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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p同人-lilyevans(完结 番外)-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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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P同人…Lily Evans
作者:阿豆
第 1 章
我有严重的记忆功能障碍症。
我不能去上学,因为我今天学得东西,明天就会忘记掉十之八九。没有学校能接受这样的学生。好在我不断的重复学习,一般的生活常识,简单的汉字,数字和加减乘除这些,我都已经把它们记住,并且变成本能了。
还有爸爸,妈妈和弟弟,因为长年累月的相处,我也记住了他们的脸。
但是除此之外,这个世界的其他人和事物,在我每天早上清醒的那一刻,对我来说都是陌生的。
我习惯记日记,把重要的事情记下来,免得忘记。
虽然没有上过学,但父母出钱给我弄了个小杂货店,卖些饮料,香烟,生活用品之类的东西,让我成年后可以自己养活自己,生活也算有个依靠。
我交过一个男朋友,相处了两年,同居了一年。据说我们感情很好。这些都是别人告诉我的,我自己不知道。因为有一天他忽然离开了,带走了我这里所有他的照片,我日记本上关于他的部分,还有所有他存在过的痕迹。我第二天就彻底忘记了这个人的存在,甚至不知道这个人存在过。还是周围的人问起“你男朋友怎么好久没见了?”,我才知道,有这么个人存在。可我不知道他是谁,不知道他长什么模样,也不知道他在这个世界上的什么地方。我有时侯想,也许我们后来在街头遇见过,可我不知道,那个人是他。
这件事之后,我就再没有谈过恋爱,也没有结婚的打算。我觉得那个男人离开是对的,我连记都记不住他,还谈什么爱呢?
此后,我发展了一个爱好,就是上网玩游戏。其实我对杀怪,升级,还有做任务并不感兴趣。我只是羡慕那些游戏人物,他们的一切都是有记录的,都是明明白白的。我的日记本里记录了重要的一项,就是网络游戏的名字和登录密码。然后我即使不记得了,登录上游戏之后也可以查看她有多少级了,她的储物包里有什么东西,她有什么能力,她的任务列表,最重要的,还有她的好友名单。永远不怕忘记。
第 2 章
我是lily evans。
我从小就知道自己和别人不一样。因为我记得我有个前世,那时候我是个中国人,我还记得爸爸妈妈还有弟弟的脸。可是除此之外,我就什么也不记得了。连我是怎么死了,怎么投胎转世的我也没记住。我觉得这也很正常,一般人恐怕连前世都不会记得吧?我能记得爸妈他们的样子已经很特别了。这是我最大的秘密,我连这一世的爹地妈咪都没有告诉他们。
我第二个特殊的地方,是我有一个记事板和十个可以放东西的格子,别人都看不见。记事本上写着我是lily evans,职业是小女巫,上面有我的体力值,魔力值,还有我的出生日期之类的东西。最神奇的是,还有一张亲友名单,凡是对我自我介绍过的人,都会有一张大头照,还有他或她的简单介绍。现在已经有长长的一个名单了,名单是按照那个人与我的亲密度排行的,最前面的是妈妈,爸爸还有佩妮。我觉得这简直太棒了,因为我记性不好,会忘记很多东西,可是我不会忘记亲友名单上的这些人。
我第三个特殊的地方,就是我有超能力。也许这就是面板上标注我是小女巫的原因。我偶尔跌倒也不会疼,或者能让枯萎的花重新绽开之类的。我原本以为别人也会,可是爸妈和佩妮都不会。爸爸很开心我的这些能力,不过他让我不要在外人面前展露出来,他说太特殊会让人害怕的。这么重要的事我已经记在日记本上啦,每天起床都要看到提醒自己记住。
我第四个特殊的地方是我有记忆功能障碍症。相比于前三个,这却不是一件好事了。我六岁的时候去小学念了一个月,学校就把我劝退了,还让爸妈带我去看医生。医生说我有记忆功能障碍症,而且无法医治,不适合去上学,还是在家里自己学习比较好,能学多少算多少。
我不太开心,因为我不能和佩妮一样去上学,也不能去学校和其他的小朋友玩。可是爹地认真的对我说,上帝是公平的。也许他给了我超能力,所以忘了给我好的记忆力。他说不管怎么样,我都是他们的小天使。于是我开心了,每天和妈妈待在家里,她教我念书,或者教我烤面包什么的。
然后我发现,我不是记不住那些书本上的东西,而是在我认认真真的读完一整本书之后,那本书才会出现在我记事板上的书籍目录里,我才能记得那本书上的东西。可我也没有再去上学,因为学校的老师不喜欢我,而周围的小孩子和邻居总是窃窃私语说我是“智障”,我也不喜欢他们。我习惯了和妈妈待在家里,自己读书也比在学校里舒服。而佩妮每天放学回来也会陪我玩,我觉得这样的生活好极了。
家里有一个装书的书柜,除了佩妮的旧课本,童话书,杂志,还有一些厚厚的重重的书。有许多书我读不了,读之前我的记事本会提示我说读本书前要先读完一整本词典才行。
我家有英文词典和拉丁文词典,我去读了英文词典,记事板又提示我要先读小学生课本。于是我先读完了几本小学生的课本,又费力的读完了英文词典,接下来家里的大部分书包括报纸杂志我都能读了。我的记事板上陆续增加了书本的名字。
我喜欢读童话故事和小说,接下来喜欢读历史地理书,然后是诗歌,最不喜欢的是那些数学啊,化学啊,物理之类的。可是我喜欢的读完了之后,也只能勉强忍受那些我不喜欢的书了。能读得书都读完了之后,我又读完了那本厚厚的拉丁文词典。然后我就没书可读了。
那些书都在我的书籍目录里,我最喜欢临睡前点开一本故事书,睡着前慢慢的回味一两章的内容,那些字句就在我的脑海里流转,我不知不觉就会在故事里睡着了。
我没书可读之后,爸妈发现了我的困扰,妈妈每次去购物的时候,就会先去附近的公立图书馆借三本书给我。那里最多一次只能借三本书。按照我的喜好,她给我选的都是小说,或者历史,地理,自然,诗歌方面的书。这个时候我已经八岁了,在家里整整自学了两年。
爸爸妈妈发现我的记忆力并不是那么差,只是不适应学校的教学方式的时候,都非常开心,也支持我的自学行为。只是妈妈曾经忧心过,说我没有学历,不去念大学,将来如何工作之类的。爸爸则很乐观,他说他的两个女儿都棒极了,大女儿以后会成为一个女学者,而小女儿会是个贤妻良母,能嫁个好男人。
的确,佩妮的成绩好极了,年年都是第一名,是爸爸妈妈的骄傲。而我,自从跟着妈妈在厨房里学习以来,我的记事板上又增加了一个生活技能的选项,上面有烤面包,做点心之类的内容。所以说我已经学会用烤箱考出小面包,还有好多种点心蛋糕了。我比较赞同爸爸的意见。
妈妈和佩妮见我和爸爸如此乐观,便也接受了这种意见,不再忧心了。妈妈还会从图书馆给我借菜谱,或者《织毛衣的技巧》之类书,立志把我打造成一个淑女,以便将来好嫁个好男人。而佩妮说我靠不住了,她将来要负担起赡养父母的责任,所以她一定会去念大学,要当个女强人,还能顺便照顾我。我觉得感动极了,特意把这件事记在了日记本里。
第 3 章
我的亲友列表里,亲密度最高的是爸爸妈妈和佩妮,接下来是我最好的朋友severus snape。
sev是住在我家附近的小孩,他和我一样不上学,也和我一样,附近的小孩都不和他玩。因此我觉得我们俩是同一个阵营里的,我特意把这件事写在了日记本里。我觉得等我们长大了,他很有可能成为爸爸说的那个不嫌弃我的可以嫁的好男人,因此我当然要对他好啦。
我是在8岁的时候认识他的。那天妈妈出去购物了,我搬了自己的小凳子放在院子里,坐在凳子上看书,一边看一边摆弄一朵野雏菊,让它在我手心里一会儿绽开一会儿收拢。他就站在我家的栅栏外边,眼睛一眨也不眨的看着我。
我看见他的时候吓坏了,因为爸爸妈妈和佩妮都告诉我不要让其他人看见我的“魔术”,我连忙把手藏在身后,也眼睛一眨也不眨的看着他。
和他对视了一会儿,我发现他没有害怕,也没有大吵大嚷,所以放心了一些。放下书背着手走到他面前,问道:“你看见什么啦?”,也许他没看见我手上的花朵?
他点点头,盯着我说:“我看见了,你是个女巫。”
我吓了一跳,他怎么知道我是女巫的?连爸爸妈妈都不知道,也只有我的记事板上才这么写着。
“你怎么知道的?”
“我知道,因为我是个巫师,我妈妈也是”,他很骄傲的说。
“你也会这个?”,我伸出手把绽开的花朵递到他面前。
他拿过那朵雏菊,让它在我们中间飘了起来。
“哇哦!”,我惊呼,我可不会这个,他果然和我一样,有超能力。
“我们都是巫师,十一岁的时候就会去霍格沃兹魔法学校学魔法,那是英国最好的魔法学校”,他眼睛亮亮的宣布道。
“霍格沃兹魔法学校?可是所有的学校都不会收我的。我有记忆功能障碍症,没有一个学校愿意收我这样的学生”,我沮丧的说,“所以我没有上学,都是在家里自己读书。”
“什么是记忆功能障碍症?”他不解的问我。
“就是今天发生的事,我明天就会全忘记了,而且再也想不起来了。”
“那你明天就不记得我了?”
我笑了起来,摇摇头,“不会,如果你对我自我介绍的话,我就会记得你。我叫lily evans”,我伸出收来,“我们作朋友吧?你叫什么?”
他脸红了起来,握住了我的手然后很快放开了,“severus snape,我的名字。”
我的亲友列表里多了他的名字和图像,我满意道:“这样我就会记得你了。我还会把今天的事写在日记里,那就不会忘记你说的话了。对了,你怎么也没有去学校?生病了吗?”
他摇摇头,“我是个巫师,不去小孩子去的学校,等到十一岁直接去霍格沃兹。我妈妈教了我读写,然后我自己读书。”
“那你和我一样了?我也自己读了好多书,我现在在读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是妈妈在图书馆里帮我借的”,我撇撇嘴,“不过比起诗歌,我更喜欢故事和小说。你呢?”
他摇摇头,“我不读那些,我读的是我妈妈的魔法书”,他拿了一本黑色封面的书给我看。
“魔法书?”,我好奇极了。
“魔法方面的书,有将魔咒的,魔药学的,草药学的……”
“哇哦,好厉害,我家都没有魔法书”,我羡慕的说,“下次我让我妈妈去图书馆给我借几本”,在我心目中图书馆是个神奇的地方,因为妈妈说那里有成千上万的书籍,我一直认为那里无所不有,包罗万物。
“普通人的图书馆不会有魔法书的”,他抬起下巴有些骄傲的说,“只有在魔法世界才买得到魔法书。等你上学以后就会去魔法世界,就能买到魔法书了。”
我扳着手指算了算,“那还要等三年啊。而且我也不知道魔法学校会不会收我,连普通的小学都不肯收我”,我沮丧极了。
他有些同情的看着我,想了想犹豫的说:“有魔法的孩子都应该去魔法学校的,不过你真的什么也记不住吗?”,他朝我凳子上的书看了一眼,“你刚才不是在看书吗?如果你什么也记不住怎么会懂得如何读书呢?”
“我也不是什么都记不住”,我慢条斯理的解释道,“在学校里的时候,我是学一点就忘一点。我爸爸说我一点儿也不笨,学得也很快,不过是记性不好,忘得更快罢了。不过如果我认认真真的把一本书从头读到尾,从书名到注释一点儿也不落下的话,我就能完整的记下一整本书,一丁点儿也不会忘掉”,我有些骄傲的说。
“真的?”,他睁大了眼睛。
我认真的点点头,“是真的。我看过的书都记在脑子里了”,我伸手指点了点自己的头,“我爸爸说我可能是不适应学校的教育方式,他说学校的老师太严厉太刻板,也太不知道变通了。他还说我是个自学的天才”,我挺了挺胸脯,脆生生的说,“我在家自学了读写,看了好多好多的书,还自学了拉丁语。其实我可以自学完课本,然后去学校上学的。不过学校的老师不喜欢我,周围的小孩子也觉得我是智障和白痴,所以我才不愿意去学校的。爸爸也说我既然能自学,就没必要去学校浪费时间。”
“如果你说的是真的,那你应该可以去霍格沃兹的,如果你能在去之前读完所有的课本”,他慢慢吞吞的说,语气里还有一点儿怀疑,大概是不相信我能记住所有看过的书。
我撅起了嘴,有些不高兴了,“我说的当然是真的,你不相信我吗?”
“那听起来,的确有些不可思议,不是吗?”,他也没有屈服,只是声音小了一些。
我皱着眉头想了一会儿,转身跑去拿了我的莎士比亚十四行诗,又跑回他面前,把书递给他,“这是我妈妈在图书馆里给我借的书,过三天就要还回去了,我拿它跟你交换你的这本魔法书,我们三天后再见面,再把书换回来。然后我让你检查,看我能不能记住你的这本魔法书!”
他咬了咬嘴唇,想了一会儿,“如果你能保证不弄丢也不弄坏我的书的话……”
“当然”,我点点头,“我现在看的书都是从图书馆里借的,那里的书是决不能弄坏或者弄丢的”,这是妈妈跟我说的,“所以我看书是很仔细的,你可以放心。”
“那好吧”,他把书递给我,我们一手一本书交换了。
“你也要背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我们比比看看谁背的好!”,我补充道。
他嫌弃的看了眼那本书,最终还是点点头同意了。我们约定了见面的具体时间地点,怕他忘了使我来不及还图书馆的书,还特意拉了勾保证了这件事。然后我抱着那本魔法书迅速的跑回房间,从格子里拿出日记本记下了这个约定,然后开始读那本魔法书了。那本书好厚,时间只有三天,要不抓紧点儿,来不及读完,我可就要丢人了。
第 4 章
我用了三天的时间,废寝忘食的读完了那本书。是真的废寝忘食。因为那本书好厚,我觉得时间根本不够用。爸爸妈妈本来就规定了我上床睡觉的时间,我都是假装睡着之后,在他们也睡了之后,才偷偷打开床头灯读那本书的。除了吃饭的时间,我都在房间里读那本书。
妈妈还很惊讶,说没想到我那么喜欢莎士比亚的作品。
就这么废寝忘食的,我总算是完成了,虽然不是很懂里面的内容,但不管懂不懂,我好歹是记住了书里的字字句句。大大松了口气之后,第三天我就拿着那本魔法书,去我们约好的小树林那里赴约了。
他先翻着书抽查了我背书的情况,大概问了十几个问题,我都答出来了。
然后轮到他背诗了。
“一 对天生的尤物我们要求蕃盛,
以便美的玫瑰永远不会枯死,
但开透的花朵既要及时凋零,
就应把记忆交给娇嫩的后嗣;
但你,只和你自己的明眸定情,
把自己当燃料喂养眼中的火焰,
和自己作对,待自己未免太狠,
把一片丰沃的土地变成荒田。
你现在是大地的清新的点缀,
又是锦绣阳春的唯一的前锋,
为什么把富源葬送在嫩蕊里,
温柔的鄙夫,要吝啬,反而浪用?
可怜这个世界吧,要不然,贪夫,
就吞噬世界的份,由你和坟墓。
二当四十个冬天围攻你的朱颜,
在你美的园地挖下深的战壕,
你青春的华服,那么被人艳羡,
将成褴褛的败絮,谁也不要瞧:
那时人若问起你的美在何处,
哪里是你那少壮年华的宝藏,
你说,“在我这双深陷的眼眶里,
是贪婪的羞耻,和无益的颂扬。”
你的美的用途会更值得赞美,
如果你能够说,“我这宁馨小童
将总结我的账,宽恕我的老迈,”
证实他的美在继承你的血统!
这将使你在衰老的暮年更生,
并使你垂冷的血液感到重温。……”
他用着平板的语气一口气背了好几页,直到口干舌燥了。我觉得佩服极了,他可没有我的记事板功能,能一口气记下一整本书。而且我觉得他和我一样,也不是很能读懂诗歌这种东西,可他即使不懂也能死记硬背下来,尤其让我佩服。
“好啦,好啦,不用背了。你好厉害,连莎士比亚这种深奥的书也能背下来。”
“没有你厉害,我没想到你真能在三天内记住一整本书。你不是智障和白痴,你是个天才。”
我高兴的笑了,从格子里拿出了我的小桌子和两个小板凳,又拿出了我的茶具,请他坐下,又倒茶给他喝。
他吃惊的看着我,指着我的桌子和板凳,“这些是从哪里来的?”
“咦?一直都有啊,就放在我的格子里面。”
“格子?”
“嗯”,我用力的点点头,“我一直都有,不过爸爸妈妈没有,你也是巫师,我以为你也有的。”
他摇了摇头,“小巫师天生就会魔法,不过我不会这个。那格子在哪里?什么样子?有多大?”
“就在我身边,别人都看不见。你也看不见吗?”
他点了点头。
“有十个格子,每个格子看起来只有我手掌的一半大小,不过每个都能装很大的东西。很好用。我用它装了小桌子,板凳,日记本,茶具,还剩了几个空着呢。”
他在小板凳上坐了下来,双手捧着杯子喝了一口,若有所思道:“也许是一种空间魔法,我在书上读到过,施了空间魔法的话,看起来小的空间也能装下大的东西。”
我点了点头,崇拜的说:“你懂得好多啊,我就不懂,只是会用。”
他脸红了,“我懂得也不多……”,然后又振奋了起来,“不过等我去了霍格沃兹之后,我会学很多很厉害的魔法,我会成为一个很强大的巫师。”
“我也想去”,我不由自主的说,虽然在家里很快乐很自由,可我也想交朋友,也想和朋友一起上学一起玩。
他眼睛亮晶晶的,“你可以的。你能记住一整本书,只要你在去学校前把课本都记下来,那上课就不会有问题。你可以和我一起去霍格沃兹上学。”
“好啊,我们一起上学”,我喜笑颜开道,“severus,你真好,你是我第一个朋友呢。”
他有点害羞的说,“lily,你也是我唯一的朋友。”
我想了想,“你将来会成为一个强大的巫师,而我呢……我也会学很多魔法,成为一个能干的女巫,然后等我长大了,就能嫁给一个好男人了?”
“什么?……你学魔法就是为了嫁人?”
我认真的点了点头,指点他道:“severus,你要知道,生活是很严肃的。我爸爸说只要我很能干,将来就能找到一个不嫌弃我记性不好的好男人,然后我就能嫁给他了。因为我不像佩妮那样聪明,能去读大学,还能自己工作赚钱养活自己。我现在已经学会烤面包,还会做五种点心了,我觉得如果我学会了魔法,一定会有好男人愿意娶我的。你觉得呢?”
“……你从霍格沃兹毕业的话,应该可以找到工作养活自己的。”
“真的吗?他们不会嫌弃我记性不好吗?”,我惊喜的问,“你要知道,我虽然能记住一整本书,可是今天发生的事,我明天就会忘记。就像今天的约会,要不是我把和你见面的事记在了日记本里,我肯定会忘记的。真的会有人愿意雇佣我这样的人工作吗?”
他犹豫了一会儿,“我也不知道。不过就算你要嫁人,也不能嫁给普通人,要嫁也要嫁给巫师,因为你是一个女巫啊。女巫嫁给普通人是不会幸福的,因为普通人都害怕魔法。”
我想了想,赞同的点了点头,“爸爸妈妈和佩妮也说过,不能让其他人还见我的魔法呢”,我叹了口气,“看来我要去找一个巫师好男人了,到哪里去找呢?”
severus脸红了,小声道:“lily,我会帮你的。”
“真的吗?”,我惊喜的问,severus很聪明,也很厉害,有他帮忙那一定没问题的。
“真的。”
“那我也会帮你的,severus,我会帮你成为一个很强大的巫师。”
“你怎么帮我?”,他惊奇的问。
“我也很厉害的,severus”,我指指自己的头,“我能记住好多好多本书,将来我去了霍格沃兹,我会把很多很多本魔法书都装进脑袋里。那样,无论你有什么问题,都不用去看书了,都可以问我。好多难记的东西你也不用记了,也可以问我。我可以当你的图书馆”,我骄傲的宣布道。
他眼睛亮了起来,“lily,我觉得你不用急着嫁人了。等我将来成为了一个很强大的男巫,我可以雇你为我工作。你可以当我的助理或者秘书,我需要查书的时候就可以直接问你。你也可以有一份工作了。”
“太好了!”,我拍拍手,“那样万一我找不到好男人,也可以自己养活自己了。severus,你真好!那我们拉钩,说定了,一百年都不许变。”
他脸红红的伸出小指来,“拉钩。”
第 5 章
我和severus的亲密度不断的增加,很快就成了亲密无间的好朋友;他在我心目中地位只仅次于我的爸爸妈妈和佩妮。我们差不多三天见一次面,他给我带来一本魔法书,我原本是想拿书跟他交换着看的,可他对我的那些书丝毫不感兴趣,所以我一般用点心和奶茶来回报他。不过我觉得三天一本书太吃力了,虽然不是看不完,可我对妈妈从图书馆给我借回来的小说也很感兴趣。
我最近迷上了阿加莎 克里斯蒂的侦探小说,我最喜欢马普尔小姐和波洛那两个系列。所以我在看魔法书之余,也想看妈妈帮我借回来的小说。所以我和severus商量过之后,改为他一周借给我一本书。那样一周的时间,我可以读完三本妈妈从图书馆借回来的小说,还有一本魔法书。我觉得这样好极了,既没有违反我和severus的约定,帮他记忆很多很多本魔法书,也可以看我特别喜欢的小说。
不过我们约会的时间没有改变,还是差不多三天一次,我这里时间完全是自由的。偶尔severus有什么事要改一下时间,他也会来和我说一声。
我们见面的时候,就不看书了,而是聊天。他有时候会说一些魔法世界的东西,有时候会说一些书上的东西,不过大部分的时间是听我说话。而我会给他讲故事。因为我觉得他的人生太严肃了,生活缺乏乐趣,比如他对那些很有意思的小说完全不感兴趣。只有在我们见面聊天的时候,他才会放下书本,听我说那些有意思的事,地理啦,历史啦,各地见闻啦,还有各种故事。我觉得我应该感化他,让他知道生活除了魔法书之外,还有很多很有乐趣的部分。我不知道他是不是喜欢听这些,不过他并不会打断我,每次都会认真的听我讲话,让我觉得和他在一起开心极了。
我注意到severus过得并不好,有时候脸上身上会有伤痕,衣服旧了也不合身。唯一一次他没有按照约定的时间来和我见面,我去找他,他妈妈指点我找到了他。他在我一般不会去的湖边树林里,这里树很高很密,光线不好,我一直有些怕怕的,小孩子基本不会到这里来。
他孤孤单单的坐在一棵树旁,双手抱膝,头埋在手臂里。我以为他哭了,心里有点害怕,也有点心疼,轻手轻脚的走到他身边,靠着他坐下。
他抬起头来看我,脸上有新的伤痕,没有表情,也没有哭,不知道为什么,我觉得心更疼了。
我握住了他的一只手,想劝他安慰他。
他突然开口说:“别说,你什么也别说……”
我就什么也说不出口了。其实我也不知道说什么。虽然我只有severus一个朋友,虽然周围的邻居和小孩子都嘲笑我轻视我,可是爸爸妈妈和佩妮对我是很好的,他们不会打我,也不会让我穿不合身的旧衣服。
我们牵着手静静的靠在一起,我想也许我无法安慰他,因为我无法改变他的不幸。可我应该让他鼓起勇气来,让他相信以后他会幸福的。我想起了Jane eyre,书里的那个孤儿,她小时候也很不幸,可她长大了之后很幸福,可以自己工作养活自己,还嫁了一个好男人。
于是我轻轻开口给他讲了《简爱》的故事,他没有打断我,不过我也不知道他有没有在听我讲故事,因为他一直双眼无神的望着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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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叫什么名字,小姑娘?”
“简·爱,先生。”
说完,我抬起头来,我觉得他是位身材高大的斗士,不过,那时我自己是个小不点。他的五官粗大、每个部位以及骨架上的每根线条,都是同样的粗糙和刻板。
“瞧,简·爱,你是个好孩子吗?”
我不可能回答说“是的”,我那个小天地里的人都持有相反的意见,于是我沉默不语。里德太太使劲摇了一下头,等于是替我作了回答,并立即补充说:“这个话题也许还是少谈为炒。布罗克赫斯特先生。”
“很遗憾听你这么说:我同她必须谈一谈。”他俯下原本垂直的身子,一屁股坐进里德太太对面的扶手椅里。“过来,”他说。
我走过地毯,他让我面对面笔直站在他面前,这时他的脸与我的几乎处在同一个水平面上,那是一张多怪的脸呀!多大的鼻子,多难看的嘴巴!还有那一口的大板牙?
“一个淘气孩子的模样最让人痛心,”他开始说,“尤其是不听话的小姑娘。你知道坏人死后到哪里去吗?”
“他们下地狱,”我的回答既现成又正统。
“地狱是什么地方?能告诉我吗?”
“是个火坑。”
“你愿意落到那个火坑里,永远被火烤吗?”
“不,先生。”
“那你必须怎样才能避免呢?”
我细细思忖了一会,终于作出了令人讨厌的回答:“我得保持健康,不要死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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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讲完这一段的时候,severus笑了起来,不是假笑和苦笑,是真的笑了起来。然后他说:“巫师不信上帝,我们信梅林。你知道梅林的故事吗?”
我点点头,“梅林帮亚瑟王赢得了战争,我读过那本《石中剑》。”
“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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