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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兄来了-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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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桑微微一笑:“劳烦妹妹了!”
  楚三水愣了楞,连连摇头:“不麻烦,不麻烦。”
  楚三水将躺椅搬到院中,笑道:“小时候我阿爹最爱给我阿娘洗头了,所以制了一把竹椅。方便我阿娘躺在竹椅上,这才不会打湿衣裳。你躺下试试!”
  秦桑点头,依言躺在竹椅上。
  风从外间陡然袭来,带着些山峭之意,一片细长的花瓣顺风飘飘荡荡落在盆中水面。
  楚三水将秦桑一头墨法挽在手中,啧啧赞叹:“姐姐的头发养的真好。”
  秦桑微偏头,目光专注地看着楚三水,直到楚三水脸颊都变得通红,才勾了勾唇:“你的头发也很好。”
  “嘿嘿。”楚三水傻笑。
  秦桑有一双比常人略黑的眼眸,看人的时候眸中波光潋滟。每当他专注看着人的时候,总会给人一种温柔深邃,柔情款款的感觉。
  不过一日时间,楚三水便拜倒在秦桑的眼眸下。
  当夜,楚三水翻来覆去的睡不着。
  只好跑到房顶看星星,她摸着胸口喃喃自语:“不应该啊?为什么会对着秦姐姐心跳?”她思来想去,给自己找了无数个理由“肯定是秦姐姐太美了,自古以来美的东西总是赏心悦目,被美人注视着,肯定有些害羞,所以才会脸红。”
  秦桑站在她背后,听了她的话,忍不桩扑哧’一笑。楚三水回头,见是秦桑有些尴尬。秦桑慢慢地走到她身边,给她披了件衣裳,温雅和煦:“夜里凉!”
  秦桑手落在她的肩头,手上的温度透过薄薄的衣裳烫进心里。楚三水僵直着身子,动也不敢动。 
  秦桑幽深的眸子安静地看着她,半响之后,他收回手,坐在楚三水的身旁,两人相对无语的看着天空发呆。
  第二日,楚三水还在睡觉。门‘嘭’地一声,被人从外面踹开:“楚三水,太阳都晒屁股了,还不起床!”
  楚三水抱着被子坐起,迷迷糊糊的看着罪魁祸首:“是你啊,自便,我再睡会儿。”
  “睡、睡、睡,你是猪啊!”来人把门关上,将楚三水从被窝里拖了出来。
  楚三水无可奈何,只好睁开眼睛,看着眼前这个名目俊朗的男子,恼怒:“林如岸,有事说事,没事快走!”
  林如岸上下打量楚三水,啧啧摇头:“越来越没有女人味了,我以后可不会娶你回家。”
  楚三水气急,一拳揍了过去,林如岸头一闪:“嘿嘿,打不到!”
  楚三水眼一眯,以拳换掌,林如岸见招拆招,两人便在屋内打斗起来。待拳脚收歇之后,两人各自顶着一个乌眼圈出了门。
  秦山正坐在院子里喝茶,见状一笑,朝楚三水招了招手:“过来喝茶。”
  楚三水谄媚的奔了过去,冲秦桑讨好一笑:“姐姐真好。”
  林如岸不干了,嚷嚷:“你谁啊?在白马寨指手画脚的!”
  秦桑挑眉,以一种罕见的霸气开口:“你又是谁?大清早便来踢场子!”
  楚三水与他同仇敌忾:“就是,就是。”
  “楚三水你……”林如岸指着楚三水:“你莫要忘了,我们定过娃娃亲!”
  秦桑闻言,柔柔一笑,微微偏了偏头看楚三水。
  楚三水瞪大眼睛,跳脚:“不晓得是哪个从小就喊着不要娶我,我们的娃娃亲早就不作数了!”
  林如岸一脸心碎的模样,捂着心口:“……你,你,你,你最终是说出了心底话罢!”说着将袖子一扯:“我们割袍断义!”话说的威武雄壮,扯了半天,衣袖没扯下来。
  楚三水挑眉,笑吟吟地瞅着他。
  林如岸眉头一皱,不要脸的将衣裳一脱,仍在地上喋喋不休:“你爹娘前阵子来信告诉我,说夜观星象,你最近红鸾星动,怕是背着我养了小白脸,让我来瞧瞧。小白脸没见你养,居然养了个小妇人,楚三水你还要脸不要脸?”
  楚三水大怒,也脱了外套扔下地上:“林如岸,三爷我早就瞧不上你个二世祖了,从今以后咱两就当不认识,谁怕谁!”
  “好!好!好!”林如岸大叫三声好:“有本事你别来求我!”
  “不求!”
  “好,那我回家了。”林如岸点头,意外的平复了怒火,心平气和地回了林家堡。
  楚三水神色复杂地看着林如岸离开的背影,她两从小便是欢喜冤家。林如岸总是嫌弃她不够温柔体贴,如今这样一吵,各过各的倒也挺好。
  只是为何,心底有些难受?
  秦桑牵住楚三水的手,轻声细语地道:“你很好,是他不懂得珍惜。”
  感受到掌心传来的温度,楚三水低头,浓长的眼睫眨了眨,呆呆道:“我饿了!”
  秦山沉默片刻,投给她一个你赢了的眼神。
  楚三水摸摸鼻头,弯腰将两人丢在地上的衣裳捡了起来。忽然一个香囊从林如岸的衣裳里掉了出来,楚三水好奇打开,从里面掏出一枚雕成弯月状的玉佩。她怔了怔,这玉佩是十岁那年,阿爹为他们定下娃娃亲时,送给他们的。她与林如岸一人一块,如今林如岸玉佩都不了,想来真的是要和她断绝关系。
  秦桑眼中一道精光一闪而过,他颔首,双眸里仿佛有月光流过,他温柔看着她:“做什么发呆。”
  楚三水眨眨眼睛,哭了:“他真的不要我了。”
  秦桑伸手摸了摸她的脸颊,轻轻笑了:“他不要,我要。”
  楚三水愣了愣……然后,耳根又红了。
  秦桑忍不住勾了勾唇,清俊的眉眼之间闪过一抹艳色,调笑:“三爷可是巾帼女子,莫要为了一个欢脱少年难过!”
  楚三水点头,忽然扬天哈哈大笑:“是了,没有一个林如岸,还有千千万万个林如岸,我明日就下山绑两个公子上山当压寨相公,我一个,姐姐一个。”
  秦桑抽了抽嘴角,毫不给面子的摇头:“我不要!”
  楚三水可怜巴巴的看着他,秦桑笑眯眯地道:“你把自己送给我吧。”
  “……什么?”楚三水面色涨得通红。
  秦桑笑了一下,何其无辜:“我家有个兄长,与我长相性情相似,妹妹要是不嫌弃的话就许给我兄长,可好?”
  楚三水瞪大眼睛,不敢相信。
  秦桑眨眨眼睛:“如何?”
  楚三水猛点头:“好!”
  秦桑忍俊不禁,眉梢眼角都带着笑意。
  为了防止秦桑反悔,楚三水连忙将挂在脖子上的玉佩,塞进秦桑手里:“诺,定情信物!”
  秦桑垂眸看着手中的玉佩,顿了顿,在楚三水巴巴的眼光中,将头上的发簪取下。他的一头长发,随即散落在肩头,此时的他却不见半分阴柔妖娆,显得温和而稳重。
  他将发簪插/进楚三水的发中,眼神平和而温柔:“定情信物,记得收好。”
  楚三水闻言,不禁有些发愣,呆呆地望着秦桑。秦桑的手贴在她的额头,察觉到额头传来的温暖,楚三水终是回过神来,落荒而逃!
  秦桑站在原地,幽深的眸子安静地看着她慌乱的背影,唇角不觉勾起一抹笑容。
  楚三水心慌意乱地骑着小毛驴飞奔出了白马寨,白马寨众土匪啧啧感叹:“当家必是下山打劫去了,有如此老大,夫复何求!”
  楚三水漫无目的地走了半日,方才醒悟过来,与秦桑交换定情信物,之所以会脸红,定是因为她与兄长摸样想象。面对自己一张同自己未来夫君一样的脸,会脸红心跳乃是常事,何必惊慌呢!
  又一次自我洗脑的楚三水,再次平静地回了白马寨!
  一个时辰之后,楚三水提着一壶梨花白并着一包卤肉去找秦桑。
  秦桑正坐在躺椅上看书,不知何时,他换了一身男装,一头青丝只用一根木簪挽住。听到楚三水的声音,他缓缓抬起眼,唇角带笑道:“怎么舍得回来了?”
  楚三水看着男装的秦桑,舌头一时打结:“你……你……你……”
  秦桑挑了挑眉:“你穿得男装我就穿不得男装?”
  楚三水憋了红了脸,心中焦急:“心又跳了,心又跳了。”
  秦桑好脾气的笑了笑,嗓音低且轻:“我这样你才晓得我兄长是何摸样,嫁给我这样英俊威武的男子,妹妹心头欢喜不欢喜?”
  楚三水听出他话中的取笑之意,嘻嘻一笑:“自然是欢喜!”
  秦桑轻笑起来,楚三水又有一种晕乎乎地感觉。
  她在心中暗骂一声“色胚,连秦姐姐都不放过。”稍一晃神之间,却是被秦桑拽了一下,楚三水脚下一个踉跄,跌进秦桑怀中。
作者有话要说:  我怎么有一种秦桑番外会越写越长的感觉= =





☆、阚自珍番外前传

  阚自珍从一出生,因着身边的宫人受了他父皇母后的命令,天天在他耳旁唠叨:“小王爷你与当今太子是嫡亲的同袍兄弟,你要好好的与太子殿下相亲相爱,江山有太子的一半也有你的一半!”
  听得多了,阚自珍就晓得,他家有他太子哥做主,他命中注定是个闲散王爷。每每瞧着他太子哥苦逼地学习,连吃饭上茅房的时间都得规定,阚自珍便觉得将来坐着江山的人幸好不是他。
  是以,十五岁那年,苦逼的太子半夜抱着行囊来他的寝宫,神秘地告诉他:“我要离家出走。”阚自珍摸着鼻子看了他哥半响,问:“为何?”
  太子苦着脸吐槽:“我欢喜掌灯的宫女阿烟,今日送了她一朵桃花,晚上阿烟便被母后贬去洗马桶了。”
  阚自珍那时励志将自己养成一个温润如玉的公子,折扇从不离身,连困觉都放在枕头边上。他“唰”地一声将折扇展开,甚有风度地扇了扇,与他兄长太子道:“没了个阿烟,还有奉茶的阿梅,你若是喜欢,莫要送花,直接拉上床便是。”
  太子从小到大所学的都是治国策论,对于儿女私情不甚了解,当即不耻下问:“为何?”
  阚自珍唇角挂着淡笑:“自古君王薄情,要的便是博爱二字。你对阿烟可是上心的紧,我记得从小到大你除了要她侍奉之外,旁人进不得你身。母后将阿烟贬走,却是在帮你。”
  太子恍然大悟,抱了抱阚自珍:“阿弟,谢谢你。为兄晓得了。”
  阚自珍温和一笑:“自家兄弟,莫要客气。”
  从此以后,太子便在博爱的道路上越奔越远!
  第二日,皇宫大乱!
  因为逍遥王爷失踪了,只留下一封书信,美其曰是要替兄长太子去见识见识他的大好河山,让父皇母后并着太子哥默念!
  皇宫少了个王爷,民间便多了个书生。
  阚自珍一路游山玩水,结交了不少狐朋狗友。
  其中有一好友祖上是茅山道士的外门弟子,家中有很多关于关于精怪的传奇书本。阚自珍连看了十本,便对其向往。
  无意间听这位朋友说,九华山上的捉妖师乃业内第一,更加向往之!
  在这位朋友家中小住几月,将所有藏书都读完之后,阚自珍踏上了寻找九华山捉妖师之旅。长途跋涉三千里,终于到了九华山境内。
  阚自珍花光了盘缠,为了生计只好做了当地富贵人家的西席。
  他的学生是个年方二八的小姐,总是拿着一副粉面含春的模样羞答答地瞧着他。阚自珍自诩翩翩贵公子,对小姐持礼以待!
  三日之后的一个早上,他出门买海棠糕,遇到了一个粉衣少女。
  粉衣少女被人群挤在他怀中,蓦然抬首,一双湿漉漉的双眼照进了阚自珍的心底。他只觉沉寂了二十年的一颗心,瘙/痒的厉害。
  “你见过我羡央师姐么?”粉衣少女如是问道。
  “你师姐作何模样?”阚自珍唇角勾起一抹微笑,反问。
  粉衣少女的脸庞在他的注视下慢慢变得通红,只好低头诺诺道:“我师姐好比那带刺的蔷薇花一样好看。”
  阚自珍闻言只觉面前的姑娘天真可爱的紧,遂带着她四处寻找她的师姐。后来在河边找到了粉衣少女的师姐,却因授课的时间到了,阚自珍只好匆匆离开。
  那时,他教着小姐念书,粉衣少女的脸庞总是在他脑中徘徊不去。
  他很懊恼,他欢喜那个姑娘,却连那姑娘的首末都没弄明白!
  后来,第二次见面,比想象中要早上许多。
  那个少女同他的师姐到金主家除妖,他也第一次晓得,原来所谓的妖精,空有一副美貌的皮囊却无一颗人类善良的心。
  “别怕,那个妖精想迷惑你。”这是那姑娘第二次见面与他说的话,保护意味浓浓的一番话,瞬间将他的心浸暖。
  后来的后来,一如书中所写的才子佳人一般,念情诗,讨姓名。
  他的粉衣姑娘名为——时歇!
  时歇,时歇,他翻来覆去的念着她的名字,细细品味,慢慢咀嚼,只觉满心满腔都是美好的,一如他的兄长太子讲起那个叫啊烟的掌灯宫女一般!
  他在九华山下搭了间茅草屋,只为了他的姑娘一下山,见着的第一个人只是他!
  却没想,他的姑娘如此害羞。
  只会偷偷地跟在他身后,永远不敢上前与他搭话!
  无法,他只好每日上街摆摊替人写信。
  他的摊位支在胡同口,那里有一颗茂盛的合欢树。
  他替人写家信,他的姑娘便蹲在树上偷偷地瞧他。
  每每他一抬头,便能瞧见树丛间那一截粉色的衣裳,他便觉得心底满满的。
  “时歇,时歇。”他总是在空闲的时候,将她的名字写在纸上,一遍又一遍。
  第二年的春天,百花盛开。
  他没去街上支摊写信,只静静地坐在院中看书。
  时歇便也偷偷地趴在他的屋顶上,偷偷瞧他。日落黄昏之时,他备茶赏月,看似闲情,却在心里暗自着急。昨夜他将屋顶的房梁换上一根朽木,只是想打破这种你追我赶,你藏我找的窘境。
  “为何还不掉下来?为何还不掉下来?”
  “难道是他的姑娘太轻,所以没法压垮房梁?”
  “还是,他的姑娘有腾云驾雾之术,所以才掉不下来?”
  阚自珍在心底自问一百遍,终于在沉不住气的时候,时歇掉下来了!
  理所当然的,他替她做了肉垫。
  时歇摔在他身上,他听着自己心跳如鼓,他听着自己小心翼翼的开口:“没事儿了,莫怕。”
  她怯怯的从他怀中抬起头来,夕阳的光辉映在她的眸中,是这天底下最美的风景。
  顺其自然的相恋,快乐的时光总是短暂的。
  “你晓得情为何物吗?”某一天,一个娇艳的红衣美人站在阚自珍面前笑问。
  阚自珍掉书袋,唏嘘答:“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
  红衣美人捂唇娇笑:“那你的答案呢?”
  阚自珍脑中当即闪过时歇巧颜倩兮的脸,当即笑答:“与有情人,做快乐事,这便是爱情。”
  “与有情人,做快乐事……”红衣美人反复沉吟此话,待回味过来,朝阚自珍弯唇一笑:“原来这便是爱情!”
  阚自珍抬头,蓦然望进一双翦水秋瞳的眸子,含笑的眼在他身上掠过:“那,你可愿意同我做快乐事!”她看着他,眼中隐隐重彩,阚自珍恍然被她一双幽目吸引,只觉心荡神驰,满脑满心都是眸中人的倩影。心思不受控制,只想与那红衣美人儿亲近再亲近。
  如胶似漆的三日之后,时歇下山来寻他,只见他将一朵花插在那红衣美儿的鬓中。时歇的脸瞬间变色,她小心翼翼地看着他,阚自珍却对着宣绯盈盈浅笑。
  时歇默然上前,扯着他的衣袖,抿唇固执地问:“你爱我吗?”
  阚自珍将头低下,垂眸凝视着她。与时歇相处的一切,他都记得。只要想到她,便从心底泛起一股温柔的情感,只是每当他撩眼见到宣绯唇畔的笑容时,那股缱绻的情感便被压制。他觉得他对宣绯的爱意,不知所起,却一往情深,纵然是一场飞蛾扑火也在所不惜。
  阚自珍将时歇的手甩开,唇角勾起笑意:“现在不爱!”
  “你骗我对不对!你是骗我的对不对!“时歇睁大了眼睛控诉,阚自珍看向身旁的宣绯,他握住她的手,满目情深。时歇直直盯着他,一步一步朝前走,再次扯住了他的衣袖,泪珠从眼眶掉落,一滴一滴地砸在地上,口中喃喃自语:“你骗我的,对不对!对不对!”语气脆弱,极近祈求。
  阚自珍这才撩眼看她,眸中漆黑,唇角勾起凉薄的笑意:“我爱她,却是不爱你。”
  一瞬间的静默,她唇抖着,不敢相信!
  “哦,或许以前是爱过的!”他再添了一句话。
  时歇沉默片刻,手指缓缓地合拢,紧握成拳,她目光渐渐黯淡,慢慢低下头。萱绯侧头勾起唇角,笑意自唇边泛出却到不了眼底。阚自珍搂着萱绯离开,枝头海棠开的艳丽妖娆,像是滴在心头的朱砂痣。时歇缓缓地抬起手,却最终无力垂下。
  时歇在那里站了许久,直到送菜的大叔路过她身旁,唤了她一声:“我瞧你站在这里怕是许久了,快些回家,我今日送了好些甘蔗上山,你回去吃!”
  时歇这才反应过来,望了望天,对送菜的大叔道:“大叔,若是心上人跟着别人跑了,该当如何?”
  大叔语重心长道:“俗话说,男追女隔重山,女追男隔层纱。”
  时歇想,她初初思慕阚自珍时,将将用了一年才追到手。如今他虽被别的女子拐走,她却是不该就此气馁,拿出愚公移山的意志再将阚自珍追回来。
  斗志高昂的时歇当即随着阚自珍白天离开的方向追去!
作者有话要说:  写到这里,就和33章和34章节的真相对接上了。
  





☆、师傅醇风番外

  醇风真人小时候是一个活泼可爱的小童,那时候山上只有醇风和师傅相依度日。
  某一日,师傅下山,带回了两个孩子,告诉醇风:“这是你师弟师妹。”
  醇风在山上闷的快长蘑菇了,好不容易多了两个小伙伴自是欣喜万分。心地善良的醇风,见小伙伴邋遢无比,好心分享了师傅给他新作的道袍。
  经一梳洗打扮,两个脏兮兮的泥人居然长得很漂亮。
  师弟芳鸣是个胆小怕事的小鬼。
  师妹琴弗是个害羞娇俏的女孩。
  从未见过其他女孩的醇风,觉得师妹琴弗是天底下最可爱的最可爱的女娃娃。他暗自下决定,长大了要取小师妹做新妇。
  醇风听送菜的大爷讲,对自己的媳妇儿要言听计从,自己的家当都要交给媳妇儿保管。醇风苦思冥想了半日,喜颠颠从床底下拖出一个藤箱,交给琴弗,并且严肃认真的道:“琴弗,师兄的一切都交给你了,你可莫要辜负师兄的信任!”
  彼时,琴弗正在替芳鸣缝衣裳,只点了点头:“晓得了,师兄!”
  醇风觉得琴弗为了芳鸣忽略了自己,当即生气,一把扯过琴弗手中的衣裳,丢在地上狠狠的踩了几脚。事后,他高贵冷艳地哼了一声,拿过自己的藤箱回了屋。
  琴弗很无辜地与芳鸣对视一眼:“师兄怎么了?”
  芳鸣嘴角动了动,低头:“不……不晓得……。”
  自那以后,醇风将芳鸣当做情敌,处处与他作对!
  芳鸣是咒术天才,为了将芳鸣远远摔在脑后,醇风每日只睡两个时辰,辛勤练习术法。皇天不负有心人有心人,在第一次比试之时,醇风大胜芳鸣。
  芳鸣当即红了眼眶,一直倔着没哭出来。
  琴弗与芳鸣是一同上山的孩子,见芳鸣被大师兄欺负了,一颗心愤愤不岔,真心觉得大师兄是在欺负他们新来的。
  不明所以的醇风偏还美滋滋的跑到琴弗跟前,挤眉弄眼:“小师妹,师兄厉害吧!”
  这一下子,芳鸣的眼泪终于落下!
  芳鸣哀怨地瞅着醇风,心中委屈:“……师兄……。”
  醇风回头竖目:“何事?”
  芳鸣诺诺摇头:“……无事……。”
  醇风嘿然一笑,腆着脸凑近琴弗,双眼亮晶晶:“师妹~。” 
  琴弗狠狠瞪了一眼醇风,冷哼一声,拉着芳鸣扬长而去。
  醇风:“…………。”
  “……师兄……师兄……。”芳鸣依依不舍地回头,叠声唤道。
  醇风第二次示爱又被打击到了,他狠狠回头啐了一口:“娘娘腔喊甚,快回家吃饭。”
  “…………。”芳鸣沉默,咽下了口中的话。
  其实,他只是想让师兄知道,他很高兴,师兄认真将他当做对手来比试。其实,他只是想让师兄知道,师兄一直是他追逐的偶像!
  因着发誓要将师妹琴弗拐到手,醇风无论做何事皆严纪律人,争取做个模范大师兄。三个小伙伴磕磕盼盼过了十年,醇风从一欢乐少年,长成了闷骚青年。
  师妹还是没有追到手,十五岁这年,醇风被师傅唤到书房,严肃地告诉他,天降大任与他。
  醇风面无表情地点头,他晓得,天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劳其筋骨,饿其体肤!师傅定然是要他下山除魔卫道,乙正天罡。
  “醇风啊,为师交给你这件事情何其重要,关系着我九华山千百年的基业!”
  “师傅,徒儿上刀山下火海,万死不辞!”
  “为师这里有封信,咳……你去交给龙虎山的奇谭长老,告诉她,为师在九华山等她!”
  醇风见师傅话落,便以一副飘渺虚无的眼神凝望着远处青山。脸色不由得正了再正,一番话说得铿锵有力:“师傅放心,徒儿便是死了也会将奇谭长老给你老绑来。”
  “……吾徒贴心!”
  醇风难得脸红了,握拳,带着满腔热血下了九华山!
  九华山下的世界很是热闹,醇风第一次下山,秉承着一颗赤子之心,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下山不过三天,便被人讹光了钱财。交不出房租,只好寻了一破庙栖身。
  心地善良的醇风并没有因此对世界失望,他反而相信,师傅让他下山除了交信,还有一件极为重要的大任落在他肩头——拯救那些愚蠢的人类!
  “哈哈,好一个呆头呆脑的道士!”
  破庙中忽然出来一抹飘渺的童音,似在耳边又似在天边。
  醇风瞳孔一竖,全神戒备:“谁,出来。”
  “偏不出来,有本事你来打我呀!打我呀!”
  “…………。”醇风抽了抽嘴角,娘的,你有本事出来呀!出来呀!
  “嘻嘻………………。”
  这几句话顿时激怒了醇风,醇风面色阴狠四处寻找,终于在石像背后找出了一颗南瓜大小的金蛋。
  金蛋在醇风手中抖了两抖:“坏蛋……坏蛋……有本事你放开我,放开我……。”
  醇风狞笑:“除魔卫道乃天师职责,小妖精,爷早早将你超度,下辈子好生投胎做个好人吧。”
  “呜呜呜……阿娘说的果然没错,世界上都是坏蛋……呜呜呜……放开我,放开我……。”
  “放了你是吧,好!“话刚落,醇风手一松,蛋砰然落地,将地上砸出一个深坑。蛋壳也随即裂开,从里面爬出来一个光溜溜地小娃娃。
  小娃娃畏畏缩缩地躲在蛋壳里面,怯怯地看着醇风:“坏人~坏人~。”
  醇风皱眉,‘唰’一声抽出宝剑,抵在小娃娃眉间,哈哈大笑:“快,向小爷认错,饶你不死!”
  小娃娃乌溜溜地大眼睛转了转,当即‘哼哧’‘哼哧’地从蛋壳内爬出来,诺诺地扯扯醇风的衣摆:“小爷认错!小爷对不起!”
  醇风昂首开怀,知错能改的人甚多,世界还是有救的!
  小娃娃认了错,醇风也收起霸王模样,蹲下身子与她平视:“叫甚?”
  小娃娃摇头:“爹娘没取!”
  “你爹娘呢?”
  “爹娘将我藏在破庙里出去游玩了,哥哥你带着我好不好?我会干活的,还会做饭的。”乌黑的眼眶蓄满了眼泪,仿佛只要醇风一说‘不’,眼泪就会绝堤!
  醇风最受不得别人服软,当即点头:“你跟着我,我带着你找父母!”
  小娃娃欢呼一声,蹦进醇风怀里,吧唧一口亲在醇风脸上。醇风脸蓦地红了,这辈子还没有被谁如此热情的对待过。
  看着小娃娃含着手指头,吧嗒吧嗒地瞅着自己。醇风灵光一闪,给她取了个名字:“从今以后你的名字叫祥瑞!”
  祥瑞黑线,这破名字比爹娘取的还难听。
  “小哥哥,换个名字好不好?”
  “好,祥瑞!”
  “…………。”
  醇风生平有个特点,认定的事,无论别人怎么说他都义无反顾,勇往直前,哪怕撞死在南墙上也不带回头的!
  祥瑞无法,只好残念地接受了这个名字。
  “来、来、来,祥瑞,小哥哥带你去烤火吃东西!”醇风将祥瑞牵到火堆旁,扒拉出一个烤红薯,笑容满面地递给祥瑞:“来……”视线下划,手中的红薯落地,醇风惊住了:“你……你……你是女娃娃……。”
  祥瑞顺着醇风的目光低头,而后,抬头,眨眼睛:“我是女娃娃!”
  醇风面色涨得通红,手忙脚乱的解下衣裳,把祥瑞裹得像只粽子,口中告诫:“以后不许在旁人面前光着身子!”
  祥瑞乖巧点头!
  一大一小蹲在火堆旁啃着烤红薯,一夜安然度过。
  次日一早,醇风醒来,对上一双乌黑的大眼睛。两人默默对视了半响,眼睛的主人开口:“小哥哥,早上好!”
  醇风后知后觉打了个哈欠:“早上好!”
  等等……
  有什么不对劲……
  醇风将趴在他身上的祥瑞推开:“你怎么长大了?”
  祥瑞歪头不解。
  醇风面色通红,师傅请告诉弟子,弟子面前这个穿着自己衣裳,青春活泼的少女不是弟子昨夜捡的那颗蛋!
  祥瑞见醇风面色不好,抽抽鼻子,她扯住醇风的衣袖,仰头,眼泪欲落不落:“小哥哥,你嫌弃祥瑞了?”
  醇风看着祥瑞梨花带雨的模样,连连摇头:“不,不是的……”
  祥瑞破涕为笑,踮起脚尖,双手搂住醇风的脖子:“我就晓得小哥哥最好了。”
  醇风一颗心砰砰乱跳,感受到少女柔软的身体,醇风僵直着身子不敢动:“你先放开我,祥瑞!”
  “嘻嘻~”祥瑞放开醇风,拿食指刮了刮脸:“小哥哥脸红了哟~”
  醇风心中默念心经,‘空即是色,色/即是空’‘天底下小师妹儿最最可爱’‘小师妹最可爱’
  “小哥哥,你饿不饿?祥瑞烤了红薯给你吃!”
  醇风默默地看着祥瑞红彤彤的脸颊,其实祥瑞也很可爱!
  两人囫囵吃过早饭,醇风带着祥瑞急急忙忙地往龙虎山赶!
  谁也没有注意到,石像背后多了一行字:“爹娘,女儿随着道士私奔了!勿念!”
  有了祥瑞的陪同,醇风再也没被人讹诈过钱财。
  两人顺风顺水的来到龙虎山,见到了奇谭长老。
  奇谭长老一袭黑衣,她拿着信,面色冷然地扫了一眼醇风:“你师父叫你来的?”
  “是”
  “回去告诉他,有生之年我也不会踏足九华山半步!”
  醇风很是为难,师傅说过,九华山的基业就在此事上头。他硬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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