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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缘山神-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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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什么?签名?”
李振复有点莫名其妙,面前这位的自我感觉也太好了吧,虽然长得很漂亮的,但他又从来不追星,更不认识她是谁,要签名来做什么?难不成她以为自己和面前这个空姐一样都是她的粉丝?
“是啊,你不要?”
慕云嫣有些惊讶的看着李振复,显然没有想到对方会不想要她的签名,要知道作为新一代玉女门掌门人她的签名现在可是炙手可热的东西,不知道多少粉丝想要,尤其是广大的男xìng粉丝。
李振复淡淡一笑,说道:“还是不用麻烦了,我没买过你的专辑。”
“不用买过专辑,你有笔记本吗?”慕云嫣笑道,对于李振复有没有买过她的专辑她并不是很在意,现在网络发达,很多人都不会去买传统的唱片,这是很正常的事情。
“笔记本?有啊!”李振复从背包里取出手提电脑。电脑其实是他放在山海珠里面的,只不过拿背包掩饰一下。
“这……”
慕云嫣有些无语了,自己说的笔记本可不是这种笔记本,这电脑怎么签名?
李振复淡然的说道:“我说过不用麻烦了,看得出你可能很有名,但我对你的签名不感兴趣。”
“你不知道我是谁?”慕云嫣有些惊愕,她现在几乎可以说得上红遍大江南北,真正的家喻户晓,如果是一个七八十岁的老头老太说不认识她还情有可原,但李振复一个二十几岁的男青年竟然会不认识她?这种可能xìng就跟广大男xìng青年不知道苍老师的概率一样。
“你叫慕云嫣,这个我知道,刚刚胡丹阳说道。至于其他,呵呵,我对娱乐圈不是很关心。”
感觉到李振复话语中淡淡的不屑,慕云嫣突然觉得有些愤怒,怎么,难不成他以为自己这个玉女是假的?以为自己也和娱乐圈的那些靠身体上位的人一样?这是对自己的侮辱,但偏偏对方根本就不认她,让找不到理由反驳和发作,跟他说自己的代表作?看他的样子十有仈jiǔ也没听过。
胡丹阳惊讶的看着李振复,说道:“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
“你的胸牌上有!”
“哦!”胡丹阳瞅瞅自己高耸的胸脯,确实很显眼。
胡丹阳小声的问道:“你真的不认识慕云嫣么?她很有名的,而且她唱歌特别好听。”
见慕云嫣嘟着小嘴瞪着自己,李振复苦笑地摇了摇头,看来对方确实很出名,早知道自己就要她签个名,现在却无心之下或许把人得罪了。
李振复虽然觉得得罪了一个大美女有点可惜,但他不是个反复无常的人,也不至于为此撒谎,微微解释道:“我听歌都只听羽泉的,很少听其他人的歌。”
“哦,原来如此!”
慕云嫣轻轻一哼,但心里总算是平衡了不少,虽然现在的年轻一辈在追星上都是与时俱进,
哪个红就追那个,但也有不少人是某些明星的铁杆粉丝,比如刘德华,成龙等,在这方面就显得极为出sè。所以对李振复的解释也觉得接受,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她以前也是羽泉的粉丝,十分欣赏羽泉的才华。所以对李振复的话才会有认同感。
李振复见慕云嫣没有再生气,微微一笑,心道慕云嫣虽然是个大明星,不过看样子也和普通女孩差不多,没什么心机。
想了想他就向胡丹阳讨要了一张慕云嫣的专辑,准备回去听听。
见到李振复要自己的专辑,慕云嫣顿时心花怒放,大眼睛笑得眯成了两道月牙,嘴里也露出两颗亮晶晶的小虎牙。
不过胡丹阳很直接的拒绝了李振复要求,这些签名的专辑她带回去还不够姐妹们分呢,怎么可能白送李振复,不过她很快就找来一个MP3,里面下载了不少慕云嫣的新歌。
飞机要将近两个小时才到目的地,这段时间李振复打算听听旁边这位美女的歌,看看对方到底有什么魅力能让胡丹阳因为一个签名兴奋成那样。
MP3里有十来首慕云嫣的歌,可能现在流行情歌的原因,十多首歌里面大多数都是情歌,其中最为出名的就是上个月她刚发的专辑《青chūn》里的主打歌《初恋》。
声音很甜,很美,但是没有唱出感觉。李振复曾经经历过一段刻骨铭心的初恋,所以对这种感觉十分深刻,但却没有在慕云嫣的歌里面找到丝毫这种感觉,随即摇了摇头,看来也是个只凭臆想的创作者。声音就算再好听,听起来没有感觉,也是索然无味至极。
没有刻骨铭心的经历又怎么可能唱得出感人的歌曲?不过只是些无病呻吟的玩意罢了。
听过唐磊的《丁香花》的人才知道什么叫做真情实感的创作和演唱。或许慕云嫣的声音比唐磊好听一百倍,但真正比较起来,唐磊的《丁香花》可以完败这首《初恋》。
听着没味道,李振复干脆闭目养神起来,慕云嫣的声音很好听,就跟催眠曲似的,李振复很快就睡着了。
慕云嫣见李振复专心致志的在听自己的歌,心中不免有些小得意,看来自己的歌唱美丽果然大,一下就把一个不认识自己的人拉到了自己粉丝的阵营。但是很快她就得意不起来了,因为她发现,旁边这个家伙竟然睡着了,而且还在打呼噜。
“难道本小姐唱的歌真的这么差?竟然被当作催眠曲?”慕云嫣很受打击,真想把桌上的咖啡倒在这个不解风情的家伙的头上,一直做了十多个深呼吸她才把这个冲动压抑下来,气哼哼的瞪了李振复几眼,见对方真的没反应,这才不甘心的拿着一本时尚杂志看了起来。
李振复当然不知道这些,飞机降落的时候他被胡丹阳叫醒才知道目的地已经到了。
没有理会一旁咬牙切齿的慕云嫣,背着旅行包直接下了飞机,然后直奔汽车站而去。
……
……
青山县,临近秦岭,算得上山清水秀,李振复准备在那里承包几座山安家,更重要的一点就是他的母亲也葬在那里。虽然外公对母亲当年的事耿耿于怀,对他也不待见,但舅舅对他的态度还不错,十年前就是舅舅安排母亲的骨灰下的葬。
到汽车站等了二十多分钟,来了一辆前往青山县的车,李振复上前找了个靠后的位子。不过刚坐下不多久车上又上来一个“熟人”,刚刚分开的熟人,不是慕云嫣还能是谁?
“是你?”
“怎么又是你?”
两个人都有些惊讶。
李振复心道不会这么巧吧,从静海开始,两人一路同路。
慕云嫣则是用怀疑的眼神看着李振复,心中猜测,这个家伙该不会是狗仔队吧,否则怎么会一路跟着自己?不过看他先前那番模样又不像是装的,这顿时让她有些迷茫了。
车里的座位是左右各两排,慕云嫣本来打算坐左边靠窗的位子,但却被李振复占去了,转过头,见右边靠窗的位子坐着一个大腹便便的中年男子,嘴里还叼着烟在吞云吐雾,顿时皱了皱眉头,然后对李振复说道:“你把位子让一下,我坐里面。”
李振复点了点头,把里面的位子让了出来,很多人喜欢坐靠窗的位子,但他无所谓,所以也不至于去刁难慕云嫣,虽然他对慕云嫣没有好感,但也没有恶感。
车子过了二十多分钟后吭吭哧哧的出发了,像是吃饱了的猪,不过很显然没有人认出戴着大墨镜的慕云嫣,否则或许会引发一阵轰动。
车子开出二十分钟后,突然发出一身爆响,随之车厢猛的一阵剧烈的震动。
“发生什么事了?”
慕云嫣神情有些慌张,她还从来没有遇到过类似的突然事件。
李振复说道:“应该是爆胎了。”他还有一句话没有说出来就是这场意外可能是人为的,有些修理汽车的人会故意在马路上放一些钉子等容易使车爆胎的东西,这样一来,车子停在马路上,前不着村后不着店只好送进他们的维修厂。
当然,如果只是这样到是小事,司机应该会处理好,但就怕没有那么简单。李振复心中升起一丝不好的预感。
第二十四章 救美(求收藏)
滋滋……
正在谨慎平稳行驶的长途车,忽然一声巨响,车身猛的一阵剧烈的抖动。
所有的长途车里的旅客,都朝着前面翻滚出去,绝大多数人的脑袋重重的撞在前面座位的靠背上。同时,放在长途车的两边的架子上的包裹,顺势滚下来一片,更是砸的那些旅客们哇哇乱叫。
就在男姓旅客们骂骂咧咧,女姓旅客们叫嚷着投诉的时候,忽然“嘭”的一声巨响,让所有人都闭嘴了。
车子已经停了,这嘭的一声巨响,不是撞车,不是追尾,而是把牢固的有机玻璃车门给轰出一个大口子。
五个身高在一米八以上的男人,从轰碎的前门的位置走上来,手里拿着钢刀,其中有三个还拿着双管猎枪。
司机迅速的用双手抱住脑袋,低头趴在方向盘上。
“全部趴下!”
领头走进来的彪悍男子,长着一脸络腮胡子,微微敞开的胸口露出大片黑毛,一直遮盖住了脖子。
稀里嗦啰……所有人都急忙抱着脑袋,缩在座位里。有几个年轻女子,实在是非常害怕,呜呜的就哭出来。
这沉闷的长途车里,伴随着低声的哭泣,让气氛变得更加紧张。长途车里仅有的一个小孩,哇的一下大叫起来,却急忙被他身边的妈妈打了一个响亮的耳光,趁着他发懵,再强行将他捂住嘴巴。
“谁敢报jǐng,就杀谁。”领头的男子,说了第二句话,再走到司机的身边,拔出车钥匙。
原本还在持续提供暖气的长途车,忽然就连“哄哄哄”的发动机的声音都没有,以略微倾斜差点撞到路边紧急停车带的隔离栏的凝固的架势,呆呆的停在路边。
冷风顺着破碎的前车门,哗哗哗的吹进来。
果然遇上事了!李振复心里微微一叹,刚刚他就闪过一丝不好的预感。不过既然事情清楚了,虽然被人用枪指着,但他还是送了一口气,解决已知的危险可比为之的危险要轻松得多。
“把值钱的东西都交出来,每个人凑足2000块钱,只要有一个人交不满,谁都别想走。还有,谁都别想报jǐng,只要jǐng察过来,我们就杀人。”高举着双管猎枪的男人,以格外平静的口吻说道。
看他们的样子,不是第一次犯案,而这份镇定自若,让绝大多数人都更加紧张,这说明这几个人,不是冲动抢钱,而是真正的亡命之徒!
当然,也有人觉得他们这样“专业”,那只要配合他们,应该就不会有事。
“快点!”
领头的男人举起双管猎枪,嘭的开出一枪。
长途车的车顶,顿时被打出一个圆洞,露出灰蒙蒙的天空。
几乎所有人都被吓的浑身抖了一抖,几个反应快的,急忙从架子上拿回自己的包裹,从里面翻钱出来。
一时间,安静的长途车里,变成乱糟糟的一团,不论男人们还是女人们,都拼命找钱。2000元的赎命钱,说贵也不贵,只要拿到钱,歹徒就会走,他们就不会在乎这2000块钱。
领头的男人朝着后面四个同伙使一个眼sè,其中两个同样拿着猎枪的男人,从这领头男人的左右穿出来,顺着长途车中间的走廊,慢慢的走向旅客。
五个歹徒,两把猎枪,其中首领拿的是威力最强的双管猎枪。
坐在最前面的几个乘客看到两个歹徒走过来,手中还捏着黑亮的猎枪,吓得几乎就要尿裤子了……这种场景,亲身经历和观看电影是完全不同的概念……
“大哥,大哥……”坐在第一排的胖乎乎的商人模样的男子,颤抖着举起自己准备好的皮夹子,露出里面的一沓钞票。
黑sè的猎枪掠过他头发稀松的脑袋,吓得他缩起脖子。
两个拿着单管猎枪的男子,一边收钱,一边走向车尾。车厢里没有大呼小叫,只有非常压抑的紧张感,似乎任何一个突兀的叫喊或者呼救,都会引爆第三次的枪声。
谁都不希望猎枪的爆炸姓子弹,会落到自己的身体上,尤其是脑袋上。
长途车的左侧的高速公路上,零星的车辆驶过,谁都不会知道,这个停靠在右侧的紧急停车带上的长途车正面临抢劫。在这雪天里,谁都不想多事,都只以为这是长途车在寒冷的天气里遇到故障而抛锚。
“大哥,我钱不够,我这戒指,2500块钱……”车厢中段的声音颤抖的男子,举起他的黄金戒指,然而话还未说完,这枚戒指就被脸sè冰冷的男子给拿掉。
那些正愁自己现金不够的旅客,急忙拿出自己值钱的东西,戒指、手表、耳环,能够抵钱的就迅速上交,争取凑满2000元的价值,在这种情况下,谁都不会去计较自己的损失是多还是少……
这种收钱的过程,居然是井然有序。几秒钟就能收一排,转眼就走到车厢的尾部。
“我我……我没钱……”一个十五六岁的女孩怯怯的说着,脸sè已经是煞白煞白。她到省城来看亲戚,本来就是来借钱治病的,但却连亲戚的面都没见着,怎么可能有钱?
车厢瞬间进入沉默。
“我我我……给你!”后面传来一个颤抖的声音。
车厢的最后一排,现在只有两个乘客。
李振复惊讶的看着慕云嫣,显然没有想到这个大明星竟然会大发善心,在这种时刻还有心思救别人。
“你?”
络腮胡子微眯的眼睛闪过一丝jīng光。
李振复暗道一声不好,恐怕这家伙看中了慕云嫣的相貌。虽然他和慕云嫣没什么关系,但毕竟一路同行,也算半个朋友,于是赶紧开口道:“这是我老婆,钱我出,三个人的。”
掏出一沓红彤彤的百元大钞,足足有一万,也不数,全都递了过去。
“小子,很懂事啊!”
络腮胡子咧嘴一笑,露出一口大黄牙,眼中却闪过一丝嘲讽。
“你老婆长得不错,老子看上了。”
李振复脸sè一变,显然没有想到对方会突然说出这么一番话。
一旁的慕云嫣脸sè顿时变得煞白,身体都开始颤抖起来,扯住李振复的胳膊躲了躲,显然是害怕到了极点。
络腮胡子用枪顶着李振复的脑袋,说道:“看什么看,你想死是吧。给你两个选择,交出你老婆,老子带回去爽几天就放了她,要不然老子现在就把你毙了,然后把你老婆轮到死。”
李振复眼睛微微眯起,抢劫的人都是亡命之徒,怎么可能为了一个女人拖沓自己?现在他基本上可以确定了,对方恐怕不是为了抢劫,根本上就是冲着慕云嫣这个大明星来的。
想到这里,李振复脸上露出一丝嘲sè,低着头对慕云嫣说道:“老婆,你不能怪我,谁让你这么漂亮呢,他们看上你了,你总不能看着我白白的被他们毙了吧?你放心,既然这些老大说了会放你回来那就肯定不会食言,你出去几天,我就当你和你们老总出差去了,反正这种事情也常有不是?”
慕云嫣听到李振复要把自己交出去之后,脸sè顿时变得煞白,紧接着又听到李振复后半句话,脸sè瞬间由白转青,你老婆才和老总出差,你老婆才是小蜜,你全家都是小蜜。
车上其他人本来见李振复要把老婆交出去都是一脸鄙视,但在听到他的后半段话之后又一个个都一副难怪如此的表情。
车上的老少爷们心道:原来是个经常和老总鬼混的荡妇,难怪这哥们一点也不在乎她,这要是我,恨不得让那些劫匪把她轮死不要放回来,不过这女人倒长得很漂亮,要是就这么死了那就太可惜了,不知道以后能不能有机会约炮。
云烟小脸苍白,不知道为什么这个大哥哥要把漂亮大姐姐送给这些坏人,她从小就生活在大山里,这是第一次出远门,可听不懂李振复字里行间的内涵。她只知道面前这个大姐姐要救自己,就是好人,现在好人却要被坏人抓走了,妈妈从小就告诉她要知恩图报。
“你们不能抓走大姐姐,要抓就抓我吧。”
云烟大叫,尽管小脸苍白,但还是坚定的站了出来。
“哪来的小丫头片子,身上还没有二两肉。给老子滚!”
络腮胡子挥手把云烟推得撞在车座上,云烟的小脸顿时痛得扭曲。
李振复眼中闪过一丝厉sè,轻轻把手从慕云嫣的臂弯里抽出来,说道:“老婆,你还是跟他们走吧,要不然他们生气了把我们都杀了怎么办?牺牲你一个成全大家,你也算是功德无量了。”
车里的其他乘客本来还有些纠结和可惜,有些不忍,但听到李振复这话之后一个个瞬间把心中的那丝不忍收了起来,是啊,要是这些人达不到目的开枪杀人怎么办?死道友不死贫道,在自己的生命利益面前,对别人怜悯就是对自己的残忍。
“我不是你老婆。”
慕云嫣终于爆发了,怒视着李振复,目光喷火,如果目光可以杀人的话,李振复现在已经死了千万次了。
“走吧,小妞,待会大爷好好疼你。”
络腮胡子残忍一笑,抓住慕云嫣拉了出去。
“兄弟们,走!”
“李振复,救救我!”
慕云嫣的无助的声音远远传来:“李振复,你混蛋,不是男人。”
突然一个瘦弱的身影扑到李振复脚下,哭求道:“大哥哥,你救救大姐姐吧。”
“会的,你别急。”
李振复点了点头,算算时间差不多了,起身朝车门走去。
司机见李振复要出去,大概是猜到了他的想法,劝道:“兄弟,别去了,你去也无济于事,而且我刚刚已经报jǐng了,jǐng察应该很快就会来的。”其实他还有一句话没有说出口,那就是他觉得李振复为了一个水xìng杨花的女人身陷险境不值得。
李振复淡淡一笑,下车朝劫匪追去。他如果不想让劫匪带走慕云嫣刚刚在车上就可以阻拦,凭他的身手可不惧怕普通子弹,但车里的空间比较小,他怕子弹无眼伤到了其他无辜的乘客,所以才打算等劫匪离开后再动手。
他在其中两个劫匪身上用法力种下了神识标记,并不担心会跟丢。
至于慕云嫣,呵呵,虽然人不错,但大小姐脾气也不小,李振复觉得让她吃吃苦头也蛮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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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 人贩子(求收藏)
李振复并不想把自己的实力曝光在大庭广众之下,所以采取了跟随的决定,一路跟着五个劫匪,慢悠悠的在后面晃荡,凭他的身手自然不会被人发现。
五个劫匪走了十来分钟,转过一个路口,上了一辆面包车,很显然是早有准备的。
面包车呼啸着向青山县开去,谁也不会想到这些劫匪会这么大胆,劫持人质之后不躲进荒山野岭还敢去县城。
李振复皱了皱眉,他要是全力奔跑,速度不会比面包车差,但这毕竟是白天,车来车往,让人看到就太过惊世骇俗了。
想了想,他决定使用土遁。
手掐了一个法诀,嘴吐一个“遁”字,李振复脚下的泥土顿时翻起土浪,仿佛变成了流水,把李振复吞噬,然后又恢复原状,丝毫没有变化,看不出任何痕迹。
土遁是上古有名的五行遁术之一,其中最为出名的当属封神时代的土行孙,一身土遁法术修炼到了极致,于千百仙神中如入无人之境,只要遁进土里,谁也拦不住。
李振复的土遁法术当然没有练到土行孙那么高深的境界,但他本身就凝练了土灵种,把身体属xìng转化成了先天土灵之体,土遁乃是自动领悟,在先天上却是要比土行孙还要强上很多,超越土行孙只是时间问题。
第一次使用土遁,李振复心里还是有些紧张的,生怕遁到土里就出不来了。不过显然他的担心是多余的,凭借他的先天土灵之体,在土里面就好比入了水的游鱼,只要习惯了土遁,以后绝对比在空气中还要灵活和畅快。
遁进土里,李振复没有下遁太深,怕出什么问题把自己活埋了,大概离地面就是一尺的距离,可以看到天空的蓝sè。远处车辆在马路上飞驰。他发现自己与上面的事物像是隔了一层玻璃一般,自己能看得到他们,而他们却无法发现自己。
在土里面则是看不到太远,差不多一两米的距离,再远就是黑漆漆的,不过在李振复开启左眼的透视功能之后里面变得清明起来,视线不比在空气中差。
李振复心思一动,顿时感觉到脚下一股奇异的力量推动自己,把他的身体向上推。
噗的一声!地面突然出现一个人头,脸上充满了兴奋之sè,眼珠子还在滴溜溜的转。幸好周边没人,否则要是叫人看见地面上突然多出一个人头来还不要把人吓出jīng神病?
深深的吸了一口空气,虽然在土里面有一种先天的亲和感,但李振复还是习惯空气中的生活,不过现在救人要紧,李振奋确定方向,心神一顿,身子沉入土地中,然后飞快的朝面包车离开的方向遁去。
在土里他的速度很快,甚至远远超过了他在空气中的速度,李振复大概估算了一下,他在土里面的最快速度差不多接近音速。只要他意念一动,周边的土地就会自动化开,非但不会消耗他的法力,甚至土壤里面还会涌出一股淡淡的土黄sè的光芒推动他行走。
李振复知道那是土壤中的土灵之气,因为他体内先天灵种的缘故,所以会应从他的调动。只不过这股土灵之气太稀薄了,他吸收个几个月也增长不了多少实力。
在近乎音速的遁术之下,李振复很快就追上了前面那辆面包车,随后李振复降低了速度,并没有急着上前拦截,反正是要去青山县,就让他们多走一会,否则救下了慕云嫣他难不成还得和她一起在路边等车会青山县?
至于慕云嫣的安全他并不担心,显然对方是有目的的绑架,背后应该还有指使人,所以一时半会应该不会出问题。而且他在慕云嫣身上种下了一道神识,把一起情况都监视在眼皮子底下,只要一出变故他立马就会动手。
……
……
面包车里,慕云嫣被堵住了嘴,身上绑着塑料绳,没有挣扎,但眼神还是透露出心中的惊恐。她不知道自己的下场是什么,但这几个人肯定不是好人,落在他们手里,慕云嫣死的心都有,但不到最后时刻她没有勇气自杀,但如果真的到了那一步,为了不受辱,她绝对不会怜惜自己的xìng命。
都怪那个混蛋,真不是男人!慕云嫣在心中大骂,显然最后李振复把她出卖给劫匪让她失望透顶,不过想了想她又没有什么理由去怪对方,难不成还叫李振复和这些拿着枪的歹徒拼命不成?那是小说中才会出现的情节,现实中,呵呵,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不落井下石就不错了。
“大哥,这妞长得真水灵,而且好像还是个大明星,要不要咱们先爽爽?”一个刀疤眼看着慕云嫣,两眼直放jīng光,哈喇子都快流出来了。
络腮胡子摇了摇头,说道:“这个女人我们不能动,上家特别交代叫我们掳了她,过两天对方就会来人,到时候就没我们什么事了。”
“到底是谁,竟然叫我们要这么顾忌?”
络腮胡子说道:“这是静海那边的老大发的命令,而且对方是连青狼老大都得罪不起的大人物,我们不要管那么多,只要照做就行,这几天这个女人你们谁都不要起心思,而且还要好好招待,否则你们知道违反帮规是什么下场。”
这时,旁边开车的人说道:“老五,你的xìng子我们都知道,但是女人哪都有,这个女人既然是老大另有安排那你就别动心思,而且我们做完这单生意就应该可以调到静海去做事了,这个节骨眼可不能出差错。”
“老三说得不错。”
络腮胡子说道:“等把这批小孩送到静海去,我们也能留在静海了,到时候吃香的和辣的,什么没有?”
“老大说的不错,静海那边的妞可真水灵,比青山县的货sè不知道要好多少倍,半年前青狼哥带我去了一次那个叫什么皇朝至尊的地方,那里的女人,那滋味,老子现在都忘不了。”
……
一旁,慕云嫣脸sè不断变化,显然她也听出了这群人不是为了劫sè,而是因为有个老大指使他们这么做的。因为不用担心**问题,慕云嫣粉脸多了几分血sè。但是心里也闪过种种疑惑,这些人到底是什么人?他们的老大为什么要抓自己?还有他们说得小孩是怎么回事?他们口中的青狼哥又是谁?
……
……
这一路上他们都没有遇到jǐng察,即便是有两辆jǐng车也是呼啸而过没有对这辆毫不起眼的面包车关注。
面包车开了两个来小时,来到了青山县,不过没有进城,而是停在郊区的一家汽车维修厂门前。
李振复一直遥遥的跟着这辆车,见此,知道这里应该就是对方的老巢了。这一路上他都在地下土遁,看着头顶不断呼啸而过的汽车,那种感觉很奇妙。
大致的观察了一下,这里是一片废弃的工地,人烟稀少,是杀人越货的绝佳地点。见五个劫匪拉着慕云嫣进了汽车维修厂,李振复立刻就跟了上前。
……
刘大魁是石头村人,成家几年了,有一对双胞胎女儿。他本来是个本分的农民,后来经人介绍做起了人贩子的下线。两年后他另起炉灶,和自己的哥嫂一起干。
刘大魁干着干着手里的钱便多了起来。他也成了村里的首富。本想“金盆洗手”不干了。但这种事情又怎么可能想脱手就脱手?这次上线就来人了,说做完这最后的一单,让他金盆洗手,而且出价多得令人咋舌,他寻思着,刘大魁虽说不想干了,但谁和钱过不去呢!于是他让哥哥联系了两个山里的小孩,两三岁,山里的小孩不像城里小孩那么金贵,丢了小孩就当是命不好,很多人养不起甚至都想卖掉呢!
他找小孩一向都是找山里的,从来没出事,今天就是交货的rì子。
等了半个小时,终于等到了上家的消息,所以他立马就带着两个小孩来到了青山县郊区的汽修厂,这里就是交货的地点。
“胡哥,这次找着两个,您看看。”
刘大櫆把孩子抱到络腮胡子面前。
“嗯,可以。”
络腮胡子点了点头,取出两沓红sè大钞扔给刘大櫆。
“这……两万?不是说好了五万吗?”
络腮胡子冷冷一笑,说道:“不这样说你们能这么快找来这么多孩子吗?你要金盆洗手,老子也想金盆洗手,干完这票就不干了,不狠狠捞一笔怎么对得起我这么多年担惊受怕的rì子?识相的就拿钱走人,否则我叫你一分都拿不走。”
“你……好,算我倒霉。”
刘大櫆一脸晦气,但是有总比没有好,得罪了面前这人可比没钱拿要严重多了,他就曾经亲眼见过一个不听话的下线被络腮胡子一枪爆了脑袋,他还真担心自己步了那人的后尘。
“老五,带这两个孩子进去。”
刀疤眼点点头,走到一旁拉开一道卷帘门,然后打开了一道厚重的铁门。
待在地底的李振复见此眼睛突然猛地一缩,随之而来的就是一股无尽的愤怒,双目都几乎要喷出火来。
铁门背后放着十几个大铁笼子,就是那种关大型猛犬的笼子,但是里面关的不是猛犬,而是几十个婴孩,大的六七岁,小的还在襁褓里,每个笼子里放着一个大脸盆,从里面残留的饭菜残渣来开应该是装食物用的,不过看笼子里小孩一个个都饿的面黄肌瘦,再看脸盆里散发酸腐味道像是猪食一样的东西,就知道这是什么待遇。
“你们……人渣,你们禽兽不如,你们这样做还是人吗?总有一天你们要天打雷劈!”
慕云嫣愤怒地大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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