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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玉良颜-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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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位是金五小姐,她是金家三房的嫡女,她爹如今在户部京司衙门做郎中,至于模样嘛……”小钩苦着一张脸,大户人家的小姐哪是能随便见到的,他也不知是长什么模样。
  顾锦之倒也不在意,知道是金五小姐就行了,别的都好打听,他的眼睛又看向那几株玉盘盂,忽然伸手就朝那开得最好的一朵掐下去。
  “哎哟,我的爷啊,这可是七小姐的宝贝,七小姐自己都舍不得摘啊,您……”小钩话音未落,顾锦之已经掐下来一朵。
  “去给爷拿把剪刀来,挑着开得好的,全都剪下来,给金五小姐送过去。”
  小钩真的傻了,世子爷这真是闲得难受了,就见过那位金五小姐一次,这就要给人家送花去,让国公爷知道了,世子爷说不准要挨板子了。
  可看着世子爷那股兴奋劲儿,小钩又不想阻止了,世子爷够可怜了,有家不能回,只能躲在这远离京城的庄子里,好不容易找到一件好玩的事,就随了他吧。再说那位金五小姐也只有十二三岁,还没到可以欢好的年纪,世子爷也就不会有出格的事。
  看着小钩捧着花出去,顾锦之索性也跟上,小钩到金家庄子前叫门,他就在不远处一棵大槐树上坐着等。
  金家庄子外面有条小溪,那溪流是从山上流下来的,几只水鸭子在里面嬉戏,顾锦之忽然觉得金家建庄子选的地方也好,依山伴水,比自己家的庄子好多了。
  小钩说得没错,他现在就是无家可归了。父亲总能找出他这样那样的不是,见他一次就骂上一次,有几回还动了板子。好在父亲公务烦忙,没空来西岭,他还能有个地方安身,免得看到父亲的那张脸。
  金家的大门打开又关上了,再打开时,走出来一个穿着翠绿比甲的丫鬟,顾锦之看着那丫鬟接过小钩手里的花儿,他松了一口气。
  看到他让人送花,小姑娘肯定很奇怪,她是见过他的,一定会到那日和他遇到的地方当面问个清楚,这样他就能再看到她了,然后和她好好比试比试。
  会轻功的大家闺秀,他还是头一回遇到。
  “那丫鬟怎么说呢?”顾锦之问小钩。
  “什么都没说,连个谢谢也没说。”小钩正暗自庆幸呢,金家没拿大棒子把他打出来,还真幸运。
  顾锦之有些失望,又问:“那她知道是我送的吗?”
  “知道啊。”小钩说到这里,忽然想起一件事,他吓得连忙捂住嘴巴。
  可他的动作太明显了,顾锦之全都看到了:“怎么了?快点说。”
  小钩快要哭出来了,这次他真的把差事办砸了,世子爷接下来还怎么玩啊!
  “世子爷,是小的该死,要不您再找点什么给金五小姐送去,小的再跑一趟。”
  小钩带了哭腔,他从六岁就跟着世子爷,办砸的事情没有一百也有八十,只要他用这个腔调说话,世子爷肯定不会责罚他。
  顾锦之一屁股坐到路边的大青石上,没精打采:“你是不是只说送花,没说是爷我送的花啊?”
  小钩只好点头,世子爷真是他肚子里的蛔虫,不对,呸呸,世子爷怎么会是蛔虫,世子爷是金虫子银虫子,富贵吉祥的虫子。
  “小的说……这是给金五小姐的……门子就去叫来丫鬟,那丫鬟问都没问,拿了花就进去了。小的这会儿想起来了,是真的没说……”
  顾锦之叹口气,仰头望天。真无聊啊,天也不蓝了,云也不白了,一点儿意思也没有。
  “世子爷,要不咱再去给送一次?”小钩小声试探着,这次他肯定大张旗鼓说是世子爷送的,就让那位金五小姐受宠若惊去吧,自家世子爷还没给女孩子送过花呢。
  “还去?她会当我是卖花的。”顾锦之赌气。
  小钩一想,可不是嘛,那些卖花的隔三差五就给府里的夫人小姐们免费送花,为的就是府里到他们那里采购更多更贵的花木。
  若是世子爷接二连三去送花,金五小姐一定以为镇国公府新开了花木场。
  “那世子爷,您说送什么,小的这就去。”
  顾锦之摇摇头,他也不知道送什么。
  “算了,咱们到镇上去吧,把那只鸟给嫣然那丫头买回来。”
  小钩高兴了,谁说世子爷不长耳朵了,他那会儿说的话世子爷都听到了。
  “世子爷,七小姐就算知道这只鸟不是先前那只,看您这么用心思给她买回来,她也会高兴的。”
  顾锦之哼了一声:“她不会高兴了,大老远从京城跑过来,却连半个人影儿也没看到,可她刚走,人就来了,她若是知道了,能高兴才怪呢。”
  小钩想想也是,皇后娘娘想把七小姐赐婚给十二皇子,夫人听说后哭成泪人儿了,谁家会把个花朵似的闺女许给个废人啊,可怜七小姐听说十二皇子要来西岭小住,就从京城跑来,想亲眼见见这位传说中的十二皇子,没想到在这里等了十几日,都没看到十二皇子的影子。
  第四十一章 不如人
  
  一盏茶的功夫了,琳琅还在看着插在琉璃花瓶里的那一捧白芍药。玲珑看她一眼,抿嘴笑笑,继续埋头绣花。
  “五妹妹,我看出来了。”琳琅终于说话了。
  玲珑只好停下手里的针线侧耳恭听:“四姐姐,你看出什么了?”
  “首先这不是普通的白芍药,这是玉盘盂,先前我娘和宫里的贵主子讨了一株,可惜给养死了。”
  玲珑听到这里,重又低下头绣屏风,还以为你看出什么了,原来就是你养死过这种花。
  看到玲珑不感兴趣,琳琅有点失望,索性坐到绣架旁边,歪头看着玲珑:“你还没听明白啊,我是说这种玉盘盂普通人家是没有的,这花是从宫里移来的。能从宫里移来花木的,能是什么样的人家。你好好想想,你是不是认识了哪位皇亲国戚?”
  玲珑放下手里的针线,茫然地摇摇头。皇亲国戚她不认识,但外家当年倒是勋贵,可惜外祖父去世后,理应袭爵的舅舅们都在边关不明不白死了,万岁的袭爵诏书就此再也没有颁下,几位表兄弟非但没能袭爵,且就连京里的宅子也变卖了,眼下都已不知下落。
  除此以外,她真的想不起自己还认识哪位贵亲了。
  “你不是说大伯母也从宫里讨过一株吗?咱家也不是皇亲国戚,说不定是二堂兄从哪里搞到的,让人带过来,只送我不送给,故意气你的,哈哈。”金子焕和琳琅兄妹情深,又是整日吵个不停,这种气人的事,倒也不是没有的。
  琳琅却一个劲摇头:“非也非也,我娘也只讨来一株而已,你看看这里的花枝足有十几支,这要好几株才能剪得这么一瓶子。再说你看这花多新鲜,分非就是刚从花枝上剪下来的。所以我猜啊,这送花的人就在这附近。玲珑,你猜会不会是那日咱们遇到的那人啊,那人随从就有百来人,二哥也说像是宗室中人了。”
  玲珑眼前浮现出见过三次的少年,活了十二岁有人送花给她,若真是那个少年也是件美好到完美的事,可惜这绝不可能。
  的确是见过三次,但那是她见了人家三次,人家可没有见过她。
  “怎么会呢,咱们根本不认识他……”说到这里,玲珑眼睛亮了一下,她的脑海里浮现出一个人,怎么刚才没有想到呢,顾家不就是能到宫里移花的皇亲国戚吗?再说,那个顾锦之光天化日下在野地里追小姑娘,这种上门送花的事,也不是做不出来啊。
  想到这里,她有些赌气,站起身来,刚想让人把这些花还回去,可又一眼,如果就这样给送到顾家庄子,那顾锦之就知道被她识破了,那人还不知又会有何幺蛾子,索性装糊涂。
  “来历不明的东西我不要,谁喜欢就拿去,别在我这里放着。”
  看到玲珑板起小脸,琳琅噗哧笑出来,几枝花而已倒也无所谓,这种玉盘盂不是哪家都有的,又是就在这附近,说不定就有人能猜出来出自哪里,与其被下人们传来传去,影响到金家小姐的名声,还不如打发出去。
  “这些花扔了倒也可惜了,你们拿到前院去,谁若喜欢就拿去吧,就是不能往五妹妹和我的院子里放,以后你们都长点记性,再有这种来历不明的东西,哪个也不能收。”
  看到婆子们拿花出去,琳琅也打个哈欠:“我回去歇息,你也不要总是绣花,我让王二媳妇煲了冰糖雪蛤膏子,一会儿给三婶和你送过来。”
  玲珑答应着,注意力却依然在屏风上,琳琅摇摇头,这个小堂妹做事情这么专注,倒像极了三叔,可惜父女缘浅。
  琳琅走了不久,王二媳妇便送来了冰糖雪蛤膏子,玲珑和杏雨给母亲端过去时,冯氏正在睡着,玲珑不想打扰她,就让杏雨把雪蛤膏子收起来。
  此时是午后,天气渐渐热起来,玲珑不想再绣花了,她换上箭袖,从庄子后门出去,又上山了。
  这次她没有再去那处有泉水的地方,免得再遇到顾锦之那个神经病。她只想去雾亭,她喜欢看那片白雾蒸腾的山谷。
  虽是夏日,可山上要比山下凉快许多,玲珑一路跑到雾亭,竟然没有出汗。她估摸着这次比上次用的时间更短了。年纪小就是有好处,前世的技艺和体能恢复得也很快,她记忆中,上一世她十二岁时,轻身功夫远不如现在。可惜想要达到前世临死前的水准,还差得太远。
  她从身上取出水袋子,坐到雾亭里,一边喝水一边赏雾。
  常栖在这里的山鸟倒似是认识她了,不似上次的惊慌飞去,反而落在飞檐上轻声啼叫。玲珑觉得有趣,抬起头想要逗逗它们,却见雾亭上面多了两个字——露霭。
  笔迹苍劲挺拔,又如蛟龙出海,和那两句诗词的笔迹相同,显然出自一人之手。
  玲珑坐的这处正是雾亭背面,也就是临着山谷的位置,雾亭建在山崖上,远远望去凌空而建。胆子小的也只是站在雾亭里面远眺风景,玲珑胆子大,又想看下面的山谷,这才坐到边缘之处。
  上次她便是在这里看到那两句李贺的诗句,当时并没有多想,可这次看到诗句上面多出一条横批,这才想到,那位在此处写字的人不但胆子大,很有可能还有轻功。
  单是那两句诗倒也罢了,成年男人也能写上去,可这横批却是在飞檐下面,这个位置想架梯子很难,而且还很危险。
  要想在上面写字,除非是写字的人飞身上去,用最快的速度写完再落下来。
  她是学过轻功的,但她的轻功师承自现代的秦玛丽,她能奔跑如脱兔,也能飞檐走壁,但像这样仅凭一口丹田之气立在空中写字,不但她做不到,就是她的师傅秦玛丽双腿不残,也无法做到。这样的功夫,玲珑一向认为都是武侠小说和电影里杜撰出来的。
  莫非在古代真有这样的功夫,只是年代久远到了她那一世已经失传了?
  玲珑来了兴趣,她放下水袋子,凝神提气,纵身向上跃去……
  可惜她连跃十几次,虽然能摸到那两个字的位置,但却无法停留,到后来,她索性跃到雾亭顶上,坐在飞檐上面,两条小腿耷拉着,看着脚上那双粉缎子绣碎花的绣鞋直叹气。
  但凡是练武的人遇到这种事都会有这样的无奈,那就是四个字——技不如人。
  第四十二章 皇子到
  
  已是下午,山谷里的白雾却没有散去,丝丝缕缕,又如白练一般,在山谷中缠绕着,徐徐升腾。袅袅的雾气与两侧的青峰交相辉映,宛若人间仙境。
  玲珑不是个爱纠结的人,叹了几口气,看着这片美景,就又觉得神清气爽。她正想飞身下去,却不由得秀眉蹙起,或许是两条腿垂在半空姿势不对,这会儿竟然麻了。
  她正在长身体,每日的运动量又很大,难免会有这种情况,她也不是第一次腿麻了,只是这次有些尴尬。她强忍着酸麻,稍稍动下身子,让自己坐得稳当一些,免得腿脚不便摔下来。
  可正在这时,忽然传来一阵马踏鸾铃的声音,并不是一匹马,而是三四匹,马儿跑得很快,玲珑还没有藏起身形,这几匹马已经到了雾亭前面。
  “什么人?”平地里一声暴喝,玲珑给吓了一跳,她原本还心存侥幸,过路之人想来也不会注意到亭子顶上还有一个人,可没想到却被人一眼就看到了。
  她想转身解释一下,可还没有开口,就听到一阵弯弓上箭的声音,一个人吼道:“小心刺客,保护殿下!”
  这是什么乱七八糟的,玲珑顾不上双腿不能动弹,咬咬牙,纵身向下跃去!
  可她忘了,这会儿她的腿不听使唤,这一跃,并非如她想像的那般身轻如燕,翩然落地,然后拔腿就跑;而是如沙袋一样,噗通一声,摔在青石砌成的石阶上,惊起一片飞鸟。
  好在这么一摔,她的腿竟然不麻了,恢复了知觉,可是这知觉就是彻骨的疼痛!
  她强撑着想爬起来,身边出现了几双脚,穿着马靴的男人的大脚。
  “殿下,这是个小姑娘。”
  “看着好像不是刺客。”
  ……
  玲珑疼得直吸气,嘴里低吼:“谁是刺客了,我在上面坐得好好的,你们干嘛吓唬人。”
  那几个人显然也有些不好意思,这姑娘看上去还很小,也不像是山野村姑,说不定是哪家的小姐。把个大家闺秀当成刺客,这也不是光彩的事。
  玲珑试图站起来,可腿上和屁|股又是一阵剧痛,她伸手摸了摸自己的腿,倒是不像骨折。想来并无大恙。她松了口气,这才抬头去看这几个人。
  正在这时,又有一个人走了过来,这几个人连忙让开,其中一个小心翼翼道:“殿下,是卑职没有看清楚,但这姑娘竟然坐在亭子顶上,也是怪异。”
  他的话音刚落,玲珑便道:“我愿意坐在上面,你管得着吗?我坐在上面看风景还有罪啦,这是哪门子的律法?”
  就在这一刻,她的大脑已经恢复清明,那些人口口声声叫着殿下,他们的主子想来就是位皇子了。既然是皇子,那就不是山匪强盗,她本就没有招惹他们,自是不怕。
  可就在这时,她看到了正走过来的那个人。
  原来是他!
  她见过他三次,加上这次是第四次,这就是安定河上的那个少年。
  电光火石间,玲珑已经知道他是谁了。
  当日的龙舟会,传闻十二皇子也投了注,还会亲自前来观看;来西岭的路上,他前呼后拥,二堂兄也说像是宗室子弟;而此时,这些人称呼他为殿下,还为虎作伥害得她从亭子上摔下来。
  他就是传说中的十二皇子。
  那少年已经走到玲珑身前,好看的眉头微微蹙起,满脸都是不耐烦,目光在玲珑脸上冷冷扫过,带着几分厌恶。
  玲珑忽然想起前世时有位霸道总裁曾经说过,大把的女人在他面前故意摔倒啊晕倒啊想引起他的注意,这位总裁说这些话时,脸上就是这种厌恶又不耐烦的表情。
  想到这里,玲珑也不知道从哪里来的力气,霍的一下从地上站了起来,她可不想让这位什么皇子误以为她是故意坐在这里,等着他路过时再跳下来。
  可是她站起来的速度还是慢了半拍,就在她还没站稳的时候,十二皇子已经转身,对身边一人说道:“给她几两银子看大夫,打发走。”
  待到这些人重新上马,全都离去,玲珑还站在那里,手里捧着五两银子。
  她是金家人,金家人就没有不爱钱的,你们既然当我是碰瓷的,那我不收钱就太亏了。再说身上这么疼,说不定真要看大夫。
  只是银子拿了,那位美少年在她心里的形像也是一落千丈。
  那么好看的人,却是既自大又没有同情心,真是浪费了一副好皮囊。她不禁又想起从琳琅那里听来的关于这位十二皇子的传说,忍不住笑出声来。
  传说中很多老太监都是变|态的,想来这位天皇贵胄的十二皇子也是如此。
  年纪轻轻又生得玉树临风,可惜却不能人道,难怪他是这副德性。不是自大,而是自卑,因此对女子也厌恶起来。
  玲珑这样想着,方才的坏心情烟消云散,就连那五两银子,也是越看越觉得成色好。
  她上山时是一路狂奔,下山却是一瘸一拐,用了足足一个时辰才回到庄子里。
  看到小姐走路不利索,衣裳也脏了,杏雨吓了一跳,连忙问道:“小姐,您这是怎么了?”
  “没事,摔了一跤。你们去找瓶跌打酒,帮我搓搓。”前世她有过两次重伤,全都捡回一条命,比起那些,这点小伤真不算什么。
  杏雨还是心疼得不成,一边让三碗水去给小姐找换洗衣裳,一边翻箱倒柜找跌打酒。小姐平时练功时也常会磕着碰着,所以跌打酒常备着。
  很快,屋子里便弥漫着跌打酒刺鼻的味道,杏雨帮玲珑搓着伤处,小声说道:“小姐,庄子里来了客人,您猜是谁?”
  这里本就是金家公有的产业,不是任何一房的私产,金家人都能来这里,可看到杏雨说话的腔调,倒似是来的这人与众不同。
  “是谁啊?”玲珑问道。
  “是许家二爷,他是和咱家三爷一起来的。”杏雨压低了声音。许庭深是玲珑自幼定下的夫君,平素里便更要避讳,免得被下人们听了去乱嚼舌根子。
  玲珑吃了一惊,原来是趴在罗汉椅上,这会儿坐起身来。
  “三哥不是上个月刚回山东吗,怎么这就回来了?”古代可没有寒暑假一说,泰山书院管得又严,哪是说回来就回来的。
  一一一
  姚姚第一次用手机上传,结果刚刚发现复制得乱七八糟,现在再重传一遍,用手机看书的读者,可以重新下载,就能看到后传的了。先试试,如果还是不行,我再改。
  第四十三章 竹香院
  
  金子烽和许庭深还真的不是逃学回来的,他们是正大光明跟着泰山书院的师兄出来游学的。
  这也是泰山书院的独到之处,每年都会通过考核选拔出优秀弟子到各处书院游学,博采众家之长。
  金子烽和许庭深过完端午节回到书院,便在考核中胜出,跟着师兄陆吾和李宁济一起去了江苏的金陵书院,一个月后,他们离开金陵书院,来到第二个游学的地方——树德书院。
  树德书院没在京城,食宿甚是艰苦。金子烽便想起自家有处庄子离此不远,这才和陆、李、许三人一起来到西岭。
  此番游学,金子烽也只是写信告诉父亲,那时他还没有离开山东,到了金陵后偏又跟了位极是风雅的夫子,没让他们留在书院,反而带上四人和自己的弟子们一起去了栖霞山,于名山大川中感悟学问。
  这与泰山书院刻板的教学风格完全不同,这位夫子每日就是带他们登山看景,溪边垂钓,却又冷不丁就考他们的学问,四个人被弄得云里雾里,往往张口结舌回答不出,反而金陵书院的学生们都是对答如流。
  为了不致于在夫子面前丢脸,四个人只好挑灯夜读,明明是游山玩水,却比在泰山书院时还要用功,直到他们终于能在夫子面前畅所欲言,这位夫子才让他们离开金陵。
  经此,四人的学问都是大涨,但谁也没有闲瑕给家中写信,告知行程。
  眼下来到京城附近的树德书院,看到这里也是重峦叠幛,想来又要进山做学问,四人谁也不敢懈怠,听说金家在这里有庄子,想来比客栈里更安静更适合读书,便相跟着来到庄子里。
  正因为一直没有和父亲通信,金子烽直到在庄子里住下,才知道琳琅和玲珑也在庄子里。
  他是刚过端午就离京的,并不知道后来府里发生的事,却也听许庭深说起表兄韩云开提亲被拒的事。
  对于金媛的亲事,他不置可否。他比谁都知道许庭深的心思,更知道许家不会娶庶女为妻。他和玲珑虽不亲近,但只要许家还认这门亲事,他都会出手相助。
  他要助的自然不是亲妹子,而是许庭深。许庭深的父亲如今是国子监祭酒,如果许庭深真能成为他的妹夫,他的仕途自是要比别人顺畅。
  听到金顺媳妇说起四小姐和五小姐也在庄子里,许庭深眼中是藏不住的欣喜,他没有说话,右手却捏紧了那只扇子套。
  扇子套上绣了几竿翠竹,他的行囊里有一块象牙雕的镇纸,上面雕的竹子和这扇子套是一样的。这是他忙里偷闲雕出来的,原本还想着中秋回京城时找机会送给玲珑,没想到现在竟然和她同住在一所庄子里。
  见来的人是三房的嫡长子,金顺和自家媳妇更是不敢怠慢,收拾出两间院子,金子烽和许庭深住了一间,陆吾和李宁济住了另一间。
  晚膳是在前院的凉亭里用的,这阵子两位小姐住进来,庄子里的食材自是比以前要丰富,金子烽四人来了,正好派上用场。
  这山里的菜式虽然比不上京城府里的精细,却也别有风味。四人在金陵时风餐露宿,这时免不得胡吃海塞,全没了读书人的儒雅。
  吃饱喝足,四人也没有离席,就在凉亭里闲聊些在金陵的感受,这时一个婆子走进来,道:“三爷,媳妇子的男人是庄子里的王二,媳妇子是庄子里调过去给两位小姐使唤的,这会子四小姐和五小姐都到三爷您的院子里去了,等着给您见礼呢。”
  金子烽这才想起依规矩两个妹妹是要来给他见礼的,方才只顾用膳,倒是把这事给忘了。
  听说有女誊,陆吾和李宁济连忙告辞,原本想要拉着许庭深一起走,到他们的院子里继续聊,却见许庭深坐着没动,压根儿没有要走的意思,两人只好自己先走。
  金子烽在心里暗笑,这个小师弟还是太过生嫩,就这样把心思都写在脸上了。
  “许贤弟和我家是世交,和舍妹也是见过的,就不必避嫌,咱们一起回去吧,别让她们久等。”
  虽说都在一个庄子里住着,但男女有别,许庭深想要见到玲珑也是很不容易,他原本还在想着要怎生想个法子才能把这象牙镇纸送到她手上呢,现在听到金子烽这样说,他顿时一阵狂喜,清俊的玉面上泛起了红霞。
  金子烽假装什么都没有看到,起身离席,向他和许庭深暂住的院子走去,许庭深忙在后面跟上。
  得知三爷正在天下有名的书院里读书,金顺便挑了这座竹香院。金家不是书香门第,庄子里更没有那么多的讲究。整个山庄共有大大小小六七个院子,却也只有这里有名字。名字虽然直白,少了风雅,但却也应景。
  竹香院里的房屋陈设全是用竹子制成,竹篱笆上爬满蔷薇,粉红、雪白的花朵艳而不俗。再往里面,就是竹木搭就的抄手长廊,种的却是绿萝,枝叶繁茂,绿意盈盈。
  琳琅和玲珑就在抄手廊子里坐着,有凉风吹进来,绿萝的藤蔓随风摆动,多了几分灵动。
  “听说许家二爷也住在这个院子,一会儿该不会碰上吧。”琳琅轻声笑着,她是要嫁的人了,这会子却想看看小堂妹遇到未婚夫君的情景。
  玲珑冲她皱皱鼻子,道:“怎么会呢,有三哥在,自是不会那般唐突。”
  话虽是这样说,可玲珑心里却没有底。上次哥哥随手就把她绣的东西给了许庭深,让她硌应了好久。只是希望他还能念着一母同胞之情,不要再枉做小人。
  “那倒也是,我娘说过,三哥就是三叔的影子,脾气秉性全都像,那样的人想来做事也是一板一眼,正正经经的。”
  有个整日和她吵架的二哥金子焕,琳琅倒是挺向往能有个正正经经的哥哥。她和三哥金子烽并不熟,也就是逢年过节见见面,印像中三哥不苟言笑,倒真是那样的人。
  姐妹两个正在说话,就见琳琅的丫鬟端云跑过来:“四小姐五小姐,三爷回来了,这会子已经过了月亮门了。”
  第四十四章 冯婉容
  
  听说金子烽来了,琳琅整整衣裳站起身,却见玲珑却还好整以暇坐在那里,就像是并不急着见哥哥一样。
  她虽然性格爽快,但却不是粗心的人,只是有些事一时没有想到而已。
  方才没有多想的事,这时却全都想起来了。三堂兄是下午到的,按理说一来便要先去给三婶婶请安的,他陪着同窗用膳倒也能勉强算是无奈,可用完膳怎么就直接回来了,没去后院看望三婶呢?
  难怪五妹妹像是不太高兴,想来三堂兄平素里对三婶并不孝顺。
  琳琅没来及再想下去,金子烽已经走进了抄手廊子。
  这次游学,书院不允许他们携带随从,是以他们四个人全是轻装简行,无论是在金陵还是在路上,身边都没有使唤的人。
  金子烽从凉亭里回来这里,没有小厮书僮跟着,身边却还有一位年轻公子。
  琳琅立刻明白了,这位公子就是许家二爷。
  这时玲珑才慢吞吞起身,和琳琅一起给两人见礼,有外男在这里,琳琅不想久留,也只和金子烽寒暄几句,便告辞。玲珑却没有走,她盯着金子烽的眼睛,低声问道:“三哥不准备去看望母亲吗?”
  金子烽白皙俊美的脸上泛起铁青,但碍着许庭深也在,便道:“安顿了师兄们,我自是会去,你和四妹先回去吧。”
  玲珑却依然看着他的眼睛,目光清朗,却又如寒泉让金子烽心头颤了一下,自家妹子的这双眼睛竟似看进他的心里。
  你能去才叫奇怪!端午回来那么多天,你都没有踏进容园半步,现在到了这里,又有几位同窗也在,想来你非但不会去,甚至也不会让人知道你还有亲娘也在庄子里面。
  玲珑一双秀目看着金子烽,一句话也没有再说,稚嫩的小脸上是与年龄不相衬的讥诮,像是在嘲笑着自己的哥哥。
  金子烽脸上的铁青更加浓重,他别开脸,不让自己的眼睛与玲珑相遇。或许真如二太太所说,他小看了这个妹妹。
  不过就是十二岁的小姑娘,看他的目光却令他无地自容。
  对,就是无地自容。虽然他不想用这四个字来形容,但他不得不承认,如果此时可以离开,他一定会躲到一旁,不去看她的那双眼睛。
  这双眼睛看他的时候,目光并不凌厉,也并非灼灼逼人。相反,还分外平静,如同清泉不染半点尘埃,纯净得让他自惭形秽,却又——
  无地自容!
  琳琅已经先行告退,玲珑也向金子烽和许庭深福了福,带了两个丫鬟告辞,她从金子烽身边走过时,没有再看哥哥一眼,但她一抬眼,却看到许庭深正在看着她。
  玲珑打扮得并不出挑,却搭配得赏心悦目。身上是蜜合色小袄和月牙白的挑线裙子,梳着双螺髻,戴了两朵蜜合色抽纱绢花,一张小脸脂粉未施,却白里透红,分外娇艳。
  许庭深甚至没有看清金家四小姐的模样,他的眼里只有玲珑,却又不敢盯着她看,见她要走了,又是低着头,他这才大着胆子去看她。
  两个月没见,她出落得越发好了,只是她似是不爱笑,她生得这般好看,若是笑起来,一定也如花朵一般,可惜从没见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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