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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世枭雄-第8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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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小时以后,整个沙漠,已然血流成河,活着的人,只剩十几个,他们亲眼目睹了这一场旷世圣战,看的他们灵魂都出窍了,因为,偌大的沙漠,除了我,也就只剩他们这十几个有气息的人了。
那成群的丧尸,那黑衣人,面具人,甚至连我爷爷轩辕世勋,都魂归沙漠了,死了,全死了,我凭借一己之力,屠戮了所有的丧尸,屠戮了所有的罪恶之人,这个世界,在这一刻,终于恢复安宁,只余下一地惨烈。
侥幸活着的十余人早已石化,他们知道我厉害,知道我是拯救人类的高手,但他们想不到,我的实力能强大到如此地步,能够在两小时内,将几万丧尸毁灭,还能保证无一逃出。丧尸的全盘清扫,不留一条漏网之鱼,这是令这十余人最感欣慰的,也就是说,人类终于获救了,魔鬼彻底灭绝了,世界彻底太平了,就算这联盟军全部阵亡,那也是值得的,毕竟,整个人类的命脉,终归是保住了。
在圣战归于平静后,渐渐的,地上的血融进了沙土中,当血迹快要被淹没时,远方突然赶来成千上万的军队人员,他们赴死跑到沙漠,为的就是做最后的殊死搏斗,但,当他们赶到之时,却见到了如此惊人一幕,在那仅余的十余生还人的解释下,这后备军队人员才终于清楚了,原本举国上下对付的魔头,吴天,竟反而成了解救人类的英雄,成为了世纪之神,成就了一世的枭雄。
这下,全场所有人,都不由的看向了我,他们一脸崇拜,满眼的景仰,所有人都把我当成了神,而我这个被万人敬仰的神,脸色却出奇的冰冷,我无视全部的人,只微微低着头,看着地上的两具死尸,两具女人的尸体。
许久的沉默之后,我才缓缓开口,用我那充满魔力的声音,说道:“我原以为,我及时赶来,可以救下你们,然后再除掉这群恶魔,还世界太平,还人类祥和。而我们三人,就能远走天涯,安静的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只是,直到现在我才明白,这个世界,永远不能再平静了!”
第二百二十二章 感悟
此时,现场军队几千成员心突然砰砰直跳了起来,因为。。他们都听到了吴天对地上两具尸体所说的话。
虽然吴天没有刻意加大音量,但他本身的能力再加上他那超强的气势使得他发出的声音都充满了魔力,在场数千人,人人都听到他说什么,尤其是他说的最后一句,更让所有人的心都开始不安了起来,这让他们不得不对吴天重新审视一回。虽然通过那十余人的描述,大家都知道吴天是今天的神,是人类的救星,所以他们对吴天景仰崇拜。
可毕竟。吴天的本源是兽人,他是全人类准备对付的大魔头,他的内心,谁能掌握的透?虽然他将人类的另一大魔神轩辕世勋灭除,也摧毁了所有的丧尸,但他刚刚说的话,分明是说世界将不再太平,这怎能让人理解,在场的人都开始担心,担心这个刚刚拯救了世界的吴天,是不是转头就恢复成了丧心病狂的魔头。
其实,听闻过吴天事迹的人都知道,当时在喋血基地,吴天之所以把六大家族联盟军杀的一个不留,就是因为一个女人。因为那个叫苏梦凉的女人,是苏梦凉的惨死导致吴天成魔。而现在,人们所担心的,就是担心历史重演啊,吴天的另外两个女人又惨死现场,再加上吴天刚刚对她们俩所说的话,这就明显让人恐慌了。贞乒扔血。
而战场上侥幸存活下来的那十余人,就更是心有余悸了,他们可是亲眼目睹吴天是怎么样大开杀戒的,他们亲眼见证了,吴天就是在两个女人死后才发狂的,那强大到无法形容的威力。都可以和高科技相提并论了,如果这样一个神人要与人类为敌的话。那世界上还能找出谁来阻止他。
所以,在这一刻。所有人都不敢轻举妄动,更不敢去惹愤怒的吴天,他们只能在心里默默的祈祷,祈祷吴天不会因为这两个女人的死,而牵连所有无辜的人类!
……………………
我知道,我随意出口的一句话,就让原本兴奋的人群全部惶惶不安了,但我管不得他们的想法,他们也无法理解我,谁都不知道我心里的苦。
对我来说,对我吴天来说,躺在地上的两个女人才是最重要的,但现在,这唯一令我留恋人间的人都离我而去了,我真不知道,我对这个世界还能有什么感情。
而对与我合二为一的老祖宗来说,这个世界也已然没了牵挂,因为,苏梦凉的死几乎带走了他所有的希望,他对这个世界别无所恋,他只想早日成仙,想挽回一切。
但,和老祖宗的想法相矛盾的是,作为吴天,我根本从未想过什么成仙,成名,从头到尾,我所想的,就是和心爱的女人一起,过平静的日子,与世无争。这个愿望从未实现过,从前不行,因为我没能力,又一直在别人的棋盘中走不出来,可好不容易,我复活了,我有超能力了,我甚至都成了这个世界的主宰了,我可以制定这个世界的规则,这个世界也再没有人能够奈何的了我,我再也不怕被利用了,脱胎换骨的我,对一切都释然了,也想通了,我知道,人在利益和权势面前,双眼是会被蒙蔽的,所以,我可以原谅那些人,可以放下过节,也因此,我今天不顾一切,拯救了人类,那些我曾经很痛恨的人类。
我知道,我灭掉了我爷爷,再终结了所有的丧尸,那么世界就会太平了,人类可以继续他们自在安详的生活,我也可以和我的女人飘荡天涯,但,梦在王子越和田馨雨死亡的那瞬就破碎了,残忍的老天给我一次打击还不够,还要再给我第二次打击,这个打击让我释然的心又开始纠结,就算我变得再豁达,我也没法安心接受这个事实,我不甘心,不爽,我甚至出现了报复的心思。
我的眼睛不由的慢慢通红,我的视线也盯向了场上成群结队的军队成员,这一刻,我竟然对他们产生了杀意,我想通过杀人,来发泄我心中的不满情绪,来报复这个不公平的世界,而,就在我眼中的愤怒之火变得极其旺盛之时,我突然发现,远处又走来了一帮人,这一伙人,正是王子坤和他的部队。
…………………
王子坤不久前才发现他妹妹不见了,他的第一反应就是,妹妹肯定干傻事了,肯定是偷偷跑来这里找吴天了,于是,他带着大部队以最快的速度赶到这里,但,令他心碎无比的是,他终究是来晚了,他匆匆来到这,看到的竟然是倒在血泊中的妹妹,这让王子坤的心如刀割。
他真的受不了,他感觉自己快要窒息了,他妹妹可是他的命根子啊,他活到今天,唯一的信念就是守护好自己的妹妹,他也只想保护妹妹,可他还是一不留神,让妹妹偷偷跑了出来,最后落得个惨死的下场,这个结果,让王子坤痛苦,自责,愤怒,他最生气的还是,又是吴天,还是吴天,妹妹的一生都是因为这个人而变得凄惨凋零,最后竟然还因为吴天而死。
他不甘心,他无法接受这个事实,他不希望妹妹的一世付出换来的是惨淡的死亡,他恨,恨吴天的残忍,恨吴天一次又一次辜负他妹妹,更恨吴天牵连了他妹妹的生命,所以,当看到稚嫩模样的吴天时,他没有惊奇,只有满心的愤慨,他不由分说的抓住吴天的战袍,大声质问他,骂他,打他,他跟疯了一样,只顾打骂吴天,就算吴天的身体犹如铜墙铁壁般坚硬,王子坤依然只用拳头发泄一切。
这一幕,让全场所有人惊的合不拢嘴,他们先前明明看到我愤怒的样子,明明猜到我即将爆发,但,现在我竟然被一介凡人打的无话可说,面对王子坤的辱骂和殴打,我丝毫不为所动,战神一样的我,突然就变成了犯错的小孩,这怎么能不让其他人大跌眼镜。
确实,王子坤的出现,融化了我冰冷的心,让愤怒的我稍微回了点神,也开始有了那种无可言语的感觉,毕竟,王子坤算是我很熟悉的人,高中时代,他就出现在了我的生活中,多年来,磕磕碰碰,我们也算结了很深的缘,最重要的还是,他是王子越的哥哥,虽然我和他最初有过节,但后来,也是我做了对不起他的事居多,最后他还屡次带着他的大部队帮过我,没有他的话,我估计早都死了。
而且,我曾经答应过他,不会再对不起王子越,更不会再害了王子越,可事到如今,我不仅伤了王子越的心,更是眼睁睁看着王子越死在我面前,在这个问题上,我不可能原谅我自己,只能任由王子坤打骂,他打的越厉害,骂的越凶,我的心就越平静点,我纠结的头脑,也在王子坤的教训下,渐渐的变得清醒了很多,变得不再那么偏激了。
特别是,王子坤在骂我的时候,不停的说着关于王子越的事,说她是怎么想我的,最近是又怎么伤心惆怅的,他把王子越的苦王子越的惨,说的淋漓尽致,说的我越来越感觉愧疚,说到我的情深处,我都忍不住对着王子越的尸体,落下了两滴愧疚的泪水。
我真没有想到,我的实力已经达到了如此地步,但却还因感情而伤,还会忍不住流下眼泪,但,实力高深的我,不会太久的沉浸于悲伤中,我也知道,伤心没有用,伤心不能挽回什么,于是,在王子坤发泄的差不多的时候,我只轻声对他道了一句:“把尸体埋葬好!”
说完,我立即冲天而起,眨眼间就消失在了众人的视线当中。
我利用我通天的本事,飞行在空中,飞过华夏大地,俯瞰下面的世界,俯视芸芸众生,我发现,现今的世界,已经不可能再平衡了,已经乱成一团了,即使再无丧尸侵袭,人们依旧是活在忐忑不安中,就像每天都会担心第二天是不是世界末日那样的感觉,现在的世界,明显不同于前,人类的世界观早已一次又一次的被打破,用科学都解释不了的现象太多了,让世人都不再相信政府了,所以,很多东西想恢复到以前,几乎是不可能了。
其实,我一直都搞不明白,人,为何会被利益给熏心,天底下有什么东西那么有魔力,以至于人类为它趋之若鹜,金钱还是名利,地位,这些真有那么重要吗?为什么我不是那么的在乎,或许,这就是人与人之间的差距,本质的区别。想着想着,忽然之间,我好像通了。
我瞬间明白了,虽然我实力已经通天,但我毕竟不是神,我的能力根本不足以改变整个世界的秩序,所以,想挽回一切,不能靠报复,更不能漫无目的的去飘荡,唯一的路,就是老祖宗的万年夙愿,虽然曾经我觉得那个想法太天真,但眼下看来,也只有升仙,我才能改变一切,改变世界的秩序,还世界真正的太平。
更重要的是,我若真成仙了,还能救活田馨雨,王子越,苏梦凉这三个女人,这个挽回,对我来说,才是最关键的,很久以前,老祖宗就为了一个挚爱,就能牺牲自己,就能付出多年的努力,期待成仙,期待和挚爱重新牵手。而我,有三个爱人都丧命了,那我一个人孤独的在这世界苟延残喘有什么意思?
虽然到现在,我还认为,升仙这事,极难实现,但已经到了这样地步,没有其他路可走了,我也只有奋力一试了,当然,我并不是盲目的决定这样奋力一试,毕竟,老祖宗一试多少年,最后都没成功,我不可能和老祖宗一样,在没有把握的情况下去浪费时间浪费生命。我敢于这么做,是因为,我知道,这世上还有一个地方,对我来说是未知的存在,这个地方,就是,龙之园。
它从万年前就是地球的奇迹存在,我相信,它里面一定有秘密存在,不然,那里不可能存在什么灵气,况且,老祖宗的灵魂在那一待无数年,这么多年,老祖宗也不是白待的,他已经了解了里面的玄机,也感受到了很多东西,所以,现在,整个地球,也只有那一处地方,是值得我去挖掘的。
想通这些的那一刹那,我立即回身,飞速的奔向了龙之园,奔向了那奇迹般的人间圣地。
…………………………………
十年后,龙之园。。。
第二百二十三章 高中时代的王子越
众人又聊了会儿后,李明俊就提出要告辞了。%d7%cf%d3%c4%b8%f3
对此众人都没什么意见,毕竟再过十几天就过年了,有什么事还是年后再说吧。
端木永问道:“要不要我送你?”
傅天麟鄙视的看向端木永:“在这里还需要你送吗?妞妞,送送小俊!”
众人都哈哈笑了起来。
李明俊向众人告辞后就跟着傅妞妞走了出去,这里也是一栋别墅,四周风景优美,院子外面的空地上停着十几辆车,想来也是有客人的。
傅妞妞在学校低调惯了,也没有开什么豪车,就随手在门口拿了辆凯美瑞的车钥匙,把李明俊送了回去。
送李明俊到安全屋外面,傅妞妞就告辞了,毕竟现在双方的关系还有些尴尬,再到李明俊家里也不像话不是?
李明俊手里拎着一个箱子就回安全屋了,箱子里全部都是合同和相关转让企业的资料。
按照和弟弟约定的暗号三长两短敲响门。
里面立即传来一阵拐杖与地板接触的声音,李明朗凑到猫眼看了看,见是李明俊,立即放心的开门了。
“最近几天还好吧?”李明俊进门就问道。
“还行,就是没接到你电话之前挺担心的!”李明朗虽然说的轻描淡写,但他的担心是可以想象的。
兄弟二人在沙发上坐下后,李明朗问道:“哥,你说什么两个亿?不是在开玩笑吧?”
李明俊笑道:“你看哥我像是开玩笑的人吗?”说着他把箱子放在茶几上,打开,露出里面厚厚的合同。
“这是什么?”李明朗说着随手拿起一份看,“转让协议……”
“对,其实这些都是向家的产业,现在向家完蛋了,利益自然就都被我们瓜分了!”李明俊说道,“也不知道他们用的什么手段,竟然短短一两天的时间就把这些产业合法的转到了我的手中!”
李明朗笑道:“他们做这些肯定都是驾轻就熟的,相关人员早就打点好的,想转让还不容易吗?”
李明俊一想也是,于是对弟弟说道:“这些企业我也没时间管理,我寻思着,就让你当ceo,反正咱们兄弟俩,我也不和你说什么股份不股份的了。人都说亲兄弟明算账,但我觉得那还是不够亲,我的就是你的,你的也是我的,咱俩不分那么清!”
李明朗认真的点头:“我也是这样想的!其实只要哥你养我一辈子,我白给你打工也是无所谓的!”
李明俊哈哈笑了起来:“你这话说的,对了,傅家那边还会给咱们派些人手过来,毕竟十几家企业呢,只靠你自己,怎么也管不过来!不过你也要组建自己的管理层,等管理层架设好之后,就可以把那些人送回去了!”
说完李明俊想了想又说道:“当然,如果你看中某个人,觉得他能力足够,我也可以和傅家说说,把那个人相应的关系转到咱们公司里!对他们来说都是打工,只要咱们待遇给的好点,个人应该是不会有意见的!”
李明俊点头:“有帮助就好!不过傅家可信吗?刚转到咱们手里,整合是最关键的,这时要是被傅家掺沙子了,今后可是麻烦事啊!”
他还不知道李明俊和傅妞妞之间的关系呢。
李明俊有些头疼,不知道怎么解释,他说道:“这个嘛……暂时来看应该还是可信的!怎么说呢,傅妞妞你知道吧?就是傅老师!”
“嗯,怎么?”李明朗问道。
李明俊憋了好久才说道:“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反正现在稀里糊涂的,她就是我女朋友了,而且我估计不出什么意外的话,我会和她结婚!”
“啊!”李明朗张大了嘴吧。
“很惊讶吧?我也很惊讶!”李明俊说道,“但不知道为什么,我竟然没有反抗的心思,心中一点这种想法都没有,似乎我自己也觉得这样是最好的选择!”
“确实惊讶!”李明朗说道,旋即他又很兴奋的说,“不过哥你说对了,这确实是最好的选择!你和傅天麟以及傅妞妞都是修真者,这算是强强联手了,绝对是最好的选择,比以前那些什么魏思娜、许晴她们要好的多!”
“呃!”李明俊沉吟,“但是没感情啊!而且你不觉得傅妞妞太强势了吗?”
“强势怕什么?没本事才不强势呢!”李明朗开始说服起李明俊来了,“话说回来,哥你今后肯定比她厉害,到时就是你强势了!再说了,没感情也不是事啊,人家古代都是结婚在洞房里才第一次见面,感情这玩意儿,就是日久生情啊!”
“日久生情!”李明俊嘀咕着,怎么就觉得这个词很怪呢,好像有什么不好的联想。
不过李明朗说的确实很有道理,李明俊竟然想不出什么反驳的话来,他犹自说道:“但是……一想她是我老师,就总觉得怪怪的!”
李明朗哈哈大笑起来:“哥,这就是你矫情了,有什么怪呢?我问你,傅老师漂亮吗?”
“漂亮!”
“家里有钱吗?”李明朗又问。
李明俊点头:“有钱!”
“那不就结了吗?”李明朗一耸肩,“又有钱又漂亮,而且主动送上门,你还挑三拣四的说别扭,这要是被别人知道,非得骂你个狗血喷头!”
“好吧……”李明俊无奈的点头,听弟弟这么一说,他也觉得自己似乎有些无理取闹的矫情了,不过事后想想,总觉得似乎被弟弟给忽悠了啊。
工作对李明朗来说是一件很享受的事情,在家里待了好几年的他,觉得在工作中自己的身体才没有缺陷,才能够体现自己的价值。
李明俊修炼好之后回到屋里,见书桌前的灯还亮着,李明朗正坐在那资料呢,不时搜索相关企业的一些信息。
李明俊心疼道:“先休息吧,忙不完的!”
李明朗说道:“哥,没事,你先休息吧!我看完这些资料再说,虽说这几家企业都封店了,但多了解些总没错的!”
李明俊知道劝不住弟弟,索性也不劝了,反手一道灵力打在弟弟灵台上,这道灵力不会给弟弟带来很大的好处,但能保证他精力充沛,不会因为过于劳累而影响身体。
向问天逃了,李明俊自然能够换回原本的手机号码。
他觉得现在的心情是无比畅快,虽然向问天现在还是个隐藏着的毒蛇,但威胁并不是很大,李明俊就觉得不必再像以前那样提心吊胆了。
他也在想,为什么向问天要一直咄咄逼人的对付他呢?
想来想去,也想不出个所以然来,最后只能归根结底为向问天在苏南市称霸已久,做事随心俗语,以前根本没把他李明俊放在心中,以为可以随意揉捏,但没想到李明俊是个扎人的刺猬。
这天刚刚修炼好之后,李明俊就接到了袁景龙的电话。
。。。
第二百二十四章 似曾相识的感觉
在当今之世,这具万年冰封的尸体就是唯一存在的一个奇迹,一个至今都无人发现的奇迹。但,这具尸体,却不同于活死人,因为,他在这一刻,正慢慢的苏醒,这种匪夷所思的现象,用科学都无法解释,但这奇迹,就是这样发生了。
可谁又能知道。他被冰封在冰山底下几万年,那是什么样的一种滋味,他的心里承受了多少重量,他的思想又赋予了多少希冀,谁能知道,这漫长的时间里,他有多么孤独,有多么寂寞,而他生存的意念,又有多强?
他,似乎一直都在等待,千年万年的等待,就是为了等待现今世界的到来,在现今这个世上,有他特别牵挂的东西,或者说是。特别牵挂的人,就是这些牵动他心扉的人,触动了他的感知,触及了他的灵魂,以至于他整个人,觉醒了!
…………………………
一个月以后,依旧是那座城市。依旧是飘着雪花儿的冬天。
这是这个冬天的第二场雪,漫天的雪花儿飘扬着。使得这个城市蒙上了一层神秘的面纱,让它变得更加的诱人。
傍晚时分,城市的一所高中,下课铃声正响彻在学校的每一处,在学生们听来,这铃声,是那么的美妙。
而学校旁边的一条小路上,一个乞丐正坐在路边,也不能说他是乞丐,或者用怪人来形容更贴切一些,他的头发很长,身上很脏,脏的就像刚从垃圾堆里钻出来的那样,他身上散发出来的味道十分难闻,几米之外或者都可以闻到他的气味,此刻的他。面容憔悴,看起来十分的疲惫,就像很久没睡过觉,很久没吃过饭一样,也许,他就是饿成这样,饿的瘫坐在路边的树旁,走不动道了。
就在这个时候,突然一个活泼的身影从小路的另一头窜了进来,她身上独有的少女香味让这边的空气都变得清新了,凡她走过的地方,都留下了一片活力清新,不过,在那个怪人面前,她留下的不只是清新的香味,还有她随手扔的一块巧克力,她动作那么的轻快,似乎这种事对她来说是家常便饭。
当然,这个好心的活泼女孩,就是王子越,而蹲在路边的长头发怪人,便是,叶天!贞纵讨划。
……………………
我自醒来,到今天,已有四十多天。
刚醒来的那几天,我的脑袋很疼,好像依旧被冰封被冻结着,脑子根本转不动,曾经所有的记忆都很模糊,我甚至都忘了自己叫啥了,那时候,我就是一个怪人。
过了几天,我的身体才有所好转,我的大脑也慢慢的变得灵活,很多记忆开始充斥着我的脑神经,这不是一世的记忆,这是万年的记忆,所有零碎片段的记忆一股脑儿的堵在我的大脑,让我差点都精神失常了,就是到今天,我都还没完全消化那些记忆,我的记忆,真的太丰满,太漫长,漫长的我需要好长好长时间,才能一件一件的记起。
虽然仍然记不得所有,但我总感觉,有什么东西牵动着我的心,让我一直放不下,让我永世忘不了,让我心中的思念不断,我觉得,肯定有什么人等待我去见,有什么事等待我去做。
通过零碎记忆的拼接,我辗转了许久,才终于在一个月后,来到了自己的国家,来到了我的家乡。
直到进入这个城市,踏入了这片熟悉的土地,我的记忆才变得更加的清晰深刻了,这里熟悉的味道,是我印象非常深刻的,它让我冰冷杂乱的心,跳动的很快,我这才终于感觉自己是个活人了,而我同时也开始记得,我似乎是拯救了地球人类,我好像是这个世界的救世主,我帮助了全人类。
但看我这副形象,根本就不像什么救世主的样子,我分明就是个穷困潦倒的落魄鬼,我能活着漂洋过海来到这个城市,都已经是我命不该绝了,也是受到了政府的帮助,才安然到达这里。
但,来到这熟悉的城市以后,我却没有被友好的对待,这里所有人几乎都是冷冰冰的,我想吃口饱饭,都不行,甚至,因为这乱糟糟的形象,还有我所说的奇怪的话,别人直接都把我当疯子了,很多人看到我,就嫌弃的绕道走,要么就是鄙视的眼神。别说谁会相信我是救世主,我差点没因为这个被人强行送进精神病院。
在现今这样的社会,我是真的被孤立了,被嫌弃了,虽然这个社会的发展,确实是我想看到的,它很和平,人们很安乐,科技很发达,一切的轨道都正常的运行,是一个正常的时代,一个正常的社会,社会的人,也是正常的人。但就是人类太现实,又让我有点接受不了了,尤其是谁都不知道我,谁都不相信我,更没人接济我,这个世界的人,好像变的更无情了,更冷漠了,这令我特别失望心伤。
在这没有一丝人情味的世上,我活的生不如死,连讨口饭吃的乞丐都不如,起码他们不会被人当成疯子,起码他们还能讨得一口饭养活自己。
不过,世界再不堪,人情再冰冷,我依然毅然决然的选择留在这个城市,虽然我的记忆没有恢复记忆,但我一直有种感觉,我总感觉,在这个城市,能找到我熟悉的人,我思念的人。
我凭着自己模糊的记忆,在这片熟悉的土地上,过着艰难的日子,迈着寻找的步伐,终于,我找到了这所高中,但,才走到这条小路,我就走不动了,我饿的太厉害了,只得瘫坐在树边稍作休息,此时的天空,还飘着雪,而我身上没几片布挡身,虽然我在冰山底下待了无数年,但现在我变成了活生生的人,还是会因为寒冷而瑟瑟发抖,冷的我直打哆嗦。
我是真没想到,我醒过来之后,竟然会沦落到如此田地,沦落的比畜生还不堪,我记忆中的自己明明是一个英雄,是一个为了别人可以牺牲自己的大英雄,但现实怎么和我以为的相差那么大,现在的我,别说英雄,连狗熊都不如,面对冷漠的人群,我没任何的办法,我已经没了丁点实力,就像个彻头彻尾的废人,饿了,只能瘫坐在地上。
我甚至都怀疑,我是不是真的救世主,如果真是的话,我都有点后悔自己做了拯救苍生的事了,毕竟,世界和平又怎么样,人类安居乐业又怎么样,我不是依旧孤苦伶仃,被人看不起,这种滋味,真的很让人绝望,可,就在我软弱绝望的想闭眼休息一下的时候,突然一块巧克力哐当一下掉在了我面前,与此同时,一股沁人心脾的幽香也传入了我的鼻腔中,让我忽然有点神清气爽,又感觉有那么点熟悉。
不知道为什么,我好像很感动,好像看到了黑暗世界的光明,我没想到,这个冷漠的世界,竟然还有温暖的人在,还有好心的人,扔给我吃的,这种举动,令的我冰冷的心都瞬间融化了,我的精神也瞬间好了一些,我不由自主的抬起头,看向了施予我巧克力的人。
这一刻,映入我眼帘的,是一个穿着高中校服正一蹦一跳的活泼身影,她的耳朵上还塞着耳机,我能清晰的听到她哼着非常轻快的歌,虽然她留给我的只有一个背影,但仅是这背影,就给了我强烈的似曾相识的感觉。
而且,我可以非常的确定,这个背影,这个哼着歌丢巧克力的行为,绝对曾在我的记忆里出现过。于是,我也没仔细回忆,直接就脱口而出,冲着那活泼的背影喊道:“等等!”
也许是我饿的太厉害,太虚弱,以至于我这喊出的声音非常小,小的她都没听到,又或许是她戴了耳机,没听到我的喊声,总之,她没回头,依旧自顾自的往前走着。
我一下就急了,也不知道哪里来的力量,突然我就站起了身,冲着她的背影吼道:“站住!”
这下,她才立即定住了脚,回头摘下耳机,忽闪着她那一双大眼,问我道:“怎么了?”
我立马将额头的刘海拨开,然后定睛看着她,当看到她的容颜的那一瞬,我的脑子忽然就炸开了,那一直堵在我脑海里的梗,似乎一下就消失了,我好像瞬间豁然开朗。
曾经发生在我叶天身上的所有一切,关于我的所有记忆,记忆的画面,全都在我脑海中晃过,一幕一幕,闪的特别快,但我却记的非常深,那记忆太深刻了,太触动我的心弦,我不得不清晰,不得不记忆犹新,我很清楚的记得,前面不远处的这纯真可爱的女孩,正是我从前的最爱,王子越。
此刻的她,恢复成了当初最欢快的样子,她还是那个嚼着口香糖哼着歌的单纯女孩,一点没变,仿佛历史在重演似的,这样美好,这样奢侈。不过,等到我彻底清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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