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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怪的旧故事作者:奇怪的猫先生-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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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奇怪的旧故事
作者:奇怪的猫先生

文案:
     一些旧的故事。

世界上的喜剧总是通往同样的结局。

偏爱不幸。

各有各的不幸,而幸福确是相似的

搜索关键字:主角: ┃ 配角: ┃ 其它:BL;BG;GL都有,注意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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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残花(BL)

  一。
  “天干气躁,小心火烛。” 
  更夫已经报过二更天,这屋中的烛火却还固执地亮着。 
  棠儿倚在软塌上,烛火倒映在他瘦削的侧脸上,越发显得疲弱了起来。 
  他撑起身子,不经意间挪动了腕间的银链,银铃叮叮咚咚地响着,他缠绕在腕间的白发到底是碍了那人的眼呵,那般用力亲吻他的手腕,扯断它们的男人,哪里是不在意的样子呢。 
  可这夜,他又该在哪儿呢?
  这般宁静的夜,连这银铃叮咚也显得格外的刺耳,他失神的凝望着手腕处的银白色,不远处却传来了脚步声,急躁的,咚咚地踏来,不是他。 
  敲门声一会便响起,门外是侍儿的声音,毕竟是服侍了自己好些年了,倒也机灵,只隔着门道,公子有何吩咐?
  棠儿随手挥了挥,只这银铃响声,才反应过什么似的,轻声吩咐道,下去吧。 
  他拾起散落在榻上的白发,昨夜被男人扯断的,攒了近半个月的银丝,不齐整地断了,他仔细地将它们收拢到掌中,伸手放到烛火中去,噼里啪啦地发着声响,眼神却有些恍惚。 
  今夜,他大概是不回来了吧。 
  红木桌子上还摆放着昨夜他信手折下的海棠花,原先艳红的模样,只隔了一夜,就有些萎靡了。他执起那朵海棠,信手拆下那一片片花瓣,撕开,揉烂,滴落暗红色的汁液。 
  银铃不安歇地随着他的动作作响,门外那尽职的侍儿还乖巧地厚着。终是停下了动作,这般歇斯底里,又是想坐予谁看呢。
  银链子是连着床的,只这半间屋子的长远,自是到不得那门口的,他只能自语一般,朝着门道,走吧,我一个人静一静。 
  天已经微微亮了。 
  棠儿又躺回榻上,一头绸缎似的青丝掩去了大半边脸颊,可他仍旧圆睁着瞧着窗外的海棠树,明明昨夜的雨那般凌厉,不知打落多少花儿,可为何还是这般漂亮模样呢?
  他伸手捞起一把头发,不甚细心地拨开,便瞧见一丝银白,摸索到发根处,只一瞬的疼,便将它连根拔起,白了半截的发,竟透出一丝死气来。他将这发细致的缠上腕间,用那半截的白与黑,勉强掩盖这刺眼的银白,他还需要再攒一些呢。。。
  铜镜明明就在的妆台上,够的着的地方,可他居然生不出一丝动弹的力气来,镜中隐约能瞧见他的轮廓,清瘦得像那些被打落的海棠,他猜想,他的眼角许是已经爬上了细细的纹路,终究抬不起手去抚触自己的眼角。 
  他失神地看着镜中模糊的轮廓,不觉生出了些悲凉的心绪,其实,他还只有二十四岁呵,比那个男人还要小上一岁呢,可那人还是意气风发的模样,自己却是那开败的秋海棠呵。 
  他终于不再看了,调转过身子去,露出单薄的背影,原先挡着面容的发丝散落在身后,露出了那张过分白皙的侧脸。 
  一副清俊模样,只这唇生的凉薄,细细的抿成了一条线。
  额间一道烙印却是生生把这张脸给破坏了,是一个字,初。 
  棠儿的身子其实还是有些酸疼的,男人昨夜本就喝醉了酒,性子又放开了,再瞧见他腕间那些个银丝,倒是真的生出了火。 
  子初,呵呵,子初,子不如初了。。。也只有这般静谧无人的时候,他才会不自觉的念念他的名字,子初,额间是火烧般的疼,明明早就痊愈了,仍牵扯着神经一般难受,他将手按在了烙印的位置,腕间的白发显得有些寥落,忽然就想起男人愤愤地在他耳边道,你这是要给谁看若是想着作践自己,便停了罢,我是不在意的,那般凶猛地进入他的体内,扯断他的银丝,到底,哪点有不在意的模样呢?
  他总是在怪他的吧,怪他居然不管不顾两人多年的感情,怪他居然想要离开他,不然,怎舍得烙下这样的痕呢,又或者,他一直想着在他身上留下点什么证明吧,棠儿忍不住闭上眼,这般等了一夜,还是累了呵。 
  他已经许久不做梦了,久到,几乎就快忘记所谓的当年了。 
  他闭上眼,只一会儿,便睡着了,大概是累了吧,居然就失了清醒的毅力。 
  棠儿却是不知晓的,那男人是来过的,侍儿乖巧地告知那公子等了一夜,便急匆匆地赶了过去,却不入屋,只在窗口凝望了半响,那人儿蜷在床上,瑟缩做了一团,怎样都显得可怜兮兮的,男人紧了紧掌心,到底还是不愿意进去的,他不想让他又自以为得宠的骄横起来,却也不是不疼惜他的,只是想到他前阵子居然敢逃,就生出了怒气,便是那人额间的烙印,也消不去他心中那些不安与愤怒。 
  只是他总是没有发现的,他身上那浓重的脂粉香,连这棠花儿都掩盖不去。 
  香的发了臭的味道。 
  子初只是匆匆的来了,便又匆匆的去了。 那点儿心疼终是没能让他停留多会儿。连那丝脂粉味儿,也仅在屋内余留了几许,便教那风吹散了去。 
  夜,确是更凉了。 
  二、
  ”棠儿,棠儿……”
  这般爱昵地称呼自己的,大约只有那一个人吧,他张开口,还没有回应,便瞧见那与自己长了一般模样的瘦削人儿被搂进了那人怀中,莫名的竟涌动出了一丝悲伤来。 大约是做梦了,也是,他怎会还若最初那样待他怜惜?
  他蜷着身子,越发觉得冷。若个旁人般瞧着那人牵过瘦削人儿的手,亲吻。 
  听闻那人儿温顺的笑着,喊他子初,被说带着拉进了怀里,也乖顺的低着头,像只小动物般。 眼里满满的情意连带着那清瘦模样都显得分外俏丽,连子初这般挑剔的男人都忍不住吻上了他的眉眼。 
  那,大约是他两感情最好的时候了罢。 
  棠儿不是他的本名,他原先唤作三子,在最下作的男倌馆里打下手,明明不是最清俊,也不见得多柔软明媚,偏偏那人就是看上他了。 
  主子买了你,该为了什么,在馆子里呆过的孩子又怎么会不懂呢?棠儿原也是过了个两三年便要开(呐)苞的,跟了这有钱哥儿也说不上心不甘情不愿,他本就是个和顺软弱的人,赎了身便就真把子初当做了主子,随是他怎般摆弄,也生不出意见来的。 
  可子初这般人物,又怎会要他的小猎物带着惶恐崇敬侍奉主子的心来承欢呢,他是个喜欢猎奇又爱干净的人,一时兴起了想着买个小倌逗弄着玩儿, 便是要挑个干净的,怯怯的,逗的他全心全意了,才算甘心吧。 
  棠儿自己都分不清,那子初对自己是存了几分情意,而今不懂,初时那懵懂稚嫩而怯懦的三子又怎会懂呢?
  说到底,子初还是个聪明的人,他舍得花银两买他,逗他,为他取名儿,疼宠他,几乎是不爱折腾他的。 
  一个是情场浪子,一个是雏儿,如子初所想,他忍不住眷恋上了他的主子,那人唤他一声棠儿,送他一只戒子,为他雕刻簪子,吻他的眉眼,让他唤他的名,子初,子初,连唤在耳里,念在嘴里都是一种幸。 
  驽钝的傻子,呵,棠儿轻嘲地看了那瘦削身影,看他满脸幸福的依在那人的怀中,确永远忘了抬头看那人不屑的表情,大约是不屑吧,看不见,也看不透。 
  ……
  待棠儿清醒过来,天已然亮了,身上薄薄地出了层汗,他忍不住颦眉。确也没甚在意地往里面挪了挪,天还带着丝萧瑟的清冷,他原先就瘦削,耐不得冷气。 现在更是忍不住发了个抖,空气中弥漫着秋海棠的冷香,除却这,便再无其他味儿了,他叹了口气,那个人,没来。
  烙在额间的字隐隐生疼,他却忍不住勾勒出一丝笑意,带了点儿苦涩味道。 
  他低着头,终是不忍看桌上那些萎靡消瘦的棠花儿,嗓子微微黯哑,道不出的滋味儿,原来,他已然不在意到这般地步了呢。
  三、
  子初偶尔也会想,买下这雏儿是对了还是错。
  他本也是个念旧情的人,买下这小东西的时候他还很年轻,不知怎的听人说起少年的别样滋味,想了想就起了点儿心思。
  说不得他哪里好,瘦削了些,在这样污浊的地儿确该有双明亮干净的眼,身上的味道闻着也舒服,带着微微颤抖的怯懦模样,不知怎么地让他想起了晨起不小心踩烂的那朵秋海棠,带着一种破碎,却美丽的味道,便挑着那人儿的下巴,给他安了个名,那人眼里就泛上了一层感激的微光,干净而容易看透,莫名地让他生出了逗弄的心思。 
  他本就是个浪子,也乐意花心思,不经觉间就让这笑东西死心塌地,约莫是自己第一个小馆儿,他本就对他偏宠,慢慢地这小东西也生出了些性子,他也不甚在意。
  只是子初从没想过这小人儿会生出离开他的心思。
  他的东西,只能是被扔掉,可从没有舍弃主人的道理。
  约是几年的偏宠,这棠儿的性子越发的冷漠,只除了对子初,只是他从不知道,他不过是子初圈养的其中一只小玩意儿罢了,心思是多花了些,可依旧是玩意儿呵。
  到了这个年龄,若是再不娶妻,和那小倌儿私混作一堆,便是要坏名声了,子初也是懂得的,一个棠儿,终究算不得什么。
  他把原先偏宠的小东西迁去了另一个偏远院子,随手遣了个奴仆,也没多在意,便挑了个女人,下聘,准备迎娶。
  那日,侍儿来报说是棠公子逃了的时候他也只是拧眉,有些不耐地嘱人去抓回来,棠儿却是不知,子初这样的人,总受受不得点背叛的。
  其实他没有逃,他只是不信,那般待他好,说欢喜他的人竟是要娶妻了?那日子初的婚宴他混进去了,也是那日,他被子初抓住了,那人只是冷笑,还是喊他棠儿,用那样冷的声音喊他,用烧红的铁在他额间烙下痕迹,将他囚起来。
  是的,惩罚,惩他竟有胆子逃,也罚他怎有资格出现在这场宴会。
  是呀,在他子初眼里,一个玩物又算的了什么呢。
  子初摸了摸环在指间的戒子,这般的金戒子,连他都记不得赠过几人。
  四、
  主屋隐约传来喜庆的乐声,掺杂着些笑语,棠儿蜷着身子,不经意间还是捕捉到了子初的声音,笑着与人对话。
  他只是迷茫而僵硬地保持着这个模样,有些不知所措。
  是了,他的冷漠,是了,他又娶妾,棠儿忍不住苦笑,却笑不出弧度来,他下意识地下了床。一步一步走向梳妆台。
  梳妆台前。 
  他用手指梳理着一头柔顺细致的黑色的长发,即使是这般近了,仍是瞧不太清铜镜中的自己,他伸手抚上了眼角,那样细微的纹路,指下的皮肤染上一丝潮湿的凉意,他唤着镜中的男儿,棠儿,棠儿,模仿着那个男人的声调,却唤不回所需索的东西。 
  棠儿…棠儿…子初,你当真不如初了吧?
  他摸索出那只梨木盒子,盒中只一只木雕簪子和一只金戒。 
  他随手将墨色黑发挽起,簪上那只木簪,把玩着掌心的戒子,子初,你是真真不记得了吗?
  承诺是一世的承诺,良人却非自己的良人呵。 
  檀香桌上那枝秋海棠已然透着萎靡的模样,棠儿伸出指碰触了那枝棠花,不觉笑开了怀,连那细长眸儿都闪出了泪花,呵,到底是离了枝的海棠,本来,就没几日新鲜的呢… 
  他安静的躺回了榻上,便是生生将那枚金戒咽下,划伤喉咙一般地疼,脸上却是舒展开般的欢欣。 
  入了夜,这偏远的小院本就少了人气,连那侍儿也去凑热闹了,谁人不知,今日,这子初少爷娶妻呢?谁人不喜庆呢。 
  窗外那一树秋海棠繁华依旧。 
  而那离了枝的残花,到底只能零落成泥。                        
     

  ☆、温度(BL)

  
  1。
  陈子凉是踏着夏季的尾巴结婚的。 
  他的妻子叫郑倩文,并不是个美到多出众的姑娘,却分外的对他的眼。 
  她有些胖,也不高,额头有些微凸,总是喜欢留厚重的齐刘海来遮盖,只是也挡着了略微显得稀疏的眉毛。其实他是很喜欢她的眉的,浅浅的,映着她白皙的肤色,像个水墨画里的女子。
  明明不是多好看的模样,月牙眼,鼻子有一些塌,唇珠小小的,不笑的时候像是嘟着嘴撒娇,笑着两颊就挤出一些软绵绵的肉来,像只小包子,他总忍不住摸摸她的头,捏捏她的脸,像对待小孩一样地宠着。 
  以至于他最好的朋友都问过,怎么就喜欢上这样一个女孩呢?约是他维持了大学四年的空窗状态吧,认为他眼光高的人太多了,他只是笑笑道,因为喜欢上了,解释得多了,连表情都带着些温柔的笑意。 
  其实他们双方都不是多有钱的人,可是陈子凉这样有担当的男人又怎么会让她委屈呢?
  他不仅把十几万积蓄拿了出来,还向银行贷了款买房,加上父母为他存的一笔钱,对于他们这样的小康家庭来说,算的上很好了,连朋友都感慨他是新好男人了。他却时常感到愧疚,尽管是因为工作的缘故不得已要出差,倩文也是个体贴人的妻子,但是,婚后三天就去上班的事情还是让他有些惭愧,连蜜月假期也只能推迟,遇上公司旺季,请假有些艰难,领导最终没有审批下来,他也只能捏捏妻子的脸,安慰她等假期安排好了就带她去杭州。 
  他就像所有已婚男人一样,安定而显得满足。 
  2。
  其实陈子凉本身是个有些小腼腆的人,如果不是靠近刘洋多了,他或许就不是现在这副模样了,至少要安静许多。 刘洋可以说是他生命里一个少见的异类,明明高中同校三年,却说不上熟,第一次看见刘洋那会他刚进那所重点高中,就是典型的文弱书生模样,也把父母灌输的“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观点深深牢记,以至于体育是差到不能再差,请假的次数比女生还要多些,成绩好,老师睁只眼闭只眼,唯一一次没能避开的却是高三下半学期遇见的体育老师,竟然让他跑步,说是坚持完一千米才会放过他,否则就当掉他的体育。 
  在他的成绩单里还从没出现过不及格的红字呢,年轻人的骄傲趋势他真的跑了。 
  即使是很多年后的现在,他仍然记得那种滋味,七月的夏带着灼人的温度,他混合在男人里慢慢的跑着,操场太小,要跑足六圈才够一千米,一圈,两圈,第三圈还没完,他已经和别人拉开了大半圈的距离了。 
  明明也是班里的尖子生,可刘洋和他就完全不同了,像只离弦的箭,跑在最前端,也是最早冲过终点的人。 
  操场上也只剩他一人,咬着牙,像个残破的木偶,一步一步拖向了终点,他简直不敢停下,眼睛几乎被夏日的阳光灼伤,微眯着眼,脚下机械的迈动着。 
  陈子凉,跑啊,快到了。明明已经跑完了的人,却回来找他,喊着他的名字,跑在外圈支持他,陪他坚持过了终点。 
  那一次他保住了体育成绩,保住了他的骄傲,却在到达终点的时候几乎瘫软在刘洋身上,甚至是在医务室躺了一节课,可他竟不觉得难过。 从那以后,他才开始真正抛开成绩去认识这个人,知道他除了数学特别厉害外,他的开朗,他最不喜欢历史,他的善良,以及他们居然也能成为朋友。以至于忍不住与他填报了同所大学,而后居然就分进了同个专业,甚至分到了同个宿舍就只能算缘分的了。 
  3。
  陈子凉结婚时刘洋并没有来,他的伴郎是倩文的哥哥。 
  大学时另外两个宿友倒是都来了。看到他就追着他问,刘洋哪去了,他只是摇摇头道,我们很久没联系。正确来说,他们在半个月前是见过面的,他要结婚了,惯例地告知了他一声,只是他从那时起就不再联系他了。 
  子凉带着些唏嘘的表情,和宿友共同共同感慨着当初的好感情与大学光阴,被叨念着这么快就定下来,一不小心就成了宿舍里最早结婚的人,他也只是微笑。 
  最终没说出什么解释来。 
  婚礼开始时他还有点没回过神来,不由自主地环视现场,到底没能发现刘洋的身影,那人是真的要跟他断绝关系了吧。 
  倩文的父亲将她交到了他的手上,隔着婚纱都能看见她幸福而灿烂的笑容,许是夏末的阳光仍旧毒辣吧,几缕光折射到他的眼睛,让他忍不住眯了眯眼,恍惚了一瞬,才挽过她的手,轻声承诺,我会好好照顾她的。 
  其实他内心里真正对她感到歉疚的是,他没有用心的参与到这种婚礼,尽管他尽力地出了钱与时间,但是他一直在恍神,走程序一样完成了整个婚礼,甚至是再回想都记不得自己说过的话。 
  结婚那天子凉是被灌醉的,敬酒的人太多,倩文不懂喝酒,他也只是一个人喝两个人的分,居然找个挡酒的都没有。醉了也只是呢喃着话语,几乎很快就睡觉了。 
  只有倩文听到,他说的是他没有来。 
  其实子凉说的是刘洋,倩文是知道的,明明是那么好的朋友,却连婚礼都不参加,实在有点说不过去了,大概是闹矛盾了吧,她的新婚之夜,两人都太累了,一个还醉倒了,也就没那心思了,她躺上床的另一边,不一会儿就睡着了。 
  其实倩文刚认识陈子凉这个人是在一次驴友活动,q群里的人组织骑自行车去井山寺看桃花,那时候他是和刘洋一起去的,明明两个人给人截然不同的感觉,却分外和谐。 
  陈子凉总是温和带着微笑的,她知道自己并不算漂亮,虽然活泼,但是男生有精力也照顾美女去了,只有子凉问她倩文,太重了吧?我帮你背?
  说着笑笑拿过她的行李,背在肩上,说不出的温和,完全看不出一点强迫,她只觉得明明刘洋才是那个俊朗高壮的青年,可子凉这样温和的男人怎么更加对她的眼呢?那时,他们两的感情大约很好吧,子凉那副温润白净的模样,她也不觉得他力气有多大,骑了一两公里的车,她的背包最终被刘洋背到了背上,她是没有听到他们之间的谈话,只是子凉原先浅浅的挂在脸上的笑意忽然深了些,连眼睛都有些灿烂,薄薄的汗水湿了他的发梢,夏末的光线折射出一点光泽,她忽然觉得有种心动的感觉。 
  其实他们的交集并不深,算作不错的朋友,聊天是有聊天,知道他没有女朋友,她居然也不自觉地没有跟其他男生在一起,理由就是有喜欢的人了。 
  不知道怎么的,就陷得深了。 
  他从来没对她说过爱这个字,只是她总相信,他是喜欢的吧,能对自己这样好的人,不是喜欢是什么呢?
  他问她要不要在一起是在毕业后的半年,其实他们也认识了两三年了,又是同一座城市,条件也比较门当户对,那样多的想法她当时并没有,只是马上说了好,是的,她喜欢他啊,怎么会不欣喜呢。 
  他是个很体贴的人,她会做饭,不喜欢洗碗,他有空时总会帮忙;她喜欢吃瓜子,不喜欢磕,他总是一颗一颗磕好了把肉堆在一起给她吃,总是笑着宠腻她,体贴她,他们几乎没吵过架。就像所有美好的故事一样,结局也是幸运的,他说他跟她交往一开始就是准备要结婚的,所有他尽他所有给予她一场浪漫的婚礼,连睡梦中,倩文也忍不住笑了。 
  她是真的很幸福,以至于忘了看身旁的男人微颦的眉,睡梦中不安稳那句对不起,到底是在对谁说呢。 
  夏夜的风终究还是带着凉意。 
  4。
  子凉和刘洋其实不是一个地方的人,刘洋的老家在北方,约是这样,总显得比子凉要高壮许多。 
  他们考上的学校却是在广州,对子凉来说不算特别远,对刘洋来说就挺远了,他倒是说过让刘洋直接来他家住两天,到时候一起去学校比较方便,可刘洋还是选择了回老家。 
  事实上他也只是说说而已,虽然感情不错,但是他是那种个人意识很强的人,有点小孤僻,其实不活泼,怎么会喜欢跟人住一起呢?
  报到时刘洋倒是犯了好心,到了广州还在车站等他,那时候是父亲与他一起去的,父亲和他完全不是一个各种,要健谈许多,两个人一路不停歇,到最后父亲甚至有些将他托付给刘洋的意思,然后就是按着流程走了,他也没多记住,主要是父亲在弄,去查看宿舍时发现自己和刘洋居然分到了一起,才真正松了口气,毕竟是认识的呵。 
  其实他的专业是服从派送的,他的分数没有刘洋的高,填他的学校有些危险,刘海是特意填的土木工程,他完全是随机的,最终都派送到一个专业去,他都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收拾床铺什么的全都是他父亲做的,他本来就不是个会干家务的人,除了读书,他是几乎没有任务,朋友也不算多,以至于上了大学反而混不太开了,应该说,如果不是因为刘洋,大约他就是大学里常见的隐形人物吧。
  大学最让他记忆深刻的大约是军训吧,半个月的军训差点没把他折腾死。
  可是明明是在夏季的军训,烈日下暴晒了那么长的时间,他居然没有多黑,在男生堆里越发衬托的白皙,时常被刘洋耻笑。
  除了无视,子凉还真不知道能干嘛,况且他也累的没力气说话了,他又不是刘洋那样精力旺盛的人,他绝对是普通的宅男。 
  军训结束后,他居然也开始跑步了,起因还是刘洋,那人居然能够坚持一大清早起来抓他去跑步,说是他体力差到连他都看不过眼了。 
  其实他的很多习惯都是被刘洋带动影响的,以至于连原先的木讷性子也开朗了些,连带着宿舍几个人的关系也很好。其实他们宿舍四人有三个南方人,只有刘洋一个北方人,但是他却是跟所有人都关系最好,算是宿舍最混的开的人。 
  不好相信的是刘洋居然会做饭,不过前提是他们必须打下手还有洗碗,他是个讨厌洗碗的人。 子凉也是那时候才开始学做家务的,当然也摔过碗,不过他们宿舍都是直接拿饭盒当碗的,抗摔。 
  大约是因为和刘洋要熟悉些,他也就跟他要好些,其实子凉本身就是个脾气软的,想想刘洋是为他好,也就乖乖地办了。他们两也只有社团是不同的,刘洋参加的是篮球社和田径社,而他只参加了文学社,事实上他也没喜欢过运动,唯一的兴趣也就写写东西看看书罢了,可是偶尔遇到大型比赛还是会被勒令去给刘洋加油,那个人人总是强势地揉着他的发,吼他,你好意思不来?
  而他只是温温地笑,表明了不好意思,然后乖乖地去当“家属”,递水递毛巾,看他像匹脱僵的野马在场上奔驰,时常是在露天的操场上看着,灼热的阳光强烈地眼睛都有些睁不开,却忍不住看着场上的人,他总不是在看比赛,而是看刘洋。 
  几乎很少有人能灿烂灼目得像夏季的阳光,让人没法移开视线,或许是过分地靠近和依赖,他为自己这些莫名的情愫找了太多的理由,却终究抵不过一句心动了。
  子凉一直是知道的,喜欢文学喜欢小说使得他接触过的书籍要比别人多得多,他总是比别人要理智许多,分析了,又思考了许多,他知道,他喜欢他,不是错觉,而是真实的喜欢,即便从一开始就知道性别的问题,还是不由自主的喜欢上了。
  他只是不动声色的维持着两人好到些许暧昧的关系,而不去尝试打破,子凉这样的人,总是要自私些的,再喜欢,也抵不过现实罢了。
  土木工程可以说是个几乎没有女生的专业,今年他们这个专业也就两个女生,还不在他们班,也是这样,大学里其他班级的联谊总喜欢找他们班,不过他和刘洋倒是很默契地没有参加过,别人问时,他总是笑笑道不习惯,带一点温和的疏远,而刘洋更是直接,耸耸肩表示不屑,连个解释都不给,那人素来生的好,多的是其他系的人来打听,倒是不缺一个,在这个狼多肉少的年代,他们也没多怂恿他去,反而对子凉这样威胁度不高的表示友好的欢迎,不过他向来选择拒绝。
  其实享受刘洋暧昧地照顾对他来说并不幸运,他只是觉得难受,为自己陷得更深而挣扎,可以说那次去井山寺他是故意的,明明那样毒辣的夏,他居然表示愿意参加驴友活动,刘洋只是微微讶异,立刻表示也要去。
  他当时跟那个女孩,不熟,只觉得人小小的,微胖,莫名地像个孩子,就忍不住上前帮了他,也顺带着刺激了刘洋,听他有些气愤地念叨你以为你力气有多大,抢过他肩上的包,一脸气愤带着妒意,他就觉得解气,凭什么这样一个人要让自己费力气去烦恼去喜欢呢?
  刘洋喜欢他,他是感觉的到的,可是他居然也敢来跟他告白。
  那天骑完自行车已经挺晚了,他们是在井山寺边的小旅馆里,那人强抱住他,在他耳边一遍一遍地说喜欢,像是压抑了很久的声音,他只是沉默着,枕在他颈项处的头颅被抬高,半强迫似的吻上了他的唇,其实他没有反抗,甚至微微张开唇配合着,眼里满是那人惊喜而铮亮的眼,滚烫的肌肤相贴,真的像是拥抱着夏季灼热的光呵。
  他只是闭上眼,抓住那人在他身上游离的手,轻轻的回吻。
  只是,刘洋不会知道,即使是喜欢,子凉终究是个更重视现实的人,他只是想在这四年里肆意一番,算是对得起这份喜欢了。
  刘洋是个大大咧咧的脾气,可真正在一起了,才真正体贴起来,依旧是要他洗碗,但做饭时却更加用心,依旧是强令他做家属,越发理所当然来,有短时间甚至还迷上了磕瓜子,却从来磕不出个完整的,他就习惯了抓一把,磕开壳,给他瓜子肉,看他笑得像颗发亮的太阳。
  甚至他是做接受方的,刘洋本来就不是细腻的人,像只成长中的兽,带着北方人特有的粗犷,亲吻他,拥抱他,尽是灼热的味道,几乎有种错觉,那人滚烫的体温,会把他灼烧成了灰烬。
  第一次还是流血了,两个人在旅馆里住了一个晚上,第二天起来看着床上的斑斑血迹,那人很是心疼地抱着他安慰,而他只是浅笑道,没关系。
  其实是真的没关系,从开始在一起,他就已经算好了毕业时的分开,甚至于他从没有断开过跟倩文的联系,他从来都是留有一手的,只是先把他的愧疚补偿完了,断起来才干脆罢了。
  只是,那人怎么会懂呢?
  明明应该是感情越来越淡的,可是刘洋对他居然从没淡过,越发像只圈地盘的兽,总是绕在他的身边。
  即使是这样,他还是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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