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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年·君臣-第1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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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
  
  “无妨。”叶咏乐平静的声音及时扑灭叶长风和叶咏悦之间一触即发的“战火”,“姐姐看哪个不顺眼的,我去打他下来,遇到你觉得顺眼的,我再故意输给他。”
  
  “这还差不多。”叶咏悦重新摆出小厮模样在后面站好,“其实比什么武招什么亲嘛。等我嫁进燕王府,大师兄再横,难道还敢去王府抢人?”
  
  朱棣一身显眼的红衣,站在满树的红枫下面相映成辉。似乎感觉到了叶咏悦的目光,朱棣也回过头向她一笑,笑得叶咏悦心头小鹿乱撞,却不知道他是笑给坐在太师椅上的叶咏乐看的。
  
  司仪终于叫到朱棣上场。朱棣一个旱地拔葱蹿上台,根本看不出师从何处,弄得台下的英雄豪杰们议论纷纷,不知什么时候中原武林多了这么一号人物。
  
  朱棣站在高台上俯视下面的群雄,颇有些睥睨天下的感觉,下面的人也颇看不惯朱棣这么个名不见经传的小白脸,尤其是他刚才还和叶咏悦眉来眼去,巴不得司仪接下来叫到自己的名字,上去给这小子一点教训,想不到司仪说不论谁愿意,都可以上来和他交手。
  
  武林豪侠们自然不屑以多欺少。朱棣看起来不过是个纨绔子弟,并不厉害,离比武台最近的几个想近水楼台先得月,拿朱棣做踏脚板,让咏悦小姐先看看自己的厉害,天上突然落下一个人,竟然是原本离擂台最远的凤栖梧。
  
  “兄台轻功真好。”朱棣由衷地赞叹了一句。
  
  叶长风悄悄地为那根快折断的树枝松了口气。
  
  “谬赞。”凤栖梧收了扇子,拱手为礼,“在下扬州凤栖梧,无门无派,敢请教兄台姓名,师承何处?”
  
  “燕王朱棣。”朱棣也客气地回礼,“无门无派,只是当年跟着父皇手下的将领们学过几手三脚猫功夫而已。”
  
  司仪不敢对王爷指名道姓,只说是燕王。凤栖梧原本还在纳闷莫非此人姓燕名王,再听朱棣说“燕王”只是头衔,高鼻深目的长相也不像中原地区的人,就想他大概是某个塞外民族的王爷:“敢问令尊是……”
  
  “当今圣上。”
  
  当今圣上?现在坐在皇位上的那个?朱元璋?凤栖梧朝司仪看,得到了肯定的答复,吓得一个趔趄,好不容易才站稳,却连说话的声音都在抖:“能和燕王殿下切磋……草民……实在是三生有幸。”
  
  朱棣微微一笑,和凤栖梧客气完了准备动手,司仪突然加了一句:“凤少侠,刀剑无眼,后果自负。”
  
  凤栖梧对自己的轻功十分有信心,即使朱棣用剑,他用铁骨扇,也能保证自己打不过至少跑得过,后来细细一品味,才发现不对——对方是朱元璋的亲生儿子,要是被凤栖梧打得伤了残了,甚至哪怕仅仅是心里不痛快结了梁子……凤栖梧在江湖上的仇家已经够多了,可不想再被朝廷通缉。
  
  凤栖梧呵呵一笑:“天下英雄那么多,凤某还是不和诸位争了。”
  
  朱棣拔剑出鞘,刚拉开起手式,只见眼前一花,凤栖梧已经回到他那棵树上去继续装大鸟。
  
  叶长风的心也随之重新吊到了嗓子眼。
  
  这算怎么回事?朱棣看向擂台旁的太师椅那边,看到“叶咏悦”低着头玩手中的茶杯,似乎根本没发觉擂台上发生了什么不对的事,而叶长风的注意力全都在重新回到凤栖梧“魔爪”下的树枝上,生怕它一个不小心就会折断。
  
  看来目前的窘境只能由他自己解决了。可是江湖草莽毕竟只是平民百姓,其中甚至还不乏江洋大盗,谁敢和皇子动手?司仪已经喊了三遍,都没有人再上台应战,朱棣在上面走也不是,留也不是,正尴尬,一道颀长的人影分开人群走上台:“我来。”
  
  “景兄!”看到上来应战的是景逸尘,朱棣不由得感慨还是江湖朋友够义气,上来给他解围。
  
  景逸尘没有和他啰嗦,见面便拔剑出鞘,手中剑发出一阵龙吟,朱棣也提剑应战。
  
  景逸尘平时是个二货,但是武林世家的盛名下绝无不符之实,动起手来毫不含糊。朱棣在电光火石间接了十余招,不由得庆幸自己是皇子却不是长子,不需要像大哥朱标一样,总是被一群儒生包围着之乎者也,有的是时间和徐达、常遇春等名将厮混在一起磨砺武艺,如今才不至于落败。唯一让他奇怪的是景逸尘是来给他解围的,出手却完全不留余地,简直是来和他拼命,害他招架得狼狈不堪,甚至都找不出空当来问他究竟想干什么。
  
  叶长风终于把注意力转移到擂台上,叶咏乐也听出声音不对,总算抬起头,就看到景逸尘手中的剑直击朱棣要害,而朱棣被他刚才虚晃一招收不回势,根本无法招架。眼看着朱棣就要死在景逸尘剑下,叶咏乐挥手间一道金光闪过,景逸尘手中的剑断成了两截。
  
  “今日是给姐姐招亲,见了血不吉利。”叶咏乐也蹿上台,站在景逸尘和朱棣中间,“胜负已分,请两位收手。”
  
  “谁胜谁负?”景逸尘看着叶咏乐。
  
  他真的是来给朱棣解围的吗?刚才简直是想杀了朱棣,现在还想和他一争高下?就算景家曾经对朱家有恩,景逸尘若是惹急了朱元璋,还是得吃不了兜着走。朱棣越来越不明白。
  
  叶咏乐也有些纳闷景逸尘怎么敢和朱棣动手,而且下手那么狠辣,比口型问景逸尘到底想干什么。景逸尘只是凄然一笑。他以为每年都能在比干庙遇到景逸尘,真的是凑巧吗?景家和叶家交情颇深,景逸尘早就对青梅竹马的叶咏悦情根深种。他确实有点愣,但是不傻,知道朱棣是王爷,自己只是个平民,擂台上不论谁胜谁负,景逸尘都输定了。可是要他眼睁睁地看着心上人成为别人的妻子,他实在是做不到。
  
  原来世上还是有真爱的,这才是能给叶咏悦幸福的良配。而他为了摆脱红莲的纠缠,就想把姐姐当牺牲品,差点害了个痴心人。幸好现在纠正也为时不晚。叶咏乐点了点头,大声宣布:“凤阳,景逸尘胜!”
  
  他落败了?朱棣难以相信,刚想抓着“叶咏悦”问个清楚,下面又飞上来一团彩霞。
  
  原本顾忌着燕王的身份,江湖中人不敢和他动手,不过景逸尘就没关系了。这一次是离擂台最近的花绝情占了先机,一步三扭地上台来:“哟,奴家还以为燕王已经是内定的女婿了,原来不是呀。既然如此,奴家可不客气了呀。”
  
  朱棣根本不知道花绝情是男人,看他的穿得花枝招展,走路也扭扭捏捏,一开口就是“奴家”长“奴家”短,每句话后面都要加个“呀”,怎么看怎么像是妓院门口接客的姑娘,纵然声音有点怪,也只当是因为练什么奇怪的内功造成的:“这位姑娘……”
  
  “哎呀,真讨厌!”花绝情手绢一甩,“奴家长得是漂亮,可千真万确是男人。”
  
  百花谷名为百花,其实养的都是毒虫毒草。景逸尘和叶咏乐知道花绝情的底细,看到他的手绢里甩出的粉尘,立刻闭气。可是朱棣实在是被这位“男人”的打扮吓到了,反而不由自主地吸了一口气,将空气中的粉尘吸入了不少。
  
  “燕王长得可真俊。”花绝情用手绢掩着嘴咯咯直笑,“要是不嫌弃奴家是男儿身,奴家也不介意服侍男人。”
  
  “花少侠,在手帕里包迷药,不觉得太不上台面了吗?”叶咏乐点破他的小把戏。
  
  “这点小把戏,与蝶公子相比,自然是班门弄斧了。”花绝情却是笑得花枝乱颤,“不过蝶公子,奴家姓花你姓叶,奴家是花你是蝶,我们岂不也是一对?奴家虽然不能为你生儿育女,不过房帷之中的乐趣绝不会输给女人。”
  
  “是啊,哪有蝴蝶不恋花的?”叶咏乐也不气恼,“花少侠,叶某的蝴蝶也很喜欢你。”
  
  “叶公子真讨厌,一见面就调戏奴家。”花绝情扭捏了一下,就想往叶咏乐身上扑。
  
  叶咏乐轻松躲过花绝情的“投怀送抱”,抿起嘴,发出一阵单调的嗡鸣声,数只紫黑色的蝴蝶便应召而来。
  
  “别人叫我‘蝶公子’,可不只是因为我的黄金蝴蝶镖。”叶咏乐抬起一只手,让蝴蝶停在他的指甲上,“百花谷中百花盛开,想来蝴蝶也不少。花少侠一定认识这是什么吧?”
  
  那蝴蝶足有半个巴掌大,美丽的翅膀上是由深蓝到黑的渐变色,深色的地方有几点极细小的白点,浅色的地方周围还镶了一圈红纹,像是日出前朝霞似火、启明星未退时的天空,十分美丽。可是花绝情看到如此美丽的蝴蝶,却是发出一声尖叫:“销魂噬骨蝶!这这这……用来做化尸粉的东西,你就这么养着?”
  
  销魂噬骨蝶的磷粉可以腐蚀肉体,尤其可怕的是这种蝴蝶中只要有一只受了伤,其他蝴蝶就会对攻击者群起而攻之,数百只蝴蝶身上的磷粉可以在一炷香的时间内让一头牛完全化成黄水,连骨头都剩不下。百花谷中盛产各种可入药入毒的动植物,百花宫的主要经济来源就是卖包括化尸粉在内的各种药物,花绝情在百花谷自然见过销魂噬骨蝶。但他只会抓了蝴蝶碾碎做化尸粉,抓捕和碾磨的过程中还要万般小心,因为销魂噬骨蝶在百花谷中并不罕见,而有一只“漏网之蝶”去给其他蝴蝶通风报信,就足以给捕蝶人带来毁灭性的灾难,做药的过程中也要防护得极其严密,只要身上溅到一丁点汁液,就是消肉烂骨。因此其他的东西都是物以稀为贵,销魂噬骨蝶却是数量越多,百花谷的化尸粉反而卖得越贵。花绝情是百花谷中最好的捕蝶人,所以宫主才会破例让他一个男人留在百花宫,但如果没有万全的准备,花绝情见了销魂噬骨蝶,也只有逃之夭夭的份,而叶咏乐居然把销魂噬骨蝶拿在手上玩。
  
  “我差点忘了,百花谷在云南,花少侠和这些蝴蝶可是老乡。”叶咏乐把停着销魂噬骨蝶的手向花绝情伸出,“它们也很喜欢花少侠这样如花似玉的美人。他乡遇故知,实在是人生一大喜事,你们要不要先叙叙乡情?”
  
  紫黑色的蝴蝶像个高贵冷艳的贵妇,离开叶咏乐的手指,慢慢地向花绝情飞来。
  
  花绝情的整张脸都僵住了,看着销魂噬骨蝶向他飞来,却不敢出手,只能一步一步后退,突然一脚踩空,从擂台上摔下去。
  
  叶咏乐往后挥了挥手,蝴蝶便让到一边,让他走到擂台边缘俯视摔得狼狈不堪的花绝情:“花少侠,承让。”
  
  “真讨厌,一点都不知道怜香惜玉。”花绝情站起身,跺了跺脚,顶着一头摔得乱七八糟的珠钗撅着嘴走了。
  
  叶咏乐扫视了一下台下的人:“还有人要上来吗?没有的话,景逸尘就是红枫山庄的女婿了。”虽然话说得客气,那些销魂噬骨蝶可还在擂台上,众人听了花绝情的解说,谁还敢上台?
  
  白鲤不是原谅他了吗?叶长风不是早就认定他是女婿了吗?他怎么会出局?朱棣刚想抓过叶咏乐问个明白,就中了花绝情的迷药,觉得迷迷糊糊,头重脚轻,依稀听见花绝情也看上了“叶咏悦”,而“叶咏悦”没有拒绝,硬是咬着自己的舌尖,用痛楚来保持清醒,不让自己倒下。等到“叶咏悦”走近了,朱棣一把将“她”抱进怀里:“你是我的!”然后不由分说地吻上去。
  
  整个世界一下子安静了。擂台周围数千人目瞪口呆地看朱棣抱着叶咏乐强吻,而叶咏乐彻底傻在当场。
  
  凤栖梧一口气没提住,被他踩在下面的那根可怜的树枝终于断了,他的惊叫声总算唤回众人的魂。
  
  “混账!”叶长风一把捏断了紫檀木太师椅的扶手,便去追杀凤栖梧。
  
  “混蛋,敢轻薄我弟弟!”叶咏悦也跳上擂台,提剑便向朱棣刺去。
  
  朱棣终于支撑不住昏了过去,叶咏悦刺了个空,被叶咏乐两指夹住。景逸尘还来不及庆幸叶咏乐比叶咏悦冷静,知道燕王杀不得,只见叶咏乐接过姐姐递过来的剑,调转剑头,就要杀朱棣。
  
  “咏乐,你冷静啊!”景逸尘连忙架住叶咏乐,“他是王爷,杀了他,你们家就满门抄斩了。你冷静点……”
  
  可惜叶咏乐已经气疯了,见挣不脱景逸尘,便再次发出嗡鸣,成千上万的销魂噬骨蝶如同黑云压境,铺天盖地而来,比武场上的众人避之唯恐不及,霎时间一片混乱……
  
  谁都不知道红枫山庄的比武招亲最后是怎么收场的,只有人听到雪莲教掌门说有生之年居然能看到“蝶公子”叶咏乐如此失态,实在不枉他大老远地从天山跑来,还在红枫山庄被销魂噬骨蝶吓得大病一场。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五章 蝶

  有权有钱人家的家事总是平民百姓茶余饭后的谈资,洪武八年从年初到年末,整个应天的蜚短流长都围着红枫山庄,只是前半年是关于哪个武林豪杰有幸拔得头筹成为叶家的女婿,后半年是关于“蝶公子”叶咏乐被燕王在大庭广众之下强吻。
  
  午饭时间,一个年轻秀才背着行李进了一家写着“满客来”的小饭馆,要了一份蒸饺,一边吃,一边听周围人聊天,结果听来听去,所有的闲聊都是关于红枫山庄的蝶公子叶咏乐被燕王占了便宜的事。
  
  “不就是王爷看上了个男宠,至于笑成这样?”秀才终于忍不住CHA嘴。
  
  “男宠?”在隔壁一桌说得眉飞色舞的中年货郎笑得更厉害了,“小伙子,你没来过应天吧?”
  
  秀才是来赶考的,确实是第一次来应天。子曰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他也坦然承认。
  
  “难怪你不知道,这叶公子可是我们应天的一大名人哪。”另一边的一个二流子也CHA进来。
  
  “哦?”秀才听不明白了,“这人很厉害?”
  
  “何止是厉害。”二流子说得唾沫横飞,“红枫山庄的叶庄主是武林盟主,一大把年纪了都没孩子,后来有一天,叶夫人做了个梦,梦见个神仙抱着个小孩来他们家投胎,过了一个月,就发现自己怀上了,而且一下子就是一子一女两个。你说这不是神仙下凡吗?”
  
  “子不语怪力乱神。”秀才根本不信。
  
  “什么子不子的?我说了你可别不信。叶夫人怀胎十月,临盆在即,可她一大把年纪了,才第一次生孩子,还一下子就是两个,你猜怎么着?”二流子一拍大腿,“难产!”
  
  女人生孩子难产有什么奇怪的?秀才对这些谣言更加不屑。
  
  二流子却不管,依然自顾自地说下去:“当时叶夫人生了一天一夜,都快没力气了,才有一个小孩的头皮露了出来。稳婆正要去接,结果那孩子又缩了回去。稳婆一看,坏了。叶夫人已经没力气了,要是再生不出来,只怕弄得一尸三命,结果一个小孩就从叶夫人肚子里面被推了出来,另一个就拽着前边那个的脚脖子一起出来,三个人的命全都保住了。后出来的那个就是叶公子。你说这是不是神了?孩子还在娘肚子里,就会想出这法子来保娘亲的命。”
  
  “说得好像是你亲眼看到的一样。”秀才嗤之以鼻,只当他是吹牛。
  
  “你还别不信。”二流子卷起袖子,秀才以为他是要打人,不料二流子只是蹲到凳子上继续说,“这事儿确实不是我亲眼所见,可是给叶夫人接生的稳婆就是我娘亲,这可是她亲口告诉我的,还能有假?还有件事,你可别说出去啊。”二流子压低声音,“我娘做了三十多年稳婆,从来没见过这样的小孩,也觉得奇怪,偷偷地拿叶公子的生辰八字去找文庙前的周半仙算过命。结果你猜怎么着?周半仙一瞧那生辰八字,就吓得跪下直磕头,说是不知大仙下凡,在石板地上都磕出血来,磕完就死了。你说这是不是因为他泄露天机遭的报应?”
  
  “就你那点破事,整个应天谁不知道?”货郎嘲笑道。二流子的娘亲谭寡妇年纪轻轻就死了老公,一个人含辛茹苦把儿子拉扯长大,已经到了该享清福的年纪了,还得靠做稳婆养活儿子。就算不找什么周半仙,货郎也算得出来二流子一定是来找谭寡妇算账的讨债鬼。
  
  “那好,我不说,你说。”二流子总算坐回去,“不就是叶公子吃过你老婆几天奶嘛,有什么了不起?”
  
  货郎只是傻笑。叶长风老来得子,自然对一双儿女宠得予取予求。货郎整天走街窜巷,消息最是灵通,一听说叶长风喜得贵子,七拐八弯地攀上点交情,给叶家的大管家送了份礼,让老婆成了叶家的奶娘。他的老婆进了红枫山庄,老老实实地伺候两个婴儿的吃喝拉撒,等到他们长大一些,就三天两头地把丈夫做的玩具送给叶咏悦和叶咏乐,吃准了只要他们说要,叶长风就舍不得不买。可没想到叶咏悦会对泥娃娃、拨浪鼓抓着不放,叶咏乐对这些东西却是兴趣了了,偶尔拿一两样,也仅仅是因为姐姐喜欢。在红枫山庄的婴儿房里经常能看到两个粉粉嫩嫩的小孩在床上,叶咏悦手脚并用跌跌撞撞地爬到叶咏乐身边,咿咿呀呀地要和弟弟玩,小小的叶咏乐却是盘着腿一边煞有介事地研究爹爹珍藏的武功秘籍,一边拿着拨浪鼓敷衍地逗姐姐。货郎原本把如意算盘打得噼啪响,结果连送礼的钱都没赚回来。
  
  “你们说的那都是什么破事。”原本坐在一边的少年侠士也听不下去了,“我可是听说蝶公子是武术奇才,还在摇篮里的时候,就知道运行真气练功,自己练完了不算,还帮咏悦小姐打通奇经八脉,所以他们姐弟两个才会那么强。叶盟主五十五岁寿辰的时候,他们姐弟两个就把华东的八大邪教全都一锅端了,送给叶盟主做寿礼——当时他们才刚十多岁啊!最神的还是听我师父说的,说当年的林老盟主、叶夫人的爹六十大寿的时候,少林寺的秃驴不服武林盟主是武当派出身,可是又假正经不敢露出一争之意,就想悄悄毁了蝶公子。玄慈那老秃驴借口说是恭喜林老盟主有后,把自己修炼的内力送一些给蝶公子,助他修习武艺,可是当时蝶公子才两岁,漫说是老秃驴五六十年的功力,就是三年五年,都足以让他经脉尽断。不料两人一搭上手,蝶公子就像个无底洞,把老秃驴的内力吸得一干二净,自己还安然无恙。现在玄慈那老秃驴整天把‘出家人慈悲为怀’挂在嘴上,其实是不敢和人动手,生怕别人发现他现在的功力其实连他的徒孙都不如。只可怜武当派的张真人是真的好心,见玄慈老秃驴要害蝶公子,就借口也送他一点礼物,想把那些内力再吸过来,保住蝶公子性命,结果自己也被蝶公子不问青红皂白,就吸了三十年功力。”说到这儿,少年侠士叹了口气,“这小子真是令人羡慕,可想不到……他居然会被燕王当成咏悦小姐……还……哈哈哈……他也会有今天……”话还没说完,少年侠士就趴在桌子上笑得直不起腰。
  
  秀才对众人的话半信半疑,但也觉得一个大老爷们居然在大庭广众之下被另外一个男人强吻,已经够丢人的了,更不用说叶咏乐还是个在江湖上有点名气的少年英雄,更加丢不起这个脸。眼前的少年侠士与叶咏乐是江湖同道,却在这里幸灾乐祸,实在有些不厚道。可是等少年侠士笑够了,夸张的笑声还源源不断地传来。在“满客来”里吹牛皮的几个食客呆了半晌,才发觉笑声是从对面传过来的。
  
  “满客来”对面的“天香楼”是给有钱有身份的客人的,从二楼向着秦淮河的包房可以将河岸的美景尽收眼底,因此向着大街这边的座位不太会有人。可是此时那边的窗口就坐着两个年轻人,一个一脸尴尬,一个笑得上气不接下气。
  
  “我说景逸尘,你别笑了行不行?”看景逸尘笑得形象全无,朱棣真是连活活掐死他的心都有了,“要不是你说叶家只有一个女儿,会出这样的事?”
  
  “怨我?”景逸尘好不容易收住笑,还有些喘,“叶家姐弟流星剑蝴蝶镖闻名武林,江湖中人谁不知道?”
  
  “我又不是江湖中人。”就算是,朱棣满心也只有如何找到白鲤、让他回到自己身边,怎么会有心思管那些乱七八糟的事?
  
  “再说你只问叶家有几个女儿,又没问有没有儿子。”
  
  “我哪猜得到男人会用蝴蝶镖那么秀气的东西?再说谁让你这家伙话只说半句!”朱棣抓着景逸尘的脸颊使劲往两边扯,似乎恨不得把他扯破相。
  
  景逸尘掰开朱棣的爪子,把自己的脸救出来:“我知道你是误会,所以替你请了咏乐出来,你可要好好的向人家道歉。”景逸尘的胸膛又开始抖,“那小子一直都一本正经像个小老头,我认识了他十几年,还从来没有见过他那么狼狈。居然能想出那么绝的办法把他惹怒,你……你也够狠的……哈哈哈……”
  
  朱棣想到在比武招亲的擂台上与叶咏乐“第一次见面”。却是重新心乱如麻。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他在青龙湖见到的叶咏悦的长相和给人的感觉千真万确是白鲤,而且朱棣提起前世的事,普通人肯定是听得云里雾里,可是叶咏悦没有任何诧异的反应,可见她确实是白鲤转世。可是叶咏乐给人的熟悉感觉又是怎么一回事?伯邑考、卫青……红莲不是第一次遇到容貌酷似白鲤的人,可是恋人间的心有灵犀就是那么神奇,不论外貌多么相似,他们都不会给红莲和白鲤一样的感觉。为什么叶咏悦和叶咏乐给他的感觉都是白鲤转世?难道白鲤投胎成了两个人?
  
  朱棣正百思不得其解,外面熟悉的声音唤回了他的魂,让他忍不住怀念当年比干口中满是溺爱的“受德”,霍去病口中哭笑不得的“皇上”,李建成口中无怨无悔的“世民”,可惜现在这个声音叫的不是他。
  
  朱棣从窗户探出头去,看到一对少年男女向他走来。少年白衣胜雪,目不斜视地往前走,少女一身粉红色裙装,俏皮地侧着头和少年说话,引得路人都忍不住朝他们看。看到少年的女人嫉妒是谁有资格陪着这么个谪仙,看到少女的男人嫉恨是谁有资格拥有这么个仙女,直到他们从身边走过,才发现两人竟然长得一模一样,少年对少女的称呼是“姐姐”。
  
  原来是一对双胞胎姐弟,羡慕嫉妒恨的各位释怀了。双胞胎中年长的在年幼的面前不会有太大的威信,先前路人看到少女拽着少年的胳膊晃来晃去,还以为是在撒娇,走近了才听到弟弟口中叫着“姐姐”,说话却完全是爹训女儿的口气,责备她不该出来抛头露面,而姐姐的回答理直气壮“凭什么你是男人,就可以出去闯荡江湖,我是女人,就只能关在家里绣花?我们两个长得一模一样,你出去‘抛头露面’和我出去有什么区别?”
  
  “咏悦小姐也来了?”景逸尘也听到了让他心跳的声音,一起趴到窗口。
  
  叶咏悦也来了?正好,让朱棣看看究竟是不是白鲤变成了两个人。
  
  叶家姐弟两个都是从小习武,要在嘈杂的饭馆里听到他们的脚步声,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朱棣看着他们两个走入“天香楼”,简直比当初差点让白鲤魂飞魄散后在凌霄宝殿等着他的审判更紧张,只觉得等待的时间漫长堪比没有白鲤相伴的岁月,总算看到楼梯口露出两个人来。
  
  景逸尘向他们挥了挥手,两人一起向他们看来,男的千真万确是白鲤,女的只是个长得和白鲤相像的人。
  
  景逸尘的祖母与叶长风的娘是手帕交,各自成亲以后依然往来,叶咏悦把景逸尘当成自家大哥一样,毫不拘礼地坐下,对着一桌子好菜两眼放光:“那么多好吃的!”
  
  “姐,吃得太胖,小心嫁不出去。”叶咏乐坐在叶咏悦身边,毫不留情地给姐姐当头一棒。
  
  叶咏悦可怜巴巴地嘟起嘴。
  
  “女孩子还是胖一点比较可爱。”景逸尘看了看朱棣,发现他眼里除了叶咏乐以外,已经别无其他,示意叶咏悦不必客气。
  
  “还是逸尘哥哥好。”叶咏悦也真的不客气地挑自己喜欢的吃,“要说天香楼最有名的,还是要数酸菜鱼。据说做酸菜鱼的厨子就是从巴蜀来的,就连唐门中的几个表姐都说他做得正宗,可惜……”
  
  “他不吃鱼。”朱棣突然CHA进来,说得斩钉截铁。
  
  叶咏乐低着头不回答,也不动筷,只是让手边的茶碗盖不停地在桌上转圈。
  
  “王爷怎么知道?”叶咏悦咬着筷头眨巴着一双水灵灵的眼睛,“咏乐从来不吃鱼,还一看见烧熟的鱼就吐,害的我想吃鱼,还得躲着他。”
  
  “我怎么会不知道?”朱棣苦笑,“我还让店家把猫关起来了,免得吓着你。”
  
  叶咏乐依然面无表情,但是朱棣听到他偷偷地松了一口气。
  
  “多少年了,还是一样的习惯,对吗?喜欢白色的衣服,喜欢吃虾,喜欢住在有水的地方,害怕猫、鸭、鹅和所有吃鱼的动物,每到春秋二季就胃口特别大,天气一旦转冷就老是想睡觉,要是没人叫,可以睡得连饭都忘了吃。”朱棣看着叶咏乐,“那天来见我的其实是你,对不对?”
  
  叶咏乐深吸一口气,才重重地点下头。
  
  景逸尘原本还介怀朱棣曾经单独见过叶咏悦,原来见的是男扮女装的叶咏乐,这下他释怀了。
  
  叶咏悦惊得目瞪口呆:“王爷,你太厉害了。小时候我经常和咏乐互换衣服捉弄人玩,就连娘和奶娘都分不清我们谁是谁。”
  
  “你们互换衣服?”朱棣只听到这一句,“你……你给他换衣服?”
  
  这是怎么回事?朱棣不是也看上了叶咏悦吗?还说非她不娶,甚至差点和景逸尘反目成仇。现在景逸尘闻到一股浓烈的醋味,而且居然是冲着叶咏悦发的,再看朱棣,似乎从叶咏乐坐到他面前,他就再也看不到世上除了叶咏乐以外还有其他人。
  
  “很……奇怪吗?”叶咏悦歪过头想了想,“也是,王爷是皇子,怎么会像我们这种平民人家,兄弟姐妹都住在一起,小时候还一起洗澡一起睡觉什么的。”
  
  还洗澡、睡觉……也就是说叶咏乐的身体早就被她上上下下分毫不漏地看过了。想到自己差点娶了这个恬不知耻的女人,朱棣就想找面墙,把自己的头狠狠地往上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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