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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衣卫-第8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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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只能依靠这些人来完成,所以设立专门的武司管理各大门派,门派的人数,拥有兵器数量都有专门记录,不时会有人进行查看,这些年一直相安无事。

对火器,林风自然不陌生,这个时代的火器和自己那个时代相比相差不知多少倍,虽然用的都是火药,工艺相差太大。

陆俊递过一物,是从死去何杰身下发现,上面沾染血迹,正是那把短火铳,建明之初,朱元璋不断采取各种有效的措施,发展兵器制造,把元代创制的初级火铳,加以规范统一,根据实战的需要,发展成包括大中小三种类型在内的洪武系列火铳。

洪武系列火铳按形体大小、构造特点和作战用途可分为三类:其一是装备单兵使用的手铳,其二是装备于战船和关隘守备用的中型碗口铳,其三是专用于城防要塞的大型铳炮。

此时拿在林风手里的正是最为精致的手铳,规模越小,对工艺要求越高,铳身细长,前膛呈圆筒形,内放弹丸。药室呈球形隆起,室壁有火门,供安放引线点火用。尾銎中空,可安木柄,便于发射者操持。

火药是中国古代四大发明之一,至今令炎黄子孙引以为豪,辞典中这样记载:火药——中国人发明,是一种硫磺、硝酸钾、木炭的混合物,最早被中国人用作焰火、爆竹和火箭的纵火剂。

在现代人眼里或许不以为然,但当科学尚处在蒙昧之中时,火药却是神秘之物。《太平广记》中记述了一则故事:有位名叫杜子春的年轻人,为寻求炼丹之术,去一个僻静遥远的地方拜见一位炼丹老人。天色已晚,老人叫他歇息在炼丹的地方,并告诉他千万不可乱说乱动。

夜里,杜子春一觉醒来,发现炼丹着火了,火焰呼呼往上蹿,他记着老人的告诫,一动不动,眼睁睁看着火苗燃到屋顶,把房子烧了。据此人们可想象出“火药”这个名字,意思就是“着火的药”。这是人们认识火药的第一种性能——燃烧。

又因为火药中的主要成份硝和硫磺在西汉时就被当作药品,用来治病,而且古代炼丹家为炼制“长生不老药”,终年隐居深山,精心选配各种药物原料,反复提炼,多方试验,在他们的辛勤努力下,虽然没有得到长生不老的仙丹,却发现发明了许多鲜为人知的东西。

火药就是出自炼丹家之手的一大成果。那时正处在盛行“仙道”学说的时代,由此火药便因药得名。

火器威力虽然惊人,缺点在于火药炼制相对危险,稍有不慎,就会发生爆炸,每一次发出火弹,装入弹药到发射需要一定时间,火器的精度同样无法保证,无形中影响火器的使用,相比而言,冷兵器时代的强弓硬弩更容易在战场上发挥作用,当然还有最为重要一点,大明朝天下安定已无战乱,历代都是如此,为了天下稳定,大多选择休兵养民,所以这种火铳只有在边地或者京城守军之中才有配备。

“林兄弟,这是什么鬼东西?”

“火铳,利用火药撞击爆炸瞬间产生的力量将藏在里面的弹药打出,不要小看了它,日后将大放异彩。”

唐牛伸手接过,翻过来调过去仔仔细细看了两遍,还是没搞清里面的门道,“唐兄弟是说天地盟之中还有这种东西?”

“错不了,救吴帮主的时候就有弟子拿着这种东西在门口守着,险些吃了大亏,如果不是二娘出手及时,这次恐怕要栽大跟头。”

林风点头,从侧院发现的那些白色石块还有木炭,黑白相见格外醒目,当然少不了其中最为关键一样东西,硫磺,龙天很聪明,侧院极为偏僻,加上又是关押罪犯的地方,平日里极少有人接近,这样就为天地盟打造兵器还有火器提供方便。

早在新石器时代人们在烧制陶器时就认识了木炭,当成燃料使用。商周时期,人们在冶金中广泛使用木炭。木炭灰分比木柴少,强度高,是比木柴更好的燃料。硫磺天然存在,很早人们就开采它。在生活和生产中经常接触到硫磺,如温泉会释放出硫磺的气味,冶炼金属时,逸出的二氧化硫刺鼻难闻,这些都会给人留下印象。古人掌握最早的硝,可能是墙角和屋根下的土硝,硝的化学性质很活泼,能与很多物质发生反应,它的颜色和其他一些盐类区别不大,在使用中容易搞错,在实践中人们掌握了一些识别硝石的方法。

“进去看看。”

林风在前,吴英等人跟在身后,再次进入侧院,里面堆积的东西已经清空,原本拥挤空间变得空旷,从空间判断,没有任何异常,有了沙漠一行经验,对空间的概念得到加强,只要看上一眼,就能通过墙壁的厚度判断里面的空间大小。

“找一找,看看有没有机关。”

“好。”

众人快速分开,沿着墙壁依次向前,墙壁上生有一些绿苔,打造火药的原料都是易燃之物,所以这里常年不见阳光,空气中充斥着硫磺还有人的排泄物混杂在一起的味道。

林风手掌落在上面,发出沉闷声响,沿途一直向前,一直来到当日吴天雄关押位置,狭小空间,那些带血铁链丢在地上,地上更是污秽不堪。

“吴帮主,当日被困在这里,是否听到一些奇怪的声音?”

“有。”没有任何发现,在林风的提醒下,吴天雄突然想起什么,这段不堪回忆原本不想提及,“有一天晚上,突然整个地面晃了一下,然后下面发出霹雳啪啦的声音,就跟爆豆子的声音一样,因为持续的时间很短,所以并没有放在心上。”

“地下!”

林风点头,没有错,龙天是一个有野心的人,利用天地盟不停吞并其他门派,暗中打造兵器就是最好的例子,可惜龙天已死,再无无法弄清他的野心究竟有多大,打造兵器还有火器的最终目的是什么,如果只是为了称霸武林,单凭这些还是远远不够。

这一刻所有人注意力放在脚下,同样是人最容易忽略的地方,哗啦,吴天雄不小心踢到铁链,此时气力已经恢复八成,想到那些日子受到的屈辱,猛的抓起,双臂发力用力向外一拉,嘎嘣,这种铁链经过特殊工艺打造,说来也奇,随着铁链绷直,一旁的墙面随之变化。

“再来一次。”

吴天雄面色微红,唐牛一个箭步来到近前,双臂发力,终于看清,随着铁链拉出,一旁墙壁位置一块砖向内凹陷。

林风点头,一道身影接近,手中长剑顺势刺入,嘎嘎,嘎嘎,奇怪声音响起,紧接着是地面发出一阵晃动,这种感觉应该和吴天雄黑暗中感受到的几乎相同,有谁会想到,龙天就把机关安在关押吴天雄的地方。

吴天雄恍然大悟,“那些人用了刑之后会把我的眼睛蒙住,加上当时太过困乏,所以即便有人从这里进去同样无法发现。”

随着声音消失,墙角位置出现漆黑洞口,足够一个人弯身通过,天地盟依山而建,想要在自己的地方修建一个暗道并非难事。

“进去看看。”

有人取来火把,林风走在最前,随着进入,里面空间越来越大,天地盟的下面别有洞天,两侧位置有安放火把的凹槽,还有尚未然尽的火把,每一个位置距离几乎相同,应该是精心设计,林风手持火把一一点亮,里面空间逐渐亮了起来。

“好家伙,龙天在这藏了什么宝贝,这下可发财了。”唐牛哈哈大笑,盗贼出身,对这种环境极为敏感,曾经盗过暗室,一般藏在这种地方都是贵重的东西,否则根本不值得费这么大的劲,可以想象,光是这样一条密道已经需要不少人力,还要精心设置机关。

石洞中间位置出现一个漆黑大东西,一直向上,下方位置开了一个口子,口子下面放着一个铁槽,一旁放着几个桌案,有了这些东西,从炼铁到打造兵器完全可以实现,藏在侧院里的那些兵器应该就是在这里完成。

仔细查看两遍,始终无法找到制造火药还有火器的位置,众人只得顺着原路返回,林风暗暗叮嘱,小心看护那些石头还有硫磺,若有人问起,就说已经毁掉,否则将会带来麻烦,吴天雄连连点头,经历这一次风波对林风极为信任。

酒菜摆上,众人边喝边聊,林风起身,“诸位,林风出门时日已久,是时候回去,这一杯敬诸位英雄。”

“林大人,英雄盟的大门时刻为你敞开。”

“对,有空回来看看我们这些兄弟。”

“好,干。”

第三百零八章京城里的黑手(五)

锦衣卫完了,彻底完了,没有任何余地,更加不会有翻身的机会,不要忘了,这次要动锦衣卫的是当今皇帝。

杀死林风,赏金万两。

消息不胫而走,整个江湖为之震荡,这种事对于普通百姓而言不过是一个消息而已,更在意的是米缸的粮食剩下多少,今天能不能吃上一口肉,至于谁是严进,谁又是林风完全不会在意,万两的赏钱,除非是有真本事的人,如果不是,就算得到,同样没有命去花。

财富本身就是一把双刃剑,不是所有人都可以拥有。

大路上走来一行人,装束各异,手上带着家伙,有男有女,有老有少,步伐稳健,一双眼睛不时左右打量,其中几人头上带着漆黑斗笠无法看清容貌,这种黑色斗笠戴在头上顿时透出几分神秘。

“诸位,不如到前面镇子歇息一下,养足精神再赶路不迟。”

“难道,你们就不怕林风被人给杀了?”

一人冷笑道:“如果那么容易对付,就不叫血刀林风,不要忘了,昔日有多少人想要杀死林风的人,最终如何,林风还活着,那些人都死在他的刀下。”

“此一时彼一时,林风的恐怖一半是建立在他的身份之上,锦衣卫,有朝廷的人护着,敢动手只是少数,这次不同,道上消息,为了得到赏钱,就连九幽老怪、毒娘子这些隐居多年的老怪物都出来了。”

一声冷哼,“难道以为都和你们一样,为乐那点赏钱而来,如果所料不错,这次应该是为了复仇而来!”

“复仇?”

那人点头,“当日九幽老怪入门弟子死在林风刀下,如此良机如何能够错过,至于毒娘子,为何要趟这趟浑水,不得而知!”

“不管如何,一定要在这些人之前找到林风,到时一拥而上,谁杀了林风,赏钱就是谁的,这样最公平。”

“好。”

“就凭你们还想杀林风,真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一声娇笑,众人俱是一愣,兵器纷纷抽出,方才完美没有注意到,此时已经接近镇子,镇子边上站着一名妇人,看年纪应该有四十以上,虽尚有几分姿色,毕竟还是老了,一张脸虽然没有皱纹,皮肤上透出特殊光泽,无论如何掩饰,还是无法改变岁月在脸上留下的痕迹。

“你是谁?”

“笑什么笑!”

“笑你们可笑,一群将死之人,还想着杀林风拿赏钱。”

“你都听到了?”

蹭蹭蹭,众人瞬间分开将妇人围在当中,当时说话声音不大,加上还有一段距离,这个女人可以听到,耳力惊人,能够有这样的本事,绝对不是普通妇人那样简单,最主要的是对方的眼神,面对十几个手持利刃之人毫无惧色。

“一切都不重要,前面过去几波人,也想对老娘动手,可惜都死光了。”

“少在这吓唬人。”

一名年轻剑手突然出手,亮了一个出手式,干净利索,确实有些本事,单凭这一招已经可以判断,练剑至少有十年以上。

“不知好歹。”

一声惨叫,出剑之人突然弃剑,长剑咣当一声掉在地上,再看那人满地翻滚,原本持剑右手上皮肉在不停往下掉。

哇,哇,开始有人吐,这种情形只能用恐怖来形容,好好的一只手,此时只剩下骨头,上面的皮肉完全烂掉,一切远远没有结束,哀嚎声中,整个手臂开始腐烂,速度越来越快。

“杀了我,求求你杀了我。”

一声冷哼,“杀你这种废物只会脏了老娘的手。”

“你是毒娘子!”

一瞬间所有人的脸都变了,毒娘子是成名二十几年的大魔头,年轻时貌美如花,多少人被其美貌所迷惑,最终死在这个女人手里,到时应了那句,最毒妇人心,没有想到出现在这里。

“算你有点眼力,这双眼睛可以留下。”

“多谢前辈,在下阴阳圣手孙才,愿追随前辈,鞍前马后。”

“什么阴阳圣手,还不就是一个贼,叫的真是难听。”毒娘子说完手指轻轻一动,原本不停挣扎那个人瞬间没了动静,一双眼睛睁得老大,喉咙位置快速烂掉。

“前辈饶命。”

哗啦一下跪倒一片,毒娘子一脸得意,手指在众人脸上轻轻摸了一下,吓得众人脸色苍白,那种死法实在太过恐怖,莫不如一下子来个痛快。

“一个个小模样长的不赖,老娘开心,就留你们一条狗命,不过记住,只是暂时留下,如果有人不听话,或者动其他的念头,同样要死,已经在你们身上下了毒,天下间无人可解。”

“不敢,不敢。”

“好,封锁这里所有通道,如果发现九幽老怪的人立刻来报。”

“是。”

跪在地上那些人快速起身,按照毒娘子吩咐分成三队,这一刻才看清,通往镇子的路一共有三条,眼前的这个镇子看似不大,位置极为重要,两侧是山,山间有关口,想要来回通行一定要经过这个镇子。

这也许就是毒娘子这样的魔头出现在这里的缘故,好在不是为了杀死林风而来,否则又多出一个难缠的对手。

“大人,那个人有些奇怪。”

林风一行人出英雄盟原路返回,出了边地逐渐变得繁华,柳二娘毒伤已经痊愈,虽然还是一副冷冰冰的样子,至少不用担心,一路说笑,走了几天,随着路上行人增多,陆俊终于看出破绽。

“继续赶路。”林风头也不回说道。

唐牛好奇心最重,听到陆俊声音忍不住回头看去,几乎同时,身后只有一队商旅,有马车,还有人推的木车,唐牛转身同时,跟在商队一侧护卫随之低头。

“是那两个人?”

水声阵阵,前面出现一条溪流,林风脚步加快,沿途遇到大雨,道路坍塌,没有办法只能放弃来时的马车,这些时日下来,人和马之间产生一种难舍的情义,如此也算是一件好事,索性松开马绳,任由战马放开四蹄回归山野。

溪流水有些急,上面横了一根圆木,水接近将横木淹没,林风脚尖一点落在上面,稳住身形,几个闪身落到对岸,其他人一一效仿,柳二娘抓住随行李秀儿手臂,两人走在上面速度丝毫不慢。

“快,快点。”

身后商队不停呼喊,道路难行,这几天林风几人速度不快,商队一直跟在身后,这一刻护卫不停催促,即便用足力气,速度上还是无法和林风一行人相比,只能看着前方身影逐渐消失。

“怎么办,好不容易找到林风,就这么让他给跑了。”

“没办法,就算暗地里动手,未必是林风动手。”

“杀一个赚了,大将军一心为国,不想遭人嫉恨,最终丧命锦衣卫之手,你我兄弟得大将军恩惠,现在就是报恩的时候。”

朱元璋很聪明,当初杀胡惟庸,是要将京城里盘根错节的关系彻底拔除,对付蓝玉不同,蓝玉战功彪悍,伐北元有功,乃是守卫边地的大功臣,那些所谓的谋反、篡逆证据略显不足,如此难以让人心服,尤其是边地将士,索性来了一招移花接木。

何为移花接木!

原本是一种奇怪的武学,可以将别人的武功转为自己所有,朱元璋自是清楚其中利害,一面命人收集蓝玉谋反作乱证据,一面散播谣言,说有人嫉妒蓝玉功劳,所以进谗言诬陷蓝玉杀太子拥兵谋反。

谣言最是可怕,很快将幕后黑手转移到因此立功的锦衣卫指挥使严进头上,就算没有那些弹劾锦衣卫罪行的奏折,严进的位置同样不保,如果一个严进的人头可以换来大明朝的长治久安,朱元璋绝对不会有任何犹豫,这就是帝王的无情。

深夜的京城,整个锦衣卫大营死气沉沉,唯独不见一个人,东镇抚龙一,这个时候龙一会去哪里!

锦衣卫事,严进被抓,整个锦衣卫受到严格掌控,里三层外三层围了一个水泄不通,龙一去了哪里,如何从那些侍卫还有御林军的层层包围之中出去!

“如果林大人在就好了,至少能想个法子。”

“能有什么办法,大人被抓入天牢,这次明摆着是要拿锦衣卫开刀。”

“大不了拼了,总不能就这么等死。”

“不能乱,圣旨还没有到,也就是说指挥使大人还没有出事,如果这个时候乱来,反而坏事。”这段时间小何仿佛一下子变了一个人,哑女的突然消失在内心深处同样是一种致命打击,当然背地里还有另外一种说法,有人看到哑女最后时刻和林风在一起。

小何不愿相信,同样不敢相信,一个是自己最敬重的男人,一个甚至可以为之去死的人,一个是心爱的女人,那种特殊的感觉在心底升起,有如一盆火再也无法熄灭,无时无刻的思念在心头萦绕。

时刻想着对方,想要看到对方的样子,看着她笑,心里乐开了花,看见她哭,心头升起莫名的忧伤,这应该就是爱情。

爱一个人是甜,如果多出一个人,不免变了味道,如果真是那样,又该如何去做,是潇洒的离开,还是默默的祝福,或者是!

小何不敢去想,每一次想起,心就会痛,痛得无法站直身子,今天所有的一切都是大人给的,同样在林风的身上学会一点。

男人,一定要有本事,只有这样才能保护心爱的女人,只有这样才能得到女人的爱。

“何千户言之有理,诸位兄弟还是先回去,约束各营,以免生乱。”

“好!”

众人离开,天龙营变得冷清,小何站在那,影子在月光下拉得老长,突然整个人蹲下,手用力扣紧,因为用力,几乎将身上衣物抠破。

“不,大人一定不会。”

第三百零九章京城里的黑手(六)

漆黑夜空中传出一阵冷笑,小何快速转身,身后出现一道黑影,“谁?”小何说完,绣春刀瞬间抽出。

“何千户,好大的戒心。”

“是龙大人。”

人影晃动,那人来到近前,终于看清,正是这几日消失踪迹的东镇抚龙一,林风的死对头,同样是一个未达目的不择手段的小人。

龙一咳嗽一声,“锦衣卫此时的处境,何千户想必已经清楚,是否已有打算?”

“打算!”小何眼珠一转,龙一虽为东镇抚,官阶地位要在自己之上,平日所作所为有所耳闻,不免多了几个心眼,“卑职得大人栽培,当留在锦衣卫共度难关。”

龙一发出一阵冷笑,“自古识时务者为俊杰,大势所趋,锦衣卫败局已定,唯有明哲保身。”

“卑职不懂。”

“你很聪明,也有本事,难道甘心因为这件事将你的大好前途尽毁?”龙一说完看着小何,从对方的眼神中看到一丝不甘,这恰恰是自己想要的。

“大人明示。”

龙一点头,“很简单,这次皇上要动锦衣卫,任何人都无法改变这样的事实,索性上面有指挥使大人顶着,就算倒霉,总不应该轮到你我头上。”

“大人是要?”

龙一嘴角露出笑意,“很简单,将所有罪名都推到严进还有林风头上,雁过留声,人过留影,龙一不相信两个人身上就那么干净,只要可以找到证据,到时就是有功而不是有过。”

“不,林大人对小何有知遇之恩,到了任何时候,都不会做出对不起大人的事。”小何后退两步冷冷看着龙一,先前提到指挥使严进并没有太多感触,虽为锦衣卫最高指挥官,平日接触有限。

这一点林风不同,小何和林风还有天龙营众人的关系远远超出平常的上下级关系,这种潜在的情感逐渐融入到每一个人的血脉里。

龙一突然发出一阵狂笑,小何不明所以,站在那看着龙一,这个曾经在锦衣卫不可超越的男人,最终被林风的十户营打败,从此走下神坛,昔日的龙组,同样失去原有的威风。

“大人笑什么?”

“笑你们这些人可怜,悲哀,收买人心原本就是林风最擅长的把戏,没有人比我更了解林风这个人,他的身上总是充满各种正义,让所有人死心塌地为他卖命,最后又怎样,等你们都死了,所有功劳都属于林风。”

“胡说,大人不是那样的人。”

“哪里不是,难道忘了吗?昔日的十户营,几十条人命同时丧命,为何只有林风一个人活下来,不仅活下来,回到京城以后立刻得到赏识,这些还不足够?”

“那是一场海难,大人侥幸活了下来。”

“你们都错了,林风骗了所有人,这段日子暗中查过,根据记录,那条船原本就是林风事先约定,虽然这些说明不了什么,恰好找到当时负责船务的库事,就在大船离开前一天,有人暗中取走火药,那个人就是林风。”

“大人带了火药上船!”

“没有错,锦衣卫做事向来严谨,整条船必然经过数次严格搜查,能够将火药带上大船而不被人怀疑,只有一个人。”

“大人!”小何面露惊骇之色,虽然还是不敢相信,龙一说出的这些话并非丝毫没有根据,其中推理更是有诸多让人信服之处。

“不错,那场海难原本就是林风自导自演,为了掩饰自己的罪恶,不惜拿几十个兄弟的命来换,这样的一个人,是否值得你死心塌地跟着他?”龙一说完一双眼睛盯住小何,那种眼神带着一股奇怪的力量,仿佛可以看穿人的内心。

“不,不是真的,大人一定不会。”

龙一冷哼一声,“你现在可以不信,甚至甘愿被林风的假象欺骗,我已经说过,这是林风的本事,多少人,多少兄弟,直到死的那一天甚至都不知道,出卖他们的人就是平日最敬重的那个人,那种死法比任何事都难受,可惜,那个时候已经迟了。”

“锦衣卫陷入困境,锦衣卫当上下一心度过难关,卑职不清楚,大人为何在此百般离间,你说的没错,就算一切都是假象,所有一切都是骗人的把戏,小何还是愿意,即便是死同样无怨无悔。”

“好一个无怨无悔,记住,机会掌握在你手里,不要等你失去利用价值,原本应该属于你的东西最终被林风夺走那一刻才后悔,现在还来得及,如果想通了,随时可以来找我。”龙一说完身形一晃,整个身影快速消失在黑暗之中,偌大的天龙营院落之中只剩下小何一个人,脑海里不停回荡龙一的最后那番话。

机会把握在自己手里,不要等到你所拥有的一切被林风夺走,小何突然蹲下,双手死死抓住脑袋,嘴里发出痛苦声音,“不要逼我,大人不是那样的人,一切都是龙一恶意离间。”此时的小何看着有些吓人,青筋崩起,似乎是在承受极大的痛苦。

“人都有私心,用你看中的还不是你的本事。”喉咙里突然发出一阵低沉男人声音,那一刻小何突然抬头,眼神彻底变了,一瞬间仿佛变了一个人,一个让人陌生的人。

“不,大人待我如兄弟。”

“兄弟。”一阵冷笑,“兄弟妻不可欺,如果林风真的把你当成兄弟,为何对哑女做出那种事?”

“哑女,她怎么了?”小何浑身发出一阵颤抖,眼睛看着眼前虚空,随着身体转过,声音还有眼神随之改变,没有错,此时完全陷入两个完全不同的世界,这是一种常人所不能理解的境界,可以称之为精神分裂,因为长期压抑,或者突然遭受莫名打击,内心深处分裂出一个完全不同的人格。

恰如一个懦弱的人,总是被人欺负,这种长期压抑的个性,很容易演变出另外一个自己来保护自己,这个人和本体恰好相反,变得大胆、残暴甚至带有攻击性,以救世主或者惩罚者的身份出现进行报复,本体同样受到这种思想左右,根本不清楚自己做过什么事。

“你还傻傻的蒙在鼓里,那个贱女人早就和林风勾搭在一起上了床,在床上浪‘叫,她不仅不是哑巴,叫的还很动听,所有一切都是骗你的,她是骗子,林风也是,所有人都是,把你当小丑一样。”

“不是这样。”

“现实一点,命运把握在你手里,这是最好的机会。”

“命运把握在自己手里。”小何嘴里不停念着,眼神中最后一丝理智缓缓消失,嘴角露出笑意,握在手中绣春刀顺势劈出,刀光一闪,立在前面木杆随之断开,这样的出刀速度,换成平日,即便全力出手同样无法做到。

“没有错,命运把握在自己手里,小何再也不要做傻瓜。”说完绣春刀收回腰间,迈开大步直奔住处而去。

“大人,今天看着好像有点不一样。”

迎面走来两名天龙营锦衣卫,见是千户大人连忙躬身施礼,换做平日,小何必然笑脸相迎,这一次不同,脸上带着冷漠,鼻子里哼了一声快步离开,这样大的反差,无怪乎两个人觉得奇怪。

“怕是累了,这几天出了这么多事,谁心里都不好过,算了,回去睡了。”

“也是,刚刚做了千户,好不容易熬出头,一旦锦衣卫受到牵连,还不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两人身影离开,完全没有注意到,身后暗处闪出一人,面色阴冷,眼神中透出杀意,手放在腰间刀柄之上,正是离开的小何,那一刻有如鬼魅一般闪到暗处,两人说的话句句听得清楚,尤其是最后那番话,好不容易熬出头。

熬出头,靠的是什么,自己的努力还是别人的施舍,这一刻小何突然觉得人生如此悲哀,抱着信念加入锦衣卫,最终一无所成做了几年候补被人嘲笑,直到遇到林风改变这样的悲催命运,学到一些本事,原本以为从此可以扬眉吐气,没有想到,这同样是一个泥潭,所有人眼中只有林风,即便坐上天龙营千户,所说的还是林风,林风的天龙营如何、如何。

小何心细,这些细节一一记在心里,表面上看似没有事,背地里同样犯嘀咕,林风就如一个永远无法摆脱的束缚,让小何第一次感到如此的不舒服,即便心里清楚,自己所拥有的一切都是大人给的,还是不愿意接受。

“所有人在内,我会让你们亲眼看到,小何得到这一切靠的是本事,不是别人的施舍。”握紧刀柄手指攥紧,那一刻眼神中透出邪恶,内心的魔鬼彻底被龙一激发,如果林风看重的是情义,人与人之间的情,龙一恰恰是一个懂得利用这一点挑拨是非的人。

啊欠,啊欠,夜里,林风连续打了两个喷嚏,整个人转醒,为了尽快赶回京城,特意选了一条小路,一路上荒无人烟,夜里只能在外面露宿。

“林大哥,离火堆近一点会暖和点。”

林风摆手,“鼻子有点痒而已。”李秀儿听见声音一脸关切,几乎同时,飞天燕子柳二娘眼睛睁开,看着林风,欲言又止,眼睛随之闭上,脑海中不由得浮现出雪山底部两个人之间发生的那一幕。

用力咬了一下嘴唇,痛楚传出,整个人变得清醒,眼睛眯出一条缝,透过火光看到林风的脸,红红的,整个人靠在那,整齐的胡茬,略显瘦削脸颊,这段时日不停奔波,整个人瘦了一圈。

林风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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