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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的学习-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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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的。然而,古代性学的许多推论并非精确,他们的很多思想都必须用现代医学的方法和手段予以验证。
  在性的历史进程当中,当然也有许多不合理的甚至反动的东西,比如中国历史中女性千年之久的缠足史就反映出封建社会对女性的残害和歧视,又如一夫多妻、嫖娼卖淫、大男子主义等均反映出男女的严重不平等。如何对待这份文化遗产并实现古为今用尚有许多工作要做。
  第二篇 性快感的分享
  性快感在性活动当中的道德地位
  性快感本是性满足的基本前提。所以,要使得男女双方都能分享到同样的快感,首先要弄清什么是真正的性满足。人有两欲:一是精神之欲,一是物质之欲。性的内涵包括了心理和生理两个方面,所以它既是精神的又是物质的。性欲就是心理和生理双向满足之欲,而这种欲望的最高境界就是从双方的接触与释放中获得性的快感。性满足正是延续性快感时间的总和。然而真正意义上的性满足应该是双方协作下的满足,要达到这种幸福目标,在“行事”之前掌握好分享快感的操作性尤为重要。
  前面说过,快感是欲望得到满足的基本前提,因此,人们对性生活质量的考量也就应该是围绕着整个性活动过程中所享受到的愉悦感程度而进行的。性愉悦感就是性快感——它本身并没有什么严格的概念,而是人的生理和心理得到充分满足的总括。从这个意义讲,性快感就是产生人们进行性活动欲望的第一动机,又是人们在实现性活动过程中得到幸福与欢娱的具体体现。
  然而一个不可否认的事实是,当快感被镶上了性的色彩时,这种快感在绝大部分人的心目中便成了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私生活。性具有排他性——这是性道德的缘起。因而当人们进行性活动时,一个同样不可回避的直接反应就是:我享有的性快感逾跃出道德底线了吗?这种道德底线对人们自然所需的性快感欲究竟是否存在冲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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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柯式的快感享用
  西方性学家习惯把性快感的理解置于经验的层面上。福柯说:“人们在性快感的实践中明确地区分了两种角色与两极,就像人们也能够根据生育功能区分它们一样。这是两种地位的价值,主动者的价值与被动者的价值……”①主动者的性价值与被动者的性价值在认识上是迥异的——原因就在于主动者享受到了性快感,而被动者则在满足了对方性快感的同时忍受了肉体被侵犯的精神痛苦。虽然性活动与人的生育本性有着密不可分的内在联系,但就性活动过程中感受愉悦而言,经验却为人们提出了与伦理本体相关的阐释。福柯把这种阐释引向了道德关注的领域,并勾勒出这种关注形成的结构:本体、义务、禁欲和目的。而在对这种结构进行反思中,他又提出了人们通常会碰到的四种概念:“快感的概念,通过它我们可以把握性行为中所认识到的‘伦理实体’;享用的概念,使得我们可以把这些快感实践为了在道德上受到好评而必须服从的约束形式……最后是作为完善的道德主体的特征的‘节制’、‘智慧’的概念。”②
  福柯的阐释一方面是对色诺芬、亚里士多德和普吕塔尔克等人的作品中对性快感质疑的质疑,另一方面,他又强调应该在道德伦理主导下“有节制”地“享用”性快感。
  按福柯的理解,由道德伦理支持下享受性快感,与亚里士多德批判的那种“无限度的性放纵”实不可同日而语,而是对性人格境界的一种提升。如果说性道德是性人格的灵魂,那么,完美的性快感则是在这种灵魂支配下的以性器官为通道的满足肉体欲望的活动。毕竟,性活动的终极目标是双方共享肉体的交媾。
  快感与中国的道德规诫
  在中国,西方性经验也好,性学家的性科学试验也罢,长期以来在社会中一直被莫衷一是。人们对性快感的评判标准始终羞于启齿,即使这方面有需要的医学援助者,大多数人也会欲言又止,总觉得谈性快感似乎有道德沦丧之嫌。其实这恰恰违背了人类生存的本体欲求。我们认同前人说的“万恶淫为首”的告诫,因为“淫”意指无度的性,无度的性是没有道德准则的;但我们却没有理由昧着人类生存的本体欲求去回避性快感体验,否则我们就很容易陷入性压抑的尴尬境地。
  性压抑实际上就是心理和生理的双重压抑,这种压抑的可怕就在于会导致性理智的失控。一个人一旦性失控,谁也很难保他(她)会不会出什么乱子。
  有这么一则故事,说的是某单位单身宿舍住着几个年轻的男职员,其中一个人爱讲黄段子,而另有一个人一听黄段子就报之不屑,以示自己的清高。爱讲黄段子的那个人常说的一句话是:“不讲性,人还活着干嘛!”不听黄段子的那个人则不置可否:“不听黄段子,我一样活得很好!”结果呢?没过多久,表示不愿意听黄段子的那个人因为偷看女人洗澡被当场擒获。事后,同事们议论纷纷,但远兜远转都不外乎一种评价:他跟正常人不一样!跟正常人不一样者“有病”,这种“病”在性医学称为“窥淫症”。患窥淫症的病因有很多,其中对“性活动”快感欲望的压抑就是病因之一。
  为什么要压抑呢?首先是因为他把性看成是卑下的、肮脏的、色情的;其次是他把性与道德伦理隔裂开来,认为它是道德伦理的“死敌”,但又由于快感欲壑难填,致使他一心要想着如何冒犯道德伦理的规诫。规诫就是以道德伦理标准对人的欲望进行限制的产物。但就性快感而言,规诫又往往造就了“性罪恶感”与“性犯罪欲”交叉混杂形态的失衡或失控,而这种失衡或失控都是人本身自然的生成物(有人称此为天性)。也就是说,人的原形是自然的,是道德伦理的规诫“限制”出了人的理性。如此说来,柏拉图提出“必须给性活动强加三种最强有力的限制——害怕、法律与真话”①的规诫大有与人的自然天性相悖之嫌。福柯说:“性活动是通过大自然规定的、却又易于放纵的各种力量的相互作用表现出来的,这一点使得它与饮食及其可能提出的道德问题有关。性道德与饮食道德之间的这一联系在古代文化中是一个常见的事实。”②
  而现代性科学中,人们似乎对性快感的道德评价标准有了默契,那就是双方自愿的、无伤自尊的。如果双方中有一方是非自愿的,性活动即使是以合法夫妻为名份的,那也和道德相悖逆;反过来说,如果是双方自愿的,但这种性活动伤害了他人,伤害了社会,甚至或伤害了自己,即使双方从中都分享到了性快感,那也无道德可言。
  从理论上说,柏拉图的“性限制”观点迎合了道德伦理的规诫,但由于人的天性属于自然的生成物,因此在天性支使下的一些性行为就很难用道德评价来把握。我们既然提出了性快感的最高境界是双方快感的分享,那么就要有充足的理由把这个问题说透。西方性学家对此提出了科学试验,其初衷不外乎是为了探讨、了解人类自身问题,但如果把这种试验的本身上升到道德伦理上来,谁是谁非便可想而知。
  对性交试验的道德评价
  并不是只要是男女的媾合就是性快感的惟一条件。因为异性只是性媾合的前提,但这种前提下,人们还会关注双方彼此的性感觉。这种感觉具体地说,就是双方互为的性活动能否在给自己带来愉悦的同时,也给对方带来愉悦。当这个问题提出来时,相信任何一对未经身体接触的男女或有性障碍的男女都只会三缄其口。事实也是如此:未经体验,怎知性快感的分享?针对这种困惑,有些国家制定了允许男女试婚的法律,但对更多的国家来说,试婚是得不到道德伦理支持的,于是,一些性学家率先开始“性试验”的研究,以期通过身先士卒的试验,向天下人传导性快感的操作经验。然而在道德伦理的樊篱下,性试验不仅在中国受到了公众的反对,即使是开放的西方国家,也曾经广受针砭。
  20世纪20年代美国有位心理学权威华生,29岁就当上了教授,他的有些著作至今还被认为是心理学的经典著作。为了研究人类的性快感的反应,必须以人作试验,但是当时的美国还很保守,招募人来做是不可能的,只能身体力行。他想和妻子合作,遭到坚决拒绝,最后他的女助手同意与他合作。他们秘密地做了几个月性交实验,积累了大量数据。可是后来被妻子发现了,这个妇人以败坏道德为由,烧毁了华生的全部科学实验资料,而且将一纸控告呈交到法庭,法庭判决华生教授是个“坏行为的专家”,夫妻离了婚,华生被逐出大学讲坛,后半生贫困潦倒,恹恹而终。
  华生未尽的性试验在20世纪50至60年代由当时美国的性学权威马斯特斯和约翰逊夫妇完成了。当时美国的文化环境已大大发展,不可与三四十年前同日而语,有200对白人中产阶级夫妻及另外一些志愿者自愿做性交试验,马斯特斯和约翰逊夫妇根据这个试验写成了《人类性反应》一书,轰动了世界。华生教授的先驱行为在性学研究历史上也得到了肯定。
  以“代伴侣”形式的性试验研究在20世纪80年代开始受到了西方一些学界人士的认同。其实,19世纪由阿尔芬斯提出的性忏悔理论体系已经指出了性被压抑组织及性医学技术的双重解释,其中被压抑组织就是肇始于传统道德伦理在人们的心里族起精神上的壁垒,而性医学技术就是在对这种壁垒提出质疑的同时,根据对人自然的生理因素所做的性科学探微。这个过程中,尽管家庭的性被认定为是饱和态的,但“女人的性却被医学化。这些家庭首先被告诫注意可能的性病理学、监督性的迫切性和发明一种矫正技术的必要性”。①于是有些西方的医学家就致力于训练少数有性献身精神的年轻女子来代替患者的妻子配合做治疗试验。他们的试验程序似乎是很严谨的,态度似乎是很端正的——诸如对“代伴侣”“一步步地对患者进行生理与心理诱导,使患者增强性敏感度,树立信心,激发性兴奋,最后达到成功性交的目的。”这种“代伴侣”形式的性试验对道德伦理是否形成冲击?在西方国家也许众口烁金,但在中国,则为至上而下所不齿。
  确实,中国经历了长期的性禁锢文化,社会的认知是婚姻可谈性不可谈,好像婚姻是道德的,而性是不道德的。要评价一对男女婚姻的美满与否,人们自然会提及物质的或情感的,但对双方的性和谐与否忽略不计。即使有人问及离异者其因所在,答话者无论找什么理由都可以堂而皇之,惟独夫妻性不和谐提不得。谈到此,符合中国国情的性道德脉络也就因此而明晰了:自愿的婚姻就是自愿的性。婚姻是不能试的。所以,性快感的试验也是不道德的。
  性快感的要素
  过去中国人的性道德完全被一种莫名的迷雾所笼罩。“食色性也”——这是儒家道统“一棍子打死性”的教化。儒家道统使性成了神秘的东西,并且神秘到几乎应该化整为零的地步。于是人们不得不靠自己的主观意志将这种客观存在的东西压抑起来。人们不但“谈性色变”,而且“听性色变”,“性”字不堪露于齿也不堪入耳,即使为传宗接代生儿育女不得不靠性来完成的任务,也只是双方心领神会的交合,“性”字万万不能说出口。至于“快感”二字,那更是奇淫无比的坏词啦!
  快感欲不容禁忌
  以前中国人不敢谈性感受。所以,人们对新婚男女千篇一律的格式化祝词是“早得贵子”。贵子如何而来?只能让新郎新娘心照不宣地凭自己去想象去操作。至于享受性的快感,那就更说不得啦!在文革期间,有一对新婚夫妇初欢交合,房事中,丈夫关切地问妻子:“你有什么感觉?”妻子板着脸孔回了一句:“你怎么问这个?真无聊!”丈夫立马万念俱灰。这不算可悲,真正可悲的是有许多夫妇的性关系都是以男方带着法定的性占有心态向女方使性子式的“上床就来”,根本不顾女方的感受。社会上从一而终地倡导感情是建立家庭的基础,但却忽略了分享性快感的重要性的疏导,这就容易造成男女双方性权力的不平等。这种不平等的主要表现形式是:丈夫是法定的侵略者,而妻子是法定的承受者。
  然而社会总是不断地发展、进步,观念(包括道德观念)也总是处在不断地发展变化之中,向着有利于人类自由、幸福的方向发展。任何人都不能认为自己判断是非的标准就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而还是要使它不断地趋向合理与完善。比如像《金瓶梅》中的潘金莲,过去几乎无人不骂她是个丑恶的荡妇,原因就是她在这部作品里成了性的化身,作者并通过她的言行宣扬了性快感,也正由于此,《金瓶梅》受到查封。其实不仅中国如此,西方国家普通人所能接受的性基础和中国也是大同小异。穆索尼乌斯就曾说:“惟有婚姻关系才可以构成自然合法的性关系。”①殊不知习俗、国情、道德伦理也会随着时代的变化而发生变化。在相对平等自由的现代社会,人们渐渐地学会了按自己的想法来理解所谓习俗、国情与道德伦理。就性而言,只要是双方自愿、不伤及他人乃至危害社会的,他人(包括法律)是没有任何理由去加以限制和约束的,否则,男女之间的性关系就会增添许多欺骗、隐瞒和占有的色彩;性的终极目标——快感与满足——也难以达到双方可以分享的境界。
  综上所述,性快感不可避而不谈,仍需用精神与物质双方面来解释人的欲求。那么,性快感的两大基础就是心理因素和生理因素。
  快感的心理和生理因素
  快感的第一基础是建立在性心理上的满足上。有很多人对性的理解只是停留在满足的层面上。这很危险。因为满足并不仅仅是性生理本身,生理上的满足未必能达到心理满足的境界,只有在心理愉悦的前提下使生理得到满足,这样的性活动才能使性的意义得到升华。如果把性满足仅仅看成是生理的满足,这样的性和动物的性也就没有什么两样了。
  所谓心理愉悦,这就要求参与性活动的双方对对方都有一种良好的性心境。这种心境的建立,是需要一定的时间来考量的。人们平常爱说的“调情”两字,实质上就是调适双方性心理的最佳办法。通过调情,使双方都产生快乐的“相互占有”欲望,这样双方的心在进入操作之前就先溶为一体了。人都是有感情的动物,而感情是心的首脑机关。如果在感情上达到相亲相爱,带着这样的愉悦感进入性生活,每一次都会像过一个盛大的节日。
  达到心理愉悦的很重要一点就是要互相尊重对方的性人格。以对方的需求为己求,以对方的快乐为己乐。如果其中有一方只顾图自己的一时之快,那么对方无疑就成了变相的泄欲工具。这样的性活动,即使从中得到了快感,那也只算得上低级的快感,因为不平等的性关系自然会造成双方心理上的不平等,严重的还很可能会因为单方的一意孤行而造成另一方的性恐惧。男女双方必须首先从心里想到对方的感受,因为性人格的互相尊重就是灵魂的交融。在这种交融中,人性的高级关怀便会尽显无遗,灵魂之爱自然会牵动肉体之爱,而不是像苏格拉底理论体系中只强调“灵魂之爱而贬低肉体之爱……只有灵魂之爱才是真正的爱”① 。在灵魂的牵系下,性活动的双方就会自然地想到怎么做让对方更舒服、更快乐,怎样做才能使对方更容易达到性高潮,相互照顾,互相关爱,互相体贴,互相抚慰,才能达到性心理方面真正的满足。
  快感的第二基础是建立在性生理上的满足。所谓生理满足,说到底就是异性之间肉体接触欲和释放欲的满足,生理的快感正是从这种满足中产生。
  无庸讳言,两性身体的接触会给人以极大的快乐,在第一基础——双方平等的性心理保障下,抚摸对方和被对方抚摸敏感区时的感受那定是再舒服不过的事了。其实,享受爱的抚摸这是人生理需求的天性。人在孩童时期就喜欢被父母抚摸,美国著名精神分析学家弗洛姆就说过:“母亲抚摸正在啼哭的婴儿,啼哭就会停止,这是爱的力量所至。”当然这和性爱是不同性质的抚摸。“在两性之间,身体的相互偎依,用手抚摸对方,这意味着向对方传递性信号。”②或者说是性生活的序曲。从依偎、抚摸到接吻、再到双方性生殖器官的接触——快感的共享就此而生。当然,完成这些事情并不是简单地说一说就人人都能明白的,真正的是否达到双方的快感终端,还要看双方生理反应的“火候”。有关这个论题,在下文中会有较详细的叙述。在此就不再赘言了。
  谈到性释放欲,大多数人都会联想到这是对男性而言的。这种想法有一定道理,但不是绝对的道理。粗略地看,性关系大抵是男方射精女方受精为快感的极限,殊知女方也有射精之说?只不过男方是射精的主角,女方射精只不过是一种高境界的生理反应而已。世界著名性学权威人士金西教授说过:“性是一种能量,能量积累到一定的程度就要释放。”③这对男性而言再准确不过,因为男性是造精的主体。精子和性分泌物在体内存多了若不及时释放,自然会让人“憋”得慌,性释放有时是自然形成的,如梦遗,即所谓“精满则溢”;有的是自我为之,如自慰。更多的是男女性交,通过性高潮来达到释放。一般说来,释放以后,也就感到满足了。男性的性欲望,大抵就是建构于这种生理因素上周而复始、循环往复着的。其实女方也会不时出现同样的释放性能量的迫切冲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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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可忽视的感觉介质与作用
  一直以来,“快感”二字在人们中是羞于启齿的。人们一提起快感,势必将其与性交联系在一起,似乎只有性交,才会给人带来快感。性交是羞于启齿的,所以快感也羞于唇齿。造成这样认知,其始因应该归咎于对性的意义缺乏全方位的了解。
  2003年初,一位女作家写了一本以“快感”为题的书,让国内的读界为之一惊。据说该书还没上市,订书者如云,以至头两个月该书在各书店屡屡荣登畅销书排行榜,可是没多久,该书销量直线下滑,原因是已经买了书的读者大呼上当——“书名吊了读者的味口,但书中根本就没有性交快感描写”。依我看,这件事无论对作者还是对读者都是莫大的悲哀。为什么这样说呢?这要归咎于作者和读者对“快感”二字理解的偏差:作者是用感觉器官来写作快感的;而许多读者由于缺乏性感觉的认知,一提起快感,就只会产生对男女性交欢描写的刺激中寻找快感。这样的读者打开那本“快感”的书时发现里面根本就没有性交欢方面的描写,当然就大呼“上当”了。
  事实上,完满的性关系应该是以性感觉与性感情两者的相辅相成为基础的。如果男女之间在没有性感情,只有性感觉的前提下发生性关系,那样的性快感必然要被大打折扣。性感觉的动因是肉体快感,而性感情的动因则是精神快感。肉体快感是动物的本能需求,人是高等动物,精神需求是不可忽视的。精神快感说到底就是精神需求的内核。从性的狭义来讲,如果一个人精神需求得不到满足,那么他(她)也就无所谓有什么精神快感了。
  基于如上原因,我想很有必要把在性活动中的各种能缔造快感的感觉器官提出来,和大家作一下深度的探讨。我认为与性活动产生快感有关的器官除生殖器官外,还应该关注另外四种支持快感的感觉器官的介质作用。这四种器官便是:触觉、视觉、嗅觉、听觉。读读下面关于性感觉的论述,我想将有助你了解你和配偶的身体特点、感觉兴奋源,从而真正提高快感认知的境界。
  感觉的快感
  触觉是男女性活动中的最基本的也是最主要的感觉。触觉的主要形式是触摸和爱抚——这也是传达感情和引起性兴奋乃至达到性快感的基本性行为方式。即使低等动物的求爱,也是以触摸和摩擦来激发双方的性触觉为动情手段的。但凡男女在性器官的交触之前,往往离不开触摸和爱抚的“挑逗”。这种“挑逗”也叫性快感的“预演”。这种“预演”对那些未婚又想体验性的人来说,已经足以使他们从中得到充分的快感和满足。
  触摸与爱抚和性征有关的部位(当然不是指性器官),会给女性带来十分惬意的精神慰藉,这也许和她们的皮肤细腻光滑而比较敏感有关。女性常常津津乐道地回味在恋爱期间的爱抚带来如神奇般的快感和刺激,而对一些身为人夫者在婚后不再给自己的妻子带来触摸的缠绵表示不满,甚至对只有性器官的性交活动感到乏味和枯燥。这更说明触觉是人类性欲望中的最原始的基本感觉。福柯把这种感觉解释成是“身体依偎”。男女身体或身体某一部分器官的依偎在一起是十分美妙的,有时会使双方的精神都感受到一种十分神奇的温馨感,这种温馨感实质上就是性快感的一种表现形式。
  在讨论触觉问题时我们可以举出大量实例,就算是年近80的老夫老妻们,他们一辈子相亲相爱,以后,双方虽然已经丧失了性交能力,可是他们每天晚上仍会打扮得衣冠楚楚,吃晚饭时相对而坐,脉脉含情地相互注视,晚上谈一起亲爱温柔的话语,常常回味他们过去美好的时光,夜里则习惯成自然地相拥而眠,他们说,尽管他们已经感受不到由性器官的活动而带来的快感,但是由于他们有一种强大的精神支柱——那就是通过其他器官的触觉,他们每夜同样都能享受到性高潮般的快感。
  作为触觉的另一个组成部分,搔痒也和性快感有关联。通过刺激身体上的怕痒的部位,同样也可引起性欲和性快感。拥抱、接吻、性爱等也无不涉及触觉。如嘴唇是皮肤与黏膜移行部,有极其敏锐的触觉,所以接吻往往引起极大的性兴奋和快感,这里当然也有更敏感的舌的作用。所谓的性敏感区都是触觉十分敏感的部位,也正因为这样,它们才会成为性敏视觉的快感
  人是爱美的,但同时又是理性的。虽然对美的评价是见仁见智的事,但美的作用主要是通过理性的视觉来实现的。美感可能反映出人们对某人或某物的错综复杂的综合印象,但这些印象主要来自视觉,经由视觉,传达到人的意识领域,再予以最终的理性判断。
  性感觉长期以来在中国人的道统观念里一直受到贬黜,这实际上是对人类生命学和生存学的一种偏见,也是对人类寻求精神快感期待的一种扭曲。性感觉也叫性感,直白地说叫性别的特征感。如果评说一个人很性感,这是夸奖他(她)的第二及第三性征特点很鲜明,具有吸引异性的独特的美感。比如服装设计师们总是以不同形式夸张地体现女性的胸、臀、腹的曲线轮廓。健美装的紧、超短裙和太阳裙的露、柔姿薄纱的透,无不体现了性感的特征。
  人们平时评说的性感,实际上就是通过视觉所引起的性吸引力。文人一般 把这种吸引力说成魅力,而性学家则将此解释成第二、第三性征。由第二和第三性征表现出来的性信号,通过人的视觉进入大脑皮层,激起性心理活动,从而产生好感或惊喜,随后又进一步刺激性生理反应,这种过程就是由精神快感过渡到生理愉悦期待的“准性活动”。绝大部分青春期男女都会十分留意自己在异性面前的形象塑造,极尽所能地给异性留下视觉上的美感。
  有性征意义的视觉美感能刺激异性的性激情与性兴奋,从而为性活动乃致性快感创造条件。一般而言,视觉美对男方的性刺激要比女方的刺激更为强烈。在男性面前,再没有比象征女性的性视觉美更美的了,所以各种广告传媒也都喜欢用性感美女来做形象代言人。至于商店,若有女性的裸体画册,其购买者之多、销售速度之快更是可想而知。我们从这种社会现象中可以推断,即使在家中,妻子的内衣应该比外衣更漂亮,因为内衣是上床给丈夫看的,从夫妻之间性喻义而言,它的意义当然比外衣更大。妻子的性感内衣从视觉上增加了性吸引力的效果,这种效果无疑会刺激丈夫精神上的快感,从而上升到生理上快感的反应。许多动物也是这样,例如孔雀开屏、雄狮长长的颈毛都是为了吸引异性,雌猩猩到了发情期,阴道口就肿胀和发红发亮,也是为了吸引雄性。据说女性爱涂口红,除“女为悦己者容”外,也有吸引异性视觉快感的暗示意味。
  嗅觉的快感
  人对人体的嗅觉总是会产生许多相关的联想。每个人的身上都有一种体味,这种体味大抵是由皮肤表面的细菌形成,体味往往因人而异、各不相同,它与每个人的指纹都不相同是同样的道理。如果一个人感觉到另一个人对自己有吸引力,在相当程度上同他的体味有关,而这种体味就是通过人的嗅觉反映出来的。李银河女士在她的一份调查中指出:“71%的男人和女人认为体味是一种重要的‘兴奋剂’,约1/3的女人认为体味浓的男人比体味淡的男人性感,半数以上的人认为麝香型体味最性感,约1/4的人偏爱辛辣型体味。”
  在脊椎动物中,嗅觉是一切知觉中发展进步最快的一种,动物往往通过嗅觉来判断对方是否处于发情阶段。在动物界中,某种散发香味的复合物——外激素在求偶中起着关键作用,它吸引雄性动物追逐多产的雌性动物。但由于人类的社会活动比动物多得多,加之人体经过长年的高级进化,所以人类的体味特征就不像动物那么明显。尽管如此,人们还是很重视嗅觉和体臭对性的影响。当然,这种影响不是决定性的,即使一个人嗅到配偶的一点体香,也不至向对方大放情欲。但配偶的体香确实对性爱中的快感具有不可低估的作用。
  人都爱干净,最好身上什么臭汗味都没有,但对异性而言,体香往往可以吸引对方,同时这是一种亲近的表示。清代香妃之所以能得乾隆之宠,和她身上的体香当然不无关系。现在有许多青年男女(尤其是女方)在约会之前,也习惯用各式各样的香水、除臭剂对着自己的身体喷洒一番,一方面用香味刺激对方的性情绪嗅觉,另一方面也掩盖自己的体臭或令人不愉快的气味,以免引起对方的厌恶,造成性吸引力的减退。
  附带说明一点:人的性感嗅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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