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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鹿不明-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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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如何,乔悦是个讨人喜欢的姑娘。出门约会时,她会穿我喜欢的石榴红或是条纹连衫裙,光着腿,披一件风衣。在家里她穿布库和垮形衬衫。上半时她穿睡衣。我三十六岁,她三十,我们喜欢同样的书、同样的唱片、同样的室外运动、思考不同的问题。我像一头因冬眠而迅速消瘦的动物,春日的第一缕阳光照进山洞,新鲜的血和肉的气味唤醒了沉睡的胃袋。这时,外面的天地被乍临的春光填满了,到处都是嫩黄的草叶,勾着几条缓缓流动的清澈的水流。我被发麻的四肢支撑着,难掩幸喜之情,踉踉跄跄、头也不回地奔了出去。我陷入了热恋。
对于我谈恋爱的事,鹿男既没反对,也不表示赞成。后来我发现,唯一使他耿耿于怀的,是我为了讨好乔悦,老把狮王带去她家串门。有时候干脆把猫窝也带去过夜。
独自在家使他被一阵突如其来的弃逐之感包围了。几次之后,他便威胁说:再把狮王带走,他就自戕。我问他你怎么自戕?他的目光在茶几上搜索良久,捡起一支烟就点上了。之后他开始发各种四十五度抽烟照,每次发都会艾特我。幸而他的呼吸道不怎么管用,自戕大业很快付之东流。他把所有的吸烟照做成表情包,每天早上六点半发过来:昨天晚上怎么又没回来?是不是去她家啦?我要吃咖啡卷,快回家给我做!
我把乔悦写进了鹿男的故事里,随之我的写作再次陷入瓶颈。读者对此异常不满,抗议的邮件如雪片般塞满了邮箱。他们宁可接受鹿男与大石的家常琐事像流水账那样漫无止境地写下去,也不愿意有什么新的人物来打破他们业已熟习的局面。有几封邮件里还煞有其事地写道:我已经嗅到了不详的结局。他们建议我安排分手,甚至有人有板有眼地让我把乔悦写死。比方说,我们在马路中央接吻时,一辆飞驰而来的卡车把乔悦碾死了,或者我在事故中受了重伤,鹿男不计前嫌来医院照看我,两人合好如初。那时我很喜欢乔悦,想娶她,因而完全不可能去写那么不吉利的事儿。乔悦看了之后觉得很有趣,她提议:既然大家那么讨厌我,那就把我写成一个十足的混蛋好了。比如说,让我同别的男人睡觉,被你捉奸在床。
我最终没有那么写。
在此同时,还有件事也困扰着我和鹿男。狮王被捡回家时,我们并不知晓它的岁数,兽医说这猫大约八岁了。现在它十二岁,已经是只老猫了。不知从何时起,它的反应越来越迟钝,动作越来越笨重,每天花越来越多的时间打盹。它开始无意识地随地大小便,让我们这些铲屎大将军、铲屎副将和铲屎夫人头痛不已。
有一天,我把它咬脏的小熊玩偶泡在脸盆里清洗,它找不到玩偶,就急得满屋子东跌西撞,鹿男抱起它,用它们的语言劝慰了好一会,它才安静下来。玩偶洗干净后,挂在晾衣架上晒干。我和鹿男到餐室吃饭去了。它从地上立起来,迈着标志性的魔鬼步伐走上阳台,循着气味一跃而起,去抓那只玩偶。
远远的我们看见它在玻璃门后面跳了两下,跳的很高,腿脚伸得也很长,还开玩笑说:狮王好像返老还童了呢!跳到第三下时,它突然厉叫了一声,然后像被一根无形的鞭子挥打了一下,整个顿在地上,一动不动了。我们尖叫着从座位上跳起来,跑到阳台上去。它眼睛睁着,尾巴弯弯的拖在地上,四肢蜷在一块儿,好像受了伤。
我们带它去了宠物医院。检查过后,兽医把我们叫到一边,说:“腿脚没什么问题,就是身体里有寄生虫,但它已经很老了——”他没再说下去,我们面面相觑,而后一齐摇了摇头说;“不,我们不会这么做的。”他犹豫了一会,很同情地说:“我知道你们不舍得,但它其实很痛苦的,你们要想仔细。”
我们抱起被判了死刑的狮王,走路回家。周日下午四点钟,兽医会给它打安乐针。
周六晚上,我们三个一块儿躺在月洞门里的毡毯上睡觉。整个晚上,狮王睡得很安稳,我们却一直无法入眠。周日清晨,狮王早早地就醒了。我们给它准备早餐时,多放了两条鱼和一些猫粮。它只吃光了鱼。下午,鹿男给它穿上它最喜欢的镶了白绒滚边的“圣诞老人”装,我们带着它,带着它的小熊玩具和鹿男的棉拖鞋到草坪上打发时间。
那天的天气很好,秋天过了一半,高高的透蓝的天空中飘了几朵碎云,金色的阳光铺满了整片草地,蒸出秋日里最后一丝泛着苦涩的温厚的青草味。它把眼睛瞪得大大的,仿佛在努力地看着什么。尾巴像奶猫那样高高翘起,竭力表达着快乐。客厅里放着它最爱听的《蜻蜓》,通往草坪的玻璃门开着,这样它能够听见。我们轮流抚摸它的肚子,按它的脚垫子,它不时地腾出一只爪子,来挠我们。
四点钟,兽医到了,带着一只很小的黑□□药箱。鹿男擦了擦眼睛,艰难地站起身,把他迎了进来。兽医从医药箱里取出一只晶莹剔透的针管,我不自觉地揪下了一把草,手继续在土里挖来挖去。鹿男从背后捏了捏我的手。针尖抵在狮王皮肤上的时候,它躲了一下。我们以为它害怕了,但它没有躲得很远,也没有表现出惶恐,只是把一只爪子高高地举在半空中,像个啦啦队队长那样高亢地叫了一声。我们分别和它击了掌,它收回爪子,安静地趴回了地上。
针打完了,兽医起身告辞。它把脑袋搁在鹿男推上,后肢放在我推上,过了好一会,才缓缓地闭上了眼睛。
我们把它放回窝里,埋葬在一颗香椿树下。这时天一寸寸黑下去,草地上飘起了风,天也冷了下去。夜晚却还很长。
作者有话要说:
☆、16
狮王死了,我们都不好受,足足花了半个月的时间,才从那水草般湿浸浸的阴影里走出来。目前最让我不安的是即将到来的婚礼。我和乔悦年纪都不小了,这方面的心思也就淡了,没想着要隆重操办,只是一个女人总归要穿一回婚纱才好。在一切从简的前提下,她又提出不少要求:场面可以不隆重,但要别出心裁,婚纱不必太贵,但一定要美美的,让人过目不忘,祝词必须得我来写,不能太俗。
求婚来得很突然。
那晚我们在一家酒吧里约会,乐队在台上唱歌。歌唱到一半,她突然兴冲冲地说:“这支歌真好,结婚的时候放这个就好了。”我愣了半天,哈地笑了:“那你也得嫁给我呀!”她想也没想,脱口而出:“你什么时候娶我?”我就从盘子里捡了一只洋葱圈,跪下来向她求婚了。
她捂着脸尖叫了一声,笑得说不出话来。这时大家都看过来了,我很郑重地又问了一遍“嫁给我好么?”她说:“你不能送我个环呀!”我又沾了点番茄酱在洋葱圈上,递了过去。她把它吃了,一边吃一边点头。
婚礼时间太赶了,根本订不到场子,只好安排在陵园边上的花园里举办。婚纱也来不及订做,她突发奇想地租了台缝纫机,把我的两件衬衫裁开来,缝成一件类似于万圣节鬼装的裙衫。
我很当心地把结婚的消息透露给鹿男。他倒显得很高兴,还问我怎么不早点告诉他,并一手把制作邀请函的工作揽了下来。
临近婚礼的半个月里,他又开始给自己调配奇怪的食物了。我问他,这些玩意儿都是用来干什么的?他笑笑,又不肯说。婚礼前一天晚上,他才告诉我:“吃了这些,我白天就变回去了。”我听了很失望:“原来你还是不想来。”他摇了摇头:“不是。我是看你平时很邋遢,走路老拱着个背。明天结婚,你骑着我,把腰板挺直了进场子,那样多帅呀。”
我拒绝了。“这样会让我难受的。”我说。他泄了口气,懊恼地说;“我还想了半天,你不答应,我就不高兴。”我说:“你不高兴也没办法,这么做我会觉得自己是个人渣。”他沉默了一会,突然反问了一句:“你什么时候不渣啦?”
婚礼当天,大老板和姓秦的也从北边赶来了。我骑在鹿背上,穿过用鲜花和藤蔓挽成的拱门,高高地向人群里看了一眼,没看见李三。大家看见鹿,喜不自胜地鼓起了掌,纷纷叫道:“鹿男!鹿男!”虽然他们都不知道他真的是鹿男。新娘被牵进来时,客人们怂恿我把她抱倒鹿背上。我探下头,向鹿男寻求同意。他毫不犹豫地昂了昂脖子,表示:快抱上来吧!
我就把乔悦抱上来,吻了她。在一片忘却所有的欢呼声中,我们交换了戒指,简单地说了誓言。跳下来时,我发现鹿男身上已经起汗了。那时我才徒然意识到,按人的年龄算来,他也已经老了,前两天刚又染了头发。
中间喝酒的当儿,我溜出去看他。在一棵红得燎眼的枫树下,他正埋头吃着一盆水果和草料。我半跪着,看着他,蓦然觉得他有点陌生了,就仿佛他只是一头平常的鹿,躲过了人群,在一棵树下安静地进食。
我感到难过。
我假装漫不经心地向他打了个招呼,很轻松地问道:这些东西够吃吗?他没睬我,一个劲地猛吃。我就捧着他的下巴,让他抬起头来。他不肯,下巴沉沉地坠下去,嘴里还在不断咀嚼。我摸了摸他的鼻子,说:“别孩子气了,我想过来看你的,他们老给我灌酒。”他动了动嘴巴,咽下嘴里的食物,没再反抗。我就捧起他的脸,看了一看。
我发现他哭了。
婚礼结束后,我先送鹿男回家,然后跟乔悦去宾馆度过新婚夜。她没请婚假,第二天就出差去了。我开车送她到了机场,在回来的路上买了袋咖啡卷。
考虑到鹿男可能还是头鹿,我自己掏钥匙开了门,在玄关口边脱鞋边叫他。没人答应。我想,他或许还在生我气呢,就打开手里的餐袋,大声说;“鹿男,看我买什么回来了!“他还是不理我。
屋里安静极了,像是才刚打扫过,泛着股淡淡的洗涤剂的气味。玻璃移门前下着窗帘布,卫生间和餐室里的百叶窗也紧紧关着,正午的阳光腾腾地倒进帘缝,铺了满地的灰白的条纹,人影子缩成一团,羽毛似的无声飘曳。门关了,窗关了,声音的按钮好像也关了。缄默的压力有如海底两公里的冰水从四面八方席卷而来,把我包围了。
我飞快地在屋里转了一圈,没见着他。他出去了,带走了背包。我坐在床沿上,四下里看了一看,到处都是被阴影割裂的阳光,和铁一般沉重的寂静。我实在受不了了,点了支烟。火机响了一下,紧跟着烟头也嘶地叫了一声,再后来,又没有声音了。我起身走进月洞门,寻觅着走了一圈。在房间一角,摆了一张信笺,平整而单薄地贴在地上。我看见它,心里就被狠狠地拧了一下。我知道他不会回来了。
大石:
我走了,晚上走的,你别去找了,我大约已经在火车上了。你放心,我带够了钱,会找一片山林,生活下去。
你说过,等你结了婚,这间屋子就给我了。晚上我尝试着一个人躺在你的床上,可是屋子太大了,夜里又是那样的黑,我感到害怕,觉得孤独。
你一直很好奇我是怎么来的。小的时候,我没法控制自己的身体,一会变人,一会变鹿,为此同伴们逐渐疏远了我。三岁时,有一队男人上山来,砍了许多树,手里端着枪。他们用绳子套住父亲的脖子,用斧头和钩子挖下了他的角,然后他们杀死了他,把他扛走了。我逃了出去。我还记得,山下有一条很长的环山公路,我光着身体走在上面,太阳很大,热极了,走到半路时,我看见那儿刚出过车祸,地上有好多玻璃碎片,把我的脚扎伤了。
此后几年里,我也不知道是怎么过来的。我感到很孤独,看见什么人,总觉得他们会砍下我的角,会杀了我。我害怕极了,好几次想杀死自己,但每当我要结束自己的性命时,总会看见好多果树。看见那些果子,我就杀不动自己了,就这样活了下来。
你从抽屉里掏出□□时,我就趴在窗上看着,那时我还不认识你,只想着:绝对不能让那家伙干傻事呀!——我就是那样找上你的。
起初,我一直怕你,怕你趁我睡着的时候,会杀了我。但事实上,除了脾气坏了点,生活邋遢了点,你都很好,这一点我都是记得的。
对于今天,我不是没有想到过。那时,我只想,等你结了婚,我就要去你家串门,等你有了孩子,我就陪他玩。可当这一切变为现实的时候,我却无力地发现,要做到这些是那么的困难。
狮王死了以后,我常常把自己关在卫生间里,一呆就是一个钟头。你可能以为我肠胃又出毛病了,或是又在为他的离去暗自悲伤。但其实,我是在洗手台前照镜子。我老了,大石,我努力让外貌不发生太大改变,可我真是老了。
我能够接受苦难和不公,能够忍受杀戮与放逐,却无法接受在你眼前一天天衰老。
从前,独自流浪时,总觉得时间是那么长,日子过得那样煎熬。后来我遇到了你,又觉得时间过得飞快。那时我还年轻,每天晚上都期盼着早晨能够快点降临,这样,我就可以和你一块吃早饭、坐车、去郊游、做户外运动、逛街、回家吃晚饭、打游戏和吵架了。可慢慢的,我开始惧怕第二天的到来。我的身体正在衰竭,而你却没什么变化。
我们在一起有七年了。从一开始你成天想着要把我赶出去,到后来慢慢接纳了我,怕我抛弃你,像个姑娘一样跟我闹脾气,不知不觉当中,在你的生命里,我变得重要了。我想这算是我做过的最酷的事了。但同时,我也明白,你的生命里还有很多重要的人,但我却只有你一个。就好像,你还有好多个七年,但对于我来说,七年就是半辈子。
走的时候,我的的确确感到不舍与悲伤,但更多的是满足与快乐。我发现,到了此时,我已经没有什么好带走的了,因为我得到了那么多。对了,我把棒 gang的那张something wrong和cd机带走了。
第一次写那么多字,如果有什么错的地方,就别再怪我了,回去之后,我也用不着了。你一定要好好活着。
——爱你的鹿男
tbc
作者有话要说:
☆、17
17。
我攥着那封信,翻来覆去地看,直到阳光一点点暗淡,屋里漆黑一片。我点亮所有的灯,如同失去方向的蜻蜓在每个房间里奔走,就好像这样就能在某个地方找到他。
可屋里什么都没有,好像什么都不曾有过。仿佛七年的时间掉头反转,什么都没有发生,鹿男,他的存在,他和我度过的每分每秒都只存在于灵光一闪的幻想之中。
我越走越快,也越来越盲目,眼睛不再去寻找,脑袋里不再去思考,只是一个劲地走,像挂钟上的指针一样,无休无止地走下去。
我走进洗手间,反锁上门,手搭在开关上,一下接着一下去揿那个开关。灯一会亮起来,一会又灭下去。灯亮起之前,我告诉自己,等再次摁下开关,鹿男就会出现在我身后,告诉我他在耍什么无聊的把戏。可当灯重新亮起来时,背后却还是什么都没有。屋里明晃晃地点满了灯,有如一块巨大的中空的冰块,只让人觉得寒冷。
我沉溺在杂乱无序的紧张之中动弹不得,仿佛在某个地方,有一堆砖头正一块块擂上去,越堆越高,终于到了某一刻,它们訇然坍塌了。我从那个顶端急速坠落,在精疲力竭之际回归地面。
我关掉所有的灯,慢慢摸到月洞门边,蜷起身子坐了下去。一坐就是一个晚上。我知道,到了此时此刻,我应该感到悲痛,应该放声哭泣。但我却没有。心里只是空荡荡的,没有悲伤,没有焦急,只有空茫的麻木。时光在屋顶上的夜空中潺潺流逝了,除了呆坐着,我什么也做不了,什么也不想去做。
我竭力思考着我和鹿男之间的联系,维系着我们的错综复杂的感情。我悄然地意识到,在很久之前就该思考这个问题,但我却没有,甚至从严格意义上讲,是不愿意去想。
放弃去思考,并非由于它太费脑力,却是因为我惧怕去洞见它。
从接纳他进入生活的那刻起,我就在意识深处框定了这段关系的发展,定下了鹿男在我生活中扮演的角色。他将是我的好朋友、好兄弟,我们将见证彼此不断变化的人生历程,并一同分享其中的喜悦与忧伤。正因为如此,每当它偏离方向,我就把它当作答卷分割线外的字迹,选择视而不见。而与此同时,我却无法影响、也从未顾及鹿男对此会如何考虑和定位。那些错生而出的可能性在无形中被我撕裂与摧毁了。
天亮的时候,我睡了过去。等醒来时,我彻底接受了这个现实。鹿男离我而去了。
穷极半生我都在寻求可以爱的人,并努力爱上他们,但爱我的人却源源不断地从我身边离开。这就是我庸碌无奇的一生的主旋律。它是失败的,它的无限重复只证明了我始终没有成长。我还是同七年前一样,同我之前度过的数个七年没有任何不同。我依旧是那个游荡在城市每个角落,用饥渴的目光去觅食关爱与信任的饿鬼。我所能想到的,所能做到的,就只是需要,在得到时,却不知如何去消受。就像一个手无寸铁的人,对着一颗椰子束手无策。在炎炎夏日中我确实需要一只椰子来解渴,用椰肉来果腹,但我看着它,张着嘴,却不知道该怎么去吃。
我因饥肠辘辘而四处觅食,并最终在食物前饥肠辘辘地死去。
乔悦回来后,我们以最快的速度卖掉了这间屋子,搬进了城西闹区里的一间店面房。从那时开始,在那里,我不再打游戏,不再在打开书时大声朗读,不再骑摩托去城郊野游,不再研究食谱、不再在下班途中寻觅咖啡卷、不再囤积过多的苹果、去百货大楼时不再留意香水柜台,凡是与鹿男一同做过的事,一切与他相关的事,我都不再去做。这样,我好像真的逐渐忘却了他。
鹿男离去两个月后,鹿男的故事也草草了解了。在故事最后,鹿男变成了人,结识了喜欢的姑娘,并俘获芳心。两对爱人做了邻居。周末时,他们会一起去做短途旅行,或在餐厅里聚餐,抖搂彼此在家里的糗事。女人们讨论着时下流行的衣服、营养品、减肥餐、孩子在学校里的成绩,男人们则交流新出的电子产品、车贷、形势正好的股票、保险和旅游指南。我反复阅读这个故事,直到连自己都确信它不过是一个根本不存在的美好谎言,花费了读者的时间与口舌,仅此而已。
作者有话要说: 喵
☆、18
姓秦的打来电话时,我刚从杂货店出来,身上穿着雨衣,装了红姜和白芝麻的购物袋提在手里,脚下淌着两汪水。那是一个很平常的周末中午,乔悦在厨房里做肥牛饭,让我出去买一袋白芝麻和几片红姜。他在那头说;“这两天有空么?来一趟。大老板情况不大好,估计就这两天了。”
回到家我订了机票,第二天就赶了过去,那时他已行将就木,离袅袅西去不远了。他的妻子和儿子含着眼泪正好从病房里一前一后地出来。女人保养得很好,脸部显然打过针,光润得如一只被什么特殊拳法海扁过的婴儿屁股。即便来探望病人,还是精心打扮了一番,三月天还穿着貂皮大衣。儿子中等身材,长相普通,两眼因刚挨过训而泪汪汪的,憋屈得有如混迹于牡蛎堆里的一颗螺蛳。
病房里站了一堆男人,都是同僚。老板在,姓秦的在,我在,还有两个老得像要随时死去的男人。见到我,姓秦的嘴巴煽动了两下,但忍住了。老板躺在床上,比两个月前见面时小了一大圈,头发也掉光了,我花了好大力气才从那张诺大的被褥起伏的床上找到他的小脑袋。屋里下着窗帘,台灯的一簇微光在他突兀闪亮的头皮上拢出一圈光环。他总在应该严肃或是悲伤的时刻无意识地制造出滑稽,简直成了某种天赋。所以进门时,我对他笑了一下。
他让我关上门,然后说:“在死之前,我会一直说话,你们不许打断我,若谁敢说一个字,我就。。。。我也不知道能拿你们怎么办。”说完他休息了一会,从被窝里掏出一只手,向姓秦的摇了一下。姓秦的从茶几上取了杯碳酸果汁给他,他就对着吸管猛嘬了两口,而后心满意足地叹了口气,开始说话了。
“我讨厌我的工作,讨厌你们,你们这些没出息的玩意儿。除了呱呱乱叫啥都不会,连怎么花钱都没个数,因为你们口袋里压根就没钱嘛。你们这群情商两厘米,到死也不会说‘你好’、‘谢谢’、‘请’、‘再见’、‘抱歉’,只一个劲儿嚷嚷‘少跟我啰嗦,滚蛋!’,你们不会对人微笑、从不懂得劝慰别人,因为那些事儿太无聊太假了,你们挑挑腿,懒得去做。人家越懒得鸟你们,越瞧不起你们吧,你们特么就叫得更欢‘我很出名但我很穷,你们这些王八蛋,老子才不稀罕你们红口白舌的夸赞咧,我要钱,要同女人睡觉’。
早些年,我到处开除人,我也不知道究竟为什么要开除他们,大约是他们惹我讨厌了。他们身上的馊味让我噁心。可是渐渐的,我接纳了他们,因为后来我明白过来,你所厌恶的人,恰恰就是你的同类。
我知道这么说未免有点残酷,但事实就是这样。你一生中最重要的时刻是什么?出生和死亡。只有那两个时刻是光光属于你的,可你从未参与其中。你瞧,你妈生你的时候,你还小得像只红皮耗子,什么也看不到,什么也听不见,跟个拖着口水的休克病人差不多。然而偏偏就是这个时候,就像你死亡时一样,是人们最爱你的时候。你的亲人们,他们别提有多高兴了,尽管他们也不知道自己高兴个什么劲儿。瞧,一团红彤彤的扭曲诡异又可爱的小怪物就那么凭空地冒出来了,像从苏格兰农场里跑出来的胖羊羔,突然闯进他们的野餐会,半张嘴狂啃野餐布,另半张嘴嗷嗷大叫:瞧我多么可爱多么活泼,用不了多久,我就会长出一身肥膘,这样你们就可以把我挂在大腿和手臂上烤着吃了,咩哈哈!
更悲催的是,在那样一群人里,你永远都不可能是最后死去的那个。你的朋友,你的敌人,你欲求不满的妻子和吸血鬼儿子,他们总归还活着,就好像他们比你晚一步登天就是为了看着你死。等你翘了,这群影帝影后会穿起丧服去葬礼上大显身手。他们在彼此的肩膀上哭爹喊娘,头一遭一本正经地谈论你这个人,你的习性,你的相貌,你干过的每一笔事。然后葬礼结束了,他们回到家,脱掉丧服,就接着过他们的生活去了,就把你忘了。或许有那么一天,他们在酒吧里混日子的时候,因为无话可说,就谈论起你的死亡。他们会说:‘多好的人呐,我真难过,真的,得知死讯的那一刻,我当场就哭成狗了。’然后他们之间的关系就更亲密了,你还是死翘翘的。你的遗孀会向人们哭诉:‘我的神我的老母,他为甚要先走一步呢?!我宁可死的是我!这么多年了,我的心都死了。’天知道你死了还不到二十四小时她就和别的男人搞上了,那个男人绝对比你高比你帅比你有钱。那些愚蠢的听众因此同情她,可怜她。多么守妇道的女人呐!这么好的女人可真是打着灯笼也找不着哇!每个礼拜天,那群傻子就拿小饼干小糕团来孝敬她,帮她遛狗、铲猫屎。而你还是死得透透的!
我们生活的地方就像一个杂货店,每样东西一运进来就被分好了类,齐齐整整地码进货柜,店里唯一的店员,我们的上帝巨巨,成天啥也不干,就光光把东西搬进来,丢出去,丢出去,又搬进来,这样才能确保每分每秒每个空隙都挤得满满的,谁也休想多占。你死了,紧接着就有别人填进来,一切就又圆满了。我们这群人从一生下来就已经完了个蛋了。人都是冷静事故的,他们熟于在置身事外的状态下表现得乐善好施。而你们连这些都做不到,从拿起笔的那刻起,你们就成了彻头彻尾的蠢驴。
每天我们口口声声、在网络上发着食物和旅行照片一边说:生活如此多娇,我要拥抱生活。可傻子都知道,生活他妈的就是一坨屎。要我说,母亲都不是什么好东西,她们在产房一拍肚子,然后成千上万圆滚滚的孩子就出来了。等这些孩子们长大了,变成了行走的狗屎,就会禁不住想:我了个大操,这他妈是个什么鬼地方?妈妈你为啥要把我生出来!
我们唯一能够做的,就是像拥抱颗榴莲那样紧紧搂住它,牢牢盯着它,幻想里头油腻腻、甜津津的果肉,即便里面啥也没有。可就算是这样,你们还是活下来了,你们都杀不动自己。你们都是英雄。不像海明威他们,前一秒还信誓旦旦地劝慰别人“一定得竭尽全力活下去,生命充满了无限挑战和梦幻大泡泡”,紧接着就把自己的脑袋给崩了。这下你们弄清楚了吧?英雄都是贪得无厌的无耻之徒,即便是根本不需要的东西他们也照抢不误,一边抢一边还抱怨东抱怨西的。
所以,我死了以后,不要哭哭啼啼,不要交流我这人是什么玩意儿、干了哪些好事。我死了,讨厌你们的人又少了一个,你们应该感到高兴。明白?
好了,总算把这些话吐出来了,我感到轻松多了。不过,我还得说,我讨厌我的工作,我讨厌你们。现在你们都给我滚出去,我要一个人安静地去死。”
他说得太多,所以一说完他就死了。
作者有话要说:
☆、19
遵从死者的遗嘱,葬礼上见不到半点黑色,大家把衣柜里最鲜艳的衣服全找出来穿上了。从远处望去,像一堆生气勃勃的充气玩具。墓碑边上铺了几张奶白长桌,放满了各式口味的糕饼和□□般五彩斑斓的鸡尾酒,粉红的气球在枝头迎风飘摇,无数个圆弧面泛露出满满一地的蓝色雏菊和斑斑点点的狐尾百合。
在最后的日子里,死者煞费苦心地为葬礼列出一串长长的歌单。葬礼当天,人们在节律轻快的乐声中摇摆着身体,一边咀嚼食物一边谈论起死者的生平,他不计其数偷偷摸摸的行为时,脸上不禁地都泛出了笑容:过道上的柜子里每天都会出现一袋清洁工最爱吃的椒盐薯片;公司里所有的挂钟都被调快了半个钟头,因而离实际下班时间还有半个钟头办公楼就空了;每个节假日回来,员工总会莫名其妙地在抽屉里找到许多糖果;有个女员工与逼她堕‘胎的男人分手时,老板批的假条反面写着:弄死他,你行!…。
下午两点钟,太阳最为强烈时,死者遗孀掀开了盖在墓碑上的红蓝格子布,这时我们看见楔在上面的墓志铭:没有哲人的智慧,却有无可救药的童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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