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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世+综漫综影视小说]约会-第2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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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孟在看到那个小僵尸可爱狡黠的孩子模样的时候,最先想起来的,也还是孟翔。

    毕竟是那么疼爱着的弟弟,就算缘分已尽,也依然是记忆里最美好的回忆之一。

    本来什么生物的幼崽都好、长得再可爱也罢,孟真要动手还是不会有半点手软的。只是现在他还没有要对这种生物动手的打算,再加上将这小僵尸和孟翔联系起来之后的一点触动,孟倒是真的笑了,虽然话语单刀直入到吓了小家伙一大跳:“僵尸?这么点大就是有点血也喝不饱吧?那个僵尸这么不挑的?”孟自己虽然偶尔也会对一些肉量不够的生物下手,但除非必要,他其实很少那么做,也很少针对幼崽下手。

    小僵尸先是因为自己的身份被认出来而吓了一跳,却只当自己使用能力被看见了,还想像之前那样装作是有超能力糊弄过去,却不想孟问到了他的痛处,小僵尸虽然忍着没讲伸出獠牙的嘴巴张开,却没掩饰住眼睛里的愤恨和自喉咙间硬是挤出来的一句:“……将臣……”

    “将臣……”孟记下这个很不挑连这么小的幼崽都下手的僵尸的名字,伸出手想揉揉小僵尸那头微乱的短发,却吓得他往后躲了两步,孟一笑,微微张最呲了呲牙。

    小僵尸瞪大眼睛:“你、你,你……你也是……”太过惊讶,他也忘记了因为想起将他变成这样的那个僵尸而露出来的獠牙。

    孟微微一笑,也不承认也不否认。

    模拟一对儿犬牙什么的,对孟来说,自然是很简单的事情。

    虽然僵尸是他近半个月才了解到的名词——孟原本的世界其实也有类似的传说,可惜孟的记忆不全,像是老外婆小时候给他们兄妹几个讲过的僵尸故事什么的,他都不记得了;而他虽然经历了丧尸爆发、秩序重建之后的数百年,了解了人类社会的许多事情,可惜的是,虽然关于僵尸的传说在人类之中尚未完全消失,只是在那样各种狩猎者竞相出现的时代,有闲心关注古老传说的人类已经不多了,或许在孟的感知力范围之内这个词仍然曾经被不止一次地提起过,但孟感知的范围那么广,不相关的信息,完全不曾留心——不过现在,孟关注了半个月,也足够他唬唬这个小僵尸了。

    总是小孩子模样,为了混迹于人群不得不装着小学生的样子和一群真正还挂着鼻涕水的孩子们厮混,就算内在比外表多了六十年时间又如何?空有年纪、没有阅历,终究还是孩子气。

    不过孩子气得很有趣。

    一见是同类,还是没有恶意的同类,小僵尸的眼珠子就滴溜溜地转动起来。

    说起来,他除了被咬的那时候,还真没见过况大哥以外的僵尸呢!也不知道况大哥见过没?想来见过也不会和自己说……真是的,不就是长不大嘛!犯得着一直当自己是个孩子似的待嘛……

    不过……

    小僵尸笑得贼兮兮的:自己遇上了其他僵尸,也不告诉他啦!嗯,至少暂时不告诉~

    当然,就算再如何脱不去几分孩子气,总是活了六十八年,怎么也是个小人精。

    小僵尸并没有立刻对孟放下戒备,只是孟也不在乎,今天已经吸收了一只还挺不错的能量体补充力量了,现在只要保持时刻锻炼着感知力、顺便吸收一些阳光中的能量就可以了——阳光中的能量虽然不多,但蚊子再小也是肉——逗逗小僵尸什么的,完全不会妨碍到正事。

    看着小僵尸听着冰激凌流口水的样子,孟心情很好的轻笑,买了两个都塞他手里,却又可惜:“没有血液口味的。”

    小僵尸难以置信地瞪着他:“血液口味的冰激凌?就算有也没什么好吃的吧!”他喝血都喝到想吐,虽然吃一点其他食物总要拉肚子,但总也忍不住……但眼前这个,居然连冰激凌都想着要吃血液口味的?

    孟留心的虽然多,但是他只注意到所有僵尸都会吃普通食物、并且将他们的这种行为当成生活在人群中而不得不忍耐为的掩饰行为,却没注意到僵尸们吃了不是血液的东西会因此拉肚子、只是因为抗拒不了美味而宁可拉肚子也要吃罢了。

    他以为血液对僵尸的味蕾来说,是最美味的东西。此刻见了小僵尸的反应,才发现自己这个猜测或许有误,一边暗自感叹亲自接触体会观察物果然还是必要的,一边挑眉微笑:“你不觉得血液口味的冰激凌很有意思吗?”

    小僵尸吃完一只冰激凌,正大口咬着另一只,闻言皱眉:“一点也不觉得!我喝血都喝得想吐了!”又好奇:“难道你不会吗?难道活人血真的那么好喝?你是喝活人血的吧?”

    “不……我没有,不,其实还是喝过一次活人血的。”孟想起最初醒来时留存于唇舌之间的那种美味,虽然后来再没有吃过人类,但是那次……至少是喝过血的吧?孟努力回忆着最初醒来时的情形,那时候,周围并没有残留的肢体血肉毛发,甚至连衣服都没有……自己应该不至于将一整个人骨头内脏毛发衣服什么都吃下去那么夸张吧?

    孟摸摸胸口,又是那种仿佛将整颗心填满的温柔幸福和仿佛将整颗心挖空的酸楚疼痛混杂的复杂感觉,这究竟都是因为什么……

 5858。清风微雨足以宁

    孟只一瞬间的恍惚;并没有错过小僵尸问的那句“活人血真那么好喝吗?比香草冰激凌还美味?让你连冰激凌都想吃血液味道的?”

    孟点点头又摇摇头:“味道很好,是我吃过最美味的东西;可是就是不想吃,所以只吃过一次……”想想又问;“好奇的话,为什么不自己去尝尝活人血的味道?”

    小僵尸歪歪脑袋:“好奇,闻起来似乎也很美味;可是我就是不想吃。”

    孟笑了:“是真不想吃,还是因为不敢杀人所以才不吃的?过期血袋不也是人血吗?”

    小僵尸瞪眼:“谁说是不敢杀人?不过是不想杀罢了……”别看着他长得小就是没胆的小孩好不好?他可是六十八岁的大人了,战争什么的,死人什么的,他见过大把!怎么可能不敢杀人了?就算确实没杀过……也不是因为不敢!

    不过是不愿意罢了,毕竟……就算是异类、是怪物;总也曾经是……

    小僵尸显得有点落寞,孟看着他这个样子,有些不喜——太软弱了,身体上的力量软弱也就罢了,不曾喝对于僵尸来说最有营养的活人血又不懂得用其他能量补充,变成僵尸的时候又只是个幼崽,弱些是难免的,可连心都这么弱……孟一向认为,真正的强者、或者想成为真正的强者,首先应该有一颗坚强的心。对于心灵软弱者,他一贯比对身体软弱者更加不屑。毕竟身体的软弱还可能源于难以改变的资质,可是心灵那就完全是本身懈怠进取的问题了……只是不得不说,小僵尸这么一副幼崽模样还是很有点杀伤力的,就算是孟也不免宽容一些,到底开口:“不想杀就不杀。反正不就喝点血。不杀人只喝点血的方法多了去——随便找个地方弄个小口子,只要不是颈动脉之类的,就算人类再脆弱,也不可能被喝走四五百毫升的血就死掉的。当然四五百毫升肯定不够,但人类那么多,多找几个喝也不是什么难事。”

    “……可是那样会被注意到的……”小僵尸稍微有点意动,毕竟还是孩子心性,虽然没尝过,但活人血闻着也比过期血浆或者再往前时、在战场上找到的尸体上喝到的强多了。如果可以不杀人又不会被注意到……喝活人血的话力量会更强,这样自己也能给况大哥帮上忙了吧……

    “异能、迷药、打晕……反正不直接咬的话都不会再将人类变成僵尸……对了,还可以用针管抽出来再喝!那样的话,人类不可能想到是僵尸作案的吧?”

    小僵尸瞪大眼睛:对哦,还可以这样!怎么自己和况大哥这么多年都没想到?不过……狐疑地看着孟:“这么方便,怎么你也只喝了一次就不再喝了?”

    “就是不想,哪有那么多为什么?”孟摊手,“反正其他东西也挺好吃的,又不是非喝血吃人不可。”

    “其他东西?什么东西?猪血?猪血鸡血鹅血什么的,还不如过期血浆呢!”小僵尸昂起头望天。

    “当然不会都是血啦!肉……嗯,牛肉蛇肉章鱼肉什么的也不错。”当然是变异的那种,虽然不变异的也能吃,但也就是模拟出人类味蕾之后味道还行,却没什么能量。

    小僵尸不知道什么变异不变异的,他更加关注的是……

    “好吃是好吃,但是会拉肚子的吧?”就像他今天,有人请客实在忍不住,吃了这两只冰激凌,回头铁定也是要拉肚子的。

    可是没办法,明知道会拉肚子,总是忍不住。

    “拉肚子?我不会啊!你会?”

    “当然会啦!僵尸都只能喝血的啦!吃其他的什么都会拉肚子的……”小僵尸打量了孟好一会,“你真的是僵尸?怎么会有不喝血吃其他食物却不会拉肚子的僵尸啊?难道是……”小僵尸带着怀疑又很是羡慕,“难道还会有吃其他食物不会拉肚子这样的异能?”

    高等级的僵尸都会有点特殊的异能,例如他自己念力和催眠术,但是像是吃东西不会拉肚子什么的……也太鸡肋了吧?

    虽然小僵尸忽然觉得鸡肋什么的,其实也是很美味的……

    不过用那种方法的话,自己的催眠术正好用得上,虽然还是人血,不过不杀人又不会被注意到就能得到更美味新鲜的活人血的话……

    小僵尸很有点心动,只是坚持喝了六十年过期血,就算找到了可以喝活人血的方法,可真要做的话,总觉得怪怪的。

    孟终于忍不住皱了眉,看来这个孩子,就算没有资质的限制也不会因为一直吃不到新鲜的主食而虚弱,也只很难成为真正的强者了。

    就连成为族群中的强者都很难。

    软弱、迟疑!

    算了,无论是六岁的人类,还是六十八岁的僵尸,也都只是幼崽而已。

    弱便弱吧,反正又不是自家的,看着有趣的时候就逗逗,什么时候觉得无趣了,也不过就是不管罢了。

    不是珍宝,孟全无压力。

    反正又不需要特意保护。

    不过逗逗还是挺有趣的。

    所以小僵尸犹豫着犹豫着,嘴巴就不自觉地吞咽了几下,吞完才回过神来,血液的味道,却是从所未有的美味……惊恐地看着孟:“你给我喝什么了?”

    “人血呗,还能是什么?”孟摇着手里的针筒,“放心吧!抽出来的,不会将人变成僵尸,也不会有人怀疑到僵尸头上来的。”说着好奇地凑过去,“怎么样?新鲜的应该好一些吧?”

    小僵尸努力克制着自己扑上去从满街的人类里面捉几个出来咬一口喝光血的欲望,艰难开口:“是好太多了,我都快忍不住啦!”

    忍不住?

    孟回想起曾经的小时候,小小的孟翔因为牙疼戒了半个月的糖,然后在终于处理好蛀牙、戒糖令解禁之后那忍不住一口气吃了将近两斤奶糖结果吃到拉肚子的往事……有点不屑僵尸的控制力,又忍不住好笑,到底一连找了十一人,每人抽一大针筒四百毫升左右的血,才喂饱了这个初尝美味差点失去理智控制不住自己的小僵尸。

    小僵尸喝够血,终于控制住自己扑向那满街的人类的欲望,松了口气,没一会却又苦着脸:“喝过活人血,我想起过期血浆都想吐了,以后可怎么办啊……”

    “那就继续喝活人血了,还要怎么办?”反正都不需杀人了,为什么不喝新鲜点的?

    小僵尸手肘支在膝盖上、手掌托着微胖的脸颊,叹了口气:“唉!真的忍不住的话,也只好想办法弄点新鲜的喝了,怎么都不能饿过头啊!”饿过头失去理智的话,结果只会更恐怖,他不敢想象等自己恢复神智、周围却躺着一个甚至几个被吸干血液的人类尸体的情景……不过说起来……小僵尸盯着孟:“你刚刚说的是只喝过一次人血呢,还是只喝过一次‘活’人血?”按理来说不可能只喝过一次人血,这家伙怎么看都不像是才当了僵尸没多久的样子,可是自己怎么记得好像是……

    “我刚刚说的是只喝过一次‘活’人血……不过人血,也是只喝过一次。”孟人倒是没少杀,毕竟那么多年,即使从来没将人类纳入食物的范畴,也挡不住一些不长眼的或者根本就是故意来招惹他的人类——对于敌人,孟从来不会手软。反正尸体什么的,孟虽然不吃、也不让小可爱吃,不过其他变异生物例如怪胎鸟什么的,偶尔喂食一下也行,反正不会浪费东西的。

    孟说得平淡,小僵尸却听得跳了起来:“只喝过一次人血?怎么可能!”他盯着孟打量,该不会这个看起来比自己大、又似乎对于如何当僵尸很老练的家伙,其实“尸龄”却是比自己小很多的吧?

    “难道你是才变成僵尸的?”小僵尸很大人样地摇头,给“僵尸后辈”传授经验,“那你可要小心,饿过头可是会出大事的。虽然说人类几乎到处都是,一般都不会因为饿过头陷入沉睡什么的……不过饿过头会失去理智,如果吸食人血的时候不注意杀了人或者制造了更多的僵尸……这里,可是有着很厉害的驱魔人的!我告诉你,作为僵尸,最好是……”

    孟耐心地听他巴拉巴拉说了一大堆,等他说完后才开口:“我是刚醒来,不过在沉睡之前,可是活了好几百年了。”也没说自己已经变成僵尸几百年——毕竟他也根本就不是真的僵尸——只是婉转否认了自己刚变成僵尸这种说法。

    小僵尸震惊了,好几百年,只喝过一次人血!

    难道又是他的异能带来的好处?可以吃其他食物不会拉肚子,还可以不喝人血不会失去理智不会过分虚弱……那和普通人有什么区别?除了不老不死地长生之外?而且他一直保持的容颜,还是人生中最好的时段……

    比较了一下孟和自己的身高,小僵尸郁卒了。

    永远的八岁豆丁什么的,真是太讨厌了!

    如果能够是大人模样,就算喝人血,反正现在连不杀人就弄到好喝的新鲜人血的法子都学到了,只是不能吃其他东西、一吃就拉肚子什么的,也不是不能忍受的吧……

    啊!

    小僵尸忽然脸色一变,捂着肚子直接往一家肯德基冲过去……

    不是饿,是拉。

    才想起拉肚子,结果就真的拉肚子了!

    小僵尸拉到脚软、出来了还找不到孟的身影想起两人连名字都没交换的懊恼什么的,就不提了。

    孟回了家——虽然没有家人也没有挚爱在,似乎更倾向于暂住的地方,不过孟虽然执着,却也不至于钻牛角尖。家人已然尽力守护过,今后如果有缘重逢与轮回中的家人或者回到原来的世界遇上了孟家的后代,则照顾一二则可;而挚爱还在轮回和时空相隔的迷雾彼岸,但坚信一定可以重逢,在重逢之前会尽力寻觅决不放弃,却也不会因此就完全放弃身边拥有着的其他。小可爱只是宠物,但多年相依为命,它所在的,自然也是家——因为港岛实在太小,孟和小可爱就算相隔在这个城市的对角,也仍可以在对方真的出事前赶到,所以孟出去逗小僵尸,小可爱就只在家里陪小长条儿玩闹。

    小长条儿已经很大个了,必要的时候,往小可爱脖颈上的长毛里头躲一躲、很小心不乱动的话还可以藏一下——例如初见时,僵尸况警官就完全没注意到孟身边带的,除了小可爱,还有它——只是到底不舒服,而且那么躲的话小长条儿它最喜欢的、小可爱的耳朵里都不能卷进去一个尾巴尖儿。偏偏它又不比小可爱,虽然藏獒也是很凶猛的犬类,但是有主人在侧、小可爱又是一贯看起来憨憨的样子,孟牵着它出去倒是没怎么吓到人;小长条儿却虽也是青翠欲滴银辉如月交替间隔着的可爱又贵气优雅的模样、偏偏是那种一看就知道是剧毒品种的,出去绝对会引起大片恐慌。

    孟虽然不认为人类那么脆弱的小东西会给他造成什么危害,只是到底那些小东西太脆弱了,又是自己曾经归属过的种族,真有哪个不长眼到招惹自己到忍无可忍处理掉也就罢了,像是这样带着不是非要出去不可的小长条儿出去惊吓他们什么的,还是罢了。

    人类在孟的印象中,甚至脆弱到有的吓一吓都能吓死的程度,孟也不是真的无论如何都不会杀人——不说原来的世界,就是来到这个世界之后,他也是杀过人的,只不过是不会杀来吃罢了——只不过因为那样的缘故弄死人……

    孟对这种很形象地让自己明白了脑海中出现的“乌龙”这个词汇所代表含义的事情,实在不屑为之。

    所以小可爱只好待在家里陪小长条儿玩闹。

    小长条儿严格说起来,应该比小可爱小不了十岁,一般也是活了好几百年的生物了,只是大概是生长速度缓慢——它现在的体型比起大蜈蚣,小的实在不是一点半点的——而且小可爱又是在它孵化时就莫名宠溺它的缘故,它在小可爱面前,总是和小孩子似的爱撒娇。

    小可爱也纵容它,孟回到家里的时候,正看到它嘶嘶嘶地围在小可爱的脖颈上笑着,尾巴尖儿卷在小可爱的左耳朵里头,头却凑在它的右耳朵边,舌尖吞吐,涎液滴在小可爱的耳廓上、甚至有些滴入耳朵里头。饶是小可爱的抗毒能力极强、小长条儿也没刻意调动储藏在毒囊里头的毒液,只是它就算是普通的口涎也有剧毒,滴进小可爱的耳朵里头,不至于重伤,但也有少许“兹兹”的灼伤声。

    孟看得有些皱眉,只是小可爱愿意纵容、这样的伤又只是吃一个能量体就能治好而且治好之后多少反而能增强一点小可爱的抗毒能力的,他也不好说什么。

    什么都不说,孟又不愿意,想了想,到底开口:“小长条儿该锻炼一下了,就算无法控制□之中的毒性,至少这么大个了,也要学着不老是不能控制地流口水了吧?”顿了顿,又说,“如果能控制住你的口水,再伪装一下的话,可以让小可爱带着你出去玩。”

 5959。清风微雨足以宁

    所以孟再次出门来逗小僵尸的时候;小可爱还是没跟着,是因为它要在家里陪小长条儿锻炼控制口水。

    所以这个小僵尸一直到和孟的第七次见面才见到小可爱;一看就瞪大眼睛:“白狮子?”然后立刻推翻自己的猜测,“是雪獒?”

    小可爱虽然缩小了身形;但也还有半米多高的样子,浑身毛发雪白柔顺,只有脖颈一圈长毛是直立着的;但并不显得凌乱,反而在阳光下闪烁出丝毫不比孟左手无名指上的铂金圆环逊色半分的亮色,耀眼夺目。而它那矫健的身躯、优雅又充满爆发力的肌肉线条、锋利的牙齿、强健的四肢……十足十的威风凛凛,只是那因为在孟身边、又没有察觉到恶意所以特别憨傻温和的眼神和宽宽的大脑门,在这份威风之上更是增添了几分可爱。

    也难怪,小僵尸看得眼睛圆瞪、口水横流了。

    他的口水甚至流得比他第一次吸食活人血又因为还没喝够所以对着满街的人类馋得快要失去理智的时候还夸张。

    孟微微带着几分得意地笑了——虽然小可爱只是宠物;可这么多年了,孟其实已经将它视为重要的家人和伙伴,现在看着小僵尸眼里完全藏不住的垂涎和赞叹,孟的心情,倒是和单苹听到有人夸赞他的时候没什么两样。只是单苹还会口是心非地说说“他哪有那么好”之类的话儿谦虚一二,孟却是半点都不谦虚婉转一下地得意着:“怎么样,小可爱很可爱很厉害吧?”

    小僵尸立刻生动地告诉孟何谓“小鸡啄米”。

    如果不是孟对僵尸早有了解,知道这种生物虽然在某些方面也很脆弱,例如心灵、例如肠胃,但单就身体素质还是比他们还是人类的时候强上不少的,还真要担心他这么高频率大幅度的点头,会不会把颈椎点折了?

    小僵尸足足点了好几分钟的头,才停下来,吸吸口水,凑到孟跟前,昂起小胖脸,一点都不记得上次和孟分别的时候是以一句“我都六十八岁了!如果不是变成僵尸,我现在孙子都可以上小学了!别老是把我当小孩子行不行!”代替了“再见”作为告别辞似的卖萌:“我可以摸摸他吗?”

    “当然。小可爱是很优雅的绅士,他不会介意偶尔照顾一下倾慕于他的幼崽的。”孟轻笑。

    小僵尸装作完全没听到那句“幼崽”,乐呵呵地凑到小可爱跟前:“你叫小可爱?真是适合你的名字,一样那么可爱……”很好,小可爱在这个世界有了第一个脑残粉——要知道,就是孟翔,对于孟居然将已经长得和狮子差不多的小可爱依然成为“小”可爱,有时候真的仔细想想都会喷笑的——不过对于这个亲爱的主人赐予的名字,小可爱哪怕在拥有了智慧、懂得了这个名字的含义之后,也是一如既往的喜欢并且自得。所以对于没有敌意、弱得构不成威胁又有着“很好”的审美观、懂得欣赏自己名字的小僵尸,小可爱顿时多了几分好感。

    小僵尸看着小可爱微微咧嘴、露出獠牙,却组合出一个半点也不吓人而是很清楚的、很人性化的笑脸的时候,眼睛更亮了。要知道,作为一只僵尸,装一装又三两年就换个身份换个地儿的,在人类之中混混还行,但要哄过感觉敏锐的动物们,却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小僵尸在变成僵尸这么多年,就没能再好好养过一回宠物,无论他再喜欢那些猫猫狗狗,可是它们根本不敢亲近他,一靠近就炸毛,关在家里多几天还会因为精神紧张不吃不喝而虚弱不已……小僵尸其实一直很怀念还是人类的时候,养的那只狗。虽然那只是很普通的中华田园犬——俗称“土狗”——那时候又因为战乱没有充足的食物可以好好喂养,哪怕他再努力从嘴里省下些食物给它,它也依然瘦巴巴的、毛发也黯然稀疏,既不可爱,也没有小可爱现在威风精神,却是小僵尸还是真的小孩子时最重要的小伙伴。可惜,在日本鬼子进村的时候被杀害了……小僵尸后来很想再养回一只,可惜不忍心看着它们虚弱而死,到底不曾养成过……

    不说自己养,就是看着别人家的或者是流浪狗,想摸摸都不行——它们总是吓得厉害,就是强行按住了摸一会,得到的也只是颤抖惊惧,再也没有之前那个小伙伴的亲昵……

    不过现在这个小可爱,看他对着那个虽然异能很鸡肋、却能很好运地继续吃美食不喝血也能够好好地生活的僵尸的亲昵模样……

    摸一摸,不要紧的吧?他不会被吓到的吧?作为一个僵尸养的宠物,对于僵尸的气息应该很习惯了吧……

    总不可能那个僵尸的运气好到异能除了能够不喝血肆意品尝美食,还能让动物不害怕他吧?

    小僵尸小心翼翼地伸出嫩呼呼圆嘟嘟的小手,眼神温和善意地从小可爱的双眼一掠而过,发现他眼里没有任何敌意恐惧,越发大喜,却也越发小心,不敢盯着他的眼睛看,只是越发温和地看着他脖颈之下的地方,手从小可爱的鼻尖伸了过去,慢慢地,保持小可爱能够看到、也不会引起他警惕恐慌的速度,轻轻地抚上了小可爱的大脑门。

    摸上的那一个,小僵尸松了口气,抬起眼睛,却依然没盯着小可爱的眼睛看——怕被当成挑衅、从而导致这好不容易的亲近又弄崩了——只是看着自己的手,轻轻地摩挲着那柔软的、温暖的毛发。

    当小可爱亲昵地拿大脑门蹭了蹭小僵尸的手掌的时候,小僵尸真的觉得,多年以来想要再次亲近这种毛绒绒的、未必都可爱十足却绝对忠诚可靠的动物的心愿,真的是……

    彻底圆满了。

    小僵尸惬意地眯起常常带着几分狡黠的圆眼睛,胖乎乎的脸蛋上露出一个心满意足的笑。

    孟看得也笑了,果然幼崽什么的,还是这样更可爱。

    当然,最可爱的还是当年的小孟翔,每次缠着赖着,终于让自己妥协之后那得意洋洋的笑,哪怕是半真半假的大哭着抹了自己一身眼泪鼻涕之后暗自满足得意的那次,现在想来,也是最可爱的笑脸。

    曾经最宠爱的弟弟,就算一世缘分已尽,也依然是曾经的现在的未来的无数岁月里,最可爱的笑颜。

    虽然只是可爱,不是挚爱。

    也永远都是最宠爱的弟弟。

    不会如挚爱一般一世缘尽还要于轮回中万劫千寻,却也是永不磨灭的珍贵回忆。

    虽然其实孟现在依然遗失了一部分很珍贵的记忆,不过有了那一次失忆,孟绝对会很注意很注意了。

    失忆什么的,实在不好受。

    虽然他有把握能将遗忘了的曾经都想起来,可也绝对不想再遗忘什么的了。

    一直、一直努力变强的话,将所有珍贵的回忆变成永不磨灭永不遗忘的珍宝,应该是可以做到的吧?

    一定能做到!

    孟正握拳暗下决心,那边刚刚还心满意足的小僵尸,忽然却发出一声惊呼。

    孟回过神,轻笑。

    小长条儿好不容易能控制住自己不流口水,孟出门,它也就盘在小可爱的脖子上跟着出来了——否则又没什么事,小可爱只怕还要留在家里陪它。

    它其实一直在,只是身形极其细长,盘在小可爱的脖子上一动不动的,小僵尸虽然有察觉到属于蛇类的腥气,却也只以为小可爱带的是蛇皮的项圈。

    根本没发现那是活物。

    所以在摸了小可爱的脑门儿好一会子,小僵尸一边称赞着小可爱的“项圈”,一边试探着将手往他的脖子上移动——养过狗、也有许多年一直渴望能再养一条狗的他,自然知道让犬科动物最舒服的一个动作就是,给它们挠下巴。

    挠下巴也是比摸脑门更容易增加亲密度的动作,所以小僵尸小心翼翼的,一手摸着小可爱的脑门安抚,一手慢慢移动……

    小可爱倒是一直很温顺——下巴靠近脖颈,那样的位置对于大多数生物还说都是需要特别守护的地方,因为一不小心就是可能致命的危险。只是小僵尸在小可爱眼里还是太弱了些,不说他完全没有敌意杀意,就是真的动手了,也不可能真的给小可爱造成什么真正的伤害。就算是小长条儿都伤不了!哪怕受点小伤,不过那样的伤势无论是吃掉这个小僵尸还是另外找个能量体什么的,都能立刻恢复的。

    出不了事,小可爱虽然不稀罕孟以外的其他生物帮自己挠下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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