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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和月-第6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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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问大越第一宠臣是谁,毫无疑问,刑部尚书李慈华。
若问群臣最不想见到的人是谁,毫无疑问,也是刑部尚书李慈华。
尼玛,每次都能被这货给噎的一嘴血咽不下去吐不出来!而他们的皇帝陛下最喜欢看他们想要扭曲而又不能扭曲的表情啊摔!
所以得知李慈华请假半年,尼玛,这全大臣就差喜极而泣的,决定回家就好好的犒赏一下自己,总算是可以喘口气了!
不过皇帝陛下却在思索,嗯,是不是该找个李慈华的备选呢?这货一走他就少了好多乐趣的说……
所以说,这样的皇帝掌管这个国家真的没问题吗亲?
三月的天,不是很暖和,甚至冷,西方本就是比较冷的,于是这三月又冷了几分,李清和在中途改走水路一路西下,引得李清秐很是好奇,他几乎没有做过船,就算是在希腊也一样,如今的他力量强大,容貌越发出色,甚至还有了神格,不过他收敛的很好,李清和警告过他,而他也明白,他神族的身份不可以暴露。
坐在甲板上布置好的竹榻小歇,一边的随侍正在烤着河鲜,晒着太阳,倒也惬意的很。
李清和拨弄着琴弦,一下一下有意无意的,有点走神,尼玛,这真的是河么?
好吧,上辈子李清和没见识过亚马逊河也没见识过尼罗河,更别提长江黄河了,那不是一个世界的好吧!于是见到这个堪比亚马逊河的浣纱河,李清和内心是无数草泥马跑过,其实这不是河流,这是小型海对吧?
李清和有点蛋疼的想到,不过走神的时候居然还能不错音调的抚琴,也算是牛掰了。
不过很快,这种悠哉的生活就被人打乱了,在路过元桥镇的时候,出了点小意外。
也不是什么大事,至少以李清和的阅历来说不是什么大事,但是李慈华却觉得有点危险,默默的抱着幼狐状态的未央坐到李清和身边,看着河岸边的热闹。
河岸边上有一个船队和十来艘民船画舫,李清和觉得挺坑爹的,把画舫放到这么汹涌的河里,这货太有才了!
而现在那个船队的似乎遇到了什么麻烦,李清和几乎可以肯定绝对是刺客之类的事情,尼玛,除了这种老套狗血的巧合之外还能是什么?
你看李清秐,这货已经淡定的拿着鱼竿钓鱼了,不过话说能钓到么?李清和很怀疑。
实际上你别说,李清秐还真钓到了,不过这条鱼大了点,看起来比人鱼更像人,或者说直接就是个人。
李清秐有点郁闷,任谁发现自己花力气等半天钓上来的东西却不是自己想要的,估摸你也会郁闷。
李慈华的表现最直接,他伸手戳了戳了问道:“阿和,还有气,要不要扔下去,等他淹死了在捞上来?”
所以说,李慈华,你也黑了么?
李清和闻言一愣,随即很是欣慰的看了一眼李慈华说道:“靠岸吧,合德汝带两个人照顾他,别死就行,咱们的身份能不泄漏就不泄露,宜主,今晚就吃父亲喜欢的暖锅,多准备点肥牛肉。”
于是李慈华咧开嘴笑了,其他人立刻带着救上来人进了船舱。
李清秐嘟着嘴,这次不拿鱼竿了,直接撒渔网了。
至于河岸边上的那个船队,因为李清和这艘船太拉风,气势太足活脱脱就像是皇族出巡,加上离得也比较远,又是从后面来的,倒也没人寻上来,他们还在找刺客呢。
李清和让三位执事之一的子都领着两个侍卫上岸去打听一下这里是哪里,顺便谈谈消息,虽然只要他愿意,动动手就可以得知对面的一切,但是李清和想要低调,那就只能用迂回点的方式了,毕竟他身边跟着的人,要是一直不活动的话,是会生锈的。
很快的,子都就带着消息回来了,这里是旭国,那船队上的,是旭国帝都司马家的三少爷的替身,此番遇刺事先他们也收到了消息,不过是走个过场,至于司马三少爷司马珍泽根本不在上面。
而李清秐钓起来的刺客叫做夏侯云。
孤儿,被夏侯茂纶收养,五年前夏侯家被灭,只有夏侯云与小公子夏侯晨荣逃了出来。
看到这里,李清和不由得感慨道,果然足够狗血的安排,尼玛,出来散心也能遇到这破事。
说起来就是个所谓的复仇的坑爹戏码,李清和懒得看了,心下也想好了,人一醒就扔下船。
而李慈华则在一边吃着肥牛火锅,一脸满足,他就说么,直接扔下去淹死就好了么,还省事些,唔,不对,是阿和太善良了,恩恩,一定是这样。
李清秐在一边看着吃的无比开心的李清秐,听着边吃边嘀咕的话,心下黑线不已,李清和善良?好吧虽然不邪恶,但是……善良!坑爹啊……
卷四:诸神黄昏 第十章:【第二更】
夏侯云苏醒的时候,眼前一片混沌,还以为自己下了地狱,然后视线渐渐清楚,这才注意到自己原来在一张床上,侧过头看了看,透过半透明的床幕勉勉强强辨认出自己在一个房间里,一边似乎还有人坐着。
夏侯云只是想起身,但是浑身无力,而几乎是立刻的,有人撩开了床幕,那瞬间,夏侯云有点恍惚,入鼻的清香,让他觉得越发困倦,于是刚苏醒还没来得及说一句话,夏侯云再一次昏睡过去。
而照顾夏侯云挑开床幕的女侍则愣了下,放下床幕,起身去换香料,因着这人受伤,所以点的是能让人心神舒展的安神香,现下还是换成清心散吧。
夏侯云苏醒的消息也在最快的时间里传给了李清和,不过在听闻对方又昏睡了之后,李清和显然没什么耐性了,他可不想在这狗血剧上演的地方停留太久。
不过最狗血的莫过于这人失忆了……
好吧,李清和也是医术高深的主,毕竟他以前是散修,加上后来李寂然的恶趣味,他算是明白了,什么癫痫引起的倒退性失忆,什么撞击后骨折引起的神经梢末端造成的失忆,什么……真是够了!
初步判断,这人不是癫痫,不是骨折,也不是什么劳什子脑部问题,而是……这货之前中过毒然后跟屋子里点的安神香产生的化和效果,于是这货失忆了!
也就是说,尼玛,这货失忆还是他害的!
李清和只觉得脑门青筋直跳,很有种想要去死一死的冲动。
当初他就该听李慈华的直接扔下去淹死算了!
于是他只好让人去搜集关于夏侯云的一切,然后将之全部告诉夏侯云,可怜的夏侯云并不知道自己被嫌弃了,还以为这是李清和体贴的关怀,哪里知道这只是为了早点把他赶下船去。
趁着这段时间,李清秐和李慈华下床去附近城镇逛了逛,沿海的城镇最是繁华不过的,贸易不绝,民风也比较开放,一路可以看到不少女子逛街。
衣着华丽、容貌不凡的李清秐自然是受人瞩目的,而李慈华则像个孩子似的看什么都恨不得凑上去,弄得李清秐那叫一个无言以对,你就不能长进点么?
最后,李清秐很是黑线的领着一群大包小包的人,看着李慈华兴奋的什么都想买,不得不制止他这种行为,在这样下去,自己别想逛街了啊,直接陪这吃货买的全是食物啊!
李慈华你够了!
直接的说要去书店,李慈华总算是消停了,对于好脾气,比李清和温和宽厚无数倍的李清秐,李慈华从来就不会感觉到害怕,就算两人有着一模一样的脸,而李清秐实际上也实在没办法绷着脸面对这个柔软的父亲,这是唯一的亲人了,哪怕是比起李清和,也只有李慈华是完完全全的亲人。
所以李清秐才会这么容忍。
这里的书斋倒也有意思的很,连着教席上课的地方,虽然隔得院,但是李清秐好耳力,听了个一清二楚。
司马珍泽从二楼下来的时候,正好看见李清秐进来,登时呆了一呆,他见过不少俊男美女,也见过被赞为‘谪仙’的皇甫子钦,但是李清秐的容貌,既是皇甫子钦在此,也不及他一分,李清秐容华太盛。
那精致洗练的五官,有着犀利而流畅的轮廓,让人一见便印象深刻,眉目流转,将那份犀利的精致压制成了柔和,加上李清秐那卓尔不凡的气质,越发显得龙章凤姿,雍容华贵。
这人简直就是天神下凡,威仪容止俱是优雅而矜持。
司马珍泽这一眼,就入了障,迷了眼。
其实不仅仅是他,刚才一路过来,李清秐没戴面具,光顾着看顾李慈华,哪里注意到别人的目光,加上他太久没出门与人交流,完全忘记了自己容貌的杀伤力,导致这一路,已经有人在默默的跟着,就连这书斋里面的几个跑堂的和掌柜都呆了。
李清秐微微皱眉,见状便自己去看那些书目,有点后悔出门太匆忙。
司马珍泽一直等人走了这才回过神来,期间他身边的人很尽职的提醒他要赶时间,不过这货回过神来的第一句话就是:“去查查什么来历!”
而李清秐则有点郁闷的板着脸,一身低气压的COS李清和一路回去的,弄得李慈华都有点战战兢兢。
“回来了?”李清和有些好笑的看着木着脸的李清秐,这个弟弟啊,始终还是带着点孩子气。
“嗯,好没意思。”李清秐嘀咕道,说着就坐到李清和身边,紧挨着他坐下,扯了扯他的袖子说道:“哥,下次跟吾一起出门好么?吾不要跟父亲出门。”丢脸死了有木有!
李清和闻言,颇为玩味的看了一眼角的李慈华,后者摸了摸鼻子,然后拿起一边自己买的点心拆开来吃,李清和笑着点了点头,算是应了。
李清和问了问李清秐今天外出的收获,李清秐则指着夏尔等人抱着的东西撇了撇嘴,不过三四十册山川游记的书本。
而夏尔也说了今天的状况,除了一路走来因为李清秐引起的呆愣之外,还有不少尾巴跟踪,不过都被守在穿附近的随侍给收拾了,想必会消停会,但是晚上要加强戒备就是了。
李清和点了点头,看了一眼李清秐说道:“明日出门,记得戴上面具。”
李清秐有点不大情愿的点头。
当晚果真是热闹极了,负责固守的是李慈华、李清秐和李清和三人的随侍,一共十七个人,是轮流着固守,不过也没让那些人成功跨越雷池。
李清秐根本没睡,同样没睡的还有李清和,此时李清和真面带笑意的看着自家弟弟,而李清秐则是恨恨的咬着手里的水果,见鬼,停在这里两天都没人上前来闹腾,他今日不过是出门一次晚上就这么热闹,这还让不让人活了!
难道连出门都不行么!
李清秐很是纠结,在希腊这么多年,他最讨厌的就是不长眼的白痴,在他看来,敢挑衅他的,差不多都跟宙斯一个德行,都不得好死啊啊啊啊啊啊啊!
白染在墨尘怀里打了个哈欠,真是的,为什么连他都不能睡啊?
卷四:诸神黄昏 第十一章:【第一更】
好不容易恢复记忆的楼至韦驮平生第一次感觉苦逼。
你说死就死吧,好不容易熬到诸神消失之日,好不容易步入死亡,好不容易恢复记忆,还来不及收拾这一轮回的囧状和惊叹,却发现自己不但没有回去本体所在的地方,而是再一次的进入轮回,尼玛,楼至韦驮感到森森的蛋疼。
他现在有了个新名字,叫做奥里斯,嗯,他还有个弟弟叫做‘曼菲士’,还有个孪生妹妹叫做‘爱西斯’。
所以说,这个世界终于要崩坏了么?【本想写到穿越埃及神系的,但是埃及那边的神系资料不好查,都不怎么全面,吾只好改成尼罗河女儿里面了。】
穿越到尼罗河女儿世界里的楼至韦驮顶着一头有别于人的银发、以及苍白的过分的肤色,以及金色的眸子,老实说他很蛋疼,尼玛,他自己都觉得自己在这么一个全民都是深色皮肤,黑色头发的过度觉得自己过于怪异,可是他现在的父王,尼普绿多却觉得这是上天的馈赠,爱西斯出生时,就被神官说成是九柱神之一的艾西斯神转世,因此爱西斯成为了大祭司,而楼至韦驮则被当成九柱神之一奥西里斯的转世,一到七岁就把他送进了神殿,想要将他培养成神官。
现在的楼至韦驮穿到这里十五年了,两年前举行了割礼。
他的妹妹爱西斯是个娇美艳丽的美人儿,当然,如果这个美人儿不是整天在他耳边说着要嫁给他,并且不会时不时的趁他睡觉偷吻他,或许他会更高兴。
不过楼至韦驮成为神官后是不能成婚的,虽然爱西斯也是大祭司,但是大祭司可比神官要轻松多了。
而且还有个小两岁的曼菲士在,也就是说,不出意外,以后爱西斯是要嫁给曼菲士的。
但是!
你看那臭小子的拽样,爱西斯看了看奥里斯,在看看曼菲士,嗯,她还是觉得奥里斯好。
楼至韦驮真心觉得苦逼……
七岁时他自从听闻成了神官可以不用结婚之后,几乎是住到了神殿啊,所以他跟曼菲士真心不熟,他七岁的时候,曼菲士才五岁,并且这八年时间里,他除了在尼普绿多传召之时会离开神殿之外,基本不外出见人,嗯,除了在祭典的时候他会露面,不过每次他都是一身王室装扮,把自己从头到脚包的严严实实的,所以他对曼菲士的了解是雄赳赳、暴躁、有活力,觉得挺适合爱西斯的,而曼菲士最开始几年年纪小不能参加,而这几年见面也只是模模糊糊的看到一个背影。
所以,曼菲士对于这个哥哥,也是真心不熟悉,加上楼至韦驮刻意的低调,想要降低自己的影响,他可不想被人当作怪物围观,所以除了爱西斯和尼普绿多王之外,也就只有那些服侍楼至韦驮的女官知道楼至韦驮的异状了。
因为这个缘故,爱西斯和奥里斯共享下埃及的统治权,当然,要等尼普绿多死后才能兑现的权柄。
楼至韦驮有些叹气的歪在床上,没错就是床上,他也不想啊,他也想要椅子啊,但是埃及就是不流行椅子啊,埃及流行的是坐床、睡床,椅子也就是王座也就是王位也就是法老的专属啊!
当然,什么开会的时候也是有的坐的,不过大多都是凳子……
再看看身上的腰衣,他很庆幸的,至少这里的衣服他还比较习惯,因为千夜琳琅的男士夏裳就跟这差不多,尤其是,你看看爱西斯那身衣服,尼玛,超级华丽的,他就觉得有点眼熟,后知后觉的想起来,对了,李清和他老婆走的就是埃及风,性感女王路线,尼玛跟爱西斯直接有的一拼啊!
“殿下,爱西斯殿下到了。”玛莎,奥里斯的贴身侍女,也是他跟爱西斯的乳母,后来玛莎的小妹成为了爱西斯的贴身侍女,而楼至韦驮懒得选人就把她留下了。
楼至韦驮内心叹气,面无表情,他真心不想见爱西斯啊……妹妹什么的,亚历山大……
“奥里斯。”爱西斯笑吟吟的进来,一见到楼至韦驮眼睛一亮,脸上的笑容越发明媚。
“又怎么了?”楼至韦驮揉了揉眉心,看了一眼准备扑过来的爱西斯,默默的挪了挪位子。
爱西斯才不管楼至韦驮的动作,径自的走过来拉着楼至韦驮的手臂说道:“明天是曼菲士的割礼,你要出席么?”
楼至韦驮点了点头:“吾住持。”
爱西斯笑呵呵的说道:“说起来自从曼菲士五岁之后,你就没怎么见过他呢,父王说他跟我比较像哦~”
楼至韦驮点头,要是长得像他那就奇了!
不过如果像爱西斯……
楼至韦驮几乎可以想象未来那货会有多苦逼,男人俊美还行,但是如同爱西斯一样美艳,那就是妖孽了,苦逼的是你自己啊!
“玛莎跟吾说过,曼菲士很有活力呢。”楼至韦驮默默的抽出手臂笑道。
“那里是有活力,简直就是个脱了缰的马。”爱西斯答道:“父王昨天刚说等到割礼之后送他一匹马的。”
“哦,那样很好,爱西斯,汝该多陪陪父王的。”楼至韦驮答道。
爱西斯嘟着嘴说道:“我天天都在陪好么,又不像你,总是在神殿里不肯出来。”
楼至韦驮轻笑不说话。
爱西斯伸手摸了摸楼至韦驮的银发,她有些痴迷的看着楼至韦驮,不论如何她都想试一试,虽然曼菲士也很好,但是,比起像个孩子的曼菲士,她更喜欢成熟稳重的楼至韦驮。
再说曼菲士,前几年带回个罪臣之子,乌纳斯,如今成了他的跟班,玩伴则还有西奴耶,那是爱西斯心腹女官亚莉的长子。
曼菲士对于楼至韦驮印象不多,偶尔听闻别人提起,询问的时候那些人也不过是道听途说,而他姐姐爱西斯则总是拿楼至韦驮跟他做比较,因此曼菲士对于奥里斯真是没什么好印象,简直就是他的噩梦。
曼菲士也在期待,期待明天的到来,他一定要看看,这个哥哥,到底有多了不起!
卷四:诸神黄昏 第十二章:【第二更】
割礼开始时,楼至韦驮头戴金蛇冠,身穿王族才能穿的奢华神官服侍,一头银发披散,金色的眸子犹如流动的黄金,肤色白皙有如牛乳白皙,毫无血色。
那张脸精致俊美的难辨男女,气质高贵出尘,瞬间让曼菲士看迷了眼,迷迷糊糊的完成了割礼。
尼普绿多看着自己的长子很是欣慰,他不止一次的想让楼至韦驮搬回王宫,但是楼至韦驮就是不愿意,他也就不勉强了。
这是曼菲士记事以来第一次仔细的观察他的王兄,不得不说,真的是堪称完美的外表。
“曼菲士,恭喜汝,今天起,汝便是成年人了。”楼至韦驮从未想要改变说话的习惯,他也不管曼菲士是否能够理解,说完之后,拿起一把早就准备好的寒铁剑给曼菲士,然后奕奕然的离开。
自此,曼菲士便常常跟着爱西斯往神殿跑。
楼至韦驮不胜其烦,便对尼普绿多提出去下埃及。
尼普绿多本想阻止,但是楼至韦驮意志坚决,只得应了。
……
而在优昙华陨落之后,阿兰若和多罗那相续殒落,最开始是阿兰若,然后是多罗那,只有苏利耶依旧留在修罗界,似乎在等待着什么。
而同时,埃及的某处沙漠地下神殿里,长眠的阿努比斯睁开了眼,他感觉到了熟悉的波动,那种气息,让他觉得安心,是谁呢?
阿努比斯不解。
诸神衰落,唯有他是永恒不灭,哪怕后来奥西里斯取代了他的权利,却也无法取代他的规则。
诸神都会死去,唯有死亡才是永恒。
你们可知,妨碍吾长眠的人,将以死亡作为代价。
阿努比斯轻笑,眼神轻蔑。
……
楼至韦驮几乎是立刻就感觉到了异常,修佛的他总是对于这种黑暗的属性格外敏感。
下埃及的宫殿修葺的还不错,只是依旧空荡荡的,楼至韦驮一来就重新安排的巡守的人员与方式,不得不说在某些方面,埃及真的很落后,比如政权,比如兵力。
楼至韦驮没想要改变什么,只是在不能接受的时候才提出一些改变,比如这样松懈的防卫。
宫殿里向来是彻夜灯火通明,但是楼至韦驮不仅住在最里面的房间,他睡觉时从来也不点灯。
黑漆漆的房间里,楼至韦驮安然入睡,一夜过去,周而复始。
他在埃及的十五年,带给埃及人的,便是一些食物料理的方式,还有一些改良后的衣服,这里天气热,就算是女人,也很少包着全身,所以他能改动的实在不多,另外就是制作了蜡烛和纸张。
埃及的气候环境限制了很多东西都不能大幅度改动,比如说铁器,他只能送把剑给曼菲士,用来警示,但是却不能传授他们制作的方式。
比如说,他只能表示想要成为神官,却不能直接的说不想继承王位。
他可以拒绝一些事情,却不能做危及王室的事情,甚至任何可能让王室名誉受损的事情都不能做,也不能太出色,因为他的发色和眸色。
银与金,前者是埃及缺少的,后者是埃及盛产的。
这也是他受宠的原因,其实埃及人此时是非常反感外国人的。
在下埃及呆了四年,楼至韦驮接到让他返回上埃及命令的时候,原因只有一个,尼普绿多要娶新王妃。
尼普绿多有好几个王妃,但是除了第一王妃和第二王妃之外,其他的王妃都没能生下孩子,至于那些没名分的姬妾是不允许怀孕的。
第一王妃也就是奥里斯和爱西斯的母妃,在生下这对双胞胎后,没多久就去世了,而第二王妃生下曼菲士后也死于血崩。
所以现在尼普绿多要娶新王妃,原因无非是孩子长大了,就算娶了新王妃生下的孩子也威胁不到楼至韦驮等人,嘛,当然,最主要的原因大约就是因为对方是个美人儿。
十九岁的楼至韦驮越发俊美,容貌也不像以前那样雌雄莫辨,虽然精致,但是一眼就能看出是男人,他的容貌与本体有五成相似,却少了那种神圣不可亵渎以及男女同相的极致,但是就算如此,也足够让所有见到他的人神魂颠倒。
银色长发过膝,头戴莲华蛇冠,眼睛上是绿色的眼线。
他一身白色金线披风配着腰衣,双手和脚上的金蛇,让他慈悲的面容多了几分妖娆。
尼普绿多王不由得赞叹,他的儿子真是越来越出色了。
……
哈迪斯最近越来越像个死人了,本来就甚少的表情越发变的无表情了。
有些东西深入骨髓变成了本能,这不是习惯,改不了,而他的本能,就是睁眼的时候看向身边,可是如今哪里谁也没有了。
哈迪斯有时候会想,自己该恨的,但是却又不知道该怎么恨,那个人从来不曾对他说过一句爱,没有过任何承诺,自己的一切不过是自己的期望罢了。
黑龙仍在,冥斗士仍在,辉光圣斗士也在,但是辉光只是德克亚忧纳却不在。
哈迪斯并不知道,六铢衣甚至没有告诉他真正的名字,或许这才是他最悲哀的地方,他的心里不知不觉满满的都是他,然而那个他,却连心有没有都是未知数。
其实六铢衣不是没感觉,而是他的感觉都被封印,他修的本就是无情道,虽然元阳之身已破,但是身上的锁情印没结,对于感情依旧淡漠的近乎理性,想着怎么做,但是却无法表达。
毕竟六铢衣的本身来源于李清和,而李清和情感本就不浓烈,所以他的感情也不完整,加上又被封印。
李清和也已经确定六铢衣是可以与人双修的,所以他在等六铢衣的决定,若是六铢衣决定历情劫,他就解开锁情印。
但是六铢衣在犹豫,实际上,他不能确定解除封印后的自己是不是能始终如一的对待哈迪斯,对方是神,一旦认定,那是天长地久的亘古,而自己呢?
他的生命虽然也是永恒,但是时间的确是感情最无情的扼杀者。
他怕伤害哈迪斯,却不知自己已经在伤害了,无情无绪,总有喜怒哀乐,也不过是表情,无法理解。
卷四:诸神黄昏 第十三章
“曼菲士。”楼至韦驮看着眼前不远处鞭打奴隶的曼菲士唤道。
曼菲士一愣,看到是楼至韦驮之后转眼便是欢喜的表情:“王兄你出来了,要出去么?”
“曼菲士,汝是王子,不该做这种粗鲁而不适宜的举动。”楼至韦驮摇了摇头说道,他实在没兴趣整天在宫殿里面听奴隶的哀嚎,曼菲士的暴虐,比起月神简单多了,却也粗鲁的多。
曼菲士闻言面色微微僵硬,爱西斯一颗心都系在楼至韦驮身上,对他虽然关注,却从不会想要去劝阻他,而尼普绿多王则觉得男孩么,好动点正常,可是楼至韦驮却不喜欢。
你看曼菲士,粗暴、骄傲、任性、霸道,活脱脱没长大的孩子,难怪在民众中的名声不好,连他这个不喜欢出门的人都知道了,能好到哪里去。
“明天起,汝到吾这里来,吾有些事情要告诉汝。”楼至韦驮想了想说道,他实在不适合教养别人,不过他不介意学学袭灭天来。
“为什么?”曼菲士不解,他很不喜欢被人约束,然而楼至韦驮的理由直接而干脆,干脆的让他拒绝不了。
“因为吾不喜欢。”扔下这句话,楼至韦驮转身离开,返回宫殿,自从回来后,他就没有去神殿,原因就是尼普绿多王说神殿那边还没收拾出来,于是他只好住在王宫了。
教养一个十七岁的大孩子可不是容易的事情,而楼至韦驮也选择最直接的方式,因为曼菲士就是个固执而倔强的死脾气,只能用揍的。
第一次输给楼至韦驮,曼菲士好半天没回过神,然后就是接踵而来的接连打击,加上楼至韦驮用上天魔音淳淳善诱,总算是让曼菲士配合了。
然后,楼至韦驮觉得自己也该有个皇子的样子,所以他把自己麾下的蛇卫派出去调查那个什么新王妃的来历,嗯,一个小国的公主。
看完蛇卫传回来的消息后,楼至韦驮觉得,他该做点什么了,便去了神殿,将卡布达神官赶了出去,卡布达在他出生前就是神官了,不过自从他继任神官一职之后,卡布达就成为第二神官。
他不在德贝城的这几年,因为他送给曼菲士的剑,如今已经有了铁器,只不过只配给了法老的鹰卫,以及楼至韦驮的蛇卫、曼菲士也拿到了几把,给了西奴耶一把。
那些铁剑还比较粗糙,不过比青铜剑强多了。
楼至韦驮看着手里的持珠,这是他惯用的,虽然他现在是转世在别处,但是他一早就发现,只要他愿意,依旧可以与自己的须弥芥子有所联系。
他身上穿的,是尼普绿多王赏给他的丝绸做成的腰衣,虽然这里布料以亚麻为主,但是那种细的透明的纱也有,就像他现在披着的这件金线薄纱,这种布料是目前埃及最高级的布料,就算是曼菲士也没用多少,但是楼至韦驮一应用的几乎都是最好的。
他什么也没有开口,尼普绿多对他几乎是如珠如宝的溺爱,或许,他也该稍微有点王子的样子,来回报一下这位父王了。
曼菲士看着楼至韦驮,心里却是有些闷闷,这几天他一直被楼至韦驮管着,不过输了就是输了,他会乖乖听话,而且楼至韦驮这里的食物也很好吃,比他之前的饮食细致精细多了,虽然要求多了点,不过也不是不能接受,况且还有个这么养眼的兄长在,那点因为被管教而产生的不快早就烟消云散了。
不过,他很明显的感觉到楼至韦驮似乎并不开心,为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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