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七零之渣男要做大地主-第63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大伯母是在第二天醒过来的,醒了以后她就坚持要过来守着叶红军,谁劝也不好使,大家只得由着他。
因为叶红军是老战士,还是有奖章,为国家做出过大贡献的,所以叶维国和叶安国的领导知道以后,给两人批了三天假期。他们坐飞机到省城,又连夜开车开车回来,总算是赶上了发丧。
人葬在叶家祖坟,从明珠镇出去有四五里地,送葬的很多,村里的不少年轻人都自动自发的来帮忙抬棺,这是此前村里任何一位老人没有享受过得待遇。
换另一种角度来说,大伯虽然傻了,但他一辈子都没怎么操心过,天天活得开开心心的,这也许是他长寿的一个原因。另外,他人没了,却能有这么多人记挂着他,也是别人羡慕不来的。
叶平国全程浑浑噩噩的,母亲自小对他不怎么亲,可是父亲和他却比谁都亲。母亲得了什么好东西,全惦记着父亲,但父亲会惦记着他和宝珠。
他知道给他们了叫母亲知道要不高兴,所以经常偷偷藏起来,悄悄的给他和宝珠。
他四岁的时候父亲是这样,他四十岁了,父亲还是这样。这些年,父亲从来没有变过,对他的爱,亦是从来没有变化过。
他端着灵牌,一路上越想越多,都说喜丧不能哭,但宝珠和叶平国的眼泪却怎么忍也忍不住,擦了又掉下来,擦了又掉下里。
葬礼结束以后,叶维国和叶安国连夜又走了。大伯母撑着精神把大伯送走,事情一完,那口撑着的气没了,精神散了,人又病起来。
这病来势汹汹,当天夜里高烧发到四十度,在医院里抢救了几次才抢救回来。但人一直蔫蔫的。
叶平国哪里还顾得上伤心,连忙打起精神来照顾母亲。
不仅是大伯母,就连叶卫军和叶拥军在几天之内,本来还只是花白的头发,全部都白完了。
家里这个样子,宝珠和送玉安想送孩子去上学的计划只能搁浅,好在两个孩子都大了,京城又有不少熟人,今年上大二的福宝熟门熟路,还有叶喜妹的父母跟着,他们也不担心。
就是学校里,叶平国和玉梅这边忙不过来,两人手上的工作都压到了宝珠这里,没几天宝珠也累得脱了型。
“这样不行,咱们还是再提几个两个副校长起来吧,一个负责你手上的工作,一个应付突发状况。以后你只要管管大事就行了。”
宝珠虽然热爱教育工作,但是这次大伯的事情也给他提了个醒,家里还有几位老人呢,她确实没那么多精力了。
“你觉得姚姐怎么样?”
“不错,她能力强,接替你的工作应该没问题。”
这夫妻两人在书里的结局是一死一疯,可是真正接触这些年,宋玉安才知道他们有多可惜。
两人都是顶尖的人才,姚婉茹这两年是全省有名的特级教师,她带的每一届学生,接手以后成绩都能稳步提高。
赵刚就更不用说了,明珠建设集团现在在全国都是排得上名头的,全都是他管着,他那边拿着股份,但只要是大的项目,他再忙都会和宋玉安说一说,账目也从来没有出现过问题。
宋玉安最满意的,则是这些年明珠建设集团经手的项目,在质量上,是有口皆碑的。
他们遇到宋玉安,是一种幸运,宋玉安遇上他们,也是一种幸运。
第169章
宝珠和姚婉茹进行了谈话,询问她的态度,姚婉茹没犹豫的就答应下来。
姚婉茹与宝珠不同,她和赵刚,一边是没有父母,另外一边呢,早就闹翻了,当初他们做得太绝,这些年两人也从来没有想着要回去。
他们一家三口就是彼此的亲人,早年吃了不少苦,但赵刚发达以后,以后爱她如初。
当初若不是有宋玉安帮忙,她都不确定自己能不能熬过最黑暗的那两年。
后来他们孤注一掷,也是宋玉安和宝珠接纳了他们。能帮到宝珠,她也是挺高兴的。
再则,她也有事业心,能更进一步,谁会不愿意。
现在孩子也大了,赵刚那边忙,她接手宝珠的工作也挺合适的。
学校这边做了交接,宝珠的时间就多了些,大伯父的过世,家里的老人都有影响,之前生病后养了很久才养回来些肉,很快又消散下去。
宝珠去李寒梅那里开了几个方子,吩咐叶家客栈的服务员,每天给老人家炖药膳,特别是大伯母,人还在医院住着,但是却一点也没有好。
大伯去世一个月后,大伯母也跟随着他的脚步走了。叶家再次办起了丧事,大伯还没砌好的坟再次动工,夫妻两人合葬在一起。
“她心里没有了生存的欲。望,药石无医。”这话是李寒梅和宝珠说的,宝珠以为能再拖一拖,说不准她就想开了,没想到会这么快。
叶平国一个月时间,丧父又丧母,打击可想而知,人都瘦了一大圈。
“想开点,你。妈心里全是你爸,他们一起走,黄泉路上也不孤单。可你要是不好好的振作起来,你爸怕是不放心你。”
叶卫军拍拍侄子肩膀安慰,不论是叶红军的葬礼,刘美芳的葬礼,他都没有落泪,甚至没有表现得太悲伤。
但是叶平国知道,二叔心里的难过一点儿也不必他少,甚至会比他更多。
二叔这一辈子,年轻时候亲手葬了父亲,三个叔伯,后来又葬了三个哥哥,慈祥的母亲,挚爱的妻子,现在又送走了他父母。
作为被留下的,二叔三叔心里更难过吧。
三叔还好些,有三婶陪着,两人夜里睡不着还能说说话,可二叔,他晚上若是睡不着了,只能一个人回忆这些事情。
莫名的,叶平国就觉得父亲后来病了几十年,现在又走在前头,确实是一种幸福。而母亲,她这一生除了父亲什么都不放在心上,于她来说,父亲走了,哪怕她还有儿孙活在世界上,那也是孤零零的一个人,所以,能和父亲前后脚走了,也是幸福吧。
这样一想,叶平国的情绪才平稳了很多。
家里这边事情多,孩子们在京城只能靠自己。
京大大一年级必须住校,不能走读,所以聪聪灵灵都住进了分配的宿舍,他们不同系,宿舍也不同。福宝今年刚刚搬出宿舍,住回了胡同里的小院子,两人已经决定明年就搬出去和福宝一起住,就一年,自然也不会想着换宿舍住。
聪聪这边,四人间的宿舍来自全国各地,他是云省的,旁边兄弟是海市的,叫方刚,瘦高白净,浑身上下散发这一股子风。流书生的韵味。
聪聪本来以为这是个文化人,但此人一开口就是“卧槽,敲TM”虽然声音也很好听,但是说的话实在是粗糙得不像样,他喜欢打游戏机,来上学,还带了好几个迷你游戏机过来。
对床的两人,一个叫丘白航,东省的,个子矮,是真的矮,看着也就一米六左右,比他低了一个头,大众脸,但这小子一点不自卑,跟谁都自来熟,比聪聪还要阳光开朗。
他虽然没有一个适合打篮球的个子,但是人家有一颗想要当球星的心,进门的时候就是抱着篮球进来的,迅速和聪聪熟得称兄道弟。
最后一人叫贺凌风,南省人,英俊帅气,就像日漫里走出来的男主角,在一般的地方,基本是校草级别的了,但宋玉安不是一般的帅哥,宝珠更是漂亮到叶维国都怕进来城他护不住的地步。
综合了两人优点长的聪聪灵灵,长相可想而知,所以这帅哥只能屈居第二,只是宿舍里有眼睛的人都能看出来,贺凌风应该对自己的长相很在意,他衣服不多,但都是那种穿起来气质很好的白衬衫,从发白的衣角来看,若没有特殊情况,这位同学家境应该不好,可是他竟然用全套护肤品,还都是大品牌的。
这帅哥从见了聪聪开始,表情就不怎么高兴,聪聪虽然待人热情,但也不是喜欢热恋贴冷屁。股的人,看对方一来就对他有意见,除了基本的交谈以外,很少和他打交道。
“我都不知道他一个大男人为什么那么在意容貌,长得帅也不是我的错啊,你们是没见到他那眼神,眼风看我跟看刀子似的。奇怪的是他对丘白航也比冷不热的,到时对方刚热情。难道说,他交朋友是看长相来的?太帅了不行,太普通了也不行?”
“你脑子里除了脸就不会想点别的东西?”灵灵鄙视的看了他一眼,这么简单的问题,他居然以为只是因为脸。
“那还能是因为什么,总不能是因为学习吧。”
“因为钱。”福宝同情的看了聪聪一眼,直接给出答案。
“我们的衣裳都是干妈那边的老裁缝量身定做的,没有商标,现在品牌流行,咱们学校还好些,你去隔壁看看,衣服上的商标一个赛一个大,有些不识货的就以为我们穿不起品牌,穷酸。”
这事情福宝遇到过,聪聪的另外两个室友他们也见过,邱白航家庭条件一般,倒是方刚,穿的用的,都是大品牌,虽然说话粗糙了一些,但他有时候不经意流露出来的习惯又显然是有良好教养的。他说粗话的时候,不仅聪聪,福宝他们也觉得很违和。
灵灵一早就看出来了,聪聪说的那人就是个现实的。
简单来说,因为聪聪想做“普通人”,所以在一般人眼里,他们宿舍就方刚一人有家底,其他的都是穷鬼,人家看不起他们巴结方刚,那不是很正常的事情吗。
世人总说女人现实,但其实男人更现实,现在社会上活跃的有钱人,有几个原配是家世不好的?
就是普通的男人,富家女和灰姑娘在同等长相的时候,十个有九个都会选富家女啊。
区别只在于现实的女人是直接的,开口就要彩礼,提好各种条件。现实的男人却是骑驴找马,没本事的时候找个能当保姆的,或是找个有钱可以投资他,提拔他的,等到有钱了以后再换自己喜欢的。
叶家客栈就是个八卦集中营,灵灵长在那里,见到各色各样的人多了去了。
之前就有个男人,对着他明显是有钱女朋友的姑娘各种温柔绅士,可转头对他们家的服务员就又凶又轻蔑,还嘲笑人家。
灵灵觉得,他哥哥的新室友,约莫就是这种人。心里为他点了一根蜡。
但聪聪今天遇到的闹心事可还不止这件,晚上到教室开班会,他又见到了另外一个人。
“你不是那个,就是那天去我家的那个女孩子么。”
聪聪惊奇的看着程羽,不过她显然不想和聪聪多交流,点点头算打了招呼,就找了个角落坐下了。
聪聪想起那晚冤枉人家的事情,也没在意她的态度,和丘白航找地方坐了下来。
他以为程羽不喜欢他,是因为那晚他冤枉了程羽,但其实不是,程羽是在没有见到他的时候,就不喜欢这人了。
程羽的外婆是薛艳艳他们那个存的,并且跟薛艳艳家是两隔壁。程妈妈没有过世的时候,每年都会带着孩子回娘家几趟。
程羽天生性子冷,不爱说话,薛艳艳呢,看上去柔柔弱弱的,又勤快能干,怎么都是长辈喜欢的女孩子。
若两人没有交集,哪怕程妈妈把薛艳艳当成别人家的孩子来激励程羽,希望她可以多交一些朋友,程羽也不会不高兴,顶多就是当没听到。
事情出在程铭身上,农村里有一种大人,不管几岁的孩子,都喜欢跟人家开玩笑,给人家拉郎配。
程羽啊,你长大了要不要嫁给那个谁谁谁。
这话程羽从七岁听到十七岁,并且每次男主角都会换一个人,然后这群无聊的大人遇上另外一个小姑娘,又会把所有的男孩子拉出来溜一圈。
程铭就成了被溜的其中之一,很不幸的,这次溜他的薛艳艳他们村的人,女主角换成了薛艳艳。
当时几个小孩子起哄,等大人走了,就笑话薛艳艳要嫁到外村当小媳妇。薛艳艳生活在那种环境里面,心思本来就细腻敏。感,那会儿她还小,也不懂得注意分寸,说话不知收敛,当即就回了一句。
“谁要嫁给那个毁了容的穷鬼。”
那几天程铭跟人学骑自行车,摔了一跤,脸上被擦伤了一块,刚刚长黑疤,虽然不严重,但外表看上去很丑。
这话叫程羽听到了,自小听不得别人说哥哥的程羽觉得哥哥受到了侮辱,当即就像小豹子一样冲出去跟薛艳艳打了一架。两个八。九岁的小姑娘又撕又咬的,愣是等大人来了才被拉开。
程羽被揍了一顿,薛艳艳自然被揍得更狠。两人这梁子在那个时候就结下了。
薛艳艳出事之前,程铭带程羽回去了一趟,那个时候聪聪和薛艳艳还在暧。昧期,薛艳艳开心得不得了。
而程家这边,程铭从大城市回家当了小学老师,薛艳艳。遇上了程羽就嘲笑了程铭一顿,还和她炫耀她的“男朋友”宋思源。
说对方对她怎么好怎么好。
“你现在还敢打我吗?信不信我男朋友家里一根手指头就能碾死你们两个没妈教的?”
长大后的程羽再不说小时候被欺负了只会动手打人的小姑娘了,她可以想别的办法折腾薛艳艳,但因为惹不起宋家,怕给哥哥惹来祸端,所以她忍着什么也没做。
但就是因为这句话,程羽在没有见过聪聪的时候,就不喜欢他。后来又听舅舅说,宋家本来要告薛艳艳,但因为聪聪的求情,才放过他家。
聪聪在程羽心里就成了又瞎又蠢得代表,哪怕他和薛艳艳分手了,程羽依旧不喜欢他。
之所以现在还能做普通同学对他点头什么的,那完全是看在宋老板的面子上。
宋老板是个大好人,也是他们家的恩人,有这样的儿子已经很可怜了,她应该包容。
第170章
大学生活多姿多彩,军训以后,聪聪报了好几个社团参加,除了上课吃饭睡觉,其余时间,不是在参加活动,就是在参加活动的路上。
聪聪报名的社团除了机械组装这样的,其余全是有关运动的,别人打完球可能还要大家聚个餐什么的集团活动。聪聪却是打完了球人就走了,在球场上和一群男人打成一片,随和得要命。下了场,无论是啦啦队员,还是球队经理,他都不搭理。
“你什么活动都不参加,也不和别人交朋友,参加社团是为了什么啊?”
篮球社当然经理是个小姑娘,多次想拉聪聪参加聚餐,现在又把人拦下来。
“打篮球啊,我每场球赛都参加了,如果篮球社的意义不是打篮球而是交朋友的话,那么不好意思,我退出。”
“行了行了,宋思源同学还参加了其他社团,一开始就说过时间少,吃饭不来就不来吧。你们别叫他了。”
社长连忙出来劝,他知道这些小姑娘的意思,想和帅哥近距离接触,但明显宋思源不想。宋思源球打得好,要是真退了,他去哪里找这么厉害的。
聪聪每天的时间排得满满的,多是在外跑,灵灵则是沉浸在题海里,不停的做题,或者参加建模活动,有时候也会和人比赛玩魔方。
这是他最喜欢的比赛,从小到大虐人无数,就在去年,终于打败了父亲大魔王。目前还没有遇到敌手,灵灵迫不及待的想发掘一个。可惜一直没有找到。
虽然系别不一样,爱好不一样,但是两人自小一起长大,习惯了待在一起,所以他们每天吃饭还是在一起吃的。期间也会说说班级里的新鲜事。
来上大学的时候,宋玉安给他们一人买了一支手机,是今年才进入国内的新品牌,家里正值多事之秋,兄弟俩每天都会在吃晚饭以后给宝珠打个电话,问问家里的情况。
宝珠闲下来以后,大部分时间都待在家里,陪叶卫军和宋衍,两个老人知道孙子的习惯,经常在这个时间聚在一起,和他们说几句话。叶卫军的精神倒是恢复了一些。
“听说咱爸咱妈要去海市那边听课,一把年纪的,还去听课找罪受,也不嫌累得慌。”
这是聪聪今天刚刚听到的消息。
“他们不是早就说要去吗,活到老,学到老,有什么奇怪的。”灵灵记事早,小时候听到过好几次爸爸说要带妈妈去全世界各地的名校看看,这些年爸妈事业忙,还要照顾他们兄弟和老人,今年才去也不奇怪。
若不是外公发话叫他们该做什么做什么,他们应该还会等到老人都没了再去吧。毕竟这次大外公去世,妈妈连学校都顾不上了,就是想陪陪爷爷和外公。
“那他们也不来京城,国内大学最多的就是京城啊。”虽然京大食堂比起其他学校好不少,但是它还是食堂啊,味道可想而知,连宋玉安做得都不如,吃惯了宝珠和三外婆手艺的聪聪早就馋了。
来的时候倒是带了不少妈妈做的东西,肉干,肉酱什么都有,但是一个宿舍住着,聪聪又不是吃独食的人,肉干两天就没了,其他的也没撑过五天。
外头买的没有家里做的好吃,如果爸爸妈妈来京城,可以再做一些解解馋。
灵灵用宛如智障的眼神看着哥哥,不想说话。
福宝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开口道
“干妈大学就是在京城上的,每次来京城她都会拜访不少教授。家里还放着十年前干爸带她去各个大学拍的照片,所以,他们应该不会来京城这边吧。”
“我知道,我这不少期望一下嘛,万一妈妈想他帅气的儿子了呢。”
灵灵懒得理会他,把最后一口饭吃了就起身往外走。
聪聪也跟着出门,在食堂大门口,遇上了准备来吃帅哥,别说女生,男生见了都会偶看一眼,无关情爱,只是人单纯欣赏美好事物的本能罢了。
贺凌风的女朋友自然也看了,小姑娘天真浪漫,看了之后还拉着贺凌风道
“凌风凌风,你看那边拿三个男生,我还以为我们学校只有你这么一个大帅哥,原来还有别的啊。”
小姑娘也知道拿捏分寸,怕自己夸奖别的男人惹得男朋友不高兴,又补上一句
“当然,在我心里最帅的还是你。”
人既然已经注意到了宋思源,贺凌风不能继续装死,假装刚刚看到聪聪,开口说道“你说他们啊,我认识,那对双胞胎其中一个是我们宿舍的,叫宋思源。”
“怎么没听你说过。”
“可能也是我哪里没做好惹他不高兴吧,他不太喜欢我,我们不是很熟。”
“你这么好,又温柔又善良,怎么会惹别人不高兴呢。肯定是他的问题。”
在男朋友和陌生帅哥之间,姑娘无条件支持的肯定是自己的男朋友。
“他确实不怎么好相处,算了,反正只是舍友,不谈他了,我们去吃饭吧。”
默默的在女朋友面前给宋思源上了眼药,贺凌风又赶紧岔开话题。
聪聪好不知道别别人当撬墙角的一样防备,不过就算知道也,他也只会把对方当神经病而已。
贺凌风和他虽然互不喜欢,但两人都不是那种喜欢无故找茬吵架的性格,所以接下来这段时间,宿舍里都相安无事。
这天晚上,整个宿舍的人都回来得挺早,看书的看书,做题的做题,方刚拿着游戏机在厮杀,邱白航忽然开口
“好无聊啊,要不,咱们来打扑克吧!”
这是大学宿舍最喜爱的活动之一,他们宿舍还没有玩过,他一提起来,方刚立马响应。
“好啊好啊,有扑克牌没有。”
“有有有,我准备了双副的,咱们来打双扣吧。”
聪聪和贺凌风没意见,几人一遍玩牌一遍聊天,说着说着,就说到了校花这件事上。
“选外语系韩梅的最多,不过我觉得中文系的方雅欣更漂亮些,身材也好,你们觉得呢。”
男生宿舍谈论女生,女生宿舍谈论男生是常态,邱白航一提,方刚就跟着表态。
“我觉得韩梅漂亮可爱。”他也喜欢那样笑起来甜甜的小姑娘。
“你们呢?”方刚跟自己支持的不一样,邱白航又不死心的问剩下两个人。
“我觉得我们家柔柔最漂亮。”贺凌风好不容易才钓上了石柔柔,生怕被别人抢了,自然在任何地方都不会留下话柄。
“也对啊,你对象石柔柔也入选了,不过她排在第五,话说你对你对象挺痴情的吗。思源,你呢?”
#
“都没见过,不知道长啥样,快出牌快出牌。”
“不是吧宋思源,你还是不是男人啊,大美女天天去食堂,每次都惹一群人盯着看,你居然说你没见过不知道。”
“我为什么要知道。”
聪聪想了想,好像确实是有那么几个惹人注意的女生,不过那长相比不上他。妈也比不上姚姨,他现在对女生更是恨不得能躲得远远的,自然不会去打听他们谁是谁。
聪聪说的是真话,但一屋子男生都认为他这是在装正经,邱白航还在继续。
“那你觉得谁最漂亮。”
“我妈。”大实话!
方刚,邱白航,贺凌风:。。。。。
“不是,总不能跟你。妈过一辈子吧,早晚都得娶媳妇的,我告你啊思源,不要以为你长得帅就可以为所欲为,小姑娘都喜欢嘴甜的。
大学就是要谈恋爱的,咱们学校的姑娘,那智商是完全不用担心的,所以咱们学校只要长得漂亮的,就是又美又有才,这样的姑娘,要是不抓紧被别人追完了,你以后到了社会上,就是打着灯笼也找不到了。”
和聪聪最熟的邱白航看出聪聪不是随口说说,而是真的没有注意过漂亮姑娘,以为这小子还没开窍,连忙劝说。
“找不到就不找吧。”
“你不会是想打一辈子光棍吧?”邱白航觉得这孩子的思想很危险。
“那也挺好啊。”聪聪无所畏惧。
“不是,这是为什么啊?”
“我不喜欢女孩子,一个人过也挺好的。”聪聪心理上的阴影还在,对于他来说,未来还遥远,娶媳妇这种事情他从来没有想过,反正从薛艳艳那件事以后,他现在是没有想谈恋爱的念头。
”打不打?要打赶紧出牌啊,春天还没到呢,别老盯着姑娘思春。”
聪聪这话一出,话题确实不好继续下去,三人又继续打起了牌来,这只是个插曲,另外两人都没有放在心上,贺凌风的眼神却暗了暗。
第171章
聪聪和灵灵以为宋玉安跟宝珠两人不会上京城呢,殊不知在不久以后,这两人还真的要上京城来一趟。
何耀宗要结婚了!!!
宋玉安接到电话,听对方在电话里讲出“我要结婚了”这几个字的时候,还特意看了一眼号码,再确认了声音,确实是何耀宗没错啊。
可这货不是一直宣扬要单身到老,跟他父亲抗争一辈子么,他们办婚宴那天,酒喝得二麻二麻的,还拉着他发表了长篇大论呢。
主题就是他爷爷有对么多么的渣,他奶奶一辈子有多辛苦,他小时候受到了怎么样的伤害,他小叔叔找人暗杀他的事情又被他提出来翻来覆去的讲了很多遍。
宋玉安当时也看出来了,这人的心理阴影确实挺重的,估计这辈子真不会结婚了。
在宋玉安看来,单身并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结婚是选择,而不是必须。
结婚,你可以享受有人陪伴,有人分享,但是同样的,你要承担起婚姻的责任。忠诚,体贴,不离不弃,这些都是选择结婚的人应该做到的。
单身可能某些时候会孤独,老了以后需要去养老院,病了只能找护工。但你可以享受年轻时候几十年的自由自在。
两种选择都有得有失,但在华国,别说现在,就是二十年以后,社会上还有大把被父母逼婚逼得要发疯的可怜孩子呢。
父母们打着为孩子好的名头,不断实施自己对孩子的控制欲。没对象的逼着相亲,有对象的逼着结婚,结婚了的逼着要小孩,有孩子的逼着要二胎。
何耀宗想单身,这条路不好走,连开明的叶家,叶富国这倒霉孩子还年年被批,斗呢。
当时因为同情,宋玉安还忍着劳累和不耐烦听他絮絮叨叨了很久,可是现在这货居然说要结婚了。
感情白为他担心了!还有!哪来的新娘子?终于向老爷子屈服了么?
心里这样想着,宋玉安嘴里就问了出来,那边沉默了好久,在宋玉安以为信号不好的时候,何耀宗才以一种一言难尽的语气开口道
“对方你也认识,林玉。”
“不是,虽然我不歧视同性恋,但是目前国内的法律,同性婚姻还不合法吧?这个对你的职业没有影响吗?”
看来这些年不结婚和“爷爷的婚姻带来的心理阴影“这件事关系不大,主要还是因为性向不同啊。何耀宗要真和林玉结婚,那还挺勇敢的,但现在国家还很保守,就怕对他的工作——
宋玉安思维正发散到这里,就听到那边传来咬牙切齿的怒吼
“我是直男,不是同性恋!林玉他是女人!TM的他居然是一个女人!”
这个消息太劲爆了,宋玉安一时之间不知道说什么好,何耀宗好像是憋了很久,宋玉安还没问呢,他自个儿在那边把前因后果就说出来了。
林玉是何耀宗的父亲派来的,表面上是秘书,其实兼职保镖。这是宋玉安知道的事情。
但他和何耀宗不知道的是,林玉其实是个女孩子,只是自小生的俊俏,雌雄莫辨。
留着长头发的时候还好些,但她也是出生军人家庭,小时候所有的假期都是在军营里度过的,性格也学了她父亲的十成十。
等她长大从军,又因为一些特殊任务学习了伪装以后,只要她愿意,一般人根本就看不出来她是女孩子。
何耀宗的父亲可能一开始就打了想要林玉跟何耀宗在一起的主意,但是这个老狐狸完全没有向这两个当事人表达出这个意思。
对林玉这边,只说他儿子不喜欢身边有女人,所以希望林玉可以继续隐瞒性别。林玉的一个战友因为救她成了植物人,躺在医院每天都要花费很多钱,为了高工资,林玉没有任何质疑的就答应了。
而且因为她退役前档案就是保密的,做秘书也是何耀宗的私人秘书,所以这边的人也没察觉,何耀宗自己更是无知无觉。
可是林玉来了很多年了,完全没有擦出火花爆出身份,何父知道这本来就是看运气的事情,所以也就没抱希望了,只把林玉当成了普通的保镖。
如果没有宋玉安婚礼那晚上出的岔子的话,这两人可能还会以这种生活状态生活很多年。
毕竟何耀宗恐婚,林玉呢,她倒是不恐婚,可她战友这边就是一个很大的负担,她要是不做保镖这份高薪工作,根本挣不够钱来承担医药费,更别说家庭责任了。
可她如果一直工作,那么估计
很多男人都不能接受她二十四小时要陪在另外一个男人身边吧,哪怕那人是雇主。
而且她性格又是这样,做什么都一板一眼,不会撒娇,不轻易妥协,而且也没有想过要改变。
所以愿意接受她的男人不多,但林玉也是个骄傲的,宁愿自己单身一个人,也不会去将就。
可偏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