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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年·君臣-第1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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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前面说要给虎妈弄点下奶的东西。”叶咏乐抓着朱棣的手指都在发抖,“鲤鱼汤、鲤鱼粥都是下奶的。”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二十章 子
见到过第一次做爹紧张的,没见过有了几十个孩子的爹碰到生孩子还紧张成这样的。暂且不说受德和刘彻有多少孩子,光是李世民的儿女就有三十五个,尉迟恭记得每次有新的小皇子或者小公主诞生,都是掌事太监来报一声某妃某嫔生男或生女,李世民挥挥手,就当知道自己又做爹了。都生了那么多孩子,应该早就对生孩子习以为常了吧?可是此时房里不时传出惨叫声,尉迟恭得和秦琼一左一右使尽吃奶的力气,才能架住朱棣不让他闯进去。
怀胎十月,就是为了这一朝临盆。朱棣提出生孩子的时候想陪在叶咏乐身边,扁鹊给了他一句没头没脑的“孩子好生阳痿不好治”。朱棣听得一头雾水,就听到里面的叶咏乐喊“没关系,把他吓阳痿了,以后我上他”,朱棣才明白原来是生孩子的场景太可怕,扁鹊怕他见了,会吓得从此不举。
等朱棣反应过来,扁鹊已经栓上门,然后里面就是各种撕心裂肺。
“呼气,吸气,用力!”
“你要想让孩子四分五裂,就尽管用内力上。”
“看到一点了。再来,呼气,吸气,用力……又没出来。”
“给人类接生就是麻烦,你要是能变成龙,一下子就出来了。”
“该死,为什么人类的身体就那么小,出都出不来。”
扁鹊在里面喋喋不休地抱怨,朱棣在外面听得心惊肉跳,最后终于忍不住上前拍门:“扁鹊姑娘。”
“等等。”过了好一会儿,扁鹊才一脸没好气地打开门,“什么事?”
“要是实在不行,孩子没了就没了,尽量保住咏乐就行。”
“保大保小?”扁鹊看朱棣的眼神像赌场里的庄家看个丧心病狂的赌徒,“放心吧,本神医不至于那么没水平。”
能两个都保住自然最好。朱棣稍稍放下心来。
“保证给你弄个一尸两命。”
扁鹊说完就关门,任由朱棣在外面叫喊。
皇上什么时候开始笨得连真话玩笑话都听不出来了?尽管尉迟恭也觉得扁鹊在这时候说这种话有些不厚道,大家毕竟已经不是第一次见面了,他也领教过小姑奶奶那张嘴,知道她只是嘴坏而已,其实没什么坏心。朱棣却是把扁鹊的话当真了,叶咏乐在里面生孩子,他就在外面掉眼泪,一天一夜后,屋里的声音没了,朱棣却像是被人在屁股上戳了一针一样跳起来,只见扁鹊终于打开门,告诉他:“完了。”
完了?他苦苦挽回了几百年的爱人居然只和他相处了两年都不到,就又把他一个人抛在人世?朱棣梦游一样飘进房里,对扁鹊视而不见,只看到叶咏乐一动不动地躺在床上,脚步发飘地走到他床边:“咏乐,醒醒。”
床上的人不理他。
“咏乐,起来啊,睁开眼睛看看我。”朱棣抚着爱人精致的眉眼,生怕手下的温度会消失般焐着他,“告诉我你没事,告诉我你还活着,别让我恨我们的孩子夺走了你……”
床上的人依然没有一点反应。
“别离开我。”朱棣不想也不愿相信这辈子的白鲤会忍心就这样抛弃他,整个人都按在他身上,想捕捉到哪怕一丝细微的呼吸和心跳。可能是上天垂怜,他听到那颗心还在有力地跳动,胸膛微微发颤,发出在他听来犹如天籁的声音。
“你很重。”叶咏乐拽着朱棣的头发,把他从自己身上拉开,“就不能让我喘口气吗?”
“你还活着?”朱棣擦掉眼泪。
他连死人活人都分不清吗?叶咏乐回以白眼。
她说的“完了”是完事了,可不是完蛋了。扁鹊暗自好笑。
“那你刚才为什么吓我?”朱棣还心有余悸。
他自己试试把一个大冬瓜从后边塞进去再硬拉出来?要不是怕被他活活压死,叶咏乐到现在都懒得动弹。
“没事就好,你没事就好。”朱棣抓着叶咏乐的手凑到唇边,“我们以后再也不生了,我再也不会让你受这份罪。”
“孩子呢?”叶咏乐擦掉朱棣脸上的泪痕,“男孩还是女孩?”
朱棣刚想起来还有个孩子,手忙脚乱地在自己脸上撸了一把,好像生怕第一次见面会给孩子留下不好的印象:“是男蛋还是女……”终于看清扁鹊抱在手里的东西。“为什么是个蛋?”
“恭喜啊,生了个很健康的龙蛋。”扁鹊把一个比新生儿还大了整整两圈的蛋连同襁褓一起塞进朱棣怀里,“幸好国神已经修炼成龙了,不然一胎就是几百万枚鱼卵,吃都能吃穷你。”
“也挺可爱。”朱棣抱过蛋。
“国神体质偏寒,孵蛋恐怕还是得你孵。不过就这一个蛋,没有第二次机会,要是孵坏了……”扁鹊在脖子上比划了一下,“我是完事儿了,你是完蛋了。”
朱棣顿时觉得手里的蛋真的是千钧重“蛋”。
*****
一个人生孩子,整个家里都是乱得鸡飞狗跳。等到月上柳梢,熄灯吹蜡,看到心上人依然睡在自己身边,竟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
“怎么了?”虽然两人中间隔了一个包裹得十分暖和的蛋,还有浓重的黑夜做帷幕,叶咏乐依然被朱棣看得有些不自在,“我还得再养几天身子。况且……”叶咏乐捏了捏肚子上留下来的肉。怀孕期间没兴趣行房,其实主要还是他自己觉得大着肚子太难看,怕会影响到朱棣的兴致。现在孩子生出来了,怀孕时胡吃海塞留下的肉却还在他的肚子上堆积得像是怀胎四月一样,叶咏乐实在是有些自惭形秽:“等我身体再好一些,体型也恢复一些……”
“我只是觉得太幸福了,幸福得不敢相信眼前的一切是事实。”朱棣拉过叶咏乐的手,与他十指相扣,“有你,还有孩子,真好。”
“傻瓜,孩子还只是个蛋,不知道孵出来是男是女。”辛辛苦苦怀胎十月,叶咏乐几乎是一天一天算着能和宝宝见面的日子,结果生下来的是个蛋,生完了还得孵不知多久,才能看看孩子到底长得像谁,实在是有些扫兴。
“是男是女都好。”朱棣凑过去,用额头顶着叶咏乐的额头,“想不到这辈子我们不仅能在一起,还能有属于我们自己的孩子,我们盼了三辈子的幸福终于成真了。”
“花花,答应我一件事。”
“什么事?”
“先答应我。”
“好。”
“如果你这辈子再对我厌倦了,就告诉我,别让我魂飞魄散……”
“咏乐!”
叶咏乐用手指抵着朱棣的嘴唇:“别担心,如果你又厌倦了我,告诉我,我不会对你纠缠着不放。我也不是怕死,只是孩子可能离不开我。”
“离不开你的就只有孩子吗?”朱棣把叶咏乐的手指含进嘴里,“你真狠得下心。我为了你舍得抛弃孩子,你为什么就舍得为了孩子抛弃我呢?”
“花花……”
朱棣越过蛋揽住叶咏乐的腰:“我们早已在满天神佛面前发誓,要永远在一起,生生世世,不离不弃。”
两个人越贴越近,夹在中间的蛋终于忍无可忍。
叶咏乐一下子拉开和朱棣的距离:“蛋滚了。”
“这么快就孵出来了?”
“是被我们挤得滚出去了。”
“那怎么办?”
“赶紧找回来!别掉到地上去了。”
“我去点个灯。”
“你动作幅度小点,别把蛋拱下去!不要动,我来摸摸蛋滚到哪里去了。”
以前一张床两个人睡还不觉得什么,现在再加上一个蛋,立刻变得十分拥挤。朱棣看到叶咏乐的影子在黑暗中乱摸,觉得可以让他做的小摇篮提前派上用场。“我们要不先把它放到一边去?”既然孩子还只是个蛋,应该不会因为不能和父母同睡而哭吵。
“孵到一半放到一边,只怕会孵僵掉。”
“非得用体温孵吗?要是用小火烘着……”
“就怕一个不小心烘熟了。”
为什么就是个蛋呢?为什么怀胎十月生下来的会是个还需要孵的蛋呢?为什么别人的老婆生出来的都是活蹦乱跳的小孩,他的老婆生出来的就是个蛋呢?亏得朱棣一开始还安慰自己,一个安安静静的蛋总比一个会哭会吵的婴儿好伺候,现在看来,他错得非常离谱。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二十一章 卵
“宝贝,来,张嘴,啊……”叶咏乐一手小碗一手小勺往前递。
朱棣很没形象地抱着个硕大无朋的蛋,颇没好气地咬住伸过来的勺子:“这蛋还要孵多久?”
“扁鹊说一般的龙蛋大概孵个六百年左右就出来了。”叶咏乐用勺子把朱棣嘴边的粥刮掉,再送进他嘴里。
“六百年?”朱棣被粥呛到了。一般神仙的寿命也才五百年而已,如果不吃蟠桃之类延年益寿的药物,五百年一过照样会老死,孵个龙蛋要六百年?
“所以龙才那么稀少。”叶咏乐拿出手帕给朱棣擦了擦嘴,继续喂,“不过鉴于我们现在都是肉体凡胎,生出来的蛋应该也不会孵那么久。”
肉体凡胎?两个大男人生下一个蛋是“肉体凡胎”应该做得出来的事吗?朱棣忍不住腹诽。“就算没有六百年,六十年也差不多就是凡人的一辈子了。难道我们的余生都要花在孵蛋上?”如果是这样,朱棣宁愿尽早把这个蛋烧了吃了,然后和叶咏乐享受没人打搅的二人世界。
“应该不用那么久。”叶咏乐继续给朱棣喂饭,“母鸡下一个蛋只要一天,孵蛋抱窝也不过大半个月。我怀孕将近一年,孵个二十年,也该出来了。”
“二十年……”朱棣吓得差点把怀里的蛋摔了。
“或许也不用二十年。”看朱棣垮着一张脸,叶咏乐搜肠刮肚地想安慰他,“或许……六年就够了。”
“六年……”六年过去,别人家的孩子都会打酱油了,他们的孩子才刚出壳……朱棣想想都觉得郁闷。
“六年都熬不住?”
别说六年,朱棣孵蛋才孵了六天都不到,就有点熬不住了。“整天这么抱着,真的很重。”
“现在你知道我怀胎十月的滋味了吧?”
他刚开始怀孕的时候,肚子里的小家伙就有这么大了吗?朱棣忍不住腹诽。
“你还不用忌口,知足吧。”叶咏乐继续往朱棣嘴里塞东西。想当初他怀孕的时候,整整十个月活虾不能吃,蚯蚓不能吃,一时嘴馋,肚子里的小祖宗就让他吐到天昏地暗,简直比坐牢还受罪。现在总算熬出头,轮到他幸灾乐祸地看朱棣“坐牢”了。
是,他是不用忌口,只是被叶咏乐用来试验厨艺,不得不每天靠吃各种稀稀烂烂的婴儿食品过日子,还要评价好不好吃、蛋里的小祖宗孵出来以后会不会喜欢……朱棣总觉得自从有了孩子,自己在家里的地位就一落千丈。尤其过分的是鸡蛋鸭蛋都是谁下的谁孵,叶咏乐倒好,在扁鹊的照顾下,他下完了蛋没过几天,就能下地活蹦乱跳了,反而是朱棣要做抱窝的老母鸡。所谓“夫夫”就是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有罪轮流受。以前叶咏乐怀孕的时候,朱棣忙前忙后洗衣做饭种地一手全包,再站着说话不腰疼地安慰安慰吐得天昏地暗的叶咏乐,说等孩子生出来就好了。现在孩子生出来了,两个人变成了朱棣整天躺在床上抱着个蛋动弹不得,叶咏乐忙进忙出地伺候他,再站着说话不腰疼地安慰朱棣,说等孩子孵出来就好了。整天抱着这么个蛋,别说是出门转转,安安心心地吃饭、洗澡、解手都成了奢望。最主要的是叶咏乐知道怀孕十个月就能解脱,朱棣孵蛋还不知道受罪受到什么时候才是个头。
“要是你实在嫌捧着累的话,回头我给你做个袋子,可以把蛋绑在身上。”
绑在身上?像胸前长了个大瘤子?还是孕妇一样挺了个大肚子?想到自己身上绑着个新生儿大小的蛋的形象,朱棣就忍不住一抖。叶咏乐怀孕的时候,尉迟恭因为笑话他,已经被熏得和包龙图有得一比,这次朱棣抱窝,就连秦琼都忍不住笑,结果就是别人家的门神都是白脸秦琼黑脸尉迟恭,他们家的门神是两个黑脸包公。
*****
孵蛋的日子度日如年,朱棣以为这样无聊的日子得持续到蛋完全孵化为止,想不到孩子格外争气,只过了十几天,把蛋对着阳光照,就能看到血丝。看蛋里面孩子的孵化比听胎动有趣多了,于是两个准爹爹一闲下来就把蛋对着阳光、灯光照,揣测孩子长况如何、孵出来会是什么样子。
龙蛋要孵六百年,其实是扁鹊吓唬朱棣的,神医小姑奶奶早就算好了日子。半年过后,老虎奶妈下了两只崽子,另一只跨物种的爱情结晶也破壳而出。
蛋壳上出现了第一道细微的裂缝,两个准爹爹都紧张得要抓住对方,才能止住颤抖,几乎是屏着呼吸看他们的小宝贝从缝隙里面伸出一只小爪子一样的小手,吃力地把裂缝掰开来,然后伸出粉红色的小鼻子努力往外拱,最后终于顶着一片蛋壳露出整个头,面对目瞪口呆的两个爹爹。
朱棣越来越庆幸自己有先见之明,把住址选在一个荒无人烟的地方——蛋里孵出来的是条粉红色的小龙。
“长得比较像你。”朱棣干笑。
“颜色还是有一点像你的。”虽然能修炼成龙是很多鲤鱼的梦想,叶咏乐也有些无法接受自己生出的是这么个东西,勉强伸出手指去摸了摸像条大蛇的小家伙,“这个……是男孩还是女孩?”
小龙似乎很喜欢被触摸的感觉,甩掉蛋壳,整个儿地钻出来,甩了一床的粘液,用头去蹭叶咏乐的手指,发觉他僵在那里不动,抬起头看了看朱棣和叶咏乐,再低下头看了看自己,似乎发现有什么不对的地方,闭上眼睛想了一下,变成一个六个月大的人类婴儿模样。
“这还差不多。”朱棣把碎蛋壳扫下床,抱过孩子仔细地打量了一番,“原来是女孩,长得还挺漂亮。就是有点眼熟。像你还是像我?”
小丫头一头软软的胎毛,圆圆的眸子黑白分明,在长得过分的睫毛衬托下,似乎霸占了半张脸,肉嘟嘟的双颊泛着健康的桃红色,一身粉嫩的肌肤像是能掐出水来,虽然还是个婴儿,不难看出十几年后一定是个倾国倾城的美人。有了个这么漂亮的女儿,理应是件高兴的事,可是叶咏乐看到这个孩子,却像见了鬼一样:“秀宁!”
“秀宁?”朱棣眯起眼睛,“你以前的相好?”
“我说的是李秀宁,你前世的姐姐!”叶咏乐给了朱棣一个爆栗。
“难道是她转世?”朱棣抱正依依呀呀的女儿,让她正对着自己,“叫‘秀秀’犯了奶奶的名讳,就叫‘宁宁’吧。”
朱棣让孩子横躺在他的臂弯里,举着一根手指逗她。小家伙伸手一抓,很有成就感地用整只手抓住朱棣的一根手指,高兴得手舞足蹈。再回头看了看叶咏乐,见他似乎没有抱抱自己的意思,委屈渐渐泛上和朱棣一样的桃花眼,裂开没牙的嘴发出“咔咔”声,像是要哭。
“宝贝,爹爹没说不要你啊。”到底是自己肚子里掉出来的,叶咏乐立刻母爱泛滥,抱过女儿,“宝宝,来,亲亲。”
宁宁似乎还不知道什么叫“亲亲”,拽过叶咏乐的一缕头发,好奇地摸了摸,便往嘴里塞。
“这个不能吃!”叶咏乐连忙把头发拽回来。
手里的东西没了。宁宁嘴一瘪,又开始“咔咔”。
“是不是饿了?”叶咏乐要把宁宁放下来,“稍微等等,爹爹去给你做饭。”
朱棣还来不及提出宁宁是不是应该对叶咏乐叫“娘亲”,小家伙双手双脚抱住叶咏乐,抬起水汪汪的眼睛,就看到一大滴泪珠渐渐凝聚起来,可怜得像只被抛弃的小狗。
“到底是谁生的和谁亲。”叶咏乐干脆抱起宁宁,拽过早就准备好的小毯子把她包起来,“一起去。”
什么意思?小家伙就只记得是谁生的,不记得是谁孵的?看宁宁一脸得意地趴在叶咏乐肩上朝自己挥手,像是和他说再见,朱棣气结。
虽然一直说不知道孩子是男是女,朱棣和叶咏乐几乎认定两个大男人绝对不会生出个女娃来,所以准备的小玩具几乎都是给男孩的东西。可惜事实胜于雄辩,蛋里孵出来的孩子千真万确就是个女孩。一开始看到孩子长得像李秀宁转世,叶咏乐还担心会不会又是个假小子,想到前世带妹妹的遭遇,简直是心有余悸,后来转念一想,他和朱棣可不是当年的李渊和窦氏,一点带孩子的经验都没有,只要好好教育,宁宁一定会变成一个小淑女。于是原来准备给儿子的东西都放到了一边,院子里多了个小秋千,摇篮里多了一堆娃娃……
可惜事实再次证明有些东西不是靠后天的学习就能改过来的。宁宁出壳后的前五年,叶咏乐还挺有信心能把她教成个大家闺秀。五年以后,看到宁宁上房揭瓦、下水摸鱼、拿着弹弓打鸟、和老虎奶娘的两只小虎崽一起玩打仗游戏……叶咏乐才突然意识到前世的妹妹也是他一手带大的,基本上没怎么让父母CHA手,就成了个假小子。这辈子的女儿也基本上是他带,他还想带出个小淑女?与其枉费心机想让宁宁像个女孩,不如尽快找到当代的柴绍,免得女儿到了出嫁的年纪,还没人敢娶。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二十二章 隐
所谓“阴沟里翻船”,说的就是蓝玉现在的情况吧?看了看越来越暗的天色和周围仿佛没有尽头的林子,蓝玉觉得自己可能是古往今来最倒霉的将军。
元末明初,天下大乱,蓝玉的姐姐嫁给了朱元璋麾下的大将常遇春,蓝玉才攀着姐姐的裙带在历史的滚滚洪流中搭上朱元璋这条大船,不但没被历史的洪水淹死,反而平步青云。可惜裙带官不管有多少真本事,一旦借了裙带的便利,就注定一辈子都要被这条裙带拴住,即使蓝玉天分颇高,即使心高气傲的常遇春都忍不住对妻弟赞赏有加,在别人眼中,蓝玉不论立下多少功勋,都永远只有“常遇春的内弟”一个身份,永远只能活在常遇春的阴影之下。
不知是幸运还是不幸,常遇春英年早逝,乌云般压在蓝玉头上的前辈猛将少了一个,而大明双璧中的另一璧徐达对常遇春关于蓝玉的赞赏之词上了心,有意栽培他做常遇春的接班人。
明之北元犹如汉之匈奴,发现大明国已经强大到让他们无法匹敌,便不时用游击战骚扰边境。朱元璋和汉武帝一样知道与其坐以待毙,不如主动出击,永绝后患。洪武五年,朱元璋召集了十五万大军,命徐达为征虏大将军、李文忠为左副将军、冯胜为右副将军,各率兵五万人,分三路出征。徐达点了年轻的蓝玉为先锋,惹得朝中不少人嘲笑他攀着裙带好做官,即使姐夫死了,姐夫的老战友还想着把功劳让给他,以慰常遇春在天之灵。
汉之卫霍也是攀着裙带当上官,后来凭着他们自己的本事名垂青史,再无一人敢诟病他们的裙带关系。常遇春把霍去病当偶像,喜欢来去如风的作战方式,蓝玉也常以此作为自己的榜样,一心要抓紧机遇立一番大功,让人不敢再嘲笑他是靠姐夫的旧情面当上官。
可惜天不遂人愿。徐达、蓝玉出雁门关,在野马川遇到了元将王保保的骑兵,一路打得他只能且战且退。久而久之,就连老将徐达都被胜利冲昏了头,结果遭到王保保伏击,明军死伤万余人,多亏徐达经验丰富,蓝玉英勇善战,总算不至于全军覆没。
蓝玉出征前曾夸下海口,说自己会是第二个霍去病,一战成名,结果亏得他和老将徐达一直在一起,还被人灰头土脸地打回来,受到的嘲笑可想而知。万幸皇天不负有心人,洪武七年,蓝玉亲自带兵占领兴和,俘获元国公贴里密赤等五十九人,后来又跟着沐英顺利收服吐蕃,总算从出师不利的打击中稍微恢复了一些,觉得只要自己继续努力,打败王保保以雪战败之耻,应该指日可待。可惜老天不知和蓝玉有什么仇,此时又和他开了个玩笑,在洪武八年让王保保自己在漠北病逝,让蓝玉再也没有报仇雪恨的机会。
徐达亲眼看过蓝玉作战,看得出他是个将才。当初第一次出征,面对王保保的一再退让,经验丰富的徐达都昏了头,蓝玉却还保持冷静,没有贸贸然孤军深入,中计后掩护军队撤退时,也表现得十分冷静沉着,颇有大将之风,后来完全是被徐达自己连累,才会败得那么惨,以至于之后小胜几次,依然被人讥笑为攀裙带的草包。无奈常遇春生前与徐达私交甚笃,如今蓝玉遭人耻笑,不论徐达怎么为他辩解,都像是在护短,只能乖乖闭上嘴。
徐达不止一次看到蓝玉挑灯苦读兵书,在沙盘上一遍遍地演练,一心要去战场上雪耻,也心疼这刻苦的倒霉孩子,便提出让他陪皇子们去凤阳操练,顺便散散心。可是皇子们怎么是易与的主儿?秦王朱樉本是不学无术的草包一个,偏偏自视甚高,见蓝玉骑射、摔跤、行军布阵样样比他强,而且根本不知道谦让他这个皇子,就拿他被王保保打败的事激他。蓝玉毕竟是年轻人,如今不仅是朝中老将们看不起他,就连个草包皇子都对他冷嘲热讽,自然不服气。朱樉提出西边林子里有老虎,要蓝玉把老虎打回来,证明他是真英雄,蓝玉当即提了弓箭刀枪便去了,结果就是在叶咏乐布的八卦阵中迷了路。
蓝玉分明是看准了方向走的,他惊人的方向感可以在大漠都不迷路,可这见鬼的林子就像是鬼打墙一样,怎么走都是在老地方兜圈子。蓝玉走得又饿又累,全靠一肚子怒火撑着,才有力气继续走,突然闻到空中传来一股诱人的香味。
是林中猎户?不管怎么样,至少一顿热饭和一个住宿的地方有着落了,或许还能知道出去的路。蓝玉看到不远处炊烟袅袅,却怎么也找不到过去的路,干脆拿出刀子自己砍出一条路来,果然眼前出现了一幢木屋。屋前一道清澈的小溪,矮篱笆围着一幢农舍,里面传出鸡鸭的叫声和婴儿的哭声,院子里的土灶上升起炊烟袅袅,唯一奇怪的是别人家的门神都是白脸秦琼和黑脸尉迟恭,这家的门神却是一对武将打扮、额头上还没有月牙的包龙图。
这种荒山野岭,怎么会有人家?难道是妖魔鬼怪,专门引倒霉的过路人上当?蓝玉抬头看了看天际的余晖。天还没黑,应该还没到妖魔鬼怪出来作祟的时候,这地方不会有人来,设陷阱也没用,而且院子里的声音带着浓厚的生活气息,丝毫没有鬼故事里所说的那种阴森感,就连当门神贴在门上的那对包龙图看起来都不觉可怕只觉可笑。
管他是不是妖怪,有个住宿的地方要紧。蓝玉上前拍了拍门。
“宁宁,爹爹回来了。”门吱呀一声打开了。“今天怎么回来得这么……”
夕阳的余晖让蓝玉只看得到门中人的剪影,应该是个年轻少妇,背上还背着个孩子。而对方看到门外的不是丈夫,立刻关门,毫不客气地给了蓝玉一个闭门羹。
如果是妖怪设陷阱勾引路人,应该出来个极其美貌妖冶的少妇,热情邀请蓝玉留宿,然后借口丈夫不在家,对他百般勾引,绝不会觉得单独一个女人在家不方便见男客而请他吃闭门羹,也就是说这不会是妖怪的陷阱。蓝玉彻底放下心来。
篱笆很密,但是只比成人的身高稍微高一些,应该只是防家里的鸡鸭跑出去、外面的野兽跑进来,对人完全是防君子不防小人。蓝玉再叫了几次门,里面的少妇就是死活不开。他更加肯定这一定是个借宿的好地方,既然里面的人不肯开门,便助跑几步,轻松越过篱笆,还没落地,就听到有什么东西带着吓人的破空声向他袭来。
蓝玉的脑子还来不及考虑一个村妇拿得到什么样的武器,怎么会扔得出这样的声音,手已经出乎本能地抓住,结果就听到“啪”的一声,一大团又湿又热的东西糊到了他的脸上,接着就听到婴儿的笑声。
手里的东西摸起来应该是个炒菜做饭用的勺子,蓝玉在脸上抹了一把,抹到一脸烂糊面。
“大嫂,我只是迷路了,来借宿一晚,没有恶意。”既然是有求于人,蓝玉勉强压着怒火,可等他能看到东西了,却看到眼前是个男人。
蓝玉活了二十多年,还从没见过这么清秀雅致的男人,虽是一身粗布衣服,却是整个人都带着一股不食人间烟火的感觉,和寻常农夫一般无二的打扮却如淤泥生莲花一般衬得他清雅不俗。分明是比女人还精致的眉眼,手里还抱着个孩子,却完全不会让人认错性别。如果是个风雅之士看到这么个人,可能会觉得自己即使不是偶然冒犯了下凡的神仙,也是打扰了林中隐士的清修,因而分外内疚。可惜蓝玉只是个在军队中混迹于武夫兵痞之间的粗人,看到这么个谪仙一样的人,唯一的反应是——
“你个大老爷们还害羞个屁啊!”
打个老虎迷了路,好不容易找到个住宿的地方,又吃了闭门羹,就算他不请自入,居然被人用饭勺扔,还糊了一脸烂面。蓝玉觉得火气直往上蹿,对方却只是抱着孩子看着他。分明是个年纪还不如蓝玉的少年人,分明是抱着个婴儿面对一个手持武器的武将,蓝玉却感觉到一股杀气扑面而来。对方分明是个文弱书生一样的少年,给蓝玉的感觉却好像是渺小的蝼蚁面对大山,仿佛在他眼中,弄死蓝玉比弄死只蚂蚁还容易。当初在战场上面对王保保的伏军,蓝玉都不曾感到过如此的压抑,竟然吓得硬是把后面的粗口全都憋了回去。
“嘎嘎噗——”婴儿看蓝玉一身汤汤水水的狼狈样,还乐得手舞足蹈,然后似乎是突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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