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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2-第6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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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后李重连自己的老大,穿越大神都拜祭了一遍,也是毫无用处,穿越大神很忙,或者不负责降雨这一块。

    老天仿佛要净化这个世界一样,先是数月的干旱,紧接着就是数十天的瓢泼大雨,平地之上,水深三尺。可怜百姓千辛万苦种下的一丁点粮食,都被洪水冲得一干二净,洪水过后,华夏大地已经哀声遍地了。

    现在还没到最严重的时刻,干旱、洪水都不会对百姓造成灭绝性打击,最严重的应该是饥荒,大面积的饥荒。三国时期可没有几年几年的存粮,李重叫人仔细差点各个州县的府库,得出这样一个结果,河北的存粮只能满足三分之一的百姓消耗。

    一定要注意,不是能让三分之一的百姓吃饱,而是让三分之一的百姓饿不死。

    但这还是最乐观的估计,就算李重开仓赈济灾民,也不能保证将每一粒粮食发放到百姓手中,这时候正是贪官污吏大显身手的时刻,无论什么朝代,都少不了发国难财的败类。哪怕是李重已经学习太祖(朱元璋)大人的剥皮法,他也不敢保证能震慑住这些贪官污吏。

    事实证明,李重的担心是很有道理的,接连好几个县都出现了贪污赈灾粮食的官员,让李重的屠刀满饮肮脏的鲜血。

    怒火冲天的李重自己亲自带队,兵分数路去各地调查民情,嗯,主要就是去剥贪官的皮。这一路上李重终于看到了真正饥荒的景色,沿途到处可见病饿而死的灾民,树皮草根早就被啃得一干二净了,入眼全是灰蒙蒙的景色。

    七月如火,腐尸遍野……天空中盘旋着黑压压的乌鸦,四处啄食死去的灾民,不时发出凄厉的叫声,看上去就如同末世来临一般。

    …………

    这是邺城附近的一个小村落,清晨的阳光穿透薄雾,照在荒芜的大地上,照耀着残垣断壁。天地之间一片寂静,没有丝毫的声音,就像死过去了一样。

    薄雾之中出现一个单薄的身影,这是一名村妇,骨瘦如柴的女人。

    村妇的身上穿着一件残破不堪的单衣,上面布满了泥浆污渍,都看不出原本的颜色来。村妇敞开着衣襟,露出一只干瘪的乳2房。乳2房也看不出白嫩的模样,就像一个黑布袋一样,但是乳2头附近却十分干净,上面还有一丝丝血迹。

    原因无他,村妇的怀里还抱着一个沉睡的婴孩。

    村妇虽然走得晃晃荡荡,但却小心翼翼的守护者怀里的孩子,生怕惊醒了沉睡的婴儿,对于大多数善良的母亲来说,孩子是她一生中最宝贵的东西,远远胜过自己的生命。

    “哈哈哈……”薄雾之中忽然响起一阵大笑声。听着这中气十足的笑声,村妇的眼睛刹那间就亮了起来。这年头能发出这样笑声的人一定不缺粮食,那么自己就有机会讨一口吃的,吃饱了饭,才能有奶2水喂养孩子。

    哪怕是付出一些代价……是任何代价,孩子的母亲也是能接受的。

    母亲终于看清来人的身影,两双眼睛吓得魂不附体,这是两双散发着凶狠,贪婪,疯狂的眼神。

    村妇感觉两个人看自己就像看着一只的羔羊一般,那不是色迷迷的眼神,而是就想把自己生吞活剥,吞下肚子。

    村妇见过这种眼神,自己曾经见过一只野狗,就是用这种眼神看着自己,要不是当时自己还有些力气,用棍子打跑了野狗,自己和孩子早就变成一堆枯骨了,所以村妇毫不犹豫的转身就跑。

    可刚跑了一步,村妇就感到脑袋一沉,随即就昏了过去。

    其中一个汉子身材高大一些,赤2裸着上身,露出一身鼓胀的肌肉,手里还拎着一根血迹斑斑的木棍,很显然,汉子就是用这根木棍打倒村妇的。

    另一个汉子稍显瘦弱,但也同样肌肉结实,武孔有力之辈。

    身材高大的汉子弯下腰来,抓住村妇的脚踝,像拖动死尸一样奔着来路走去,嘴里还嘟囔着:“老高,今天真是运气,捉了一只羊羹,够咱们吃上好几天了。”

    老高用手捏住婴孩的勃颈,阴笑道:“我还是喜欢吃小孩,下到锅里一蒸就烂,连骨头都能嚼碎了,那味道,就跟草原上的羊羔一样,哈哈……老王你说呢?”

    老王颇为不悦的说道:“老高,你小心点,别一不小心把孩子捏死了,养活两天再吃,臭了就不好吃了,先吃女的顶几天再说。”

    老高连声道:“晓得,不过心肝都给我吃啊,上次吃了一个老头,干巴巴的,都没有几两肉,馋死我了。”

    老王摇头道:“你别做梦了,这破地方,好几天都过不了一个人,慢慢吃才是。别着急开膛破肚,先卸下四肢吃,最后吃身子,没准到时候她还没死呢。我记得,将军说过,好像刘邦的老婆就用过这种方法,叫人2彘吧!咱们也试试。”

 第二百六十一章 人性的光辉与丑恶

    等到村妇醒过来的时候,却发现自己已经被剥的精光,仰面躺在一块冰冷青石之上,身上呗麻绳紧紧地绑缚起来,粗糙的麻绳勒进皮肉,粗劣的麻绳磨的皮肤痛痒难耐,特别是脖子上的绳索,勒的村妇都说不出话来。

    但村妇却顾不得自身的状况,扭动头颈,想要寻找自己的孩子。这就是母爱的伟大之处,在母亲的心里,只有自己的孩子最为重要,也正是因为如此,才能有无数婴孩在乱世之中存货下来,庇护在母亲那单薄的羽翼之下。

    在青石旁边有一颗枯树,村妇很艰难的看见自己的孩子正被拴在这可枯树上,一条绳索勒在婴孩的脖颈。

    婴孩早就饿的失去力气,在地上无助的爬着,虽然不知道村妇在哪里,但婴孩在冥冥之中感觉到母亲的气息,努力仰着头,靠近自己的母亲。

    村妇为了看清自己的孩子,用力扭着头,脸颊都贴在石板之上,粗粝的青石磨得村妇脸上鲜血淋漓。也许想到马上就要和自己的孩子天人永隔,村妇剧烈扭动着身体,喉咙里发出嘶哑低沉的声音,一滴掺杂着血丝的泪水在眼角滑落,滴在青石板上。

    “哗啦……”一盆冷水从天而降,打断了母子二人之间无言的默契。

    瘦高汉子老高拎着一桶清水,泼洒在村妇身上,另一只手拿着刷子,开始刷洗村妇身上的污渍。看老高细心地模样,就跟宰牛杀羊一模一样。

    老王则抽出一把尖刀来,随手在石板上蹭了两下,发出刺耳的响声。

    村妇听到磨刀的声音,吓得浑身一哆嗦,连挣扎的力气都没有了,眼睛里露出惊恐万分的神色。

    用手在村妇的膝盖的位置摸了摸,老王将尖刀放进嘴里,掏出一根麻绳,勒住村妇的大腿,嘴里念念叨叨的说道:“老高,你看我多聪明,勒住了大腿,她就不会失血而死了,咱们能多吃几天新鲜肉……”

    老高极不耐烦的骂道:“你他2妈的快点动手,我都快饿死了,没看水都烧开了吗?”

    “呵呵……”老王地笑一声,说道:“放心吧,当年我和将军南征北张,不知道砍了多少人的脖子,卸一条大腿还能难得到我吗。”

    说吧,老王一刀刺在村妇的膝盖上,刀尖入肉深达三寸,还没等村妇惨叫出来,老王手腕一转,刀锋割裂肌腱,露出惨白的骨头。在用手抵住刀尖,用力向下一摁。顿时将村妇的小腿切了下来。

    说实话,老王的卸肉拆骨手法确实不错,而且有胆有识,下手即准又狠,一点也不拖泥带水,也没弄的鲜血淋漓,确实是个好屠夫。但令人心寒的是,老王现在杀的是人,活生生的人!

    老高接过村妇的小腿,转身进了一间茅屋,茅屋空荡荡的,中间支着一口大锅,锅里热气翻腾,水面上海漂浮着几根野草。

    将人腿小心翼翼的放进锅里,老高盘膝坐了下来,等老王进屋。

    不多时,锅里散发出一股浓郁的香味,馋的二人不住的抽动鼻翼,肚子里咕噜咕噜作响。

    老王用刀尖翻2弄几下人腿,低声说道:“熟了……可以吃了。”

    “哈哈哈……”老高一阵大笑,也不顾烫手,撕下来一块人肉就往嘴里塞。一边嚼着人肉一边嘟囔着说道:“还是女人的肉好吃,不腥!”

    老王斜楞他一样,说道:“你多少吃点菜,不然小心得病。”

    两个人飞快的啃完一根小腿,这才用木勺慢慢悠悠的喝着锅里的肉汤。老高日子过得更惬意一些,找来一块青石,有一下无一下的砸吃剩下的骨头,用手指扣里面的骨髓吃。

    正在这时,两支羽箭穿过窗户,直奔两人激射而来。

    老高正津津有味的扣骨髓吃,根本就一无所知,被羽箭贯胸而过,钉在地上。而老王显然是出身军旅,反应很快,就地打了个滚,避开袭来的羽箭。但老王动作快是快,却也顾不得身边的情况了,正好碰倒了身边铁锅,一锅肉汤全撒到老高身上,烫的老高不住的抽提着,却也无力起身,只能无助的惨叫着。

    “谁?暗箭伤人的鼠辈。”老王弓起腰,手握尖刀,厉声喝道。

    “砰……”木门猛然炸裂开来,一条昂藏的身影出现在老王的视线里,清朗的声音传来:“暗箭伤人的是鼠辈,那吃人的东西又是什么,是不是畜生?”

    “赵将军!”老王手里的尖刀当啷一声掉在地上,不过老王又手忙脚乱的捡了起来,这才直勾勾的看着赵云。

    “你认得我?”赵云紧皱着眉头问道,他实在是不相信自己手底下的兵会丧心病狂到这种地步,活吃人!赵云起的快要拔剑杀人了,但赵云却一再告诫自己,不要杀了他,不能杀了他,一剑杀死他太便宜他了!

    老王苦笑一声,低声答道:“小人确实是将军手下的兵,曾经跟赵将军一起杀进草原……我的什长(十人的首领,大约相当于现在的班长)是陈帅”

    赵云微微的点了点头,他记忆力很好,隐约记得自己手下确实有叫陈帅的什长,后来好像是死在草原了,恩!是死在河套那一战。但是一想到这里,赵云就更气愤难当了,自己手底下怎么就出现了这么一个丧心病狂之人。

    就在赵云心思转动的时候,老王已经从慌乱中清醒过来,咧嘴一笑,说道:“将军,你是不是很恨我,恨我吃人,恨我给你丢脸!其实我也恨自己,我也不愿意吃人肉,但我有什么办法,我不想饿死啊!”

    说到这里,老王已经泪流满面了,他接着哽咽道:“将军,说实话,老王我不怕死,我记得当年我曾经杀过三个匈奴人呢!都是拼着命杀的,但是将军,我怕饿啊!将军知道快要饿死的滋味吗?当时我都想把自己吃了……呜呜……”

    老王猛然间扑到地上,用力给赵云磕头,口中断断续续的说道:“自从开始吃人的那一天起,我就知道自己的下场,不是被别人吃了,就是饿死,再不就是死在主公手里……”

    说到这里,老王的忽然停住生意,抬起头来,用极其复杂的眼神看着赵云,眼神中有懊悔,有解脱,甚至还有一丝喜悦。

 第二百六十二章 狗急跳墙

    赵云看了看插在老王胸口的尖刀,嘴角扯动了两下,最终转过身来,喝到:“来人,把他给我拉出去,小心点,别让他死了。(。)”

    “这个呢?”进来的兵卒指着老王的尸身问道。

    赵云面无表情的说道:“死了就死了吧,算他便宜。”其实这还是赵云的私心作祟,以他的武艺,不可能看不到老王的小动作,也不能可能阻止不了老王自杀,但赵云还是念在同袍情谊,让老王享受了一个痛快的死法。

    对于另一个吃人狂徒老高,赵云可就没什么恻隐之心了,心里已经开始琢磨怎样收拾他了。

    回到院子里,赵云看着昏过去的村妇,心里叹了口气。赵云带着十来个兵卒四处巡查,干的就是锦衣卫的活计,说得好听一点就是锄强扶弱。

    当看到了村妇被困在石头上的之后,赵云立即带人小心的上前查看、这才把老王和老高两个人堵在屋里,但也正是因为如此,赵云才没来得及解救村妇。实际上赵云当时也没打算救醒村妇,这是最人道的办法了,真要是救醒断腿的村妇,都有可能活活疼死她。

    到了现在,赵云才有时间处理村妇的问题,围着村妇转了一圈,赵云长叹了一口气,抽出腰间的青釭剑。

    赵云手下的兵卒纷纷转过头去,他们心里很清楚赵云想要干什么,无外乎是想给村妇一个痛快。虽然手段冷酷了一点,但不可否认,对于村妇来说,这就是一种解脱,在这个颗粒无收的时代,瘸了一条腿的女人,唯一的下场就是饿死。

    千万别说把这个女人养起来,李重没那没多粮食养活废人,赵云也不敢开这个头,有第一个就有第二个,李重救不了那么多人,到时候的结果就是谁也吃不饱,大家一起饿死。

    对于村妇来说这是有点不公平,但这世界上哪有绝对的公平呢,对于这些苦难的百姓,李重只能在心里说声对不起了。

    青釭剑锋利无匹,削铁如泥,一剑下去,村妇定然感觉不到丝毫的痛苦。

    赵云刚要落剑,忽然手腕一抖,在身侧挥洒出一层光幕,“嗤……嗤……”一阵细密的声响过后,数十根被斩断的枯枝落到地上。与此同时,清亮的声音传入院子:“赵将军住手……”

    “嗯……谁?”赵云转过头来,看着来人。

    院门口处出现一个身影,从曼妙的身材来看,很容易就能分辨出来,来人是一个女子。

    但相对于洗白白的村妇来说,赵云只能看清女子有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黑漆漆的瞳孔就像湖水一样清幽,除了这一双眼睛,女子浑身都被尘土污垢覆盖,就连嘴唇都看不出本来的颜色。

    “女郎何许人也?”赵云高声问道,对于女子的身手,赵云很有兴趣,这年头习武的女子不多,江东的孙尚香算是一个,眼前的就是第二个了,当然,就女子这点微末技艺还是不放在赵云眼里的。

    女子微微一福,轻声道:“奴家是华佗先生的弟子,见到赵将军想要……要……这女子,情急之下,才出手相袭,望将军莫要见怪。”

    赵云笑道:“我记得华佗医曹好像有一个女弟子,叫……”就是女郎么?你也看到了,并不是赵云残忍好杀,这女子救活了也是残废之身,在这世道根本活不下去,在下这才忍痛下手的。”

    “但她不该死……没有人有权利抹杀别人的生命。”女子很坚定的说道。

    赵云看着女子那一双纯洁无暇的眼睛,无奈的苦笑道:“既然女郎要救她,那你就动手吧!”

    女子点点头,走到村妇身边,俯下身来,仔细查看着村妇的断腿。

    赵云冲着手下挥了挥手,说道:“女郎,赵云也帮不上忙,就先行离去了。”说罢,也不等女子回话,就匆匆离去了。

    华佗的女弟子连头都没抬,一直等到赵云走远了,这才站起身,冲着赵云的背影竖起一根手指,左右晃了晃,这才低声道:“该死的大头兵,就知道杀人,那像本姑娘,天生丽质又善良无比呢!”

    赵云一个踉跄,赶紧加快脚步,骑马而去了。

    女子解下身上的包袱,拿出一个瓷瓶,轻轻的倒出一些粉末,仔细的洒在村妇的伤口上,这才取出一根银针,仔细的将伤口缝合起来,足足过了一刻钟,女次这才处理好村妇的伤口。

    处理完村妇的断腿,女子又来到婴孩身边,异常轻柔的解开婴孩脖颈上的麻绳,将昏睡的婴孩抱到怀里,嘴里轻轻的哼着歌谣。在这一刻,女子的神情专注而又温柔,就像嫡落人间的仙女一样,用自己的慈悲,感化着困难的人间。

    这世间既然有丑恶狠毒,就有美好善良,也正是应为有美好善良的存在,人类才能在这乱世之中活下去,这也正是人类的希望所在。

    但是李重显然不是救苦救难的活菩萨,他也没有这个能力救苦救难,实际上河北的情况比草还要悲惨一些,这是地势决定的。

    现在李重把目标定在了北疆,也就是茫茫大草原。再准确点说,李重打算将魔掌伸向草原,抢牛羊,抢粮食,抢女人,抢一切所能抢的。

    这是经过深思熟虑的结果,不是李重脑袋发热、一时冲动,现在中原、河北、江东元气大伤,大家都忙的焦头烂额,谁也派不出兵来打仗。但是,这不代表着李重不能杀入草原。

    攻打曹操肯定不行,中原是有城池守护的,李重现在哪还有军粮攻城啊,一天打不下来别人的城池,军队就要饿死在城下了。

    退一步说,攻下来曹操的城池又能怎么样,曹操也没有粮草啊!

    所以杀入草原是最明智的选择,第一,大草原没遭受特别严重的旱涝,还能蓄养牛羊,能有些油水。

    第二,草原没有城池依托防守,而且人口并不聚集在一起,攻打起来难度不大。

    第三,李重想的长远一些,如果现在不很恨的打击草原上的匈奴人、鲜卑人,难保这些人不会趁火打劫,入侵中原。这绝对不是李重杞人忧天,实际上每次异族入侵都差不太多。(回家了,恢复更新,今天最少2更)

 第二百六十三章 三个良心狗肺之徒

    在周朝,犬戎就趁着中原大乱,杀入京城,要不是齐桓公联合诸侯北伐,还不知道会有什么情况呢。

    汉代,匈奴人同样趁着楚汉相争的时机趁火打劫。

    隋末唐初就更不用说了,吉利可汗也曾经趁着中原混战南下入侵,并在渭水之边和李世民签订了白马之盟,实事求是的说,白马之盟是一个称臣求和的条约属于城下之盟的性质。

    最为悲剧的就是明王朝了,趁着小冰河时期的大灾荒,建奴勾结蒙古,霍乱中原,拉开了中国历史上最黑暗的三百年。

    为什么说是最黑暗的三百年呢,其他少数民族也曾近入主中原,但像什么金王朝,元帝国都是威风八面的,唯有后金,软弱的令人作呕。

    李重手中大约有三万骑兵,所以李重派赵云、太史慈、高览三人各自带领一万骑兵北上,这是一场掠夺性的战争,除了必要的兵刃、弓矢外,三万骑兵出了长城,手中就没有一粒粮食了。

    在生死存亡的压力下,三万骑兵爆发出惊人的潜力,一日一夜间就行军一百五十里,沿途连破三个鲜卑部落,抢得牛羊马匹无数,最后合兵单汗山,拔出了鲜卑人距离长城最大的一个据点。

    说的容易,实际上这场战斗打的非常惨烈,由于要分开行军(怕抢的粮食不够三万人吃)赵云、太史慈、高览三人行军的路线并不相同,所以他们到达单汗山的时间也不一样。

    鲜卑人可不是软弱可欺的羔羊,实际上这个年代的鲜卑人血性十足,一度打的匈奴人丢盔卸甲,战斗力强悍无比。

    单汗山最少有一万五千鲜卑骑兵聚集,虽然是仓促遇敌,但双方也杀的尸横遍野,惨烈无比。

    最先和鲜卑人交手的是太史慈,由于在兵卒的人数、体力上都处在劣势,太史慈打得十分艰难,很快就被鲜卑骑兵团团包围起来,情况岌岌可危。不是太史慈不想等到赵云和高览来了再动手,但太史慈能等,人家鲜卑人可不是傻子,能让一万大军杀到眼皮底下还无动于衷吗?

    另外太史慈也不敢可以减慢行军的速度,如果高览和赵云等人先到了,迟迟得不到自己的支援,到时候自己有什么面目去见别人。

    在李重的军中,太史慈是当之无愧的第一人,不给别人做出榜样来,马上就回有人取而代之。好胜心极强的太史慈自然不会容忍这种情况发生,实际上武将也没有几个好胜心不强的。

    赵云和高览二人也是这类人,二人也想先到达单汗山,和鲜卑人交手,但很可惜,两个人在黑夜中走了弯路了。等到高览到达单汗山的时候,太史慈和鲜卑人已经厮杀了半个时辰。

    高览的援兵堪堪稳定住战局,但却不能给鲜卑人造成决定性伤害,李重在兵力方面的优势并不绝对。

    又过了一个时辰,赵云这才带着一万骑兵赶到战场,一见到双方混战的惨烈景象,赵云就知道自己来晚了,羞愧、恼怒、懊悔、各种负面情绪涌上心头,所以赵云连想都没想,就策马就冲入敌阵,同时口中高呼:“裴元绍,后面交给你了……”

    不得不说,这种方法是极端错误的,如果赵云是一员智将,此时此刻一定会先仔细观察战场,看看敌军的薄弱之处在哪里,然后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战术。但很可惜,赵云现在还没有那个能力,心性也没锻炼的那么成熟。

    但有一点是可以保证的,赵云还是有着万夫不当之勇,就算蛮横无理一些,横冲直撞,也能击破鲜卑骑兵的阵型。更何况现在鲜卑骑兵还处在下风,根本分不出兵力来对付赵云。

    还好赵云的副将裴元绍是智慧型人才,急忙指挥着一万骑兵分成十队,十队骑兵拧成一股绳,如同翻滚狰狞的巨龙,轰然冲进鲜卑骑兵之中,所到之处人仰马翻,断臂残肢四处乱飞。

    足足经过两个时辰的鏖战,太史慈三人才杀散鲜卑骑兵,耀武扬威的冲进鲜卑部落。

    对于已经杀红眼的兵卒来说,心中很笨就没有是可为之这四个字,凡是出现在他们眼前的人,只有死路一条。单汗山的十来万居民,几乎被三人屠戮一空,杀的单汗山血流成河,哀声遍地。

    留下了一些妇女作为奴隶,三个人开始盘点收获,作为一个大型的鲜卑部落,单汗山囤积了不少粮食,牛羊马匹等牲畜也不在少数,三个人商议了一下,高览带着这些物资先行回到并州,给饥荒遍地的河北输血。

    能养活十万鲜卑人的物资,自然也能养活十万中原人,这一次抢2劫行动可以说是收获丰富,物超所值。

    死去的战马正好用来给兵卒炖着吃、补充体力,可如何给战马补充体力就让三个人挠头了。

    战马的体力消耗很大,要驮着兵卒奔驰,需要充足的营养补充。单靠青草是肯定不够的,一般来说,在处于战争时期,战马都是需要吃一些豆类、麦子的。

    但李重现在人都吃不饱,哪还有粮食喂养战马呢!

    所以,三个人商议了一下,决定在草料中加上一些肉末,代替麦子豆类。三个狼心狗肺之徒根本就不害怕没有肉可吃,人吃战马,战马也可以吃人的嘛!单汗山有十万居民,足够战马享用了。

    吃光了单汗山的鲜卑人,在吃别的部落就是了。对于心已经不能再黑的太史慈三人来说,吃人……没压力!当然,吃的一定是鲜卑人、匈奴人才是,这不是三个人太过残忍。实际上,在中国古代,异族人从来就没把汉族人当过人,而汉族人也从来就没把异族人当作同类。

    吃人在古代并不是什么新鲜事,特别是这些少数民族,有些时候,他们吃人不单单是为了果腹,而是为了享受,比如石勒,就非常喜欢吃人。

    在天灾之下,一切温情脉脉的面纱全被撕裂,弱肉强食的自然规律显露的淋漓尽致。

    在单汗山休养了三天,赵云和太史慈等着高览归来,同时高览也会在河北补充一些兵卒,以便保证远征军的战斗力。

    三个人的下一个战略目标是狼居胥山(今乌兰巴托附近),也就是汉代名将霍去病远征的终点,霍去病也就是在这里留下封狼居胥的美名,为后世的文臣武将所顶礼膜拜。

 第二百六十四章 武将的终极目标

    作为一名武将,赵云、太史慈、高览对于霍去病的崇拜是无容置疑的,别看赵云在历史上更为人熟知,白马银枪,纵横不败,但在真实的历史地位上,他拍马都赶不上霍去病。

    更别提太史慈和高览了!

    那么,三个人没有理由不追随先辈的步伐,征服那茫茫的大草原,留名青史,供后人瞻仰。

    最近草原上流行这样一个传说,说长生天为了惩罚不敬神灵的世人,降下三个灾星祸害草原,这三个灾星各自带领一万地狱中逃出来的魔鬼,杀掉沿途之中所有的生灵,最后还把人的尸体吃掉。

    此事是真是假,自有累累白骨作证。

    据说这三个灾星的名字叫太史慈、赵云、高览。

    这也是得到证实的,草原人也不傻,虽然有些人会相信谣传,但还是有人记得这三个人的名字的,原因无他,三个人经常来草原抢2劫。

    三个人在草原上的行动可以用一个游戏来形容,贪吃蛇!吃掉沿途所能看到的一切,不管是能动的,还是不能动的。

    残忍而又获利丰厚的抢2劫行动一直持续到七月末,草原上的青草慢慢变的枯黄起来,天气也逐渐转凉,北风渐起、秋雁南飞。

    经过一个月的跋涉,太史慈三人也带着兵卒来到狼居胥山。

    狼居胥山处于达克鲁伦河(额尔古纳河)和图拉河上游,水草丰美,牛羊遍地,是古代匈奴人的主要聚集地。在鲜卑人强势崛起之后,匈奴人被驱逐到河套以西,狼居胥山也就被鲜卑人所占据。

    (关于狼居胥山的具体位置至今为止也没有确切说法,但蜘蛛认为,现在人不知道是因为史料缺失的缘故,而作为汉代人,赵云和太史慈要是不知道狼居胥山在哪里就贻笑大方了。)

    这一次三个人约定好了,一定要一起动手,所以临到狼居胥山附近,三个人就开始派遣斥候相互联系,约定行军路线,行军时间。

    在三个人的密切配合下,三个人终于在建安六年七月二十九望见狼居胥山。

    遥望着远方的皑皑雪山,蓝天白云,山麓的松林水草,三个人的心神顿时激荡起来。要说不激动那是不可能的,就像我们现在看到抗日英雄的遗迹一样激动,一样的热血沸腾。

    强行按捺下心神,三个人立即下令全军休息,凑到一起商讨战术。

    按照三个人的估计,狼居胥山最少有三万鲜卑骑兵,这不是一个小数目。虽然,三个人认为三万鲜卑骑兵绝对不是李重三万精骑的对手,但一阵厮杀下来,李重的三万大军也不会剩下什么,惨胜是要不得的。

    三个人大约一个时辰,什么分割包围,凿穿战术,诱敌深入等等等等方法都拿出来商讨了一遍,却发现这些办法要么风险太大,要么耗时良久,实在算不上什么良方妙计。

    到了最后,还是裴元绍一语道破天机:“三位将军,咱么就是来抢2劫的,杀人放火,一把火烧了狼居胥山不就完了。鲜卑人的三万大军能跑,可鲜卑牧民没地方跑吧,没有了牧民给军队提供根基,三万大军又能在这草原上存活多长时间,他们总不能学我们,吃……吧。”

    裴元绍特意避过吃人两个字,不用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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