顺眼,真高兴又看见你这张大脸。
你丫的来的太是时候了,这地方人太多个子又高,我找不到原来的座位了。”
后台不在,自己一个人在一群非人类中间实在是太吓唬人了,看着一个个大尾巴在身后甩来甩去一看就是狼人的家伙,还有那些指尖都是利爪的家伙,真的很锻炼人的小心肝。
“我看你这家伙离了我就没法活,赶紧走吧。”
快走啊,再不走那恋弟的变态来了可就走不了了。
叶明书不乐意了,“急什么,我得跟刚刚帮我指路的人说声谢谢打个招呼啊,你一等哈。”
轩辕苍眉头紧皱,扯着叶明书就往回走,“没时间了,有急事儿,咱先回去,那两人我都认识,不会有问题的。”
叶明书回头看了毛毛和小豆丁一眼,见那两人一副看戏的样子凑在一起看着他们,周围妖怪们也都是一副“我懂的”的表情看着他们,突然觉得,好像。。。。。被误解了。
叶明书正在纠结些有的没的,却发现轩辕苍松开了手,不由抬头看着他。
轩辕苍看了叶明书一眼,无甚表情,“来不及了,待会儿别说话,都交给我来。”
叶明书还未来得及点头回话,便有一男声传来,“哎哟?这不是熊罴家的轩辕苍吗?许久不见别来无恙。
怎么,骗了晨晨的凌霄丹还不够,今天还想来骗点什么?要不要把我貔貅一族所有的宝物都给你,你才满足?”
轩辕苍叹了口气,真是烦什么来什么,不就是跟小豆丁换了点东西么,用不用这么一副吃了大亏的德性?而且人家正主都不介意还高兴得很,你激动个什么劲?
当然,这些都只能想想不能说出口。
并不是没说过,而是说完后换来了对方长篇大论的反驳和各种绊子,碰见这个恋弟的家伙可真是倒了霉了。
“没有,这次是碰巧,我是来这边找人的,碰巧遇见了小豆丁,本想打个招呼就走的,没想到正好让你撞见了。
怎么?你那什么眼神?不信你问小豆丁。”
我靠,敢怀疑老子?老子还不屑对你说谎,忽悠人是专门用在明书身上的,用你身上?那就叫浪费脑细胞。
小豆丁一看哥哥来了,立刻眉开眼笑的扑了过去,抬高手臂,亮出一直攥在手里的东西,“是真的,哥哥,你就别再为难大苍苍了,反正那些东西我也不稀罕,我就喜欢大苍苍跟我换的那盒彩色石头,好看呢。
你看,这是刚才大毛毛给我的,红色的呢,好看吧?”
石靖刚才还横眉竖目一副找架打的模样,现在弟弟搂在怀,立马变了脸色,要多温柔有多温柔,要多宠溺有多宠溺,看的叶明书在一旁直搓胳膊,搓掉了一地的鸡皮疙瘩。
对了,毛毛呢?
叶明书环顾四周,发现大家好像把他们孤立了,一个个都离他们有一定距离,把他们空出来围了个圈。
而毛毛也不见了踪影,大概早就跑路了吧。
“好好好,我不为难他了,哥哥知道你喜欢那些玩意儿。
不过他用人间的一盒玻璃弹珠就换走了老君送你的凌霄丹,着实亏大了,其实那丹药你吃了总归是有点用处的。”
收到石靖送来的“快给我滚”的眼神,轩辕苍立马抱拳躬身,“凌霄丹的事情真的有点对不住了,以后一定想法子补偿,不打扰你们了,这就告辞。”
说完头也不回的拉着叶明书往回走,生怕对方再来一句“且慢”、“不过”。
叶明书正想着会不会有什么好戏看呢,没想到就来了这么个大逆转。
“刚才那人是谁,小豆丁的哥哥?可是我看他那模样分明是个恋童癖,要不准有恋弟情结。
他怎么这么容易就让你走了?不应该两人言语不和大打出手么?我还等着围观呢。”
轩辕苍终于转过头,摆出一副苦逼脸,“您真牛,上个厕所都能迷路,迷路了还能抓着毛毛和小豆丁那两个出了名的路痴问路。
刚才那个变态就是小豆丁的哥哥,貔貅族族长石靖,出了名的恋弟,成天围着小豆丁转,就怕他受丁点欺负。
他啊,恨不得把小豆丁藏着掖着不让人看见,看小豆丁对你有兴趣,就故意忽略你让我带着你赶紧滚蛋,别让他弟弟对你来了兴趣上了心,明白?”
好吧,虽然对石靖这家伙的小心眼做法十分不屑,但不得不说,自己也很想把明书藏着掖着不让别人看。
不过么,想想就好,真这样的话明书还不得跟我拼命。
“哦,原来如此,怪不得那石靖一来毛毛立马就没人了,跑的真快。
对了,咱们这是去哪儿啊?不回去看比赛了吗?”
“刚才娘给我传音,说老不死的长老们来了,让我带你到别的地方去玩儿。
这切磋大会暂时没法看了,不过我看你也看腻了,带你去个好地方,让你开开眼界。”
看轩辕苍说的那副神秘样子,叶明书心里好奇的要死,但面子上还是要装一装的,免得让人家觉得他小人类没见过世面。
“哦,好的。
那咱一边走一边说呗,你给我讲讲那个恋弟石靖的事儿吧,你们不是尊崇武力以实力说话么,那石靖这么保护小豆丁也太过了吧,不会让他太过单纯长不大么?
还有,小豆丁大名叫什么?我咋听那个石靖叫他晨晨。”
关键时刻,八卦什么的最有趣最吸引人了。
轩辕苍笑了笑,抬头拨掉落在对方头上的枯叶,放慢了脚步。
两人走在这清幽的山间小路,聊起了各大家族的秘辛和八卦,首先被扒出来的便是貔貅一族。
“长话短说吧,其实是个很简单很老套的故事。
小豆丁大名晨生,早晨的晨,生日的生。对,别瞪眼,你猜得没错,起这个名字就是因为他是早晨出生的。
石靖这一辈,按照族谱应该是石字辈,族里每个雄性都叫石什么什么,雌性的话,是没有排辈的,只要名字不和前人重复便可,从这点你也看出来了,重男轻女。
而晨生,他是不被排进族谱里的,因为他是混血,他和石靖是同父异母的兄弟,他母亲不是貔貅一族,而是雉鸡族的。
貔貅一族非常保守且传统,不像我们这些家族一般大多通婚,在我们族里混血十分常见,没什么歧视不歧视的。
但他们就不一样了,古板的要死,通婚可以,但外族人不得进入貔貅族谱。
而婚后的子嗣,实力强大取得了族人的认可才可进入族谱,但仍要注明混血的身份。
一千三百年前有一场大战,各族直系血统都上了战场,家中留守了战士保护雌性和未成年的幼仔。
反正事情很复杂,我大体说一下吧,就是敌人偷袭了我们的后方,晨生的母亲为了保护当时还是幼仔的石靖受了重伤,已经没救了。
她求石靖帮她剖腹取子,留下小晨生的命。
所以说,晨生是石靖亲手剖开了他二娘的肚子取出来的,也是由他从小照顾到大的 。
晨生本就是混血,貔貅和雉鸡一族夸族太大,这样的孩子生出来本就容易胎死腹中或者早早夭折,也有不少先天残疾心智不足。
而且晨生还不足月,在母体中也受到了创伤,没办法了,被石靖藏在了镇族之宝碧波瓶中。
当年我们跟随黄帝南征北战,我族被赐姓轩辕,他们便赏赐了这碧波瓶。
碧波瓶可是个好东西,小时候我去偷了好几次都没成功,可惜了。”
叶明书听的正精彩呢,冷不丁被他一打岔,戳了他一把,催促道:“行了吧你,就你还去偷人家的镇族之宝,真无耻。
再说了谁要听你的事儿,赶紧的继续讲,后来呢?晨生就没事了?”
轩辕苍撇撇嘴,“切”了一声,“还能怎样,碧波瓶一直由每代族长保管,他爹上战场去了,这东西自然交给他保管了。
也亏着给了他,要不小豆丁的命可就交待在那里了。
碧波瓶里面据说是一片汪洋,碧波潋滟,里面的水纯净透明可以愈合伤口,受伤了滴一滴在上面,立马就好,绝对的好东西。
不过这石靖也真够大胆的,从来没人敢把活物吸进碧波瓶里的,万一小豆丁进去给淹死了咋办?
也没人喝过碧波瓶里的水,万一小豆丁喝了有问题又怎样?
不过反正后来小豆丁在碧波瓶里一直呆到了大战结束。幸好小豆丁最后没事,身体也好了很多,要不石靖那变态还不得后悔死?
不过小豆丁先天不足后天也没有经过很好的照顾和疗养,总是长不大,尤其是个子,大概得有一百年没长个了吧。”
叶明书摸了摸下巴,琢磨一阵,“恩,大体我明白了,不过这么算来,小豆丁都一千三百多岁了?!
这么大了还这么点,也就到我肩膀吧,好矮。但他怎么还跟个孩子似的说话那么幼稚?一千三百年都白长了?”
轩辕苍摆摆手,“怎么会,小豆丁醒着的时间才一百二十多年,也就一百二十多岁吧,相当于你们人类的初中生。
小豆丁伤的太厉害了,角脉已经断了。
你知道的,貔貅一族是有角的,有的独角有的两角,但不论有几个角,都有角脉,这就相当于龙筋之于龙族,是他们最重要的一脉。
这一脉断了,小豆丁这辈子别说长角了,活不活的了都是问题。貔貅一族搞不定了,只得向天界求助。
他那一千多年都给他爹和他哥托关系送到老君那去疗养去了,据说老君更狠,直接把他沉到了池底,让他泡了一千年。”
叶明书闻言咋了咋舌,睡了一千年,还受了这么多伤遭了这么多罪,换做自己,如果小豆丁是自己的亲弟弟,自己一定也会像石靖这样对他过度宠爱照顾吧。
其实,石靖这家伙还不错嘛,也没有看起来的那么变态,至少是个好哥哥。
作者有话要说:我今天小宇宙爆发啦,四千多字。。。。
不过乃们知道的,我爆发完毕需要休息= =~~
明天不一定有的更。。。不过么,我会尽量更的。。
默默退场
他乡遇亲人
“对了,还忘了问你刚才石靖那话是什么意思?怎么叫你骗了小豆丁的凌霄丹,怎么回事,你还骗人家小孩儿的东西?老阴险,不要脸。”
看叶明书一副“你无耻”的眼神看着自己,原本就有点心虚的轩辕苍不由咳了一声,不好意思起来。
“没有,我怎么会。那凌霄丹对小豆丁来说根本就没啥用,他吃凌霄丹就相当于吃个糖豆一样。而且老君那么疼他,他那里好东西有的是,没关系的。
再说了,小豆丁虽然年纪小,但是他可一点也不傻,明知道我的东西不值钱,但他愿意,他喜欢,那可是他自己心甘情愿和我换的。
咱们认为的宝贝、好东西,在他眼里未必就是宝贝。
就好像别人眼里的西施够美,但在我眼里却根本不行,情人眼里出西施,你懂么?”
好吧好吧,我轩辕苍从来不屑占人便宜,这次是真的对不住小豆丁了,以后一定会补偿他的。
何况凌霄丹对他真的没用,与其在那里留着长毛,还不如给明书吃了,让明书排毒清筋,身体强健起来。
“等日后送两坛玉峰酒给小豆丁算作补偿。
玉峰酒喝了暖身聚气,有补充灵力的功效,很适合小豆丁这种角脉续接身体发凉的体质。
一颗对他没啥用的凌霄丹换两坛对他有用的玉峰酒,这样子还可以吧,您老还满意不?”
叶明书“切”了一声,摸摸鼻子,“这还差不多,占人便宜多不好,欺负小孩骗小孩就更不好了。
不过小豆丁看起来确实很聪明的样子,大大的眼睛圆圆的脸,还带了点婴儿肥,白嫩嫩的,活像个大肉包子,真可爱。”
轩辕苍不爽了,怎么在这家伙眼里永远都是别人最可爱?我的原型其实也挺可爱的啊,不就是比那些家伙个头大了点壮了点么,要不要这样差别待遇?
犯别扭的轩辕苍转过了话题,拉着叶明书在这山间密林中穿梭。
#####
终于来到了轩辕苍口中那神秘的好地方,叶明书看着眼前并无什么特点的小水池,犹如漏了气的气球一般——瘪了。
叶明书失望的看着轩辕苍,道:“这就是你说的好地方?还让我开开眼界,不就是个小水池么,有什么好看的,还没个游泳池大呢。”
轩辕苍拉住叶明书的手,一副“你不懂了吧”的样子摇了摇头,得意的拉着他朝水池走去,“谁说是这里了,好东西不会自几出现在你眼前,是需要去发现寻找的,走,跟我下水去。”
叶明书扯住轩辕苍,把他使劲往后拽,“哎哎哎,你干嘛干嘛?拉我过来下水游泳?潜水?我可告诉你我不会游泳啊,狗刨我都没学会。”
看了一眼这一看就很深的水池,叶明书死活不再向前走,喂,我可是标准的旱鸭子,怕水行不行?
轩辕苍黑亮的眼睛一转,嘴边隐隐有了笑意,很好,又知道明书的一个小秘密。
不会游泳?看起来好像还有点怕水?这可是个好机会,有空得计划一次水中救美,这样明书肯定更会觉得我有用,会明白我有多么全能。
“放心,水碰不到你的,你不是成天喊我非人类么?今天就叫你看看非人类的好处,我放个结界,水都在结界外面碰不到咱们的,也不用憋住呼吸。
这个结界可不是人人都会的,我们族里会的人可不超过五个,怎么样,我厉害吧?”
看轩辕苍伸着脑袋一副等着自己夸奖的样子,叶明书无奈了,好笑的点点头,握紧了他的手,“行,你牛,你厉害,你最厉害了。既然有法子就别废话了,咱赶紧走吧。
来来,下水下水,去水底围观一下。”
轩辕苍布了结界,和叶明书向前走去。
睁大了眼睛忍住呼吸,叶明书看着自己一步步走进水里,明明感觉到了水的触感,但手和衣服并未沾湿,不得不说,真tmd神奇。
靠,下辈子投胎,老子要当个非人类!要当个牛B哄哄法力强大的非人类!想干嘛就干嘛,太方便了。
叶明书那惊喜的恨不得嚎叫出来的模样大大取悦了轩辕苍,满足了他的虚荣心和大男子主义。
两人一路朝前走,终于,池水没过了两人的头顶。
走到一定位置,轩辕苍突然揽住了叶绯然的腰,将他按向自己胸口,“抱紧了,再往前走就没有斜坡了,是类似海沟的断壁,下面的水很深,注意抱紧我。”
叶明书双手搂住轩辕苍,认真的点点头,“放心,保证完成任务。”
轩辕苍忍住想亲亲他额头的冲动,搂住他,慢慢往前走。
叶明书时刻准备着,终于,两人到了那断层处。
两人匀速下降,轩辕苍一手搂着叶明书,一手高举,手中浮现一枚赤色火焰,将漆黑的四周照亮。
四周尽是被沙粒搅浑的池水,灰朦朦的看不清事物。
下降的速度减缓,叶明书的双脚终于碰到了实物,很好,到水底了。
水底处有个圆洞,好像是个通道。
“这什么鸟不拉屎的地方?这是个通道?去哪的?”
轩辕苍拉着叶明书走进那一人高的洞里,继续向前。
“这是我挖的一个通道,通到山边的河里。
小时候爹娘不让我们下山,我们就想着法子往外溜,想看看山下的花花世界。
各种各样的法子都使出来了,还是逃不过大人们的手心,毫无例外的都给抓了回来,回家一顿痛打。
但我们熊罴族的孩子可不是一般人,哪能就这么放弃啊,我们可是越挫越勇的。
这不,后来我们就找了块土地松软的地方挖了个坑,一路挖到山边的大河里,这样经过了水路,我们的气息变淡,也就不易追查,抓不到我们了。
至少,可以在被抓到之前玩个过瘾。”
叶明书难得赞同轩辕苍的观点,拍拍他的肩膀,点头道:“这个我理解,小孩子都是爱玩的么,虽然不让下山是为了你们好,但对小孩子,尤其是男孩子来说,真的是很无聊。
而且越不让那么做,偏偏就越想那么做,心里总惦记着,万恶的叛逆期啊。”
轩辕苍看着前方,目光中似乎带了点点怀念和悔恨,让一旁的叶明书不知该如何反应。
这家伙不是一向脱线且神经大条的么?突然这么正经这么严肃玩深沉还真不习惯,总觉得,骄傲自大的笑还有那腹黑阴险的模样才适合这个家伙。
轩辕苍微微一笑,“明书,有些事情是没有第二次机会的,后悔也于事无补。
当年我们要是知道会有什么后果,宁愿在山上呆一辈子也绝不下山去见识那劳什子花花世界。
明书,世事无常,你就不能给我个机会么?也给自己个机会,好好考虑考虑行吗?
别老想着拖时间敷衍我,我时间多的是,我能等,那你呢?你能等吗?”
叶明书被他问得十分不自在,甩了甩他的手,没甩开,别扭的转过了头,“干嘛突然扯到我身上,我知道你心眼多我玩不过你,你别想忽悠我,说好了给我时间的,怎么又逼我回答?”
轩辕苍叹了口气,“好,我不逼你,咱们慢慢来。
其实,我老实和你说吧,带你来不是给你看什么神秘东西,也不是什么大开眼界的玩意儿,带你来,就是想让你见见我最好的兄弟。
当年我们打通了地道偷偷跑下山,结果,很老套的,几只熊猫幼仔在河边玩,简直就是几桶明晃晃的金子,谁不眼红,谁不想要?
其实本来那几个人类也伤不了我们的,毕竟我们可不是寻常的熊猫,我们可是熊罴一族的小战士。
可惜前面和蛟族的打架受伤在先,后来碰见几个贼心大起想抓我们的人类。
凛是我们之中年纪最大的,让我们先走他殿后,结果就碰见了那个女人,真是孽缘。”
叶明书头顶的八卦探测器登时亮了,好奇的转过头来。本以为这是个令人伤感的BE,没想到是个感情故事?
“你说,那个凛,他没死?”
轩辕苍咬咬牙,恨恨道:“没!当时我们都会化形了,就算再怎么弱也不会让小小的人类杀死,况且当时都没有枪,只有破鱼叉和弩箭。
我气的不是这个,而是凛留下和那些人周旋的时候,出来个死女人搅局,救了凛回去。
然后很老套的,死凛这个家伙春心大动和那村姑对上眼了,然后俩人就好上了,那女人现在还在我们族里住着呢,为了当年的事情,整整嘲笑了我们五百年啊!五百年!
一见面就听她罗嗦说了几万遍的故事,谁受得了?!就凛那个白痴自己乐呵呵的和她一起笑!
这就算了他们俩还生了个孩子,那个死孩子更讨厌!和那个女人一模一样,那么粘人,一点也不像凛那么好。
当年我们一起跑出去玩的几个现在都特别的悔恨,早知道凛会娶回来这么个女人,我们打死也不会写下山的!”
叶明书乐了,轩辕苍的烦恼就是我的快乐,轩辕苍讨厌的那肯定是我喜欢的,老子最近看他挺不顺眼,哼,看来要和这个大嫂打好关系,问问她当年事情的细节,回头也加入嘲笑他的大部队。
“那你带我来见你兄弟干嘛还这么偷偷摸摸走地道?”
“你不知道,凛是长老的儿子,我要是明目张胆的去看他,那还不得让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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