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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前十万年-第5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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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天时间,以神树族为中心向周围扩张上百公里、数万平方公里的角马群和斑马群都知道有了史无前列的天敌出现,而且专抓它们的幼崽;斑鬣狗群、狮群、黑背虎狼、猎豹、花豹等几乎所有的猎食者也知道了有一个强大的竞争者突然崛起了,肆无忌惮地抢夺它们美味的猎物;大荒族人也知道了还有众多的完美又轻松的捕猎方法。
神树族周边十余公里之内、方圆数百公里之内的草原是众多的动物幼崽和它们母亲的噩梦,张凡虎和猎队花巨大精力设置好的众多陷阱起到了巨大作用,上百人的猎队只要把角马群、斑马群远距离稍微向陷阱赶,而角马群就慢慢陷入了被捕获的陷阱。这些陷阱设置得很精妙,为了只捕捉幼崽,张凡虎还设置了很多防止成年角马和斑马误入的阻挡,这也是他让知道陷阱位置与特点的神树族猎手领队的一个重要原因。
五天,原来栅栏中孤独的一只角马变为了十九只,还有三只因为受了较重的伤无法饲养而变为了嫩肉。张凡虎饲养这些动物并不只是为了吃,他们已经不缺吃,最主要的作用是使用,用来搬运物体和乘坐,而角马并不是这方面的行家,所以张凡虎的主要精力并不在捕捉角马幼崽上,只是因为角马幼崽太多、他们人数又太多、陷阱设置得又太巧妙、张凡虎和队长们指挥得又太巧妙而“一不小心”捕捉了这么多。
栅栏中还有斑马,它们才是真正主要的捕获目标。斑马出生得比角马要早些,大约在雨季或者之前的春天就出生了,所以现在的斑马和以前张凡虎捡到的小斑马白墨体型差不多大,足有三四十千克了,这就导致了捕获的难度加大,最主要的是斑马数量要远远少于角马,幼崽当然也是一样。
十七只!这是小斑马的数量,尽管捕捉一只小斑马比角马要困难得多,但也架不住对于动物们来说极狡猾的众多人有组织有纪律地进攻,所以有这个收获也就不奇怪了。
这些小斑马有多种,但是却没有小斑马白墨的同类——细纹斑马,看来在现代非洲数量很少的并且喜欢在较为干旱地带生存的细纹斑马在史前也不容易找到,白墨注定要寂寞了,或者它以后有一段跨区恋爱,就如现代的不同肤色人种的人类之间的结合一样。
现代非洲南部主要产山斑马,这是一种除腹部外全身都密布较宽的黑条纹,很特别的是雄性山斑马喉部有垂肉。南非南部山不是很多,所以十七只小斑马之中只有两只山斑马,年幼的它们看起来与普通斑马一样,喉部的垂肉并不是很明显。
斑马中数量最多的是普通斑马,最先被人类发现的也是它们,在之后又发现另外种类后才在“斑马”前面加上了“普通”两字。非洲东、中和南部都有众多的普通斑马,这才是一般动物园和摄影师镜头中大量出现的斑马,全身是较为标准的黑白相间的纹路,腿至蹄部条纹或腿部无条纹。张凡虎等人发现了数大群普通斑马,而这些斑马群就成了他们重点捕获目标,十七头斑马中有十二头都是普通斑马。
非洲南部还有一种很奇异的斑马,它叫拟斑马。斑马给人的印象是全身除开腹部都是白夹黑,但是这种斑马仅头、肩、颈背有条纹,腿和尾是让人惊奇的白色,张凡虎这次很侥幸抓住了两头这样的小斑马。成年的拟斑马身长约两米七,略微比细纹斑马小,但在斑马家族中也算是大的了。这种斑马鸣声似雁叫,很好听,远比普通斑马的那种“哦呵呵”的尖叫好听得多。
另外还有一只斑马就连张凡虎也不认识,这应该是没支撑到现代社会就被灭绝的斑马,与细纹斑马白墨很像,但是也有稍微的不同,这是十七只斑马中最大的一只。所有的斑马全都毫不犹豫地紧靠着细纹斑马白墨,在它的领导之下斑马群是最先适应下来的,而小角马也只能靠近它们以寻求安全感。一年前救回小斑马白墨这是让张凡虎现在犹感自豪的事情,连族人们也露出它们神人未卜先知的赞叹。
斑马在非洲大草原上生活数百万年,它们是非洲特有种类,在漫长的进化之中所有的斑马种类都对普通的非洲疾病有抵抗力,这是斑马的亲戚马没有的。自欧洲在十六世纪向非洲进行疯狂的殖民扩张时,当时的人们就意识到了这一点,因为他们带来的马匹总是不能适应非洲的环境,所以当时很多人试图驯化斑马并将其与马杂交配种。但这二种办法都不大可行,公斑马与母马杂交、母驴杂交均产过仔,但是就像骡子一样,它们无法繁殖下一代。
斑马的力量并不比一匹健壮的好马力量小,而且它们更耐旱、耐热,欧洲殖民者曾经试图驯服斑马代替马用于骑乘和拉车。然而斑马在非洲大草原上自由奔跑了数以百万年,它们天生刚烈不羁,再加上在压力下容易受惊吓,驯服斑马多数都以失败告终。当初张凡虎看见神树族的两个小孩子爬上白墨的背并被驮着跑时,当时他的兴奋是难以言表的。
与张凡虎有同样“幸福”机遇人也不是没有,只是数量比较少而已。二十世纪初,肯尼亚有一位著名的医生就经常使用斑马作为日常坐骑;即使在欧洲殖民者统治非洲时期,也有人成功过,在十八世纪中期,有一位统治者就把斑马从南非引进到了新西兰,就像他们把牛羊引进澳大利亚、新西兰一样,这位统治者把斑马用来拉马车。
现在神树族和大荒族都进入了快速发展阶段,食物已经不是那么难以取得了,这从在好望角搬运大量的鱼虾干就可以看出,从日益繁荣的发展态势来看,人类已经不能满足发展速度,所以发展畜力是必须的。
尽管斑马非马,但是人类就是有征服心理才会成为人。
第一百四十章:草原骑兵养成计划
发展畜力是必须的,这不仅是在搬运重物上,张凡虎还有另一个重要目的,可以说这才是他最重要的目的,他需要强大的力量,而在这种史前条件下最多只能是在冷兵器时代的强大,在大草原上最强的力量就是——骑兵!
最早的真正意义上的骑兵出现在哪儿呢?世界各国的史学家在这方面有很多争议,这得从多方面来考证,最起码要找到马匹的训化时间。马匹的驯化时间世界上公认的是五千五百多年前的波泰文化,这个文化遗址在与我国接壤的哈萨克斯坦国境内的北部草原,在这个古国遗迹之中考古人员发现了五千多年前的马匹遗骨。..
野生马匹原本骨头与家养马匹骨头相差不大,毕竟人类只是驯养马匹数千年,而在数千年之间马匹的进化并不大。但是考古学家在这些遗骨牙齿上发现有缺陷,那很明显地显示了这是人类驯养马匹给它带上马嚼头或者笼头而人为造成的。
另外在一个陶罐上还发现了遗存的油脂,后来经过化验得出这是马奶提炼出来的油脂,这就证明他们已经会制作草原人民都喜爱的马奶酒,这比欧洲马驯养要早上足足两千年!而我国先民们是农业文化繁荣,在马匹的养殖上要落后与一些国家。
但是,如果在养马的世界历史上算上张凡虎的话,这就开辟了人类历史上养“马”的先河了,而且这不是一般的马,而是极难驯化的全野生斑马!现在的张凡虎整天就在栅栏中,并且还把神树族中两个不到三岁的小孩子也带进去了,用他的话说,这是对斑马驯养进行的一场长期战略**件。
马具有很好的记忆力和好奇心,但是理解力很差,所以不好说马匹到底是聪明还是笨。高明的驯马师和有经验的牧民在训练、调教马匹时,都会充分了解并运用马的这些心理特质,这样可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斑马和马、驴都为马科的动物,它们之间的关系就如同猫科动物中狮子、老虎、豹子之间的关系,所以马的行为与心理特点和斑马相差不大。张凡虎在白墨身上也得到了验证,所以它才从小斑马们孤独、好奇、顽皮等方面入手,争取早日驯服它们。
虽然身为世界著名的动物学家,但是张凡虎也没有到自大的地步,就算在斑马研究方面他也有很多的前辈只得他学习,比如他就知道一个前辈足以在这方面当他的老师。
这并不是一位动物学家,甚至和陆地都没有多大关系,他是一位船长。这位船长在约二十世纪开始时写了一本书,它叫《马的特点》。虽然叫“马”的特点,但是书中却描写了大量的斑马资料,书中对各种斑马的可用性做了比较。可以说他才是对斑马研究领域的大师:他在不到一个小时的时间里就给一匹山斑马上了鞍和缰绳!如果不对斑马甚至动物们极为了解,对它们的身心特点的透视,他能做到么?
大荒族人们走了,女祭司也走了。
在他们外出捕获小角马和斑马的五天的时间里,周围上百万头(只)食草动物全受到了巨大影响。成年斑马和角马他们是没打算去猎获的,而且做了很多阻拦来防止用来捕捉它们幼崽的陷阱误捕到它们,但是因为时间太久、动物和陷阱数量都太多的缘故,被套住的成年角马和斑马数量也不少。对于这种送上门来的猎物,一百多人的猎队来说可以轻松地消化,所以断然没有放手的可能,即使暂时不能用来乘骑、驮运,那也是两三百公斤重的鲜肉的,而且它们也有重要的作用:它们成了张凡虎练就一支草原骑兵队的探路石。
那位船长前辈虽然快速地为一头山斑马套上了笼头,但他控制住这匹斑马后的两天里都没能给它上好“嚼”。马鞍是供人坐的;缰绳是牵马用的,缰绳只是较为松散地绑住马的长嘴和鼻子,但是众所周知骑马是需要掌握方向的,而这就需要在马的嘴里横着一支铁棍让其咬着,骑士靠着拉动嚼头两方的绳子来控制马匹前进的方向,没有嚼头就无法骑马。
张凡虎与把两头成年斑马和三头成年角马关在另外一个栅栏中,然后尝试着把斑马白墨放入其中。在最初的一刻,双方,也可以说是三方甚至是六方都是一愣:白墨一直与人类呆在一起没见过同类,它的一愣是很容易理解的;两匹斑马绝对是完全野生,当然没见过被饲养的同类,这就像两个被外星人抓的人类突然见到一个被养大的同类;至于三头角马与斑马的心理估计是差不多的,只不过它们像是三个被外星人抓住的人类见到一只养大的黑猩猩。
没有相见恨晚,白墨与成年斑马之间也没有难兄难弟在异国他乡相见的热泪盈眶与痛哭流涕,那就更别说白墨和超级远方亲戚角马了,它就连与两匹成年斑马也没有过多的关注,只是在最初的一愣之中一下回过神来,然后就是变淡的好奇的打量,最后白墨居然转身走了——它听见隔壁小弟妹们的呼唤了。
两匹斑马和角马也各自甩动着脖颈,继续啃咬着木栅栏,做着徒劳的挣扎。
一场被众人期盼的消除成年斑马和角马野性的尝试完全失败,看来打好双方的关系就像现代家长们对孩子的各种未来的期盼成功一样——要从娃娃抓起!
两匹成年斑马是一匹山斑马和一匹普通斑马,张凡虎与其交流了数天也没有什么实际进展,甚至连向那方面发展的趋势都没有。当年那位船长前辈在取得与山斑马良好的接近关系之后却没能稳定下来,因为山斑马性子太烈,没有办法近一步驯化。如果用相马的专业术语来说的话这就是烈悍!
这是一种神经活动属强而不平衡型的马匹,这**对外界刺激反应强烈,易兴奋暴燥,不易控制和管理,往往因性急而无益地消耗精力和能量导致持久力差。这**多见于轻型马中的公马,就像是人类中刚成年涉世不深、甚至有些蠢的愣头青,但是如果调教好善于做轻骑兵。斑马中的山斑马就属于这种性格,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几乎无法驯服。即使是这样的马匹也不易驯服,但是一经驯服就是马匹中的佼佼者!
其实张凡虎还有机会的,他的斑马骑兵还真有可能组建成,不说已经被驯服的白墨,他其实还有很好的备用斑马种类。
马匹中最好的马匹是上悍,这样的马匹神经活动强又灵活,对外界反应敏感,最重要的是这样的马不同于烈悍马的那种放荡不羁,它的兴奋能够得到有效的抑制并快速地趋于平衡,使马匹发挥出最大的功能。这**听指挥,能力强,是一般有本事的将军的坐骑,古代的名马大多就是这样的马匹。
斑马的性子很烈,但是那位船长前辈却发现平原斑马容易训练,也就是普通斑马中的一支分支,这种斑马不仅容易训练,而且对采采蝇的叮咬免疫,因此平原斑马被认为是最理想的可驯服斑马种类。
张凡虎与猎队捕获的十二只小斑马都是属于普通斑马中的平原斑马,最主要的是它们还小,对人类的抵制力小,是最有可能成功的,张凡虎甚至想到了一两年之后一支并数量不多但是极强的骑兵队伍驰骋在广袤的史前非洲大草原上。
日子就这么一天天过着,每个人都对这些小生灵充满了期待。饲养这些并不需要太多人,只有张凡虎和智月等几人照料,其实还有一人对小斑马的健康生长做成了巨大贡献,那就是那位还抱着四个多月大的女儿的女族人。刚出生几天甚至几小时的小角马和小斑马光是喝椰汁肯定是不行的,虽然椰汁营养丰富,但是还不至于能抵得上它们母亲亲自地喂养。
女族人这几天被族人们当成了重点关照对象,营养丰富的沙丁鱼、石头鱼、海贝等蛋白质含量高并容易吸收的全部熬汤做给她吃,然后经过转换挤出来混进椰汁,这样也勉强让这些小家伙成长起来。
骑兵养成计划初步成功,并且在迅速向着美好的前方迈进。
第一百四十一章:马踏蛮荒
夏季就在动物们兴奋地追逐与被追逐、捕食与被捕食、出生与死亡中快速度过了。非洲大草原雨季的“春天”并不长,草木青翠时候的时间并不长,而且角马只吃嫩草,所以它们又将带着新生一月的小角马踏上漫漫征途,而斑马等食草动物照常跟随,就如同它们的前辈们一样。
斜躺在一个斜坡草地上的张凡虎咬着条草茎静静地看着远处堪称奇迹的迁徙大军,他外表看似很平静,但是心里已经翻起了波浪,他已经决定了——三年之内必定与它们一起踏上未知的征途!..
没有一个青年尤其是男人会甘心一直呆在同一个地方,而且张凡虎有不得不去的理由,他觉得围绕在他身上的未解之谜一定就在北方,因为整个南非南部几乎已经被他和猎队跑了一个遍,最远的地方直线距离族人聚居地快三百公里了,那次他们外出用了整整十天!
尽管数万平方公里的大草原、小树林、小山谷、沿海地带已经被他用脚步丈量了,但是他还是没有找到他想要的,至于他自己觉得他想要的是什么,就连他自己也不知道,只是心中一直知道有个声音叫他继续寻找,他想的是或许当他一找到时就知道了,就如同冥冥之中注定千里相会的爱人。
“哒!哒!哒!”一个连续的声音由远及近向张凡虎传来,从这个声音来看绝对是一个速度极快而且体型也很大的动物在冲刺,而且是只有四蹄的动物。张凡虎对这个声音不陌生,甚至任何一个现代人对这个声音都不会陌生。经验丰富的张凡虎仔细一听就能听出这头动物的重量绝对不会轻于三百千克,这么重的动物绝对会对任何一个人造成危险,但是张凡虎头也没回,只是吹了一个呼哨。
“啪!”一个女孩跳进了张凡虎视线,这个女孩高约一米六五,虽然这在现代社会女孩中并不算高,但是由于她全身只着一件猎豹斑点皮裙,再加上少女身材所以看上去身材也很高挑。
这是智灵,十四岁的她已经不再是一年多以前的那个看上去才九岁的小姑娘了,良好的营养和科学的锻炼让她如今出落得亭亭玉立。
我国大多数人们对黑色有一种厌恶感,对黑人也不感冒,这和我国古代文化和审美观有很大的关系。比如我国古代文人对美女的修饰大多数是“纤纤玉手”、“葱指”、“肤如白雪”、“肤如凝脂”等,这些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白,甚至有“一白遮百丑”的说法,这些都说明了国人对白皮肤女人的偏爱。现代社会中多少护肤品、化妆品为了“白”这个字而赚取了多少女人甚至男人的钱?
但是凡事有例外,而且人类对美的理解虽然有差异,但是对真正的大美却有不可争辩的一致性。无疑,黑人中美女也有很多,这点也有很多人赞同,而智灵就是这样一个女孩。人因为可爱而美丽,而不是因为美丽而可爱,智灵长得清秀,最主要的是她浑身充满了一种灵气,有时安静得如同一只乖巧的兔子,而有时又活泼得像一只调皮的小猎豹。
智灵刚才就是从白墨的背上跳下来的,现在的白墨完全能承受住智灵那四十余公斤的体重。同别的动物一样,雌性斑马比雄性的较早成熟,三岁就能够生殖,而雄性到五六岁才有繁殖能力,也就是说雄性斑马要五六岁才长大。
现代斑马最大的种类是细纹斑马,最重能超过四百公斤,而张凡虎发现史前十万年的生物比现代的体型至少要大百分之一十,这一点从他多次发现多种是现代同种生物的最高纪录就可以看出来。比如非洲岩蟒一般长六米多接近七米,但是在数月前,张凡虎他们很容易地就把一张七米长的蟒皮挂在了树上晾干。
从小斑马一岁半就能达到两百多千克就可见它成年之后的重量绝对不会轻于四百千克,甚至达到后无来者的惊人的五百千克!
斑马白墨对智灵的依赖度已经超过了张凡虎,估计“异性相吸”这个理论已经快与“万有引力”相提并论了,因为它们都不只是体现在同类上。在一年多以前,张凡虎把白墨带回到族人聚居地后就几乎一直是智灵在照顾白墨,所以白墨对她亲近也很正常,这其实才是白墨不让张凡虎乘坐却很甘愿让智灵骑的原因。
马匹让一个人骑坐它这代表的意义非凡,尤其是有灵性的好马。我国内蒙古大草原上一直有每年一次的“压马”活动,即每年选出那些快成年的好马骑上它的背。这可不是一件简单的活,没有什么动物会甘愿被骑在身下,更由于快成年的好马性子急烈,这就让驯服的难度大大加强,所以能驯服一批好马的人都会受到大家的敬重。
智灵能轻松地骑上白墨的背,这给了张凡虎极大的信心,也在快速地完善他的下一步计划,或者说基础已经完美地完成了。一个少女当然不可能直接骑坐在一匹还没成年的斑马背上在大草原上驰骋,这需要众所周知的一个工具——马鞍。
虽然据考古史料推测出人类饲养马匹已有五千多年,但是当时的人只是使用它们来干驮运或者拉犁耕地,当时的人们没有想到过用来乘骑。人类骑马只有三千多年,而发现最早的马镫是在公元四百七十七年,直到这时候真正意义上的骑兵才出现,从而为人类横扫大陆提供了重要条件。
白墨的背上有马鞍,马鞍用的是双层角马皮夹揉碎松软的干草而成的,而马镫需要金属,但是神树族剩余的小半金属陨石块太珍贵了,张凡虎和族人们都舍不得用来做马镫,那就只得找替代物了,幸好他们早有预备。
神树族现在有几大宝树,这是他们的重要资源,受到严密地保护。其中就是治伤圣药龙血树、食品与工业跨越阶段之物休洛树,还有就是战略物资黑黄檀树了。至于椰子树、猴面包树还有一直为神树族建立作出了卓越贡献的金合欢树都因为数量太多而被忽视了。
黑黄檀木料太坚硬了,完全可以当劣质的青铜使用,甚至在某些方面来说已经超过了青铜。张凡虎与族人们用它做了很多重要之物,这次的马镫当然也是这种树。
张凡虎越来越佩服智灵了,她太聪慧了。细纹斑马在现代由于数量较少,所以张凡虎还不知道确切的消息有没有人驯服过它们,但是一想到那位船长老前辈都没能成功的份上觉得几率也不大,而且这还和细纹斑马的生长特点有关。
细纹斑马跟其他斑马不同,它们没有固定的社会关系。细纹斑马很少长时间一起生活,未成年的斑马理所当然地跟它们的母亲生活在一起。但是成年的雄性斑马,它们几乎都是自己万里独行侠,只有到繁殖季节才会想到寻找下一半,这就造成了雄性细纹斑马性格极为孤僻,甚至驯化难度还要超过其它的斑马种类。
张凡虎佩服智灵的原因就是白墨是野生斑马,是野生细纹斑马,是野生细纹斑马中的雄性!当年那位船长前辈驯化山斑马成功了一半,在最后最关键的时候没有对山斑马套上笼头,这就是失败!智灵也没有为白墨套上嚼子,但是她却能很好地控制白墨的转向与前进与后退的这几个重要问题。
这个办法其实很简单甚至有些幼稚,但对白墨就是适用:智灵想让白墨向左走时就用手拍它右边,向右就拍左,停止就拍后脑勺,而且全是“双击”,拍两次就行了!当时智灵第一次骑坐在白墨身上向族人们演示时候看得张凡虎一阵目瞪口呆,然后是感叹与愧疚。
白墨已经是完全训练的坐骑了,只需慢慢等它两三年长大之后就是一匹健壮的坐骑,其实现在也算是,或许用不了那么久。在白墨一方面取得良好情况时,它另一方又让张凡虎很是苦恼:它不当头了!
成年细纹雄性斑马本就是独来独往的,白墨虽然没有成年,但是身为孤儿的它或许与人类“穷人的儿女早当家”一样,现在它的心智已经很成熟了,在与小斑马、小角马度过两三周的“蜜月”之后,它就再也不与它们一起玩耍了。刚出世的斑马斑纹是棕色及白色的,随着年龄和长大,便会变成黑底白间。
原来的十七只小斑马变为了现在的二十一只,在大荒族人们走后不是增加了四只,而是九只,但是由于因为病症夭折了五只,所以现在留下的都是抵抗力强的、身体健壮的小斑马。现在的斑马们已经能看出身上的斑纹了,只待一年之后就能进行初步地乘骑了,甚至因为营养提供得丰富全面的原因,它们还会与白墨一样比野生的发育得快很多,这也就缩短了成长时间。
“轰隆隆!”震耳欲聋的蹄声响彻在非洲大草原上,史前骑兵诞生了!
(有读者说拙作是慢热的,鄙人也觉得,所以后面也快一些,但是内容却不会少,所以精彩度绝对会大大提高,喜欢的朋友就请继续支持吧。快要下一卷了,又是一个全新的世界!)
第一百四十二章:百里征战!
“智灵,我可能要走了。”张凡虎坐在一块大礁石上,迎着夕阳的余辉看着远处的海洋缓缓地说道。初夏好望角的海风吹散了他的头发,又是一个鱼群大量洄游、繁殖的海洋物种繁盛的夏天,当然又是神树族、大荒族大丰收的时候。这是张凡虎第五次来到好望角进行这种一年两次的捕鱼了,也是他来到史前十万年非洲大草原上的第三年。
“什么!真的吗?哥,你去哪?什么时候走?为什么要走?”靠着张凡虎躺着的智灵听见那句话之后嗖地一下坐起然后猛然转过身来,她紧盯着张凡虎的眼睛里充满了难以置信。..
“唉,没什么。我只是想走了而已,我……和你们不一样。”张凡虎也苦叹了一口气,伸出手摸着智灵的头,然后慢慢把手掌下滑,抹掉她脸上涌落下来的两道泪珠。他也知道智灵知道这件事肯定会吃惊和伤心,族人们也一样,他有何尝不是呢?
三年了,整整三年了,在这三年之中张凡虎和族人们一起建造了一个史前的奇迹,现在的神树族已经由原来的一个中型中的中型部落变为了一个一流大型部落,族人总数已经超过了两百人!
智速在族人的繁盛方面出力不少,他的众多妻子中在两年多的时间里一共有七位诞下了儿女,只有智灵的母亲和大荒族神女没有生孩子,这让张凡虎感到奇怪。
智速的儿女一共有十二个,其中有三个夭折了,还有九个。这么高的死亡率让张凡虎也很无奈,小孩子的病症在史前这种医疗情况下他也完全没有办法。
智速一人当然不可能让部落长这么多的人,其余当然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那就是大荒族与神树族的合族!是的,约一年前的大荒族掌控实权的几位老人与女祭司争夺力量的时候可以说是一败涂地,然后不得不倒向了神树族,把部落中地位崇高的神女嫁给智速就可以看出来大荒族的无奈或者是几位老人的长远眼光。
张凡虎让部落的繁盛进度甚至超出了所有人的预料,当然也包括了他自己。在一年之中,小斑马群已经成长起来了,而且张凡虎对它们的训练就从来没有停过:腿部绑上石片、背上是两截树干,这些当然都在它们的承受范围之内。在这种与成长一起增长的负重训练中,被当做未来的坐骑的斑马和被当成驮运物品的角马都被驯服得服服帖帖的,而且身体素质与力量也不是野生的它们同类可以比拟的。
骑兵队雏形已经出来了,驮运队也有了雏形,甚至已经成型了。角马比斑马体型小了大约三分之一,所以也比斑马早些时间成年,一般两年就完全成年了,这些一百多公斤重的角马群也成了族人们不可缺少的劳动力。
十天前,大荒族人和女祭司都亲自全来到神树族与其商量捕鱼之事,这已经是第二次了,而不是一年前的现在张凡虎等人亲自前去。但这次谈判中把张凡虎还有所有神树族人都谈懵了——大荒族本部上百人居然要全体加入神树族!
大荒族是没有办法了,因为数天前女祭司又举行了一次大型仪式,于是大荒族本部又少了三十几人,再加上来看到神树族一片欣欣向荣的景象,还有那对他们心灵进行抨击的驯养成功的野兽群,几位老人终于做出了这个决定。
再次缩水的大荒族本部没有办法把神树族支持到两百多人的一流大型部落,但是这个景象让女祭司就坐不住了。这是一种政治利益之间的平衡,如今只剩下她与神树族两方了,再加上女祭司时真的想与神树族合作,于是她再次来了一次仪式,最后女祭司手下四十几个神仕和女族人加入了神树族,这还让她倒贴了一部分人。
神树族富了、强了,并且还在继续向着强者迈进,只要一两年之后的骑兵队一成那又是一个实力的跨越。张凡虎觉得他该离开,他也累了,是的,他本就不是这个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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