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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学霸之路-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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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沈旭辰就随赵云恩一起出现在《仗剑行侠》的片场了。他名义上是赵云恩的助理,但因为没什么经验,其实大部分关键性的工作还是关戴在做。沈旭辰只要跟着赵云恩跑进跑出,给赵云恩打打扇子、递递水、拎拎包就行了。也因为沈旭辰一直待在片场里,他很快就和现场的工作人员熟悉起来。
    《仗剑行侠》是一部男人戏,虽然也有女主、女配的存在,但沈旭辰觉得陆丘然扮演的三皇子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女主”嘛。救男主与危难之中,伪装身份与男主相交,和男主一起亡命天下,得了天下负了他……这些统统都是三皇子干的事情。为了让全剧的狗血来得更猛烈些,最后女主都黑化领便当了啊!只剩下男主和男配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啊!
    当赵云恩拍戏的时候,沈旭辰就坐一边瞧着。他围观了两天,发现导演拍的全是赵云恩和陆丘然的对手戏。
    赵云恩不必说,日后的影帝妥妥的。陆丘然作为新生代实力偶像,他的演技也不赖。陆丘然虽然是演偶像剧出道的,但他为人勤勉,虽年纪轻轻就已小有名气,但依然苦苦磨练演技。强强联合,他们两个的戏拍得十分顺利,很少有ng的。导演一直是一副笑模样。
    拍戏的过程其实非常辛苦。
    七月初,天气已经开始闷热了。《仗剑行侠》却是古装剧剧组,演员个个都要里三层外三层地裹着。头套也很厚重,赵云恩的后脑勺上捂出了不少痱子。近距离围观的沈旭辰却觉得十分搞笑,因为演员上半身穿得严严实实,一本正经地说着角色台词,可是下半身不被摄像机拍到的地方却穿着短裤拖鞋,别提有多出戏了。
    不过,这一观摩,沈旭辰的确学到了不少东西。至少,他已经能搞清楚在面对摄像机的时候要如何站位了。而且,当看到赵云恩骑在长条板凳上演跨马逃亡的戏之后,沈旭辰觉得自己的尴尬综合症被治愈了很多。他再尴尬总不会比赵云恩这种略显傻逗的演戏方式更尴尬了吧?果然有对比才会有收获啊。
    自觉已经混了脸熟,待这天中午收工时,沈旭辰乐颠颠地跑到了陆丘然面前,捧出纸笔,一脸期待地说:“丘然哥,我家姐姐可喜欢你了,能不能求你给个签名啊。”
    陆丘然脾气很好地笑了笑,二话不说,接过纸笔就签了名。把纸笔递还给沈旭辰之后,陆丘然竟摸着下巴打量起沈旭辰来。沈旭辰被他看得快发毛了。忽然,陆丘然一把揽住沈旭辰的肩膀,转头高声问导演:“喂,梁导,我找到我弟弟了,你觉得这孩子怎么样?”
    “你放开我弟弟啊!那是我弟弟啊!”赵云恩用手托着戏服的衣摆,站在不远处跳脚。
    梁导眯着眼睛将沈旭辰打量了一会儿,一挥手说:“下午开工的时候,让化妆师给他上个妆!我估计效果应该不错。”
    陆丘然松开沈旭辰,调皮地对着梁导鞠躬行礼:“我替我弟弟谢谢您了嘿!”
    “等下,丘然哥刚刚说的是戏里的角色吗?我演不来的……”沈旭辰欲哭无泪。
    陆丘然拍了拍沈旭辰的肩膀,说:“我都听你表哥说了,你来剧组不就是为了熟悉被摄像机包围的氛围的吗?那还不如亲身上戏演一段。只有真正面对摄像机了,你才会知道,其实暴露在公众视野中也就那样,没什么大不了的。放心啦,是个小配角,用来耍帅的,不需要多少演技。你长得好,很适合上妆,到时候一定会过关的啦!”
    说完,陆丘然又在沈旭辰的肩膀上用力拍了两下,然后笑呵呵地走了。
    赵云恩赶紧把沈旭辰拉到一边,解释说:“陆丘然这说法不错,对你而言,这的确是个好机会。我们这是单元剧,差不多十集破一个案子。按照进程,我们现在本应该在拍都城拐卖案,结果却先拍了六王遇刺案,这是因为拐卖案中的一个早先定好的重要配角演员临时爽约了,一时之间找不到替代的人,导演只好先拍下面的剧情。”
    “重要配角么?我真的演不来啊!”沈旭辰连连摆手。
    “一开始的确是该单元中的重要配角……但是,因为演员不好找,编剧就临时改了戏,现在七皇子那角色成了一个无时不刻出现在别人口中,但实际上只出场了三次的*oss了。”赵云恩解释说,“只有三场戏,其中一场还是弹古琴的,这刚好不就是你擅长的吗?拍手部特写时都不需要文替了。你完全可以试试。”
    沈旭辰苦着一张脸:“要是演砸了……”
    “先试试嘛,说不定你其实有演戏方面的天赋呢?”赵云恩压低了声音说,“陆丘然之所以向导演推荐你,觉得你外形合适是一方面,还有一方面是因为他和柯荣有仇……听说柯荣有意要演七皇子。如果真让柯荣来演,剧本就要用改编前的了,这意味着在整个都城拐卖案单元中,七皇子才是主要的角色。陆丘然不愿意让柯荣捡这个便宜,所以才故意把你推出去。哪怕是为了给柯荣添堵,陆丘然也会好好给你带戏的,到时候你跟着他的感觉走就好了。”
    “那导演怎么就真同意了?柯荣那么有名气,让柯荣加入剧组不是更好吗?”沈旭辰又问。
    赵云恩说:“之前,编剧还没来得及修改剧本也就算了……待编剧把剧本修改完,七皇子的戏份大幅度减少,但梁导反而觉得改过的剧本更好。柯荣却是冲着原剧本来的,这意味着剧组用柯荣就要用原剧本,不用柯荣就可以用更好的剧本……导演也两难啊。正好陆丘然把你提溜出来了,那就让你试试呗。”他一边说,一边接过工作人员发的盒饭。
    虽然是个正宗吃货,但并非没有美食就不能活。中午的休息时间不长,为了方便,赵云恩就跟着剧组一起吃盒饭。趁着没人看见,赵云恩把自己不爱吃的青椒通通夹到了沈旭辰碗里,还美其名曰让正在长身体的沈旭辰营养均衡。沈旭辰顶着满脑袋黑线问:“喂,你的形象呢?有本事夹青椒,有本事你把鸡腿也夹给我啊!”
    赵云恩恍若未闻,迅速夹起鸡腿,三口两口就啃完了。

  ☆、第68章 客串吧

杨茗茗是赵云恩的粉丝。自从知道赵云恩加入了梁导的《仗剑行侠》剧组,杨茗茗就一直磨着自家姑姑,想要以实习的名义待在剧组中,以便能和男神朝夕相处。杨茗茗表示自己一定会踏踏实实干活,绝对不捣乱,还免费劳作不要工资,只求组织给个近距离接触男神的机会。哦,值得一说的是,杨茗茗的姑姑是杨紫女士,而杨紫女士一直是梁导剧组的御用化妆师。
    虽然很迷恋赵云恩,但杨茗茗是个有素质的低调的粉丝,只要让她一个人静静地欣赏美男就好了。加入剧组后,杨茗茗每天都能和男神朝夕相处,她强抑制住内心的激动,没有尖叫,甚至没有上前打扰,只拿出手机默默地围观着。而且,因为杨紫特意提醒过,杨茗茗拍了超多照片之后,也只是自己一个人默默萌着,没有随意往外传。
    当然,为了以后也能迅速掌握男神的动态,杨茗茗很有“心机”地“勾搭”了关戴。她也不求关戴多做什么,只求和关戴成为朋友之后,以后能第一时间得到些条件许可范围内的料。鉴于杨茗茗真的很诚心,关戴现在和她关系还真算不错。比如说,赵云恩的表弟要来剧组给他当助理,这个消息,杨茗茗就知道得比一般人早很多。
    听说赵云恩的父母都是华裔,那赵云恩的表弟会不会是混血儿啊……杨茗茗在心里畅想着,混血表弟君一定也长得很帅啊,哎呀呀呀,福利实在太好了!
    第一眼看到沈旭辰的时候,杨茗茗惊呆了。这是一个自带光环的男生啊!虽然表弟君不是混血,但杨茗茗一点都不失望,因为表弟君实在是太好看了!这种好看是不带侵略性的。像精致的瓷器,漂亮又带着韵味;像初生的太阳,光明又不过于灼热;像晨间的微风,他从你身边而过,给你留下了一声远方的鸟鸣,一缕野花的馨香,一片云彩,一个还未及醒来的梦。
    杨茗茗偷偷地花痴着表弟君。
    男神拍戏的时候,表弟君会坐在一边看书。有几次,杨茗茗晃悠悠地从表弟君身边走过,想知道表弟君在看什么。呵呵,物理前沿期刊是什么鬼,每个汉字我都认识,但连在一起完全不知道书上在写什么。杨茗茗忧伤地发现,自己的智商似乎不太够用。不知道表弟君缺不缺腿部挂件,自带食物上过大学还能自己赚钱的那种。
    当知道表弟君要试戏时,杨茗茗高兴地跳了起来。她姑姑是剧组中的王牌化妆师,但这样的化妆师不会轻易出手。别说表弟君只是要试下戏而已,就算表弟君真要演戏了,他那点戏份,都不够杨紫女士出手的。趁着杨紫在给赵云恩补妆,杨茗茗走到杨紫身边,故作淡定地问:“杨姐,梁导说要给赵先生的表弟装扮一下,我给画吧?”
    剧组里的人都管杨紫叫杨姐,杨茗茗虽然是借着姑姑的手混进剧组来的,但她进来以后就没有攀亲,因此也跟着大家叫杨姐。杨紫看着杨茗茗眼中的精光闪闪,心里好笑,只说:“恩,你的水平挺不错的,要不就试试吧。对了,别想当然,要先研究过剧本,知道七皇子的妆应该怎么画的吧?”
    “我知道,剧本已经看过很多遍了!”杨茗茗拍着胸脯保证说。
    赵云恩连忙说:“给我弟化妆的时候,就用我的化妆品吧。”他的化妆品都是自带的。虽然杨紫女士准备的化妆品也不错,但赵云恩自带的当然更好。赵云恩不缺这个钱。剧组里有人因此偷偷说赵云恩不够平易近人,但是赵云恩能用品质更好伤害性更小的化妆品,为什么不用?赵云恩觉得,犯不着为了迎合他人而和自己的皮肤过不去。杨紫女士都没有说什么,偏偏有些人见不得别人好。
    “好的!我一定圆满完成任务!”杨茗茗高兴极了。男神和表弟君能共用化妆品,这感情果然够铁!
    在《仗剑行侠》中,七皇子是个悲剧式的角色。他是三皇子的同母兄弟,出生时,正值后宫奸妃当道,才出生就被偷出了宫,作为孤儿被极乐楼收养。所以,在剧中,七皇子出场时不是七皇子,而是西北来的考生白念卿。白念卿是都城拐卖案中的小boss,为了养父的命令,他策划了拐卖案,想通过控制大臣们的子嗣来控制各位大臣……但迫于良心的谴责,七皇子在行动中故意漏出破绽。
    最终,三皇子与白念卿相认。白念卿很聪明,一知道自己的真实身份,他立刻就想明白了,他一直认作恩人的养父(也就是*oss)其实是自己的仇人。养父一直以白念卿为诱饵,诱使三皇子踏入必死的陷阱。白念卿早先漏出的破绽,养父*oss早看出来了。*oss隐而不动,就是想要将计就计干掉三皇子。万分危急的情况下,为救三皇子,七皇子身死。用七皇子的话来说,知道这世上还有个哥哥在牵挂自己,自己死而无憾。
    总之,这个角色集狗血与悲情于一身,是很有观众缘的。
    在修改过的剧本中,白念卿的存在感极强,一直出现在别人的口中,但他实际上只出场了三场戏。这极大彰显了白念卿的神秘。说是三场戏,严格论起来应该是三场半戏。有个地方,白念卿只出现了鼻子以下半张脸,台词只有一句冷哼。
    七皇子应该是个苍白无害的少年人形象,第一眼看上去绝对不会让人想到这是个boss。杨茗茗的专业素养还是不错的,从假发到衣袍,再弄妆容,她动作麻利有条理。很快,沈旭辰版的七皇子就出现了。
    沈旭辰睁开眼睛朝镜子看去。一瞬间,他差点没认出自己来。沈旭辰眨了眨眼睛,面前的镜子仿佛成了一个时空之门,一个从古代走来的少年正对着自己眨眼睛。杨茗茗一边收拾着化妆包,一边得意洋洋地说:“很不错吧?有没有觉得自己很适合古装啊。你的五官可塑性很高,化妆师最喜欢你这种了。”
    “嗯?”沈旭辰不解。
    “有些人的脸特别适合上妆,有些人就不那么适合了。你知道国家台的主持人印慧秀吧?她是不是特大气特端庄特漂亮?其实她没上妆的时候就是一张路人脸。别人化了妆虽然也很漂亮,但差别绝对没有印慧秀大。你和印慧秀是一类的。”说完就觉得话中带了些歧义,杨茗茗又赶紧描补说,“当然,你和印慧秀其实也不一样。你本来就长得漂亮。不不,那什么,我的意思是好看,长得好看。”
    这年代,夸男生一般不能用漂亮这个词。
    沈旭辰不好意思地笑了一下。
    笑得太犯规了……杨茗茗在心中大喊,面上一派镇定。
    果然,当梁导看到沈旭辰的时候,也忍不住眼睛一亮。电视剧的拍摄没有电影那么讲究,一般这种只出场几个镜头的角色找群演就行了,不是非要明星不可的。见陆丘然有意提携,沈旭辰的古装扮相又真的过关,梁导这边并无什么意见。知道沈旭辰有古琴基础后,梁导反而觉得是意外之喜了。
    “你们快看那边,快看啊快看!那个是谁啊,也是明星吗?”一个探班的姑娘忍不住使劲推着自己身边的同伴。
    当几个姑娘把目光落在沈旭辰身上,大家都激动了。
    “不知道啊……是新人吗?看上去好帅!”
    “天呐天呐,赵云恩在和他说话!他是赵云恩同公司的师弟吗?”
    “说实话,新人的古装扮相比赵云恩的还有味道!要不是知道这是在剧组,你告诉我说他是穿越过来的,我都相信啊!我们去找个工作人员问一问新人的名字吧!”
    “不行,我们之前答应过关助理的,不可以随意在剧组中走动。而且,你们忘记了,我们其实是来看赵云恩的吗?”
    “赵云恩拉着新人走过来了,啊啊啊啊,我好激动啊!怎么办怎么办,心脏要跳得飞出来了!”
    “安静安静,给赵云恩留点好印象,要让他知道我们是有素质的粉丝!”
    拍戏间隙,赵云恩拉着沈旭辰朝自己的粉丝走去。粉丝们来探班一次不容易,赵云恩一直很尊重并珍惜粉丝的付出,所以做不出把粉丝晾在那里不理的事情来。他穿着厚厚的戏服,虽然很热,后背都出汗了,但依然强打起精神,做出一副神采奕奕的模样,走到粉丝面前,笑着说:“你们好!天气这么热,大家辛苦了吧?我已经和关戴说过了,让他请你们喝水。”
    沈旭辰却是不怕热的,他享受着阳光的照射,然后笑眯眯地看着赵云恩在那里耍帅。姑娘们都挺可爱的,抢着对赵云恩说不辛苦。
    赵云恩的时间不多,才和粉丝说了一两分钟的话,导演那边就开始挥手了。粉丝们恋恋不舍,其中一位抢着说:“……最后一个问题,请问那是你同公司的新人吗?他叫什么名字啊?以前有什么作品吗?”
    “哈,这是我家里的表弟!”赵云恩笑着说,“他还是学生哦,主职业就是学习啦。因为是暑假,他来剧组陪我。结果,就被导演一眼相中了,所以会在剧中客串一个角色。表弟,来,和lady们打个招呼!”
    沈旭辰站在原地,笑着挥了挥手。姑娘们一起尖叫了起来。沈旭辰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的鼻子。
    拍戏的过程对沈旭辰而言很顺利。这并不是因为沈旭辰天赋秉义,说到底还是因为扮演这个角色的难度并非很大。对沈旭辰而言,最难的一幕戏就是死在三皇子怀里的戏。但是三皇子的扮演者陆丘然演技好,很容易就把沈旭辰带过去了。真正尝试过拍戏之后,沈旭辰那点宅男镜头恐惧症很快就被治愈了。
    在剧组待了十五六天,沈旭辰回到了钱湖镇。

  ☆、第69章 补袜子

“学校补课一直到八月二十号,接着会放十天假,然后九月一号正式上课。也就是说,八月底,我还有十天的假。那个时候,你还在帝都吧?到时候我去找你吧。正好我也已经很久没有见过干妈了,说真的还挺想她的。”顾望舒一边看着沈旭辰收拾行李,一边说。正值周日,平时要补课的顾望舒此时也在家。
    沈旭辰觉得行李中还差包内裤,但当着顾望舒的面又不好意思拿,就把行李箱合上,说:“行啊,我觉得比赛在八月底应该能结束了。到时候,我就陪你在帝都玩两天。要不要去看下国大或者华大?我们还可以站在门口拍个照。”
    “不去大学……想要去大学的话,明年凭自己本事考呗,光在门口拍照有什么意思。”顾望舒毫不犹豫地说,“对了,你之前换下来的袜子……我收衣服的时候,看见你晾在阳台的袜子上有个洞,就顺手给你缝上了,倒是不影响穿的,你还要不?”
    顾望舒一直是个很会过日子的人,缝衣服是她四岁左右就获得的技能。哪怕现在家里富裕了,其实不差这点小钱,她依然很简朴。沈旭辰也是个惜福的人,就说:“那可谢谢你了。我这次出门就不带破袜子了,穷家富路嘛。不过,以后都是可以穿的。你帮我放在衣橱里吧。”
    犹豫了一下,顾望舒又说:“对了,你还记得章烨吧?高一时是十八班的。他还害我在运动会上摔了一跤,虽然动手的人不是他。上个学期,他总是来我们班找人,似乎是他有个兄弟在我们班里吧。然后,不知道怎么回事,现在年级里一直在传我和他的绯闻,挺讨厌的。章烨认识的人又多,那些人每次从我身边走过都要起哄。前两天,我们不是补课么?那帮人又在走廊上起哄,结果被文科班的一个老师听到了,我被那老师劈头盖脸训了一顿。”
    从顾望舒口中听到章烨的消息,沈旭辰就忍不住想起上辈子的事情。他正要叫顾望舒小心章烨那个人,就听见顾望舒说自己被老师训斥了。沈旭辰咽下口中的话,转而问:“为什么训你啊?是哪个老师?那老师怎么想的?”
    提到这个,顾望舒就觉得郁闷:“那老师和疯子似的。我都说了,这不关我的事情,是他们男生自己要起哄的。结果那老师竟然说苍蝇不叮无缝的蛋,硬要说我自己不自重,才会招惹男生。气死我了。他是老师,我又不好甩袖而去,结果他就站在楼梯口,骂了我半个多小时。”
    “是哪个老师啊?”
    “不是很清楚,只知道是文科班的……就是那个头顶头发秃了,他就把下面的头发留长,然后反梳上来把头顶盖住的老师,听说是教政治的。”顾望舒说。也是因为这两年沈旭辰变化太大,已经慢慢由“弟弟”的角色转化为“男人”的角色了,所以顾望舒才会对着沈旭辰抱怨。以前,顾望舒有什么事情都只会自己扛着。
    沈旭辰也觉得生气,说:“这老师太过分了。他这话是在强词夺理,女孩子优秀一点自然会有爱慕者,哪里就不自尊自重了?我最烦这种人了,古时候女人缠小脚什么的全是这种自以为是的卫道士迫害出来的。还有,章烨那个人太邪,他哪里是真喜欢你呢,指不定心里在算计什么!那帮男生总对着你起哄,也不是好事儿……这样吧,我给你的班主任打个电话,让他出面,找那几个男生的班主任聊聊。至于章烨那边,你千万别理他。”
    顾望舒点点头:“你帮我和老师说说也行……我本来想自己出头的,但这种事情没凭没据,到时候若被反咬一口,我还徒惹一身腥。有时候想想,大家对女孩子真的是太过苛责了。至于章烨,你放心,我现在对人的情绪感知很敏锐,是不是在骗我,待我够不够真诚,我都能感受得出来。哪怕他面上装得再好呢,我其实很明白,他就是想要利用我。”
    自从服用过智力开发液以后,顾望舒对情绪的感知能力就很强大。虽然没到某些小说中那效果惊人的程度,但的确是不容易被人骗了。想到这一点,沈旭辰松了一口气,说:“这就好……章烨之所以围着你转,应该是因为我们和京城邹家认了干亲。他的爸爸和叔叔都打算更进一步,估计想踩着你铺一条路往上爬吧。”
    顾望舒做了一个要呕吐的动作,说:“这人真恶心。”
    沈旭辰摸了摸顾望舒的头发,笑了:“可不是么……”上辈子,章烨狠狠伤害了顾望舒;这辈子,他是一点机会都没有了。
    沈旭辰又和顾望舒聊了一会儿,顾望舒心中的郁气散了很多。然后,沈旭辰给顾望舒的班主任打了个电话,将各种情况反映了一下,班主任非常重视。毕竟顾望舒是他们班上的一号,平时学习态度好又不多事,高考时是要冲击华大或者国大的,对于这样的学生,哪怕是再公正的老师也忍不住会偏爱两分。在这样的情况下,一切打扰顾望舒念书的“恶势力”都必须被打倒。
    趁着顾望舒去洗澡的功夫,沈旭辰赶紧把内裤收拾了塞进行李箱中。然后他从系统中兑换出一个拇指大小的防狼电棒。这个电棒做得十分精致,看上去就像是一只小巧的手电筒,而它也的确有手电筒的功用。电棒顶端还有环扣,可以挂在钥匙串上。而只要把电棒的一头从套/子中拔出,对着目标狠狠一戳,就能起到把歹徒电晕的作用。沈旭辰打算把这个防狼电棒送给顾望舒防身。
    沈旭辰出发去京都。这年代还没有开通高铁,从安城坐火车到京都,最快的也需要一天一夜。好在主办方舍得花钱,沈旭辰拿着主办方提供的飞机票坐了飞机。待他在京都飞机场下了飞机,那边自然会有人来接应。光这么看,沈旭辰就觉得此次国家级的比赛比当初省级的安排妥当很多。
    到达目的地时,沈旭辰吓了一跳:“话说,你怎么在这里。”
    程以华非常无辜地指了指自己胸卡,说:“我是志愿者。”
    “这么喜欢不告而别,你是言情小说中的女孩子吗?”沈旭辰放下手中的行李,将双手交叉放在胸前,抬高了下巴,毫不客气地问。
    程以华低声笑了一下,说:“一见面就咄咄逼人,你才是言情小说中的女孩子吧。”
    两个人很没有营养地吵了几句嘴。最后,程以华率先投降,从地上拿起沈旭辰的行李拎在手里,说:“走吧,我带你去坐大巴。你们这次共有三十四个参赛选手,十六个女生十八个男生,来自全国各地。三十四位选手统一住在一栋别墅中。屋子里已经安装好了不少录像设备,要小心哦。与此同时,等你们正式入驻以后,还会有工作人员扛着摄像机对你们进行长时间跟拍。”
    “你说什么?”沈旭辰觉得这太超乎意料了。
    程以华很没有诚意地笑着:“安心安心,不会拍你洗澡上厕所的画面的。”
    男女选手各住了四个房间。女生是四人一间。男生多两人,于是两间住四人,另两间住五人。房间分配已经安排好了,沈旭辰住的就是五人间。另外,主办方还统一给选手们准备了两套制服,并规定大赛期间,大家必须穿制服。这制服很像民国时期的学生装,男生是改良版的中山装,女生是浅蓝立领斜襟上衣加过膝玄色长裙。上身效果挺不错的,男的俊朗,女的端庄。
    程以华陪着沈旭辰把行李放好。看着沈旭辰从兜里取出手机,程以华挑高了一边眉毛,说:“买手机了?你怎么之前都不和我说?”
    沈旭辰没好气地说:“你有脸怪我吗?是谁自高考以后就彻底消失不见的?我怎么都联系不上你,如何给你我的手机号码?”钱湖高中是禁手机的,沈旭辰也看不上这个年代的手机,就一直没有买。但他这次一个人出远门参加比赛,沈秉忠怎么都放心不下,因此前两天就给他买了一支手机。直板,小屏幕,非触屏,对沈旭辰而言,这手机也就只能打打电话发发短信玩玩贪吃蛇了。
    程以华不说话,只睁着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直勾勾地看着沈旭辰。
    沈旭辰很不争气地心软了,说:“我手机里目前只存了家里的电话……你是第二个。我现在打给你。”
    程以华从兜里取出自己的手机,屏幕很快就亮了。程以华把电话按掉,然后把沈旭辰的号码存储好。他若无其事地说:“你手机里不存号码,那有什么用啊……连万宝珠的号码都没有吗?”
    “我要万宝珠的号码干什么?万宝珠有手机吗?”沈旭辰随口一问。
    程以华面无表情地说:“听说你喜欢万宝珠……”
    “你听谁说的?”沈旭辰瞪着程以华。
    程以华继续面无表情地说:“寝室里的人都这么说,江大胖、路求真、管凯威……他们都这么说啊。”
    “谣言止于智者,他们那么说了,你就相信了?我们俩什么关系,你怎么跟着人云亦云,都不亲自问问我!”

  ☆、第70章 鹦鹉男

看着沈旭辰气得跳脚的模样,程以华微不可见地笑了一下,慢悠悠地说:“对了,刚才忘了和你说了,所有选手会在今天傍晚到齐,你记得观察一下他们,知己知彼百战不殆。还有,我虽然是志愿者,但我只负责前期的工作,今天是我当志愿者的最后一天。从明天开始,我也只能在电视里看见你了。要加油啊!”
    沈旭辰被成功转移话题,果然不揪着喜不喜欢万宝珠的事情不放了。
    其实,沈旭辰倒也没有真生气,但作为一个gay,总被人误以为和个女孩子有关系,感觉怪怪的呀。
    知道程以华就要走了,沈旭辰哼唧了两声,不知意味地说:“咦……那我们才见面,你又要走了。”本来还以为在大赛过程中,身边会有一个熟人陪着呢。
    程以华无辜地说:“之前,我参加了一个为期十五天的封闭式训练,然后就来风采大赛做志愿者了,接着我还要去部队……我老爸的一个下属专门负责操/练我。”
    “够忙的啊。”沈旭辰感慨了一句。
    程以华摘下代表志愿者的胸卡:“我这就要走了……你趁着现在选手还没有来齐,休息一下吧。电话联系不方便,我那边不好随时将手机放在身上,你这边也不能随时盯着手机……所以,记得给我发短信。”
    “行,短信联系。”沈旭辰说。
    到底是男生,又是重生的老鬼,程以华离开后,沈旭辰也并非很失落。他换上主办方准备的衣服,开始在别墅中走动起来,顺便观察一下地形——至少该知道逃生通道在那里,虽然不太可能会出事,但每到一个新地方就观察一下,这是每个谨慎的人该做的。
    也许每一个经过了不正常死亡的重生者都会变得谨慎吧?若不然,那人的心就太大了。
    选手们没有到齐,但别墅中有很多工作人员。一楼是公共活动区,现在就有不少人在走来走去。遇到人的时候,沈旭辰会礼节性地微笑一下。大部分工作人员都很友好。担心沈旭辰会肚子饿,有位女性工作人员还建议沈旭辰去厨房拿吃的。一般情况下,厨房中二十四小时常备食物,生的食材和熟食都有。
    厨房中,一个女孩子在烤面包。沈旭辰听见她在对别人说:“我一直想在厨房中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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