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芙蓉小说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带鱼,本仙想要收了你!-第4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可能是因为其自身经历的缘故,也或者是为了区别于师傅沈寿的作品,这位名叫苏惠的女子最喜在整幅作品的右上角,绣上一朵小小的木槿花。
  这样明显的标志,且因为沈派刺绣风格太过明显,后人常常只需一眼便能认出她的作品。
  是以当殷代宇将手帕掏出来后,中年男人一眼就认出了这手帕是出自苏惠的手笔。
  如今的国际市场上,苏惠的一副大型绣品俨然已被炒到二十万一件,且还是有市无价。
  殷代宇手中的手帕,虽然是小幅作品,但越是这样反倒越能衬托其的珍贵。
  因为迄今为止,还没有发现苏惠刺绣的手帕或是荷包这类贴身物品。民国时期风气虽说已经很开放了,但当时的大家族中,对于男女大妨还是极为看重的。女子的绣品和贴身之物,从来都是更换后即刻销毁的。
  对于苏惠来说,她虽然嫁了木匠为妻,但早年受过的教育,让她一直都拒接手帕和荷包之类的绣活。是以若是这东西展出,不知道要引起多大的轰动。
  这样珍贵的东西,都只能用作包裹之用,可以想象,被包着的东西,是有多么珍贵了!
  殷代宇不知道自己无意间的举动,竟然让中年男人产生了误会,只觉得那男人突然间对自己恭敬了许多。没想出原因的殷代宇将这事儿丢到脑后,专注的揭开了手帕。
  中年男子一见殷代宇手中的东西,眼睛里发出的亮光更胜了。
  就在殷代宇还担心这位是不是热情过剩,犹豫着要不要把东西递给他时,那人却一改兴奋的神态,就连脸上的微笑都一并收起了。
  中年男人一脸严肃的戴上防滑手套,拿手细细的摩挲着手镯,在打开的台灯下,全神贯注的观察着手镯,大概是怕看走眼了,他甚至还将手镯举起来,对着光比对了一下手镯的透明度。
  在中年男子放下手镯的一瞬间,殷代宇揪起了心。主要是中年男子前后态度的变化差距太大了,这让殷代宇非常不安。
  没想到,那男人看向殷代宇,满是感慨的说道:“好些年了,都没再见过这么完美的高冰种老坑玉镯子,记得我上一次见,还是在十年前呢!”
  虽然没明白中年男人口中的高冰种和老坑是什么意思,但殷代宇还是从中年男子的表情中,明白了自己的镯子是一件好东西。
  当下便问道:“那么,这东西大概值多少钱?”
  那男人有些吃惊的看了看殷代宇,但随即又想是想到了什么,平静的回答道:“这是老坑的手镯,水头足,雕工也是一流,想来,应该是请了当时的雕刻大家所做,现在的市价应该在两百万左右。若是您不急的话,我建议您将东西放在这里,参加一个月以后的拍卖会,卖出的价格至少比现在多五十万。”
  说罢惋惜道:“可惜只剩了一只,若是两只凑成一对儿,那价格只怕还要往上涨三倍!”
  听说了手镯的大致价格以后,殷代宇吃了一惊,没想到父母留下来的东西竟然这么值钱。他本以为能卖个几十万就算很不错了,哪曾想竟然比自己预期的价格高出了好几倍。
  得到殷代宇准确的答复后,中年男人立马领着殷代宇去了经理室,商定合同事宜。
  经理给殷代宇说明了合同的一些细节以及佣金抽成,殷代宇考虑了一下,觉得都还挺合理的,当下便和嘉宝拍卖行签订了合同,由嘉宝全权负责这只玉镯的拍卖事宜。
  解决完手镯的事情后,殷代宇抱着小狐狸出了经理室的门,和中年男人道了再见,便往记忆中的大门方向走去。
  当殷代宇路过卫生间时,原本安分的小狐狸却突然跃下了殷代宇的怀抱,冲着正路过的一个男人张牙舞爪的蹿去。
作者有话要说:  

  ☆、带鱼12

  殷代宇一时不察,没注意到小狐狸的动作,待反应过来,胡九都蹿上人家肩膀了。
  于是,殷代宇就这么眼睁睁的,看着小狐狸伸出爪子,在人家脸上挠了一道口子。
  “哎呦!”那人也是没想到,会突然被只狐狸攻击,当即捂着脸叫出了声。
  殷代宇怒瞪了一眼已经回来的小狐狸,一边忙迎上前去,蹲下身对那人道:“真是抱歉,您没事儿吧!”
  那人捂着脸摇了摇头,眼睛却还是看着胡九的方向,似乎生怕他再给自己来一爪子。
  殷代宇忙解释道“他平常很乖的,今天不知道怎么突然这样了。你脸上的伤要不要紧?要不咱上医院检查一下吧!”
  本以为那人会逮着机会要好处,哪知却不是这样。只见那人摇了摇头,将捂着脸的手放了下来,冲着殷代宇一笑,温和道:“算了,也不是什么大事儿!”
  殷代宇看着眼前的男人,即便自己已经很漂亮了,但见了这人,还是不禁赞了一声。尤其是他说话时的声音,如同春风拂面一样温柔,低低的嗓音的异常吸引人的注意,为整个人加了不少分。
  此时脸上多出来的那道伤痕,反倒为其添了一丝凌虐美。让看的人莫名的多了丝心疼,那人笑着道:“下次带宠物出来注意些就行,可不要再多一个和我一样的受害者哟!”
  话里带着的小玩笑,让人信服他是真的不介意。对方表现得这般大度,倒让殷代宇不好意思起来,心怀愧疚之下,便站在原地与其多聊了几句。
  得知殷代宇是为拍卖手镯而来后,颜文笑着戏言,说到拍卖的时候,记得给他打个电话,他虽说不是什么千万富翁,但也能来帮殷代宇捧个场。
  殷代宇只当他是开玩笑,并没有将这话放在心上,也笑着说到时候一定联系他。
  两个相谈甚欢的人互相留下了联系方式,说好之后再联系,便各自分道扬镳了。
  “没看出来,你倒是长本事了啊!人家招你惹你了了?路个过都被你挠,还好人家颜先生不介意,要是换个人,你现在只怕都上人家的餐桌了!”看着丝毫不知悔改的小狐狸,殷代宇气急,咬牙切齿的骂道。
  “嗷嗷!”他不骂还好,一骂胡九立马炸了毛,冲着殷代宇连叫唤带比划的:滚你丫丫个呸!小爷心地善良,才帮你出的这口气,你个逗比还敢骂我!
  看着底下炸了毛的小狐狸,殷代宇怒极反笑,将其一把拎起扔出门外,道:“行啊!做错事还不知道悔改,那就出去好好清醒清醒,什么时候知道错了,什么时候才许进屋!”说完砰的一声,将房间门给关上了。
  胡九看着被关上的门,也气了,冲着房门怒道:我做错了?你个逗比,我是在帮你好不好!哼,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等爷混出名堂了,第一个就吃掉你!
  可惜胡九忘了自己此时只是只狐狸,说出去的话也是一顿嗷嗷嗷,殷代宇听不懂不说,这会儿在屋内也看不见他的神情,还以为胡九在示威呢!当下一分生气也变作了十分,更加坚定心意要给他点颜色看看。
  气急了的胡九立马转身往殷代宇家门边跑去,还没出门呢,就看见之前见过的一只黑猫蹲在墙头,一眨不眨的盯着他看。
  胡九收回了踏出门的腿,给了黑猫一个傲娇的小眼神:哼,就一个几十年的小妖怪,居然还想跟我抢逗比,你还差得远呢!
  第二天一早,殷代宇在桌子上发现了呼呼大睡的某只,眼都不带眨的直接无视之。等胡九醒来之时,屋子里早没人了。
  人都不见了,早饭自然也泡汤了,嗅着殷代宇身上散发出来的灵气,胡九在后山的坡地上找到了他。
  这会儿天气还不是很热,殷代宇想趁着早上凉快,将山腰处的土地先拾掇出来。因为常年都无人耕种的原因,地里长满了杂草,虽然计划中这里是要种果树的,但殷代宇还打算在树下种些其他的农作物,清理杂草自然就成了计划的一部分。
  胡九到的时候,殷代宇正忙着和田旋草做斗争,这种形态类似牵牛花的杂草,比起脆弱的牵牛花来说,真是应了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一说,只有还剩下一点根,过不了多久,就又会长成一大片。
  瞧见胡九来了,殷代宇没搭理他,继续做着手上的事。当然了,这般冷淡的态度,自然让原本欢喜的胡九立马想起了他们还在冷战中的事情。当下便停了脚,转身一脸傲娇的往家里走了。
  一看胡九的动作,殷代宇便知这狐狸是真的没有悔改,心里失望不已,连带着干活也没了兴致。待日头升上来之后,便将东西收拾了收拾,下山回家了。
  临进门时,正好碰见三婶赶集归来,见了殷代宇,欢喜得非拉着他上家里吃饭去。正好殷代宇也不想回家见到某只,当下便将锄头镰刀之类的放在自家门口,跟着三婶去隔壁院子吃饭了。
  胡九在家里左等右等都不见殷代宇回家做饭,顿时着急了,这逗比,不会被昨天那只小妖怪给迷走了吧!
  为了保证自己的逗比不被别人牵走,原本还傲娇的某只,也顾不上两人尚在冷战中,急急忙忙的出了门找人去了。
  等他闻着味找到殷代宇时,人家正端着饭碗吃得香呢!
  得,这下倒真是惹恼了这位大爷,胡九窜上前去,将殷代宇手中的碗一爪子掀翻在地,冲着殷代宇嗷嗷嗷了几句:你这个混蛋,枉小爷还准备了礼物给你,你居然抛下小爷自己一个人吃独食!想让小爷原谅你,下辈子吧!说完了转身就跑掉。
  一边跑的狐狸还在想着,刚刚的话是不是太客气了,应该再放狠一点才对,免得那个逗比不知道自己已经生气了。
  若是殷代宇能听懂狐狸语的话,就能明白胡九刚刚说的到底是什么了,可惜他听不懂,所以这个误会注定要越演越烈了。
  被泼了一身饭菜的殷代宇气的牙痒痒,差点没当场把狐狸抓回来剥了他的皮。原本就满肚子的火气,如今更是浇了油,压都压不住。
  把掉下地的碗往桌上一放,跟三婶道过歉后,殷代宇也满面怒容的出了杨家,打算让某只不懂礼貌的狐狸,知道什么叫做沙包一样大的拳头。
作者有话要说:  

  ☆、带鱼13

  到家的殷代宇没能找到小狐狸,只能硬生生的把怒气给平了下去。
  之后的接连几天,他都没看见小狐狸的身影,开始的生气也变成了担心。
  掀碗事件发生的第四天傍晚,忙着的浇菜的殷代宇总算看见了小狐狸。几天不见,原本油光皮滑的狐狸简直像换了皮一样,白色的毛发变成了土黄色不说,原本的顺滑也打起了结。看着倒像极了街边的流浪狗。
  虽然心里关心,但殷代宇面上却不显,只是看了他一眼,便低头继续干活去了。
  胡九的离家出走自然是失败了,于是接下来的时间里,这只学乖了狐狸开始在殷家当起了隐形动物。
  趁着殷代宇吃饭的时间去厨房偷点剩下的,殷代宇洗澡它就趁机往房间里溜。反正殷代宇也不会拎着它往外扔,这日子就这么凑合着过了下去。
  胡九这段时间过得极不好,打从妖之林出来以后,殷代宇虽说有时候对他的确很严,但到底还是好吃好喝的供着他的。但自从冷战以后,以前隔天便煮的鱼没了,三天一次的鸡腿没了。就连每天早上一个的鸡蛋也被取消了,想要吃点好的,还得上隔壁去跟那只叫大黄的蠢萌抢,这日子简直就没发过了!
  那天在交易所,要不是看见那个男的色眯眯的看着殷代宇,他才不会多管闲事的伸爪子呢!结果殷代宇不但不感激,反而还骂了他,爷也不是好惹的,哼,有神马了不起的。不搭理就不搭理呗!
  撑了一个星期之后,胡九忍不住了。找到了在地里除荒的殷代宇。
  殷代宇瞥了他一眼,手下的活也没停,爱理不理的说道:“来干什么?”
  小狐狸耷拉着耳朵,立起身子拿前爪扯了扯殷代宇的裤腿。
  殷代宇本想给他个教训,此时见他这般可怜兮兮的模样,到底已经生活了一段时间,也有些不忍心了,便蹲了下来,问道:“说吧,做什么?”
  见殷代宇搭理自己了,小狐狸两只耳朵立马竖了起来,转身从草丛里捧了个东西,屁颠屁颠儿的放地上推给了殷代宇。
  殷代宇看着小狐狸爪子前的那团黑乎乎的东西,有些惊讶,指了指自己,道:“送给我的?”
  胡九忙不迭的点了点头,又把东西往殷代宇所在的方向推了推。
  因为东西都被泥糊上了,殷代宇也不知道到底是个什么东西。但不管怎么说吗,这也是小狐狸第一次送东西给自己,意义不同。
  殷代宇将东西用南瓜叶子包了包,放进一边的草帽里,随后笑着摸了摸小狐狸的头,开心道:“谢谢你的礼物,走,咱回家给你杀鸡煮鸡腿去”
  算是结束冷战的两只愉快的回了家,中午吃到香喷喷鸡腿的某只差点流下眼泪来:擦,早知道送逗比一个快到百年的小妖怪,他就会臣服的话,我TMD前些天的苦不就不用受了么?
  殷代宇自然不知道他眼中的小狐狸心里的想法,只是看着只顾埋头大吃,连眼神都舍不得给其他东西的小狐狸,心里还是升起了一丝心疼。
  #。。QAQ。。狐狸和逗比又和好了肿么破?~~啊喵~~#
  第二天殷代宇起了个大早,回家都快一个月了,家里还是回来时的模样,上次替田老爷子办丧宴是用的村里的祠堂,是以家里自然就没打理出来。正好这段时间不是很忙,殷代宇就想着,是不是把家里收拾一下,也免得屋子里乱糟糟的。
  说干就干,殷代宇换了身旧衣服,开始从自己屋子往外收拾。
  可能是半年没住人的缘故,卧室还好,因为有东西遮挡,箱子柜子什么的都还不是很脏。客厅和库房的边边角角都落了厚厚的一层灰,尤其是库房里,房梁上都开始结上蜘蛛网了!
  殷代宇戴了个帽子,拿着绑着长杆的扫帚,挨着挨着打扫房梁上面。小狐狸在脚边窜来窜去,殷代宇笑着弹了他脑门,将之抱到后院枣树下,笑道:“老实在这儿呆着,别进屋给我添乱啊!”
  尚在离家出走失败打击下的胡九自然不敢反抗,再说他也不想在那个脏兮兮的房子里待着,反正左右不过是几个小时的时候,到晚上殷代宇不还是他的么!
  殷代宇将胡九丢到后院,又开始打扫起屋子来。这时候,房子不大的好处就体现出来了。连清扫带归置东西,不到两小时就完工了。
  正好也到中午饭的时间,殷代宇也没换衣服,就这么顶着一脑袋灰去厨房了。
  吃过中午饭,殷代宇将门口的架子搬到了后院去,他昨天切了些长豆角和青菜,打算趁着这几天晒一些干豇豆和梅干菜,这样到冬天过年的时候,才有材料做蒸菜。
  院子里的菜已经长实,蚜虫也不爱吃老叶的菜,殷代宇收拾院子的时候,顺便将围栏也撤掉了,毕竟有着这个东西,他进进出出的也不方便。
  地里的大白菜已经有一个手掌的高度了,荠菜可能是播种时间不太正确,长得倒没其他菜好,但比起别人地里的菜来说,自然是好很多的。
  将晒菜的大圆簸箕和放簸箕的架子搬到后院,摆好簸箕后,殷代宇将用少量盐巴腌渍过的菜均匀的在簸箕上摊开,以便菜能充分的接触阳光。
  干菜收得好不好吃,全看日头风干是不是风干得合适。
  做干菜的材料是殷代宇去县上买的,胡九对这种没有灵气的东西不感兴趣,在枣树下打着哈欠。殷代宇给他放了一碗加水兑过的灵泉水,这家伙嫌弃灵气不够,放在一边也没喝,倒是便宜了那只一直蹲墙头的黑猫咪。
  可惜某只偷水偷到一半的家伙被灵泉水的主人发觉了,被某只小气的狐狸,往外撵了好几百米。
  要不是殷代宇发现狐狸不在了,喊了一嗓子,恐怕明天村里便会流出这样的言论了——黑猫离奇上吊是为那般?——关注宠物的心理健康,是每个主人应尽的义务——亲,今天你的黑猫上吊了吗?。。。等等各种奇怪的版本。
  #QAQ;我是被上吊的那只猫咪,好基友对我穷追不舍肿么破。。。#
  在家的日子自然是舒适的,小狐狸不添乱,甚至开始学着帮忙干活,对此殷代宇表示非常满意。至于胡九带回来的那根黑乎乎的礼物,殷代宇在第二天洗干净后才发现,那是一根有成人巴掌大小的人参。也不知道小狐狸是怎么挖出来的,边角的参须居然完好无缺。
  殷代宇将之用真空塑料袋密封起来,放进了冰箱里,又根据查到的知识,把温度调到了0℃。
  这接下来的日子,便在家中休养,偶尔上山除除草中度过了,过了一段恬淡的生活后,殷代宇又开始了忙碌的生活。
作者有话要说:  

  ☆、带鱼14

  重新踏进大楼,殷代宇的心情与之前却是截然不同的。
  之前的忐忑不安,在此时全部变成了对手镯拍卖的期待。虽然之前鉴定师已经对镯子估过价了,但殷代宇还是希望价格能尽量的卖得高一些。
  “咦,怎么是你?手镯要拍卖了?”一道声音在殷代宇背后响起。
  听见问话,殷代宇转过身子一看,这才发现,出现在自己眼前的,正是一个月前曾有过一面之缘的颜文。
  抱着小狐狸的殷代宇楞了一下,显然没想到居然会这么巧的遇见他,随即忙笑出来,应道:“是呀!没想到这都能遇上,真是好巧。”
  能不巧么?你手镯拍卖的时间都是我定的!颜文这样想着,面上却表现出一丝惊讶,笑道:“还真是好巧,我刚刚远远的看见你的背影,还以为我看错了,要不是看见你怀里抱着的狐狸,我还不敢认呢!”
  殷代宇尴尬的笑了笑,抱着胡九的手不自觉往里缩了缩。虽然知道对方可能是无意的,但听他提起小狐狸,殷代宇总觉得有些不自在。
  一个星期之前,嘉宝的工作人员通知殷代宇,说是他手镯拍卖的日期定下来了,希望他到时候能出席拍卖会。
  这才是殷代宇出现在这里的真正原因!
  至于之前颜文曾说过的要来给殷代宇捧场一事,殷代宇自然将之当做了玩笑。毕竟一个才见一次面的陌生人说的话,还是听着极不靠谱的话,你会相信吗?
  两人找了个座位,叫了些喝的,就这么聊了起来。
  打从颜文出现起,胡九就钻进了殷代宇怀里,只留了个屁股对着颜文,以此来表达他对这个男人的不屑。
  这会儿听人说要捧场,更是将脑袋撇到了一边,以行动来表达了自己此时的心里活动。
  颜文看着殷代宇怀里傲娇的某只,眼里闪过一丝厌恶,随即却掩藏起来,依旧笑得温和无比,跟殷代宇聊起了今天要拍卖的东西。
  #啊呸!你个二逼,居然敢瞪小爷!信不信小爷一口吃了你!#
  拍卖会很快便开始了,殷代宇看着一群土豪为了个锅碗瓢盆的争得面红耳赤的,心里颇有些感慨。当然了,对人家行为看不上,并不意味着他不喜欢。毕竟全靠这些土豪们,他的镯子才有可能卖个好价钱。
  但殷代宇还是低估了自己镯子的价值,本以为不算很好的手镯居然拍出了二百二十三万的价。
  殷代宇打听之下才知道,几十年前,玉石远没有现在这样值钱。是以殷氏父母当年才没有将东西买了应急,而是选择留给了殷代宇作为纪念。
  拿着卖了手镯得到的钱,殷代宇先付清了村里的承包费。虽然已经承诺了村长,在半年内付清承包费,但殷代宇到底不是什么厚脸皮之人,有了钱,自然的便想先将欠款付清,也免得村里某些人说闲话。
  接下来的日子,殷代宇又开始忙着买果树的事情,下田村地处南方,秋末冬初种果树是最好的时候。
  否则再晚一些时日,等土都冻上了,果树的成活率就高不了了。
  殷代宇承包的山林带,山地与平地都有,山脚下的平地他另有打算,所以暂时不会动这一块儿。而其他的地方,他早在承包的时候就计划好了。
  山顶就种些枇杷或是砂糖橘,山腰种些荔枝和龙眼,或者种些葡萄也不错,正好他也喜欢吃葡萄,夏天葡萄成熟了,还可以酿些自制的葡萄酒。另外,果树间还可以套种荷兰豆、大豆、蔬菜,这样相互既没有影响,而且豆类还可以增加土壤的含氮量,平日里的菜蔬也有着落了,简直就是一举三得。
  当然了,要说其他树也是不错的,但殷代宇选择种植以上提到的树,最主要的,是这些树适合在下田村种植。且可能是因为在南方的缘故,这里的人极喜欢吃水果,种些果树,既可以散卖也可批发。况且有灵泉水在手,殷代宇根本就不担心将来果子的销路问题。
  打定主意的殷代宇转身便出了门,找到了人际关系极广的杨三叔。
  “你要买果树?”杨三叔坐小板凳上,一边陪殷代宇说着话,手上掰着的玉米棒子也没停。
  殷代宇找了个凳子坐下,也拿过一个玉米棒子,熟稔的掰了起来:“是啊,这不是眼看着要入秋了,趁着这顿时间把果树定好,等立了秋,正好赶上种果树。”
  杨三婶乐呵呵的端了薄荷水出来,一人给递了一大碗,笑道:“这外头日头毒,都喝点薄荷水消消暑”
  殷代宇接过碗,一口喝了个底朝天,放下碗就冲三婶竖了个大拇指,赞道:“还是我三婶熬的薄荷水好喝”
  三婶开心的接过殷代宇的碗,乐道:“就你嘴甜”说完喜滋滋的拿着碗进了屋,倒不是她小气,只是这薄荷水性寒,喝多了容易腹泻。
  殷代宇笑着谢过了三婶,转过头继续跟三叔商量果树的事情。
  三叔将掰完的秃玉米棒扔进了箩筐里,又拿过一根新的玉米棒,拿起子从玉米棒中间顺着纹路铲下来一列,继续掰了起来。
  一边跟殷代宇说道:“要买果树的话,赶早不赶晚,我看,咱最好明天就去,否则要是晚了,就只能捡别人挑剩下的了。”
  殷代宇闻言赞同的点了点头,他也是这个意思。只是因为没有认识的熟人,这才不得不来麻烦杨三叔帮忙了。
  小二黑正是好动的年纪,此时被押着掰玉米粒,神情有些恹恹的。听说了殷代宇要和父亲去上田村买果树,顿时嚷嚷着也要去。
  杨三叔本来是不允的,但殷代宇笑着给了小二黑一个毛栗子,逗他道:“带你去?你肩不能抗手不能提的,去了能帮我们什么忙啊?”
  小二黑不服气,撅着嘴道:“小宇哥哥,你别看不起我,我已经是小男子汉了!”
  听一个七八岁的小孩子说自己是小男子汉,倒还真是新鲜,但殷代宇没笑话他,只是继续逗他道:“哟!二黑你都是小男子汉了!那小男子汉准备怎么做啊?”
  小二黑扬起下巴,一脸骄傲的说道:“我知道你们要去梁叔叔家,我跟你说小宇哥哥,梁大叔可喜欢我了,你带我去玩儿,我就帮你和他砍价!”
  殷代宇被他小大人一般的言论逗得噗嗤一笑,摸了摸他脑瓜,笑道:“好,就带你一起去!”
  二黑转过头,眼见杨三叔点头了,顿时乐得一蹦三丈高,拍着手开心道:“小宇哥哥,我就知道你最好了!”
  杨三叔看他闹得不像样,咳了一声。二黑也不在意自己老子的冷脸,欢喜的蹦出屋外找小伙伴宣布这个消息去了。
  杨三叔看着儿子跳脱的背影,摇了摇头,无奈道:“小宇啊!你可别宠着他,那皮猴已经够皮的了,再宠着他,就该上房揭瓦了!”
  殷代宇闻言一笑,宽慰道:“没事儿,三叔,我瞧着二黑是个好的,你和三婶将来有福了!”
  三叔摇摇头,客气道:“那有你说得那么好,我啊,只希望将来不用跟在他后头收拾烂摊子就满足咯!”
  话虽是这么说的,但殷代宇还是在杨三叔眼里看出了骄傲的神情,可见对于二黑这个儿子,他还是很满意的。
  殷代宇抿嘴一笑,低头掰着玉米棒子,和杨三叔改聊别的去了。
作者有话要说:  

  ☆、带鱼15

  第二日一早,殷代宇就起床了。今天他要和三叔还有二黑一起,到上田村的梁大叔家去。
  上田村并不是说在下田村的上边,只是因为流经两村的长河先经过上田村,所以大家便将那村子唤作了上田村,而处于下游的蒋家村子则被叫做下田村。
  长河说是河,其实也不过是比小溪大一点的大溪罢了。村民们没什么文化,因为长河在当地算是长度较长的河流,所以就叫它长河了。
  和下田村世代居住于此不同的是,上田村的村民几乎全是在战乱后才迁过来的,因为居住的时间短,人口自然也简单一些。
  不过两村比起来,下田村倒是没上田村富裕,一则是因为人口,二来,却是因为所种植物不同的原因。
  下田村家家都是地地道道的农民,而上田村的村民则基本都以果农为主,每年到了果子成熟的季节,从全国各地赶来的果商都聚集到这个小小的村子里,期盼自己能买到称心如意的果子。除掉果农,也有几家是以养殖为生,像是鸡鸭、兔子、猪,在上田村都是最常见的动物,还有个另辟蹊径的,居然养起了鹿,据说卖得还挺火爆的。
  二黑大概是难得出门,这会儿在中巴上又是蹦又是跳的,高兴得不得了。杨三叔的几次喝止都没效,殷代宇乐呵呵的劝杨三叔,说小孩子都这样,两个大人也就随他去了。
  车子在村外把人放下就开走了,这说是班车,其实也就是私人个体户一起投资弄的个运输公司。司机每个月的工资和每天拉了多少客人直接挂钩,现如今提倡不超载,上头也查的严,司机们就只好缩短每班车次所需要的时间,以此挤出时间来多跑上几趟了。
  殷代宇三人在漫天灰尘里,沿着公路旁边的土路进了上田村。
  一进村就能感受到与下田村完全不一样的氛围,下田村是典型的悠闲怡然的农村氛围,而上田村即便刚踏进村口,也能感觉到村里一派忙碌的气氛。
  杨三叔拿出手机给梁大叔打了个电话,说明自己几人已经到村口了,那边梁大叔显然很高兴,爽朗的笑声透过电话,连站在旁边的人都能听见。
  两人又聊了几句,杨三叔便挂断了电话,小二黑早就按捺不住了,拉着殷代宇的手便往前跑,一边还催促自己老爹快点跟上。
  怀里的狐狸似乎也发现到了新地方,一点也不安分的在殷代宇手臂里挠,殷代宇被他挠得痒痒,伸手给了他屁股一巴掌,低声喝道:“老实点儿!”
  胡九这才安静下来,但还是伸了个脑袋出来,两眼发光的看着从殷代宇身边路过的鸡群。
  这位狐仙似乎已经忘记了自己血统高贵的事情,并且在殷代宇的手艺下,已经完全变成了一只吃货。
  村子里的房屋大体上呈Y状分布,杨三叔领着他们沿着村里的小路一直往前走。没过多久,便到了分叉口,路中间长了老大一颗洋槐树,只见一个瘦瘦的男孩儿蹲在分叉口的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