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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娱乐巨头-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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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晓华明白母亲的意思,她老人家无非是怕自己经不起失去曹菲菲的打击,然后来个为情自杀、一死了之神马的。
事实上,张晓华很理解母亲,她老人家的担心并不是没有道理,毕竟真正的张晓华还真就为了那个曹菲菲自杀嗝屁了。
这倒霉孩子也真是的,刚刚死了老爸,也不为了老妈着想,却为了一个女人说死就死了,真是熊孩子的悲剧啊!
不过,自己可没有蠢到会为了一个水性杨花的女人做傻事。
如今的张晓华已经涅槃重生,等待自己的将会是无限美好的前程,加上这个世界的环境,以及自己这张死猪不怕开水烫的脸,要想成就一番大事,貌似也不是很难。
“妈,您把心放在肚子里就是,接下来您就瞧好吧,我不会让您失望的。”张晓华脸上洋溢着灿烂的笑容,拍着胸脯信誓旦旦的保证道。
听他这么说,张绍芳也稍稍放下心来,同时就连她也觉得,这孩子好像一夜之间长大了,里里外外全都透露着一股成熟的魅力,倒是和他爸爸年轻的时候一模一样。
难怪人人都说,要想一个人快速的成长起来,就必须要让这个人失去一些宝贵的东西,因为没有失去,就永远不会懂得珍惜,只有懂得珍惜,才会成长。
看来这孩子就是因为他爸爸的去世,所以他才会变得成熟懂事,为此张绍芳也总算可以感到一丝欣慰了!
“好了,您早点休息吧,我还有事情要做。”张晓华迫不及待的想要坐到电脑旁,然后仔细的了解一下这个世界。对于他来说,这是目前最重要的事情了。正所谓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嘛。
“你能有什么事情?”张绍芳目含狐疑的看着儿子,在她的印象里,这孩子每天不是出去花天酒地,就是和一些猪朋狗友混在一起。眼下听他口口声声说有事情要做,而且还一本正经的样子,张绍芳便不禁好奇了起来。
“我要创业啊!”张晓华趾高气扬,大气凛然,虽是实话实说,却让张绍芳难以置信。
而在张绍芳的理解里,张晓华口中的“创业”二字,就是“不务正业”的意思。
无奈的叹了口气,张绍芳语重心长的叮嘱道:“晓华啊,家里的钱不多了,你爸爸又在外面欠了很多债。虽然你爸爸去世了,但欠债还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所以你爸爸欠的那些债咱们必须全都还上,咱不能让人挑你爸爸的理。不过这些事情就不用你担心了,妈妈会想办法解决。以后你只要给我少添点麻烦,不要再胡乱花钱就行了。现在你已经长大了,要学会持家,明白吗?”
张晓华认真的点点头:“我明白,不过我还是那句话,您只要把心放在肚里就行。再说了,所谓父债子还,没听过有夫债妻还的。您放心,我会尽快赚些钱,以便帮家里减轻点负担。好了,时间不早了,您赶快休息吧。”
话音刚落,张晓华就一溜烟的跑回了自己的房间,坐在了电脑前,开始专心的学习了起来。
直至凌晨两点,张晓华才总算对这个世界有了一定的了解。
这里和地球基本没什么来去,几乎有着一样的历史,同样分为七大洲五大洋,以及分为黄种人、白种人、黑种人这三个种族,就连各个国家的地域名称都没有太大差别,甚至有很多品牌的名称都和地球一样,例如联想、苹果、三星、奔驰、宝马等,均是国际一线品牌。
华夏国用的依然是人民币,在这里,人民币也是世界通用货币。
时间虽然是公元2000年,但这里的科技已经达到了地球2014年的水平,发展相当迅速。
不过这里的娱乐文化还真不是一般的落伍,不像地球,有着很多经典的电视剧或电影,可以让人闲暇之余尽情的消遣。
然而在这个世界,别说什么经典的影视剧,貌似连一首像样的歌曲都没有。要说荧幕中唯一吸引人的东西,就只有岛国人民拍摄出来的AV巨作了!
好在张晓华前世是个影迷和歌迷,是电影他都看,是歌曲他都听,耳濡目染之下,对于演艺圈他也多少有点见解。
退一步说,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么?
所以,张晓华有信心,涉足娱乐圈的话,应该不是什么问题,当然这也是这个世界最好的商机。
接下来,为了彻底了解这个世界的娱乐市场,张晓华简单的看了几部时下最流行的电影和电视剧。
哇靠!
简直不堪入目啊!
虽然画面一流,但却没有剧情,没有逻辑,没有看点,就连演员也是乱七八糟,没有气质不说,更没有什么演技,和小朋友过家家没什么来去,倒是对催眠有着很大帮助。
“这是神马东西哇?尼玛越看越困,赞助商是卖安眠药的么?”
为了提提神,张晓华又听了几首时下最流行的歌曲,结果,差点没有把耳机给摔了。
“这都是神马东西哇?歌词狗屁不通,曲风毫无节奏,连‘最炫民族风’都要比这些所谓的经典歌曲好听百倍不止,甚至还不如地球上那些三十年代的歌曲呢!”
张晓华郁闷的都差点哭出来,不仅是他,网民们对此也是一片怒骂,各大网站怨声四起,无不抱怨娱乐界人才匮乏,庸人当道,所制造出来的各种娱乐产物更是堪比垃圾,着实难登大雅之堂啊!
与此同时,张晓华也是在这个世界看到了无限商机。
既然这里的娱乐事业如此差强人意,那凭自己前世的记忆,自己随时可以在这个世界带起一阵有一阵的流行风。
这里没有四大天王,那咱就创造出四颗超级巨星,让他们红遍亚洲。
这里没有四大花旦,那咱就培养出四朵金花,迷死那些万千宅男。
这里没有令脑残粉们意乱情迷的《来自星星的你》,那咱就拍一部《来自火星的你》,相信一定可以迷死人不偿命。
喜欢古装武侠剧,那也简单,金庸爷爷的《射雕三部曲》,古龙伯伯的《小李飞刀系列》,梁羽生大大的《白发魔女传》,这些经典不朽的名著随时派上用场。
喜欢古装历史加奇幻大剧,这个更简单,《四大名著》统统不在话下。
喜欢现代偶像剧,呵呵,一部《流星花园》足以风靡一时。
进军电影市场的话,就从《英雄本色》开始好了,然后渐渐打进欧美,再来个《泰坦尼克号》,足可奠定“世界之王”的地位。
至于各种综艺和明星互动节目,相信这些也可以创造出极高的收视率,到时候绝对会财源滚滚,可前提是得先培养出一批受欢迎的超级明星。
所幸地球上那些人人都在传唱的经典歌曲,自己可以在这个世界充分利用,将来自己随便拿出一首歌来,都能在一夜之间捧出一个明星,还不用费脑子作词,直接用原装的就好……
不对……还得编曲啊!
张晓华又是一阵郁闷!
尽管他能哼出地球上那些经典歌曲的歌词和曲调,但他却不会制作背景音乐,而只有歌词却没有音乐的歌曲,就等于一个人没有灵魂,图具形骸。
简单地讲,他只会唱,不会编曲。
看来得先找个懂音乐的人一起并肩作战,或者组建一个专业团队什么的。
自己负责写词,其他人负责编曲和后续工作,等歌曲成型后,再找人来唱,这样不但可以赚钱,还能培养属于自己旗下的明星,为将来打好基础,可谓一箭三雕!
嗯,不错啊!
想着想着,张晓华又开始自我陶醉了起来,只觉得前途一片光明,商机无可限量,同时他心中也渐渐萌生出了一个庞大的计划。
但目前最重要的是,得先找几个懂音乐的家伙,然后成立一个团队,从简单的音乐方面着手,光凭自己还真是有心无力。
拿出手机,张晓华开始翻起了电话簿。
从上到下,居然都是猪朋狗友,丝毫派不上用场,而且这些人自从得知张晓华家境一落千丈之后,他们就差不多已经和张晓华断绝了关系,在目前的张晓华看来,就算自己对他们三拜九叩,哭爹喊娘,他们也未必理会自己。
既然这些人没有用处,那么这些号码留着也没用,于是张晓华一鼓作气,统统的将其删除殆尽。
而当他无意间看到曹菲菲的名字时,心里登时蹿出了一股怒火,燃烧的无以复加,瞳孔表面却仿佛结了一层冰,喷发着丝丝寒气,对曹菲菲的憎恨之情,显然溢于言表!
要说张晓华对曹菲菲没有半点的恨意,那是绝对不可能的。
毕竟张晓华已经成为了这副身体的主人,也是这个世界的一员,以后他也会用张晓华的身份继续生活下去,然而,曹菲菲却是无情的在他全新的人生上面烙下了一道耻辱的印记,若是自己将来不雪今日之耻,那自己还是男人嘛?
怒气驱使之下,张晓华正要将曹菲菲的电话删掉,却又忽然犹豫了……
最终,他选择保留这个电话。
这并不是因为他对曹菲菲还存有感情,而是他期待有一天来电显示会重新出现“曹菲菲”这个名字,因为当那天来临的时候,相信也是曹菲菲有求于自己的时候,更是自己一雪前耻的时候!
第5章 生死兄弟
张晓华拿着手机折腾了半天,最后使得联系人列表里只剩下了两个名字,一个是曹菲菲,还一个就是袁大同。
对于袁大同这个人,张晓华并不陌生。
记忆告诉他,袁大同是他初中的死党,也是到目前为止最好的朋友,而且是可以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铁哥们,没有之二。
记得初三那年,由于张晓华家境过人,因此招来了一伙绑匪,结果是袁大同的舍命相助,才迫使绑匪没有得逞,不过袁大同却是被绑匪捅了一刀,差点连小命都没了,至今袁大同的左胸处还留有一道十公分长的疤痕。
张晓华还知道,这个袁大同是个音乐狂魔,对音乐的热衷几乎到了走火入魔的地步,同时对于音乐制作也有一定的见地,并且这个袁大同还开了一间工作室,以创作音乐为主,不过工作室的状况似乎不是太好,一直都是不温不火的。
“既然这哥们如此义气,又擅长音乐制作,那还等什么,就是他了!”
立定主意,张晓华直接拨通了袁大同的电话,直至好一会儿,方才听对方的声音缓缓响起:“晓华,怎么了?”
“大头,有空没,我想和你谈谈。”此时张晓华正处于极度兴奋状态,所以也就忘了时间,却不知现在已经凌晨四点了,而且因为口音的关系,他把“大同”直接叫成了“大头”。
“大哥,我叫大同,袁大同!”
“好的冤大头,我找你有点事情商量,有空没?”
“……”
电话另一头的袁大同已经哭了,有气无力的道:“大哥,您知道现在才几点吗?有什么急事吗?是不是又要找我陪你拼酒啊?”
“我刚写了一首歌,想请你给点意见。当然,咱们也可以边喝边聊,正好我还有一件大事要找你商量。”张晓华认真的说道。
当然他说写了一首歌也不是开玩笑,凭借他上一世的记忆,地球上所有的流行歌曲,他随时随地都能把歌词和曲调表达出来,只是不会把歌曲完整的制作出来罢了,这也是他找袁大同的原因。
“你写了一首歌?”另一头的袁大同郁闷了,哭笑不得的道:“大哥,你大半夜的骚扰我,就是为了要和我开这么无聊的玩笑么?好吧,真是这样的话,你赢了。”
“我说真的,我这就去工作室找你,咱们见面再谈。”这话说完,张晓华挂上电话,出了家门,开上老爸一年前给他买的帕萨特,直奔袁大同的工作室开去。
………………
二十分钟后,张晓华驱车来到了位于市区的西祠胡同,直至前无去路,他这才熄火下车,站在了一座两层高的小楼前。
抬头望去,却见这栋小楼的表面已是百孔千疮,破旧不堪,一副年久失修,且随时都会倒塌的样子。门上方挂着一块灯饰招牌,上面显有【大同工作室】五个字,不过已经有四个字的灯管坏了,只剩下一个【作】字还在垂死挣扎,貌似再也无法承受丝毫的风吹雨打。
“这是要‘作死’的节奏么?”张晓华脸皮抽搐,心中好笑不已。通过门面来看,他就知道这个袁大同的情况有多么的落魄了。
伸手敲了敲锈迹斑斑的卷帘门,很快,门就被人从里面打了开。
张晓华定睛一看,映入眼帘的是一位身材消瘦的青年,下穿一件休闲短裤,上穿一件白色背心,足蹬一双塑料拖鞋,年纪和自己差不多大,留着一头自然卷,脸上戴着一副黑框近视眼镜,看上去既斯文又秀气,倒是帅哥一枚。
很明显,这个人就是袁大同了。
“大哥,你还真来了啊?”袁大同有些不敢相信。这个时间点还能见到张晓华,而且是在自家门前,这还是破天荒的头一遭,看来这小子是真有正经事来找自己商量了。
望着袁大同胸口那道半露在外的伤痕,张晓华的记忆也是犹如潮涌,心中不由得一阵感动。
为了朋友,这个袁大同当年居然连命都可以不要,这才是真正的生死之交,手足之情!
一番感叹后,张晓华也不客气,大步一迈,不邀而入。
在他的印象里,这个袁大同就和他的亲兄弟一样,实在没什么好客气的,不然自己也不会找他当合作伙伴了。
大摇大摆的来到工作室里,张晓华环顾四下,还别说,这里的设备倒是挺齐全的,吉他、贝斯、圆号、双簧管、架子鼓、电子琴等现代乐器应有尽有,坐落有序。
并且根据张晓华的记忆显示,二楼应该是个设备齐全的专业录音棚,当然,这里也倾注了袁大同的全部身家,既是他工作的地方,也是他的家,他每天几乎24小时都待在这里,也正是因此,他才会有个“音乐狂魔”的外号。
“说吧,这么晚找我,到底有什么事?”说着袁大同去冰箱拿了两瓶灌装啤酒,随手扔给张晓华一瓶,自己也开始坐在会客沙发上畅饮起来。
“电话里不是说过了么,我写了一首歌,想让你给点意见。”话虽这么说,但其实张晓华的主要目的,是想看看袁大同是否具备给歌曲配乐的能力,两者在合成方面要是达不到与原曲一样的效果,难免会差强人意。
要说张晓华很了解袁大同,那么袁大同一样对张晓华了如指掌,毕竟两人可是从小玩到大的兄弟,因此张晓华有几斤几两重,袁大同可是一清二楚。
原本在电话里听张晓华说写了一首歌,袁大同只当他是在拿自己开涮。
当下再听张晓华这么一说,还一本正经的样子,袁大同不由噗嗤一笑,刚刚入口的啤酒尽数喷出,忍俊不禁的道:“我说你这是梦游呢,还是游梦呢?你小子会写歌?话说你好像五音不全吧?你连唱都唱不好,写哪门子歌呀?你这又是受什么刺激了,都让你开始大言不惭了?”
“人渐醉了夜更深,在这一刻多么接近,思想仿佛在摇撼,矛盾也更深。
曾被破碎过的心,让你今天轻轻贴近,多少安慰及疑问,偷偷的再生。
情难自禁我却其实属于极度容易受伤的女人,不要,不要,不要……”
张晓华二话不说,直接开唱,一首粤语版的《容易受伤的女人》信手拈来,竟是被他那完美的唱腔给演绎的淋漓尽致,虽然没有伴奏音乐的衬托,却也掩饰不了那富有意境的歌词和伤感的曲调,听得袁大同膛目结舌,如痴如醉,久久无法自拔。
一曲终落,张晓华也是自鸣得意。
前一世,他那“KTV情歌小王子”的美誉可不是浪得虚名的。多变的嗓音,完美的唱腔,声调的控制,纵然比起那些一线歌星都有过之而无不及,足以轻易打动人心!
第6章 专业团队
看着袁大同那副如痴如醉的表情,张晓华就知道,他已是被这首《容易受伤的女人》彻底征服。
笑话!
这首歌可是天后王菲的成名之作,虽然王大女神也是翻唱的,但却红遍亚洲,广为传唱,销量突破白金,横扫乐坛,获奖无数,而且不论歌词还是意境,和这个世界的音乐根本不在一个档次上,足以堪称神作中的神作!
良久,袁大同终于回过神来,猛地晃了晃脑袋,如梦初醒,万分激动的道:“这……这首歌真是你创作的?”
“当然。”张晓华不假思索的回应。虽然有点厚颜无耻,不过总不能告诉这个袁大同,这首歌是来自另一个世界吧?
“好了,现在咱们说正事。”张晓华双臂抱胸,依坐在办公桌上,俨然一副老板的架势,并且认真的看着袁大同,问道:“你能不能给这首歌配上背景音乐?就按照我刚才唱的那种曲调。当然以后唱这首歌的必须是个女人,毕竟这首歌的歌名就叫《容易受伤的女人》,这也是这首歌的主题和精髓所在。不过在找到合适的歌手之前,咱们可以先制作个样品。”
“容易受伤的……女人!”袁大同再次如痴如醉了起来,这么富有伤感情调而又能直奔主题的歌名,居然也能被这小子想出来,就连自己这个专业的音乐人都自愧不如!
此刻,袁大同已是深深地被张晓华折服!
没想到这小子不但写出了这么动听的一首歌,连歌名都是起得这么别致优美,真是不行不服啊!
同时,袁大同可以肯定,一旦这首歌公诸于世,必会掀起一阵流行狂潮,到时候不敢说会红遍全球,也足以红遍亚洲!
“你等着!”袁大同亢奋不已,更是毫不犹豫,是骡子是马拉出来练练再说,当下拿出手机,连续拨打了五个电话,召集了工作室的全部成员。
半个小时后,旭日东升,黎明破晓,崭新的一天如时到来。
此时工作室里,除了张晓华和袁大同以外,还多了四男一女。
女的年轻漂亮,男的风流倜傥,全都朝气蓬勃,活力四射,貌似都是属于摇滚范的,独具音乐人的气质。
女孩名叫艾玛,一身中性打扮,留着一头淡紫色的齐耳短发,身材火辣,亭亭玉立,很是有范儿,是一名职业键盘手兼钢琴手。
四男分别是主音吉他手小海(外号胖大海),以及副旋律吉他手浩子(外号老鼠)。还有贝斯手吉米,加上鼓手杰克,全都是这个工作室的一员,分工明确,各怀千秋。
待为张晓华介绍了一番后,袁大同又把事先写好的歌词和大概曲谱分给了大家,旋即猛地一拍巴掌,干劲十足的道:“大家听着,今天就算不吃不喝,咱们也要给这首《容易受伤的女人》披上一件华丽的外衣。是骡子是马,就看咱们今天的本事了!”
“收到!”
全体成员气势如虹,应声而动,纷纷拿起纸笔,使出浑身解数,开始细心的为这首《容易受伤的女人》编起了曲来。
时至中午,三首不同风格的曲谱,便是在众人共同的创作下诞生出来,而张晓华这时候的工作便是买午饭,反正这些人都是专业的,自己的要求之前也都和他们说过了,实在没有什么用武之地。
不过这些人显然是已经魔怔了,眼看桌子上摆满了香喷喷的饭菜,他们就是不吃不喝,甚至连眼睛都不眨一下,直勾勾的盯着三本曲谱,拼命的筛选,商量,修改,誓要让曲风达到他们的满意度为止,简直到了走火入魔的地步。
然而,望着这些人如此卖力工作的样子,张晓华不觉间也是深受感染,不由得热血澎湃!
这还是他第一次见到这么卖力的团队,除了团结之外,张晓华还在这些人的身上看到了敬业精神与对音乐的热枕,他们仿佛不是在创作音乐,而是在创造生命!
直至晚上11点,月朗星密,万籁俱寂。
此刻,工作室里却是一片火爆。
经过反复的思考和不断的修改,终于,大家三下五除二,使得一首完整的曲谱横空出世。
接下来袁大同等人要做的就是把这首曲子完美的演奏出来,并制成录音和样品。
这个时候,位于二楼的录音棚中。
成员们已经各就各位,纷纷拿起了自己擅长的乐器,准备就绪。
饶是一整天不吃不喝,不憩不休,大家的精神也是出奇的旺盛,丝毫见不到疲态,所能见到的,只有洋溢在大家脸上的期待。
袁大同则是亲自操刀,在调音台前负责调音和录制工作。
为了增加效果,张晓华也是亲自上阵,站在了录音室的麦克风前,显得一丝不苟,有模有样。
这次张晓华扮演的角色是一名歌手,虽然还没有开唱,可是冥冥之中,他似乎已经和这个团队达成了一种默契,其程度只需一个眼神,似乎就能了解到彼此的心意。
并且,与这个团队合作,张晓华心里还大有一股不鸣则已、一鸣惊人的强烈快感,仿佛功成名就,指日可待!
下一刻,在袁大同的指挥与艾玛的演奏下,优美的电子琴旋律缓缓响起,完美的开了个好头。
张晓华一听之下,也是不由心神一震!
没错,就是这种曲调,就是这种感觉!
不知不觉间,张晓华彻底进入了状态,情不自禁的随着舒缓动听的音乐打开了声腔,再次唱起了《容易受伤的女人》这首不朽名曲,而且完全是按照王菲的风格,不过从这一刻开始,这首不朽名曲就是他的专利,也是开启他成功之路的号角。
小海、浩子、杰克、吉米也是各司其职,不敢有丝毫的马虎大意。虽然都是大老爷们,但他们却是把这首歌的背景音乐演绎的淋漓尽致,那合奏出来的天籁之音就宛若小桥流水,轻盈舒缓,娓娓动听,与歌词的意境相得益彰,可谓是浑然天成,完美的无可挑剔。
4分钟之后……
随着最后一个音符的落下,一首属于这个团队的第一弹经典歌曲总算录制成功。录音期间没有丝毫的停顿,所有人都是专心致志,一气呵成,配合的恰到好处,同样无可挑剔。
这时,几人不约而同的望向了一直担任调音和录制工作的袁大同,而此时的袁大同早已热泪盈眶,因为这是他有生以来听过最好的歌曲,也是他和他的团队创造出来的最好音乐!
缓缓抬起一只拳头,随即,袁大同慢慢竖起大拇指,以示歌曲录制成功。
顿时,录音棚里一阵欢呼雀跃,不仅是艾玛,就连那四个大老爷们都忍不住相拥而泣,好像刚刚喜得贵子一样,就差没有跑到大街上奔走相告了。
此时唯有张晓华不动如山,一脸淡定,因为对于他来说,这才算刚刚开始而已,真正的好戏还在后头,目前实在是没什么值得高兴的。
不过,张晓华不得不承认,这是一支专业的音乐团队。
张晓华本以为,若想为这首歌编曲,没个十天半月根本无法完成,但却万万没有想到,仅仅只是一天时间,他们就为这首歌打造了一首背景音乐,而且与原曲基本无异,不得不说,他们是音乐方面的天才!
看来自己若想迈向成功,有很多事情都离不开他们!
与此同时,张晓华也是下了一个决定。
既然大家都这么默契,何不开间公司?
何况,这间工作室的情况一直都不是太乐观,但这些人却是坚持到了现在,所以不难看出,他们显然不是为了钱在搞音乐,而是为了理想在做不懈的坚持,为此,张晓华亦是非常的欣赏他们。
于是忽然开口道:“你们愿不愿意跟着我干?”
短短的一句话,瞬间让录音棚陷入了沉静。
“干…干什么?”艾玛一脸茫然,满头雾水,忍不住问道。其他人也是怔怔的注视着张晓华,显得迷惑不解。
张晓华也不废话,直奔主题道:“以后我会负责作词,你们只需负责编出我想要的背景音乐就行。在这之前,我想先成立一家音乐公司,将来不管赚多少钱,都不会少了你们那份。如果你们同意,这首《容易受伤的女人》就是咱们公司的开山之作,你们的名字也会显示在作曲栏里。我相信,仅凭这一首歌,就能够帮咱们公司打响名头,也能让你们提高知名度。你们觉得怎么样?”
闻言,艾玛等人先是互望一眼,之后全都看向了袁大同,明显是在等着他做决定。
不等袁大同开口,这时张晓华微微一笑,补充道:“公司是股份制,不管你们有没有钱投资,今天听者有份。不过,所谓亲兄弟明算账,有些事情,咱们还是要说清楚。”
张晓华不是一个含糊的人,上一世的人生经历告诉他,关于利益方面的事情,还是得分清楚的好,当下认真的说道:“等公司成立之后,不管将来赚多少钱,咱们都是五五分账。你们五个人各占一成,我和冤大头各占两成半成。至于老板和公司法人,可以是冤大头,也可以是我。你们有什么意见么?”
闻言,艾玛等人再次互望了一眼,只是这一次,他们均都通过彼此的眼神达成了共识。
不用放弃热爱的音乐,也不用花钱投资,说不定将来还能有钱赚,这么好的事情,去哪里找?
不想答应都难啊!
但是这几人向来重情重义,而且在他们心里,袁大同才是真正的领头人,所以只有袁大同答应了,这些人才会跟着答应。
张晓华则是笑眯眯的望着袁大同,看上去成竹在胸,认定袁大同不会拒绝一般。
张晓华相信,这种好事情不会有人拒绝,再说既不偷也不抢,而是凭借自己的能力开公司赚钱,除非是傻子,不然袁大同没有理由不答应。
“你小子玩真的?”袁大同眼珠子瞪得圆滚,脸上写满了狐疑,显然还是对张晓华持怀疑态度。
虽然袁大同和张晓华是好朋友,可是袁大同也无法否认,面前这小子就是个不务正业的二世祖。如今他这个不务正业的二世祖,居然堂而皇之的说要开公司,这又如何能让袁大同轻易相信?
“我像是在开玩笑么?”张晓华渐渐收起脸上的笑容,此刻他那副认真的表情,似乎已经说明了一切。
第7章 狗眼看人低
呆呆望着张晓华那一脸认真的表情,以及从他眼中迸射出的那股满含自信的炙热,袁大同的心也在这一刻被渐渐融化,然后,慢慢变得坚定。
袁大同可以不为自己考虑,但他不得不为这帮跟着自己混饭吃的兄弟们着想,而工作室的情况又一直都不乐观,好在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工作室有着各种设备,开间小型的音乐制作公司完全不是问题。
既然如此,何不放手大干一场?
若是成功,固然可好!
反之,权当是人生的一次磨练。
说来说去都没有什么损失可言。
好!
干就干!
立定主意,袁大同缓步去到张晓华的面前,旋即摆正姿态,正容道:“如果你不是开玩笑,那好,咱们就痛痛快快的放手大干一场。是骡子是马,咱们以后见分晓!”
“呵,不愧是生死兄弟,连句废话都不带多说的!”张晓华感动之余,满怀欣慰的伸出一手,决然道:“我张晓华以前的确不是个东西,不过你放心,以后我保证不会让你和这帮兄弟失望。从今以后,咱们不仅是兄弟,还是合作伙伴。将来不管做什么事情,只要咱们团结一致,就必定马到功成!”
“好小子,我挺你到底!”袁大同依然没有太多废话,直接伸出一手,与张晓华的手紧紧相握在了一起,以示彼此达成了共识。
见此,艾玛等人也是难抑激动,集体围在了两人身边,随即纷纷伸出手去,叠罗汉似的压在两人的手上,齐声道:“团结一致,马到功成!”
顿时,所有人的心中都产生出了一种共鸣,仿佛大家已经融为一体,可以清楚感觉到彼此那一腔澎湃的热血,以及彼此那颗悸动的心,和彼此那份对成功的渴望与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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