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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仙尊-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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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好听就行了。”
林夕闻言,笑了笑,道:“取名儿?”
“嗯。”
林夕想了想,说道:“就叫安平吧,安稳是福平淡是真,人生在世,不就求个安稳平淡吗?”
郑清尘闻言,大拍马屁,连声道好。他就是个乡下人,不懂什么大道理,但是眼前这个小兄弟这句话实在!
林夕笑道:“如果没事,我就先走了,万一天黑了不适宜赶路。”
郑清尘挽留道:“不再多住一个晚上?”
林夕摆手道:“不了。”
郑清尘将林夕送到门口道:“那你慢走。”
林夕走之前看了一眼一双眼睛一直盯着他的黑子,或者说郑安平,莞尔一笑,安稳平淡,对乡下人来说,应该很容易吧。
林夕不知道的是,在二十多年后的修真界,有一个平生不安平的不世天才,名叫郑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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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章 好哒,老公!
每年的这个时候,蜀山都会张灯结彩,与山下的凡夫俗子一般,为春节而忙活着。
一个满身酒气的醉熏道士,腰间悬着一个紫金葫芦在不停忙活着的蜀山弟子中走过,路上不少蜀山弟子见到他后,都会恭恭敬敬地行礼,不少与他同辈份的蜀山弟子见到这个其实并不讨喜的醉熏道士也都点头致意。原因无它,这个前不久还是筑基境的醉熏道士,在回山后不久,成功进入结丹境。
结丹境,在整个蜀山,也只有长老级别的老道士才有这个境界。而这个始终没个修道之人样子的醉熏道士,还未而立。
更重要的是,这个在蜀山辈分算不上高,但在同代弟子中却是很高的醉熏道士,前几日回山时竟从山下带回来一个白头婴儿。蜀山掌门与蜀山辈分最高的大长老看到后不但不恼怒,竟然还对那个白头婴儿赞赏有加,这让蜀山一下不知内幕的弟子实在是百思不得其解。
这个生而白发的婴儿到底有什么值得山上境界最高的掌门与大长老青眼有加的?
醉熏道士就是前不久到青城山讨说法的纳兰泷溟,在回山途中,偶遇一座房屋半夜无故起火,慈悲为怀的纳兰泷溟极力抢救下却只救得那个白发婴儿,现在他是去蜀山掌门之子的奶妈那,把他打心眼里喜爱的徒儿抱回去的。
到了掌门之子的奶妈毕婉泽房前,看起来醉到走路不稳的纳兰泷溟整了整衣衫,恭恭敬敬地敲了敲毕婉泽的房门,轻声道:“毕小姐,不知我可否来将我那徒儿带走?”
没办法,自己的心爱徒儿还得靠这婆娘填肚子,有求于人的纳兰泷溟不得不收敛他那没个正形的作风。
房门被打开,却是一个年轻男子。
年轻男子看到辈分比他高的纳兰泷溟后,没有行礼,而是笑道:“是二师兄啊?小明正在奶娘的床上睡着呢,奶娘刚喂饱他,这小子就睡着了。”
纳兰泷溟看了一眼这个并不讨他喜欢的年轻男子,轻轻嗯了一声。
年轻男子见状也不生气,一笑置之。
如果林夕在场,相信他必定会惊讶,因为这个年轻男子是他的情敌,冷雪的男朋友,羿坤!
徐娘半老,风韵犹存的毕婉泽正在屋内做着古代女子才做的刺绣活儿,床上白发婴儿吮指酣睡。毕婉泽看到纳兰泷溟后,笑着点头问好,纳兰泷溟回礼点头,就轻轻抱起床上的白发婴儿。
白发婴儿兴许是闻到了师父身上的刺鼻酒气,眉头稍皱。
————
林夕现在就躺在床上,指尖翻转着三柄飞剑,飞剑培养剑胎不仅需要每日以自身鲜血培养,还得时刻与飞剑亲身,以防剑心不稳。
窗外鞭炮声不断,还有两天就是除夕了,村里的小孩就喜欢买烟花鞭炮来玩,回来这几天就没消停过,耳不听为静的林夕这几天干脆都戴上耳机,省得被那鞭炮声闹得心烦。
指间三柄飞剑,寸长银色飞剑细如绣针,剑镡处缠有一根红丝,故名刺绣。两柄二寸长的飞剑,比刺绣宽一半,青色的飞剑名青衣,赤色的飞剑名红袖。
这是林夕坐火车途中想出来的,算不上好,但也不坏。
林家所在的村子,与市区相距很近,不过百米。林夕从小学到高中,都是在市里的学校上学,所以当初郑清尘问他是不是城里人的时候,林夕才说算是。
常凤兮的家就在市区里,不凑巧,还在林夕前往学校的路上。也正因此,林夕从小学到初中,被常凤兮缠了整整九年。九年义务教育,他的记忆中基本都是跟常凤兮一起度过的,真是浪费国家的钱啊。
房门被粗鲁地推开,一个喜好穿黑色小西装的短发女生走了进来,一屁股坐在林夕床上,也不管什么礼貌不礼貌。
林夕不用看就知道是谁,没有将指间飞剑驭回袖中,而是将耳机摘下,问道:“什么风把咱们的常大小姐吹到这来了?”
常凤兮俯身到林夕面前,阴恻恻地道:“阴风。”
林夕瞥了一眼常凤兮领口那道能让无数男人陷入其中不可自拔的沟壑,挪了挪身子道:“否二,来找我干什么?”
常凤兮心下失落,难得的柔声道:“想你了。你回来了也不来找我。”
林夕翻转飞剑的动作微不可察地停顿了一下,转身看着眼神温柔的常凤兮,哟了一声。
好不容易才演足的常凤兮,被林夕这一声挑衅,顷刻原形毕露,白皙的秀手捏住林夕腰间软肉,狠狠地一拧。
林夕倒吸一口凉气,拍开常凤兮柔滑的玉手,将三柄飞剑驭回袖中,站起身道:“在家宅了两天,出去玩玩怎样?”
常凤兮心下窃喜,脸上却一脸狡黠笑容道:“走着,难得小夕夕愿意踏出闺房,凤哥儿带你去荒山野外快活去。”
林夕白了一眼这个根本不像女人的女人,道:“这里的山啊河啊的,都看腻了,去咱高中上的那所学校看看吧。”
知道林夕心里想的什么的常凤兮,眼中一抹黯然一闪而过,一手勾着林夕的肩膀,调侃道:“哟,啥时候我家小夕夕这么念旧了?”
已经习惯了常凤兮这个样子,林夕没有拍开常凤兮的手,虽然常凤兮那规模不小的胸部挤着他的手,让他心里撩撩的。林夕把手机揣进兜里,问道:“你自行车骑来了吧?”
常凤兮松开手,一脸受伤道:“你就不能再载我一会吗?”
林夕嘴角抽搐,道:“就你这体重,我可承受不住。”
常凤兮难得的怒容,向前一挺丰满的胸脯道:“林夕!你说,老娘哪里重了?!”
无意中又触犯了常凤兮禁忌的林夕心里道:“胸前这两团肉就很重。”表面上却不敢表现出什么,生怕火上浇油,摆手道:“哪里都不重,哪里都不重,是小人失口了,冒犯了凤哥儿。”
常凤兮深呼吸三口气,胸前风光顿时起伏不定,林夕脸上微红,赶忙转过头去。
常凤兮平气道:“好,这次就原谅你,不过死罪可免,活罪难逃,这次你要骑我的自行车载我!”
理亏的林夕只能答应常凤兮的要求,其实常凤兮一点也不重,只是自从高中后,胸部就开始快速发育,每次坐林夕的自行车时,一对丰满的胸部都压在林夕后背,让林夕每次骑车都心不在焉,只能在心中默念做人当做柳下惠,君子自当坐怀不乱。
一路上忍受着常凤兮柔软的胸部的挤压,强忍裆下小伙伴抬头的欲望,林夕十分艰难地骑车在路上。
途经以前常去的奶茶店时,被常凤兮驱使去给她买了两杯奶茶。奶茶店服务员依旧没换,还是当初那个跟林夕关系不错,跟常凤兮更是关系直达闺蜜程度的清秀女孩,客套寒暄几句后一脸玩味笑意地将奶茶递给林夕。满头大汗的林夕也无暇顾及妹子笑容含带的意思,转身便将奶茶递给常凤兮。
奶茶店跟林夕高中所读的学校距离不远,本以为终于要可以松一口气的林夕却没想到坐在后座的常凤兮在那短短不到两百米的距离竟然一边喝着奶茶一边挑逗口干舌燥的林夕,那无良笑声惹得路人一阵侧目,估计心里都在想这闺女是不是脑子有问题。
好在常凤兮并没有真的那么无良,到了学校后将林夕买的奶茶递给林夕,大手一挥豪爽道:“喝吧,凤哥儿请你的。”
林夕苦着一张脸接过奶茶,咬牙道:“赏你妹啊,这是用老子的钱买的。”
常凤兮再次无良大笑,瞬间把校门口那些寒假期间补课,今天才得以放假回家的高三苦逼党的目光都吸引过来了。
有眼尖的学弟一眼认出常凤兮,跟身边小伙伴大声说这个漂亮的学姐就是上一届再上一届的校花常凤兮。那名身高不低,却满脸痘痘的学弟说话这么大声,不无想要吸引这位曾经让他爱慕的学姐目光的意思。
怎奈常凤兮根本没把他的话当个事儿,指挥着口中咬着吸管的林夕把车停好。
一脸痘痘的学弟看了一眼长相普通的林夕,不以为意地切了一声。
耳尖的常凤兮听到这一声,转身看向那名学弟。
看到自己的女神终于看向自己,满脸痘痘的学弟心下窃喜。
常凤兮走到学弟面前,眯眼看着其实比她高半个头的学弟,眼神轻蔑,笑道:“小学弟,怎么,不服老娘的男朋友?”
心虚的痘痘男缩了缩脖子,憋红了一张脸,不敢说话。
林夕把自行车停好后,转身看到又欺负学弟的常凤兮,林夕拍了拍额头,那家伙好歹是也高三的,常凤兮高三的时候他应该也高一了,怎么就没听说过常凤兮的恶名?
林夕走到常凤兮身旁替那名不识相的学弟解围道:“常凤兮,别闹了。”
常凤兮一改笑里藏刀的模样,抱住林夕的手,胸前两团软肉狠狠地挤了一下林夕的手,娇滴滴地道:“好哒,老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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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章 可以陪我再跳一支舞吗?
有林夕制止,那名满脸痘痘的学弟幸运地逃过了一劫,也无幸见识到这所普通高中两年前,一直流传的常凤兮的魔鬼一面。不过林夕为那名学弟解围后的代价是,被常凤兮一直抱着右手。林夕心里无奈,他怎么会不知道常凤兮打的算盘,林夕想要回来高中看看,就是希冀着能碰到同样是在这所学校读高中的冷雪。而常凤兮这样做,是为了如果碰到了冷雪,也可以以此磕碜冷雪,以达到她的目的。都说女子相妒,古人诚不欺我啊。就是不知道冷雪会不会真的因此吃醋,哪怕有一点点也好……
可惜,把整个校园都走遍了,也没有碰到冷雪,看来她并没有想要回来看看。最后两人走到了学校体育馆那,这体育馆即使在整个市里面,设施也是排前列的,是这所学校唯一能让本校学生们感到骄傲的地方。
说起来,常凤兮第一次被全校知晓的时候,还是高二的元旦晚会那天,身段妖娆的常凤兮穿了一套火辣的牛仔套装登台演出,跳了一段能让所有看到的男人都热血沸腾的热舞,那也是那一次元旦晚会上呼声最高的一场表演,没有之一。可笑的是,常凤兮的热舞却没有拿到任何名次。
原因很简单,用那群为人师表的领导、老师的话来说,就是毫无一个学生的样子,简直就是一个社会上的小太妹!
更令人感到好笑的是,当时常凤兮表演时,坐在前排担当评委的几个领导,一双狗眼都看直了。事后竟然还能表演的那么正人君子,这真是让人惊叹他们的演技啊!
两人坐在体育馆舞台前的第一排的观众席上,常凤兮一反常态,小鸟依人依偎在林夕肩上。整个偌大的体育馆,只有他们两个人,这种只有他们两个人的空间,让她很享受,多久没有这样子了?
林夕看着脸色绯红的常凤兮,没有任何动作,他喜欢常凤兮没错,但那是仅限于兄妹之间的喜欢,而不是他对冷雪那种情侣之间的爱慕。林夕很犟,犟到几近强迫症的地步,他无法容许自己爱上别人,只要冷雪还有一天在他的生活里,哪怕是与他青梅竹马对他来说一样很重要的常凤兮,也不能。
常凤兮忽然站起身,走到心绪稍显烦乱的林夕面前,柔声道:“夕,多久没这样叫你了。”
林夕温暖一笑,不知如何作答。
常凤兮接着说道:“还记得吗,初中的时候,咱俩一起跳的那段舞。”
林夕点了点头道:“嗯。”
常凤兮向林夕伸出手,道:“可以,再陪我跳一次吗?”
林夕没有迟疑地握住常凤兮白皙的手,从常凤兮站起身那一刻,他就知道常凤兮会这样做。之所以答应她,没有理由。
林夕附身轻吻常凤兮手背,抬头道:“美丽的小姐,请问我可以与你共舞一曲吗?”
常凤兮轻轻抿起嘴唇,点了点头。
林夕温柔一笑,牵着常凤兮缓缓走上舞台。舞台正中央,两人轻轻相拥着。在这个只有他们两人的偌大体育馆,没有音乐伴奏,没有观众欣赏,只有他们两个人。
舞毕,常凤兮双手环住林夕脖子,抬起头微闭双目,脸颊泛红。
林夕稍一错愕,随后醒悟过来,心里苦笑。抬起右手,轻拍一下常凤兮额头,笑道:“怎么了,常凤兮,你不会是发春了吧?”
心口顿时堵塞的常凤兮睁开双眼,狠狠捏了一下“不解风情”的林夕腰间软肉,忿忿道:“要你管!”
心里愧疚的林夕没有接着调侃常凤兮,柔声道:“还想去哪?”
常凤兮撇过头去,道:“送我回家!”
林夕嗯了一声,故意不去牵常凤兮的手,率先走出体育馆,常凤兮紧随其后,低着头,看不到她的表情。
那一天,常凤兮坐在林夕自行车后座上,泣不成声,将林夕T恤后背浸湿了一大片。
即使昨天在学校并没有一个愉快的收尾,常凤兮今天还是出现在林夕家里,像往常一样,毫无女孩的样子。
林夕这次再也不用骑自行车载常凤兮了,而是换了骑摩托车载常凤兮,摩托车是常凤兮从她老哥那借来的雅马哈R6,因为是要给明天生日的林清羽买生日礼物。
在除夕那天生日,因为这个,林清羽从小在家族长辈中就很受讨人喜爱,更何况她从小就是一个懂事的孩子。
两人在市里转了几圈,最后决定为林清羽买一个精致小巧的手表,不是很贵,却也不是几十块钱的便宜货,不会显得吝啬。手表表盘是林清羽一直喜欢的紫色,表链是皮带。
为林清羽选好生日礼物后,林夕与常凤兮亲自动手包装好。然后由常凤兮先拿着,等到明天给林清羽过生日的时候与林夕一起给她。
林夕骑着常凤兮老哥的雅马哈R6送她回到家里,并没有将摩托车还给常凤兮,因为明天他还要开车来接常凤兮,毕竟明天是除夕,饶是林家这样子弟众多的家族也要遵循祖训全家聚到一起吃年夜饭,更何况常家这一直都是一脉相承的家族,也只有到了常凤兮这确定要完全退出修真界舞台的一代才有了两个子弟,而且还是一男一女。
林夕没有跟着进门去跟只有常安一人对他印象不好的常家人打招呼。常家六口子,常家老爷子与林夕的交情自不用说,更何况与林夕青梅竹马的常凤兮,至于常家老爷子的老伴,对林夕印象也不坏,从小就夸这孩子懂事有礼貌。常凤兮母亲兴许是爱屋及乌,对跟常凤兮从小关系就很好的林夕也很和气。终于常凤兮那个大学毕业后就常年在外为生意奔波劳碌的老哥,一直都很欣赏林夕这个人。
林夕骑着那辆常凤兮老哥的雅马哈R6就往林家脱离茅山后一蛰居的村庄,清水村狂飙回去。
清水村名称由来很简单,只因为村内有一条溪水清澈的小溪流过。记得小时候村里还有不少人在溪边洗衣服,小时候林夕也会跟着比他大五岁的二姐林清羽来到河边看着林清羽洗衣服。记得是小学快毕业的时候,才彻底没有人来这里洗衣服的,因为最后一个在这条小溪边洗衣服的老人已经走了。
从小,林夕就听村里老人们唠叨这条小溪是村里的风水河,是村里的命根,到了初中之后就开始不再相信这些家常饭后的唠叨了,但现在又开始信了。原因无它,曾祖父林正雄就曾经跟林夕说过一样的话。知晓林正雄真实身份后的林夕不得不信。
回到家后,见到这几天一直在忙着跟以前的同学聚会的林清羽难得的在家里,还霸占了他房里的电脑。
大学才毕业二十四岁的林清羽长相清秀,却胜在身段妖娆,丰腴的身姿很能吸引成年男人的目光。见到二姐,心里欢喜的林夕从后面环住林清羽的脖子,柔声道:“二姐,今天不用去跟你那些同学们聚会了?”
林清羽看着这个在她面前似乎总长不大的堂弟,无奈道:“同学就那么几拨,能开几次聚会?”
林夕见林清羽语气不好,松开双手,替林清羽捏着肩膀道:“怎么了,是谁惹我家二姐生气了?让我去揍他。”
林清羽闭目享受着林夕老到的手法,轻声道:“不聊这些烦心事,给我如实报上来,你前些时候都去哪了?”
知道瞒不住林清羽也并没有想瞒住她的林夕,如实将自己遇到老祖宗林正英,以及去找铸剑隐士的事告诉林清羽,不过关于常仁的事还有与林姈一起洗澡这类事却没有告诉林清羽。说完后为了让林清羽更加确切地相信他,还耍了一手驭剑术。
听完林夕的叙述后,林清羽并没有感到惊喜,反而满脸担忧。
看到林清羽明显不对的脸色,林夕问道:“二姐,怎么了?”
林清羽回答道:“老祖宗说你的鬼泣之瞳是修士必争之物。”
言下之意很简单,就是说林夕岂不是很危险。
林夕笑了笑,道:“二姐你就放心吧,虽然我现在的境界才筑基,可凭借铸剑老前辈赠予我的三柄飞剑以及素娄,我自信与结丹境修士也有一战之力,如若碰上元婴境,那倒也还可以逃跑。”
“那元婴境之上的呢?”
林夕闻言大笑道:“二姐,我不是跟你说了吗,整个修真界元神境的修士屈指可数,基本上都是各大门派里那些活了几百年的老怪物,根本就不可能出关来跟我一个筑基境的小辈过不去。至于元神境再往上,现今的修真界,一个也没有!”
林清羽闻言,只是强牵起一个笑容,看得出她还是有些担忧。
林夕突然站起身,问道:“二姐,我亲自下厨做午饭,你要不要给我打下手?”
林清羽也知道光担忧下去也无用,不客气地拆台道:“你的厨艺还是我教的。”
脸皮奇厚的林夕抓住林清羽的手,谄媚道:“那我给您打下手?”
林清羽无可奈何,率先走下楼,往厨房走去。跟在后面的林夕,面色凝重,他在心底,一样担忧着。他嘴上说碰到元婴境的修士想要逃走绝对没问题,可他到现今,只有跟筑基境还有练气境的修士对手过,元婴境修士倒是碰到过两个,一个是常家老爷子,还有一个则是古香辕佝偻老板,却从没有看到过他们出手。
尽管他现在有九霄天雷前三式,从铸剑隐士铸剑中悟得八个剑招,但除了龙汲水,其余七招,他只能得其形,始终摸不到其意。
碰上结丹境往上的修士,他也担心自己逃不过啊……

【4月2号到6号的更新制度为,每天早上十点第一更,晚上八点第二更。】



012章 李玄河
林夕从小文科成绩突出源于他从小就跟着村里一位文采斐然的人学习毛笔字,那位深受林夕曾祖父器重的中年男子,每年过年或是村里哪家进新房喜结姻缘都会过来找他写对联。
小时候被林夕尊称为师父的男子,在教林夕毛笔字之余也会给林夕说一些经史典籍,林夕常年耳濡目染,从小就对这类书籍很感兴趣,对于文科课程自然也上心,不过也养成了半个书呆子的性格,他那性格孤僻的师父为此甚是无奈,大骂林夕孺子不可教也。只不过每次林夕带着好酒揣着好书去给他依旧是来者不拒。当然,更多时候是把酒跟书收下后直接赶人。
林夕今天也不例外,拎着一瓶师父钟爱的烈酒烧刀子,还有一套珍藏版的太白阴经就往在村里位置算是偏僻的师父家里走去,太白阴经,他那李姓师父其实早就有了,只不过那是清朝的装订本,比林夕手上的还要珍贵,但经过了一百多年的时间,字体生僻不说,有些印字更是模糊不堪。这是早年中年男子在一位老地主手里购得的,那名老地主土改后家道中落,穷困潦倒,有趁机打劫嫌疑的中年男子以原价从那目不识丁的土财主手中购得了一套包养不佳的太白阴经。
今天除夕,日子喜庆,一路上碰到在自己院子里杀鸡忙活着祭神的村里人看到林夕都毫不吝啬地换上一张笑脸跟这个瞧着和气的后生打招呼。林夕都一一笑着招呼一声,碰到儿时玩伴还会客套寒暄几句。
走到师父家门前,林夕小心翼翼地敲了敲紧闭的门,轻声道:“师父,我带了烧刀子跟一套太白阴经。”每年这个时候名字不俗的文士李玄河都会闭门不出,在家中为村人准备春联,其实他根本不需要多长时间就可以为村里这几十户人家写好春联,之所以整天闭门不出,只是因为孤家寡人的他不愿见到村里人合家团聚的场面勾起伤心事罢了。
李玄河及冠娶妻,典雅大方的妻子却因难产而死,几年前独子又惨遭横祸少年早逝。满腹经纶的李玄河倒真的是称得上命运多舛,也只有林夕这个被他视作半个儿子的徒弟是他仅有的安慰。
屋内传出李玄河沙哑的嗓音:“进来吧。”
林夕轻轻推开虚掩着的院门,径直走到李家大厅,李玄河不出意外地站在桌前写春联,不仅旁边一张长凳上叠着一沓墨迹已干的春联,墙上挂着几幅墨迹未干的对联。
林夕看到师父李玄河那日渐憔悴的面容,嘴唇轻颤,将太白阴经放好后,给李玄河倒了一杯酒,柔声道:“师父,让我来吧。”
李玄河这次没有摆架子,接过酒杯就把毛笔递给林夕。
字是楷书,笔是狼毫,不同于一般春联的行书,李玄河更钟爱独树一帜的楷书春联。
林夕挺直腰杆,姿势端正,挽起袖子挥笔写字。
面容憔悴,头发花白的李玄河喝着烈酒烧刀子,双眼一直盯着写春联的林夕。他才未及知天命之年,面容就已不是老翁胜似老翁。怎样的经历才会让这个原本踌躇满志的男子如此落魄?
李玄河喝了一口酒,砸吧着嘴,眯起双眼看着林夕的左手,他眯起眼睛后,眼角的鱼尾纹更加凸显。
而林夕的左袖,藏着三柄袖珍飞剑。
喝酒的空当,李玄河随手翻阅了一下林夕带来的太白阴经,喝完半瓶酒后,挥手让不曾停歇过的林夕走人。林夕自己也识趣,顺手牵羊走李玄河写的最好的一对春联。李玄河对此不置可否,反正林夕现在不拿走,今晚还是会再跑一趟过来拿,倒不如由他先拿了去。
每年除夕晚,李玄河家都会异常热闹,村里每一户人家都会让家里小孩过来跟李玄河讨要春联,但这热闹,却不是未老先衰的李玄河想要的。
林家每年的年夜饭都异常热闹,林家人无一例外全都遵循着祖训,即使再忙,吃年夜饭也要在家与家人一起。
两张饭桌拼凑在一起的偌长饭桌上,居中主位坐着林家人默认的家主林瑜晟,也就是林夕的大伯,林瑜晟无疑是他那一代的林家人中最有成就的,能当上一个副厅级官员,即使实权不大却也能压死不少人。
林瑜晟右边首位是林夕奶奶,左边首位则是林夕二叔公,他爷爷是长子,他的位置自然就是由林夕奶奶代替。
依次排列,林夕那排行老三的老爸坐在左三位置,而到了林夕这一代,便没那么多讲究,毕竟大部分还小,不宜排资论辈,林夕与林清羽坐在一起,对面坐着已经嫁为人妇的大姐林虞臣,还有他大哥林初阳夫妻。
整个饭桌上,林夕的父辈们都在谈着一年来的琐碎,林夕这一辈,稍为年长的,也都聊着家常,小些的,不是叽叽喳喳地闹,就是对付着碗里的美食还一边看着桌上,好像别人会抢了他想吃的那一道菜。说来可笑的是,除了林清羽,整个林家的人,都只是跟林夕客套寒暄两句就此作罢,哪怕是林夕的亲爹亲妈也没跟林夕多说几句,更别说他那从小就跟自己不对眼的亲弟弟林书山。
林清羽不顾自家老爹的眼神示意,夹了一块林夕最爱吃的番茄炒蛋到林夕碗里道:“喏,你最爱吃的番茄炒蛋,二姐亲自下厨给你做的,特地按你口味多加了些汁。”
林夕将番茄炒蛋夹进嘴里后,挖了一口饭到嘴里,朝林清羽傻傻地笑了笑。
林清羽眼神温柔。整个林家,兴许只有她知道林夕现在的心里有多痛苦。活在这么一个子孙众多的大家庭中,却因为一个不切实际的克死曾祖父而遭到家人白眼,这样的痛苦到底有多大?
可怜天下父母心?林书山还未出生的时候这句话用在林夕父母身上还算合适,可如今?就连亲生父母都对林夕爱理不理。
难道林正雄死去林夕就不伤心吗?林清羽至今还记得当时才不到五岁的林夕趴在林正雄床前,双手死死扯住床单,一边痛哭一边喊着曾祖父你快醒过来。他不敢去抓林正雄的双手,因为他害怕那会弄疼爱他的曾祖父。
林夕看到林清羽眼圈泛红,吞下口中饭菜,问道:“二姐,怎么了?”
林清羽摇头道:“没什么,只是想起了一些往事。”
林夕愕然,笑着伸手擦去林清羽眼角泪水,柔声道:“二姐,没事的。”
林清羽深呼吸一口气,牵起一个笑容。
两人位置比较偏于角落,其余林家人对此置若罔闻。
吃完年夜饭后,自然就是给林清羽庆祝生日,只不过林清羽一般会庆祝两次,一次是与林家人庆祝之后就是仅与林夕常凤兮两人庆祝。在林家人给林清羽庆祝生日的时候,林夕开车去接常凤兮。
往年,常凤兮家里吃年夜饭的时间都会比林夕家晚,林夕到他家门口时,常凤兮还没有吃完,识趣的林夕并没有贸然进去,而是躺在摩托车上,在常家门口等着常凤兮。
常凤兮吃完饭后,便火急火燎的跑了出来,才出家门就看到林夕躺在车上丝毫不受寒风的影响。
常凤兮今天晚上一如既往地穿了一件黑色小西装,里面却只穿了一件黑色的背心,还破天荒的化了淡妆。常凤兮走到车旁,双手抱胸居高临下的望着林夕。
林夕抬头首先映入眼帘的,是常凤兮那规模不小的胸脯,再而看到常凤兮化了淡妆后显得有几分娇艳的脸庞。
察觉到林夕视线所及的地方,常凤兮脸上稍红,故作镇定道:“起来,别让清羽姐等久了。”
林夕嘴角牵起,哦了一声就坐了起来。常凤兮扶着林夕肩膀坐上最适宜越野的雅马哈R6,双手环住林夕腰间,羊脂白玉般的脸颊紧紧贴住林夕后背,嘴角轻轻牵起一个幸福的弧度。对她来说,能这样就已经很幸福了,尽管她知道林夕心里的那个女孩并不是她。
林夕默然,开动引擎,造型霸气的黑色雅马哈R6轰鸣着疾驰而去。
常家二楼书房内,常安站在窗前,看着远去的两人转身对坐在椅子上闭目养神的常仁道:“爸,你真的放心凤兮跟林夕一直这样下去?”
常仁食指轻轻敲击着椅子扶手,道:“安儿啊,林正雄的事不能怪在林夕头上,毕竟他只是林家一个后辈。”
常安依旧放不下心,却也不想再说什么,他虽然不会什么道术,但相信只要元婴境的常家老爷子在世一天,那么他常家就不会有事,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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