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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影传说作者:梁微云(完结)-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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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失恋 。。。
在开立学院的第八个夏天,和过去七个夏天没有什么区别,直到那个夕阳如血的傍晚,一切开始改变。
学院广场上的尖塔教堂背光而立,顶层的大塔钟忽然燃起一簇青色的火苗,在夕阳下异常惹眼。大塔钟缓缓摇动,响起一种悲凉的钟声。
哈莱没有注意到这些,他注视着面前的女孩,把刚才听到的话又重复一遍:“你是说,我们就这样结束了?”
薇薇安不敢看他的眼睛,这双曾经吸引她的冰蓝色眼睛,此时充满了意外和痛心:“是的,我讨厌你,我们不应该在一起。”
“你讨厌我什么?”
“我讨厌你去小酒馆打工,你身上老是有一股难闻的烟酒味道。”
“还讨厌我什么?”
“你总是一个人,没有朋友,没有圈子,没有势力;一个没有势力的人,将来是绝对不会发达的。”
“继续说,还讨厌我什么?”
“我讨厌你每天给我带的糟糠饼,天啊,难道我就配吃这么难吃的东西?”
“还有呢?”
“我讨厌你,你只对你姐姐好,你看她的眼神,比看我的特别得多。”
哈莱沉思一会儿,他想,既然我有那么多让你讨厌的地方,当初你又为何看上我?但他什么都没说,朝女孩鞠了一躬,礼貌地转身离开。
广场上的钟声越来越响,带着一种让人不安的情绪,久久不绝,响彻四方。很多人从教室、宿舍、图书馆跑出来,仰望大钟,惊惶而疑虑,直到有人大声喊起来:“皇帝陛下!是黄金城传来的丧钟!皇帝陛下去世了!”
哈莱知道,这是帝国最高规格的丧钟,青色火苗从首都黄金城每隔十里传递而来,通知帝国所有的民众——他们敬爱的皇帝陛下费鲁兹十世驾崩了。但此时无论发生什么事,哈莱都缺乏感知力;木然地走在人群里,诅咒这悲情时刻。他觉得,这该死的丧钟其实是为他而鸣的吧?
吃过晚饭,在香塔山找到姐姐哈兰,后者一如既往埋首书堆中。哈莱坐到边上,就着油灯微弱的光,一口一口喝着库鲁。库鲁是一种口感低劣的粗粮酒,哈莱并不常喝。但伤心的时候,他会不惜花十个欧递喝上一杯。
香塔山在学院图书馆后面,是一座存放旧书的小砖房。自奥尔比姐弟来到学院,便俨然成了他们安静看书的栖息地。
哈兰合上书页,摘下眼镜:“不该看这本书,真是不好的预兆,皇帝陛下怎么会突然去世呢?”书的封面在油灯下泛着赤黄,上面几个斑驳的烫金字体——《陨落皇朝气数录》。
哈莱哼了一声,漂亮的蓝眼睛里闪过嘲讽的情绪:“陨落,什么都能陨落!一朵花,一条生命,一段感情!”
“传说费鲁兹皇室的人都很长寿,皇帝陛下也没上年纪,现在居然国丧了,你难道一点不好奇?”
“我为什么要对一个人的死亡好奇?”
“瞧你,这可不是一个合格的公民该说的话。那是我们敬爱的皇帝陛下!告诉你,晚饭前我看了魔法小报,上面说陛下死于花粉过敏。”
“哈,多么新奇的死法!”
“别做出那个表情。”哈兰的语气分明带着少女式的憧憬:“不知道这位死在花丛中的费鲁兹十世长什么样?”
对此哈莱更不感兴趣;愣愣地看着面前的酒杯,浑浊的酒水印出少年迷茫的脸,他不禁又想起薇薇安下午说的话。
哈兰问:“身体不舒服?”
“没有。”
“被酒馆老板开除了?”
“没有。”
“考试不及格了?”
“没有。”
“被薇薇安甩了?”
“……”
哈兰生气地掀了桌子——谁都不能否认她是位文静的淑女,但若有人惹了她宝贝的弟弟,哈兰立刻会爆发地像座活火山。
哈莱一把拉住她,火山很激烈,但哈莱永远知道怎么在最快的时间内熄灭它:“我觉得你比她更漂亮,有这样漂亮的姐姐,还需要别的女人吗?”
哈兰抬起哈莱的下巴,凶巴巴地盯着他:“虽然我不看好你们俩,但我知道,你真地用心对她。”
哈莱眼里流露出一丝年轻男孩特有的困惑,但只是平静道:“恋爱是种经历,失恋也是。”换言之,一件事只要被解读为一种经历,就无所谓得失。
哈兰发觉随着年龄增长,这男孩越发表现出一种年轻人少有的淡定。他内心受挫,表面冷静,若非亲近如她,谁能看出他担了什么心事?他要的不是安慰,而是时间,让时间治愈一切,对他而言才是最好的安慰。哈兰叹口气,拍拍弟弟的肩膀:“日子照样过,明天还有考试呢。”
这晚哈莱看着教科书,书上文字化成往事,在眼前一一飘过。
和姐姐哈兰在这所开立学院已经待了八年,学习文法、历史、算数、地理等常规课程;除了每年定时从赞助人那里领取够额的学费,他还要去镇上的小酒馆打工,赚取微薄的生活费寄给远在落日岗的母亲;埃里森老师的短筒马鞭经常悬在头上,只要考试不及格他们就会挨揍;哈兰唯一的兴趣就是读书,各种稀奇古怪的书,阅读几乎占了她所有可以支配的时间;他们非常清楚自己将来的任务,也对各自的人生有着童话式的憧憬和最现实的期待,并且对憧憬和期待之间的差别有着清晰的认识;他们敬爱的皇帝陛下去世了,也许他昨天还活得好好的,当然,可能只是老百姓以为他还活得好好的,但是今天,他去世了;帝都黄金城向全国人民发出丧钟,通知这个噩耗;他花去一个晚上的薪水,买了一杯名叫库鲁的酒来哀悼自己逝去的感情,顺便为皇帝陛下默哀。明天,埃里森老师恐怖的历史考试即将进行。
“我身上很难闻?”哈莱看着书本,低声道。
“谁说的?”
“薇薇安说我身上总有一股小酒馆的烟酒味道。”
“这种味道叫做成熟!”哈兰疼爱地把他脑袋按进怀里,男孩那头整洁的亚麻色短发,在姐姐的蹂躏下立刻乱得像个鸟窝:“小家伙长大了呢。克里兹说:我们用汗臭换取金钱,用金钱实现心愿,我们无怨无悔,能正视这个过程的人,是谓成熟。”
哈莱在哈兰的臂弯里微笑起来。
第二天的历史考试对哈莱来说一点不难,但他希望经常被埃里森老师的马鞭教训一下,所以放了一点小水,和别的同学一样愁眉苦脸走出教室,等待两天后宣布的考试结果。
是夜,当他把小酒馆里所有的杯子擦洗干净,地板拖洗干净,垃圾清理干净,终于拿到赚的十个欧递时,已是午夜时分。揣着小酒馆卖剩下的糟糠饼走出店门,哈莱才想起来,薇薇安已经离开他,从此以后再也不需要为她准备早餐了。
在无人的大街上溜达,路过校门前的白色魔法树,随手摘下一片最新版的白叶,叶子感受到人的体温,上面慢慢浮现文字。
“果然是花粉过敏。”哈莱扫了一眼,对这种皇室发布的皇室新闻,兴趣远远没有哈兰大。
半夜的学院广场极其幽静,哈莱放下点心,脱下沾了油腻的粗麻外套沿着广场跑起步来。他跑了一圈又一圈,直到汗流浃背。广场的左边是尖塔教堂,右边是图书馆,中间是弥漫的夜雾。哈莱每天都在夜深人静时这样跑步,从教堂到图书馆,从图书馆到教堂,这个硕大广场的两端,一边是信仰,一边是知识。八年前入学的那一天,哈莱已经清楚地知道两者之间的关系。
体能训练是必须的,他希望自己尽可能长得结实。跑完步是俯卧撑,每天一百个。今天晚上,他不止做了一百个,一想起薇薇安的脸,他就觉得自己能一直做下去。直到终于累瘫在草坪上,附近有个声音懒洋洋地响起:“是不是失恋的人,精力总是特别旺盛?”
迷雾中渐渐出现一个身影,披着昂贵的丝质睡袍,居高临下,看着从地上爬起来的哈莱。
开立学院和大多数私立学校一样,有着基础学科和不同的专业课程。这所学院建立一百五十余年,在算术和历史两门学科上形成自己的特色,虽然和帝都黄金城里的顶尖学府相比,还有一段不小的距离,但它就像一颗特立独行的石子,安逸地坐落在这个偏远小镇上。
哈莱进入开立时不过十岁,这些年几乎不曾离开过开立镇。所以在第四年修习的高阶算术课上遇到格尔达?达尔格里斯?斯拉姆时,他根本不知道这个人是谁。
不知道这人是谁没有关系,重点是他在学院待了四年,却对斯拉姆家族一无所知——这着实让哈兰吃惊。
当哈莱因为某些事被格尔达揍成猪头的时候,他才想起询问这个家族的历史,哈兰不可思议地以极高的分贝熏陶他:你竟然不知道斯拉姆家族,那你总该知道开立学院的创始人乔伊斯?达尔格里斯?斯拉姆吧!
哈莱掏了掏被震聋的耳朵,终于想起来,学院广场的黄铜人形雕像下面,刻的好像就是这个拗口的名字。
哈莱喜欢算术,因为算术单调的形式和丰富的逻辑。他觉得这种矛盾折射出来的光辉足以支撑起人类思维的框架。他喜欢心算,习惯以公式化的思维极快地得出一些结论,以此丰富自己的生活。比如,哈莱喜欢在小酒馆擦拭酒杯时计算每只酒杯的擦拭面积,杯子个数,所花时间和所得报酬的比,从而知道每花一分钟擦拭一个杯子的所得,与洗碗的时间所得做对比,看究竟是把杯子擦得澄亮赚得多些,还是把油腻的碗洗干净赚得多些。再比如,他喜欢假设以同等质量的雨水来计,多少滴雨落在广场上那个黄铜人形雕像的脑袋上能将它的头颅击穿,及真地实现这点可能花费的时间。
由于在教室里和哈兰无所顾忌地讨论这个问题,招来格尔达的注意,他气势汹汹地抓住哈莱的衣领威胁道:“再说,小心把你揍成猪头!”
起初,哈莱以为格尔达是因为自己的计算不正确而发怒,后来才知道,例子中将被击穿头颅的人形雕像,是乔伊斯?达尔格里斯?斯拉姆——斯拉姆家族最引以为傲的成员之一——格尔达的曾曾曾祖父!
作者有话要说:终于熬不住,又开始写文了。。。。
2、访客 。。。
这是哈莱第一次注意到格尔达这个人。之后,就经常注意到他,并尽可能避得远些。直到那一年年末,高阶数学课结束前的考试。
结业考前一天是哈兰的生日,姐弟俩一个晚上窝在香塔山,偷偷点上几十支蜡烛,为远在家乡的母亲祈福。他们喝着库鲁,从所剩不多的儿时记忆中挖掘每一件趣事来分享,并慢慢说到以后……。
那晚,哈莱醉了。第二天,他有些头晕,有些烦躁,没想到一杯小小的库鲁能有那么大的魔力,以至于拿到试卷时,什么都没想。
这绝对是一个错误。
为了这个错误,哈莱第一次尝到变成猪头的滋味——分数公布那天,他被人在学院树丛里狠狠揍了一顿。
直到很久之后格尔达才承认,这件卑劣的事是他指使身边的人干的。因为当时在班里夸下海口,自己必定是高阶数学考全班第一。
结果他是第二。
所以为了虚荣心和面子,他把第一的人揍了一顿。
格尔达这样做产生两个结果:一是让哈莱再次警醒,人不能在任何时候得意忘形,即使醉酒时也不行。另一个则导致他和格尔达产生了更深的交集。
除了哈兰,哈莱在学院里独来独往,没有朋友,也没有时间交朋友,对格尔达这种唯我独尊的纨绔子弟更是敬而远之。但有一天,当格尔达忽然非常诚恳地为自己的所作所为道歉,并数落自己的心胸狭隘唯我独尊时,哈莱觉得这人或许没有想象中那么糟糕。当他们终于可以坐下来,像两个没有过节的人那样交谈,哈莱才发觉格尔达的聪明以及对数学的热爱和理解,远远超过他的外表给人的坏印象。
聊到后来,像任何一对初识的朋友,他们谈起“理想”这一话题。
格尔达问哈莱将来的理想是什么,哈莱斩钉截铁道,没有。
格尔达也斩钉截铁道,你说没有,恰恰证明你有,因为只有思考过的人才知道有没有。
哈莱不答话,他总不能说,将来自己是要去给别人当仆人的,所以“理想”这个话题对他而言有点奢侈。
格尔达自顾自道,我的理想是把开立学院的数学系建设为帝国最好的数学系,一定要超越帝都黄金城的顶尖学府——费鲁兹大宫。
他说这番话时,豪气冲天,金光万丈。
哈莱说,这倒是一个非常远大的目标,不愧是斯拉姆家族接班人的宏伟理想。
格尔达精神奕奕道,这和我是不是斯拉姆家族的人无关,我只是像学习哲学一样学习数学。
正是这句话,一瞬间击中哈莱的心,实在没有比一个外人在不经意间说出自己心里的想法更让人兴奋的事情。虽然很久之后才领悟,以格尔达的身份,他的理想和空想实在没有多大区别。
那天两个年轻人聊了很久,久到哈莱几乎把他认作自己在开立的第一个朋友。所以哈莱一点都不明白,为什么第二天在教室里相遇,格尔达对自己不理不睬,高傲得像个皇帝。
格尔达说,谁想和那只贫民窟出来的小老鼠交朋友,他也配?
熟悉的声音从教室里肆无忌惮地传出。这是贵族学校,哈莱在里面自成一类,自卑是有的,懦弱却必须摒弃。他走进教室,拿起遗漏的教科书,转头对格尔达道:“是你不配。”说罢,在突如其来的寂静中,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格尔达的朋友多如牛毛,连哈兰文法班上那位最冰山的美女斯黛拉都是,性质不同而已,所以他很忙,忙到没有再来招惹过哈莱。
对他再次产生兴趣是在很久之后,按照格尔达的说法——某次艳遇后从校外归来,看到有人在夜色深沉的操场上跑步。他很好奇,不动声色地看了很久,包括那晚哈莱做的所有事情:二十圈长跑,两百个倒钩和一些不成套路的搏击练习。
他悄无声息从背后展开袭击,企图将哈莱扳倒在地。在对方本能躲过后,气愤地跳起来大声指责,你是故意挨揍的!说完踢暴广场上的花盆,转身而去。
从此后,哈莱经常在半夜时分看到他出现,不冷不热的样子,有时一言不发,有时说几句月亮不亮的废话。有一次心情不好,就想出来骂两句,哈莱都随便他去。
半夜湿冷,哈莱紧了紧披在肩上的衣服,准备回去睡觉。
格尔达叫住他:“打个赌,今天的历史考试你肯定不及格。你及格三次,这次也该不及格了。”
“听不懂你在说什么。”哈莱道:“而且这管你什么事?”
“是不管我的事,我只是不喜欢埃里森这个变态的马鞭男!看看他出的那些离谱的考题,什么论九百年前费鲁兹大帝在开国典礼上说的‘魔法是民众的毒药,必须严厉禁止’对费鲁兹帝国发展的重要意义;什么请举出历史上的三个例子来说明如何防止聚议院行使投票表决权时的权利旁落;啊,最变态的还是那个问题,‘如果世上不存在魔法,费鲁兹王朝的保护神卡伽玛将由什么来保护及有可能出现的历史转折……这些问题有标准答案吗?有吗?”
“没有标准答案的东西才有趣吧?”
“有趣?换一个人来教,或许吧!但埃里森这个说一套做一套的家伙,他就是靠举着马鞭来证明人人平等的理念吗?真不明白老头子为什么重金聘请这样的人来开立。”
格尔达喜欢管祖父叫老头子。他的祖父——斯拉姆家族目前地位最高的亚历克撒?达尔格里斯?斯拉姆,曾荣膺皇帝陛下授予的一等白银伯爵称号,是斯拉姆家族唯一代表彼里斯省在聚议院的议员。
见身边人不搭话,格尔达没了发牢骚的兴致,扒扒已经乱成一团的头发:“老头子召我回去一次。皇帝陛下去世了,也不知将来……。”忽然做作地仰天长叹,嘴角有种恶作剧的笑意:“我一走,肯定错过周末的校际魔法球比赛了,抱歉啊。”
魔法球比赛并不真地采用魔法,只是大家对这种高强度球类比赛约定俗成的称呼。每次比赛结束,作为开立校队队长的格尔达都会带一帮队员到小酒馆庆祝胜利,哈莱也能因为额外的好生意而多赚五个欧递。
哈莱从不理睬他的话,嘲讽还是调笑,都无动于衷。所以格尔达很快无趣了,看一眼雾蒙蒙的天空,嘟囔道:“这几天睡不着,有什么事即将改变。真的,我有这个预感。”
就是那个从来没有准过的东西吗?哈莱不削地想。
埃里森老师两天后在课堂上报出分数时,格尔达已经离开学院,否则他必为自己猜测准确而兴奋——哈莱果然没有及格。
下课后,和九个同病相怜的学生在办公室外一字排开。哈莱进去时,阳光从窗户上的黄色玻璃透进来,一部分被满墙老旧的纸书遮挡,使这间不大的办公室看起来暗沉沉,有一种历史的粘滞感。
埃里森老师戴着圆片眼镜,靠在桌边看东西,抬了下并不怎么抬得动的厚重眉毛,示意哈莱坐下。
“让我们看看,哈莱?奥尔比,你的答案……。”他指着考卷上几处用红墨水标注的地方:“能解释一下吗?”
哈莱小心翼翼抬头,这些红线划在开放式问题的回答下面,表示一种特别的关注。
“前面的考题你回答得一塌糊涂,我简直怀疑,这半年里你是否认真听了我的课。但看看这里,这些开放式问题,答案又让我刮目相看。我想知道,为什么这种截然不同的反差,会出现在这份试卷上?
“对不起,我没有好好复习。”哈莱低头认错。
埃里森探究地看着面前的学生:“我不这样认为,没有好好复习,是绝对写不出这些论据的。几乎每道问题,你都一丝不苟地按照教科书上的内容回答了,不仅如此,还添上自己的见解,可是你的见解……怎么说呢……啊,比如这里……你说人魔大战是一场以力量微小的人类战胜疯狂魔族的战争,应该对人类的勇气和坚毅予以褒奖,但当人类取得胜利后,除了持续十年的灭魔巩固战外,能否做些别的来延续这份勇气和坚毅?还有这里……你赞同费鲁兹大帝关于禁止普通平民接触魔法的开国宣言,但后世民众是否真地理解这点还有待商榷。哈莱,你想畅述一个问题,就必须把自己的观点解释完整。这种提出异议又嘎然而止的论调,会让人觉得你为了标新立异而故弄弦虚。”
“请原谅,老师,我非常赞同教科书上说的这些历史事件给我们的启示,那些‘但是’后面的内容,为了凑字数而已。”
埃里森放下考卷,表情严肃:“我说过,我的历史课不需要墨守成规的东西。教科书,只是提供问题的清单,不是提供答案的范本。我们生活在一个平等昌明的时代,我要你们每一个人都毫无顾忌畅所欲言。能感觉得出,你是一个有自己想法的人,所以给你机会单独谈谈,但是你放弃这个机会,我只能给你不及格。”
哈莱以非常谦卑的语气表达出自己的顽固:“先生,既然教科书已经总结出我的想法,我将之反应在考卷上似乎并不为过。”
埃里森看了他一会儿,无奈地叹口气:“有时候,我觉得你需要的不是一个能谈论自己思想的机会,而只是一个‘不及格’。好吧,哈莱?奥尔比,考试不及格,十鞭。给机会辩解你放弃了,加五鞭。人的确需要互相尊重,但必要的责罚不可缺少,手伸出来。”
哈莱乖乖起身,心里默默数着,一下两下三下……思绪不由游离开去……。
厚重的历史教科书从费鲁兹建国记述到费鲁兹九世,一千年里洋洋洒洒无数事件,虽然对魔族和同时代的精灵族几乎不涉笔墨,但记述量之大,价值观传递之完整已经让人叹为观止。
哈莱觉得,一个时代是否昌明,人是否生而平等……这些大之又大的命题,并非由史书来决定,只有真正生存在这个时代中的人,才能用自己的一生给出真实的回答。
至于他的回答……。
“啊,埃里森,又在玩你的老把戏了!”办公室的门突然打开;威尔林校长走进来,身后跟着一个风尘仆仆的老人。他们一进屋,就看到手心通红,正在发呆的哈莱。
作者有话要说:偶要回帖!!
3、入城 。。。
哈莱没想到在这时见到亚力克·奇洛姆。
从黄金城出发走一个半月,以此路长为半径划一个圆,就是费鲁兹帝国的疆界。哈莱姐弟出生在这个圆的最东端,一个叫落日岗的小村庄。十岁那年,村里来了一辆华丽的马车,车主进到屋中和母亲攀谈一夜。第二日清晨,他和哈兰即被带走。经过二十多天长途跋涉,马车停在开立学院门口。从此,他们成了这里的学生。
亚力克·奇洛姆,八年前从村庄里将他们带走的人,之后每年年终,他都会出现在学院,送下一年的学费。
他是个严肃的老人,两条深如鸿沟的法令纹从鼻侧延至腮边,刻板得让人产生一种莫名的抖索。在征求校长同意后,他借用埃里森的办公室。当室内只剩下两个人时,他开口道:“哈莱·奥尔比,请允许我代表主人向您问安。这么说或许有欠礼貌,但时间紧迫,我不得不向您直接道明来意。八年前,主人希望以他的热心和财力提供您和哈兰小姐一个学习的机会,对你们的成长尽些绵薄之力。而现在,我们欣喜地看到,在开立的基础教育已使您成长为一名出色的少年。跟据我们的约定,作为交换,您和哈兰小姐毕业后将前往黄金城,在主人的府邸奉献你们的智慧和忠诚。当然,现在距离毕业还有一年多时间,但……最近主人碰到一些小小的麻烦,希望得到您及时的帮助,如果可以,他希望以最快的速度看到您的出现。”
对于这一天的到来,哈莱早有准备,但他仍表示出自己的惊讶:“您的意思,只要我一个人前去?”
“是的,哈兰小姐可以留下继续学习直到毕业。”
“啊,能否知道出了什么事?”
“时间紧迫,您什么都不用收拾,我们最好马上出发。事情经过将由主人亲自为您说明。”亚力克弯了弯腰,以非常礼貌的方式下达这个命令。
在老人暗含压迫的眼神下,哈莱别无拖延余地。他到香塔山向姐姐告别。哈兰为突然而来的分离红了眼睛,但她鼓励道:“如果他需要我们的帮助,我们就该献上自己的忠诚。若非他的资助,我们又哪能得到受教育的机会呢?”她脱下从小佩戴的金属手环,戴在弟弟手腕上:“它会替我陪着你,亲爱的哈莱。”
随行还有两个仆人,哈莱跟随他们日夜兼程,一路向西。年轻人天生对未来怀有憧憬。几日里他们途径道道关卡,教科书上呆板的文字终于得到鲜活的验证——成群的牛羊,美丽的田野,不同格局的市集和穿着各色服饰的人们。压下仓促分离带来的惶惑,哈莱逐渐兴奋起来,只觉一切是如此新奇。
休息时,哈莱和亚力克鲜少交谈。即使每年一晤,他们的相处方式从谈不上热络。直到进入帝都的前一天,在城外林中换过马车,亚力克主动开口道:“受主人之命,我有必要向您说明主人的身份。”
他口中的“主人”;对哈莱姐弟而言无时不在,又无比陌生。他们受其恩惠,宣誓效忠,可亚力克从不肯透露其名讳,哈莱每次问起,得到的只有一句:“时间到了,自然会告诉你。”
亚力克道:“在开立的学习,想必让您熟记费鲁兹帝国成立之初的那段历史。”
哈莱点了点头,费鲁兹帝国的创建史是埃里森老师的必考题。
史书是这样记录那段岁月的:曾经,世界被魔族统治,魔族以人类为食,横行天下。它们不削亲手捕食,于是诱使一部分人类为其效劳,捕杀同类,史上称之“泯灭人性的猎狗团”。只有猎狗团成员才能在那个嗜血的年代安身立命,他们被魔族授以强大的魔法,用以摧毁人类的抵抗。魔族为了充分利用猎狗团,让他们内部自行繁衍后代,这样生出来的婴儿法力天生传承,保证了猎狗团的生生不息。
这个血腥的时代整整持续三百年,直到特兰西瓦·费鲁兹的诞生。
特兰西瓦·费鲁兹出生时并不叫这个名字,具体名讳已不可考。他是猎狗团团长的儿子,成年之后却没有显现任何法力,成了猎狗团中唯一的异数。为了掩盖这一事实,团长将他悄悄放出团去。特兰西瓦的额头上天生带有猎狗团的魔族印记,很容易与普通人类区别开来,他不会遭到团里人的捕杀,成了一个游走在人类和猎狗团之间的灰色人物。当年他漫无目的一路游历,不小心被荒野恶狼所伤,坠河而遁,被下游一放牧的人类盲女所救。在盲女悉心照顾下,特兰西瓦第一次感受到人类的善良和细腻,与其坠入爱河,诞下一子。半年后,有人路过盲女屋舍,发现特兰西瓦额上的魔族印记,惊恐之余想要杀死他。后经盲女苦苦哀求,不断为丈夫担誓,才放他生路,但仍将特兰西瓦当成妖魔锁入笼中,带着盲女母子一起离开。
这名路人叫萧斯特·布拉班特,是卡比特城邦的城主。回城后,他给特兰西瓦额上系了锦带,藏起猎狗团印记,希望他在自己的监控下,过上普通人的生活,并为其另起姓名,叫特兰西瓦·费鲁兹,暗示“和平”之意。
特兰西瓦在城中生活多年,适应了人类的生活,却由此陷入痛苦挣扎中。身边好友一出城即遭猎狗团捕杀,噩耗不断,充盈耳间。他思考良久,和城主布拉班特深谈一夜:猎狗团虽然可恨,却非罪魁祸首,只有铲除魔族,才能给人类带回真正和平。可惜人类势微,唯有得到精灵族的帮助,才可能达成夙愿。两人一拍即合。第二日特兰西瓦和萧斯特离家别友,率人直奔北方,寻找精灵族下落。后历经艰难险阻终于得见精灵王,做客十日,特兰西瓦凭借自己的勇气和决心,终于让不理世事的精灵族心动。但精灵王开出条件,人类必须先行取得神龙卡珈玛的认可,他们才肯给予帮助。于是两人离开精灵族,又跋山涉水远赴西土,终于获得神龙卡珈玛的圣物琉璃之眼。特兰西瓦集结各国之力,耗时十年,凭借无数人类的鲜血和精灵族的襄助,率领大军攻进魔族大本营万隆岛,杀死魔王。
人类获得最终胜利,但代价惨重。由于战况惨烈,尸殍遍野,得不到及时掩埋,瘟疫四起,萧斯特不慎感染,不久辞世。失去好友的特兰西瓦悲痛万分,向神龙卡珈玛祈求救世之法,终碎琉璃之眼拯救天下。瘟疫过后,人类世界休养生息,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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