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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神之物-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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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生,你怎么了?”李素珊忍不住开口询问。
卓王笙方抬起脸,挂上虚弱的微笑。
“不好意思呢!我不用去了。耽误了你这么长时间,真过意不去。好像你家就在这不远处,我送你回家吧!”
“你真的没事吗?”羊羔露出关心的表情,因为他现在的表情是一幅快要哭出来还努力微笑的表情。这种表情的完成难度颇大,也不知到卓恶魔是如何揣摩到了,技巧说出来的话,还可以录入《演员的自我修养》这本书内。
“说没事,那是骗人的。你知道吗?我之所以那么着急地赶往那个地方,是为了挽回一段感情。但现在不需要了……”卓王笙的表情既伤心又落寞,但脸上还是挂着那幅要哭出来的微笑。
“是因为刚刚的那通电话?”
“是啊。”
“接下来呢?”少女关心道。
“接下来会找个地方喝上一杯,然后一醉到天明。”
“有朋友陪你吗?”
他摇摇头,“暂时不想让朋友知道我们的感情破灭了。”
车厢内又是一阵沉默。少女在内心里勾画出一个都市唯美爱情故事,男女主人公因为种种误会而分手,男主角欲挽留,却还是没能阻止女友的离去。
卓王笙努力在脸上刻划出悲伤的表情。
路边是不断往来的车辆,车前灯把人的脸照射得忽明忽暗。不得不说卓王笙有一张近乎完美的侧脸,他垂着眼,长长的睫毛微微颤动。有那么一刻少女觉得他在哭。
“能和你拥抱一下吗?”卓王笙说。
虽说他们是陌生人,但母性光辉战胜了理智,少女点点头。
他们拥抱了,少女是尽量给他安慰,给他温暖,而他则在少女看不到的地方嘴角扬起了微笑,这微笑邪佞而疯狂。
他拿出早就准备好的针对着少女的后颈扎去,少女软倒在他的身上,犹带着不敢相信的眼神。
他轻轻地在她耳边说:“终于得到你了,我的小羊羔。”
刚刚醒来时,会有一两秒的迟钝,忆不起自己的所在,随后是丝丝疼痛袭来。再调转视线,便瞧见那个叫卓王笙的恶魔手肘搁在桌子上,翘着腿,腿上摊着一本书,看不清名目。他垂着视线,长长的眼睫毛在脸上投下阴影。
也不知道是在看书,还是在睡觉。
这样标致的人物,如果在平常情况下遇见,会成为朋友也说不定。但是现在,他的内心对这样的人充满了恐惧和愤怒。
他撑起身,却压到了伤口,疼痛钻心。这才想起陷入黑暗前的场景,垂死的卫敛……奇怪的座椅……转盘……拔手指甲……
“你怎么哭了,手指还痛吗?”
我哭了吗?
林莫羡摸了摸面颊,可缠满绷带的手感觉不到湿意。
“还是眼睛痛?”
莫羡想起在拔指甲的过程中,因为挣扎的太过用力,连撑开眼皮的四个小爪也被他弄断。右眼上覆着眼罩,难怪视线那么奇怪。
这样说来,他的右眼失明了。
“我帮你检查了,只是受了皮外伤,会好起来的。”
受伤的部分很用心的包扎过,适当的休息和治疗之下,应该可以复原。但只要在这间屋子里一天,他也就不肯能有复原的那一天。谁知道下一次又是什么残忍的游戏。
他下意识地看了看时钟下面那个所谓门的位置。
“难道你在担心卫敛。”
不,他只是想逃离。
“放心,他虽然奄奄一息,但还活着。这都是你的功劳。”
“我的功劳?”
“嗯。”
“为什么?”
“因为你是羔羊啊。”卓王笙拥抱了他,在他的耳边轻轻叹息道。他恍惚中以为这是哥哥的怀抱,回拥了对方。眼角流下了幸福的眼泪。
第22章 Chapter11and1/2
上京市是一个堵城,哪怕在中午这个吃饭的时段都堵得不可开交。这给武子陵的跟踪带来了困难。看到拥堵的街道,他恨不得拿出警笛来,但又惟恐惊动了对方。
好在水蓝色的车非常显眼,就算中间相隔多个车位,也没有跟丢。就这样从市区到高速,又从高速到达市区,最后车子停在了路边的停车位上。他也把车停在附近,等了一会,发现车子毫无动静。他下车,假装路人地靠近,结果车里一个人都没有。
“混蛋!”武子陵一拳捶在车上,跑车立马发出鸣叫,像一匹忠心护驾的宝马,告知主人危险来袭。
是他大意,以为对方目标明显,所以没有靠得很近,导致错失良机。这附近是商业闹区,到处都充斥着商店、餐馆、酒店等各种娱乐设施,想要在这么大的范围类寻找两个人,那可谓是大海捞针。难道今天又要无功而返。
随即又想现在还不是放弃的时候,要是连他都放弃了,那谁来拯救那个无辜的女孩。
他想到现在是吃午饭的时间,再加上少女下午要上课,他们一定是去了附近的餐馆。他先从一家家餐馆找起,他们两都是这么显眼,在人群中很容易被发现。
找了一大圈,一无所获。
初秋的天气并不太热,他却被烧烤店里的热气熏得满头大汗。这样寻找像一只无头苍蝇一样,他感到一丝丝无望。刚好这家店里有一个落地窗,他随意把视线调转到停在路边的车,正好看到他们又上了车。他骂了一声,推开挡路的人群直奔向车。
这次他不敢托大,拼着对方发现的危险,他也要步步紧跟。汽车行驶的方向并不是西苑中学,最后停在了一家宾馆的前面。
男子拖着少女下了车,少女好像有些不情愿,男子在她耳边说了些什么,最后两人进来宾馆。武子陵骂了一句禽兽,在他们进入宾馆没多久,也下了车。
可一进宾馆他就傻了眼。他事先听过一家名叫7…11…5的旅馆,是一家全国连锁自助形式的旅馆。一进店内,并没有面带微笑说着欢迎观临的服务人员。只是一排冷冰冰的机器,他们就像火车站飞机场里的自动售票机一样,是一个服务平台。
选择你想要的房间,向钞票口放入一定的现金,就能的到房卡了。操作简单,不仅节约了大量的人力成本,还保护了顾客的隐私。
当然也有人说,去酒店就是为了享受不一般的服务,所以7…11…5连锁酒店至成立以来得到褒贬不一的评价。
但现在的市场需求是多样性的,打破传统模式的酒店管理服务,也有其固定的消费人群。在这个充满怪诞男女关系的今天,根系深扎,茁壮成长。
但这样自助化的旅馆也给武子陵的工作带来困难,因为他根本就不知道对方选择了哪一个房间。原以为步步紧跟能带来万无一失,结果还是棋差一招。
不行,他要冷静。沈宇就时常说他为人冲动,不够冷静,所以常常弄巧成拙。要是他早点学会冷静,早点成熟一些,沈宇也不会事事都不与他商量,单独去调查那件案子,也不会失踪,没有一丝音讯。
他再次看了看那个自助服务平台,因为没有顾客选择,自动播放着旅馆介绍。旅馆不高,只有六层,每层十几个房间,有情趣式的房间,里面配有透明浴室,旋转水床。还有满足顾客特殊需求,隔音效果极好,各种工具齐备的房间。
自助型旅馆虽说节约了服务人员,但打扫人员,设施设备维修人员齐全。只要顾客反馈房间的问题,都能得到及时的解决。而且房间具有时效性,放入钞票口的钱就是定金,在规定的时间内还未退房,便会得到“友善提醒”。
当然来到这里消费的人都不原意把事情闹大,所以很少遇到那种不讲理的无赖。
武子陵想了想,最后还是决定找这里的工作人员帮忙。他点击了平台上的一个人工服务的按钮,向他说明了情况后,过了大概二十分钟的时间,才从门口进来了一个男人。
他个子很高,足足有190公分,与其说他拥有模特般九头身一般的标准身材,不如说他这样铁塔般的身材更具有威慑性。
男子带着鸭舌帽,看不清面目,伸出巨掌与他握手,并表示很乐意协助调查。两人一起跨上混暗的楼梯,最后来到系统显示最后一个预定的房间307。巨汉拿出了一张卡,嘟地一声,房门打开。
一进门的左手边,是一个装有透明玻璃的浴室。浴室的门未关,花洒开得极大,热水蒸腾,雾气弥漫了整个浴室,还有一些雾气溢出了浴室来到了房间。
房间里的灯没开,窗帘也拉得很紧,只能透过浴室里的灯光和丝丝雾气,看清房间里的轮廓。首先是一张暗红色的圆型大床,床上依稀躺着一人,靠近浴室的部分只能看清一只脚。那只脚小巧而细腻,一看就是属于少女的。
武子陵的心没来由地紧了紧。
离圆床不远处有一张沙发,有个人一动不动地坐在那里。
会是凶手吗?
此时巨汉啪地一声把房间里的灯打开,少年警官便看到他此生难忘的画面。
少女面朝下全身赤/裸地扑在床上,满身是血,原本鲜红的床被侵染得颜色更加艳丽。少女背部,臀部的大块肌肤被剥去,只留下鲜血淋漓的肌肉组织。少女的身体还在微微颤动,不知道是因为她还活着的原因,还是圆床上的某个功能被开启。
但只要想到是第一种情况,武子陵的心抽痛地厉害。
而那个罪魁祸首,却优雅地坐在沙发上,手上熟练地把玩着剃刀,戏虐地看着他。
“警察先生,你好像来晚了。”
武子陵的脑袋轰然一炸,恨不得立马上前把那个变态碎尸万段。但残存的理智制止了他,他拉了拉身边吓傻了一般巨汉,示意他赶忙出去报警。
巨汉回过神来跑了出去,凶手却没有制止。
武子陵拔出配枪,紧紧地锁定对方,只要有什么动静,他一定毫不犹豫地开枪。
“你想靠这把枪拖延时间吗?我虽然不在乎身陷囹圄,但我也不会束手就擒。”
“那你为什么不走。”他相信自己那样步步紧逼的跟踪对方一定有所察觉,明知道身后有人跟踪还固执地犯下罪恶,还这样气定神闲地等着他找上门,与他交谈。凶手这样有恃无恐的原因何在。
“是啊,为什么呢?”凶手反问自己,“大概是因为厌倦吧!”
“哈?”这是什么狗屁理论,心理变态然后去杀人,等杀人杀到厌倦了就故意让警察抓到自己的尾巴,然后到监狱里过完他的后半生,难道监狱变成了他的退路。
“那么警察先生,你认为这世界上为什么会有犯罪?”
是因为这世界上有你这样无视法律的变态。
武子陵很想这样回答他,但也知道这不是凶手想要听到的答案,为了拖延时间,他正绞尽脑汁想出一个凶手认可的说法。
“外在环境的影响和心理内在的不平衡。”
“哦,看来警察先生不认为这世界上有天生的杀人狂。人性本善,是吗?”
人性本善本恶什么的,他倒没正经想过。但小孩子确实是纯洁的,不知道什么是善什么是恶,所以需要大人教他。在恶劣环境下生存的小孩,确实要比在安逸环境下生存的小孩更容易犯下罪行。当然,也有例外。
想到这,少年警官点点头。
“那再问你一个问题。你认为杀人的那一瞬间的心态和杀人后处理尸体的心态,哪一个更接近常态?”
难道这是考主观问答题么?武子陵在肚子里非议。这两种心态都很变态好不好。
“处理尸体吧。”
“为什么?”
“不管是一时冲动杀人,还是蓄谋已久杀人,都是把一个人从人间带到地狱。从决定杀人的那一刻起,他就和常态脱离。而在杀人之后,往往想到的是怎么逃避罪责,回归平常的自己。所以他会想到掩埋、肢解还是烧毁。”
最变态的是把人腌制成腊肉状,风干在家里了。这是武子陵经手过的某个案子,凶手是一个农夫,杀了妻子,却向邻人谎称其外出打工。要不是有人看到他家里挂着的腊肉奇怪,也不会报案。
武子陵一阵翻胃。
“也就是说,杀人是为了让自己更接近常态。”
咦,对方好像歪解了自己的意思。正当他还想说点什么时,凶手拿着剃刀站了起来。
“抱歉了,警察先生的回答让我不怎么满意。所以,告辞了。”还未等他回过神,凶手一把划开窗帘,从窗口跳了出去。
这可是三楼。
他赶忙跑到窗口,对方敏捷地跳到地上,还抬头看了他一眼。那眼神像是挑衅,一幅有种你就跳下来的神气。
说真的,他还真不敢。
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对方往一条小巷子里跑去。
他急急忙忙地跑下楼,正准备往凶手逃跑的方向追去。却被巨汉拦住。
“不用担心,有人跟着他。”说着,巨汉和武子陵一起把视线转向对方消失的地方。隐隐约约可以看到有好几个灰影朝那个方向奔去。
“另外我刚和我们老板通了电话,老板说全力支持武警官办案。这是我们这边的联系电话,有什么事可以找我们帮忙。”
巨汉塞给他一张纸条,说完后便离开了,徒留下一个背影。武子陵看了看字条上的联系电话,想到7…11…5旅馆的老板也有自己的一番势力。他对自己说一定要把那个凶手绳之以法。
第23章 Chapter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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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Chapter12and1/2
武子陵向局长做了简单的报道,李局竟然叫他回局里待命,不用参与追捕行动。他生气地向李局质问为什么,对方没有回答,还用局长身份命令他。总之他们在电话里大吵了一架,就像还处在叛逆期的孩子和父母。
挂断电话后,少年警官有些后悔,自己不应该这样和长辈说话。每次都是苦于这样不欢而散的局面,还有长辈的不理解。
什么时候他们能像朋友一样,坐下来好好交谈。
对于剥皮魔卓王笙的通缉全面开始启动,他却因为局长的命令不得不呆在警局里待命。这种被排除在外的局外感,真叫人难受。
据说是四区一起行动,逮捕方针的制订,互不相让的激烈对峙,唇枪舌剑的谈判,直至逮捕行动的成功。最后是参与人士的庆功宴,而他这个无关人士,只能在后方焦急以盼,然后从参与者的只言片语中想像当时的激烈程度。
拖着沉重的身子回家,却在漆黑的楼道上看到有人蹲着家门口。楼道间的感应灯前几天坏掉了,还没有人来修理。故看不清来者的面目,只有一个属于男人轮廓的黑影。不知为何这让他想起白天那个酒店遇到的情景,心不由自主怦怦怦直跳。
直到男人站起,走入月光的照射范围,他才看清,原来是几天没见林莫离。
其实严格算来他们不算几天都没见面联系,至少武子陵这边单方面远距离看过他一眼。也许是距离的关系,白天的少年警官都没发现对方这么憔悴。但他什么都没问,只是说了一声“哦,你来了”。便开了门,让他进去。
武子陵为他倒了一杯茶,他却放在一边,自顾自地从怀中取出香烟,然后点上。
“今天我来,是想开诚布公的与你谈一谈,希望我们彼此都不要有所隐瞒。”林莫离开口说道。
武子陵点点头。
“首先,你为什么帮我,不管是帮我逃离追杀,还是亲人的软禁,最后还有帮我得到弟弟的消息。说实话,不管你怀有什么目的,我都对你心存感激。
“其次,我算是走头无路了吧!和你分开的这几天我发动自己所有的关系,去寻找我弟弟的下落,结果还是毫无头绪。帝临君的那个网站地址是可以了解到我弟弟的近况,但那样的消息有时我宁愿不知道。每天看到他的惨状,自己却无能为力,这样的痛苦,你知不知道。”
林莫离痛苦地揪着自己的头发,夹在两个指甲里的烟还在燃烧。火焰带走了烟的灵魂,只留下烟灰,它们学树叶那样飘零,最后飘进了头发里。
武子陵感到微微灼痛。
“在回答你问题之前,你能先听一个故事吗?”青年警察缓缓地说。
“我8岁的时候就知道这个世界充满了危险。那个时候我还拥有一个幸福的三口之家,爸爸妈妈还有我。很幸福呢!”青年警官感叹着。“但是怎么说呢,太幸福的话,连神明都会嫉妒,所以灾难降临,真正的灭顶之灾。
“一群刚刚抢劫完银行的亡命之徒闯进了我家,劫持了我们三个人作为人质。父母为了保护我死在抢匪的枪下,而我却幸运地被警察救出来了。
“那时我家还挺有钱的,却有一堆贪心的亲戚。我一个小孩子懂什么,父母的钱被他们瓜分干净后,便像足球一样被他们踢来踢去。在如此环境下,人也开始变得有些叛逆,天天和一群坏学生在一起,不学好。
“我都记得那时我干了一场群架,被警察抓了去。我们这群小鬼,毕竟是未成年,只是聚众斗殴,顶多也只是教育一番,关上几天就能放出去。
“其实我们在一起玩的伙伴,大都是来自破碎家庭,父母离异,跟爸爸或是跟妈妈,有的甚至是两边都不要,跟着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但至少都是和至亲生活在一起,儿女再不听话,接到警局的通知,还是会拿钱出来保释。
“唯独我例外,没有人来。时间一到,然后灰溜溜地回去,他们连我消失了多久都不知道。我有时想,他们在心底可能盼望着我一去不反。离家出走也好,关在牢里也好,甚至是死在外面。总之他们漠不关心,我呢,也自暴自弃。
“直到遇见我叔叔。他是当年抓捕那些抢匪的警察,对我的遭遇印象深刻。或者说,他很自责,认为我父母的死,他有很大一部分责任。再看到我,从一个幸福家庭的小孩到整天和社会分子鬼混的坏小子,他更加自责。再了解我当时的生活状况后,他决定收养我,做我的监护人。
“我那帮亲戚当然巴不得甩掉我这个累赘,欣然答应。我后来才知道为了得到我的监护权,叔叔他给了那帮吸血鬼相当多的钱。那时他就28岁,正是他准备买房娶媳妇的钱。却为了我和他女朋友分手。
“我当时不知道,还一个劲的跟他唱反调。但是他对我很好,好到我不原意他结婚,不原意家里多一个女人来分享他对我的好。
“叔叔算是我的初恋,为了他我努力学好,努力考入警察学校,以他为榜样,做一名好警察。但警察这个行业实在是危险,天天和犯罪分子作斗争,就随时有可能牺牲。我叔叔也不是天天都很走运。
“我还记得,当得知叔叔死亡的噩耗时,我还在训练。带着满身的泥土和臭汗。要不是好友沈宇在一旁支撑,我很有可能当时就倒地不起了。
“在往后的那几年沈宇一直都是我的支撑。而我这人也很没用,一定要依赖什么人才存活,像寄生虫一样。而且也很烂情,我爱上了他。那时我很恐慌,怕生命无常,每天都活在惶恐不安的状态中,所以不顾一切地向他告白。要知道他可是一个直男。
“好在他没有因此疏远我,还给我安慰。很多时候都是我要求他,他才做,我知道一直都是他在牵就我。他顶不住父母的压力结婚,我也不怪他。本来我们这段关系就不清不楚,就这样行同陌路,对我们来说,未尝不是一个好的结局。
“可是他和叔叔一样,再一次抛下了我。有时我都不得不怀疑自己是一个扫把星,总是让身边的人死于非命。我以为这次我至少会坚强一点,但不是,很多次我都想到了死,却下不了手。浑浑噩噩,像行尸走肉一般。
“后来我收到了沈宇写给我的一封信,信中说,我收到这封信的时候他肯定不在人世了。要我小心小心再小心,不要相信任何人。让我不必在乎他死亡的真相,让我帮他照顾文惠。
“我相信他是不想看到我因为他的死而沉沦,所以临终前写给我的。我基本上也是按照他所说的去做。不相信任何人,好好做我的本职工作,照顾文惠母子俩。
“但我在他的遗物中发现了一张简易地图,是一个在华国地图上根本就不存在的地方。本来人死了,我们作为活着的人,应当带了有关他们的记忆好好活着。但有些事本身就很蹊跷,哪怕我不去想,也会让我寝食难安。
“我并没有看到沈宇的尸体,死亡消息是由同事带给我的。哪怕我去问局长,得到的也是生不见人,死不见尸。但我知道他要是活着一定会想办法来见他的家人,因为他放心不下他一岁多的儿子,还有文惠。
“是的,我什么做不了,可我想能亲眼看看他的尸体,就算没有尸体,骨头、骨灰,甚至是带血的泥土。想要见到他,见到他在这世上最后的证明。
“沈宇最后负责的是一桩人口失踪案件,我沿着他调查过的方向去查,所以查到了你。因为我接下来就要去地图上标注的地方,我希望你能帮我。而且你的弟弟就在那里。”
林莫离没有急着回复,反而问他。
“为什么我调查了那么久,关于弟弟的所在地还是一无所知,你却能那么肯定他就在这个地方。”林莫离用手指狠狠地点着放在桌面上的地图,带着咄咄逼人的气势。
“你还记得帝临君给你的那个网站吧。”
“嗯,每天都在看,看得我很想杀人。”林公子面目狰狞。
“里面不是有一句是关于在末日向上帝献祭的话么,这在你我看来可能是一句笑话,但确实有人把它当真。而且都是一群重量级的人物,人数也不在少数。我查到了一定高度,便不敢再深入下去。
“倒不是怕,一想到接下来要做的事,无异是触及他们的逆鳞,不管我们的理由有多么的充分,多么值得同情,在他们的眼里,妨碍者就得死去。所以没那个必要。
“说实话,对于我们能走到哪一步,我心里完全没有底。也许还没到达目的地我们就死在路上,也许在救你弟弟的那一霎那,功亏一篑……”
还没等他感慨完,就被林莫离揪住衣领抵在墙上。
“为什么不早点告诉我!”
就算被大力抵在墙上,武子陵也面容轻松,耸耸肩。“因为你的不告而别,我还很多事都没来及与你说明。”
“那么说,是我自做自受耽误了时间。”青年警官别过脸,没有回答。“你当我是笨蛋吗?”武子陵被狠狠地摔在地上,林莫离骑在他的身上,像是要把这几日的苦闷全发泄在他的身上,高高地举起拳头……
武子陵却没有反抗意识,闭着眼,迎接重拳落下。
但隔了很久,想象中的疼痛感并没有袭来。
“我最后问你一句,你所说的一切都是真的,没有半句隐瞒?”林莫离死死地盯着他的眼睛。
“都是真的,没有半句隐瞒。”
“好,明天我们出发,去这个地方。”林莫离指了指那张简易的地图,然后起身跨过他的身体离开,大门被关得很响,宣示着对方的不快,也不知道在生气什么。
“呐,宇,找这个人一起合作,真的没问题吗?”他向空无一人的房间询问,当然回答他的只有沉默。
第25章 Chapter13
这世界没有永恒的东西,任何事情任何物品都有它的保质期。在保质期以内食用,安全;在保质期以外食用,危险。
当然还不至于上升到失去生命,但身理上的厌恶还是有的。
就拿爱情来做比喻,在保质期以内,那是热恋;而保质期以外,就变成味同嚼蜡,甚至是敌人。
卓王笙的人皮衣衫也是如此。前几天还能愉快地披着它到处游走,但没了两日,人皮失去光泽,散发恶臭。这件事弄得他很是苦恼。
不过,那毕竟是他第一次从业,算是技艺生疏。所以为了下一次更好的执行,他做了相关的功课。
比如如何用剃刀,分开皮与肌肉,皮与脂肪。可一想到肌肤下那黄色油腻状的液体,他就不寒而栗。看来在进行作业时,还是要避免这些脂肪堆积之地。乳房、腹部,还有大腿。无论是理论还是实践,看来背部肌肤是理想之地,可以整片分离。
最完美的方法,便是由脊椎下刀,一刀把背部皮肤分成两半,再慢慢用刀分开皮肤跟肌肉,像蝴蝶展翅一样的撕开来。
或者把人倒吊在树上,在一个无关紧要的地方割一个小口,在血液流尽的过程中,慢慢分割他的肉与肤。此时被剥皮者还有力气惨叫,那是一种有关声呐的波长,方便整个剥皮的节奏。
待皮肤完全剥尽,他的肌肉会完全呈现在我们面前,不仅可以清晰地看到血管的跳动,还可以看见内脏在搏动。日光线照在他的身上,肌肉纤维不停地闪光。异常漂亮。
失去皮肤保护的肌肉不一会便生出一层薄薄的膜,粉红色的,像刚生出来的熊猫或是老鼠。代表着新生。
这样的场景光想想都让人激动。
那段时期卓王笙迷上了剥皮这项艺技,去肉铺买一些带皮的肉回来练习,甚至是在自己的身上做试验。
各种各样的刀,各种各样的力道,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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