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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转世千载-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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夸人话罢了。
    
    第37章 综武侠(七)
    
    西门吹雪一年出门的次数屈指可数,可他在前年出门的时候,便认识了林葳蕤。
    也是在那时,他便多了这么一位朋友。
    也因为与她的一句承诺,便在这本没有一株梅树的万梅山庄里给种上了梅树。
    待得冬日白雪落下,这满目的雪景中只有枝上的红梅开的耀目。
    如今昔日的诺言,在今日达成了。
    林葳蕤如当年约定好的那样,带着这世上顶好的酒上了门,赔了他那一杯茶。
    她也看到了西门吹雪所承诺的梅林。
    “呀……”
    林朝英手上端着一直白瓷的盘子,半点瑕疵都没有的白瓷盘上盛着一叠绿豆酥。
    她吃着尚且还有热气的绿豆酥,小心翼翼的问着林葳蕤。
    “宝宝,我是不是惹那西门庄主生气啦?”
    关起门来,这屋子里总共就两个人,一个是林朝英,另外一个就是被前者唤作“宝宝”的林葳蕤“没呐。那家伙就这脾气,习惯就好。”
    林葳蕤安抚完了自己的师父,又取出一碟玫瑰酥来给她吃,哄得她就着这两样点心坐到一旁去后,她便取出白将军给自己的飞鸽传书,看着上面二人约定好的秘文所写的内容。
    没有诸如“一切安好无恙”之类的废话,白将军这封信上的内容很简单,顾惜朝和他搭上了线,他有意提携,顾惜朝也争气,二人带着两千人的兵马,便击退了进犯的金国的两万滞骑兵。
    两千兵马,最后不剩百名活人。
    —— 何等惨烈
    但是对朝堂来讲,这是场胜仗,要大肆庆贺的胜仗
    两相对比之下,这几个平淡的数据,却从纸上扑面而来一股凝着血和死的味道。
    与这些边境将士相比,她的日子果真是太过悠哉了。
    林葳蕤心里的心思几次翻转,直等她闻到了一股酒味,这才发现林朝英已经不知道在何时,居然就着那剩下的一葫芦猴儿酒,将那两碟子的点心消灭了个干净。
    这葫芦里的酒却也同样是半滴也都找不到了。
    之前还没注意,现在注意到了,林朝英身上那股酒味,那可真是浓得要命。
    林葳蕤扶着她上了床,半醉半醒的美人恩师似乎瞧见了林葳蕤,冲着她吃吃一笑。
    “我的宝宝啊……居然长这么大了。”
    林朝英她没有爱上过什么男人,也提对什么男人许下什么承诺,清清白白的一个姑娘家,却在照顾她们两个人的阿姑死后,一肩担起了照顾林葳蕤的责任。
    虽说这瞧上去还是林葳蕤照顾的她更多一些,可林朝英确实是付出了自己所能付出的所有精力来照顾她。
    后来林朝英离家出走的事件,却也是心中“宝宝不再需要她了”的挫败感在作怪,可她刚刚走出去没多久,就后悔了。
    后悔也没用,她认不得回去的路怎么走。
    遇见了顾惜朝,倒也不得不说是一种巧合,顾惜朝多想要个人教他读书习武,林朝英的出现完全满足了他的要求.作为交换,顾惜朝得给林朝英提供个不会被人打扰的住处。
    林朝英与顾惜朝的二人这师徒缘分,虽然出发点挺不怎么样的,可后来那几年的相处感情可做不得假。
    但真要让林朝英选,她最最放心不下的,还是自己打小看着长大的大弟子。
    扶着林朝英上了床,给她盖上被子后,林葳蕤便转身进了自家师父的屋子。
    —— 想林朝英睡着的那屋子那床可是她的。
    林葳蕤看着窗外的梅树,屋外的雪已经停了,这梅树上落着的雪却不薄。
    林葳蕤叹息一声,她想看的,是没有落着雪的红梅。
    但是这地上却得铺着一层白雪才行。
    她也只是低声这么轻轻的一说,说完了自己都觉得不靠谱。
    这鬼要求,谁特么乐意给她做?
    关上窗,脱了外衣,拉起被子,便睡了去。
    第二日清晨,林葳蕤起了床,洗漱完毕,推开了肩门,正准备去找点早餐吃,却愕然发现这门前庭院里栽得几林梅树上的雪竟全没了。
    这地上的积雪却也在证明,这天气并非一夜之间回了暖,让这雪全化作了水。
    等她绕到后头的梅树林外,这才发现,林中有一位身穿白衣的女子,她的指尖夫着什么东西,举手投足之间便将着梅花上的雪给削了去。
    “师父  ”
    林葳蕤当然一眼就认出了对方的身份。
    这林朝英也不知道为何,竟然将着梅花上的积雪用薄如纸片的木刀给削了去,雪去了,花却没事。她的动作又极快。
    若是旁人见了,便当做是林朝英想出来的一个新招数。
    能削落梅上白雪却不伤花半毫,这得是何等精妙的功夫。
    可林葳蕤却知道,自己的师父怕是没个真正触动她的理由,却是绝不会想到去创出这么一门功夫的。
    正在这时,林朝英一转身,瞧见了林葳蕤,便冲着她邀功般的笑着说道:“葳蕤,你瞧,现在这梅花上没了雪,你定能看得尽兴啦。”
    林葳蕤敢指天发誓,林朝英绝对没听见自己咋晚看着窗外,轻声说的那句话。
    偏偏她今天却做了这么一个事。
    “师父  ”
    她张张口,却没继续说下去。
    林朝英丢下了手上的木片,迈开步子,如仙人所使出来的缩地之术,几步便来到了林葳蕤的面前“可别感动的哭鼻子啊。”
    “才不会。”
    听到林葳蕤这么肯定的目笞,林朝英垮下了肩膀。
    “葳蕤啊  ”
    “我开玩笑的。”
    “诶?”
    “我很喜欢。”
    “这就好啦。”
    作别了西门庄王,林葳蕤先要去解决薛笑人。
    青衣楼这杀手组织多存上一日,她就多一日不安心。
    中原一点红的内幕消自提供有或没有没那么重要,只是让她确定了薛笑人便是青衣楼的实际掌管者罢了。
    她直接跑去了薛家,赢了薛衣人,点破了他的丹口气海,宰了薛笑人,再将薛笑人做得那些丑事全都一桩桩告诉了薛衣人。
    她也不管这薛衣人是有多么的护短,她做完了为民除害的事又扫清了薛衣人这后患,心情大好。
    随即,她便去找被她留在左轻侯府上的林朝英了。
    林朝英很好养活,给她好菜好酒可口的点心哄着就成。
    可惜她也不是为了个吃的东西会将其他事情全忘在脑后的。
    “走啦走啦,咱们去瞧瞧小师弟去。”
    林葳蕤偶尔也会这么犯二一把。
    对林朝英而言,千万美食也比不上自己的两位弟子。
    年关刚过,二人便一人一骑,策马扬鞭向着边关去了。
    她们到的时候也巧,正是化名白明的白将军,在翻龙坡上与金军决一死战的时刻。
    林葳蕤正愁怎么找个见面礼呢——她和林朝英一路行来,也不能次次都拿猴儿酒当礼物不是?
    一杯茶换一壶酒,送西门吹雪这猴儿酒还算合算,但是送那老是换名字的家伙……林葳蕤还不想让他临了大战前还违反军纪呢。
    她擦了擦拄在腰间的佩剑,这剑不是什么名匠打得,但是材料用的足,剑刀也锋利的紧,匠人打剑的技术也好,一口气砍个十几二十多号人也不会出现卷了刀的情况。
    事实上,若是技术过关一些,别照着骨头砍下去,还是挺能多挣到好些使用年限的。
    林葳蕤这剑用了一年,顺手极了。
    西门吹雪不愿意与她比剑的原因——或者说厌弃她的原因,是她的剑每隔一段时间就得换一把,而且这剑还不起名字,每一次的款式都是一个样子,就是大街上找个技术好点的铁匠,花上十几两银子,就能得到的稍稍不那么烂大街一些的款式。
    林葳蕤觉得剑就是称手的工具,好用就成,哪里来的那么多穷讲究?
    你看林朝英腰间的那剑好吧?
    李沧海师祖留下的佩剑,那叫一个从剑柄到剑尖都透着一股高端洋气冷艳的范儿,可那剑再牛,也照样在青楼后头的小院的墙上拄了四年。这种冷遇要是给西门吹雪听见了,他怕是能当场撂下狠话,从此拂袖而去再也不愿意和林朝英见上一面了。
    万幸他不知道。
    而且,西门吹雪自认已经见识到了林朝英那天然黑的特性,并且也极其清楚,林朝英她还是个彻头彻尾的徒弟控。
    谁家的师父宠徒弟宠得会大半夜突然想到“这雪落在了梅花上,我家的徒弟起来见到梅花被雪压着了没得梅花看,天晓得要多失望”,就爬起来,拿着木片将那梅花上的雪全削了?
    这边就有一个千百年来的头一份——什么叫做溺爱孩子?这还不叫做溺爱孩子,那什么还能算?
    林葳蕤拔出了剑,林朝英心思一转,猜到了一个想法,便轻轻问了出来。
    “宝宝啊……你要杀了那些金军吗?”
    “擒贼先擒王。”
    林葳蕤说了一句评书先生讲起《三国演义》系列时,一定会说的固定台词。
    林朝英是个非常尽责的票友,她是《三国演义》的忠实粉丝。
    自然,她也听过这句话。
    “那……”
    “我们去宰了那些将军去。”
    自古军队营地有么一个习惯,住得帐子好坏是要看官职大小的。
    为了防止出现杀错人的尴尬事情发生,林葳蕤和林朝英两个人乘着夜色,跑到最大的帐子里头去,师徒二人联手,多年的默契,让二人都不用说话也不用使眼色,就能凭着对方的剑招做出相应的变招。
    两个人正好逮住了在帐中商议军情的一大票将领。
    一个没放过,统统杀了。
    为了防止有漏网之鱼,还将他们的头给割了下来。
    林葳蕤还顺便将这些头码在了一起。
    当年隋炀帝三征高丽,高丽将杀死的隋军的脑袋堆成了可怕的景观。
    如今她这么做,也算是“有来无往非礼也?”
    两国交战,对敌方心存怜悯便是断了己方的活路。
    若是能在敌军一方留下能“止小儿夜啼”的恶名,那对一个将军来说,是最好不过的事情了。
    林葳蕤心想,本朝四方的异族可真算是虎视眈眈,她武功极好,却不耐烦听人调令,若是真有心保家卫国,不如仗着武功好,杀他些将军来的痛快?
    林葳蕤想的可轻松了:兵法大忌“阵前易帅”,只要他们敢过来,她就敢去杀。
    可若是林葳蕤真有那唐传奇里的聂隐娘那千里之外飞剑取大帅帐中人头的本事,她也不用拉着自己的师父一起跳进坑里头去了。
    等干完了这一件事,林葳蕤从衣袖中取出手帕,帕子的一角绣着的是繁茂的苍翠草木。用干净的帕子将自己的剑身上的血擦掉后,她再看看林朝英。
    林朝英的剑质量极好,剑身上沾着的血迹也不会留下痕迹,血顺着剑身就滚落到了地上,一点残留的痕迹也没有。
    林葳蕤一身黑衣,身上沾了鲜血却都不是她自个儿的,怛身上的那股血腥气却是冲鼻的很。她又是顶着一张能吓退稚龄小童的严肃表情大半夜看来,这分明就是手上握剑的黑无常。
    而林朝英长得极美,容貌迤逦,一身自衣片尘不染,仿佛正是那九天玄女下了凡尘,可她右手上却倒提着一柄长剑,剑锋上没有血迹,可那王帅的帐中却向外散着一股血腥气。
    这貌好若仙人的女子,却是那索命的白无常。
    金军中信那黑自无常的人本不多,可这二位的故事却是人人从小就熟知的。
    她二人衣着打扮台了这黑白无常的装束,众军士看着林朝英那浑不似凡人的相貌,又惊又惧,竟让这二人使出了轻功,空余下一帐子的尸体,就这么离开了。
    凌波微步是一门又精妙又好看的轻功,用出来,便真如洛神一般。
    这二位使出来,更是将身上的那半分人气给抹了去。
    事实上,没人知道,那“白无常”是个固有属性为“路痴”,附加属性为“吃货”,更有一张不辨时间场合、老说不合时宜话的嘴。
    那“黑无常”,则是“白无常”的大弟子。
    林朝英对杀人没什么反感的,也不觉得有什么开心。
    就好像是一桩工作结束了,她谈不上恶心也说不上开心,只想找个地方好好吃一顿填填肚子。
    于是林葳蕤给白明将军飞鸽传书寄去了一封信,信上写的内容很简单,就是将她们今晚做的事情简单的说了一下。
    这内容有多好?
    反正第二日太阳落山前,林葳蕤就听说了翻龙坡战役的大胜。
    朝廷的颁赏很快就下来了,先是赏了金银珠宝,又是提了军衔。
    得了这翻龙城战役大胜的主将白明将军的赏赐算不得上好,但是却被召进了京。
    能面圣,若是对答的好,那就入了官家的眼,从此平步青云日也是指日可待的。
    而另外一位立下了大功的顾惜朝,得到的赏赐却是将他从贱籍提入了良籍。
    这算好?这算坏?
    反正顾惜朝得了这个天泼下来的恩惠,当场谢了恩,回到营帐里,看着自己所写的《六韬》,半明半暗的灯光烛火下,一张似哭似笑的脸愣是让这英俊的少年郎瞧上去可怕极了。
    帐中不知道何时突然出现了一个人。
    顾惜朝回头一看,便瞧见了他的师父——林朝英。
    他尚未张开口,林朝英便走上前,轻轻抱住了他。
    搂着他的腰,如同哄孩子一般,哄着怀中的这半大的清俊少年。
    “想哭想笑都成啊……不用这么一副表情……师父可心疼啦。”
    林朝英轻轻拍着顾惜朝的背,怀中的少年比上次分别时瘦了许步又高了许多,可在她看来,他就和阿姑死时那天,死撑着没掉一滴眼泪的林葳蕤是一样的。
    “到了任何时候,想笑就笑,想哭就哭……我可不要教出来个连这些都要想一想的徒弟。”
    林朝英的安慰句子,老是会在这种时候跑到奇怪的地方去。
    顾惜朝张了张口,提哭出声来,林朝英却只是依然拍着他的背,绝不提怀中的少年是否有哭出来另一边,林葳蕤正在给白明看自己的那块玉佩。
    玉佩上的那个“段”字,曾经化了名去卖过字画的白明也是认得的。
    那是最上等的羊脂玉籽料雕的。
    一面是字,一面瞧着则是某个特定地方的山水。
    “看着景色,倒像是云南大理那块儿。”
    白明去没去过云南,天晓得。
    但是能用这么一大块的羊脂玉籽料雕个玉佩的富贵人家,还姓段这全天下,似乎也就那一位王爷能干出来这么一出沧海遗珠的事。
    “听我娘的奶娘说,我母亲生前心心念念的段郎,可是大理那边的人。”
    原本七八分的猜测,如今就有了十成十的把握。
    定情信物就能拿出这么贵重的东西,除了那大理段氏的奇葩王爷段正淳,还能有哪个风流多情种能干得出来?
    “恭喜。”
    “恭喜什么。”
    林葳蕤心情极不好。
    她可记得,那位将她拴回来的女郎心心念念的都是段郎答应她的“生同寝,死同穴”的事。
    这桩事拖得太久,都成了她的心事了。
    “若真如此,这次白将军你要上京,可是正好挨上这附属国的藩王进京献礼呢。”
    白将军看看林葳蕤,笑了。
    “如此,便一道去吧。”
    林葳蕤朝他笑了一笑,当年他们二人一起饮酒作乐,第二日却以性命相搏。打架的理由可早就忘得一干二净了。
    你能让两个醉酒鬼想起为什么打架么?
    —— 不能啊。
    说来也巧,这么一场架打下来,也算是结下了个不知是孽是好的缘分。
    林葳蕤要进京,白将军捎她一程又如何?
    反正用林葳蕤的话来讲,那就是“有权不用,过期作废”。
    林朝英与顾惜朝还在师徒情深的时候,林葳蕤与白明二人已经决定在不久的将来,在京城搞出不止一桩大事了。
    
    第38章 综武侠(完)
    
    间在坊间流传的各色话本小说里的内容,在大体上都是相同的。
    一个完全不可思议毫无前因后果现实逻辑的故事,备受广大群众的欢迎。
    而林葳蕤相关的话本故事可以说是:不是最受欢迎的,但是一定是非常受欢迎的。
    但是这些时日里,最受欢迎的却是白明将军与他麾下小将顾惜朝大破金军十七将的故事。
    顾惜朝的身份不太妥当,但是皇帝特赐的良籍又赏了武职,也算是勉勉强强的挨上了“宋朝卫青”的边。
    但是白明不一样。
    这一路上,林葳蕤的一大娱乐活动,就是听林朝英转述的,从坊间传来的关于那大破金兵的第一百零八个版本。
    林葳蕤算是对群众们的集思广益的结果有了一个崭新的见解。
    但是宋朝
    上一辈子她专注于围棋一道,学业忽略了大半,可也记得宋朝的“靖康之耻”还有南渡之后的南宋政权虽不清楚,这会不会是这世上的将来。
    但总要一搏。
    思及此处,林葳蕤提笔,在纸上写了一行字。
    她的字写得并不好看,什么风骨统统没有,只是能让人看得懂,工整平直的程度。
    “不割地,不赔款,天子守国门,君王死社稷。”
    她尚且还记得这么一句话。
    大概是很难得的,她居然还能回忆的起前面几世所听过的内容。
    不知巧还是不巧,在她将这纸片收起来准备烧掉前,被进了自己屋的顾惜朝看见了。
    “大师姐……”
    少年只需要一刹那的时间,就将纸上的字全看全了。
    “哦,来啦。”
    林葳蕤手也不抖一下,将纸折了,靠近烛光,点着了后,看着纸烧掉。
    顾惜朝找林葳蕤的理自很简单,少年郎侃侃而谈了一番当今天子被佞臣奸臣蒙蔽,国家一片齐喑的悲剧状况,然后他很果决的对自己的师姐讲了一个目标。
    “清君侧。”
    这词一出,若非林葳蕤身负绝世武功心法,能察觉得到方圆多少米开外没有人偷听的话,她一定当场就宰了顾惜朝以明自己对本朝的忠心。当然,她下面就要将那些偷听的人全部宰了干净。双保险么。
    虽然那忠心压根就没有,可是她也不想被当成密谋谋反之八给通缉了。辛辛苦苦攒下的好名声,可不能这么被弄没了。
    这么些年下来,她倒是对这个时代摸得很清楚。正因为清楚,为了某个目的,她倒是不介意将自己师父视若珍宝的小师弟给宰了。
    谁叫他不会看情况说话呢。
    “师姐,你放心吧,外边我都整理好了。”
    顾惜朝看着林葳蕤的双眼,正如当年林葳蕤一点一点与他说着“天下将乱”时那样,眼中绽放出了无比可怕的光。
    林葳蕤忽然想起当年职业围棋之路时,师父对她念起过的话。
    “锋芒毕露,若无足够本钱,只会被弄死。”
    她也狠狠的输过,但是和她赢的对局相比,几乎完全可以忽略不计。
    以前搏的是那棋盘上十九纵横画出来的地,以一方棋子争夺胜局。而这次换成了这整个天下若是能以天下为棋盘,以人棋子,与局势为敌……
    林葳蕤觉得自己的呼吸都变了一下。
    还是要细细筹划一番才好。万幸,她现在才十七岁不到一点,武则天当上皇帝的时候,也要六十七岁了呢。仔细算下来,她可是还有五十年的时间。
    怛现在?
    林葳蕤要带着那枚玉佩,和一身灭门惨案的血海深仇,外加一件自己的养母心心念念的事情,与白明一道进京去。
    当然,她和林朝英混不到军队里头去。
    谁都不会承认那金国的将领们是被她们两个人杀的。所以杀了他们的人只能是宋朝的将军白明顺便带上了个顾惜朝。
    黑白无常出现在营地里还是两个貌若天仙的女人……呵呵,兄弟你是晚上看错了吧。
    没人信这个,就算民众也只是会嘲笑那些金兵没知识没见识。
    这最荒诞不羁的内容,撇去那些神神鬼鬼的东西,才是真真正正的真相。
    所以林朝英和林葳蕤是在白明和顾惜朝外加他们带着人马回京前三天,先到了京城里头。
    刚刚进了京,听到的最有趣的一则新鲜消息,就是博宗书的女儿博晚晴对六扇门的神捕铁手求而不得然后……然后她就红了。
    擅长八卦的汴京人民很乐意在各种娱乐的时候提一提这个事情。至于是不是会引得当事人和当事人的父亲的愤怒……谁在乎啊。作为一个官,而且还是一个名声岌岌可危的奸臣,边上还有不算你同党的“奸臣之二”蔡京盯着,想要弄你下台好给自己这方腾位置……你还敢对民众下死手让他们闭嘴等你想动手的时候这流言已经传到大江南北去了,你想杀鸡儆猴也得想想这世上可是有“将在外军令有所不受”这句话呢。人在外地,天高皇帝远的,谁睬你这招数。
    这就是在这遍地大侠满处溜达,武力值暴高的世界里当奸臣的悲剧了。
    你就是个矗在那里等着被人刷技能点的。
    只不过BOSS等级太高,想要刷他的人一个个都败下阵来,反倒是丢了没法原地复活的一条性命。
    相比较而言,十六世纪的英王亨利八世因为老婆生不出孩子而成天声色犬马,放到现在完全天天能上报纸而且订报纸的读者还会大骂“怎么成天都是那个傻X出现博人眼球?”,放到那个时候,你看看当时的英王手下有多少民众敢大肆宣传这种流言蜚语。
    中世纪的贵族过的还没有我们宋朝一个城门口的马车夫好呢。后者的袜子用得还是棉布。
    他们还敢八卦当朝高官那出格的闺女如何如何的追求真爱然后反被拒,若是那高官敢杀了他们,接下去他就得被政敌狠狠参上一笔了好么。
    而且这时节——
    藩属国们进京上贡,京里的气氛可是紧张极了。
    谁要是敢在这个时候闹出什么事情来,让藩属国们看到了泱泱天朝上国的笑话呵呵,呵呵。
    后果谁都能预料的到。
    林葳蕤进了京,其他地方与汴京的繁华全然无法相提并论。
    她忽然想起了曾经见过的《清明上河图》。记忆中,她依稀还记得那副画上的景象。
    平常时日,这汴京也是如此的繁华吗?
    林葳蕤有些茫然。
    她稍稍抬起手,手指在袖中微微收拢起来。
    仿佛这么做,便能将这琳琅满目的繁华之帚收入袖中,珍藏起来。
    这么一个富饶的国家,这么一个兴盛的民族
    她想到围在这个国家的周围,对她虎视眈眈,一直试图、并且真的在侵略她的蛮夷如果这个朝堂管不好,那么她来。
    “乱世出英雄。”
    林葳蕤心中默念着这句话,若非林朝英伸手拉住了她,怕是她天晓得要走到什么地方去。
    刘邦和顶羽一个是地痞流氓起家,坏毛病一天一夜都讲不完,另外一个则是会玩烹人的家伙。
    大家只能在这两个烂柿子里挑一个比较好的。
    于是顶羽在乌江自刎,而半生金戈铁骑的刘邦则登上了九五之尊的宝座,完成了昔日望秦始皇出巡之时“大丈夫当如是也”的感叹。
    天下之主从来都是从几个烂柿子里挑一个相对而言比较好的。
    所以林葳蕤觉得,自己定然是最好的那一个。
    若是这朝廷给力点,她也自然乐得仗剑而行天下,过得逍遥快活,可这朝廷不给力啊。
    不给力怎么办?
    顶羽是怎么说来着的?
    “吾可取而代之。”
    不,可以换顾惜朝的那个想法。
    “清君侧。”
    清君侧,清哪一边?
    蔡京,博宗书。
    林葳蕤若是判官,她手上的生死簿上定然有这两个名字,并且她得想个招儿……把这两个家伙给弄死。
    不仅仅是弄死,这是个噱头,重点是后头的。
    文人权利太大,这点让她很不爽。虽然没有想将全天下都当成自家奴才看的傻逼想法,但是她也绝对无法喜欢“我生来,本来就高人一等”的想法。
    这世界上你永远逃不过的就是纳税和死亡。
    既然如此  林葳蕤觉得,她完全可以搞一场革命。从本质上将“有功名在身的人不用缴税这个条例”给去了。
    这该怎么做?
    千头万绪,还需要沉住气,等着。
    等着谁先忍不住发了难,她就好在后头等着了。
    可用的人才?
    她不正是为了这个来了此时的汴京么。
    白明那边很好说。这家伙骨子里天性就是反叛精神十足的家伙。用他就要有被反水的可能,但是他却天生的喜欢挑战刺激的事情,并且期望能用高风险获得高回报——彻头彻尾的赌徒心理。
    而偏偏他还很优秀。优秀的令人发指。只要有一个机会,他就能抓着机会一路向上爬,然后一直剑走偏锋到最后将这机会造成的大好局面给弄砸了。
    若非当初林葳蕤与他搏命相向,却又在后头两人相视大笑一解前尘旧怨,随后又与他一起并肩作战,一路杀了出去,最后将他改了名,丢去了边关的军中当了一名小兵,怕是他早就因为惹到了仇家而丢了性命。
    白明自然知道林葳蕤的脾气,也知道她并非目下无尘之辈,只是所看的和别人不一样,可他有猜到顾惜朝的想法,可没想到林葳蕤竟然也是同一个想法。
    不,后者更有出自一些。
    她的想法惊世骇俗,完全不可理喻,可他却被说服了。
    若是成功了……怎么写这段历史,就该是史官头大的事情了。
    这么一想,他便觉得热了起来,体内的血沸腾起来。
    改朝换代,立于万人之上
    哪个男儿不曾想过这等荣耀?
    谁又真正动过那殿上的九五之尊的位置的主意?怕是连想都不敢想。
    反正,他就没想过。
    白明接触的那些关外蛮族,他们从来不会将自己当做这个国家的执政者。他们一直将这片土地当做可以随意侵略的地方,他们只能成为侵略者,而永远没有作为一个经营者的自觉。
    正因如此,正因如此,这个国家决不能落到他们的手中。若是沦丧于这些人的手中,那便是一场无可回避,无可避免的悲剧。
    白明事实上想对了。
    后来取南宋代之,夺了这天下的元朝,不过短短百年气数。
    他们压根就没有成为这片国土的经营者的自觉。
    百年下来,这些家伙们压根就一直认为自己的个侵略者,在这片土地上大肆严苛的决定了人种歧视,又横征暴敛,元朝的国家版图是中华民族最大的,他们一路打到的欧洲,让欧洲的历史书上牢牢记住了“黄祸”这个固有名词。
    可是他们不会经营,贪官污吏横行的结果,就是让一个穷得连去当和尚都会饿死的草莽朱元璋给夺了这天下。
    然后便是明朝二百七十六年。
    这个朝代,未曾笙过一次割地赔款的条约。
    他们真正做到了大明的祖训:不和亲,不赔款,天子守国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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