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织染天下作者:寒梅墨香-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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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佳颤抖着肩膀,地上是他哭泣出来的颗颗眼泪,织染怎么感觉,他在欺负一个可怜的小兔子,是一个万恶的大灰狼。负罪感很严重。
“小佳,小佳听从小老爷的安排。”
地上跪着的小佳咬着嘴唇,委屈百转的答应。织染点头,很知道进退的孩子,不错。就是太单纯了。
“织染。”
轩辕圣拉拉织染的衣袖,他们不是说好了吗?不逼着小佳去青楼,那种地方,小佳仇恨。
织染斜着眼睛看轩辕圣,怎么?他心疼了?那好吧,他们之间,留一个人吧。
轩辕圣一脸的苦闷,他不敢做出什么选择,织染,现在他得罪不起,也不敢得罪。
轩辕默低头看着小佳,有些不忍心。
也跪在地上,头一次,轩辕默敢说出自己的心里话了。
“还请小爹手下留情,不要把小佳送到那种地方。”
织染一看轩辕默也跪下来恳求他,笑了,这个孩子,也和他爹一样,起了怜惜?一直以来这个孩子都是低着头,什么也不说的,为了小佳,他还真是大胆了一次。
“默儿,你知道,我有时候脾气很不好,疑心也很重,只要接近你爹的人,我都会有杀心。留下他,留在你爹的身边,你以为我能忍到什么时候,不杀了他?”
“就像小爹说的,小佳只比我大两岁,我爹也算是他的父亲了。干脆,让我们做了结拜的兄弟,这样就一劳永逸了。小爹,有人出身不幸,可不代表他一辈子下贱,就请小爹给他一个机会,让他和我一样吧。”
罢了罢了,他坏人的角色也是做到了,那就不为难这个孩子了。他这么做不过就是给小佳上上家法,让他认清事实,不要心存幻想。
“小佳从今以后就留在默儿身边,一起上学吧。老爷,找个时间去族祠一次,在你们轩辕家的族谱上,写上小佳得名字。从今以后,他就是你的义子,默儿的结拜大哥。享受和大少爷同等优待。”
下人称是,轩辕府多了一个外姓人,织染也铲除异己,轩辕圣笑了出来,轩辕默也开心的拉着小佳得手,一副好哥们的模样。小佳不断地给织染磕头,也改口了,和轩辕默一样,叫了织染小爹。
织染给他一个很大的红包,听着一个十五岁的孩子叫他小爹,他的脸扭曲了。一时间,他成为三个孩子的小爹,能不扭曲吗?
第六十九章生死与共
第六十九章生死与共
身边的人陆陆续续的都离开了,吴柳跟了一个温和的男人远走异乡,清笛留在契丹,和那个蓝眼睛的男人生活,轩辕圣前几年还会往外跑,照看生意,在他的大儿子和小佳撑起一些生意的时候,轩辕圣留在府里的时间由几个月变成半年,然后变成一年不出去,只留在织染身边,陪着他,照看他。
织染的身体也慢慢不好,年轻时候留下的病根让他一到冬天就卧病不起,不停的咳嗽着。就算是风吹到一点,他也会喝几幅汤药,才能好。织染的身体变成轩辕圣最担心的事情,织染的头发,从在草原变白了之后,再也没有变回来,就算是轩辕圣给他用千年首乌洗头,他也没有变过来。
反倒是织染,他开始喜欢往外跑,一跑还不在近处,他喜欢搭船到国外,见识各地的民族风情,还学会几国的语言。轩辕圣一开始不会和他去,但他每次出门的时间都越来越长,轩辕圣耐不住寂寞,也不放心他,就和他一起走。
船到哪,他们就到哪,也玩得很开心。
织染老了,已经三十几岁了,轩辕圣比他还老,鬓角已经见了白发,可他们还是和十几年前一样,恩爱如昔,就算是织染生气起来,掀桌子,提着宝剑追杀人,但还是那么相爱。
织染的脾气还和以前一样嚣张,随着他身体变得不好,更是没人敢和他作对,他俨然成为轩辕家的太上皇。活得很滋润。
在一个冬天,轩辕默,轩辕佳站在码头,迎接他们的爹爹。这次他们的大爹和小爹出去四个月,说是今天回家的。他们放下所有的生意,就为了早一点看见他们的父亲。
好不容易,大船靠岸,兄弟两个还没有跳上船,就看见轩辕家的仆人匆匆忙忙的下来,背后跟着轩辕圣,轩辕圣怀里抱着一个人,披风裹得很紧,所有人脸上的表情都很凝重。
兄弟俩心里一沉,难道?织染小爹出事了?
“爹,小爹他…”
“赶快回府,小佳,你快一点叫郎中。织染前几天落水了,病得很严重。”
小佳跳起来就往回跑,轩辕默掀开披风,看见织染脸如死灰,呼吸很重,整个人消瘦的就剩一把骨头,气息奄奄。
房间很温暖,可床上的织染还是很冰冷,郎中摇头。
“本来就心脉很弱,一入冬他就很虚弱,这次落入冰冷的水里,引发他身体所有的隐疾。他年轻的时候,心脉受损,虽然活过来,还是不能禁受大病。如今,风寒引发了他的肺病,早年的受创处也掺了一脚。尽人事听天命吧。能不能熬下来,就看他自己的命了。”
织染的身体一直都不好,他这些年来一到冬天就会咳嗽不断,头疼病虽然减轻了,但他一旦休息不好还是会让他折腾几天。很多年前,他那一剑,差一点要了织染的命,虽然偏差了,可他差一点就死去,还是留下了难以回复的旧伤,在这个危急关头,都并发了。
轩辕圣很平静,他还是叫人去抓药,在织染昏迷不醒的时候,一口一口的喂进去,守在他的身边,给他擦身子,在他咳嗽的时候,给他拍背。在他昏睡不醒的时候,和他说话,就仿佛,织染还和以前一样,活生生的。
轩辕默和小佳哭红了眼睛,小爹一直都很有精神,就算是以前病重在床,还能大吼着指点他们的错处。如今,小爹就要去了吗?
织染开始咳嗽的吐血,所有人都惊慌了,轩辕圣也只是抹去他唇边的鲜血,一下一下的顺着他的气息。
织染清醒了,慢慢的睁开眼睛,看见轩辕圣守在他的身边,床下边跪了三个孩子,织染扯出一个笑容,他的大限就快到了吗?要不然为什么这三个孩子都跪在这?
“醒了?下次出航,还会喝多了跑到甲板上去赏月吗?真是不长记性,下次可不允许这么吓人了啊。再来一次,你可会吓死所有的人。”
轩辕圣淡淡的笑着,他不管郎中的话,他只知道,织染醒了,那就行了。
织染挣扎着要起身,轩辕圣坐在床边,把他的身躯搂在怀里,织染很瘦,就这么抱着他,就能摸到他衣服下边的所有骨头。轩辕圣亲吻他带着药香的头发,虽然不再光滑,可还是他的最爱。
往事一幕一幕,在这个时候他都记起来,记得很清楚。他在这座院子前边的桂花树下,和哥哥一起酿过酒,他曾经誓誓旦旦的说,再也不会回到这,他和哥哥一定要走的远远的。他记得和三夫人超过的每一次架,他记得他穿着妖艳的红衣,和轩辕圣翻滚在一起,成为他的人,把心遗失在他的身上,和他纠缠不清了半辈子。
从十几岁就认识了轩辕圣,到现在,他们也算是时间不短了,抛开以前的恩怨纠缠,他们幸福生活了很久,很久,久的他死了也会笑着闭上眼睛。
背后的这个人,他到现在还是深深的挚爱着,是他的靠山,是他的依赖,是他最爱的人。
如果有下辈子,他还想和他在一起。
“岭儿…”
织染伸出手,手上的青紫色血管已经干瘪,就像是一只苍白的骷髅的手,包裹着一层不像是活人才有的苍白色肌肤,颤巍巍的伸出来。
十几岁的轩辕岭跪爬几下,扑倒在床边,紧紧拉住小爹得手,哭的鼻涕眼泪一脸。
“小爹,小爹,你别死,小爹,我不要你死。”
织染露出一个笑容,想擦去孩子脸上的眼泪,都不能了。
“我,我最对不起得人,就是你,岭儿,那时候我被仇恨蒙蔽了眼睛,做了错事,害得你才出生就没有了娘亲,岭儿,小爹对不起你,你能原谅小爹吗?”
轩辕岭拼命的摇头,就属他年纪小,就属他在小爹身边的时间多,他知道,这个男人嘴硬心软,把他视如己出,真心对他好。
“小爹,我不怪你,虽然我没有娘亲,可你比我亲娘还好,你是我的小爹,是对我最好的人。我生病了你整日的抱着我,我贪玩被师傅罚,都是你帮我挡过去,我经常睡在你的怀里,你教育我,养育我,您就是我的亲爹,小爹,我不能没有你,小爹,我求您,你活下来吧。”
织染释怀的笑了,他这么多年的辛苦没有白费,轩辕岭已经爱上他了,把他当成亲爹,他偿还了对三夫人的罪孽。
织染的气息一下子弱了下来,依靠在他的怀里,再也没办法抬头。
“不能陪你白头到老,你,不恨我吧。说要把你留在我身边一辈子,可这一辈子,就快到头了。”
轩辕圣没有哭,只是抱紧了他,就想这么把他镶嵌进怀抱,此生不再分开。
“我们早已经白头了,我也没有遗憾。你一去,我就会陪你,黄泉路黑暗,由我相伴,阴曹地府也不孤单。”
轩辕圣拿出织染从不离身的匕首,那还是他送织染的礼物,就用这把匕首,让他追随织染而去。
只等织染没有呼吸,他也会毫不犹豫的了结自己。
织染病的再重,就快要死了,他也不担心,不管生死,他们都要在一起,那还有什么可怕的,一起死去,他们才算是生死不离。
织染淡淡的笑着,很幸福,他不会阻拦轩辕圣,生死相随,不管他们之间谁先走了,另外一个都会跟着一起去。
闭上眼睛,这辈子,他满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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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悲剧的,就看到这吧,我本打算,这就是结局的,能一起死去,也算是一个圆满,可是,我一边写,一边哭,还是忍受不了。算了,算了,还是让他们好一点吧,人活着,总有希望的,不是吗?
妈的,我的小心肝,今天是泡在痛苦里,差一点哭死我,还是写不来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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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府内要哭成一团的时候,门口进来一个脸色蜡黄的人,身上背着很多奇怪的瓶瓶罐罐。
“哎,怎么了这是?织染你个小混蛋,我老鬼都没死呢,你能死了吗?你死了谁给我钱花啊。妈的小混蛋,你等我把你救活了,看我怎么收拾你。”
第七十章故人相见
第七十章故人相见
鬼毒老人在一次把织染从生死线上拉了回来,这次织染可是吓坏所有人了,轩辕圣那时候诀别的眼神,也让所有人吃惊。
私下里,轩辕圣对他的两个儿子说,如果真有一天,织染去了,他们就准备两口棺材,选一块依山傍水的好地方,不要埋在轩辕家的祖坟里,让他们两个人到一个清净的地方长眠。
兄弟两个答应了,早就预见是这个结果,大爹和小爹,就算是死了也要在一起的。
织染的身体恢复的很慢,除夕夜,他还是被轩辕圣抱到酒席宴上,三个孩子跪在地上一起说,祝小爹长命百岁,身体健康。
希望这三个孩子的心愿会实现吧。
春天一到,织染也就恢复了精神,带着轩辕岭爬到树上,去掏鸟窝。
当今天子南巡,途径他们这里,轩辕圣作为一方贵贾,也做为李轩之的好朋友,他早早就开始准备。
在行宫里,李轩之接见轩辕圣,和他说着客气的话,身边有文武百官,就算是想叙叙旧都不行。
他问着轩辕圣,织染可好?轩辕圣面带笑容,一切安好,他的身体正在慢慢恢复,鬼毒老人说,只要在每年入秋的时候给他一连喝上一个月的特质汤药,织染冬天尽量避免外出,不要着凉,就会性命无忧。
李轩之很高兴,织染如今被照看的很好,他也算是放心了。
轩辕圣跪安的时候,李轩之在搀扶他起来的时候塞到他手里一张纸条,轩辕圣身边无人的时候打开,发现只写了几个字,今夜子时,过府一叙。
织染身上穿着厚重的披风,捂的他有些出汗,正想着脱下来散热,轩辕圣过来狠狠地给他系紧衣带。
“还不知死活的想吓人是吧,乖乖的穿着,不许脱。”
织染知道,夜风很凉,他要是脱了披风,一定会着凉,可是,大哥,春天了,五月了,他在身穿一件冬天才用到的皮毛披风,被人看见了一定视为傻子。
刚想到一杯凉茶喝,轩辕圣把他早就沏好的龙井送到他的唇边,温热的,他喝下去不会肚子疼。
如今的轩辕圣,对待织染就好像是对待一个婴儿,小心翼翼,眼睛很精准,只要织染一转头,他就知道他要做什么,把他需要都放在眼前,还是最好的,对他身体也是最好的。
“许久不见,轩辕兄还对他如从前一样好。这份感情可真叫人羡慕。”
带着笑声,由远而近,轩辕圣拉着织染要跪拜,织染有些不情愿,本来就是朋友,何必在乎身份。
李轩之赶紧搀扶起织染。
“身体不好还是小心一点好。织染,这些年还好吗?”
“还没死呢,还是放不下太多的东西,我儿子们还都小,挂念的人也不在身边,就这么死了,心有不甘。”
织染皮皮的笑,李轩之大笑着。
“可别这么说啊,你在吓唬人啊,没看见轩辕圣脸都阴沉了吗?他可舍不得你死呢。”
“我死了他也不会独活,他不舍得的也和我挂念的一样。”
“世间能有几多情,人这辈子得到一个和自己同生共死得人,也不枉此生。”
李轩之背后的那位白衣公子羡慕的说着,织染的眼睛落在他的身上,总感觉这个人很面熟。好像在哪见过。
“十几年不见,织染还是和以前那么自信。从天牢里一别,算起来也有十五年了。织染,那时候听我一句话,才得到现在这个幸福的时光吧。各退一步,你看你们多好。”
织染淡笑,是啊,各退一步,那时候他最想的事情就是至轩辕圣于死地,他把轩辕圣留了下来,才有这十几年的恩爱。
“如今你们也没有了负担,可以整天在一起,这种平淡的生活,还真是叫人眼红。什么时候,我也能卸下这天子之位,做一个平常人,和心爱的人在一起呢。”
李轩之叹息,眼睛看向身边的那位白衣公子,白衣公子对他一笑。
“等太子成人之后吧,也用不了几年了。”
“太子仁厚,虽然十几岁,也见一朝天子的威严。假以时日,太子定能成为一位好皇帝。”
轩辕圣倒茶,第一杯递给李轩之,李轩之没有喝,反倒是推给了身边的那个人。
这个小细节,织染看在眼里,搜索着记忆,这位白衣公子,是谁呢。
他们是好久不见的好友,抛开那时候的算计,他们的感情还算不错。轩辕圣这些年的生意不再涉足京城,他们两个在京城也是十几年前的事情了,时过境迁,在老友见面的时候,看着对方已经花白的鬓角,也只能感叹时光如水。
“啊,我知道你了,你是那时候,被他驱逐回老家的那位病美人。我说你怎么看都这么面熟,我们见过面的。”
他还记得,第一次到太子府,太子要给他看他的收藏,在哪个珍宝阁的前边,被仆人扶着得病美男,那时候他很憔悴,李轩之给他了很多银两,让人送他回老家,让他好好读书,到时候考取功名。
那时候他还在心里发誓,千万不要爱上这种为高权贵的人,包括李轩之,包括轩辕圣。
“在下白意。数年前的一面之缘,能叫小老爷机到现在,也算是小老爷对我有心了。”
白意对织染一行礼,织染发出感叹,谦谦君子,温和如玉,就是说的这样的人啊。
“你不提当年的事情不行啊。”
李轩之脸上有些尴尬,那时候他年少轻狂,做了不少荒唐事,也做和很多年的负心人,始乱终弃,伤了不少人的心。
“你怎么又回来了?还回到他的身边?如果是我,早就不要他了。那么狠心的对你,那时候他也抱着玩腻之后就丢掉的心情吧,何必对他死心塌地的?”
织染来了兴趣,坐在白意的身边,一副好奇宝宝的模样。
李轩之想打一下织染,不让他旧事重提,可是看见轩辕圣虎视眈眈的盯着他仰起来的手,李轩之只能摸摸鼻子。
“还不是那么一回事。我做了皇帝,他科考入围,在金銮殿上,我就和他见面了。然后,他入朝为官,我们不就这样了。”
白意对他笑。
“当时死的心都有,把整个心都遗失在他的身上,在我对他说,我爱他的时候,他派人送走我,我也怨恨。回到老家,我真的没脸看父母,可为了赌心里一口气,我发奋读书。朝廷开恩科,我就高中探花。做了翰林院的一位院士。时间一长,他对我还算是不错,我也做到了宰相之位,这十几年就这么过来了。”
“你能忍受他后宫佳丽三千?”
爱一个人不就是要独占的吗?
“这些年来,天子早就取消了每年的选秀。”
织染再深院不问世事,对朝堂上的这些事情,他都不知道。
“以前的嫔妃我就不管了,他是天子,这些都是逃脱不了的。我也就看开了,他说等太子等了皇位,他就和我放野山林。我等他,那么长的时间都等过来,不差这几年。”
织染这才想起来,他以前再街市里偶然听见,当今宰相入主了天子的寝宫,他还一笑置之,以为只谣言呢,没想到是真的。
白意也算是苦尽甘来,为了他这份坚守,值得干一杯。在情路上,没有人顺风顺水,经历了考验的感情,才最坚强。
“最不能伤害的就是自己爱的人。那个爱你的人为你放弃一切,就更不能伤了他。在不可能的事情,只要坚持,不也柳暗花明吗?只要坚持,一切都会变好。”
是啊,他们都很坚强,在被心爱的人伤害了,还都站起来,坚持自己的爱,才换回他的常伴左右。
“那时候,我和织染狼狈为奸,骗了你所有家产,我一直都很内疚。因为有了这笔钱,我稳定了军心,救回灾民。牢固了我的皇位,这些还都是你的功劳。轩辕兄,我许给你一个皇商的称号,让你的轩辕家族在一次恢复到以前的盛事,商铺布满全国。”
轩辕圣倒是无所谓。
“我只要他健健康康的,那些身外之物,你还是和我的儿子们说去吧。我早就不管了,现在我最重要的事情,就是照顾好他。”
爱怜的看着织染,今天他是高兴了,也满足了好奇,看他神采奕奕的,轩辕圣满脸的宠爱。真希望他一直都这么么有精神。
“他待我极好,我不过是说想休息一阵子,到外边走走看看风景。他倒好,弄得兴师动众的,说什么圣驾巡视,就这么招摇撞骗的过来,也不怕劳民伤财。”
白意虽然抱怨,可脸上的笑容却泄露了他的开心。
“我还不是不放心你自己出来。我也很久没有出来游玩了,真想和你走遍所有名山大川。现在也只能这么做了。等我们归隐了,我们在慢慢欣赏。”
李轩之拉着白意得手,一副柔情蜜蜜的样子。
织染看着嫉妒,转身靠近轩辕圣的怀里。
“我想去草原了,老爷,我们也出去走一圈吧,去看看清笛,看看柳儿。”
轩辕圣拉拉他的披风,满口答应,只要织染开心,去哪都行。
正文完
第七十一章吴柳情事
我,吴柳,再见到公子爷的第一眼,我就知道他是我这一辈的恩人,也是我喜欢的人。
他有魄力,他有智慧,他还有狠毒的心肠,在他杀光他所有仇恨的人的时候,站在锦绣山庄的顶楼,俯瞰整座京城的时候,我只在他的身边,和他一起浅笑,这是我们共同努力的成果,为了帮他完成心愿,就算是我肝脑涂地,我也无怨无悔。
其实,公子爷也是一个苦命的人,如果不是把他逼到那个进退不得的境地,他也不会痛下狠心,看着他因为思念远在他乡,和他恩断义绝得人,我多想在那时候,靠近他,和他拥抱在一起,对他说,他并不孤单,在他的身边,我一直都会存在。
就算是全世界都背叛了公子,我也会守在他的身边,就算是连公子都伤害他自己,我也不会做出一件伤害公子爷的事情,他是我的恩人,他把我救出了那个地狱,如果不是他,我早就死了,就算是活下去,也是屈辱。可他给我一个不一样的人生,就算是充满算计和争斗,可那还会叫人热血沸腾。我的人生,因为有了公子,才变得丰富多彩。
看着他受苦,看着他忍受刻骨的相思,我的心也在煎熬着,可我没有那个身份,没有匹配公子的好出身,也知道公子爷最爱的那个人是谁,我也只能忍受着煎熬,帮他得到他最想要的。
那个火光冲天的夜晚,我真的以为公子爷会死,那个人比公子还要狠心,我真的很想问问公子,到底爱他什么,那个男人不值得,他比我还不配得到公子的爱。可公子毫不犹豫的选择死在他的剑下,那时候,我的心也跟着死了。
幸好,清笛这个孩子灵透,但是看着他浑身的鲜血,突然消失的脉搏,我知道,如果公子真有不测,我也不会独活,上天下地,我都要陪在公子的身边,伺候他一辈子。做不了他的爱人,那只要能守在他的身边,做他相伴一辈子的仆人,也是我最大的心愿了。
公子的头发一夜变成雪白,我看见之后,跑到一个没人的地方大哭一场,公子,为了那个男人,你受的这些苦难,什么时候才会到头?你会幸福吗?忘记那个人,行不行?你的身边不是还有我吗?有我一辈子的甘心守候,你还要什么?只要你能幸福,让我付出一切都愿意。
看着公子忍受思念的时候蛊毒发作的痛苦,看着公子头痛欲裂,我也只能在一边搂着他,做那个男人的替身,安慰他的痛苦。可我毕竟不是那个人,公子的思念也不是因我而起,在他看不见的角落,我也痛苦着,因为公子,我痛苦不堪。
可我没有要离开他的念头,就算是我爱他,却不能说出口,但我也高兴,至少我能看见他。
世上最遥远的距离,还真是我爱你,就在你面前,你却什么都不知道。
那段时光真好,草原的风景迷人,公子爷也敞开心扉,变得开心快乐,看着他每天都和硕去放马,骑马奔驰,看着他爽朗的大笑,我私心得想,如果这么一辈子该多好。
他还是来了,带走了公子,硕也离开了,说他要快意江湖,心里羡慕硕的洒脱,可我还是不能离开,我最放心不下的人,我最爱的人,我还是不能离开。
在看见追冰山的李大胡子,我真想宰了他,我这一辈子,都是被这个人毁了,如果我有硕的武功,如果我有公子爷的男人的实力,我一定毫不犹豫的宰了李大胡子。
我什么也不是,只是公子爷身边的一个仆人,在这种情况下,公子爷保护了我,还有他的男人,如果不是他们让我离开,我一定方寸大乱,还要接受李大胡子的羞辱。
慌乱中,我遇上那个人。
他会温柔的舔我的掌心伤口,他会带着一点叹息和宠爱的叫我傻瓜,在我回过神的时候,我看见的只是一双温和的眼睛。
也许是有些羞涩,也许是突然对这个人产生了一样的情绪,我更是不愿意留在这个地方,慌忙的离开。但我离开之后,我还能感觉一双温和的眼睛一直在盯着我。我转弯停下来,偷偷看着他,他还是看着我离开的方向,似笑非笑。
我的心脏猛地跳快了,然后摇摇头,自嘲的笑了一下。大概是我孤单太久,突然有人关心我,让我有些贪恋吧。
公子爷在第二天发现我的异状,问我昨天发生什么事情了,有些魂不守舍。是不是勾起以前的回忆,我心里不好受了?公子爷就是贴心,他明察秋毫,他关心我,这让我很高兴。但我不能让他担心,我只是说,还是有些不舒服,看见那个人,所有肮脏的记忆都记起来了。
公子爷笑眯眯的说,不用担心,他已经和轩辕圣商量,想和朝廷合作,大举歼灭土匪,到时候,北方这些土匪都会被抓,李大胡子的追冰山也会被剿灭,李大胡子会死在朝廷的手里。
有公子爷为我报仇,我也算是了却一件恨事。
可在这个时候,老管家竟然叫我去前院,去见贵宾。就连公子爷都很好奇,轩辕圣一直都知道我是公子爷得人,我只服侍公子,任何人都不能吩咐我。
公子爷说,轩辕圣翻天了,敢呼喝我的人?
公子爷带着我去找轩辕圣,他说要和轩辕圣说道说道,吴柳是他的人,不是轩辕府的家人,他没权利对我大呼小喝。
看看,我的公子爷,就是这么袒护我。
到了前院,织染公子爷当然不会在人前让轩辕圣颜面扫地,可还是暗损他,说他不重视他,看不起他的柳儿。
轩辕圣忙和他说,是南方的总瓢把子要见我,指名道姓的一定要我出来,和我见上一面。
南方十二省的总瓢把子?那不就是南方的总土匪头目?掌管着漕运,和所有水路的大土匪?
我痛恨土匪,我这辈子毁在土匪的身上,所以我一看见土匪就恨得牙痒痒。
可是我看见座位上笑的清朗得人,我实在很难想象,这个人,就是那位大土匪头目吗?
他不是昨晚温柔舔舐我的伤口,有着一双温和眼神,给人很温柔的感觉的那个男人吗?他今天身穿一件月白锻的华美衣服,头带白玉发冠,手拿一把折扇,温文儒雅,如果不是轩辕圣说他是水陆总瓢把子,我还真的以为他是哪一位文人墨客,朝廷官员。风光霁月一般的人物。
他笑着走近我,在我呆楞的时候,牵起我的手,查看着伤口。
“就知道你这个小傻瓜不会照顾自己,看看,伤口没有包扎,今早还占了水吧,伤口有些外翻,看样子是要感染了。”
我呆呆的点头,当然要沾水了,我今天特意给公子爷做了他喜欢吃的肉粥。
他往上翻看着我的手掌,然后低下头,还是有他的舌尖,轻轻舔吻过我的手心。他不知道从那拿出一个瓷瓶,撒上一些药粉,在撕开他衣服的内衬,给我包扎好。
“这几日还是不要沾水了,这伤药是我叫人特意秘制的,你每天涂撒一点,不出三日就好。”
他这么一说,我还真的感觉,伤口不疼了。
“傻瓜。”
他摸摸我的头发,眼神温柔的足以溺死人。夹带着一丝的宠溺,一些不察觉的叹息,我突然发现,他说我傻瓜的时候,我的心跳很快。
我这才有些脸红的低下头,站在公子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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