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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年·君臣-第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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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皇上在外面等了很久了?”霍去病听不得有人说红莲的坏话,不论是前世还是今生,竟然忘了在刘彻下朝的时候去等他。
  “没很久。听你们辩论得十分精彩,朕还想多听一会儿。”难得能听到霍去病说那么多话,刘彻觉得很新鲜。刘彻假意指责杨得意:“你呀你,朕听得好好的,你非要□来。”
  “是,是老奴多嘴。”杨得意轻飘飘地拍了一下自己的脸,算是象征性地打自己耳光。
  “难得听到你这么激动。”刘彻有些好笑,“殷商末期的历史那么有趣吗?”
  “实在说不上有趣。”有谁会觉得自己国破家亡的故事“有趣”?看到刘彻,霍去病想了想,另外找了个借口:“先前回继父家回来的路上遇到了一点小小的不快,回来后看到司马郎中在研究殷商时期的史料,辩论时不小心拿他出气了。”说到这儿,霍去病向司马迁躬身作揖,“司马兄,小弟言语间若有唐突之处,还望司马兄海涵。”
  “各抒己见罢了,有何唐突?”想不到霍去病小小年纪便如此世故,知道人前一套背后一套。司马迁的呕心沥血之作被他批得体无完肤,现在轮到他在刘彻面前装好人,害得司马迁也只能假装豁达。
  “遇到什么事了?”刘彻旁若无人地揽过霍去病的肩膀,“说给朕听听,朕给你做主。”
  “不过是在马市上遇到韩嫣韩大夫,闹了点小误会。误会都解释清楚了,韩大夫还买马相赠,却之不恭,我只能收下。”
  韩嫣会那么大方?刘彻不点穿霍去病的谎话,顺着他的指引看到马面:“果然是好马!骑上去跑两圈给朕看看。”
  “皇上,小……”
  刘彻用手指点住霍去病的嘴唇:“朕和你说过什么,这么快就忘了?”
  “是。”霍去病稍稍往后退开一些,“我现在骑马慢慢走还行,要是跑,恐怕……”因为怕迟到,骑着马狂奔了一小会儿,霍去病就觉得某处的伤口裂开来了。
  看他面露难色,刚才对着司马迁滔滔不绝,现在在刘彻面前吞吞吐吐,刘彻勾起邪魅的笑容,暧昧地凑到他耳边:“是啊,才第二天,还是别太性急为妙。好好养着,我才能和你细水长流,今晚还能继续……”
  霍去病的耳根被刘彻的呼吸逗弄得开始发红,不自在地躲避刘彻的目光:“皇上,不想去看看我的马?”
  “去,当然去。”狠狠地嗅了嗅他身上的冷香,刘彻才舍得与他稍稍拉开距离,“王孙(韩嫣字王孙)花起钱来向来大手大脚,要是买的马不好,可是该罚了。”
  王孙,叫得那么亲昵。刘彻光顾着看马,没注意到霍去病听到他称呼韩嫣为“王孙”时,眼神稍稍黯淡下来。
  “确实是好马,”刘彻摸了摸马面的头,“它叫什么名字?”
  “‘鬼差’。”直接叫“马面”太奇怪了。
  马面动了动耳朵,似乎对这个名字没什么意见。
  “好凶的名字。”看到马面主动来蹭刘彻的手心,刘彻笑了起来,“马是好马,只可惜性情太温顺,和你这个主人一样。”刘彻回过头来看了看霍去病,“说真的,朕到现在都无法想象你在龙泉力克群雄是什么样子。”
  “老子说过:上善若水。人生在世,当效水德,当以不争立世!以其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世事公平至极!”霍去病垂下眼,“年轻人难免争强好胜,看到觉得不对的地方就无法保持沉默,如此好为人师,实在不是什么好习惯。”真是,身体变年轻了,性格也开始像年轻人了,居然和司马迁这样的毛头小子一般见识。
  “你哪里像年轻人了?”刘彻嗤笑,“年轻人就该朝气蓬勃,敢作敢为,有点莽撞也没关系。你觉得自己太争,朕可是觉得你争得不够多。”
  “峣峣者易折,皎皎者易污,平时锋芒太盛不是好事。时刻锋芒毕露的人如猛虎,这样的人若只是武夫也罢,若是成了将领,伤人时更会伤己。真正的名将应该是平时光华内敛,战时锋芒毕现,如苍鹰搏击长空,每每能带回猎物,在主人面前却会收起利爪,合拢翅膀,不过是只大一些的鸟,甚至还不如黄鹂、百灵会争宠,就像舅舅那样。”
  “好一个苍鹰!”刘彻抚掌大笑,可最后还是一把按上霍去病的头顶,“但是老子所说的‘水德’不是吃闷亏。真正的苍鹰会在主人面前收拢翅膀和利爪,但绝不会像你舅舅那样,任由八哥、黄鹂欺负而一声不吭。朕希望你是真正的苍鹰,而不是在外面是苍鹰,到了朕的身边,就变成没有舌头的八哥。”
  八哥?还是没有舌头的八哥?要是卫青知道自己给刘彻的是这样的印象,大概会想找面墙一头撞死算了。霍去病不禁有些同情卫青。“若是黄鹂、八哥被伤了,皇上不会心疼?”
  “大汉朝就是黄鹂、八哥太多,苍鹰太少,才会对匈奴忍让到如此地步。”刘彻放下手,“如果有必要,朕不介意拿一两只黄鹂、八哥喂鹰。但要是苍鹰伤了,朕会心疼,尤其是毛都没长齐的雏鹰。”
  虽然未必能句句当真,听到刘彻这么说,霍去病还是很高兴:“请皇上放心。再小的鹰也是鹰,即使还不能为皇上带回猎物,至少能保护自己,不让皇上多为自己操心。”不然他上辈子几十年的老丞相真是白做了。
  原来是嬖幸,难怪那么嚣张。看到刘彻和霍去病亲昵的模样,司马迁露出鄙夷之色。
  “司马公子,”刘彻拉着霍去病离开,杨得意坠后几步,悄悄挨到司马迁身边,“识时务者为俊杰,皇上看上的人,少惹为妙。”
  司马迁硬扯出一个豁达的笑容:“我怎么会和个毛孩子一般计较?”
  你自己也不过是不谙世事的毛孩子,根本不懂进退。杨得意看司马迁气哼哼地离去,不住摇头,小跑几步追上刘彻和霍去病。
  霍去病和司马迁的梁子就这么结下了。司马迁有没有“计较”,天知道,地知道,看过《史记》的人也知道。                    
  作者有话要说:  历史小知识:郎中本是官名,即帝王侍从官的通称。其职责原为护卫、陪从,随时建议,备顾问及差遣。战国始有,秦汉治置。后世遂以侍郎、郎中、员外郎为各部要职。郎中作为医生的称呼始自宋代。尊称医生为郎中是南方方言,由唐末五代后官衔泛滥所致。


☆、第二十三章 花与鱼

  看到韩嫣带回来的汗血宝马,刘彻才知道霍去病说的“平时光华内敛,战时锋芒毕现”是什么意思——“鬼差”在刘彻面前无比温驯,在汗血马面前却凶得像下山猛虎。断了腿的马就是死马,连种马都做不了,好好的一匹汗血马竟完全被它踩废。
  韩嫣在宫中骄纵惯了,进了未央宫,直闯宣室殿。太监、宫娥们也看惯了韩嫣的横行无阻,任由他长驱直入去找刘彻,添油加醋地哭诉自己在集市上的遭遇:“陛下,那霍去病如此糟蹋陛下好不容易弄来的大宛名种,分明是目无圣上……”
  “眼中没朕的到底是谁?”刘彻一声怒喝打断韩嫣,“朕只答应让你在上林苑骑汗血马玩几天,谁允许你把种马骑出去的?”
  韩嫣一下子愣住了,接着看到坐在描花黑檀案几边帮着刘彻一起批阅奏章的霍去病:“是他恶人先告状?”
  霍去病连眼睛都不抬。
  “去病,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刘彻也回过头,最后还循循善诱地加了一句,“欺君可是大罪。”也就是说不论他说什么,刘彻都会相信。
  霍去病终于放下手中的竹简:“回皇上,那汗血马仗着血统珍贵、受韩大夫喜爱,恃宠而骄,竟然无视不可在集市奔跑这种‘马尽皆知’的道理,败坏皇上和韩大夫的名誉。‘鬼差’看不下去,就将汗血马教训了一通,若是皇上认为‘鬼差’做得不对,还请责罚。”反正“鬼差”是真正的鬼差,就算刘彻下令将它处死,它也已经没法再死了。
  好一通圆滑的说辞,借马暗讽韩嫣恃宠而骄,却不让刘彻难做人,是赏是罚,全落在马身上。
  霍去病这么说,刘彻也没法继续计较:“若是恃宠而骄,确实该罚,既然马腿已断,成了废马,还是干脆弄死算了。”
  刘彻下令处死的哪里是汗血宝马?分明是对韩嫣的宠爱。
  “皇上!”霍去病给了台阶,韩嫣还不依不饶。
  “种马就该好好地待在马厩里,仗着血统醉生梦死一辈子就是万幸了,一放出去就给朕闯祸!”
  韩嫣被刘彻骂傻了:“皇上,不就是个小卫青吗?我们都相伴二十多年了,他才……”
  他是想一起被处死吗?刘彻眼神一冷,宣室殿中立刻弥漫出一股只属于帝王的肃杀之气,就连烛火都仿佛受不了一般左右摇摆,照得刘彻棱角分明的脸一片阴沉。
  二十多年?算上前世今生,白鲤可是和红莲在一起数千年了。对韩嫣的不自量力,霍去病只是摇头。
  刘彻已经发火了,再说下去只会吃力不讨好。韩嫣最后狠狠地瞪向霍去病,悻悻然告退,一路上把脚步踩得地动山摇,好像生怕有人看不出他心里不痛快。
  “如此娇纵,是生怕富贵得太久吗?”霍去病对着韩嫣的背影叹息,“都这么大年纪了,还像个小孩一样,沉不住气。”如果韩嫣是个良伴,霍去病也不计较了,可刘彻以前的男宠偏偏是这副德行。
  “你倒是沉得住气。”刘彻掀起衣摆坐到霍去病对面,“去病,欺君之罪该如何判?”
  刘彻只是想听他诉苦,好趁机安慰安慰,不料吓得霍去病大惊失色,离座跪到一旁:“陛下明鉴。赵充国虚报年龄参选侍中,实在是出自一片拳拳报国之心。望陛下看在他年幼无知,且并非动机不纯,饶他死罪。”
  “朕早就看出他是虚报年龄了。”谁看不出来?分明是十七八岁的人了,居然好意思说自己只有十五岁,以大欺小,与真的只有十五六岁的太学生比武,幸好最后还是输给了霍去病。刘彻端起茶杯,突然意识到霍去病的话中有蹊跷:“你说他‘年幼无知’?他年纪比你大,你还说他‘年幼’?”
  “充国只有十三岁。”
  刘彻差点把嘴里的茶喷出来:“才十三岁?”
  “是。皇上不信的话,可以去查他的户籍。”
  身边有个长不大的韩嫣,刘彻以为赵充国也是心智年龄比实际年龄小,想不到他真的是小屁孩。十三岁时身材就如此高大健硕,武艺还仅次于霍去病,再过几年该是怎样的猛将?
  “小小年纪便如此英雄了得,若是因为这点小事……让他流落民间都是可惜了。”刘彻用指节扣着膝盖。
  前世的受德也是,思考问题的时候就会用指节扣膝盖。看到刘彻下意识的小动作,霍去病觉得无比亲切。
  “赵充国年纪太小,兼之言行有失,削去侍中之职,依然留在宫中做侍卫。不过这样就少了一个侍中了,”刘彻扶起霍去病,“你有什么好的人选?”
  霍去病本来就是额外加的侍中,哪来的职位空缺?宫闱险恶,刘彻这是让霍去病带亲信进来,以便在受到为难而刘彻又无法出面的时候保全他自己。“我在龙泉的时候确实认识了一个好人选——荀彘。他为人机灵,而且武艺也不差,一定能胜任侍中一职。”
  刘彻抚上霍去病的脸颊,看他的眼神中满是疼惜:“知道我为什么还让赵充国留在宫里吗?”
  “皇上爱才惜才……”
  “我是怕你受委屈!”刘彻打断霍去病,“要不是赵充国来找我说,我还不知道你在集市上被韩嫣羞辱,你居然还到我面前来为他开脱。”
  “韩大夫不是皇上的心爱之人吗?”
  “谁说的?”
  “连珍贵的汗血宝马都能送给他。”
  “吃醋了?”
  霍去病移开视线。
  “那是因为当时我还没有遇到你。”刘彻趁机一口啄上霍去病的嘴唇,用额头顶着他的额头,“记住,我的心爱之人是你,只有你一个。不论谁敢欺负你,告诉我,我永远站在你这边。”
  如此宠溺,实在不是什么人都消受得起的。“陛下可要小心。年轻人很容易恃宠而骄,如此恩宠……”
  “你倒是骄给我看看。”霍去病在刘彻面前撒娇卖乖、要这要那的模样……很难想像。他对刘彻予取予求的模样倒是十分熟悉,熟悉得像是看了一辈子。刘彻深深地叹出一口气:“你不敢当着我的面说韩嫣的不是,是怕我更宠爱韩嫣,因此不敢得罪他?”
  “不是。只是看出皇上当时心情不好,不想再给皇上添乱。”霍去病抚开刘彻皱起的眉头,“今天上朝又被老臣欺负了吧?”
  这熟悉的语气……刘彻只觉得鼻头一酸,扭头吻上霍去病的手:“你到底是什么人?为什么第一次见到你,我就感觉像是认识了你一辈子、亏欠了你一辈子一样?霍去病,你到底是什么人?”
  “男人。”霍去病给了个说了和没说一样的答案,看到刘彻被他说得哭笑不得,还补充了一句,“皇上昨晚不是都亲自检查过了吗?”
  “昨晚在花园里黑灯瞎火,没检查清楚。”刘彻坏笑。
  霍去病不由自主地往后缩了缩。
  “还是等入了夜再继续检查。”刘彻恋恋不舍地缩回手,“先干正事。现在军费开支很大,朕已诏令商人效法卜式,以一半家私资国,愿意出钱的可以得到一个官职。桑弘羊还提出盐铁官营,朕也觉得是好主意。”
  他还是一样,动机是好的,但是行事方式太偏激,容易矫枉过正。
  “你觉得不好?”
  “挺好。”不能说。这辈子他已经决定要做个沉默的武将,什么都不能说。
  嘴上说“挺好”,却是把拳头握得指尖都要埋进手掌里。刘彻轻轻掰开霍去病的拳头,疼惜地抚摸他手上被指甲刻出来的红印子:“想说什么就说出来。永远别用恐惧的眼神看着我,我在你面前永远不是皇帝。”
  他这辈子不要再做只会动嘴皮子的文官,决不能妄议朝政!霍去病一言不发,只是整个人都绷紧,用所有的意志力来克制住干涉朝政的欲望。
  看霍去病憋得脸都快红了,硬是什么都不肯说,刘彻换了个问法:“那么有哪些需要改进的地方?”
  只是稍加改进,不是越俎代庖地替他做决定,应该不算违誓吧?霍去病长长地呼出一口气,如释重负:“如果是为应一时之急,这样的方法也不是不可。强制让商人捐家资,可能引起商人不满,给一个官职可以暂时缓解他们的不满情绪,以免他们产生反心。只是买官之人只有钱财,未必有贤才,如果身居高位,必定大乱。可以买卖的官职最好只是个虚衔,权力绝不可能大。另外就是尽快消除匈奴之患、打通河西走廊,让大汉可以和大宛、乌孙等国通商。只要商人看到有利可图,就不会对朝廷心存不满。盐业向来是暴利,冶铁业也是暴利行业,如今连年征战,桑大人提出盐铁官营,确实是弥补财政支出、保证以后子孙万代国库充盈的好办法,只是一定会惹得盐铁商人对朝廷不满。”
  “从盐铁商人这些肥羊身上割肉,总好过从贫苦百姓头上暴敛。”
  “所以这是个好方法,即使背黑锅也必须实行,但是这个黑锅不必让皇上背。”霍去病放下手中桑弘羊提出盐铁官营的奏折,“皇上,要取得百姓爱戴,其实有个很好的懒办法——施恩的事自己做,得罪人的事让臣子做。皇帝每天要上朝,要有那么多文官,要听取各种人的意见,就是为了在必要时把黑锅扔给臣子来背。既然是桑大人提出盐铁官营,那就让他去被盐铁商人骂,皇上甚至应该在朝堂上假意反对,然后假装被桑大人的‘歪理十八条’说服,如此又可以获得其中的好处,又不会损害到百姓对皇上的爱戴。”
  “去病,你也愿意为我背黑锅吗?”
  “为君王背骂名本就是为人臣的职责,为何不愿?”上辈子比干连累受德被骂成史上第一暴君,自己冒死直谏的美名倒捞了个满盘满钵,这辈子他绝不会再犯同样的错误。只要刘彻的名字能成为后人歌颂的对象,他不介意霍去病的名字永远被后人踩在脚下。
  “是你对不对?”刘彻突然一把扣住霍去病的手腕,把他拽到面前,“那个一直陪在我身边的白色人影是你对不对?”
  “皇上……在说什么?”
  “你根本不是凡人,我知道!”刘彻盯着霍去病,像是要把他看穿。
  “皇上说笑了,去病只是凡夫俗子……”
  “凡夫俗子两岁就知道辨识毒药?”
  “有毒的东西大多味道发苦,小孩本就不喜欢苦味的东西。”
  “凡夫俗子十六岁就有如此学识,说得过司马迁也罢,还能说得过东方朔?”
  “以前在平阳侯府的时候,平阳侯经常让我帮他写功课。不下狠功夫读书、帮平阳侯应付先生出的题,就得挨打。”
  “凡夫俗子会小小年纪便如此老成?”
  “穷人家的孩子懂事都早。”
  “凡夫俗子有如此见识,比我当年的老师卫绾还深谙为君之道。”
  “随口提出的愚见,让皇上耻笑。”
  “凡夫俗子会和我在一起两天,就默契得像是相识了一辈子?”
  “这只能说是缘分了。”
  刘彻压低声音:“凡夫俗子会分明是未经人事,却对我在床笫间的爱好了如指掌?这不是你的姨妈或者舅舅会告诉你的吧?”
  “这个……还真是。”卫子夫和卫青把霍去病安排到刘彻身边,本就是指望他能成为嬖幸,帮卫子夫争宠。
  他为什么就是不肯承认?“那好!”刘彻直把霍去病的手腕抓出红印来,“你要是敢吃一口鱼,或者抱一下猫,我就相信你真的是凡夫俗子。”
  霍去病大惊失色。他上辈子就是泄露天机被雷劈死,这辈子难道还要重蹈覆辙?他才十六岁,好不容易才陪在刘彻身边,难道这么快又要……
  “去病,要是说出来,你就要回到天上去了吗?”第一次看到霍去病挂不住看破红尘的模样,露出如此惊恐的表情,刘彻一把将他揽在怀里,“那就别说了,就当我没问,不想说就别说了。你回来了就好,能陪在我身边就好。”
  逃过一劫?霍去病愣了好一会儿,才从大起大落的情绪中恢复过来,也搂上刘彻的肩膀。
  *****
  晚上时,霍去病依言来侍寝,看到刘彻在赏画。
  “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画的,觉得怎么样?”看到霍去病来,刘彻把手中的画递给他。
  素白的绢布上只在画卷的一角有一朵红色的莲花傲然怒放,其余的地方都是一片空白,红与白形成刺眼的对比。怒放的红莲像是不屑与整个世界为伍,清高、傲慢,却也带着些不为人赏识的寂寞。
  “当时我的老师说莲花不会有那么鲜艳的色彩,可我总觉得这朵莲花就该是这样的颜色,这样的……孤单。”刘彻的眼神渐渐失去焦点,“就像当时的我。”
  “确实画得不对。”霍去病拿过一支笔,“臣斗胆。”
  刘彻示意他可以落笔,只看到寥寥数笔间,红莲旁边多了一条活灵活现的白鱼。虽然都是最简单的线条,从白鱼昂首的姿势不难看出它对红莲的倾慕,可此时红莲的傲慢像是对白鱼不屑一顾。
  “还是不对。”刘彻揽过霍去病,让他坐在自己怀中,像小时候教他写字一样和他一起握着笔,在莲花的一边又添了几片花瓣,好像莲花也微微低下花盏,与水中的白鲤对视,正如画外的两人。
  两个都是不为世人所容的异类,如今终于找到彼此,再也不会孤单了。乱伦又如何?流言蜚语又如何?他们的眼睛只看得到彼此,除了彼此以外的整个世界都是空白。
  床幔落下,案几不知被谁踢翻,滚落的笔、掉落的砚台把画卷的其余部分染出一片一片滑稽的墨色,只有画卷一角相伴的红莲和白鲤站在尘世外笑看整个世界天翻地覆。                    
  作者有话要说:  桑弘羊当上大农丞、提出盐铁官营都是霍去病去世以后的事了,为了故事发展,提到前面来。


☆、第二十四章 笼中鹰

  入夏以后,整个长安都变得像蒸笼一样热气腾腾。椒房殿的琉璃瓦似乎随时会被骄阳晒得开裂,花园中的花草树木都被晒得无精打采。椒房殿外面的水池中,水面被晒得蒸腾出一片雾气,阳光在水面的波纹上反射出刺眼的光芒,害得给卫子夫打扇的侍女不得不常常转头躲避晃到眼睛上的反光,而卫子夫却失明一般望着水面出神。
  “子张问于孔子曰:‘何如,斯可以从政矣?’孔子曰:‘尊五美,屏四恶,斯可以从政矣。’子张曰:‘何谓五美?’曰:‘君子惠而不费,劳而不怨,欲而不贪,泰而不骄,威而不猛。’子张曰:‘何谓惠而不费?’子曰:‘因民之所利而利之,斯不亦惠而不费乎?择可劳而劳之,又谁怨?欲仁得仁,又焉贪?君子无众寡、无小大、无敢慢,斯不亦泰而不骄乎?君子正其衣冠,尊其瞻视,俨然人望而畏之,斯不亦威而不猛乎?’子张曰:‘何谓四恶?’子曰:‘不教而杀谓之虐,不戒视成谓之暴,慢令致期谓之贼,犹之与人也,出纳之吝,谓之有司。’……”
  刘据一口气背下了整篇《论语》,连没教到的地方都背下来了,引来先生的赞叹:“大皇子真是天资聪颖。”
  卫子夫却对儿子的朗朗书声和先生的赞叹听而不闻。刘彻喜新厌旧,刘据出生后,卫子夫就不曾再侍寝,空挂着皇后的头衔在椒房殿守活寡。要不是有个大将军弟弟,只怕她连皇后的头衔都保不住。
  “皇上驾到!”
  杨得意强打精神的公鸭嗓子如同天籁,一下子将卫子夫神游天外的灵魂攥回。
  再梳妆已经来不及了,卫子夫连忙叫侍女端来铜镜,大概检查了一下自己的衣服、妆容,便急忙跑出来:“臣妾恭迎……”还没见到刘彻的人,就听见争吵声。
  “我来看我的姨妈,你跟来干什么?”
  “你的姨妈是朕的皇后,朕就不能来看她?”
  “来看她就非得这时候来?”
  “你能来,朕就不能?”
  “太阳太大,要是晒得皇上中暑,小人可担待不起。”
  “你都不怕晒,我怕什么?”刘彻已经连“朕”都不说了,“怎么,莫非有什么不便让我听到的话?我可是你的姨父,都是自家人。”
  “你把自己当姨父吗?”
  刘彻暧昧地凑到霍去病耳边:“如果可以,我还真不想做你的姨父。”
  这狗皮膏药怎么就甩不掉呢?霍去病在心中哀叹。
  当上侍中后的第一个月,刘彻的三宫六院就集体被打入冷宫,霍去病彻底改名为“霍水(祸水)”。好好劝了他一通对帝王而言繁衍后代的重要性,总算刘彻又开始临幸后宫的妃嫔了。霍去病原本以为可以好好地休息几天,不料刘彻生怕他表面装大方,暗里吃闷醋,一次在王夫人那里完成了播种的任务,就跑到霍去病的住处,想看他躲在被窝里流泪,好好安慰他一番,给他一个意外惊喜,不料却看到他没心没肺地和赵充国在一起睡得正香——天地良心,赵充国粘人的本事和刘彻有得一比,而且霍去病也觉得大冬天一个人睡有些冷,把他当暖炉罢了。虽然最后解释清楚了误会,没有让赵充国因此而被斩首,荀彘知道后,更是每晚都来把赵充国拽走、亲自严加看管,刘彻还是每晚去后宫“完成任务”,就要来检查霍去病是不是独睡。鲤鱼有冬眠的习性,成为人以后,霍去病也还是一样的习惯,天一冷就想睡觉。白天要强打精神装作正常人的模样,已经有些强人所难了,刘彻这样疑神疑鬼,害得霍去病经常半夜被弄醒,夜晚的睡眠也严重不足,早上起来以后走路都打飘。
  冬去春来,天气开始回暖。饿了一个冬天,就得用一个春天狠狠地恶补“冬眠”时期进食少的损耗,兼之春季是鲤鱼的繁殖季节,于是刘彻的后宫又彻底变成冷宫。好不容易等到春天过去,霍去病才想起来自己至今都没有去探望过姨妈,似乎不太应该,无奈刘彻几乎是走到哪儿就把他带到哪儿,根本脱不开身。
  入夏后天气越来越热,滚滚热浪让人只想躲在屋檐下,不愿外出。鲤鱼是变温动物,天气炎热对霍去病倒是没什么影响,心想正是趁机抽空去看看姨妈的好机会,却忘了带着前世习性的不止他一个。夏季正是荷花盛开的季节,因此红莲投生的刘彻也是天气越热就越兴奋,可怜凡夫俗子出身的杨得意遇上这两个祖宗,只能强打精神陪他们闹腾。
  卫子夫一直迎出门,就看见两个人影相伴而来。
  君王只有国,没有家,在妻儿面前也是像统治者多过家人。卫子夫对刘彻又爱又怕,他不来的时候盼他来,到了他面前又战战兢兢,生怕言行间有什么闪失。刘彻在卫子夫面前也始终是像君王多过像丈夫,高高在上,不怒自威,卫子夫还是第一次看到刘彻也会如此平易近人。
  让刘彻放下君王架子的就是他身边的少年,远远的只能看到他一身白衣飘飘欲仙,走近了才看出长得像年轻时的卫青。那个就是霍去病吧?上次见面时,霍去病还只有两岁,现在已经长得这么大了,大到陪在刘彻身边一点也看不出年龄相差悬殊,大到让卫子夫觉得自己已经太老,他和刘彻才是一对。
  可笑!来的两人一个是她的丈夫,一个是她的外甥,她居然会觉得这两个差着辈分的男人相配。可是眼前一红一白的身影是那么相称,像是从盘古开天地起,便相伴至今。
  半是不忍再看下去,半是带着些妒意,卫子夫出来向刘彻问安,打破两人之间亲密无间的氛围。
  刘彻受了卫子夫的礼,霍去病也要向皇后跪拜问安,却被刘彻一把扶住:“她是你姨妈。都是自家人,跪来跪去,多生分。”
  既然是自家人,为什么他却任由卫子夫跪拜?难道为他生了四个孩子的卫子夫就不是刘彻的“自家人”了吗?虽然一开始就只是希望霍去病能成为一个帮她争宠的嬖幸,如今看到刘彻和霍去病吵架时完全是小两口拌嘴的语气,一句“你姨妈”恨不得说成“咱姨妈”,卫子夫心里极不是滋味。
  “是去病吧?”卫子夫不想在刘彻面前丢了风度,硬忍着不快扯出笑脸,“长大了,倒是和姨妈生分了。就算做了皇后,姨妈也还是姨妈。外面热,都快进屋来。”
  把人都请进屋,吩咐侍女端上凉茶瓜果,卫子夫便去叫刘据出来。
  刘据已经五岁了,多少懂些人情世故,知道父亲不喜欢自己,因此也十分怕他。看到刘彻,刘据小心翼翼地问安,随即躲到霍去病身边:“去病哥哥,我把《论语》都背完了,下次蹴鞠能带我一起去看吗?”
  “都背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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