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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不败之画爱-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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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
夜,很深,也很静。黑暗张牙舞爪的充斥着整个空间,寂寥的郊外,一条马路盘踞在地面,周围的草木北风吹得唰唰作响,不知是在诉说着什么,还是在欢呼着什么。
突然,一道刺眼的亮光射来,一辆跑车飞快地从远处驶来,车内,是一名帅气英俊的男子,白皙的脸庞,挺立的鼻梁,那却不显得柔弱的轮廓,再加上剑眉和飘逸的短发,黄金比例修长而很有料的身材,嘴边总是挂着淡淡的笑容,简直是大多女性心中的完美男人。
如果,此时有人看见他的话,就会认出,他就是那位风头正盛的大画家林墨,听说他不仅擅长油画,连国画也画的非常好,可谓是画界年轻一代的第一人啊。
但此时的他并不是来郊外兜风或飙车的,车呼啸的跑着,然而后面的人却紧跟不舍,对,是后面的人而不是后面的车,他们有男有女,有的飘浮在空中,有的在地面紧跟着车奔跑,就这样紧紧跟着林墨车后面,一看谁都知道这不是一般人他们。而他们都是传说中的异能者,当然也包括林墨。而异能者,是林墨的另一个身份,一个不想承认却不得不承认的身份。
“林墨,你已经逃不掉了,还是快束手就擒吧,只有你归顺我们,跟我们回去,我们就不追究你了,相反,我们还可以给你很多好处,怎么样?”一名黑袍老者在后面大义凛然地说到。
而其他人随即符合到“对,你还是快束手就擒吧。”可见黑袍老者的地位是这群人中最高的。
“呵呵,废话那么多,老家伙,就凭你们,也配?嗯?”林墨嘲讽的一笑,不以为然,这群人,没一个好东西,也想让我归顺,他们也配?况且说什么不计较了,谁信,如果我跟他们回去了,还有命活吗!不过是一群表里不一、虚伪至极的家伙。
“哼!小子,别不识抬举,别以为你高一个刚入高阶的异能者就多了不起,上面说了,如果你不束手就擒乖乖地跟我们回去,那么我们就只能杀了你了,我看你这次怎么逃得掉。”显然林墨的话已经成功的惹怒了老者,让其动了杀机。
“上!”
随着老者的一声命令,忽然从前方也冲出来几个异能者,二话不说,轰的一声先出手将道路破坏了,显然是他们一伙的,呵,好一个老家伙。林墨的车已经不得不停下来了,下车,看着那将自己包围得密不透风的十几个人,而且里面还有几个高阶异能者,可见他们为了抓自己出动的人马不少嘛。
“呵,难怪你们这么有信心,能让你们出动这么大手笔,看来我的能力还不错嘛,嗯,值得夸奖。”林墨笑着说。
众人一阵无语,那里是不错,当他还是中阶异能者的时候,落单被他杀掉的异能者都有十好几个了,其中包括几个初阶异能者和几个个中阶异能者,让人不可小觑啊。现在他进阶成为高阶异能者,实力更加强大了。但不受掌控的人就要趁他还未强大的时候让他消失在这个世界,所以这一次,出动了那么多人,就是要势必把他杀掉,永除后患。
“废话少说,既然你不归顺,那么你就永远留在这吧!”说着,老者眼神一横,并率先发动了攻击,一把飞剑嗖的一声向林墨飞去,林墨急忙一闪,飞剑从脸边划过,一丝血痕出现在林墨脸上,不愧是高阶中级异能者,但我林墨也不是吃素的,哼,随即空气中仿佛有什么在凝结,一些冰棱兀的出现在林墨面前,齐向老者射去,老者一闪,却仍然被冰棱划破了衣服,脸色顿时难看了起来。其他人一惊,立马一起向林墨发动了攻击,飞剑、水剑、光球、火球等五花八门的攻击飞快的向林墨射来,林墨不停地闪躲、攻击,优雅地身姿却带着杀人的技巧,像旋转的曼陀罗,致命的诱惑一不小心便夺走一条鲜活的生命。
又过了好久,终究双拳难敌四手,林墨的身上的伤口越来越多了,身上到处都是血迹。林墨知道自己的力气快用完了,速度也越来越慢了,自己这次恐怕真的要交代在这了,呵呵。
“大家加把紧,他快不行了。”一人也看出了林墨的状态,连忙道。
林墨冷笑了一声,眼里露出一丝疯狂: “想我死,可以啊,可是一个人上路也太孤单了吧,大家就陪我一起吧,哈哈哈哈……”
刚说完,大家便发现了林墨的身体开始鼓了起来,完全的出乎意料。
“大家快跑,他要自爆!”
一人刚说完话,林墨的身体就以核弹般恐怖的力量爆炸开了,一个高阶异能者的自爆可不是开玩笑的,那狂暴的力量以恐怖的速度扩散开来,迅速地吞噬了飞奔着想要跑的人。
大家脸上充满了惊慌和绝望,然而林墨却在这一刻笑了,是的,他笑了。
也许做一名异能者是很多人求也求不来的事,但林墨并不喜欢,甚至是讨厌,因为这个异能者的身份让他失去太多太多了,如果不是异能者,他也许现在仍然生活在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里,和家人过着快乐的生活。
人生,也许就这样了吧,结束了,一切都结束了,林墨眼中闪过解脱。然而,看着漫天妖冶的火光,林墨突然想到了一个人,一个红衣飞扬、恣意傲世的人。
许久,郊外又恢复了平静,连虫鸣鸟叫也没有了,一切寂静得可怕,刚才空中的一行十几人已经全部消失了,没有一丝痕迹,仿佛刚才没人来过似的,但支离破碎、伤痕累累的地面分明在诉说着刚才的那一场大战 ,证明着林墨所造成的伤害,所存在过的痕迹。
然而不会有人知道这里发生了什么,又有谁在这里消失了,几日过后,一切都会回归正轨,仿佛一切都未发生前一样。
穿越(捉虫)
荒芜的野外,冷冷的风吹过,让人不禁打了个寒颤。萧索的树林中,一个砍柴的男子背着一大捆柴正在往回走,脸上挂着笑容,想到家中等候的妻子和暖暖的灶火,脚步不免又加快了几分。
啊,啪!脚下不知被什么拌了一下,一个踉跄,差点跌倒,男子回头看了看,发现绊倒他的是一条腿,继续往上看,啊!一个全身是血的男人赫然出现在眼前。
死人!男子吓了一大跳,脚一滑跌到在地,慌慌张张的看了看四周,无人。男子又哆嗦着将手伸到了那人的鼻孔下,还有淡淡的气息,顿时松了口气,原来这人还没死啊,吓死我了。
知道不是死人男子便放心了,不由的开始细细打量起这个不知为何昏死在这的男人,俊朗的外表,挺拔的身材,简直就是一表人才,城里哪些公子哥也不过如此吧。
不过这人穿了一身奇奇怪怪的衣服,见都没见过,也不知道这是不是什么坏人,虽然看起来不像,可是看这人如果没人救他的话,恐怕也活不过今天了。
况且这荒郊野外的,又快到冬天了,晚上偶尔会有野兽出没,到时遇见了他也就没命了。到底救不救他呢?男子沉思了一会,还是决定把他带回家,毕竟这是一条人命,他实在没办法看他在自己面前消失,而且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嘛,至于能不能活下来就看他的造化了。
考虑好后将柴扔在一边,男子将那昏迷的人背起,快速的往回家的方向走去。
“梅花,梅花,快出来,快出来。”一到家,男子就急忙向屋里喊到。只见一个还算清秀的妇人从屋里走了出来,身后还跟着一个六七岁大的小男孩儿。妇人一看,连忙道:
“强哥,你回来了,这是谁啊?呀,怎么这么多血?快快快,将他放这吧。”
将人放下后,这个名叫李强的人就对妻子说道:“你先照顾一下他,我去请大夫。”
“好,你去吧。”妇人说完,李强便飞快地向外走去。
看了一下全身血迹斑驳,衣裳破烂的昏迷者,妇人对身后的小男孩说道:“宝儿,你在这看着一下这个叔叔,别乱跑哦,娘去烧点水就来。”
“嗯,好。”宝儿乖乖地答道。妇人离开后,宝儿看着这比娘亲还好看的叔叔,不禁想:这位叔叔是怎么了呢?流了好多血呢,好可怜,不过幸好遇到了自己爹爹,嘿嘿。
宝儿正得意的想着,这时,李强回来了,身后紧跟着一名老人,挎着药箱,看样子就是请来的那位村里唯一的大夫了吧。
这时李强也开口了:“大夫,快看看他怎么样了。”
“好好好,别急,来,我看看。”大夫坐到床边,开始把脉,一会儿后,叹了口气,无奈的对李强说:“强子啊,这人受了重伤,又失血过多,以我的能力,哎,难啊,眼下我也只能开几服药,能不能熬下去就看他自己了,如果今晚他的烧退了那便没事了。”大夫开完药,便离开了。
这时那位妇人也进来了,手里端着盆热水,还有几件衣服,对李强说到:“强哥,你替这位公子擦擦吧,然后替他换身儿衣服,我先去做饭了。来,宝儿,跟娘出去。”
妇人笑着说完,牵着小男孩就出去了,天色一点点暗了下来,而床上的人吃完药后也果如大夫所说的开始发起了烧。
第二天,烧仍然没退,人也一点清醒的痕迹都没有,看着整整烧了一天一夜的人,李强夫妻俩不由得焦急了起来,可是也无可奈何,连村里唯一的大夫都没办法他们能怎么办。
第三天,李强夫妻出去地里干活了,临走前交代宝儿照看好床上的叔叔,若是那叔叔醒了就去告诉他们这样的话后便出门了,而宝儿很听话的坐在床边玩着,也照看着床上那脸色苍白的可怕的人。
“嗯,水。”突然,床上的人发出了一声呢喃,吓了宝儿一大跳,宝儿连忙走近喊道:
“叔叔,叔叔,你醒了吗?你别吓宝儿啊,宝儿会怕的。”
“水~”
宝儿一听,连忙去桌上倒了杯水,就像以前他生病娘亲喂他喝水时那样,轻轻地慢慢地一点点地向嘴里倒去。
喝了水后,林墨意识渐渐清醒,喉咙也舒服多了,忍着全身的疼痛,努力睁开眼,入眼的是一个穿着粗衣麻布的小男孩,但这不是重点,重点是小男孩的衣服就像古代的服饰,环看四周,一个很古色古香而又十分简单的房间,怎么看也不想现代的啊,心里不免有一丝不安。
“咳,小朋友,这是哪里啊?我怎么会在这?”看着眼前的小男孩,林墨声音沙哑的问道。
“叔叔,这里是我家,你是我爹上山打柴时救回来的,当时你身上好多血呢,爹爹还为你请了大夫,不过现在爹爹和娘亲都不在家,他们上地里干活去了,叔叔,你还要喝水吗?记得上次我生病的时候喝了好多水呢。”宝儿可爱的回答着林墨的问题。
听到爹和娘着两个称呼,林墨基本可以确定了,这里已不在是现代了,想到现代网络上那流行的穿越就这么让自己碰上了,真不知道是幸还是不幸。
不过看样子自己被人救了呢,就是不知道这是哪一个朝代,或者是架空的?查看一下自己的力量源,林墨才发现自己的异能等级已经成为高阶中级了,运用一下,却发现能够发挥的力量只有百分之一,相当于低价初级异能者,看来是受伤的缘故。
不过现在低不要紧,只有能恢复就好了,不管在哪个世界,什么地方,强者为尊的道理,林墨还是懂的,强大的实力就是一切的根本。
穿越了就穿越了吧,既来之则安之。
桃花村
宝儿和林墨聊的很开心,一张小嘴叽叽喳喳说个不停,不过这也符合小孩子的天性,活泼开朗,而林墨也知道了眼前这可爱的小男孩名叫宝儿,而将自己救回来的则是到山上打柴的宝儿的父亲,一个名叫李强的善良的村民。
这个地方叫桃花村,村外有一条小溪,叫桃花溪,溪后是一大片桃林,而桃花村和桃花溪也因此而得名,每当桃花开的季节,落英缤纷,香气四溢,就像世外桃源,美丽至极。
傍晚,晚霞染红了半边天,宝儿爹娘一回来,宝儿就冲出去高兴地说:“爹,娘,你们可回来了,林叔叔都已经醒了好一会儿了。”
这对夫妻齐齐一愣,才反应过来宝儿口中的林叔叔就是那个被自己救回来的男子,想到这,李强心中不禁一喜,那人终于醒了,快步走近屋去。
林墨见进了一对中年夫妇,而宝儿叫他们爹娘。想必这就是救了自己回来的李强和他的妻子吧,别人救了自己,总该道谢吧,刚一掀开被子下床,就被眼前的男人给阻止了,只听他说道:“诶,小兄弟,你别急,小心一点儿,你昏迷了两天两夜,这刚醒,身子肯定还虚得很,不能下床。”
林墨顶着苍白的面孔,无奈的笑了笑,自己也没想到自己会昏迷这么久啊,本以为死掉了,没想到竟然到了这。抱歉的对对方拱拱手,道:“在下林墨,谢谢这位大哥的救命之恩,等在下养好了伤一定会报答你们的。”
男人憨厚的笑笑,“不说这些,你现在身体要紧,你就安心的住在这吧,虽然生活条件不太好,但风景很美的,你别介意。”
这番说辞显然没把林墨说的话放在心上,不过没关系,我林墨记住就行了。
“哦,对了,林兄弟,这是我妻儿,梅花,宝儿。”说完便指了指身旁的妇人和宝儿。又接着说:“如果你不介意的话就叫我李大哥吧,我就叫你林兄弟,可好?”
感受到李强话语中的憨厚与淳朴,林墨心中有一丝感动,不由得显露出真性情,乐意的答道:“好啊,那李大哥,李大嫂,林墨就打扰了。”
刚说完,就听见一阵诡异的咕……咕……咕……的声音,众人愣了一下,顿时哈哈的大笑了起来,林墨不由得一阵尴尬,连宝儿也忍不住说到:“嘻嘻,林叔叔的肚子在抗议了呢。”
梅花笑得捂住了嘴,也附和着宝儿道:“是啊是啊,林叔叔的肚子都抗议了呢,那宝儿和娘一起去做饭好不好?”
宝儿一听,连忙高兴地拍着手说:“好啊好啊,宝儿帮娘洗菜。”说着便蹦蹦跳跳的随着梅花一起出去了。
看着两人的打趣,林墨也只好无奈的笑笑,转头看着仍坐在床边的李强。李强也看出了林墨的一丝不自然,宽慰道:“林兄弟,你别介意,你昏迷了那么久,这饿了也是正常的,要是你不饿那才是不正常的,你说是吧。”
刚说完又怕林墨还不自然似的,连忙转移了话题:“对了,林兄弟,你怎么会昏倒在那荒山上呢,还受那么重的伤?”
“这个……”林墨还真不知道怎么解释,总不能说我本来该死了的,不知为何意外穿越到这里了吧。
“呃……林大哥,说来也不怕你笑话,其实我是出来游玩的,可是不小心滚下了山崖,这才受了伤,然后又迷路了,只好到处乱走了,没想到结果昏倒在那,还多亏李大哥碰见了,不然小弟这条命就完了。”
听完林墨的话,李强以为林墨是出来游玩的贵家公子,但见其也没有那些有钱人的富贵病,便也没在意了。而林墨看李强相信了也松了口气,真心对自己好的人他总是不忍心欺骗的。
几天后,林墨的伤便好多了,可以到处走走了,连大夫都觉得十分的惊讶,这伤好的也太快了吧,按常理说这种伤起码得躺个十天半月的啊。
其他人比较疑惑但也没放在心上,只有林墨心里清楚,那是因为他的异能是水,对身体具有一定的疗伤、恢复的效果,所以身上的伤才会好的这么快。
黄昏的村子,人们纷纷从外面锄作归来,三两个一起互相攀谈着,一路有说有笑,家家升起了袅袅炊烟,显得异常热闹、和睦。而村前的小溪清水幽幽,溪边绿色葱茏,看着眼前的景象,林墨不由的觉得心安,要是能在这里住下去就好了,没有勾心斗角,没有杀仇血腥,一切都显得那么平静,安详。
“嗨,林兄弟,出来散步啊。”一正回家的村民看见林墨便问道。
“是啊,出来走走。”林墨笑着,这段日子他跟这些热情的村民相处的还不错。
“哎呀,多走走好啊,对身体啊。”村民继续说。
“是啊,多谢关心,我也觉得好多了呢。”林墨刚说完,就听见宝儿的声音从村里传来。
“林叔叔,回家吃饭啦,娘已经把饭做好了。”
和宝儿回到家,却见饭桌上有一碗清炖鸡肉,林墨是知道的,李大哥家并不富裕,很少吃的这么丰富,而今天大哥并未去集市,这鸡恐怕是自己喂养的下蛋的母□□。
林墨指着桌上的鸡肉:“大嫂,你这是……?”
一见林墨这样便知道了他的意思,梅花笑笑说:“这啊,这可是大哥大嫂专门做给你补身体的,大夫说你身体弱,得多补补,你可要多吃点啊。”
林墨已不知道说什么好了,也知道无法拒绝,“那好吧,我们大家一起吃,来,宝儿多吃点,小孩子正长身体。”说着给宝儿碗里夹了个鸡腿,李强夫妇轻轻一笑也没有说什么,宝儿则高兴地说道:”谢谢林叔叔。“
晚饭后,林墨早早的回到了房间里,坐在窗前,看着夜色,想着刚才的事,忽然觉得空气有一丝沉重。
小镇
今天的天气很晴朗,林墨起的很早,站在小院里,呼吸着新鲜空气,享受着阳光照在身上的感觉。李强从身后走来:“林兄弟,起的挺早的啊。”
“李大哥也起的挺早的啊。”林墨笑着答到。
吃过早饭,李强向林墨问到:“林兄弟,今儿我要去小镇置办些东西,你有什么需要的吗?”
听到要去小镇上,林墨想到了自己在李强家白吃白喝的事,看了看自己依然在身上的一些首饰,决定把颈上的项链拿去卖掉,但如果让李大哥去卖掉的话,他肯定不会答应的。
如此一想林墨便向李强说:“李大哥,你看,你可以带我去吗,我也想去走走。”
李强一听,那敢情好啊,多出去走走也好,“当然可以啊,那你收拾收拾,咱们就出发吧,早去早回。”
一路上林墨和李强边聊边走,还未到正午便到了小镇,小镇里人来人往,虽然不是很大,但卖的东西还算齐全,进入小镇林墨便与李强分开了走 ,因为李强要去置办货物,担心林墨无聊,所以让林墨自己随意逛逛,未时在城门口相见。
李强离开后,林墨在街上随意的走着,看着沿路的酒楼茶馆,小摊叫卖,来来往往的古代人类,忽然觉得自己与这里格格不入,这里的一切都与自己无关,哎,终归自己不是这里的人啊,而且自己本就一直是一个人,不是吗。
走着走着,林墨看到一家首饰店,走了进去,里面的掌柜一看来的人穿着粗布麻衣,但浑身散发着高贵的气质,还是迎了出来,“公子,你看,你需要点什么,我这……”
未等他说完林墨便打断了他的话,淡淡的说“我自己先看看。”既然客人都这么说了,掌柜也只好应着,“好,公子请看。”
林墨一排排首饰的看着,最后停在了卖项链的柜子前,看了看,随意的指着一条项链问到:“掌柜的,这个多少钱?”
听到林墨问价格了,掌柜的以为林墨要买了,开心的说:“公子,你真是好眼光啊,你看这条项链的色泽多好,花纹多美丽,但是只需要十两银子。”
林墨不知道十两银子是贵还是不贵,反正他身上是一分钱也没有。林墨又多问了几条项链的价格,然后对掌柜说到:“哦,我再看看,你忙你的去吧。”
掌柜的一听这话,脸色一下子就冷了下来,虽然又迅速转了过来,但怎么也笑的没有刚才的好看,淡淡说到:“好吧,那公子慢慢看。”
林墨又随便看了看便离开了,掌柜看着林墨离开的背影,说着没钱就没钱吧,还来看什么首饰之类的话,听到这话,林墨也很无奈啊,不过来到这后,林墨的脾气已经好了很多了。
离开后,林墨又来到另一家首饰店,待掌柜迎了出来就直接对掌柜说:“我不是来买东西的。”
听到这话,掌柜的就愣住了,这人不是来买东西的难不成还是来卖东西的啊,只听林墨继续道:“我是来卖东西的。”
呃……
掌柜的无语了,还真是来卖东西的。林墨将颈上的项链取下来递给掌柜,“看看这条项链值多少钱吧!”
掌柜的刚刚要拒绝,讲明这是首饰店而不是当铺时,瞬间被那条项链给吸引了目光,如此纯度的银色,精致的手工,上面还雕琢着没见过的好看的花纹,想着这么好看的项链肯定有很多贵家夫人、小姐喜欢的。
于是刚想要说出口的话也噎了下去,林墨见掌柜的眼光直直的盯着自己手上的项链,便知道是有戏了,“我想把这条项链卖了,开个价吧。”
掌柜的定了定神,看着林墨,然后开了价:“五十两银子。”
“五十两太少了,一百两吧。”
“一百两也太多了吧,最多八十两。”
“一百两,一两也不能少,你应该知道它值这个价值,而且我相信你卖掉它的时候绝对不只一百两。”看着林墨的一点也不退让,掌柜的只好妥协,毕竟他说的也是真的。
“好,一百两,成交!咦~这是……公子,把你这手链也卖给我怎么样,我一样出一百两。”不小心看到林墨手上的手链似乎更加精美,掌柜的不禁也动了心,想要把他买下来。
林墨笑了 “不好意思,这个,是不卖的,我想把它送给我心爱的人。”
林墨都这样说了,掌柜的自然也不好意思横刀夺爱了,说了两句祝福的话后就与林墨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完成了交易。
从首饰铺出来,林墨看着身上的粗布麻衣,虽说不介意,但穿在身上实在是不舒服,于是又找了家成衣店,购置了几件白色的和蓝色的衣服。
当林墨从成衣店出来都已经正午了,不免觉得有些饿了,现在手里有钱了,林墨自然不会亏待自己,找了家看起来比较干净的酒楼走了进去,就坐在大堂里向小二随意叫了几样小菜,静静地吃了起来。
大堂里坐着形形□□的人,有小贩、商人、普通老板姓,甚至还有几个似乎是武林中人,带着刀剑,林墨本来并不关心这些,却突然听到他们谈到:
“你们知道吗?听说啊这魔教教主东方不败突然提拔了一位默默无名的下层下属,还让他做总管,那厮还真是好运呢,好像叫什么杨……杨莲亭来着……”
“呔,听说那杨莲亭是兔儿爷,以色侍人……”
……
“啪!”林墨已经无法镇定了,手中的杯子一下就捏碎了,后面的话他也没听清楚,没有人知道听到这些对他的冲击有多大,就好像是一下子把他从地狱拉到了天堂,让人激动的浑身颤抖。林墨也的确是这样,他已经无法思考了。
后来,怎么走出了酒楼,怎么和李强回了家,林墨已记不清了。只有耳边不停地回响着刚才听到的话“魔教教主东方不败……东方不败……东方不败……”
没想到这里竟是笑傲江湖!呵呵,东方。
离开
经过一夜的思考,林墨决定这里,这个自己已经呆了一个月的小村子,因为他需要更多的事实来证明,这个世界,真的是笑傲江湖的世界,是那个有着令狐冲与任盈盈的世界。
如果是的,那么有一个人他是一定要去见见的,那就是东方不败,那个一直埋藏在他心灵深处一角的人,那个骄傲而又为爱自卑的人,那个洒脱而又狂傲不羁的人,那个一身红衣飞扬天下的人,那个固执地让人心疼的人。
本在现代的时候,林墨没事的时候也会看看小说之类的,而笑傲江湖就是其中一本,看完整本书林墨并没有太多感慨,只是看到东方不败的那个地方,心脏有些微疼,忍不住嘟囔了句,何必那么傻,就这样而已,他却成为了林墨记得最清楚的人。
后来,林墨又去看了一些关于他的电影,看着那屏幕中那同样狂傲不羁,红衣飞扬的人,但林墨却没有当初看小说时的那个感觉,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东方不败不是这样的,不应该是这样的……
但不是这样的又是什么样的呢,林墨也不清楚自己为什么会有这种感觉,就是潜意识里就这样觉得,不是这样的。
任由扮演者演绎的再像,也终归只是像罢了,那始终不是他,不是那个他为之心疼的东方不败。
而现在的东方不败,仿佛就在不知不觉中成为了这个世界唯一与林墨有关联的人,林墨忍不住想要去看看那个人,是否如自己记忆深处那人一样,是否可以给自己同样的感觉。
怀着迫不及待而又矛盾不已的心情,林墨收拾好了包袱,只有几件刚买的衣裳和一些银子,将房间整理好,又放了三十两银子在枕头下面,算是自己给这善良的一家人的谢礼了。
刚走去房门想要去告别,就看见李强正向这边走来,看着背着包袱的林墨,李强不由惊讶道:“林兄弟,你这是要……”
林墨淡笑到:“李大哥,我准备要离开了,特来向你告别。”
没料到林墨这么快就要离开了,李强一时有些呆愣,林墨又继续道:“李大哥,天下无不散之筵席,承蒙你们这些日子的照顾,如今我的伤已完好了,也就不便再多打扰了。而且我还有许多地方想要去看看,去走走。”
听到林墨说要离开了,李强难免不舍,这些日子以来,林墨的为人他们都看在心里,大家也相处的也很融洽,而现在他要离开了。
“林兄弟,你真的要走了吗?要不再呆几天吧。”这时梅花和宝儿也连忙附和道:“是啊,再呆几天吧。”
林墨看着眼前这无私照顾了他一个月的一家子,也觉得有一些不舍,还有一些感动,但他一旦决定了的事实不会轻易改变的。
“李大哥,李大嫂,宝儿,很感谢你们的救命之恩和这些日子以来你们的照顾,这一个月我过的很开心,但我是真的要离开了,不过,以后有机会,我会回来看你们的,那时候说不定宝儿都已经长成大小伙儿了。”
听到林墨这些话,也知道了林墨去意已决,李强也不多劝了,三个人满脸不舍的将林墨送到村子门口,特别是宝儿,难过的都快要哭出来了,但他记得林叔叔曾经说过,宝儿是小小男子汉,男子汉是流血不流泪的,他绝对不能哭,不能让林叔叔失望,而且林叔叔也说了他会回来的,回来看宝儿。
一家人就这样站在村子门口,看着林墨的身影渐行渐远,直至不见。
回到家后,梅花准备去收拾林墨曾住过的屋子,走进去却发现里面整整齐齐的,屋子也打扫的一尘不染,最后在枕头下面发现了林墨留下来的三十两银子,梅花与李强两人看着手中的银子,疑惑连连。
梅花不禁问道:“这林兄弟哪来的这么多钱啊,我记得他当时身上明明就没有钱的啊。”
李强摇了摇头,也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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