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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怪的旧故事作者:奇怪的猫先生-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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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九用清水洗去了发胶,用干净的布擦了擦头发,才翻开学生们的作业批阅起来,周末及五一,又是一周空闲时间,他不觉有些失措,人一闲下来便总忍不住想事吧,静不下心,也就不再看那些作业,任它们这样摊放在自己的桌上。 
  接近夏天的温暖是带着些躁热的,也是这教师宿舍边种了树,天气一热,还有些树荫挡着,屋内只有一台老旧的电风扇,呼呼地吹着却不见凉爽。 
  林九手里捧着的是前些日子在图书馆借的《恶之花》,他时常会抽空去图书馆借书的,生来就喜欢看这些东西。 
  其实,唐稼和他不同,他是个真正聪明,讨厌看书的人,但是一到了夏天,他总喜欢和自己一起去图书馆,那时候两人的关系还不是情人,一到周末,唐稼总喜欢跟着林九去图书馆,时常是趴在一边看他看书的模样的,趴着趴着就会在空调的凉风中睡着,其实那个时候林九是看不进书的,也只懂得用眼一遍遍描摩那人的模样,很好看的睡颜,像个不设防的孩子,有一张漂亮的薄唇,却会在他睡着的时候偷吻他…明明不是确定了的关系,唐稼却总是趁他睡着的时候吻他,用唇舔湿他的唇,贴合,亲吻,可他其实是一直醒着的呢,那样黑暗的夜,明明贴合的皮肤都发着烫,却还要粉饰太平。 
  林九忍不住摸上了自己的唇,有些冷,找不到另一个炜暖它的温度。 
  “唐稼…”林九发觉,原来不自觉地,他居然念出了那个人的名字,呵,也是,是真的有些想他的。 
  其实他早就不恨了,他只是习惯了等,等他来,带他回去,林九知道,唐稼那么聪明的人怎么会不知道呢。 
  5。
  五一假还没有放完,班上的数学老师就先回来了。 
  看见林九,也很温柔的打了招呼,耳朵上多了两枚银色耳饰。 
  女老师已经二十六了,是自己从前教过的学生的姐姐,两年前就是他帮她进的这所学校。 
  林九朝她点点头,看着她的耳垂,只一响,才轻道,小心别沾了水,指不定会发炎。 
  女老师不自觉问道,林老师,你那个真的是耳洞阿?
  恩,林九点了点头,也不多言,她才自觉多嘴了转移了话题,说是陪朋友在珠海玩,另外一人提前有事,就先回学校来了。 
  两人一起吃过午饭才分别的。 
  林九忍不住又走到了那棵挂着路灯的白杨树旁。 
  那个铁盒还是静静地躺在原本的位置,他又把它挖了出来,满是纸片的盒子底部只有一封完整的信,里面有一只蓝色耳钉。 
  其实是一对的,另一只在唐稼的耳朵上。 
  他们真正发生关系是在大二下半学期,两人都喝醉了,而他,潜意识里顺从了他的求欢。 
  其实,唐稼的技术是好的,至少第一次的时候他感觉到的不只是纯粹的疼。 
  那时候应该是两人的关系最甜蜜的时候吧,那个人硬是央着自己和他戴一对同款的耳钉。 
  蓝色经典款八边钻,很漂亮,同样记得深刻的还有打耳洞的疼痛。 
  唐稼本来就有耳洞的,林九的耳洞却是唐稼亲手打的。 
  用烧红的针扎穿耳骨,那消毒过的耳钉扎过伤口固定好。 
  明明很是小心了,最终还是发炎,化脓,疼了好久。 
  只他歉意爱怜的眼神,到底敌不过疼痛来得深刻呵。 
  那是第一封信,他说,阿九,生日快乐。 
  耳钉没有丢,信也没有丢,到底舍不得。 
  林九是个纯粹的gay,可唐稼不是。 
  那人总是个不安分的,现在想起来,唐稼对他,其实也是认真的,只是他的认真,不只属于他一个人罢了。 
  林九和唐稼也吵过架,最凶的一次是在他投求职信给珠海一所学校。 
  那时候两人还在冷战,林九不是个会吵会闹的人,却仍赌了一口气的。 
  唐稼这个人,对于感情总是带着些玩闹的意味,既使对林九已经是认真而专注了,仍忍不住吻别人。 
  林加看过那样游戏人间的唐稼只觉得脏,可这个人居然以喜欢他,不愿意他离开的缘故,破坏了他的机会,原先是要和临省的一个大学交换实习的,他想争取到那边做助教。 
  唐稼这样的人,需索的是完整的自己,却永远没有对等的给予。 
  林九是知道的,却无法想象,唐稼会因为自己的赌气而跟别人上床。 
  其实,生气真的没有多久,真正让他离开的是那股认清事实的无力而已。 
  这个人和自己是不同的呵,他的根,他的家,都在这个城市,他是不会离开的,他和他是那么不同,他喜欢的,又不只是男人。 
  林九知道,他害怕看到那个人娶妻生子,不是恨,而是怕。 
  离开了,从实习一直待在珠海,后来回去领毕业证,也没有停留,当天就回来了。 
  可就在那年,还是收到了唐稼的信,以及自己还给他的耳钉。 
  6。
  有些人,是天生聪明的人,唐稼是,这他自己都知道。 
  其实为什么喜欢林九呢,他自己也说不准,第一眼见他是在新生下车的人群里。 
  有些瘦弱,眼睛是琥珀色的,很像从前养过的一只小狗,可惜它死了。 
  唐稼看人总是很准的,正如同感觉到林九看他的眼光,就知道,这人对他有好感。 
  为什么说是好感呢?因为他知道林九喜欢的是男人。其实,林九是个同性恋的事情他是后来才知道的,他素来是个观察细微的人,自然是看出来了。 
  对待林九这样个性的人,自然是应该循序渐进的,也是真的用了点心思,看那人一点一点被自己攻陷的感觉,真是格外的满足。 
  第一次做菜是为了他;第一次为人穿耳洞是为他;第一次和男人欢爱也是和他。付出的多了,居然越发地顺手起来,竟有些不舍得分手。 
  他一直是那种人,猎物捕捉到手,就会腻味,可林九不同,他总是那样认真细致,以至于忍不住付出更多,但其它朋友的邀请他还是不会拒绝的。 
  第一次吻别人被林九发现时,他也不是很紧张,那个人素来喜欢他,那么深,他就有恃无恐了起来,已至于错得更深… 
  其实不是第一次和别人上床,错就错在他以为那人会害怕自己离开,竟忘了他的感情洁癖。 
  林九走了,居然把他亲手为他戴的耳钉留了下来。 
  唐稼气急,把那颗耳钉扔出客厅,可又忍不住开了灯,一寸一寸摸索着地板拣了回来,那是林九戴了三年的东西啊,他怎么舍得… 
  失去那个人的身影,整个人都不舒适了起来,他喝酒吸烟,那样放荡过了一年,仍是忘不了他的模样。 
  他后来回过学校领毕业证,班长告诉他的。 
  唐稼一笔一划地认真些着给林九的信,封好的信封,满满一叠,唯一贴好邮票的那封却只有一行字,林九,生日快乐,还有那颗蓝耳钉,在四月末的日子,寄去了他任教的那所学校。 
  最初那几年是知道林九不会那么快原谅自己的,也不敢去找他,信是依旧一年一封的寄,可没有贴邮票的那些信却已经堆满了整个纸箱。 
  唐稼的生活几乎就只剩下,想他,工作,还有烟酒。 
  等到真正犯病的时候,医院诊断出来已经是晚期胃癌,其实没什么的,还是有机会的,只要能有合适的胃。 
  只是他不愿意告诉林九,尽管他知道他大概已经原谅他了,那个人没回信,却也不曾离开那个学校呵,他是不是在等他呢?
  有些时候,世界上幸运的人总是少之又少的,唐稼只不过是多数不幸中的一员罢了。 
  唐稼最后一次寄信给林九是在林九三十二岁的生日,那上面写的是,阿九,我要死了,你要不要来看看我。 
  可那个人始终没有来。 
  其实有些不甘的,却还担心那个人会不会还等着他,便求表妹把几年前给他们当伴郎时和她的合照寄给林九,他轻笔在上面写的是,对不起,不再端正,带着些潦草。 
  这世界上本来就没有那么多的奇迹,唐稼死在第二年的三月,始终没有挣扎过林九的下一个生日。 
  唐稼的墓地在珠海,这是很少人都知道的,只除了他熟悉的那几个人,如他的大学班长,当然也是他的妹夫。 
  7。
  林九准备结婚了。 
  35岁的这一年,娶进了一个温柔的南方姑娘,是与他同校的老师,等到两人结婚后大多数时间还是住在学校里的,只不过又在镇上租了一处套房,周末的时候也能回自己的家,母亲很是高兴,年迈的身子禁不得颠波,只打了电话嘱咐他今年过年记得回家。 
  其实没有什么的,只是一切都恢复成他最初的想法,他的生活,他的家庭,都恢复成原来的路经罢了。 
  鬓角的头发又长长了些,林九下意识地将它轻掩了掩,盖过了耳骨上那个疤一般的空洞,其实,已经接近麻木了。 
  结婚的日子定下来了,就在下个月,那天,四月已经快到尾声了,两年了,再也没有收到那个人的信呵。 
  他再次挖出白杨下的那个白色铁盒,其实已经锈迹斑斑了,毕竟是这样十多年都过去了… 
  盒中的碎纸被他一把一把地抓起,扔到垃圾桶里,原本这些东西,还有什么好留下呢?
  盒底躺着的是那封翻看了多遍的信,以及一张照片。 
  信纸,信封都泛着些岁月的土黄,可那照片还很是新的模样,背面上唐稼的字迹显得潦草,只有一句对不起。 
  照片里,戴着蓝色耳钉的男人倚着一个女人笑的开怀,日期定格在2005年4月20日,信封里的蓝色耳钉被他装进了口袋,林九那般仔细而认真的把信,以及照片一点一点烧成灰烬。 
  到底,唐稼还是那个唐稼,喜欢一个人的同时永远能把心分散的人。 
  林九缩回一不留心被火灼烧的手,连这样的疼,其实也没什么感觉了。 
  再然后,那人真不曾再寄信来了,是找到真正喜欢的女人了吧?
  就是这样吧,没有林九的唐稼依旧灿烂,这过往的一点温暖和温暖,真的什么都不是呢… 
  那颗蓝色耳钉是在二手店里卖掉的,当年的经典款真钻转手时只换来三个月房租,可林九居然有种如释重负的感觉。 
  午后,陪女友交了房租,晚上又一起去试过衣服。 
  他看着镜中包裹着白色礼服的自己拥抱着那个笑容灿烂的女人,忽然有种恍惚的错觉,到底,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不是吗?
  8。
  就只剩下生活的本能了,一切真的就是这样了,结婚,拥抱女人,组建家庭。 
  40岁那年,他有了第一个孩子,是个男孩,那时候想名,不自觉就取了林稼。 
  有时,真的是不由自主地念起这个人来呵。 
  唐稼死去的消息是在同学会上听说的。 
  这样多年过去以后,当年的班长居然想要办一个同学会,再见面时也会有种物似人非得感慨,只是唐稼没有来,他半是欣喜半是忧心,那个人始终没有出现。 
  若不是班长问及,林九,你知道唐稼的墓在哪吗?找天我们一起去看看他吧… 
  唐稼和林九多好的关系,这些人大多都是知道的,可谁又知晓,林九是最后一个知道这个人死了的消息呢?
  班长有些惊讶,但还是带些唏嘘的告诉他,唐稼是死于胃癌的,也不知怎的醺酒抽烟,很是疯狂了几年,不曾戒不曾收敛,再后来查出病已经晚了,治了几年没见好,后来熬不过,还是去了。 
  真的就是这样的,明明是找到匹配的器官就能活命的病症,可世界上怎么会有那么多那么巧的事呢,唐稼也只是那么多不巧里的一个罢了。 
  林九只能陪着大家一起唏嘘。酒却是多喝了些,夜里被送回了自己的家,对呵,他有自己的家,自己的妻子呢。 
  “唐稼…唐稼…”他有些不管不顾地念着,他的妻子只是给他端一杯温茶醒酒。 
  对了,体谅他忽然失去了最要好的朋友… 
  朋友?朋友… 
  可是,再也不会有人知道,那是他喜欢过的人啊… 
  温暖而苦涩的茶碰触到唇齿,一滴眼泪滴落其中。 
  太多年了,喜欢了那么久,温暖过境后,其实是满目伤痕呵… 
  end                        
     

  ☆、怎奈浮生不若梦(BL)

  (一)
  怜卿收下浮生时,从未想过这个孩子会有多出色的表现。他太瘦弱了,也早就过了学戏最好的年纪了。
  (二)
  那时的怜卿还是戏班子里的当红旦角,拣回浮生是在往牙子巷去的途中。
  戏班主让他到牙子巷买几个好苗子,怜卿是也是班主带回来的孩子之一,从小便学这唱戏,到他前面那位花旦退了后,他就名顺言正地当上了头牌旦角。
  怜卿长得是极瘦的,身上总有淡淡的脂粉香,修过的眉毛细细弯弯,眸眼总带一点儿黛玉的忧郁水气,身段也柔软纤细,从小就被当作姑娘来养,也总着青白色长裙,诈看果真像女子一般。
  而浮生和怜卿却是完全不一样的。虽是瘦,但却很是高挑,十二岁的年纪就几乎要比怜卿高上半个多头了。
  怜卿拾回浮生那天正是他十八岁诞辰。他站在那个消瘦脏污的少年面前有半响了,而那少年只是蜷作一团,依稀还能瞧见四肢纤长,却看不清样子,只能看着他一头乱发上深刻的发旋。
  怜卿看着那少年,真觉得就像只瘦弱的野猫,忍不住就难受了。怜卿向来是个心软的人,市集里被小乞儿哀求总就会忍不住买些吃的给他们。
  这个柔和的个性也真像个姑娘。
  他看着眼前的少年,想了想,还是在路口的馒头摊上买了两个白面馒头,用油纸包好,他走到少年身边,问道,饿了吧,要不要吃一些?不是多好的东西…他的声音有一点软腻,笑起来还带一点腼腆,那种戏子的自如他一直是带不出舞台的,总带一些青涩,怜卿把手中的馒头递给了少年。
  浮生本能地接住了还冒着热气的油纸包,抬起头来时就瞧见了眼前的这个人,很瘦,肩也不宽,浅笑的脸上几分腼腆的红,青白色的裙子只把他衬得越发的白净,连声音都带着软腻的温柔,浮生也猜测不出这个人到底是何种缘故来这样靠近他,只是他的姿态太自然了,自然到连他都看不出一些施舍的怜悯,让他忍不住要接受怜卿的好,大概,真的是饿晕头了吧,他忍不住自嘲,从油纸包中拿过一个馒头,慢慢地吃起来。
  怜卿看那少年抬起头看了他一眼,接过油纸包默默吃着,也不道一声谢,污泥使他的脸看起来有些模糊,但仍能瞧出尖削的下巴,还有一管挺直的鼻梁,怜卿也道不出内心那点涌动的情素是为何,这个十几岁的少年总是触动了他的,他认真地看着他,问,你想学唱戏吗?问出口倒觉得不好意思,脸上的红晕更深了。
  “好。”少年的声音有些低,带着稚气,蜷成一团时显得瘦,站起身却是比怜卿还要高上半头。
  “我叫浮生。”那少年清冷的声音还很年轻,只这名字带了些脱俗。
  怜卿在前面走着,浮生也只是在两三步的距离内跟着,接着又在牙子巷里买了一个女孩和两个少年。
  (三)
  回到戏班子,把那三个孩子带给班主,浮生仍是跟在他的身后,怜卿也是第一次给班主提了要求,他说,这个人我要自己带。面上有些红,但仍坚持地看着眼前的班主。
  四十多岁的老男人有些责难地看了他一眼,最终还是点了点头。
  怜卿把自己的一套青色袍子和白色里衣带给少年,虽是旧东西,但仍洗的很干净,有阳光和皂香。
  浮生洗净了身子,从澡房堂中走出来,才发现怜卿还在门边等他,瘦弱的样子越发的纤细,那时的浮生还以为他是个女人。
  怜卿是知道浮生该有一张好看的颜容的,只是猜不出居然如此出挑。
  浮生穿着他给他的那袭青衣,衬得越发的白晰,细长的眼在这样温暖的水气弥漫下仍带着冷,一管挺直的鼻梁,美人尖,身子高瘦,肩却显的宽阔,两道剑眉只把他衬得更加冷俊,而把那点儿年轻的稚气生生地挤没了。
  入夜,浮生是同怜卿一齐睡的。
  戏班的房间并不多,怜卿便让浮生同他住一间房,即使冷漠如浮生,也觉得有些羞郝。
  怜卿的房中只一张床,他小声说道,有些晚了,先睡吧,明日再让院里的师傅给你搭个床。便先解了外衣上床。月光透过窗倒映在那人瘦弱的背脊,他面朝着墙,把大半的床位让给了。
  浮生再成熟,也只是个十二岁的孩子,他居然有些脸红,轻轻拍拍那人的肩,小声地说,“我睡地板吧。”毕竟男女授授不亲,后半句在嘴里含糊着,到底是没有说,直觉这话大概会让眼前的人难过,便是说不出口了。
  怜卿转过身来,有些担忧又不好意思了,他害怕浮生是嫌弃他,又怕他到底还是不习惯这样的日子,“怎么了,”怜卿小声问着,里衣绑得并不紧,微微露出白晰的胸口,但还是能辨别得出这是具男人的身子,平坦毫无起伏,怜卿抬头看他时,不太清晰的喉结也是能发现的,浮生只一瞬的错愕,才答道,恩,没事,睡吧…
  原来是个男人,浮生背对着怜卿,被子里透着那人的淡香,他们的背脊相抵,那种温柔的暖意居然让他觉得安定,即使知道怜卿是个男子,可浮生仍觉得心口那种孚动难以制止。
  (四)
  浮生学的是生角,虽入行得晚,但外部条件还是不错的。
  怜卿先是要帮他松筋找腔,虽说年纪有些大了,拉起筋是极疼的,怜卿都觉得有些心疼,而浮生却不曾埋怨,只认真地做他教给的每一分,下腰,压腿,比同时期进来的那三个孩子更加的出色,声音都有点哑,仍努力跟着他的腔。
  也是真切的比别人多了些天份,但那种努力毕竟也不是别人能做得出来的,怜卿也是能隐约感觉出来的,浮生是个多么骄傲的人,大概是那种做什么都不落后于人的吧。
  浮生天生就不是那种家养动物,总是要带一点危险的野性,他也不是个习惯亲近人的人,只除了怜卿。
  什么事情都是要付出代价的,那人柔腻好听的嗓子,柔软的身段原都是这样练出来的。
  几乎要生生地把骨头折断一样,那人不自觉皱着眉,眼睛里带一点心疼,就让他找到了咬牙忍住的动力了,他不否认,看着他为他心疼,内心就生出一点欣喜。
  怜卿也给浮生清唱过一些曲儿,或是演一小段,那人就像个天生的戏子,生生的把角儿演活了,一甩袖,掩面,颦眉,咿咿呀呀地唱一段昭君出塞,简直就是那个将要离开中土远嫁夷地的王昭君一般,把一个柔弱又不失坚强的女子演绎得真切。
  连浮生都忍不住要称赞他的出色,怜卿唱完曲也习惯地行了礼,才发现是浮生,又忍不住地红了脸,小声谦虚着,唱得不好的。然后才让浮生继续练腔。
  浮生的声音是比怜卿要低一些,微微带着哑,穿起青衫来就像个风流公子,整一气度翩翩,音质也是极好的,连戏班主也夸他有天份,而这样的话就时常让怜卿愉悦得连眼睛都带着笑意。
  戏班子算作是经营得不错的,虽说没有固定的戏园,但也是时常要搭篷演出,收些银两,怜卿也是这一带有名的角儿。
  (五)
  这日又是新春,正月初到王府出戏时怜卿是带着浮生的,这年一过,浮生也十五了,只少了一点少年模样,看着就比怜卿还要长上几岁,戏班的伙食说不上好,可是浮生仍像竹子般疯长的,更加高挑了,肩膀都显得安稳而宽阔。
  怜卿还是如初时见过那般,瘦弱柔和,也不见得就老了多少,不唱戏时仍带一点羞怯。
  王家夫人也是喜欢听曲的,怜卿是唱得好听,性子又干净,没点儿柔媚,还是个男儿身,那老夫人自然是不担心她家那些个孙子看上他,就越发乐意让他上府里唱几句。偶尔高兴了,还赏几两银子,倒也让班里的人喜欢。
  那日正好是月初,府上来了人,也不止要他一人去,而是多带几个人,演上一场,让客人乐一乐。
  这次和怜卿一起出戏的是浮生,班主给他们挑的是梁祝里祝英台和梁山伯出游的段子。
  怜卿演的是祝英台,着一袭蓝衣,纸扇轻摇,眉眼都透着灵动的慧黠,一张脸柔和又透着点脂粉气;浮生演的是梁山伯,着的是青衫,白净的脸,俊秀的模样,一脸的笑意。这两人都是极熟悉对方的,搭起对手来倒很是自然,走走唱唱,台下的人大多都忍不住在观赏,偶尔还因了两人的玩闹发出笑声。
  唱毕,怜卿和浮生同其他人一起行了礼,便随戏班主一起去领赏钱了,王夫人看得满意,也大方地赏了好些银钱,这才让他们退下。
  怜卿倒是挺习惯的,只拉着浮生的衣袖跟在班主后面出了大院。
  浮生有一种天生的警惕,他察觉身后有人在注意着他们,他忍住回头看一眼的冲动,只慢了步子,掩住怜卿消瘦的身子,其实怜卿虽不曾说,但浮生见过一些轻佻的客人出言调戏过他,那人是这般柔弱的性子,到底是没学会保护自己罢。
  (六)
  其实浮生不知道,怜卿是班主养大的,拣回来的时候还是个婴孩,从小便带在身边养着,自然是偏爱一些的。
  怜卿只是唱戏比别人懂得多,学得久,练得刻苦,也真像生命的一部分了。而其他的就要比大多数优伶差得多了。班主其实是个守旧而良善的老高人,端的就是认真的唱功,那样让戏子们作陪权贵的事情是不做的,也是这样的性子,让他难以在一个地方真正定下来,毕竟真要找到庇护,都是要代价的。
  陈家二公子陈抒怀向来是个油滑好玩的人物,养戏子,上花楼的事情是没少做的,但第一眼瞧见怜卿时就觉得很合眼缘,清瘦柔软,五官都带着柔线条,天生就带了点干净温柔的味道,竟生生把他身旁那个高挑俊俏的小生给比了下去,陈抒怀就觉得心痒了,趁着戏班从后门离开,他半路拦下了那抹清瘦的身影,换上了青白长裙,眉儿弯弯,五官清秀,喉结都小巧得可爱,陈抒怀忍不住就挑起了他的下巴,叹一句,这小东西当心真得好啊。
  而后就有另一抹高瘦的身子挡住了他的视线,陈抒怀抚了抚被这个男人拍开的手,这男人近看就越发的俊俏了,宽肩细腰,身子修长,眼里的怒意使他更加炫目,连陈抒怀这样阅人无数的角色都觉得惊艳,那个人说道,请自重。
  陈抒怀却仍然觉得那个躲在高瘦身影后面微红着脸的小人儿要比眼前的高瘦俊俏小生要来得让他喜欢,可是这般隔了个人,到是真让他失了点儿戏弄的心思,也罢,陈抒怀瞄了眼着青裙的身影,才施施然地离去,嘴里哼的正是他们唱的那段曲儿。
  陈抒怀到底是心痒难耐了,也是许久没了这般迫不及待的感觉。他从来是不会去抑制自己的念头的,就接见了班主,向他暗示说要怜卿来作陪,居然被委婉地拒绝了,二度遭拒让原本脾气还不错的陈二公子也恼了,就关照着下面的人“照顾”这戏班子,想着这样逼一逼总该应承了吧。
  戏班的生意变差了,怜卿发现,就连王夫人也没像往常那般隔三差五地让他到府上唱曲儿,他隐约是知道的,在其他人责难的眼神中,他约摸清楚是自己闯了什么祸,可浮生只宽慰他会没事的,是他多虑了。但怜卿仍觉得不安。
  怜卿倒是努力避开了,但到底还是让陈抒怀找到了机会。那日,陈抒怀听下边的人告诉他怜卿在东市有场戏,也过去看了。台上的人儿唱得专注,一曲昭君出塞演绎得真切,倒是入戏得很,丝毫没有察觉陈抒怀从始至终都在他身上打转的眼睛。
  怜卿这日不是同浮生一起出戏的,唱完了就发现天都暗了,也忍不住有些怕,自然是收拾了衣物,卸妆完毕就想要走,刚要出戏篷就被拦住了,陈抒怀似笑非笑,道,你果真在躲我呢,这心肠够硬啊,也不怕这戏班子散了?
  看怜卿躲闪得害怕,陈抒怀是真的有些气,这人怎能避他如蛇蝎呢,他还是初次被人如此厌恶啊。
  这样近看这人,只觉得越发的瘦,力气并不大,使了劲挣扎却还是挣不开,“你,你…你放开…”怜卿紧张得有些结巴,那人明显是生气了,连怜卿这般单纯的人都察觉出来了,他怕了,连身子都微微颤抖着。
  陈抒怀到底还是花了心思打听怜卿这个人的,有些单纯,善良,心软,他也清楚这小人儿是不会弃整个戏班于不顾的,你陪我一阵子,我高兴了便放过你们,可好?陈抒怀努力笑得温柔些,但是真切是看不出些温柔的样子,他也只会痞笑,冷笑,大概觉得这样会更难看,于是他只好绷紧了脸,摆出一副不好商量的样子。
  怜卿本就是个胆小的人,又真真心肠软,知道了是自己害了戏班,也觉得满心的愧疚,虽说还是怕着陈二公子,但还是点点头答应了,篷里其他人也只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看着陈抒怀把怜卿带了去,毕竟,这本就是会发生的,再如此不识抬举,说到底只是折腾自己…
  (七)
  怜卿这样温良的颜柔和的性子倒真让陈抒怀下不去手,只每日让他唱个曲儿,还让小厮替他送信回戏班,说是在陈府作几日客人。
  怜卿只觉得这陈抒怀也并不是多坏的人,待他算作是温和的,也供他吃食,只每日定让他唱个曲儿,一同吃些糕点,也喜爱喂他吃食,瞧他红了脸就觉得高兴的样子。
  怜卿到底还是不懂陈抒怀的那点儿小心思,他并不很喜欢强迫别人,特别是怜卿还是个处子,就显得越加的珍贵了,本来就是他倾向的那类型,就生了讨好的心,而怜卿这般长相,也就总让人禁不住想要怜惜的。
  只陈抒怀万万没想到,变数来得如此之快。
  那日府上来了客人,他的爹亲便向他借去了怜卿,说是哼个把首曲儿给客人听听,陈抒怀也不觉得怎般,这样的事儿也本就平常,怜卿听了口信就先向他行了礼,这才向正厅去了。
  那日陈抒怀真好出去与友人相见,夜里回得晚了,经过怜卿住的偏院,屋里的油灯早熄灭了,还不觉得很在意,只第二日怜卿没有出现在他惯坐的那张椅子的旁边,才觉得奇怪,问小厮,那奴才只说是一夜没有回来了,陈抒怀只预感着生了些什么事端,还是毕恭毕敬地去寻了他爹,陈老爷子还在逗笼里的鸟,见儿子这般急促,皱了眉,道,你找那个伶人?副官大人看着挺喜欢的,我便将他送去了。
  陈抒怀张张嘴,到了嘴边的怒火硬是生生地压了下来,只行了礼,再退下了。
  他是陈二公子,他生于富贵之家,但是他也只是陈二公子,连反对下陈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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