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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年·君臣-第1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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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这会儿不就是在和你闹别扭吗?”景逸尘想不明白看起来挺聪明的朱棣怎么会连这都看不出来,“咏乐对人一直都很淡漠,别人对他好也罢,坏也罢,他都是要么不理不睬,要么轻而易举地赶尽杀绝,对谁都是不咸不淡,好像从来不曾把任何人放在心上。可是在你面前,他会故意招你惹你气你,存心和你过不去,好像就是想试试你对他有几分心,才故意对你摆出一副冷面孔,一见你关心他在乎他,就高兴得像什么一样。尤其是你那句‘掏心掏肺由他糟践’,把他高兴得都快板不住脸了……”认识叶咏乐十几年,景逸尘几乎是第一次看到叶咏乐那么像个普通人,所以刚才朱棡出言不逊,他光顾着看好戏了,根本就没想到挺身而出。
“真的?”朱棣两眼放光,“他……那你觉得他对我是什么样的感觉?既然他心里有我,为什么要装出这么冷漠的样子?还故意气我。”
“怎么说呢?”景逸尘为措辞考虑了一会儿,“就好像是你以前亏欠了他什么,他觉得总是他围着你转,你满不在乎,有些吃亏,可是又遏制不住自己的感情,所以存心对你不理不睬,又存心招惹你,要换成他甩脸子你围着他转,他心里才痛快,才肯坦然面对他对你的感情。说真的,我认识咏乐也有十多年了,还从没见过他对谁这么上心过。我说开玩笑开到这里也差不多了吧?两个大老爷们像小两口打情骂俏,你们不嫌肉麻?”
红莲从没见过白鲤在别人面前是什么样,原来他摆出来的这副冷面孔就是对朱棣有意。
“原来如此!”朱棣大喜过望,狠狠地亲了景逸尘一口,才跑回燕王府,“咏乐宝贝……”
他被亲了?他居然被一个男人亲了?!他居然被一个男人嘴对嘴地亲了!景逸尘愣了好一会儿才回过神来,立刻蹲在墙边又是吐口水又是擦嘴,决定以后一定要躲得朱棣远远的,免得再被他一时兴起,逮谁亲谁。
作者有话要说: 外出旅行,三天后回来。期间文章更新照旧,只是大家的评论要等我回来以后才能回复了。还是要评论、打分哟,希望这篇文章能上半年榜
☆、第十四章 魔
以前朱棣要求立一个男人为王妃,朱元璋可以当作他是少不更事,现在朱棣可以为了个男宠,差点和自己的亲兄弟动手,——而且是对朱元璋最偏爱的朱棡动手,——朱元璋就不能再当他是不懂事了。于是燕王府迎来了一位不速之客。
来人名叫阎青书,自称是晋王府的门客,点名要见叶咏乐,说是来替晋王向叶咏乐道歉。
朱棡跑来燕王府,对着叶咏乐说尽下流话,最后被朱棣赶出去,现在居然只派了个门客来道歉,实在是让人忍不住为叶咏乐不平。不过阎青书倒是很客气,一张说不上好看也说不上难看的大众脸上永远挂着一张招牌式的烂好人笑脸,一看就是个没原则的好好先生,让人哪怕不待见他的主子,也不忍心赶他走。
朱棣还在为封叶咏乐为王妃的事对着朱元璋死缠烂打,没有回府,门人不敢私自接待陌生人——尤其是刚刚来惹过祸的晋王的人——惹怒燕王,更不敢把晋王的人拒之门外,左右为难之下,先去请示了叶咏乐,有了他的话做靠山,才把阎青书请进府。
阎青书似乎已经做好了充分的心理准备会吃闭门羹,能被叶咏乐请进去,简直是受宠若惊。落座后丫鬟来奉茶,阎青书哪怕对倒茶的丫鬟都是客客气气,好像王府的丫鬟在他眼中都是千金小姐。
丫鬟从来没有见过那么奇怪的客人,摆完茶退下后,还躲在院子里的树后面看,越看越觉得阎青书乍一看貌不惊人,但是越看越顺眼,正看得起劲,突然被人一掌拍在肩膀上。
“落英!吓死我了……”看到是另一个小丫鬟,先前偷看的丫鬟吓得直拍胸脯,接着就和落英打闹起来,“你知不知道人吓人吓死人?”
“蝴蝶姐姐,看上了叶公子,小心王爷吃醋哦。”落英一边招架,一边继续取笑蝴蝶。
“谁看上叶公子了?”蝴蝶急得直啐落英,“我看的是来的客人。”
“哪个客人?”落英也凑过去看。
“他说他叫阎青书,是晋王的门客。”蝴蝶凑到落英旁边,“名字好,脾气也好,就是姓得不好。这么个好好先生,偏偏姓阎王的阎。”
“人长得丑,年纪又大。”落英觉得阎青书坐在叶咏乐身边,两厢一比较,说他“相貌平平”都是抬举,“蝴蝶姐姐,王爷和叶公子都那么俊,你的眼光怎么还是那么差?”
“你懂什么呀?王爷和叶公子俊是俊,可他们都像是天上的仙人一样,可望不可及,阎先生这样的才是……”蝴蝶突然住嘴。
“原来蝴蝶姐姐是动了春心了。”落英掩着嘴直笑。
“死丫头!”蝴蝶抓着落英又要打。
落英一边躲,一边继续取笑她:“蝴蝶姐姐呀,阎先生都那么大年纪,说不定家里的孩子都有你大了。你要是嫁过去,给人家做小妈……”
“死丫头,再胡说八道,看我不撕了你的嘴……”蝴蝶又羞又急,更是抓着落英不依不饶。
两个丫鬟打打闹闹,突然撞到了人,见是张玉、朱能、邱福,连忙让到一边。
“你们在看什么?什么严先生?”朱棣每天临走时都要交代一遍,他不在的时候一定要保护好叶公子,三个跟屁虫自然不敢掉以轻心。张玉听说晋王派了人来见叶咏乐,又听两个丫鬟说起“严先生”,却怎么也想不起来朱棡的手下有哪个姓严的。
“就是阎青书阎先生,说是晋王的……”
“什么?”朱能突然大叫,“那个笑脸阎王来了?”
“锦衣卫里的那个笑脸阎王?”张玉赶走两个丫鬟,躲到刚才她们躲的地方看了看,“士弘(朱能字士弘),你过来看看,他就是笑脸阎王?”锦衣卫都是皇帝内侍,和外臣没什么太多的接触,张玉这个半路出家的只对其中的几个名人有所耳闻,自然不比根正苗红的朱能熟悉。
“不用看了。”朱能甚至都懒得走过去,“就阎青书那张脸,盯着看一个时辰都记不住。落魄书生打扮、整天笑呵呵的是不是?那就肯定是他没错了。”
张玉按照朱能说的特征看了看,倒抽了一口冷气:“恐怕大事不妙。”阎青书在锦衣卫中能出名,甚至知名度还在当时的锦衣卫指挥使毛骧之上,就是因为此人平时一副烂好人模样,其实是个心狠手辣的主儿,精通各种酷刑,而且花样层出不穷,不论是逼供还是折磨人,此人都稳坐头一把交椅。如今叶咏乐被他盯上,只怕凶多吉少。
三个侍卫几乎把心提在嗓子眼,那边叶咏乐和阎青书已经站起身,三个人以为他是要送客,忙不迭迎上去,非要亲自把阎青书送出燕王府的大门才放心,不料叶咏乐说要和阎青书出一趟门,如果朱棣回来时他还没有回来的话,让他们转告一声,就说叶咏乐很快就会回来。
跟着阎青书出去,他还有命回来吗?朱能是个直肠子,父亲死得早,母亲简直就是他的命根,既然叶咏乐是他母亲的救命恩人,他就无论如何也不能眼睁睁地看着他去送死。朱能没想过自己区区一个燕王府侍卫有多少资格阻碍锦衣卫办事,只知道决不能让恩人羊入虎口,想要阻止叶咏乐,就被邱福捂着嘴拽回去,而张玉居然也只是叮嘱了几句路上小心之类的话,就让叶咏乐跟着阎青书走了。
眼看着叶咏乐的身影和阎青书一起消失在街角,朱能一使蛮力,几乎把邱福整个人都甩出去,抓过张玉的领子破口便骂:“你小子今天是吃错什么药了?竟然让叶公子跟着那笑脸阎王走。叶公子多好的人,上次你儿子的病也是他治好的,你就把他往火坑里推,良心让狗吃了?”
张玉的耳朵被朱能的大嗓门震得“嗡嗡”直响,好不容易才恢复听觉,抹了一把脸,擦掉朱能喷上来的口水:“我们有资格妨碍锦衣卫吗?”
“没资格又怎么样?别的不说,就说王爷回来后要是不见了叶公子,咱们怎么向他交代?!”朱能见张玉依然无动于衷,把他往旁边一扔,就要去把叶咏乐救回来。
“叶公子武艺高强,如果只是动私刑,阎青书未必是他的对手。”邱福拦住朱能,难得开金口。
张玉也点头表示同意:“而且不知为什么,刚才看叶公子的样子,我觉得我们该担心的是万一阎青书有来无回,我们该怎么向皇上交代。”
什么意思?朱能听不明白,看向邱福。
想起刚才叶咏乐的眼神,邱福咽了口唾沫,觉得张玉说得十分有理。
*****
先前阎青书和叶咏乐交谈时,就觉得他好像身体不舒服,一直都是昏昏沉沉,和他说话也是心不在焉,正考虑该怎么骗他出燕王府,不料叶咏乐自己提出王府中人太多,要和阎青书出去走走,而“出去走走”的目的地居然是应天城外的乱葬岗。
“阎先生,我看这里是个谈事的好地方。”叶咏乐一直走到乱葬岗中间,确信四下里只有死人没有活人,才停下脚步。
“你早就知道我是谁了对不对?”阎青书终于敛起笑容,换上一副悲天悯人的神色。其实叶咏乐是个挺讨人喜欢的孩子,知道自己命不久矣,也不多做无谓的抵抗,反而自己走到乱葬岗来,还省了阎青书帮他处理尸体的麻烦。这样的好人实在不多见。
“叶某虽是武林晚辈,但也听过‘阎王殿’和‘笑脸阎王’的名号。”
“‘阎王殿’……想不到阎某退出江湖那么多年,还有人知道我。”阎青书看向天边的彩霞,和被彩霞镀上一层辉煌的年轻人,“蝶公子也是少年英雄,大名如雷贯耳,不输叶盟主当年。”
叶咏乐转过身,却只是看着他。阎青书其实很喜欢看别人发现他的一张烂好人面孔下的真面目时惊讶的表情,可惜晚霞在叶咏乐身后闪耀成一片,他几乎只看得到他的一个剪影。
“其实我对你们叶家也没什么私怨。毕竟研究酷刑这种爱好不是人人都能接受,在大多数人看来,阎某确实是邪魔歪道,叶盟主当年初出茅庐,会借铲平‘阎王殿’来立威,也是情理之中。”说到这里,阎青书忍不住失笑,“说起来,阎某还得谢谢叶盟主,如果不是他,我不会退出江湖进入公门,一下子从邪魔歪道成了官差,所学所乐也有了用武之地。”
叶咏乐抬起手来,阎青书以为他是要发暗器,结果他只是掩着嘴偷偷地打了个呵欠,便又放下了。
“你也不必为了当初铲平逍遥宫的事而觉得惭愧。”阎青书干咳了两声,以掩饰适才的尴尬,继续说,“逍遥宫宫主阎如玉确实是我的胞妹,我们兄妹的感情也极好,不过你也是被你的大师兄所陷害,才会去逍遥宫。我知道如玉练功要靠吸取童男的内力来精进,如果你不杀她们,就是她们来杀你,你不过是自保罢了。况且如玉会被一个只有八岁的孩子杀死,只能怪她自己学艺不精,就算不被你杀死,以后落到那些自诩名门正派的伪君子手中,只怕下场会更惨。能把如玉养的销魂噬骨蝶带走,还能把它们训练得如臂使指,也是你的本事,阎某不会不顾江湖道义以大欺小,硬要你还回来。江湖本就是弱肉强食的地方,技不如人,就只有任人宰割,无怨无悔。虽然如玉风华正茂,便香消玉殒,实在是令人惋惜,至少你没有羞辱于她,阎某还是十分感激的。”
天边只剩回光返照的余晖,在叶咏乐身后闪耀成一片,像是他自己在发光。阎青书没有听到叶咏乐的回答,只看到他似乎在揉眼睛。他是困了?都快长眠不醒的时候了,他居然还有心思想睡觉?这孩子真有意思,有意思得阎青书都快舍不得杀他了。
“平心而论,阎某真的十分喜欢也十分欣赏你,如果可以的话,实在是不想与你为敌。可惜皇上有令,阎某只是听令行事,不得不从。”阎青书摸向藏在袖中的判官笔,“你是第一个让阎某不想慢慢折磨的人。人生难得一知己,阎某一定会让你走得毫无痛苦。锦衣卫的俸禄不多,阎某也没多少积蓄,但是一定会买口薄皮棺材回来安葬你,不让你曝尸荒野。”
“说完了吗?”
天完全黑了,叶咏乐身上的光芒却没有退去,照亮他身边不知何时出现的几只销魂噬骨蝶。脚下尸骨皑皑,身边紫黑色的蝴蝶如勾魂使者,一身白光的叶咏乐看起来就像个幽灵。
这是怎么回事?销魂噬骨蝶喜欢炎热潮湿的气候,当年阎如玉费尽九牛二虎之力,又是建暖房又是引泉水,才让它们在中原存活下来,这种受不得冷的东西怎么会在大冬天出现?阎青书终于挂不住一贯的烂好人面孔。
“如玉,你哥哥来了。”叶咏乐却连眼皮都不抬,手一指,一只特别大的销魂噬骨蝶向阎青书飞来,同时空中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
“哥?”
“如玉?”阎青书吓了一跳,但是很快就回过神来,“原来是腹语术。想不到蝶公子如此多才多艺。不过这点小把戏,只能骗骗小孩,骗不了阎某这样的老江湖。”
“哥,我真的是如玉啊。”那只蝴蝶飞得更近了一些,“叶公子是天上的神仙,是他把我和一众姐妹的灵魂转移到蝴蝶体内。”
“你变成蝴蝶了?”阎青书只觉得好笑,“蝶公子,别玩了好吗?虽然我不怪你杀我妹妹,但要是你再这样羞辱于她,就别怪阎某出尔反尔了。”
“叶公子没杀我们,是我们自愿做蝴蝶的。”阎如玉的声音忙不迭为叶咏乐分辨,“生前造下的孽都记在阎王账上,死后都要一一清算,我们都造孽太多,我们杀死的人都会在我们死后来向我们索命。叶公子是在帮我们,让我们的灵魂附在蝴蝶身上,死后以蝴蝶的身份转世,索命的冤魂就找不到我们,也没法向我们索命了。现在我们虽是蝴蝶的身子,却不在生死簿之上,勾魂使者不会来勾我们,甚至可以活得比凡人都要长。而且叶公子对我们很好。哥,你也来吧。我实在是不忍心看你以后一个人在地狱受苦受难。”
“我像是还会相信这种鬼话的年纪吗?”阎青书似笑非笑地看着叶咏乐。
叶咏乐又是一个呵欠:“要不你也去阴曹地府看看吧,随便你。这边鬼气重,去阎王殿也方便。”
两刻钟后,阎青书在原地扑腾着双手,还不时看看两旁,似乎纳闷自己怎么飞不起来。
“看来它还不太习惯人类的身体。你觉得蝴蝶的身体怎么样,阎青书?”叶咏乐摊开手掌,掌中一只巨大的销魂噬骨蝶飞得颤颤巍巍,似乎也很不习惯刚得到的翅膀。
*****
朱棣屡次胡搅蛮缠,朱元璋也火了,干脆当着他的面拟诏封徐妙云为燕王妃,写完就派人去徐达家宣旨,给朱棣下最后通牒,要么乖乖地和那个男人断绝关系娶徐妙云,要么干脆把燕王的头衔交出来,从此断绝父子关系。朱元璋以为自己如此强硬的态度应该能让朱棣就范,不料朱棣不假思索地跪下叩谢朱元璋十多年来的养育之恩,毫不犹豫地选择了断绝关系,气得朱元璋下令把他拖出去打了一顿,再赶回燕王府好好反省。
景逸尘说了,叶咏乐现在的冷漠是在考验朱棣对他的心,如果看到朱棣为他挨了打,一定心疼得不得了。朱元璋也怕真的打伤朱棣落下残疾,打的是屁股,帮他在这种地方上药,可就是只有最亲昵无间的人才有的特权了——毕竟是这么敏感的地方,上个药说不定上着上着,就摸到什么不该摸的地方了,摸着摸着,就开始做和上药没关系的事了……甚至可能叶咏乐看到朱棣为他伤得那么厉害,一感动就以身相许。虽然身上痛得他龇牙咧嘴,朱棣心里还是挺高兴,带着满脑子不适合未成年人的“上药”画面回到燕王府,就听说叶咏乐被锦衣卫带走了,而且来带他的还是锦衣卫中以残忍嗜血闻名的“笑脸阎王”阎青书。
于是叶咏乐回到燕王府的时候,就看见张玉、朱能、邱福三个人一起拽着朱棣,不让他出门。
“咏乐?”看到叶咏乐毫发无损地回来,朱棣立刻扑到他身上,“吓死我了。你没事吧?”
“没事。”叶咏乐被他扑得一个踉跄,若不是被朱棣反手抱住,差点摔倒在地。
看到叶咏乐安然无恙地回来,朱棣才想起他的爱人是什么人,阎青书区区一个凡夫俗子,怎么可能把他怎么样?再想到自己刚才的担心,不由得哑然失笑。
“叶公子,你怎么回来的?”朱能往门外张望,“那笑脸阎王呢?”
阎青书听到有人叫自己,忘了自己已经是蝴蝶了,就要往外飞。
“吓跑了。”叶咏乐一伸袖子,把他兜回来。
“吓跑?”张玉和邱福的眼珠子瞪得几乎要掉到地上。
“谁让他那么没戒心,知道我擅使毒,还敢喝燕王府的茶。”叶咏乐一手掩口,又是一个呵欠溜出嘴边,“我给他下了点致幻药,然后带到乱葬岗,他看到被他害死的人来找他索命,就吓疯了。”他去阎王那里走了个后门,把蝴蝶和阎青书的灵魂换了换,现在在阎青书身体里面的是蝴蝶的灵魂,在不知情者看来,就是阎青书疯了。
“吓……疯?”朱能盯着叶咏乐。比起叶咏乐被锦衣卫带走还能活着回来,他更无法相信不计前嫌地救治他母亲的大恩人会做出把一个大活人生生吓疯的事。
“我早就说过不要叫我大夫。”叶咏乐像游魂一样往里走,“周王那样仁心仁术的才是大夫,我这样有医术没医心的配不上那么高尚的称呼。”
“累了吗?”朱棣注意到叶咏乐似乎没睡醒,赶走三个碍事的跟屁虫,先带他回屋,“我让人把饭菜端到房里来,先吃了晚饭再睡。今天有你喜欢的油爆虾。”
油爆虾?叶咏乐突然跑去墙角吐了。
“咏乐?”
“我没事。”叶咏乐好不容易才止住恶心感,示意朱棣不用担心,“晚饭还是帮我准备点清淡的东西。”
怎么回事?叶咏乐不是最喜欢虾了吗?朱棣有些纳闷:“弄条清蒸鲤鱼?”
“好。”叶咏乐没注意到目瞪口呆的朱棣,用衣袖擦去嘴角的酸水,强打精神回房。这几天不知怎么搞的,整天头晕、恶心、嗜睡,还一看到油腻的食物就想吐。
作者有话要说: 大家都看得出来白鲤是怎么了吧?
☆、第十五章 傻
朱元璋派阎青书去对付叶咏乐,却只给了他一个口谕,就是不想和朱棣撕破脸,弄得父子反目,让外人看笑话。
千错万错,自家人总没错。朱元璋一直坚信朱棣的本质还是好的,只要除掉了迷惑他的“男狐狸精”,他的老四还会变回以前那个听话懂事的老四,所以叶咏乐非死不可。不过锦衣卫中有不少在江湖上混不下去的黑白两道英雄豪杰,对叶咏乐的本事,朱元璋从他们口中多少也有些耳闻,并没有指望阎青书一定能马到成功。但是不论谁对谁错,阎青书现在是官差,叶咏乐只是无官无职的平民,阎青书此去能彻底除掉让朱棣迷失了心窍的祸害固然最好,如果反而是阎青书被杀,或者哪怕仅仅是从此失踪,朱元璋也都能以“以下犯上”的罪名光明正大地处死叶咏乐,还能让朱棣抓不到反抗的把柄,不管怎么算都是朱元璋占便宜。可是朱元璋没想到阎青书去了,也毫发无损地回来了,没有受伤没有中毒没有任何的不适,却是彻底得了失心疯,什么话都不会说,只会整天扑腾着手臂往花丛里钻,发现扑腾了半天都飞不起来,便用被子把自己裹成一个蛹,期待能重新长出翅膀。
居然能把锦衣卫中以心狠手辣著称的“笑脸阎王”弄成这样,看来叶咏乐确实是个祸害,绝对不能留。不过自从朱棣上次被打了以后,便一直在燕王府养伤,没有再参加过早朝。朱元璋甚至连“立男人为燕王妃”的谬论都听不到了,一时半会儿找不到借口再去向叶咏乐寻衅。
朱元璋和朱棣之间因为一个男人引发的“战争”暂时陷入僵局,叶咏乐倒是乐得清静。反正他在天庭有的是后台,任何凡夫俗子都无法耐他如何,正好这阵子身子不舒服,叶咏乐就心安理得地在暴风雨前的平静中过着每天睡醒了吃,吃饱了吐,吐完了头晕,头晕了继续睡的日子,浑浑噩噩中除了纳闷好像每次一睁眼就能看到朱棣以外,几乎不知今夕何夕。
虽然是人的身子,他还是鱼的习惯,叶咏乐理所当然地把呕吐归结为人类的肠胃不习惯他偷吃的蚯蚓,把嗜睡归结为冬眠,把期间遇到的许多奇奇怪怪荒诞不经的事归结为做梦。果然一到开春,呕吐和嗜睡的情况都好了很多。
当然,如果朱棣能少折腾一些,叶咏乐会更感激。
朱棣半夜里心血来潮要叶咏乐和他一起换上平民的衣服出门,叶咏乐从来不曾如此痛恨过自己以什么身份留在燕王府不好,偏偏为了气朱棣,要做他的男宠。现在报应来了,身为男宠,就连个好觉都没得睡。可惜男宠没有忤逆主人的权力,哪怕王爷要拖着他殉情,他都不得不舍命陪君子,更不用说王爷只是要和他一起出趟门而已。
看朱棣在自己家里还要鬼鬼祟祟地躲避巡逻兵,叶咏乐越来越想念温暖可爱的被窝:“王爷,要出去吗?”
朱棣点头:“最好是能神不知鬼不觉地出城。”
“把门神叫来不就行了?”
对啊,他还有这两个跟班。朱棣顿时觉得刚才的自己很傻。
门神的职责主要是预防孤魂野鬼闯入民宅作祟,白天不会有鬼魂游荡,所以秦琼和尉迟恭都是晚上值班,此时朱棣一呼便来。叶咏乐呵欠连天地跟着朱棣从秦琼和尉迟恭另外弄出来的通道出去,还迷迷糊糊的满脑子都是回笼觉。朱棣扶着叶咏乐上了一辆马车,车里铺着无比可爱的褥子。朱棣示意叶咏乐再睡一会儿,叶咏乐顿时如蒙大赦。马车四面封闭,外面的冷风吹不进来,里面没有座位,直接在地上铺着厚厚的褥子,就像一张大床,又柔软又暖和。车厢随着行路的颠簸摇摇晃晃,像是个巨大的摇篮,叶咏乐就在里面尽情地睡。不过回笼觉多半睡不长,天刚亮,叶咏乐又开始犯恶心,马车的颠簸弄得他肚子里翻江倒海,只能叫朱棣停下马车,让他到路边吐。
朱棣帮叶咏乐拍背,满是心疼:“要不要先喝点水漱漱口?饿了吗?车里有点心,先稍微吃一点垫垫饥,等到了下个城镇,我们再找地方吃饭。”
叶咏乐擦了擦嘴,打量了一下四周,发现天还没亮,但他们早已到了应天城外:“我们要去哪里?”
“你有什么想去的地方?”朱棣笑得像个等着先生表扬的孩子,“你说去哪里,我们就去哪里。天涯海角,我都随你去。”
“王爷,你今天不用早朝吗?”叶咏乐在朱棣的父母面前的形象已经够糟了,要是朱棣因他荒废早朝,到时候朱元璋再扣个蓝颜祸水的帽子下来,他可不想祸及九族,连累了父母姐姐。
“我区区一个平头百姓早什么朝?”
“平头百姓?”叶咏乐听不明白了。官可以辞,可是和皇帝的父子关系也能辞吗?
“父皇已经给我下了最后通牒,在你和他之间只能选一个……”朱棣舒展了一下手臂,觉得自由的空气让他神清气爽,“我选了你。”
“所以……”
“所以我再也不是什么王爷了,只是你的花花。”朱棣凑到叶咏乐面前,“高兴吗?”
“为了个男宠,连王爷的头衔都不要,值得吗?”叶咏乐没有任何欣喜之色,面无表情地反问,“如果我没记错,只要王爷娶妻,皇上不介意燕王府多个男宠。”
“我介意。”朱棣十分认真地纠正,“我说了,我这辈子是来还你的,只为你活。”
“活得连王爷都做不了?”叶咏乐摇头,似乎颇不赞同他的决定。“这辈子又生为皇亲国戚,为什么不好好利用?我不过是一介平民,你要我留下,我就不敢走。再娶个妻,或者纳个妾,就又能保住王爷的头衔,又能坐享齐人之福,说不定再耍点手腕,费点心机,皇上百年以后,登基的就是你了。你已经做了三辈子明君,知道怎么做个好皇帝,到时候再名垂青史,百姓感恩戴德,民间的呼声一高,天庭再不愿意,也要将你封神。有了仙籍,就有无限的寿命,你再慢慢地软磨硬泡,何愁我没有手到擒来的一天?”
“如果我这辈子还想做皇帝,你会帮我吗?”
“会。”叶咏乐几乎答得不假思索,看到朱棣眼带促狭,连忙补充道,“毕竟玉帝陛下给我的任务是到凡间物色一个明主,我也找不出比转世的唐太宗更好的皇帝了。”
唐太宗?相比商纣和汉武帝,唐太宗在史书上的形象无疑更加光辉伟大,却是红莲最后悔的一辈子。
“可惜我早就做腻了皇帝。”朱棣深吸一口气,又重重地呼出去,“不管你信不信,我转世的时候走的是木桥,原本想投生到穷苦人家,给你做个小厮,想不到阴差阳错,居然成了王爷。”
“我知道。”白鲤亲眼看着红莲上了木桥,自己才去投胎的,所以叶咏乐比朱棣还年幼几个月。
“我原本想做王爷也挺好,可以供你锦衣玉食,想不到最后我为你做的一切都只会给你带来痛苦。既然王爷的头衔没法让你生活得更幸福,那就不要了。”
叶咏乐低下头,掩饰眼中一闪而过的窃喜。
“你说的谋朝篡位来换取做神仙的资格……我不是有七窍玲珑心的比干,根本就从来不曾想到过这一点。我只知道没有你的日子是多么痛苦,痛苦到我一天都熬不下去。”朱棣抓起叶咏乐的手,凑到唇边吻了吻,贴在自己脸上,“别赶我走好吗?现在我只有你了。就算你还不肯原谅我,也别赶我走,就让我跟着你当个小厮,让我能时时看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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