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芙蓉小说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瓷铭幽梦-第19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

第六十四章 兔仙
    第六十四章兔仙
    在家里整整休息了两个月,好不惬意。时光跑得飞快,转眼间再有几天就要开学了,这次去学校以后更难见到张叔他们了。
    选了一天早早的出门,买了很多东西去了趟张叔家里,自己也真够混账的,虽然一直心情不好,但这么长时间竟然没想到去看望下张叔。
    到了张叔家门口,轻轻一碰门,门就开了。没想到张叔还是老习惯,晚上睡觉从来不关大门,这也是出于最原始的信任吧。
    咦?刚一进门我就看见厨房那里正在冒着烟,不会吧,张叔好像跟我一个习惯,都不大喜欢吃早饭的,他怎么会起这么早去做早餐呢。
    “咳咳,什么破厨房啊,呛死老娘了!”厨房忽然出来一阵叫骂,猛地吓我一跳,怎么会有女人?!
    这声音。。。我轻轻地走到厨房门口,刘姨!转念一想,忍不住笑出声来,原来如此,哈哈,我终于明白上次傍晚时分刘姨为什么会在这里了。
    “谁在外面?!”不好,一不注意声音搞得有点大了,我敲下门走了进去。
    “刘姨,嘿嘿,是我啊,徐铭。”我将提来的东西放在房内的桌子上。
    她看到我先是猛地一愣,随即尴尬的笑了起来:“呵呵,是铭铭啊,怎么这么早就过来啦。”第一次见刘姨跟个小女孩一样,之前总跟老爷们一样,这次倒扭捏起来了。
    我故意逗她:“嘿嘿,我这不算早啊,刘姨才更早呢,这是给张叔做饭呢吧?”
    没想到刘姨真的脸红了,我去啊,真是开眼界了哈哈。随即她就反应过来:“你个臭小子,竟然开我的玩笑,看我不揍你。”说着就要伸手来拿我。
    我急忙闪到一边:“刘姨您忙吧,这是我给张叔带的东西,我就要开学了,只能再等一阵子来看他啦,替我说声吧,我走了啊。”说完,一阵风似地跑了出去,只留下刘姨在原地呆呆的没反应过来。
    这么好的时刻怎么能去打扰他们呢,刘姨的性格我也很喜欢,看今天这时辰,估计是刘姨早早的跑来给张叔做饭,然后趁着人们都没起来再赶紧回去,这样就不会招人闲话了。
    呵呵,刘姨本就豪爽的性格我就蛮喜欢的,这么温柔贤惠的一面确实很适合张叔,以后还有的是机会见张叔,切不要因为我,耽误了他们的进程哈。
    走在乡间的小道上,这么早做什么呢,本来就是准备好好陪张叔说说话的,不过现在不用了呵呵。
    王悦在那山中修行,积累功善,以满福袋,我现在决不能去打扰他,这是他脱胎换骨,位列仙界的最好时间,如果能够成功那可就是他最大的造化了。
    紫凌呢,我现在连他人影都找不到,都不知道究竟跑到哪去了,自己一个人在路边的小草上踢踢踏踏很是无聊,想了一想,不然还是去紫凌所建的修炼幻境去修行降魔金鞭吧。
    手轻轻抚上腰间的降魔金鞭,自紫凌传我降魔四式之后,此器威力一直如此,除非用符咒加身,金鞭的威力就会瞬间增大,再有就是,第四式威力确实厉害,只是太过于消耗体力。
    想到这里,我便向锅帽山旁的修行场地奔去。
    如今真是万物躁动的时刻,这一大早,山上的各种灵兽都已经四处奔跑,只是都有些道行,凡人怎会发现得了,这一处处奔跑打闹、吸取旭日之精华。
    我的突然出现倒将他们吓了一跳,估计没想到一个凡人也能看到他们。也难怪,第一次在此修行降魔金鞭已是几年之前的事情了。
    这大大小小的精怪,估计大多不认识我,好在一会他们就发现了我身上的煞气和银枝仙气引动,知道我也是修道之人,我与之点头微笑,他们都赶紧起身回敬。
    敬了这四周精怪,我便双掌合力慢慢的将石头启开,一侧身便走了进去,身后几个小家伙还好奇的往这里望了望,但是都不敢向前移动。
    呵呵,虽说强龙不压地头蛇,但是紫凌的名气这四方可是知道的,必定知道这是什么场所,随即他们都散开了,我将石门慢慢的关上,以防操练之时煞气冲了出去。
    立于草原之上,将降魔金鞭拿将出来,想这段修行的经过,先是符咒引路,后经黑猫事件得一印章,再往后拜紫凌,得金鞭,降魔四式,后敬三尸,这一路下来感觉好像冥冥之中有一条线,在将这些事情攒到一起。
    有点头疼,上次见紫衣上人之时,遇见的那个老头,还有最近做梦梦见的那个白衣人,还有那紫衣上人,虽然知道他人很好,但是心里好像总有一块东西压着难受。
    直直的立在那里,头晕的厉害,望着金鞭却不知该从哪处入手了,正想着呢,忽然石门处发出一声尖叫。
    眉头紧锁,怎么这么乱阿,走过去伸手将石门打开。
    “跑啊!”一开门几只小兔子疯也似的向四周跑去,我按着额头,这些小家伙搞什么呢。
    “仙人切莫生气,都怪老夫管教不严,几个孩子太过顽皮,我们这就离开。”我低头一看,原来是两只大兔子直立站在我面前,低头道歉呢。
    我急忙伸手请他们免礼,笑道:“没事的,小孩子啊,倒是我石门紧闭却有远隔之嫌了。”
    两个大兔子见我并未动怒,反而还开着玩笑,都自在了许多,其余那三只小兔子,也嬉笑着跑回到它们父母身后。
    太阳已经老高了,其他精怪已经受不了此时的阳光,都已经离去了,可这几只兔子还在此处,毫无不适的征兆,难不成是修行的高人?
    看来我更需注意些礼节,我鞠躬请教到:“我乃无量教派弟子徐铭,敢问前辈是?”
    那大兔子听到这里哈哈大笑起来:“后生可畏啊,身上有如此道行法力,为人处事却又这等谦卑,不错,不错,呵呵。”
    后面几只小兔子蹦蹦跳跳,“这大哥哥挺好的啊。”
    “恩,是啊,是啊,之前的那位大哥哥整天绷着脸,这位哥哥倒蛮好玩的,嘿嘿。”
    。。。几只小兔子在后面嬉笑说道。
    那大兔子挥手让几只小兔子住了口,垂手说道:“他们是我的三个儿子,不成气候还望你不要见怪才是。”
    “呵呵,怎么会呢,这么可爱。”
    “这位是我发妻,我们亦属同宗,老夫于族内排行老七,其他道友亦称我为七哥,本就不该在此多多打扰,扰你修行,我们这就换其他地方修行,不敢吵闹。”大兔子说着就要带着他们一家往别处走去。
    这怎么行,本就是人家的地盘,难道因为我在此地修行,就要让人家移到别处么,这不变成地痞了么。
    我急忙将他们拦住:“怎么会,您切莫见怪,如若不嫌弃,我也就称您为七哥吧,您就请一起来此修行吧,紫凌不在,无碍的。”
    他们估计就是惧怕紫凌的威风吧,见我如此说道,也就不再推脱了,只是感谢,随即随我入了门内。
    他们一进去都惊讶的张大嘴巴,呵呵,不会是因为看到了草原吧,估计他们早就好奇的想看,这下便如愿了吧,呵呵。
    “真没想到,紫鳞王大人的场所竟可幻化如此之好,竟看不出任何假象,连味道都这么真实。”七哥边说着,边从地上拿起一株草放在嘴里嚼了起来。
    汗啊。。。几只小兔子早就四周奔跑起来,七嫂在后面追赶,生怕他们在惹出其他事来。
    (第一部分即将完结,因为第一部分主要运用叙事手法,所以尽量避免辞藻华丽,第二部分将会逐渐过渡,希望能给大家一个更好的视觉享受。希望大家可以进群与我交流,瓷铭多谢大家的支持啦~~。)
    ;

第六十五章 景仙
    第六十五章景仙
    强忍住笑意,我走到一棵大树前,金鞭飞舞,拦腰将大树打断,咔的一声,吓的那几只小兔子都停下来,往这处张望,树木断开之后又慢慢的恢复了原状。
    七哥眼睛瞪得圆圆地:“我明白了,这么说来不管我吃多少,其实还是什么都没进食对吧?”
    “呵呵,是啊七哥,紫凌所建这个幻境,所有事物都可以触摸感受,但是终究是为幻化,都是一场空。”我将金鞭盘起,笑着向七哥走了过去。
    “啊?!天哪!”七嫂听完我说的话忽然喊道,“这样的话,我吃多少都不会发胖啦?!”七嫂看着我,双眼隐隐发光。
    “额。。。是的。”我吓得一怔。
    “哈哈!太好啦!孩子们走啊,咱们去那边随便吃啊!”说着,七嫂带着那三只小兔子,蹦跳着往远处去了。
    我跟七哥都汗在了原地,一时间竟有些尴尬。
    “额。。。你嫂子一直在减肥,难道能遇见这么好的时刻,呵呵,切莫见怪啊。”七哥虽然笑得有些尴尬,可手里却不没停下,还在拔着草。
    “怎么会,呵呵,”我笑道,伸手将七哥请到一旁说话,“七哥,不知你修行之类所位何派?”他们既然是一个家族体系,肯定会有自己的独门法术,如能了解却是甚好。
    “我们一族只尊天地,无甚派别,只是同宗同祖,遇见任何事情都可以召唤全族来抵挡,所以,我们虽然法力不是最强的,但是一般修仙精怪还是要让我们几分的。”七哥说话间嘴都没停过。
    本想能够得到更多的修行秘术呢,现在看来我只好继续苦研了,不知道这降魔金鞭的秘密自己又能参透几分。
    “七哥,你随意哈,修行时间到了,切勿见怪了。”我将降魔金鞭甩出,对他拱手说道。
    “恩,没事。。。”七哥本来还在吧唧吧唧吃着草,忽然见到降魔金鞭,整个身体都愣住了,“这个是?!”
    恩?他不知道这个么?紫凌所拿的是御风剑,这四大神器之中降魔金鞭排行第一,他们一家在此居住,见过御风剑那也该知道降魔金鞭吧。
    “此乃降魔金鞭,与紫凌的御风剑均位居四大神器之列,七哥应该知道吧?”说着我将金鞭递了过去。
    他却吓了一跳,猛地往后躲开:“兄弟别开玩笑啊,这属于天仙神器,我只是精怪一个,你这不是要我的命么。”一脸的惊恐望着我。
    额。。。我忘了,急忙将金鞭收了回来,本以为他属野仙之列,看来并未受此规制。
    天上白云飘飘,时而威风轻轻拂面,七嫂跟那几个小子在一旁玩的不亦乐乎,我跟七哥在一棵大树下坐定。
    “你方才说,现今修行遇到瓶颈了?”七哥翘着二郎腿靠在树根上,双目认真的盯着,鼻翼一扇一扇的出着气,两侧的小胡子一动一动的,乍一看来好不怪异,竟有些想笑。
    我急忙转移目光,生怕忍不住笑出声来:“是啊,现在主要是两个问题,一个是威力,虽然现在能够斩杀一般邪灵,但是遇见极恶的威力还有些不足,另一方面就是降魔四式消耗体力太大,短时间根本无法及时的补足,七哥有何见解?”
    “这个么,其实对于四大神器的了解,是从本族族长那所知的,当初四大天神合力大战鹰魔之时,族长正值进修之时,曾于山顶展现法力观到一些战况。”
    “啊?这么厉害,那他老人家已经掌位几千年,那他。。。”我吃惊到,如果大战之时是他家族长进修之日,那族长的年岁已近万年了。
    “所以这降魔金鞭的事情我也略知一二,”七哥直接不接话口,我才发觉是自己失礼了,后来才知道他们族辈也是尽量不讲前辈之私,以示尊重,“这降魔金鞭为四大神器之首,是那鹰魔最大的克星,我倒知一人或许可以开启此物神力,但。。。”
    说到此处,他的眼神中分明有些闪忽不定。“七哥说的是?”我急忙问道,要是真能够开启法力,我必定前去诚心想请。
    “他本是我族内长老,名曰景仙,族内称其为景长老,五百年前因和族长一些意见不合,一怒之下就离开了此地,四处云游,哎,”七哥叹了一口气,分明思想已处遐想之状,“我们一族有一定修为之后都会有一只狼毫笔,此笔不为别用,正是我们的护身武器。”
    狼毫笔?护身武器?那我怎么没看到七哥身上所携带的呢?七哥似乎看出我的疑惑,纵身一摆,砰地一声!化作了一个中年男子模样,头上两只兔耳朵还在,左右摇晃着。
    “呵呵,还是原尊舒服啊,这人身实在难受,我们一家几乎从未幻化,因为这狼毫笔至此未曾用过,”七哥两只大耳朵一动一动,修长的手指向后伸去,一伸手凭空出现了一只巨大的狼毫笔,“此笔挥洒之处草木皆兵,于我来说,对阵一般精怪足矣。”
    这么个毛笔,真有如此大的威力么。七哥忽然凌空挥舞大笔,速度极快,似是在画金甲士兵,眼睛已经跟不上了正待发愣之时,轰的一声!面前已经站立了十五个金甲士兵,手里所拿兵器各不相同,一个个怒目前视,甚是威风。
    我不禁拍手叫好:“七哥好本领,先行收了神通吧。”
    轰的一声!这等兵士均又凭空消失,我走到七哥身旁,眼中尽是羡慕:“七哥真是得了好宝贝啊,如此这般,便可幻化天地神将为尔守护,真是羡煞人啊。”
    “兄弟见笑了,我所能幻化的也只有如此了,族内级别越高所幻化之物越厉害,而景仙则可画天地之灵符,开启万物之神力,而你的降魔金鞭他老人家也应该能够开启。”七哥说着将狼毫笔放到了背后不见了踪迹。
    我兴奋异常,这样的话只要找到景仙,那降魔金鞭的威力不就能彻底释放出么。“七哥,那我应该到何处找他去啊?”我高兴的问道。
    “今日所说已足,我也不知他在何处,这一切就看你造化了,”说着七哥砰地一声又化作了兔身,转身向七嫂他们喊道:“我们在此地叨扰多时,该离去了。”
    “七哥。。。”我正要挽留,他们一家五口已到了石门口,七嫂跟三个小兔子冲我摆摆手道别出去,七哥怔了一下,说道:“我要去他地处理争端,如若有缘再见,便助你提升内力,一切好自为之,告辞了。”说罢,只留下石门轰隆隆的回想,他们一家人也全不见了踪迹。
    只留下我一个人在原地反思,景仙,不知在何处才能找到他,也不知紫凌是否知道这个人物,或许紫凌也不知吧,不然紫凌应该早早就想到他了。
    他们一家也真是逍遥自在,人类也真够悲哀的,谁说人才是万物所艳羡的,其实更有不愿与我们同做其身的,也是啊,化作了人形,做了凡人不知道又要将自己的心性蚕食成何等模样。
    自己何尝不是呢,只是自己能够将自己所想都去付诸行动,去实现出来不为空想之徒而已,这段时日我又怎无察觉,发鬓左侧不知何时竟然增添了几根白发。
    凡间世人为情所困,为痴所迷,修道化佛者,讲究万物皆空,一心修行。
    而我呢,一方是无量教派弟子,一心只想除魔卫道,维护世人,可另一面,我内心最深处的那份阴暗却不曾与人知道,不是我迟迟不肯原谅,而是那个男人的作为绝非那么简单,唯一的办法或许就是让他权力旁落,这样也不知会救多少性命。
    嘀嘀,嘀嘀!忽然传出的手表报时打断了我的思路,哦,不知不觉中已将近傍晚时分。
    推开石门,一缕夕阳的余晕在我的眼眸跳动,今日受益匪浅,原来一切自有定数,只待不日向紫凌请教一番。
    四处的草木在微风中轻轻跳动,夕阳西下,一个柔弱却坚定异常的身影于远方走去,正可谓一份清凉,一席霜,此中滋味只有心中方能品味。
    ;

第六十六章 瓷铭初逢
    第六十六章瓷铭初逢
    想爱恨情仇本如一瞬间,心扉一动,今世便已错过,再回首,已成百年身。
    待家里一切准备就绪,九月中旬在老爸老妈的护送下,与我的大学校园第一次真真切切的接触。
    就在此刻,我的人生轨迹也将发生重要的改变,一切的不平常,一切的诡异莫测,一切的生死之谊,在这条路途上品到了这一一滋味。
    虽已是将近十月时分,但是天气仍旧是异常燥热难耐,知了也热得不行,一个个张大嘴在树叶的阴凉处丝丝嚎叫,偶尔一阵微风袭来,真是舒坦的眉展目翘。
    站在大学校园里,抬头四处望了望学校的大致风格,还不错,虽说建筑一如既往的老套,但是整体的感觉倒满是舒坦干净。
    “铭铭,我看这学校不错,是个锻炼的地方,刚才那几个接待的学生很会来事,不然你也到学生会锻炼下?”老爸背着我的背包说道,我都说不用老爸帮忙了,但最终还是拗不过他,只好把书包让老爸拿着了。
    学生会?恩,倒也不错,高中时候对学生会还有些了解,只是不知道这大学的如何。
    老妈一直扇着小扇子,估计她这几年第一次走这么长的路吧,这块的街道因为新生开学太过拥挤,我们只好找了个停车场,然后步行到学校来。
    “得了,以后的事慢慢来,只要孩子高兴,怎么舒坦怎么来啊,”老妈有些不耐烦了,“先把铭铭送寝室吧,然后找个地方休息一下,这鬼天气热死人了。”
    我跟老爸互望一眼,都噘了一下嘴,偷笑出来,知道老妈累坏了,也就不再多说,找个大二的学长帮忙领我到了寝室。
    我的床位在进门右边第二个,寝室是四人间,这还不错,不然人多了挤在一块,夏天估计都热死了。其余三个人还没有到,估计也是被堵住了吧,寝室暖气设施不错,可寝室居然只有一个小电扇,真是无语。
    老妈更是受不住了,刚把东西放好,就喊我们走:“什么寝室啊,大夏天就这么一个电扇,回头搬出去住吧。”
    我正准备接话,老妈直接挎着包往门外走:“走啦,找个地方休息一下,晚点凉快了再回来整吧。”说着就哒哒的往外走,我跟老爸在后面跟了上去。
    爷俩在后面忍不住笑,因为实在难得看到老妈发怒的样子,估计这次真的是把老妈折腾够呛,我们也不再多说,学校附近找了个有空调的饭店,开个包间好好吃饭、休息一下。
    等到下午天气稍微好点,我赶紧将爸妈送走了,因为实在太热了,老妈在这里过夜肯定受不了,老爸、老妈只好先行回家,等过阵子再来看我。
    临走前给我一张卡,后来才发现里面的钱比学费还多,我又不在这娶媳妇,给这么多干嘛。。。
    傍晚在学校四处逛逛,毕竟在这里一待就是四年,脑海中定要有这最美的风景记忆。等到晚上八点钟,正在学校一个小池塘边闲逛,忽然收到了一个陌生电话。
    “喂?找谁?!”不会又是骗话费的吧,这号码是为了升学才申请的,很少人知道。
    那边显然吓了一跳:“那,那个。。。我是你的室友张晓峰,咱们寝室都来齐了,想问你有空没,一起聚聚,呵呵。”估计是被我的态度吓了一跳吧,笑中透着尴尬。
    我慌忙改变语气:“呵呵,当然有时间,你们在哪,我这就去找你们。”
    “在学校门口,我们穿的衣服是。。。”
    十分钟后终于见到了我的室友,刚才那个给我打电话的叫张晓峰,是南方人,那个小身板瘦的啊,好像一使劲都能折断,孩子腼腆的很,后来才知道原来也是闷骚一个。
    另外两个,一个叫孟凡,一个叫徐小志,孟凡来自山东,典型的山东大汉,身高一米八一,让我们其余三个很是汗颜,我们三个都差不多身高,都是在一米七四左右徘徊,性格很是豪爽。而且他酒量大得惊人,当然这是在第一次聚餐时才发现的。
    徐小志来自千年帝都—洛阳,洛阳是一个人文气息非常浓厚的城市,曾经去此地旅游时深有感触,相遇之人都很是友好,所以对此地的人大致印象也会好处许多。
    小志的性格也是充满典型的洛阳气息,心眼很不错,老是搞点文艺范,嘴里说出的话让人感觉就是舒坦,虽然偶尔嘴贱一点,后来发觉不是一般的贱,当然这是后话了。
    大家能够相识都深感这是一种缘分,当时就举酒言道,以后有福同享,绝不会冷落任何一位兄弟,当时真是慷概激昂。结果过了两月之后,一个个都屁颠屁颠的追在女朋友后面,死活都看不见人影。
    当晚喝的酩酊大醉,第二日我们班举行了第一次班会,辅导员让我们一个个上台进行自我介绍,我们寝室几个坐在最后一排,眼睛四处瞟着,想看看我们班上有几朵花,最后我还是决定刺瞎我的狗眼吧。。。
    这也是我第一次遇见陈瓷,同学们一个个陆续上台,等到他上台时,他就先傻笑,然后说了他的名字,然后接着傻笑。。当时看到他的感觉真想拿块砖把自己劈了,看他那表情,这要再填上几滴口水,实诚一个傻子吗。
    然就听见前面的人低低的笑着嘲笑他,当时想着以后肯定不要和他有关联,后来宿舍我们分到了同一层,然后可能是相对于他人我不会排斥他吧,他竟然黏上我了,每次一有空就钻我寝室找我。
    我在新的环境里并不是很适应,我们学院相对比其他学院要社会,或者势利很多。其实这都无所谓了,这对于我来说没什么,因为很小的时候接触了,所以我比同龄人成熟很多,我妈经常说我我的心智跟我爸的岁数差不多,这话其实是我妈的褒义词。
    自从知道家里曾经的动荡后,老爸就开始把他的一些待人理事的经验慢慢向我灌输,这也是我为何会相对成熟的原因,不过这正是我想要的。
    不过他的出现却是我从未曾预料的,没想到他傻傻呆呆的表情后面,有着怎样一个善良的心;没想到他单纯无比的性格中,是包含了他家族中怎样的睿智深沉。
    人生就是如此,那些生命中的一个个游客,你又怎知哪个只是擦肩而过,哪个却是随你一起在荆棘之路并肩走下去呢。
    就从此时,一件件事件的发生,才让我们这些清眸未开者,真真正正的体会到了何为道,何为情,何为舍,何为仙。。。
    (第一部分已完结,这部分着重事件描写,第二部分将着重情感表达的端点,言辞与文笔将会随之改变,感谢大家一直以来的支持,希望亲加我q多多指正,小铭在此求票子,求宣传啦~~~。)
    ;

第二部分 第六十七章 心算
    序
    青蔓腾腾,
    月色无痕了无边。
    高歌有时空腔韵,多情多恨无需明,
    情谊留日把酒欢,
    切莫孤单形影时,空蹙眉。
    秋雨如幕、天水化碧,
    姿态隐隐,
    尔不知乃是惊鸿掠去。
    青锤手中持,荡尽恶鬼妖魔,一嗔一笑间,邪灵烟灭灰飞;
    九转龙门身,肃清天下恶魂。
    紫金鞭在手,打散异界枯灵,一倾一念时,万蛇齐头御飞;
    九越无量派,心持芸芸苍生。
    相逢一笑,不知几世前缘,
    烟雨飘摇散,曲弦断,
    断不尽情谊痴缠。
    千年荣华谢过,
    终将这一腔热血洒于万里山河,
    青峰永寂。
    第六十七章心算
    新生班级会上,那是第一次见到陈瓷,当时的感觉就是很二的一孩子,感觉跟他一块玩肯定会被牵连不少事情,后来才发觉。。。
    那次班会等我上台自我介绍时,或许是同寝的哥们吹哨调戏,又或者是我的年龄相对于他们来说小了几岁,当我介绍完之后,下面一片起哄。
    前面几个大姐真把我当成免费的了,逗死我不偿命,还问我说:小弟弟几岁了啊?我只是嘿嘿傻笑,然后飞也似的逃了回去。
    回到座位我瞪着寝室那几个家伙:“你们咋搞的,连起别人欺负兄弟啊。”
    “哈哈,不是啦,只是你长得实在太白了,你没发现班上的女生一大半都没你白呢,所以挑起女生的兴趣了。”孟凡挑着眉说道,笑的哈喇子都快流出来了。
    额,是这个意思啊,那个陈瓷怎么回事,不会看到我傻笑是因为把我当做他的同类了吧,他视我的目光竟像是熟人知己一般,真是奇怪。
    其实我的肤色也就那样,她们是没见过老龚的皮肤,她们见了估计会有撞墙的冲动吧,那才叫剥了皮的熟鸡蛋,不过从此之后,这个奶油小生的位置我是稳稳地坐下了。
    而那小子,因为我们是一个专业班级,虽然我们不在一个寝室,但他的寝室就在我们寝室旁边,他一有空就往我这跑,傻傻的笑着喊着:铭哥。
    对于铭哥这个称谓我跟他说了很多次了,虽然他也跟我一样年龄,可是他的月份比我还早,我怎么能让他喊哥呢,但这孩子实在太拗,完全不听,我也就懒得说这个事了。
    因为刚刚入学,不知道他寝室的人都是什么样的心思,陈瓷虽然有些呆呆的,但他心眼绝对不错,可是据说他寝室人并不怎么喜欢跟他一起玩,或许也是跟我第一次见他时的感觉一样吧。。。
    最开始就是恻隐之心,感觉他人挺好的,所以一有时间我也带他一块参加我们寝室的集体活动,慢慢的他倒像是我们寝室的兄弟了,有事没事的就往这跑。
    因为这个学院的学费相对较高,我一直在想陈瓷究竟是在怎样单纯的环境中长大,才会如此的简单,也是因为他,我才切身的体会到了人不可貌相这句话的含义。
    大一就是一个释放欢乐地时刻,连辅导员都说:大一一定要玩好,让自己先好好的放松一下,只要不经常旷课就行,当时真是感动的痛哭流涕,这是这十多年年的学习生涯,第一次感受到了随意、洒脱的含义。
    这段时间,寝室几个哥们也陆陆续续的谈了恋爱,本以为最先找对象的应该是孟凡,因为他五官俊朗、身材魁梧,应该就是女孩心目中猛男的形象,却不料竟是张晓峰捷足先登。
    当时真是大跌眼镜,开始还郁闷到不行,他这种小身板还不够他媳妇蹂躏的呢,后来才知道如今的女生们一个个帅到不行,喜欢的正是这种柔柔弱弱的感觉,唉,我们三个不禁感叹,世风日下啊。
    再之后,小志他们俩也都找了伴,只有我一直单身着。这期间倒也有女生示爱,可是实在没有这个心劲去接受,或许是她仍旧在心中隐隐的占着那个位置,或许是因为心中的那份期望不想再有所羁绊,或许还是没有真正遇到我的那个她吧。
    总之,大一上半年光棍汉一个,倒一直跟陈瓷瞎混,因为寝室那几个都是见色忘义的家伙,开学的时候说的慷慨激昂的,结果一有媳妇,一个个屁颠屁颠的跑得比谁都快,一打电话喊他们出去,永远都是一句,陪俺媳妇呢,你先自己玩啊,下次,兄弟下次一定去啊。
    结果就是我跟陈瓷逛遍大街小巷,所有的网吧、台球厅我俩都了如指掌,慢慢的我们的关系也越来越近,熟识之后才发觉,陈瓷虽然看起来呆呆的,但是他的数学计算能力好的惊人,因为他我也第一次见识到电视里才看到的心算法。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