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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宝他爹是哪位-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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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GOD!跟小孩子讲话真累!哪怕他是个天才儿童,毕竟还是个小孩子,我刚想回话,冥天笑眯眯地替我回答了宝宝,“非常聪明就是很机灵,你妈妈会很喜欢你。”
宝宝还想问什么,我急忙抢先开口,“冥冥,你怎么现在才来找我?”因为要扯到一些隐私,我伸手点了宝宝的昏穴,宝宝安静地在我怀里睡着了,他的小脑袋靠在我肩上。
冥天状似难过地垂下眼睑,“唉,涵涵呐,你有所不知,自从我爸一脚把你踹……”
“嗯?”我不高兴地微眯起眼,冥天立即识趣地改口,“自从涵涵你穿越来了古代后,我就一直不停地在找你,可是,你在现代已经死了,在阴间没有任何关于你的灵魂穿越后的资料记载,按我的修为,跟本算不出,你跑哪穿越了,我爸不肯帮我,我只好按我爸事先跟你说过的,类似刚被毒死,又相貌绝美的女人挨个挨个地找,可是浩瀚古代数千年,长得漂亮又被毒死的女人无数,我一直马不不停蹄地找了你两天,才找到了你。”“唉,冥冥,是我误会你了,我以为,我穿越了,你就不管我了。”我感动地望着冥天那张阳光帅气的面孔,“两年不见,你依然那么帅……”
“涵涵,我真的找你找得好辛苦!”冥天眼里闪动着泪花,我本想把他拥入怀,可怀里抱着宝宝不方便,只好算了,“对了,冥冥,我现在这具身体的主人哪去了?怎么惨到棺材里生儿子?宝宝他爹是哪位?”
009金钗
冥天掐指算了一下,随即凝重地开口,“涵涵,你这身体原来的主人名叫马金钗,死时,芳年十六岁,被一个与之争宠的女人毒死后,派人扔到棺材里,随意扔到了乱葬岗。
至于你的宝宝,本该与马金钗一起,在未出世时就死亡,偏偏,你正好穿越到马金钗的身体里,替马金钗生下了本该命绝的宝宝。你在现代已死,宝宝本该命绝,我算不出来,关于你们的一切。“”啊!原来宝宝不该出现在世上。“我瞪大了眼,”那,我能不能现在死翘翘,撒手不管?要知道,一个女人独自扶养儿子,很辛苦的也。涵涵我可是很理智的。“
冥天摇了摇头,“你不能不管。宝宝是因你而生,你不能自杀,否则,你的灵魂会永世不得超生。当然,若因为不可抗拒的因素而死亡,例外。”
我呐呐地问,“要是我没生这个宝宝,是不是灵魂回阴间就没事了?”
“是啊。”冥天无奈地叹口气,“可惜,你生了这个宝宝。”
“好吧,事已至此,我只好乖乖地在古代走我的人生路了。”我脸色惨白如纸,“天天,虽然你算不出我跟宝宝的事,可是,马金钗总知道宝宝他爹是谁吧?你能不能帮我问下马金钗?我找宝宝他爹要点宝宝的生活费也是好的。”“这点当然没问题,你等着。”冥天叽里咕噜念了一长串咒语,在他身旁突然多了一道白色的光圈,一名身穿水绿色纱衣的绝色女子从光圈里走了出来,这女子身影透明如风,与我现在的这具身体长得一模一样,不正是马金钗的阴魂么。
马金钗有些讶异地看了我一眼,又看了眼冥天,恭谨地朝冥天行礼,“金钗见过冥少。不知冥少招我出来,有何要事?”
“不是本少有话问你,”冥天指了下我,“是她有话问你。”
我友好地开口,“马姑娘,我也姓马,名韵涵。”
马金钗有些不悦地瞪着我,又瞟了眼我怀里的宝宝,“你占了我的身体。还生了我肚子里的孽种。”
我点头,“确实,不过,我可以把身体跟宝宝都还给你。”
“呃……不……不用了!”马金钗连忙摆摆手,“阎王大人说了,我还有一个时辰就要去投胎了,下世投胎到富贵人家,一生荣华,享受不尽!至于这世的马金钗,贱命一条,这具残花败柳的身子,白送你得了。”“好吧。你的身体送我,我就收了。”反正冥天也说,我不能无故死亡,我指了下宝宝,“马小……马姑娘,我想问一下,宝宝他爹是哪位?”
“那个……”马金钗咬着手指踌躇不语,半天,她才温吞地说了句,“我……怀宝宝当月,我跟三个男人上过床,我不知道……究竟谁是孩子的生父,他们分别是天下第一富商慕容翊,当今太子轩辕千灏,另一个人,我不知道他的身份,也没看清他的长相……”“什么?你竟然不知道宝宝他爹是哪位?”我不敢置信地瞪着马金钗,“别以为你给我提供了怀宝宝当月的候选人就可以一了百了!你‘制造’出来的儿子,你要负责!”
“韵涵姑娘,真是不好意思……这事说来话长,我赶着投胎去了,没时间跟你多解释,”马金钗望了眼站在一旁冥天,“冥少,可否把我的记忆让韵涵姑娘看个透彻?”
“好吧。”冥天点点头,对我说道,“涵涵,你先把宝宝放到一旁,我做法,让马金钗穿透你的身体。这样,她这世的记忆你都会看到。若是你抱着宝宝,宝宝也会看到记忆的。”我微颔首,脸色凝重地把昏睡着的宝宝放在一旁的草地上后,冥天念动咒语,马金钗迎面朝我走来,她的阴魂穿透我的身体,我打了个寒颤,马金钗在阳世活了十六年的记忆如潮水般涌现,被我看了个通透。
原来,马金钗自五岁有记忆以来就不知父母是谁,她过了六年的乞讨生活,十一岁时,先是被人口贩子拐卖给姓孙的大户人家做丫鬟,十五岁时已出落得绝美动人,孙家少爷孙成看上了她,马金钗为了摆脱丫鬟的命运,贪图孙家少夫人的地位,她断然以身相许给孙成,后来,慕容翊去孙家商谈生意,偶然中看上了马金钗,将马金钗从孙家少爷那要了去,孙成为了巴结慕容翊只得拱手相让。
慕容翊玩了马金钗不到半个月,就将马金钗送给了当今太子轩辕千灏当玩偶,轩辕千灏‘收’了马金钗不到三天,就给她下药,让她在漆黑的夜里,陪了一个不知名的男人睡觉,马金钗不但不知道那个男人是谁,甚至没看清那个男人的长相。
一个月内,可以说全是女性排卵危险期内,马金钗同时跟三个男人发生了关系,她当然不知道孩子的生父是谁。
只是,慕容翊跟轩辕千灏这两个男人,可是绝世大帅哥啊。本来涵涵我是超欣赏帅哥的,可是这两个帅哥都他妈没心没肺,我对他们的印像大打折扣。
马金钗几度以为自己碰到了好男人,可是那些男人全当她是成物品般送来送去,怪不得她自己都说,这世贱命一条!
我脸色惨白地看着马金钗几近透明的绝美魂魄,想不到,她受过的罪如此之多,她的身体是肮脏的,她的心灵是贪婪的,但在古代这个男尊女卑的封建社会,马金钗何错之有?她不过是为了生存!
马金钗神情悲凄看了眼昏睡在地上的宝宝,悠悠开口,“韵涵姑娘,虽然我对这宝宝没什么感情,但是,在我投胎之前,还是想请你代为扶养他。”
我露出灿烂的笑容,“呵呵,替你养儿子?”
马金钗点头如葱蒜,“是啊是啊……”我脸色一变,爱莫能助地摊摊手,“没门!”
“韵涵姑娘,我求求你行行好,毕竟,你跟宝宝生活了两年,也是有感情的,对不?若你不管他,世间就没人会管他了!”马金钗期待地看着我,一双绝美瞳眸秋水盈盈,我心中一阵不忍,“好吧,看在宝宝这么可爱,我生宝宝时也帮你痛了一下的份上……”我一咬牙,从嘴里迸出两个字,“养了!”
“谢谢你!”马金钗感动地望着我,随即,她脸色变得阴狠,“另,我最后的心愿,就是想让你帮我杀了柳月姗!”
010破庙
据我从马金钗的记忆里所见,柳月姗是当今太子轩辕千灏的侧妃,马金钗陪了那个不知名的男人睡了觉后,轩辕千灏再也没看过马金钗一眼,并把马金钗安排到了一座无人的偏院,马金钗身上的伤全是得宠的柳月姗打的,后来,柳月姗得知马金钗怀孕,便把马金钗悄悄关起来折磨,变态地直至马金钗快生产时,柳月姗才把马金钗毒死,马金钗死后,柳月姗让人随便给了马金钗一口薄棺,扔到乱葬岗了事。
至始至终,除了柳月姗,没有人知道马金钗怀过身孕。
马金钗大腹便便惨死时,才满十六岁没几个月。
或许是柳月姗逼迫马金钗喝的毒不够强烈,只是造成马金钗暂时休克,马金钗真正断气,是在棺中产子时,而我,正好穿越进马金钗断了气的尸身,为她,继续生下宝宝。
我望着马金钗这个一生凄惨的可怜女人,犹豫了,虽然柳月姗确实该死,可是,我是个现代人,杀人这种事情,我可不敢做。
马金钗见我犹豫不决,她突然泪流满面,咚!一声,跪在我面前,不停地磕头,“韵涵姑娘,我的时间不多了……我求你!我求你不要让我带着遗憾投胎!”
我想扶起她,她却不为所动,“韵涵姑娘不答应,我就不起来。”
涵涵我在现代活了二十八年,在古代又活了两年,三十年都没人朝我下跪过,我的心微微触动,我闭了闭眼睛,再睁开,“这样吧,我不保证杀了柳月姗,一有机会,我会为你讨回公道,你看,如何?”
马金钗站起身,破啼为笑,“谢谢韵涵姑娘。”
冥天在一旁催促,“好了,死魂马金钗,你投胎的时辰快到了,你立即返回阴间,我父亲会安排你投胎。”
“是,冥少。”马金钗最后看了宝宝一眼,又走回冥天念咒所显现出来的那道白色光圈里,她绝美的幽魂入了光圈,那道白色的光圈也随即消失。
在马金钗走后,冥天不舍地望着我,“涵涵,近来死的人很多,阴间的勾魂使黑白无常忙不过来,我爸派我协助他们,我不能离开阴间太久,免得担误公务,”冥一说着,从怀里掏出一块通体翠绿的美玉塞到我手上,“这是我从小挂在身上的灵玉,你若碰到困难,对着灵玉说三声,”冥天,我爱你“,我就能感应到,我会立即前来帮你。”
我接过玉佩仔细端详,玉质清透,上头精雕细琢着一条栩栩如生的游龙,再加上手感温润,怎么看,怎么摸,都是一块价值不翡的好玉,“可是,这玉看起来好贵……”
“没事,再贵也不过是身外之物而己。要不是我喜欢上你,把你勾引挂了,你也不会离开你的家人,穿越到古代。”冥天眼中浮上一抹愧疚。
看到冥天眼中的愧疚,我眸中蕴上一丝不舍,“冥冥,别难过,你知道,我最舍不得帅哥伤心了。穿都穿越了,既来之,则安之,我不介意的。你的玉,我就收下了,只是唤你出来的那暗号,太暧昧了,我又没爱上你,能不能改一改?”
冥天想也不想地摇了摇头,“不行,不准改!”
呃……这家伙,说的是不准改,而非不能改。好吧,看他是帅哥的份上,我让着他,“好吧,不改就不改。”
冥天超帅的俊帅露出一抹阳光的微笑,“涵涵,我要回阴间了……”
我突然想起什么,急忙唤道,“那个……等等,我身上一毛钱也没有,你能不能借我点钱?”
提到钱,我不禁想像,师娘曾经答应我有需要时,给我钱的,可是,师傅师娘竟然不告而别,是不是不想借钱给我?哪怕是,师傅也一定说是为了要锻炼我自实其力。搞不好,师傅师娘跟本就忘了我这个徙弟没钱。555555冥天抱歉地看着我,“涵涵,我的钱,全是冥钞,给你了,你也没用。这个时代的钱物,我不能乱挪移,我若把这个时代的钱币施法变来给你,触犯阴间的律法不说,重则还会改变你与失钱的那人的命运。”“这么严重啊,那我自己想办法好了。”我脸色郁闷得可以,冥天轻声安慰道,“涵涵,以你现在的武功修为,绝对算得上数一数二的高手了,我相信你会有办法的。”
我瞥着冥天阳光帅气的脸孔,“你是说偷?”
“既然涵涵这么以为,就当是吧。”冥天朝我露出抹淡笑,他绝俊的身影突然隐去,消失在空气里。
“当个梁上君子,似乎也不错哦……”我小声地嘀咕着,眸光很自然地瞥向被我点了昏穴,昏睡在地上的宝宝,“呀!不行,我去偷东西,宝宝怎么办?总不能带着宝宝去偷吧?再说了,涵涵我长这么大,还没偷过东西,我不适合做小偷……”我一把将宝宝小小的身体抱了起来,顺手解了宝宝的昏穴,宝宝张开亮晶晶的眸子,稚嫩的嗓音轻声问,“妈妈,我刚刚睡着了吗?”
我温柔地点点头,“嗯,宝宝刚刚睡着了,妈妈现在带你去找地方睡觉哦。”
我背上背着包袱,抱着宝宝走了一小段路,敲开最近一间农舍的门,应门的是一名身穿古装的中年妇女,那妇女起初有些惊艳我绝色的外貌,随即瞥了我一身素淡的服饰,脸色不佳地问,“姑娘,你有什么事?”
妇女的眼神让我脸色有点僵,她那眼神似乎说我一身穷酸的衣服,不是啥有钱人,我僵笑着回答,“大姐,我跟我儿子路过此地,想在您家借宿一晚……”
妇女朝我伸出手,“银子有没有?”
“那个……大姐,我手头不是很宽裕……”我话还没说完,那妇女立即变了脸色,并且朝前头指了指,“别以为叫我大姐,我就跟你很熟!我家不是开慈善堂的,没钱就不要在我家借宿,你没钱就去前头二里的破庙借宿好了,那间破庙随你爱住多久住多久!”妇女说完,砰!一声,门就关上了。
我跟我可怜的宝宝是足足吃了个闭门羹。
55555不是吧?我才出忘忧谷就碰到这么没人情味的人?
我还以为古代的农民像电视上演的那么古道热肠,心慈面善,结果,狗屁!都是些势利鬼!
我闷闷地在心里咒骂着,此时,突然啪一声!晴天霹雳,天空突然打了个响雷,宝宝吓得缩在了我怀里,“妈妈,我怕怕!”
我也吓了一跳,反射性地抱紧宝宝,柔声安慰,“宝宝乖,妈妈会保护你的……”
雷声过后,阵阵的冷风随即袭来,不好,老天要下雨了,我连忙抱着宝宝去敲前头另几家农舍的门,结果,不知道怎么回事,连敲了几家,都没人来应门。
我只好当机立断,抱着宝宝按刚才那妇女指点的破庙的方向拔足狂奔,刚一走进破庙,斗大的雨点就落了下来。
“呼!”我长长松了口气,还好在下雨前躲进了破庙,不然,我淋雨了不要紧,把宝宝淋湿了,可就不好了。要知道,我这个现成的妈,还是很疼爱宝宝的。
可我气还没喘完,破庙内一道微弱的呼吸声传入我耳里,那气息极弱极弱,若不是习武之人,跟本就不会察觉到。
破庙内乌漆抹黑的,伸手不见五指,一道雷电闪过,借着电闪雷鸣一瞬间的光亮,我看清了破庙内的情景。
破庙内正中央有一座破旧退色的观音象,地上几张破旧的桌椅蒲团上布满了厚厚的灰尘,角落蛛网积结,杂草丛生,庙顶破了好几处大洞,一眼看去,便知很久没人来过了,给人一种阴森恐怖的感觉,这地方,让人心底发毛,哪怕是现代拍鬼片,有这么恐怖的场景,也够用了。
在破旧的供台下方,一个身穿红衣的人影平躺在地上,等等……不对,那人的衣服怎么又红又白的?
011救人
我把宝宝放站在地上,从口袋里掏出火褶子点燃,缓缓朝供台下方的那个人走进……
越走越近,我看清了,那人不是穿着红衣服,也非衣服又红又白,而是那人身受重伤,他伤口渗出的血液把他那身原本洁白的衣衫染成了红色。
火褶子照亮了整个破庙,昏暗的亮光使得破庙看起来更加的诡异恐怖,宝宝只是安静地跟在我身旁。
才两岁的宝宝,丝毫不畏惧这恐怖的环境,我温柔地看了宝宝一眼,不禁在想,他爹到底是何种的人中之龙,生出了这么优秀的‘种’?
“妈妈,地上的那个叔叔痛痛……”宝宝小大人似地陈述着。
“嗯。”我点点头,“他快痛死了。”
“妈妈,你救他吗?”宝宝抬首望着我,我瞥了眼地上那人,从那人的身材衣着,看得出来,是个雄性动物,俗称——男人。
那个男人浑身布满大大小小的刀伤,发丝凌乱,脸上脏不溜秋地看不出相貌。
严重的是,在他的胸前,深插着一支箭,估计那箭差不多深入肉里三分之二,他周身各处的刀伤流的血是红色的,可是,箭伤流出来的血液,却是暗红色的,这说明,箭上有毒。
我直觉地摇了摇头,“不救。那家伙浑身是血污灰尘,光是摸到他,都要弄脏你妈我的手,才不救。如果是帅哥,我倒乐得伸出缓手,可惜,我没兴趣给这脏兮兮的家伙洗脸看他的相貌。”本来涵涵我也没这么势利,我师傅葛山山教我,没啥好处的事,最好别做。我是个乖徙弟,自然很听师傅的话是假的。我只是不想救就不救而己。
“妈妈,为什么要是帅哥才救?”宝宝亮晶晶的瞳眸中浮出不解,我温柔地蹲下身,摸着宝宝可爱的嫩脸,“因为妈妈喜欢帅哥就像喜欢宝宝啊。”
宝宝似懂非懂地看着我,此时,地上那个受了重伤的男人突然睁开双眼,那是一双妖异的瞳眸,灿若繁星,给人一种深邃难测,妖冶诡异的感觉。
直视他的双眼,我忍不住打了个寒颤,这个男人的眼光,给人的感觉,有点像地狱里的恶魔,那么让人害怕,却又深深被他吸引。
男人的眸光有些迷朦,更为他妖冶的目光增添了一种朦胧的美感,看得出来,他还没有完全清醒,可却给我一种盛气凌人的压迫感,我不禁要想,要怎样一副容颜,才配得上如此诡异妖冶的眸子?
别的我算不准,但我敢肯定,这个男人,一定是个非常成功的男人。
什么都不用再想,仅凭他这双诡异十足的妖异瞳眸,我就决定救他。
我从袖中掏出一瓶习武之人基本必备的金创药粉,撩起袖子,开始检测男人的伤势,男人想挣扎,才一移动,触动了身上的箭伤,他痛得倒抽一口气,发出微弱的喘息,“你……”“嘘……”我温柔地启唇,“什么也别说,我会救你。”
但凡武功高深的人,基本略懂医术,涵涵我虽然称不上什么大夫,简单的处理伤口,包扎一类的,师傅有教过我。
男人妖冶的目光迷离地看着我,终究,躺在地上一动不动,任我处置。
我小心翼翼地将男人身上那已经与伤口粘在一起的衣服撕开,从袖中掏出一块干净的丝绢开始擦拭男人身上的血污……
宝宝蹲在一旁,不解地看着我的举动,“妈妈……你不是说,他不是帅哥,你不救吗?”
“呃……那个……”我尴尬地朝宝宝一笑,“妈妈刚才看走眼了,他是个帅哥,所以要救。”
“噢。”宝宝圆圆的眼睛瞪着男人漂亮妖异的瞳眸,“妈妈救你,你就不痛痛了哦……”
听到宝宝稚嫩的嗓音,男人才惊觉他边上还蹲着个小屁孩,男人惊诧地看了宝宝一眼,随即,他妖冶的目光多了丝温柔,“仙童……仙女……”微声呢喃着,男人的意识陷入昏迷。
我将男人身上的血污大略擦净后,我迅速将金创药粉洒在男人全身大大小小的伤口上,最后,只剩下男人胸口上插着的箭了,我要从他胸口把箭拔出来,可我的素手才触上他胸口插着的箭矣,昏睡中的男人立即痛得蹙起了眉宇。
这支瘁了毒的箭我若不帮他拔出来,他的伤口会化脓感染,我一狠心,抓紧箭矢,用力一拔,一举将深插在他胸膛的箭矢给拔了出来。
“唔!……”昏睡中的男人发出一声痛苦的低鸣。
随着毒箭的拔出,暗红色的血液像洪流一样不停涌出,我马上将金创药粉倒在男人胸膛的箭伤上,药粉的渗入,止住了男人伤口的血流。
可是,他的箭伤,还有毒血,不把毒血弄出来,他一样难逃一死,他若嗝屁了,我就做白工了……
既然我已经救他了,那么,就救到底!这只是一小部份理由,更大的理由,是因为,我潜意识地,希望能再看到那双妖冶美丽的眼眸再睁开。
考虑了两秒,我俯下身,娇艳的红唇覆上他的胸膛有毒的箭伤,将蔓延在他伤处的毒血,一口一口吸出,吐在地上……
男人浓黑的眉头轻皱,昏睡中的他,似乎很痛苦,很难耐……
直到男人箭伤上的血液转成了鲜红色,我知毒血已被我尽数吸出,才停止。
花了半个多小时,总算把这死男人身上的伤全都处理完了。
“呼……”我松了一口气,抬手擦了擦额上渗出来的汗珠,救个人,真是闷累。
细瞧此刻躺在地上的男人,我为他处理伤口时,他身上的衣服已经与伤口粘在一起,我不可能帮他脱衣服,免得他痛死,我只得把他的衣服撕个希巴烂。
自然,男人的衣服成为了一堆破布扔在边上,此刻的他,身上只剩下一条华贵的四角裤避体。
可这,不是重点。
重点是,这个男人手臂胸膛以及小腹的肌肉很发达,绑硬的一块块,精瘦结实,一眼看去,就知道是个相当健康的男人。
他的手脚都很修长,身材颀长精瘦,整个看去,身材的比例相当的完美,尽管他身上有残留的血污及多处伤口,可这竟然该死的丝毫不影响他整体的美感,反而多了几分颓然的性感。
哇靠!这身材,简直比西欧的模特还要好!
我直直地瞥向男人的下身,不晓得他那条华贵的四角裤内,是何等光景?
口水不知不觉泠泠自我嘴角流下,在现在二十八岁就死翘翘,在古代又活了两年的我,依然改不了喜欢观赏帅哥的毛病。我很自然地伸出玉手,探向男人的四角裤……
012麒字
在我摸到男人的裤衩之前,一直默不出声的宝宝好奇地开口,“妈妈,你要做什么?”
我素手一僵,呃,汗死,这男人身材太好,我想欣赏一下他的裸体而己,居然一时忘了宝宝在旁边。
我缩回色爪,不好意思地扒了扒头发,“那个,妈妈想摸下他的四角裤是啥料子做的……”很烂的借口。
说着,我还故意摸了下男人身上那条四角裤的质地,呐呐地道,“是丝绸做的。”
“妈妈,什么是丝绸?”两岁的宝宝水灵灵的眼睛不解地望着我,我淡笑着摸了摸宝宝的小脑袋,“丝绸就是你跟师公(指的葛山山)在忘忧谷时,那些蚕宝宝吐的丝做的布料哦。”“哦,原来是蚕宝宝吐的丝丝。”宝宝似懂非懂地点点头,我从地上操起一团破布(那男人身上被我撕烂,丢弃在一旁的衣服),轻轻地擦拭着男人脏污的脸颊,待擦净,一张完美无暇的男性面孔出现在我眼前,我一时惊呆了!
只见男人轮廓如刀削般深刻,俊眉浓黑如崇山峻岭,高俊挺直的鼻子如古希腊完美的模塑,淡色的薄唇棱角分明,更添几许性感,这个男人的五官阳刚中又带有几分阴柔,连绝色二字都不足以形容他的完美。
他拥有着白净无暇的阴柔五官,颀长精瘦的身材,再加上他此刻紧闭的那双妖冶十足的诡异眸子,这个男人,无疑是完美的代称,诡秘的代号,更是全天下女人的克星!
砰!砰!砰!我的心跳急剧加速,这男人有足够的本钱,令全天下的女人为之疯狂!连我马涵也难逃他妖魅诡异的魅力。
靠!郁闷死,我在现代失恋过两次(失恋的原因是因为现代那两个丧门星男人不懂得欣赏涵涵我的好,琵琶别抱了),虽然我有点小色爱欣赏帅哥,可是,我的灵魂毕竟有着三十岁女人的成熟,我心跳,是因为这个男人妖魅帅气得过火,而惊跳,并非爱的跳动。
这男人连昏睡着都是如此的让人移不开眼球,若他醒着,我真不敢想像,他会迷人到何种地步?
涵涵我在现代,第一次失恋是二十三岁,第二次失恋是在二十七岁,我在现代二十八岁嗝屁的,加上古代的两年,我已经有三年的时光心如止水了,想不到,居然会为了一个男人的外貌而心跳加速,哪怕不是爱的感觉,也太让我郁闷了!
提到外貌,我就想到自己现在的外表,我的灵魂占据的这具身体外貌绝色动人,年龄只有十八岁,这是否,是上天对我马涵的一种厚赐?
思绪间,我定定地盯着男人阴柔绝俊的五官半晌,痴痴地回不了神,一长串的口水忍不住又从我嘴角湛了出来,宝宝拉了拉我的衣袖,他摊开小小嫩嫩的手掌,“妈妈,你看,这是什么东东?”
宝宝小小的手掌上放着一块不知啥么东东,我收回注意力,随手擦了把嘴角的口水,拎过宝宝手里的那东西,我的乖乖!“这是一块玉佩,宝宝哪儿找到的?”
宝宝的小手指了下地上昏睡的男人,“妈妈撕叔叔的衣服时,宝宝在衣服堆是捡的。”
这么说,这玉是那男人的。我仔细观赏着玉佩,这是一块通体雪白晶莹的羊脂玉,玉佩上精雕细琢着一只栩栩如生、气壮山河的麒麟,在玉佩的另一面,还刻着一个龙飞凤舞的‘麒’字。
古人喜欢在自己随身的玉饰上刻上自己的名字,我瞥了眼昏睡在地上的男人,那么说,这男人的名字中,带个‘麒’字喽?
我虽然对玉佩一类的东西没什么严究,但光通过这玉佩温润的手感,晶透剔透的色泽,那精雕工艺,我就能瞧出,这玉,绝不止值钱这么简单,说不准,这是块希世古玉。
贪婪之心,人皆有之,我细细地抚摸着这块上好美玉,真想占为己有啊,不过,想归想,涵涵我没有那么做。
有道是,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狗窝,住的地方尚且如此,更何况,一件东西呢?再有价值,别人的东西,就是别人的。
我把玉佩上的吊线系在男人的手腕上,这样,玉佩就垂挂在男人的手腕间,非人为夺去,不太会丢失了。
用这个办法纯属不得已,谁让男人的衣服被我撕烂了,他只穿着条四角裤,没口袋放玉佩涅。
此时,庙外滂沱的大雨仍然在下,伴着时不时的打雷闪电,整个荒凉的庙宇显得恐怖异常,冷风一阵阵地吹入庙内,我抱着宝宝可怜兮兮地瑟缩在破庙一角。
555555涵涵我凄惨啊,在现代,虽然咱不是啥有钱人,起码有个舒服的窝住住,我的灵魂穿越到古代,又生了个天才儿子,居然惨到夜宿破庙5555555“妈妈,我好冷……”宝宝小声地咕哝着将小脸埋在我怀里,我紧紧地抱着宝宝,“恩,妈妈在这……妈妈给宝宝温暖……”
说这话时,我哽咽了,我不是一个好母亲,居然连最基本的遮风避雨场所都给不了宝宝,我真是太失败了,其实,经过两年的相处,虽然宝宝不是我‘制造’出来的,好歹算我生出来的,我真的很爱宝宝的。
抱着宝宝小小的身子,我突然在想,宝宝他爹的可能人士其中一个是天下第一富商慕容翊,另一个是当今轩辕国的太子,最后一个虽然我不知道是谁,起码,有两个非富则贵,我跟宝宝居然惨到夜宿破庙!
岂有此理!宝宝他老子不知在哪个金银大窝抱美女享福,我跟宝宝居然在这荒山破庙挨冷受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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