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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死出铁骨美感[快穿]-第7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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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拔不出来,五指也动弹不得。而那软泥里好像有什么细小尖利的东西在不断绞紧,仿佛利齿……
不对劲!
林夕面容一冷,眼看着那肉泥还要纠缠而上,林夕干脆利落地拔出了唐横刀,朝着自己肩膀的臂骨处狠狠斩下!
“林姐——!!!”
鲜血飞溅,亲眼目睹这一幕的人却险些疯了,有那些年纪还比较小的,几乎是瞬间就哭出了声。有人大半个身子扑出了堡垒,却又被身边的人死命拽住,只能徒劳地伸出手,眼睁睁地看着少女从三层楼高的地方掉了下来。
林夕并没有摔伤,因为她给自己的身周裹了一层水,凭借着这层水抵消了摔落的力道。她飞快地抬起手往肩膀处一拂,鲜血立刻止住,因为她是循着关节齐根斩下的,切面还算平整,用水系异能一堵,血就立刻止住了。林夕忍着剧痛,组合出治愈外伤的药水,胡乱地糊在了伤口上。
少了一条胳膊,想要挥动唐横刀就没有那么容易了,这柄军用刀本就需要用上双手,更别提林夕失去的是自己惯用的右手呢?
只是,林夕的牺牲也不是全然无用的,她抬头看着那人形的怪物,看着它浑身血肉扭曲虬结,仿佛消化不良一般痛苦地扭动,那吞噬了林夕胳膊的地方还发出了类似粗喘的呼哧声。林夕捂住自己受伤的肩膀,缓缓后退了几步,她猜测得果然没错,这只丧尸的口腔以及消化器官都在身体的内部,它就像是一只猪笼草,会将猎物困在自己的体内逐渐消化吞吃掉,而它吃掉了她的胳膊,总要为此付出代价的。
于是很快,一声震耳欲聋的咆哮震得地上的沙子都在跃动,那一团肉块从那一个裂口处突然蠕动了起来,粉白的腐肉不停地翻出,露出里头密密麻麻尖利的牙齿,一双猩红滴血的眼珠子,还有一大堆尚未被消化干净的血肉与白骨,稀里哗啦地淌了一地。
这个场面十分恶心,林夕却面无表情。她对这个结果并不感到意外,因为她曾经注射过初级抑制血清,不过是在手臂断裂的瞬间催动血液如子弹般四面八方地炸开,血清里的抗体就会成为最好的对付丧尸病毒的化学武…器。她并不打算让丧尸缓过劲来,因此她在丧尸露出柔软内在的瞬间,再次起身而上——这一次瞄准的,是这只丧尸的眼睛。
末世八个月,基本连三岁小孩都知道,想要杀死丧尸,最好的办法就是爆掉它们的脑袋。失去脑液结晶的能量供给,丧尸就是断了线的木偶,再没有足以威胁人类的杀伤力。但是眼前的这只丧尸不一样,他浑身都是软肉,林夕先前攻击它的头也没能对他造成太大的伤害,这证明这是丧尸的构造与往常不同。林夕不敢大意,她拔出手…枪便瞄准了丧尸猩红的眼睛,连开数枪,虽然没能命中目标,却逼得丧尸不断后退。
“轰隆隆——!”
正当林夕暗自心焦时,身后传来了猛烈的炮火声响,无数火光在丧尸身上爆开,□□的嗒嗒声不绝于耳,伴随着撕心裂肺地呼喊:“开枪啊!给林姐火力支援!孙子!你来啊!你来啊!你朝着大爷的方向看啊!草——!!!”
被激怒的丧尸一声咆哮,果真不管不顾地朝着火力最猛的地方扑了过去。
林夕心中咯噔一下,心想不好,她催动体内的异能,柱子般粗壮的水龙冲天而起,将丧尸死死地绞紧缠缚其中,宛如捆住了猎物的巨蟒,要将那丧尸扼杀在蛇躯之间。可是那只丧尸就是柔软的面团,任外力如何揉圆搓扁都无济于事,很快便挣脱了水龙的捆缚,朝着堡垒扑了过去。
“停下!停下!”林夕不断地召唤屏障想要抵挡着疯狂的怪物,堡垒之外的街道已经被水浪彻底湮没,“给我停下啊畜生——!!!”
“啊啊啊——!!”、“快走!快走!”、“撤退!不要呆在堡垒上!”
不过两层楼高的壁垒抵挡不住这只丧尸的攻势,原本待在堡垒上的人纷纷作鸟雀哄散,可是依旧有跑得慢的,落尽了那满是尖牙的肉泥里,只是用力一绞,那骨骼破碎的凄厉声响便乍然响起,因剧痛而起的惨叫戛然而止,唯有令人胆寒的咀嚼声响彻天地。
堡垒失守了。
林夕瞠大了双眼,她眼睁睁地看着自己并肩作战的队友化作了残肢断臂,一股令人理智全无的愤怒如潮水般滔滔而来,只让她心生近乎凄厉的悲意。
“畜生!!!”
丧尸如海浪般汹涌而至,试图钻入这一处塌垮的壁垒,无力守城的军队们在绝望下选择了退避。
林夕飞奔上前,用仅剩的一只手臂摁在了丧尸的肉芽上,异能几乎是不要命地往怪物身上灌输而去。
——“人的潜能是无止境的,林夕。当你扭转了自己固定不变的观念时,或许就会诞生奇迹。”
林夕头脑阵阵眩晕,却在这种时候回想起了叶青的话语,她拼命地回想自己的能力,拼命否决自己固有的思想和价值观,为了一个虚无缥缈的奇迹。
什么是液体呢?
没有固定的形态,会因为容器的形状改变而改变的,就叫做“液体”。
异能的疯狂透支让林夕眼前阵阵发黑,她感觉自己脑袋中有什么在碎裂,又有什么在新生。她的灵魂似乎随着自己的异能而蔓延到四面八方,在这片肮脏浑浊的天地间静静流淌。几乎有那么一瞬间,她能感知到世界上的一切,包括空气中漂浮的尘埃、落在发丝上的一滴血、呼吸的每一个节拍……
仿佛是整个世界的神明。
林夕眼神涣散了一瞬,她的手平平推出,带着一种不可言说的玄妙,时间都为此而凝固。
“死吧。”
整个世界在刹那的死寂后重回现实,伴随着她细不可闻的一声批判,那只丧尸被无形的手揪拧在一起,狠狠地绞成了一团。
“噗嚓——”
漫天飞溅的污血凝固成一颗颗水珠,轻薄的皮膜软嗒嗒地垂落在地上,死亡一如画面一般悄无声息,宁静至极。
林夕仅剩的那只手微微抬起,五指微张,却是朝着坍塌堡垒相反的方向。
空间颤动着扭曲着,伴随着神明轻描淡写地一划,瞬间,洪水滔天!
“我的娘啊——”刘东傻眼地看着丧尸大军被洪水冲走,蓝色的海浪无情地席卷了华京的谷地,眨眼之间便将肉眼可及的地界化作了一片汪洋大海。
恍若神迹。
“我、我的天啊——这、这得有几级的异能啊?”目瞪口呆的不仅是刘东,还有目睹了这一幕的民众。许多人知晓这拼死抵抗的英雄是一名水系先行者,却没想过异能居然能做到何种地步。如果这就是人类进化的终点,那么他们相信,人类终究还会是未来的主宰,直到永远。
有人为这一幕心潮澎湃,激动地高呼道:“这才是末日的曙光啊!只要有她在、只要……丧尸也没有什么好怕的!”
刹那的死寂过后便是哗然,排山倒海而来的欢呼声响彻云霄,所有人在这一刻,仿佛看见了末日的曙光。
没有人记得他们的英雄服用了强行提升异能的药物;没有人记得她前一刻的无能为力——或者,记得,却选择了忘记。
匆匆赶到壁垒边上的叶青面色难看,他纵身跃下了堡垒,朝着水池深处的女孩游去。
黑发如墨的少女站在水底,一头乌发漆黑得令人不自觉地担忧是否会吸光人类的精气,深蓝色的水流中,少女静美而又妖异。
她惨白的脸上镶砌着一双茶金色的眼眸,高高在上,冰冷无情。
大道清虚,神性空冥。
作者有话要说: 【小剧场】
兔叽:两。章。之。内。你给我去死啊!
林小夕:……立了flag呢。
叶大佬:安排了:)
第一百八十二章 末日救赎(二十)
林夕醒来时,身边围了很多的人,有认识的不认识的,他们脸上无一例外地都带着焦虑的神色,眉眼凝重得几乎能挤出墨。
发现林夕苏醒之后,他们欣喜若狂地围了上来,又是嘘寒问暖又是端茶倒水,之后又小心翼翼地安慰她好好休息不要胡思乱想,就算没了一条胳膊,就算身体废了大半,她身为挽救了基地的英雄,后半生依旧有保障之类的……林夕胡乱点了点头,对于自己成了废人这件事情接受度良好,除了有点饿以外并没有觉得哪里不妥。毕竟她原本做好了最坏的打算,不是死亡就是全身瘫痪,如今只是被废掉了异能和一只胳膊,已经比她想象中的好太多了。
林夕看得很开,但是身周的人却很悲观,没有人觉得一个二八年华的少女经历了这种事情之后还能冷静以待。他们觉得林夕心里一定很苦,只是为了不给别人添麻烦,才做出一副不苟言笑的沉稳姿态。她心里一定苦得不行,所以连强颜欢笑都做不到,只能选择沉默了。
林夕不知道他们脑子中的废料,自然不知道这世道是不给面瘫星人一条活路了。
距离那一次丧尸围城,已经过去了七天,林夕也足足昏迷了一周,在手术台上好几次都停止了呼吸,在鬼门关来了个七进七出,如今好不容易才让情况稳定了下来。林夕醒来后才知道,自己能活下来还得亏了罗怀云的治愈系异能从旁协助,否则她只怕是熬不过那几场凶险的手术。只是有些糟糕的是,林夕的伤势虽然在异能的帮助下痊愈得很快,但是她身体的衰竭却颇有几分摧枯拉朽般无力回天的味道。
林夕看着镜子中二十多岁胸大腰细满身攻气的自己,捋着一把半白的头发,一时间竟不知道自己应该说些什么。
要不是从别人的口中确认了自己只是昏睡了七天,林夕都要怀疑自己是不是被冰封了半个世纪。
林夕苏醒之后从医护人员的口中得知自己脆弱的内脏被异能腐蚀了大半,不仅切掉了大半个胃,还做了三次更换器官的手术。醒来后更是有很长的一段时间无法出重症观察室,以前相熟的人也纷纷前来探望重病中的她。秦向远基本把林夕这里当做了办公室,每天上班打卡,林霞则干脆搬到了她的隔壁,每天给她准备一些流质的食物。罗怀云也来过几次,反倒是叶青,可能是忙于基地中的诸多事务,除了苏醒的那天匆匆见过她一面之后,就不知所踪了。
“因为事出突然,为了保住你的命,我不得不这么做。”罗怀云看着逐渐衰竭的林夕,眼神歉然地道,“我很抱歉,林夕。”
林夕拿着罗怀云削好的苹果一口一口地啃着,微微垂着眼帘没有说话。如今,她伤口痊愈的速度是常人的十倍甚至数十倍,但是她身体的衰老速度也相当快,不过是几天的时间,她就从十七岁长成了二十几岁,这个成长的速度过快且无法挽回,就好像生命的进程被人快进了一样,估计再过不久,她就会步入壮年期、中年期,最后走向老年期,将漫长的百年缩减成短短的几个月。
“没什么,这又不是你的错。”林夕不咸不淡地回了一句,眼神凉薄而又冷漠,“当场去死还是多活几天,这么简单的算数我也会做。”
林夕的语气并无责怪的意思,但是那字里行间的漫不经心与冷意依旧让罗怀云有些无法接受。她忍了又忍,微微抿起娇嫩的红唇,才勉强地露出一个笑,说道:“……我一直想见你一面,只是你姐姐总说你在忙……林夕,现在已经是末世了,不管以前发生了什么不愉快,我们都放下,好吗?”
“我知道你是怪我,怪我在背地里说你的坏话,散播谣言说你喜欢卢明华……我知道你明白我的目的是在离间你和姜彩,也知道你不喜欢我的小心机和小手段,但是……这么多年的情分了,我是真的没想过要害你,我们都放下,好吗?”
罗怀云语气里透着恳求,她有着一双很美的眼睛,清澈见底,水润剔透。当她用心凝视着一个人时,那双眼睛里的感情几乎要满溢而出,化作绕指之柔。她有着孩童稚子般白净灵秀的面容,即便是容易嫉妒的女生,面对着这张毫无侵略性的容颜,依旧不会心生不喜,毕竟她这样诚挚,这样温柔。
但是林夕知道,这都是表象,正是因为她们相处了太久,所以她比谁都清楚罗怀云这清透漂亮的皮囊底下藏着怎样的灵魂。
她深深地看了罗怀云一眼,半晌,她漠然地低头凝视着被啃掉了大半个的苹果,仿佛眼前的女孩还没有手里的果实来得讨人喜欢:“你如果早点坦诚,我也未必不会继续容忍,毕竟对我来说,你的一些小毛病也很可爱。我既然能接受姜彩的虚荣、自大,自然也能接受你的功利于心、不折手段。但是你手伸得太长,不满足于圈外的自由闲散,非要试图入侵我的领地,我虽然不愿意砍掉你毛茸茸的小爪子,但是我选择离开,又有什么错?”
罗怀云眼圈微微一红,像是受尽了委屈的孩子,语气里已经是藏不住的怨恨:“姜彩又丑、又蠢、不知上进还整天白日发梦,这种鼻涕虫一样的存在整天粘着你,你也从未露出过厌憎之意,却偏偏对我如此苛待!是,我是手太长,我不折手段,但是我不懂,姜彩那个蠢货会因为一个莫须有的谣言而相信你真的暗恋卢明华,毫不犹豫地跟你绝交,你、你却为了这么一个、东西!要跟我一拍两散!”
“姜彩是个冲动的性子,而她暗恋卢明华,爱情又会令她失去理智。”林夕打断她的怨言,认真地说道,“她会跟我绝交,我并不意外,因为她本就是这样幼稚、单纯、从不深思熟虑的性子。而我跟你绝交,不是因为姜彩,你不必将这份怨恨放到不相干的人身上。”
“有什么不满都冲着你来是吗?!”罗怀云撕掉了温软的表象,怒气冲冲仿佛一只被激怒的小兽,“你是非分明,恩怨分明,心里的那杆秤衡量这衡量那!唯独不将自己的感情放在天平的秤上!我当了你六年的朋友,我对你掏心掏肺,可我在你心中的分量,也不过就是一个姜彩!”
罗怀云哭了,她委屈而又难过,竭嘶底里到几乎想要不顾一切地嚎啕。正如林夕了解罗怀云,罗怀云也了解林夕,所以她很清楚也很明白,姜彩不过是林夕划断她们关系的一个导火线。归根究底,不过是因为她从来都没能走进林夕画好的那个圈子里,没能成为能让她偏颇的那个人罢了。
“你能为了基地这群不相干的人付出性命!你能为了一个想尽办法排挤你的姐姐苦心孤诣!你却唯独不能容忍我的小计谋用在你的身上!是,跟姜彩无关!跟卢明华无关!甚至跟你林夕也无关!不过是你觉得我这个‘朋友’逾距了,做了‘朋友’不该做的事情,让你感觉到危险了!你就决心永远将我划出你的范围之外!”罗怀云通红着眼,眼泪如断线的骊珠一样滚滚而落,她死死地攥着拳头摁在自己的膝盖上,胸腔剧烈地起伏。
“你面对着一群陌生人都能极尽温柔,唯独对我百般苛待!我又不求你回应什么,只是保持原状,不行吗?!”
面对着少女的控诉,林夕头疼坏了。
百合无限好,就是生不了!这个道理你怎么就不懂呢?!而且你口中说着不求回报,其实是打算温水煮林夕,你当我心里没点逼数吗?!
说句难听点的,就是因为你不求回报,我才会想要一刀两断!不然得有多渣啊!我把你当朋友你却说变质就变质,我再拖着你那都成什么人了?!
林夕绷住了面皮,没让自己在崩溃之下露出咆哮马的表情包,只是眼神淡淡地扫过罗怀云,无情地道:“我忍了你多久,你自己心里也有数。这么多年了,你不让任何人靠近我,不让我交新朋友,不让我跟别人有过多的接触。你做了什么,我都看在眼里,如果不是因为情分还在,我又何必忍让到现在?”
罗怀云哭声一噎,眼泪滚滚而落,心里却有些惊骇。
林夕也很郁闷,以前她还以为罗怀云是小姑娘家家的独占欲发作,类似“你只能跟我玩不能跟别人玩”这种幼稚的小情绪,所以对她的一些动作也多有忍让。但是谁知道对方越来越过分,性格越来越扭曲,居然还想谋杀姜彩,她这才发现这姑娘在沉默中变态了。
林夕其实心里清楚,罗怀云这个姑娘也不是个弯的,这些年来她也交过两三个男朋友,可见也不是什么天生的同性恋。罗怀云对她的感情一直很复杂,从一开始主动接近林夕,就带着很强的功利性,说是交朋友,不如说是把林夕当做了一个难关在攻略。以前的林夕是无所谓,但是眼看着对方开始在危险的边缘试探了,她实在受不了这gay gay的气氛,当然是有多远就跑多远了。
林夕身体不适,也不想拖泥带水地磨叽下去,只能挥了挥手,冷静地道:“四处传播我的谣言;离间我和其他的朋友;为了让我跟你一间学校而败坏我的风评,让老师捋了我举荐的名额;因为学生会的工作减少了陪你玩乐的时间,你就能一封举报信废了我的位置……你是觉得我对你的容忍还不够多?还是你觉得情分两字就能让你胡作非为?我看破不说破,给你留点颜面,你却反过来怨我不把你放进圈子里。”
林夕笑了笑,眼底是刻骨的冷静,唇角尽是漫不经心:“我从来没有将你赶出我的圈子,而是从一开始,你就没能进去。”
——她的容忍是一种观察,而不是无底线的接纳,在他人学会对她得寸进尺的时候,就已经进了她永远的黑名单。
“叩叩。”规整无比的敲门声响起,林夕深吸了一口气,也没有理会罗怀云,而是提高了声音喊道,“请进。”
门一开,露出了叶青那张清逸冰冷的俊脸,他漆黑深邃的眼眸在罗怀云身上淡淡地一略而过,视线便凝固在了林夕的身上:“身体好点了?”
看见了许久未见的叶青,林夕有些受宠若惊:“好多了,队长,今天忙完了?”
叶青“嗯”了一声,也没提自己忙了什么,他提着一个食盒走进病房,看也没看一眼哭得双眼红肿的罗怀云,而是将便当放在了床头柜上:“医生说,你可以开始吃一些适口的食物了。我给你熬了粥,你多少吃一些,你的胃被切了一部分,胃口会小很多,用量自己斟酌。”
林夕看着叶青军装笔挺,手上还戴着白色的手套,一身杀伐之气未敛,一看就是刚从前线下来的。看着这样如松如竹的男子极尽体贴地给她支起了小桌,盛出米粥,又将勺子塞进她仅剩的那只手里,顿时有些无措地笑了笑:“谢谢队长。”
叶青摇了摇头,容色淡淡,也没有说什么。只是目光移向仿佛受尽了委屈一般的罗怀云,开口说道:“她昏迷了七天,险死还生,刚醒没多久。”
林夕拿着粥勺的手微微一顿,心中忍不住叹息一声,她对叶青的能力有些了解,他的五感敏锐得吓人,只要他想,方圆百里的声音都能被他收入耳中,更何况罗怀云方才根本没想过要遮掩?想到这,心里不免有些淡淡,想要往上爬是这人的本能,但是在叶青面前做出这么一副姿态,又是何必呢?
她已决定不再包容她,自然不会继续被她当做踏脚石一样地踩。
她为了基地成了眼下这个残废的模样,就算她真的给罗怀云难堪了,难道叶青还会责怪她不成?
林夕放下粥勺,抬起头正想跟叶青解释自己不是因为情绪不好而无理取闹,却听叶青继续道:“她死里逃生,浑身难受,你不体谅她一身病痛,反倒怪她对你不够宽容?从你不顾她病痛这一点,你就没资格开这个口,现在,出去,不要扰人清静。”
林夕:“……”
突然,有点……小开心。
作者有话要说: 【小剧场】
叶大佬:她昏迷了七天,刚刚死里逃生。
林小夕:坏了,大佬的意思是不是“她刚好没多久,有点任性你稍微忍忍”?不,不是这样的!我没有冷酷无情无理取闹!大佬你听我解释!
叶大佬:(冷酷无情无理取闹。jpg)所以你给我滚。
林小夕:……
…………
………………
(*/w\*)开、开心……!
第一百八十三章 末日救赎(二十一)
罗怀云失魂落魄地回了自己居住的宅邸,她的脑海里一时掠过林夕冷漠的面容,一会儿又掠过自己最后看见的场景,心中思绪纷扰,不得安宁。
她想到自己和林夕的初遇,那时候的林夕,就和现在一模一样,冷漠、沉静,像沉浸在无边夜色中兀自闪亮的辰星,不为他人的目光而忧扰,活得我行我素,自在无比。那时候的林夕,沉默寡言,不喜交际,她一直觉得自己的人缘很差劲,却不知道班上很多人因为她这份异于同龄人的稳重,想要接近她却又不得其法。她总是一个人坐在靠窗的位置上,瞳孔深深地眺望窗外——那时候的孩子还不懂得什么是有故事的美,但是下意识地崇拜这样个性的女孩。
“想跟林夕做朋友啊。”刚刚转校的罗怀云听见有人懊丧而又不甘心地嘟囔着,似乎只要得到那个女孩一个清浅的笑靥,都能让他们开心很久很久。
毕竟,她是那样的特别。
罗怀云嫉妒,嫉妒却又忍不住扬起了微笑,因为她在林夕的身上看见的捷径,看见了让自己成为众人瞩目焦点的接近。只要她能成为林夕的朋友,她就能顺理成章地也成为班上“特别”的人,因为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她能和林夕做朋友,一定是因为他们是同类人。
之后,罗怀云接近她,讨好她,做出小心翼翼委曲求全的姿态。让罗怀云感到意外的是,那个看似冷淡不好接触的女孩实际并没有别人说的那么不近人情,她只是慢热而不懂主动,但是却从不拒绝别人的靠近。
就像是黑夜里的一盏烛灯,不管你离开还是靠近,她都兀自明亮地站在原地,自得其乐,闲情逸趣。
而在相处的过程中,罗怀云终于知道,为什么孩子们会以成为林夕的朋友为荣了。因为这个女孩有着厚重的心墙,没有门,你不得其入,只能一遍遍地拿着钥匙叩着布满青苔的石墙,等着她从那鲜花着锦的院子里探出头来,给予你一个眼神,亦或是一朵鲜花——人们爱的不是这个人,而是这个人给予的独一无二。那会让你感觉到自己是特别的,你能那样鲜明的感觉到,她对你,跟对别人时,完全不一样。
习惯性评估得失的罗怀云,第一次因为这种对特别的渴望而忘记了自己原本的目标。
她一遍遍地叩着墙,贪婪而又不知足地试图从那人的身上汲取更多的不同,她想要享受对方给予的特殊待遇,也想知道她包容的底线在哪。她忘了自己想要成为人上人的愿望,毕竟成为一群愚者瞩目的焦点,又怎有成为林夕心中特别的那一个来得让人满足呢?她是这么想的,一时间迷失了自己,直到她被人堵在洗手间,兜头泼了满头满脸的水,听见那些人气急败坏的怒骂,警告她不要再靠近林夕时,她突然间就清醒了。
她糊涂了,在别人的眼里,她都还未成为“特别”的那一个,林夕又怎会将她当做同类人呢?
只能先往上爬。
她浑身湿哒哒地坐在洗手间地板上,低垂着头颅,眼神冷得几乎要滴出毒液来。
就在那时,一件带着余温的校服外套兜头罩了下来,驱散了她眼里的冷意。罗怀云抬起头,却只看见林夕那张略显淡漠的脸,她擦干了她脸上的水,牵着她的手离开了学校,买了一杯温热的奶茶塞进她的手里,一路牵着她的手回了家。
“以后上学放学,你都跟着我。”
围墙篱笆后,那个最特别的小姑娘从墙头上探出了脑袋,伸出手,递给了她一支娇艳欲滴的鲜花。
……
罗怀云想起来了,那个时候,林夕的心墙也曾经悄无声息地为她开了一扇门扉,她本来是能进去的,却偏偏错过了。
她想起自己离开重症病房时最后看见的景象,那个一身军装的男人脱下了雪白的手套,探了探林夕的额头。
他无名指上的银戒,光辉闪亮,刺得罗怀云眼睛生疼,几乎要忍不住当场失态了。
她知道林夕有一枚好看的银戒,款式简单,却像天边的星辰的一样璀璨。只要放在有光的地方,那枚戒指就会流转潋滟着星月的辉光,有着世界上最美的银芒。罗怀云之所以会记得这枚戒指,是因为她跟林夕感情最要好的阶段,曾经向林夕索要过这枚精致的银戒。那时候的她已经在林夕身上得到了许多自己想要的东西,而以林夕对她一贯的包容以及无言的宠溺,她也没想过林夕会拒绝。
但是林夕,偏偏拒绝了:“不行的,这是要留给我最爱的人的。”
她记得自己因为这个而和林夕怄气了好几天,因为得不到自己想要的,也因为自己不是林夕心中“最爱”的。
她曾经一度认为,以林夕的慢热,只怕是永远也不会有“最爱的”人了。
而现在,林夕将戒指送出去了,不仅送了,那人还把戒指戴在了无名指上。
罗怀云瘫坐在地上,抬手捂脸,发出了似泣似笑的悲鸣。
“叮咚。”
有人摁响了门铃,罗怀云赶忙拭去了眼泪,浑浑噩噩地站起来就要去开门。但是知道门柄摁下后,她才猛然回过神来,眼下已是半夜,谁会在这个时间里上门叨扰?她双手施力想要把门关上,一道流水般的黑影却已经窜进了房内。
罗怀云想要尖叫示警,却被黑泥一样的影子堵住了口鼻。
罗怀云眼神惊惧,拼命挣扎,却只看见一个浑身赤…裸的婴儿在黑泥中缓缓展露身影。奶乎乎嫩生生的小娃娃不过三个拳头那么高,打一声嗝都冒着浓浓的奶香气,他抻着小胳膊伸着懒腰,一双黑漆漆的眼睛澄澈分明。明明是可爱得让人忍不住会心一笑的小奶娃,罗怀云却惊恐得仿佛看见了恶鬼一样。
“好重的戾气呀。”土豆一样圆头圆脑的小奶娃四处张望,在空气中嗅个不停,“虽然你很讨人厌,但是妈妈还得历劫。”
小奶娃无辜地看了罗怀云一眼,露出了一个甜蜜软糯的笑:“我们来做个交易,怎么样?”
……
不知道什么时候起,基地里开始流传起一则不知真假虚实的小道消息。据说,先行者实际上是丧尸的另一种形态,他们的脑颅里同样拥有着脑液结晶,只要将这脑液结晶取出来,任何人都能通过这块晶核使用异能。据说这条消息的来源是从一队物资收集队伍传出来的,他们在收集物资的过程中撞上了变异丧尸,其中带队的先行者被残忍杀害,队员们却从他破碎的脑颅里找到了和丧尸一模一样的脑液结晶。
而更让人觉得微妙的是,拿到这块晶核的队员居然能使用这位死去先行者的异能,虽然异能等级有所降低,但是的确是能使用的。他们依靠着这块晶核逃出生天,并且将消息带回了基地。一时间,先行者与普通民众之间的关系变得复杂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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