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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rlock]灵与肉作者:angelplus-第1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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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参加过不止一次的葬礼,我连我自己的葬礼都参加过,但……这是John的葬礼,我无法前往。
葬礼进行的当天,我从医院跑回了221B,我穿著病号服,颓废的站在大门前,我的脸上冒出了胡渣,整个人看上去像癌症患者,我傻傻的望著门上的马蹄铁。
221B没有门把手,John出门时总是喜欢利用这个马蹄铁来关门,他会将一只腿伸在台阶下面,另外一只手臂顺著力气将马蹄铁弄的倾斜几度,!当关上大门,然後头也不回的挥舞著两只小手臂大迈步的往前走。
我曾经多少次站在二楼的窗边掀开薄纱窗帘悄悄的目送他过马路的身影。
我打开公寓大门,走进去,门在我身後静默的关上,我盯著玄关上的衣架,那里挂著John的旧外套,我顺手抓起这件外套,披在自己身上,慢慢的走上楼梯,我觉得我的背影一定像个沧桑又驼背的老者。
一到起居室,我就瘫倒在John的沙发里,我双手抚摸著沙发扶手上粗糙的面料,望著对面属於我的黑色皮质单人沙发,我想象John平常总坐在这儿,他看见的是什麽?
我盯著我的沙发,以John的角度看待这个公寓。
John闲暇无事就坐在这儿,捧著一堆标题花里胡哨的报纸,他什麽都看,社会版娱乐版他都会翻个遍,报纸抖的哗哗作响,他会把寻人启事念给我听,偶尔也会读几则笑话,他会笑出眼泪,然後含著泪水看我无动於衷的表情,他会诧异为何我寻不到笑点,他会觉得我偶尔展露的幽默比宝石还要珍贵,我在听到凶杀案後的笑容总让他感到毛骨悚然。
他会看见对面的皮沙发里正缩著一个陷入沈思的怪胎室友,诡异的和壁炉对视,在沈寂中与悬案进行隔空搏斗,他会看著我对万物都提不起劲的状态,他转过头,发觉他自己的茶杯已经凉透,他会在这个时刻站起来,走进厨房里,给自己弄上一杯不加糖的热咖啡的同时,望著我搁置在橱柜上的茶罐目不转睛,接著他就会忍不住的将手伸过去,拧开茶罐,用眼角余光瞄著我这个不吃不喝的混蛋室友,一边沏上一杯茶,神不知鬼不觉的放在我手边。
我在这时才领悟到,我在221B从来都不缺这个不缺那个,我以前从未察觉这个细节,我在饥肠辘辘的间隙间转过头,从不知书桌上的盘子里刚好就多出来的面包圈是怎麽一回事,我随手一伸,茶杯总是满的,我的资料夹在书架上从来没乱过,可我明明无时无刻都在翻动这些资料,看到不顺利的时候还会暴躁的随手一扔,但第二天,它们总是乖乖的待在我的书架上,还有我的衣服,它们总是乖巧的待在我的衣橱里面,固定的时间总有人把它们送去神秘的地方清洗,再平安无事的接回来。
啊,是John干的好事,全是John的功劳,他在出门时总是会顺手带上我的洗衣袋,而他回来时,总会把我的衣服分门别类的叠好再放进我的衣橱里,因为他无事可干,照顾我就是他生活的全部,他毫无怨言的做著这些琐碎的事情,我竟然从未认真的感激过他。
我盯著干净整洁的书桌,这不是爱偷懒的Hudson做的善事,这是John在我身边时默默做的事情,他的诊所只是他的副业,经营我才是经营他的正经事业,我忙於工作时他就是这麽打发时间的,陪老太太看看电视,无聊到发慌时就在我这个沈迷在思考圣殿的室友身边走来走去的收拾东西,我在这一刻恍然大悟。
John一直绕著我转,他一直……绕著我……从未停歇过。
我原以为位置已经调换过来了,我原以为John洒脱的不得了,可以随时与我分手,但不是的,他这颗行星,从未偏移过Holmes星系的轨迹。
想到这里我就激动不已,我在沙发里握紧拳头搁在嘴边,许久才能平复我的心情,我冲到葬礼现场时,牧师已经将花朵和十字架丢进了墓穴深处,我想要扑过去,用双手扒开那些泥土,把John的骨灰盒从棺材里抱出来狠狠的亲吻,我想告诉他我感激他所做的一切,用亿万的感激来亲吻他的骨灰盒,当做亲吻他曾经动人的双唇,他不知道他的伟大之处在哪里,他从来不知道。
他不自夸,不浮躁,安安静静的跟在一个了不起的天才身後,以他力所能及的力量来扶持著我,纯真的协助著我,他以他的宽仁大度容忍我,以他倾尽所有的关怀来关心我,他对我无微不至,绕著我转动,而我竟然辜负了他,还总是埋怨他二度结婚,薄情寡义偏移了我这个中心,他从未偏移!他从未真心想要离开我!是我不懂得好好珍惜他,不懂我应该给予他更多,才令他不得不在别的替代品身上寻找我的影子。
我在这个世上再也找不到第二个John Watson了。
我站在树的後面,看著众人将他的坟墓围绕,我缓慢的转过身去,背对著所有的人,用手背擦拭著脸上的泪水,在他们眼里,Holmes是不会轻易动情的机器,见识过我真实面貌的人不多,John是最清楚我的那个,他见过我懦弱的眼泪,还不止一次,他也接受过我暴虐的脾气,他被我用尽冷嘲热讽对待过,也被我用最温柔的情话打动过。
我没有让任何外人见到我悲痛的眼泪。
接下来的一个星期里,我在浑浑噩噩中度过,我没日没夜的窝在221B的床上,我睡不著,多年以来,我在这张床上失眠过无数次,一半是为了案件,另外一半全是为了John。
我抚摸著他躺过的位置,我假象著他还在我身边,我假象他伸过手来抚摸我的头发,双眼里隐瞒不住的崇拜,但是嘴上却用那蛮不在乎的口吻对我说:“你这样真让人伤脑筋啊,Holmes。”
我想听他的声音了,我拿起John的手机,打开他的录音。
这是将近7年前的录音了,John令人怀念的声音出现在我耳边,发音有点含糊,带著重重的鼻音,但我还是能够听得非常清晰。
“这一夜我非常的难忘,虽然我永远不会把它写进博客,但Sherlock替我举办的单身之夜是我人生里渡过的最美好的一个夜晚……我喝醉了……Sherlock也醉了……他後来还吐了……我明天就要结婚了……这是我人生里的一桩大事……我多麽希望在教堂里接受祝福的是我和他,替我戴上戒指的也是他,我多麽希望他可以意识到他对我的重要性,我希望明天和我结婚的人是他,Sherlock Holmes,他永远不会明白John Watson的感情,他永远不会。我爱他。”
“我也爱你,John。”我对著手机说,声音轻到没有人能够听见,但我想,John在某个地方一定能听见的,他离我很远,但他在我心里时,近得不得了。
我沈重的闭上眼睛,蜷缩在与John温存过的被子里。
第30章 Sherlock
12个月以来,我在白天勤奋的处理我未完的案件,塞尔维亚的余党还觊觎著我的性命,他们的首脑死去了,但他的手下依然对我念念不忘,他们想要复仇,可又不敢明目张胆,我不会坐以待毙,坐著等死不是我的行事风格,我必须在他们下手解决我之前,先解决掉他们。
消除悲痛最好的方式就是工作,我像个从不歇息的捕鱼者,将这些漏网的小鱼一只一只的从阴沟里抓回来,送上电椅。
我经常忙的忘记进食,一到了夜晚就百般煎熬,夜晚是那麽的漫长,而我对John的想念又是那麽的强烈。
我在穿衣镜前安静的扣上衬衫纽扣,走到外面,倒了一杯水喝完,我站在起居室里,穿上大衣,手臂经过丝绸内衬的袖筒时发出“唰”一声的响动,我的动作在悄然无声的起居室里显得格外突兀,这里是那麽的沈寂,仿佛整个世界的静默都凝聚在我身边。
屋子里几乎维持著原样,墙上的弹孔有增无减,骷髅头的画像蒙上一层细灰,我依然会每天订阅报纸,随手放在书桌的对面,他的笔记本现在换我在用,他的马克杯静静的搁置在桌角,同样布上了灰尘,我走动到桌子边,皱起眉,感到不悦,我将杯子拿回厨房里,在水龙头下冲干净,放置在杯架上,我调整了一下他的小茶匙的位置,接著走回起居室,我伸出手,抚摸著空荡荡的单人沙发,我抚摸著沙发粗糙的靠背,就像在抚摸他原来的主人一样。
“该出门了,John。”我拍了拍沙发後背,然後将我的猎鹿帽在手中转了一圈,戴到头上,走了出去。
我的手上戴著一枚还来不及交换的婚戒,他的戒指通过一条项链挂在我的脖子上,我坐进楼下的餐馆里,点了两杯咖啡,一杯不加糖的,放在我的对面,杯沿上方缠绕著热腾腾的雾气,我望著伦敦的雨季,气温转冷,眼看著离圣诞又不远了。
老板在柜台里抱著菜单沈默了一会儿,过了几分锺,他还是把一盏玻璃杯装著的小蜡烛端过来,放在两杯咖啡的中间,暗黄色的火焰在我桌子中间晃动,我一直在凝视著细细的雨珠刷过广告牌,突然被他的举措吵嚷到,我抬起头扫视了他一眼。
老板尴尬的笑了笑:“快下雪了,Holmes。”
“嗯哼,那又怎样。今年会下雪,明年也照样会下雪,雪从来不曾停止过,一点意义也没有。”
老板瞠目结舌的盯著我的头顶,也难怪他会如此讶异,上一回雪季时,我和John面对面坐在这里,气氛是那麽的温馨和融洽,我们谈笑风生,彼此间的眼光顾盼生辉,今天我坐在这儿,只徒留一个冷清的灰色背影。
老板无奈的走开了,我再次望向那杯逐渐冷却的咖啡杯,回想起数年前在巴斯克维尔的某个清晨,我可爱的John受宠若惊的喝下我放了药剂的甜咖啡,他在晨光雾色中冲我嘟囔埋怨他其实不爱加糖,但他还是在我面前把杯子喝到见底了。
我的John愿意为我付出一切,他也从来无法真正的拒绝我,为何那时我不能彻底明白他的这份心意,那会儿,我觉得他一直不敢爱我,但事实不是这样的,John勇敢的不得了,他敢於追求他想要的,只是我却迟迟不懂得我也多少应该主动的朝他走前一步,我冷淡的态度和高傲的心性让他没有安全感。
John教会了我真情流露,等到我真情流露时,我已经失去他了。
我冒著雨走入街道,前往苏格兰场查找我所需要的资料,我浑身湿漉漉的站在金属的档案架前面,用最原始的方式认真仔细的翻阅著那些通缉犯的照片,我不想去Lestrade的办公室用他的电脑,我觉得Lestrade同情的目光会让我感到我很可怜。
我在档案室里自言自语,我的口袋里并没有揣上我的老夥计头盖骨,但我始终沈浸在自言自语当中,就如John在我身後时一样。
我可以随时登报纸招揽一个助手,付钱给他,让他与我一起冒险,我知道总有人会乐衷和我同行,在探案中寻找生活的热血与刺激,不知怎地,越是想到我要和John以外的人分享我发掘谜底的喜悦,我越是沮丧,我孤独,却又不想要结识新的朋友,我的心已经缺了一块,可我不愿意将它补上。
雪说下就下,没过几天,我刚走出去221B,迎面扑来一片绒毛般的雪花,坠落在我额间,冰冷的触觉令我痛苦的闭上了眼睛。
你我分头行动……John……你穿过建筑物的後面,绕到树林的边缘去……记得,不要惊动任何一个人,我实在放心不下……John,我很舍不得你……记住了,John,放轻你的脚步……我知道你能办到的……我知道你能避开一切的危险……
脑海里犹如抽过一记电击,我感到非常的不适,我重新睁开眼,瞳孔被明亮的光线刺的生疼,我努力的稳定自己的情绪,我差点因头痛而摔倒在地上,接著失控的用指甲缝抠那人行道上的地砖,我强忍住了。
我深吸一口痛苦刺人的空气,将双手放入口袋,顶著一头茫茫初雪,前往附近的小学校,我站在那人来人往的校道上等著。
Sherly背著书包冲了出来,用力的抱住我的大腿,抬起头冲我笑著,今天照顾她的岳父母有事外出,托我来接她放学,我守约而来,她伸长手臂,拽住我的大衣衣角,和我慢慢的走在鸽子纷飞的小路上,伦敦的鸽子什麽也不怕,冬季里也能看见它们蹒跚踱步在雪地里寻找面包屑的身影。
“Holmes叔叔,今晚吃什麽?”
“回我的公寓,我们点外卖。”
“可我不想吃外卖,我想去儿童餐厅。”
哼,儿童餐厅,灾难和奶油遍布的儿童餐厅,我从不轻易退步,但今天下雪了,我的心情恐怕不容许我在那充满了回忆的公寓里如坐针毡,我说:“那就儿童餐厅吧,接上你弟弟。”
我差点回头对著空气询问,John你觉得需要接Johnny一起过来吗。
我满怀惆怅的走在路上,鸽子咕咕直叫,在我脚下打转。
“棒极了,弟弟也要来!我要点上次那个套餐!”Sherly欢呼雀跃起来。
我抬起头,望著伦敦的远景,身边忽然展开一把黑色的雨伞,替小巧的Sherly挡住了雪花,Mycroft出现在一旁,脸上依旧没有表情,他不冷不热的说:“Sherlock,换作是我在雪中接孩子,我会带上一把伞。”
Sherly高兴的拽著她另外一个Holmes叔叔的衣角跳个不停,Mycroft的出现就表示她这个周末有得玩了。
我懒得回话,背著手安静的走在雪中,Mycroft在一旁如影随形,与其说他跟著我走,不如说他是被Sherly拽著走的,他对我说:“今年圣诞,把孩子们带到家里去,爸妈都想见一见。”
我对节日没什麽兴致,懒散的点一点头,表示随他,Mycroft又说:“Sherly长得可真像John啊。”
一提起这个名字,我立即斜著眼睛扫视了他一眼,Mycroft也同样看著我,他皮笑肉不笑的说著:“Sherlock,我觉得你最近不太正常,我原本不想干涉你的私生活,但我最好还是提出来,我担心你,你这一年以来过的很颓废,虽然看上去精神奕奕的,但你的内心从未振作起来,你一直假装John还在,这我是知道的,他的遗物你至今没有处理,并且你总是会不经意的在自言自语中叫出他的名字。你能假装多久?”
我看著雪花在空中打旋,以不可逆转的力量摔落在地砖上悄然融化,“也许一辈子,Mycroft。”
“你怨我吗,弟弟,如果我没有叫你去塞尔维亚,事情就不会这样。”
“你我都清楚那是逃避不了的劫难,我不去塞尔维亚,当地会牺牲很多人,我迟早都得面对的,那是一趟势在必行的旅程,是我在旅程中的疏忽,是我抉择上的失误,不是你的错。”
Mycroft皱皱眉说:“也不是你的错……”
“是我的错,我判断失误了,我做错了决策,我造成了无法挽回的後果。”
“你又不是万能的!你怎麽能预知所有的结局!你是圣人,你能做到很多常人做不到的事,但你未必是神。”
“我应该预知到的!我应该的!”我站在原地,愤怒的冲他喊著,Sherly在我们两人中间吓的顿时收起了笑容,不知所措的站著,像一只受惊的麻雀。
我在生我自己的气,一年以来,多少个夜晚我都因此愧疚和负罪,“我不配成为英雄,Mycroft,我甚至连天才都不配沾边。”
“可你拯救了塞尔维亚的市民……只要你把最後几只凶险的漏网之鱼捕捞起来,这案子就算了结了,到时候,你的痛苦就会结束了。”
我静默了一会儿,摇头否决他,“我的痛苦不会结束,Mycroft,我救了那麽多人,却救不了我的John,说到底,我还是一个非常没用的男人。我以为以我的才能我能够保护他,但我总是让他身陷险境,总是John反过来保护我,一直都是他在守护我。”
Mycroft欲言又止,他想说些什麽,但他始终没有说出来,他抬起手,抚摸著Sherly遗传自她父亲的头发,Sherly被他如此难得温柔的一碰,立即眨巴著明亮的蓝眸,恢复了活泼的神色。
Mycroft低声的说:“Sherly,我觉得我对不起你,我非常的对不起你。”
Sherly是John女儿的名字,也是我的小名,我不知道Mycroft此刻说的对不起是对她还是对我说的,按照他的性格,因为他从不出错,所以他从不道歉。
但他今天还是说了对不起,我不相信他是对我说的,可他的眼睛一直盯著我,让我不知道怎麽回话。
“Sherly,”Mycroft牵起女孩的手,静静的替她撑著伞,他们两人走在我的身前,把我抛弃在原地,Mycroft的声音穿过他的背影,传递到我耳边,他非常轻柔,非常低沈的说:“可怜的Sherly,日子还那麽长,你要往前走,这是John所期待的,是不是?”
Sherly则歪著脑袋看向他,这话对她而言还太高深了,她一脸茫然:“Holmes叔叔,你在说什麽,我听不懂,我爸爸期待我什麽?”
“他期待你好好的活下去,认真努力的活下去,像他生前一样,在绝境中拼尽全力的寻找幸福和笑容。他原本是个失去了指望的男人,他也经历过黎明前的黑暗,他的坚持让他遇见了Sherlock,我相信活下去就能得到转机。”
Sherly很认真的点头,她父亲去世的事实,这一点谁也没有对她编造过谎言,她纯真善良的父亲与邪恶的势力对抗失去了生命,Sherly小小年纪就被迫接受这一切,不知道幸运还是不幸,她还不懂什麽叫做死亡。她天真烂漫,充满了幻想,她的想象力丰富,心地也善良。
她觉得死亡不过是一场短暂的告别,她觉得死亡是她父亲忙於其他事而无法前来给她晚安之吻,她觉得死亡是一个名曰遥远的国度,她父亲因某种原因前往那个边境之国,总有一天会带著礼物回来找她。
死亡并非失去,并非告别,死亡是一种漫长的刀割,让人在遍体鳞伤的回忆中想起自己曾经幸福过。
夜晚时,我孤独的站在221B的窗前望著泰晤士河畔垂落的星光,那些星星的光是80亿年前发出来的,当我抬头看著宇宙时,我其实是在看它的过去,就如我在221B的公寓里看见的景象一样,我对著这堆蒙上灰尘的家具,守著的不是未来,而是我和John的过去。
我只是恰巧从科学书籍上记得关於星光和时间的这一段描述而已,我惨淡的扬起一抹嘲弄的笑意,John要是还活著,他一定会对我的天文学知识大吃一惊,他会把他赐给我的零分老老实实的修改一下。
也许来年的圣诞节我会好过一点,我会成为一个坚强的男人,我的脆弱也不会再对谁展示,我的眼泪也不会再为John以外的人流淌。
我在肩膀边架起我的小提琴,将上了松香的弓弦搭在琴肚子上,我记得John最喜欢的是我演绎的门德尔松,我望向他空荡荡的沙发,上面只有一个揉皱的靠枕,但我始终觉得他就坐在那上面,手捧一本愚蠢的小书,对我投以赞赏的笑意。
我闭上眼睛,缠绕著甜美和痛苦交织的回忆通过音符流淌出来,我的手指轻轻的在琴弦上流畅的挪动,这深沈的乐章是演奏给John听的,我能假装他一直都在,我能假装一辈子。
第31章 John
我百无聊赖的坐在出租车里,看著伦敦街道的风光,城里的变化比我想象中的要大,我回国已有一段时间,我怀念这个地方,我的大学时光就是在伦敦医学院渡过的,记得那会儿我才17岁,算不上沾花惹草,但也颇有女人缘,女孩们喜欢和我相处,而我却总觉得她们身上少了点什麽,令我索然无味。
无牵无挂的缘故,导致我一毕业就跑去了前线,我的肩上因此多了一处枪伤,也引发了我的伤残性心理障碍。
进入交通繁忙的贝克街,出租车停下了,我伸出腿,将我的拐杖探出外面,那个叫做SherlockHolmes的怪人早就在221B的门口候著我了。
我付了车钱,走过去,他主动的伸出手来,戴著皮手套,放置在我面前,“早上好。”
“早。”我与他寒暄了一番,和他简短的握了一下手,这一握让我发觉他的指骨关节非常的强劲,他的手劲很大,让我暗自吃了一惊,这位贵族公子哥气质的男人居然有这麽强大的力气。
昨天约好在这个时间跟他一起来看房子,我觉得这房子的外观挺不错的,窗户够大,附近的交通也非常的便利,我不得不说,SherlockHolmes推荐的这个地方实在是令我满意,然而我还没有走进去呢,我在心里就已经打了80分。
和房东太太打过照面之後,他领著我走上楼,途中频频的停下来,等著我拖著我的伤腿,一瘸一拐的拄著拐杖跟上去。
一进屋子,铺天盖地全是他的东西,纸箱堆得到处都是,凌乱的书籍散落了一地,看来他已经决意要搬进来了,可我还是有些犹豫,这地方很好,可以说棒极了,我想,但凭著我的救济金和我打零工的微薄工资未必能负担的起,如果我能住在这里,实在不能更好。
我并没有直接对他提起房租的事,价钱还是有些太贵了,我想我待会要婉转的找个无关紧要的借口拒绝他,我不太乐意对不熟悉的人暴露我捉襟见肘的经济状况,我入不敷出,这是真的,但我未必得把真话说出来。
我刚回国,又找不到落脚地,由於战争後遗症,心里一直没有安全感,我又做噩梦,又抑郁,我穷困潦倒,对生活已经绝望,倒霉事都找上我了,好不容易让我遇见这麽好的房子,可我却负担不起。
Holmes似乎一眼就看穿了我在想什麽,他避开房东太太,把我堵在厨房角落里悄悄的对我说:“我没什麽别的意思,Watson医生,也许让我叫你John更自然一点,你才比我大两岁,没必要把你当成大叔看,我占用的地方比你多,你也看见了,我数不清的书籍和纸箱,整个起居室都是我的东西,我以後的工作也需要常常用到这个起居室,也许……我应该承担三分之二的房费。”
“三分之二的房费……等等,你怎麽知道我大你两岁的?”我完全无法顺著房费的话题聊下去。
“显而易见。”
我仰头瞪著他,“显而易见?”
他勉强的扯出一个笑容,不太乐意解释,“任何一个会思考的人都能轻而易举的看穿一个人的年龄。”
“啊……”他这是拐著弯讽刺我不会思考?我摊开手说:“我就看不穿你的,你看上去很年轻,但你的性格很古怪,我说不清楚你是大人还是小孩。你看上去挺成熟了,不说话的时候像个能担大事的人,可你的个性不会超过8岁。”
“8岁小孩?为什麽你会认为我是个8岁小孩?”Holmes不甘心的揣起裤子口袋,同样瞪著我,“我倒是可以把你看的一清二楚,你的脸已经暴露了你不能直视的智商。”
“你这是找架吵吗?在我们认识不到……一天的时间内?”
“不,我原本是想减免你的负担,让你可怜的存折不再变得更加没有魅力,让你不至於开始贷款买早餐,让你还能继续去你那毫无乐趣可言的心理医生面前谈心事,我认为我是在发挥善心。”
我看了这位发挥善心的慈善家很久,这孩子说起实话来确实伤人,让我可怜的存折不再变得更加没有魅力?我张著嘴,几乎可以用目瞪口呆来形容我的傻样子,“你他妈又是怎麽知道我的存款状况的?”
他笑了一下,“问点有新意的问题,不如问我今天中午去哪里吃饭,我要带上你,你同意吗?我们得商量如何分配房间,但我已经看上二楼这一间了,恐怕你也没有多余的选项,中餐?喜欢吗?”
他的问话等於没问,我知道就算我抵抗他也会坚持把我拎去中餐馆好好坐著的。
他的举手投足间透露著一种独特的控制欲,这点在我和他交谈不到30分锺内就看出来了,他不许别人凌驾在他头上,他喜欢掌控一切,他以自己为中心,觉得所有人都得绕著他打转。
只见他迅速的走到起居室中央收拾著他的书籍,他抓起几本书,毫无技巧的胡乱的往他书架上塞,一看这手势就知道他是个不懂照顾自己的单身汉,我严重怀疑他是个刚从家里出来的有钱大少爷,从来没有独居过。
但SherlockHolmes永远都能推翻我的想法,他在午饭时说,“我16岁起便一个人住,我19岁大学毕业,然後投入到我的工作当中,我今年27岁,算一算,我出来独居也有不短时间了。”
“我回国後才一个人住的,我22岁从军的。”
“我知道,步枪团,你擅长用枪,虽然我不清楚你在哪个部队服役,但我知道你经历过什麽,”他忽然用那种全神贯注的目光在我脸上停顿,我的心脏不由得慢了下来,他轻声的说:“你的肩膀,你的腿,你额角的伤痕,那是粗糙的牛角刀划过去的痕迹,我知道这些都是在什麽样的情况下造成的。”他说的就像在我身边亲眼目睹过似的。
“Holmes……”
“既然我都已经叫你John了,就不必要这样对我客气,我心想你也肯定不服气要称呼一个8岁小鬼先生长先生短的。”他不忘记讥讽我一番。
“Sher……”我结巴了一下,噢,老天,我结巴个什麽劲,我努力的清了清嗓子,他是我在伦敦结识的第一个新朋友,一个怪胎,我未必会和他成为室友,我还没有做好决心,可我到底在紧张些什麽,我也搞不懂,我说:“Sherlock。”
“恩?”他用刀叉扫走盘子里最後一块食物,他进食的速度起码是我的两倍,不,三倍,他吃起东西来简直在和时间赛跑。
“你是个神奇的人,你通过细节就能分析出完整的事件脉络出来。”
Sherlock愣了一下,我意识到他愣了好大一拍,接著他不自在的咳嗽了几声,端起水喝了一下,他原本咄咄逼人的眼光在这一刻竟然躲开了我,“是吗,神奇?”
“我觉得……挺神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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