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仿佛爱情-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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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莫塘本是不愿见庞应龙的,此时他出门闲逛一番,倒也落得清闲。
原来,那天将任纪抱回双龙帮后,庞应龙对任纪说要将昨晚拍的片子刻录成光盘,发到任纪所在的警局,还会做到人手一份。如果不想名声扫地,就要当他庞应龙的秘密情人。
养伤的几天里,庞应龙将任纪囚在双龙帮中,逼他做出选择,任纪没办,最后点头应允。
以后的一个多月里,行动组的队员发现每个星期都有两天队长要请病假休息,即便是来上班,走路也磨磨蹭蹭。
不过,行动只要牵涉到东城区,组长都要亲自上阵,即便是那里的治安尚好,组长也要挑出些错误,让店里的经营者停业整顿。其过分程度,就连同是警察的他们都觉得组长有些无理取闹。
日子就这样持续了一个月,首先发现不对劲的是庞应龙。
那天,他像往常一样拨通任纪的手机,约他出来。任纪没有接,他以为任纪还因为上次在他脖子上留下吻痕的事而生气。
庞应龙一直都对情人很大度,只要在他没说分手前,你不出轨,不势宠而骄,不到处惹麻烦,基本上你会很希望有这么一位黑老大情人。
心说自己是个讲道理的人,又给了任纪两天时间,庞应龙拿起手机拨号码,却发现任纪的号码成了空号。
怒火冲冠的庞应龙立即开车冲到任纪所在的警局。
毕竟,跑了和尚,跑不了庙。
在路上,庞应龙都想好了把人抓回来一定要好好教训一番,让他知道自己是谁的人,就算他求饶,自己也要不像前几次那么心软,一定要狠下心来。
谁料到,任纪没给他这个机会。
确切地说,任纪从来就没有看上过他。庞应龙只是觉得自己挺喜欢这个小警察,至于任纪的意见,从来不在他考虑范围内。
你不能奢望,一个事事都学着靠双手去抢,去夺的人能体谅别人的心情。打个比方,这就像你永远也不能向一个从没有吃过梨的人,描述清楚梨特有的味道。
任纪消失了,不在警局,不在出租房,他在这个城市消失的无影无踪。庞应龙找到警局里熟悉的官员,打听了许久,每个人都是支支吾吾,摇头说不知。
最后,还是冯副分局局长暗中向他透露了点消息。
任纪申请去当卧底,在金三角地区,与毒贩子打交道,归期未定。
庞应龙虽在本市有呼风唤雨之能,但金三角地区,却是由于距离太远,鞭长莫及。
庞应龙决定忙完手头上的事,亲自跑一趟金三角。
可他还没有出发,就被冯副分局局长找去,通知了一件事。
任纪的工作很成功,毒贩熙数落网,但他也没能活着回来。
庞应龙自然是不信的,直到他拿到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
在南锡和楚莫塘家失魂落魄地过了一个星期,南锡终于看不下去了。他偷偷告诉庞应龙一个消息。
任纪没有死。
这当然不是南锡凭空编出来的。而是有一天晚上,楚莫塘回家后看到半死不活的庞应龙醉倒在自家沙发上,亲口对南锡说的。
他的原话是这样的:没想到这货还挺深情,要是任纪还回来,没准他们还真能凑合着过。
南锡是谁啊,人精一个,当下就追问任纪的下落。楚莫塘笑而不答,踢了挺尸于沙发上的庞应龙一脚,转身回屋睡觉去。
知道这事儿后,庞应龙也明白没给过他好脸色的楚莫塘是绝对不会告诉他任纪的下落。
他决定找个时间,背着南锡把楚莫塘绑到双龙帮一个小黑屋,逼问。
庞应龙本以为他和南锡的兄弟情谊算是玩完了,毕竟绑架兄弟的老婆,在哪里也没这种道理。
没想到的是,这楚莫塘还挺怕死,一看自己被绑架,马上就供出任纪的下落。
庞应龙立即打电话预订了一张今晚直飞那座城市的机票。他是那样着急,以至于没听到身后坐在地上的楚莫塘所说的那句:“去送死吧你。”
任纪最近做了一个梦,梦里,他又回到小时候。
山青水绿的村庄,年轻的母亲正在对着远处唱山歌,歌声传出很远,飘到父亲所在的村里唯一一所学校,那歌声同教室里琅琅读书声融为一体,回荡在这层峦叠嶂,绿野山岚。
画面一转,他感到热,火烤一样的热。他听到父亲与某人的理论声,母亲的低泣声。躲在床下的他,将脸贴近地面,向外看。
他看到倒在血泊中的父母,他们瞪大眼睛,血从他们身体里流出。
然后,他醒了。
他抚摸着手中小小的一块玉石。
当年夺宝的人怎么也不会想到,千辛万苦寻找的宝藏竟然只是一块不起眼的玉石。更不会想到,时隔多年,他们会死在他手上。
可惜,父母是不会再生的了。
抬头看看墙上的钟表,夜,正深。
当庞应龙费老劲找到任纪的时候,任纪正在参加婚礼。
任纪在当地一家物流小公司里找到一份工作,送快递。
今天是物流公司老总的女儿结婚,作为小职员一枚任纪也出席了婚礼。
他们这桌,坐的都是跑腿的快递员。任纪看着身边的鸣仔不要命似的往嘴里倒酒,实在看不下他这么糟蹋身体,任纪拍拍鸣仔的肩膀。
“得了,不就是新娘嫁人,新郎不是你嘛。这柳晓喻都是别人的老婆了,你还惦记着就不仗义了啊。”
鸣仔显然没迈过这道槛儿,还别扭着。
“你懂什么,感情你不喜欢她。你这典型是站着说话不腰疼。”
任纪刚刚打趣人的笑脸变得僵硬下来。他抬头看了看礼台上的一对新人幸福的笑脸觉得有些刺眼。低下头,他半天没说话。
就在鸣仔本以为自己说赢任纪,正准备继续吐苦水时,他听到身边的人低声对自己说,其实鸣仔觉得他更像是在自言自语。
“你怎么知道我不难过,不表现出来就是不难过吗?我失骄阳君失柳,都是求不得之人,彼此彼此。”
鸣仔愣了一会儿,琢磨了半天也没明白这句话是什么意思。没办法,他的脑容量充其量也就是256KB,任纪的话远远超出了他能处理的范围。于是他低下头,继续喝他的小酒。
问题是,他不明白,不代表别人不明白。
在任纪六点钟方向盯梢好一会儿的庞应龙就听明白了。
要说这庞应龙还真是心机重的很呐。
他飞到这的时候正是午夜,新一天伊始,他让当地的兄弟们都没睡好觉。
那电话打的那叫一个海量,没别的,就是一句话:是兄弟不,是的话就赶紧从温柔乡里爬起来,给咱找个人。
你不能小看被吵醒从伴儿身边爬起来的人超强的能力。好吧,我承认,那叫怨气。
先别说身边是个什么样的伴儿,一辈子的,一年的,一夜的。但凡是个人都会留恋被窝的吧?
所以,三个小时后,任纪的动态就被送到庞应龙面前。这庞应龙拿着资料就看,一直看到天亮。就三页纸,你也别问我为啥他会看这么久,你就当他有点文盲。
不过,他文盲这个理由很快就被推翻,证据就是他在婚礼上盯梢时听懂了任纪的那句话。
那话他觉得挺耳熟,于是他敏感的抬起头,看到礼堂前方播放的新人照片。那上写着:良辰美景,佳偶天成。恭贺新郎王骄阳先生,新娘柳晓喻女士。
然后,他爆粗口了。是的,就是那个字。
祸起萧墙,变生肘腋,不过如此。
他意识到,自己不能再这么偷偷摸摸地像个跟踪狂人一般,他应该直接了当地把人绑回去再慢慢哄着,蹭着。
任纪知道自己喝多了,当他醒来时有那么一瞬间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等他回神时,他意识到,自己又被绑架了,绑匪还是同一个人。
趁着任纪懵懵懂懂的样子,庞应龙开始对任纪上下其手。
你不能要求禁欲两个多月,喜欢的人又在自己面前摆出一副诱人样子时庞应龙的自制力还能有多高。
就在庞应龙的手,越来越不规矩去时,他感到任纪颤抖了一下。
“哈哈。”
庞应龙头埋在任纪胸口,因此并没有看到任纪笑的样子。
说实话,任纪在他身边的那两个月,笑的时候也很少。
庞应龙又仔细回想一会儿,可以肯定说,任纪从没对他笑过。
一个从来不对你笑的人,突然在不该笑的时候对你笑,这通常不是什么好兆头。
“本来不想去找你麻烦,可你自己找来送死,我有什么办法。”
任纪踹下趴在自己身前的人,活动着不知道什么时候挣开的手腕。
庞应龙完全呆住了,不是因为任纪能挣脱他的束缚,而是突然出现位于任纪身前那只生物。
那东西好似一只鸟。它的头像猿猴,上面布满斑纹,狐狸般的身体、老虎的四肢脚趾泛着黄色光芒,蛇的尾巴还在来回抽打着地面。
庞应龙听到任纪对它说了什么,它就飞到自己面前,张开并不算大,但布满血腥味道的嘴。
“能不能让我先说两句话,就两句。”
庞应龙那一瞬间,终于感应到任纪是真的恨他入骨,要至他于死地。
有些不甘心,更多的是失望。是的,他失望。他忘记了,任纪本不需对他的感情作出回应。
“说。”
任纪对那生物做个手势,它乖乖的退到一边。只是它的眼睛还死死盯着庞应龙,仿佛只要任纪同意,它立刻就会扑上去解决掉这人的性命。
“我对你是真的。”
这句话换来的又是任纪的一声嘲笑。
“那天晚上,是我,不是阿勇,不是别人,不是任何人,是我。”
听到这,任纪皱了皱眉头。
“你以为这样我就能原谅你,你凭什么有这样的想法?你让我这个在警校学了一身本领的人觉得自己连个自保的能力都没有,你让我觉得自己很无能。我恨你,过去是,现在是,以后也是。对不起,我忘记你没有以后了。”
前半句,任纪发疯似地向庞应龙吼道。后半句,任纪是笑着对庞应龙说的。
“鵺,这人留给你,随便怎么处理。”
任纪低下身,抚摸着那怪物的脑袋。那怪物发出吱吱的叫声,像是很享受任纪的触摸。
庞应龙被怪物按倒在地,他努力转动着自己的脑袋,看着走到门前要离开屋子的人。
那么一瞬间,他终于明白了那晚任纪的感觉。
那是一种痛,深埋心底,永不停息。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七章 警匪关系 之四
庞应龙醒来时有点迷糊,他分不清自己是否已经死了。
他躺着,看着阳光从没有拉好的嫩黄色窗帘空隙中映到地面,那么安静而美好。
他活了三十多年,从没有一次感到如此安宁。
于是,过了太多刀尖舔血的他从心里感到满足,莫大的满足。闭上眼,他又缓缓睡去。
几天后,庞应龙才真正的苏醒。
是南锡救了他。
南锡无意间听到楚莫塘和任纪的对话,楚莫塘提到了庞应龙。他问任纪是否真的要做掉庞应龙,就像对待那几个因觊觎任纪家宝藏而害死他父母的凶手一样。
站在距离楚莫塘身后三步之遥的南锡,听到电话那边的人回答道。
“是。”
南锡夺过楚莫塘的的话,摔在地上。他提着楚莫塘的领子问庞应龙现在在哪里。
楚莫塘显然没有料到南锡会对自己大动肝火,愣愣地看着南锡,没有回答。
直到南锡又追问了一遍,楚莫塘才说。
“要去,我们一起去。”
听到南锡讲述着怎样找到自己,怎么救出自己时,庞应龙没有做声。
他抚摸着自己腿上的伤口,回想着任纪当时绝情的话语。
庞应龙不知道任纪究竟是有多恨他,确切的说,虽然他被任纪控制的不明生物咬伤,但他还是不明白,为何任纪要至他于死地。
难道就因为自己爱他的方式不对?
在生死边缘走了一遭的庞应龙还是不甘心。他想不通,平时对他人都大度的任纪为何偏偏对自己刻薄?
庞应龙觉得任纪应该对他有误会,抱着这个想法,庞应龙决定伤好后再找任纪说个明白。即使任纪不同意与自己在一起,那解开过节当朋友也总是好的。
可是庞应龙不知道,他对任纪的感情已经超出理智的控制范围。
那是他入院的第三个星期,腿上的伤口已经好的差不多,医生建议他出院回家养伤,并叮嘱了他一些注意事项。
接庞应龙出院的是南锡,南锡声称公司最近受经济低迷影响,没有接大单子,因此让庞应龙去自己家,正好还可以照顾庞应龙的起居。
庞应龙考虑到住院期间囤积下来的一些帮派事务需要处理,并没有立即答应南锡。
奈何南锡一再坚持,并说把帮内兄弟们召到家里来处理事务也是一样的。
直到这时,庞应龙才知道,楚莫塘和南锡吵架已经搬走半个月有余。要不他怎有机会去南锡家中养伤?
庞应龙虽是南锡的至交,但他不信鬼神论,南锡就没有把楚莫塘的那些事情告诉他。
至今,庞应龙这群人还称呼楚莫塘为秦逸加。只有冯副分局局长、楚莫塘的师姐、陈扬、王宾这些当时知道楚莫塘已死的人才明白其中原由。
在这群人眼里看来,秦逸加就是南锡养的小男孩,没什么特别。出走什么的也就是他闹闹小性子,只要南锡哄哄,总是会回来的。
就这样,庞应龙对此事也没有上心。想着兄弟如手足果然是对的,于是大摇大摆的住进了南锡的家中。
要说这南锡为何会对庞应龙一百二十度大转变,这事还要从任纪第一次来到这里开始。
那晚,庞应龙将任纪抱入二人家中,楚莫塘负责给昏迷着的任纪处理伤口,南锡去同庞应龙交谈,弄清事情原委。南锡自然是问了一大堆的问题,可这庞应龙只是将任纪的名字和职业报上,其他的事情也不肯多讲。
又急又气的南锡说的喉咙冒烟,决定倒杯水喝,这去倒水回来的路上就听到有人在说话。
他悄悄的凑到门前,看到楚莫塘正抱着任纪。由于二人姿势十分接近,声线压的太低,对话内容实在是难以分辨。
南锡没说什么,转身拿着两个玻璃水杯离开了。
他们的姿势一直印在南锡的脑海中,南锡大抵上可以肯定,任纪是楚莫塘曾经认识的人。
只是,为何楚莫塘从来没有对自己说过?再后来,楚莫塘对庞应龙的态度更让南锡不解。
做为楚莫塘这类见惯生死的人,任纪身上那些伤真的不能算做什么。很明显,楚莫塘的行为过头了。
南锡心中开始有疙瘩,他觉得自己既然能接受楚莫塘,为何楚莫塘还瞒着他许多事情?这种不满念头一旦露出苗头,那将产生不可预期的后果。
因此,二人的争吵也就只是个时间的问题。那通楚莫塘打给任纪的电话只是个导火索。
庞应龙在南锡家又养了半个月左右的伤,终于肯挪窝,移驾回家。
算算时间,前前后后竟有一个多月没有出门,收拾好门面,庞应龙决定去找任纪。
他从南锡那得知,任纪已经回到本市,还继续住在曾经租住的地方。
庞应龙轻车熟路地来到任纪家门前,做完思想斗争正要敲门,门开了。
开门的并不是任纪,但这个人庞应龙也认识。
此人正是楚莫塘。
庞应龙想起在医院南锡已经同他说了和楚莫塘吵架,楚莫塘离家的事。本来还有些疑惑这孩子住哪里,南锡为何那么淡定,楚莫塘出现在这里倒是给他解了这个疑惑。
庞应龙知道,任纪喜欢的人叫王骄阳,但当他亲眼看到任纪同其他人同居时还是醋意瞬间爆满。
显然他又忘记当初还有想和任纪当朋友的这个想法。
有些人,见第一面,你就知道,你和他肯定不是朋友这么简单。只是,我们还是要以朋友的身份,慢慢接近,找机会加深关系。
庞应龙显然没弄懂这个道理,更没走对这个步骤,于是他栽个了跟斗,一个大跟斗。
现在他明白了,既然放不下这个人,那只能压下醋意,道明自己的来意,从朋友做起。
任纪正在做菜,发现食用盐没了。这酱油和味精没了可以将就,可不加盐的菜基本上是不能吃的。
楚莫塘自告奋勇的去买盐,一开门,就遇到庞应龙这Boss级的人物。
也没多想,楚莫塘把买盐的钱塞给庞应龙,告诉清楚小卖店方位,关门回屋了。
因此,以上从朋友做起的深奥问题也是庞应龙在买盐途中想明白的。
当天下午,南锡就来任纪家接走了楚莫塘。
其实,要照着这两个人一个不说,一个不问的状态看,距离和好还差十万八千里。
没办法,庞应龙等不及啊。中午那顿饭,他就看着楚莫塘和任纪有说有笑的吃,任纪的眼睛可是一刻也没有在他身上停留过。
庞应龙面前的饭基本上没怎么动,只留下几个筷子戳的洞洞。
被气饱了的庞应龙等到楚莫塘和任纪吃完饭就马上离开,出门没走上五步,掏出手机打电话给南锡。
南锡接走楚莫塘的时候,庞应龙也在场,他说自己是来给楚莫塘帮帮忙。
楚莫塘离家出走时只拖走一个行李箱,里面没有几件衣服。可见庞应龙也是个不会说谎的主,好在其他三人给足他面子,都没有说什么。
站在任纪家楼下,目送好兄弟带着碍事儿的人离开,庞应龙心情岂是一个舒爽能比拟。
直到那车转了个弯消失在视线中,庞应龙才看向任纪。
任纪站着,向前方看。
庞应龙又扭回头随着他的视线瞧,只见两个小区里的孩子追打着,喧嚣而过。
“天黑了。”
庞应龙听任纪说道。
然后他就跟随任纪的步子往回走,边走边和任纪搭讪。
“这才刚四点,离天黑还早着呢,要不咱先不回家,顺便走走?”
任纪没有搭理他,继续上着楼梯。
庞应龙还是慢了一步,被任纪关到门外。敲也不敢敲,只能站在门前干着急。
“不想陪我就直说,我也不能把你咋样,大白天的说什么糊话。这天亮堂堂的,太阳还没下山,说什么天……”
说到这儿,庞应龙停止了唠叨,就那么一瞬间,他眼气的赤红,攥紧了右拳,砸向任纪家门旁的墙上。
“他*妈*的,竟然是他。”
仿佛爱情(警匪关系完结)
作者有话要说:
☆、第八章 阳光下的恋人 之一
2011年6月23日。我死了。
我站在高速公路边看着赶来的消防队员把我的尸体从已经变形的宝马车厢里拖拽出来。
救援人员上前对我进行抢救,一段时间后,救援的医生把手放在我脖颈上的动脉处试探了一会儿,然后摇了摇头。
洁白的布单一直拉到我的头顶,将我的尸体完全覆盖住。
现在,我坐在救护车上看着自己的尸体发呆。
我知道,我已经死亡,尸体就在我的面前。但是,现在的我是什么?灵魂亦或是鬼魂?谁来告诉我,我的灵魂为什么还在这里?
生前就听人说死后会有牛头和马来把出窍的灵魂带走,到阎王面前受审,生前品行兼优,积德扬善的会投胎到好人家,作恶多端的则会被打入十八层地狱受尽折磨。
那么,我现在这种情况算是什么?牛头和马面睡过了头,遗漏了我这个鬼魂?那我这算是真幸运还是真不幸?
伸出手试图戳戳摆放在单架上的尸体,很遗憾,我的手穿过自己的身体。
现在的我已经和空气融为一体,就连刚刚随同医护人员上车时都没有用脚走路。
我只是想看看他们会怎么处理我的身体,结果身体就顺从思想飘进了救护车里。
车里的三位救护人员正在唠嗑,我坐在他们中间打发着对于我来说并不存在的时间。
“真可惜,这么年轻就死了。不过,他长的真帅。”其中一位女护士对车内另外一位正在整理医用器材的女同伴说道。
“就是的说,不过,他这样的在我们家乡不叫长的帅。说的好听点叫长的漂亮,说的难听点叫长的娘。”整理好刚刚用过的器材,女护士回过头来搭讪着。
你才娘,你才娘,你全家长的都娘。
我对着整理好器材坐在我对面的女护士大声嚷道,可惜的是,她听不到。
“人都死了,你们两个聊这些有的没的觉得有意思吗?”抢救人员中唯一的位男性同胞抬起头来对她们呵斥道。
他从上车后就一直坐在我的左侧,一声不吭的等着车开到目的地。虽然他看不到我,但我能感觉到他的失落感。
“闫医生,你也别太在意,要怪就怪这人的大脑有问题,没事开车往隔离墙上撞。他也不想想,那么厚的水泥墙,不撞个车毁人亡才算怪。您虽然没能把他抢救回来,但您也尽力了不是。”
两位年轻的女护士相互使了个眼神,其中一位立即开口安慰着我身边这位姓闫的医生。
我“拍了拍”他的肩膀,示意他不要过分自责,我的死真的不能怪他。
不过,我现在也不记得为什么会把车开向隔离墙。我甚至不记得我为什么要上高速公路,我的目的地是哪里。
但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最可笑的问题是:我甚至连自己的姓名也不记得。
我是谁?我住哪里?我开车要去哪里?我为什么会出事?
没人能回答我。坐在救护车里我开始努力回想。
“我刚刚对他进行急救的时候发现他身上连个能证明身份的东西都没有,听说连变形的车厢里也没有任何能证明他身份的东西,我们把他拉回医院要怎么联系他的家人?”说话的小护士转动着手指上的戒指压低声音对另一位问道。
“怎么着也不能让他暴尸街头,太不人道。那个,我刚刚有看到警察从他的车内拿出了一部手机,还是IPhone4。但愿那里面会有他亲人的联系方式。”
三天很快过去,这三天来我没有喝过水吃过饭,我感觉不到饥饿或口渴。
现在,我站在太平间里等着我的家人来认领我。
随着日月的变化,我知道,这个希望已经变得很渺茫。
那部被提走的手机也没有在那场强烈的撞击中幸免遇难,现在警方正修补损坏的SIM卡,并打算从中确认我的身份。
这些消息都是我听太平间管理员说的。
提到这位太平间管理员不得不说说他的怪癖。这位年过不惑的老头喜欢每天在整理太平间的时候打开一个个储存尸体的大冰柜,把里面的尸体拉出来,和尸体说话,谈心。
昨儿个,太平间里的尸体都被他们各自的家属领了回去,只剩下我这具身份不明没人认领。
当时他拿着自己的晚饭,来到太平间也不问征求我的意见就从冰柜里拉出我的尸体,吃着晚饭和我唠叨起来。
“你们年轻人啊,开车怎么就这么不小心。我儿子他就不会开车,不过也好在他不会开车,不然又要向我这个老头子要钱买车了。”老人说着停下手中的筷子,叹着气来到我尸体边。
“和你说啊,自从两年前我老伴走了以后,我的儿子就把我从家里赶了出来。我能理解,年轻人结婚没房子不成。”
说到这老人抹了把满是皱纹的脸,靠在我尸体右侧。
这时我飘过来仔细自己的样子。
尸体已经被冻的僵硬,右手和两条腿以很诡异的姿势摆放着。我知道,那是在车祸中受到重创的证明。
脸上的血早已被医护人员擦拭干净,上面的伤口也因为温度的原因不再向外流血。以这个角度来看,我生前长的真还算耐看。
得到了这个结论后,我来到尸体的左侧,学着老人的样子靠在那里。
“除去我那唯一的儿子,我已经没有什么亲人了。我很喜欢这份工作,活着的每个人每天都忙忙碌碌,没有人愿意听我这个糟老头子的废话。只有死去的人,他们肯躺在这里安安静静地听我把话说完。”
我看着这位看守老人,一时间不知该做何表情。不过即使是同情或是难过对我来说都是奢求,我大概已经没有任何情感。再说即便是有,他也看不见。
“年轻人,你一个人肯定很想家,即便是死了,落叶归根的心总还是有的吧?不用急,我听说警方正在修复你的手机卡,等找到线索联系到你的家人就好了,这几天你就全当陪我聊聊天。”
由于太平间里的温度不是很高,老人在盛夏还穿着一身洗的发白的深蓝色长袖和长裤。
即便是这样的气温,被从冰柜里拉出的尸体还是有融化的趋势。
我俯身趴在自己的尸体上看,发现有水滴从我的鼻间落到脸颊,滑到脸上的同时与脸上的小水雾混成一颗更大的水滴,滴落在盛放尸体的拉板上。
老人显然知道尸体是不能长期暴露在这样的气温下的,很快他就将我的尸体又送回了冰柜中,上了锁。
作者有话要说:
☆、第九章 阳光下的恋人 之二
一千三百二十八,一千三百二十九,一千四。我跟着走在前面的那个男人。
我是不会走路的,那步数自然是他迈出的。
我为什么要跟着他?没办法,他拿着我的骨灰盒。
是的,我在医院停尸房的第五天,被这个男人认领出来,紧接着就被火化。
如果我还活着,我一定要去投诉那家医院。他们实在是太不负责任,把我交给这样一个与我毫不相干的人。
我当时真的很想抓住那位同意我被认领的穿白大褂的闫医生,我要问问他,这个在我的家属同意书上签字的是谁。
我认为,这是一种欺骗鬼魂的行为。
看着自己被安排在一块墓地,卖墓地的人极尽全力来夸这块风水宝地,说什么来生可以投个好人家,大富大贵。
我认为,这是侮辱我至今仍旧存在在这世界的行为。
可抱着我骨灰的人偏偏信了。
好吧,你埋吧,埋了我就跟你走,我才不要坐在自己的墓碑前白天看日出,晚上数星星。
把我安顿好,他站在墓碑前一动不动。他的司机来提醒他天黑了,他才缓缓抬动脚步。
“有时间,我再来看你。”
走之前他对着墓碑这样说。
他并没有乘车,而是徒步走着。我就跟在他的身后。
天从蒙蒙黑又变漆黑,他才走到家。我数着,总共是九千六百七十二步。
我不知道,对于人来说这是不是很远的路程。反正他是回到家就栽倒在床上睡去。
趁他睡着,我打量起这间屋子。
我发现床头的橱柜旁,有一张照片,里面有我哦。
那是一所房子,白色的墙,红色的顶,尖尖的房顶上,有个十字架,我就站在那房子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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