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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衣卫-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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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一点,能够出动锦衣卫,地位必然不低,有人低声议论,多半是在猜测出了什么事,这段日子,隔几天就有官兵张贴告示,胡惟庸一案牵连官员不在少数,其中多是地方大员,不能说砍头就砍头,总要贴出告示将罪行公示天下。

“大人,过了天龙镇,两天之内可以进入京城。”

“提高警惕,绝对不能出事。”

“大人放心。”

孙先一双眼睛打量人群,多是普通商旅,如果真有高手藏在里面,凭经验完全可以看出,越是接近京城越是危险,所有斗争几乎都是从这里开始,最后伴随血腥而结束。

赤脚汉子靠在那,嘴里打着哈气,所在位置极为特殊,两侧摆满货物,林风这些人想要过去,必须经过赤脚汉子站着位置。

“锦衣卫办事,速速回避。”

一声怒喝,前面商旅快速左右一分,赤脚汉子随之起身,目光落在被一众锦衣卫围在中间林风身上,嘴角露出一丝笑意。

一阵嬉笑声传来,随着众人分开,依然还是人群,这次不同,所有人目光向内,那一刻关注的并非是林风这些人。

“去看看。”

“是。”

一人闪身向前,前面堵住去路人数不少,再看那人,身形瘦削,双手伸入,左右一分,整个身子瞬间溜进去,时间不长从里面钻出。

“大人,有个女人在前面卖身葬父,所以才会围了这么多人。”

“带人过去轰走就是,不能因此耽误行程。”

“算了,等等就是。”那人刚要动身,身后传出林风声音,两人说话声音极小,林风所处位置有些距离,一旁李秀儿同样以不可思议目光看着林风。

孙先愣了一下,几个箭步来到近前,“一切都是为了林兄弟安全考虑,过了这里不出两日就可以抵达京城。”

“身为锦衣卫,如此胆小,岂不被人笑话。”

孙先眼珠一转,“也好。”

嬉笑声阵阵,其中带着不堪之言,林风忍不住迈步上前,身前锦衣卫刚要拦阻,孙先使了一个眼色,那人快步退后。

孙先考虑倒也周全,这里是集市,龙蛇混杂之地,最是容易出事,林风执意不走自己也没有办法,只求不要出事,身形一晃快步跟上,锦衣卫两大千户,身后还有二十几名精锐,孙先自问可以应付任何危险。

林风挤入人群,一人忍不住回头,嘴巴刚刚张开,恰好看到孙先投来带有杀意目光连忙闭上。

两侧锦衣卫涌上,人群快速分开,这种做事方式未免有些粗鲁,毕竟是锦衣卫,一切太正常不过。

林风挤入人群,墙角跪着一人,脸上带着泥污,头发略显凌乱,面前卷着半张草席,躺着一个人,草席前面是一块破旧木板,上面写着四个字“卖身葬父”。

卖身,不是噱头,不过是穷人被逼走投无路可走才会使用的方法,其中透着多少无奈,最可恶的是,往往有些人偏偏喜欢捉弄,甚至以此为乐。

一人撅着屁股,手里拿着纸扇,“给爷笑一个。”女子始终低着头跪在那。

“连笑都不会,买回去什么用,脸蛋看着倒还过得去。”说完伸手向前去抓女子头发,一声惊呼,女子吓得连连后退,眼神中透出惊恐,瞬间抬头,那一刻所有人呆住。

手持纸扇之人同样愣在那,不想在这种地方遇到这么漂亮的女人,一身破旧衣物,加上凌乱头发还有脸上泥污,依然无法掩饰。

“多少银子,本公子买下了。”

女子退后一步,只是用手一指前面木板,身后走出一人,水桶腰、一脸麻子,一张嘴满口大黄牙,“谁开的价高归谁。”说完冲着眼前富家公子飞了一个媚眼。

“一百两。”

“二百两。”

“五百两。”

几乎瞬间价格升到五百两,最前富家公子伸出无根手指,人群中顿时发出阵阵叹息,有人感叹囊中羞涩,有人感叹天道不公,这么漂亮的女人居然沦落成这样,还要被这么一个家伙买回去。

富家公子一晃手中折扇,一脸得意,鼻子冷哼一声,跟自己比阔,也不打听打听,“一千两。”

一瞬间,所有目光集中在林风身上,李秀儿咬了一下嘴唇,虽有几分不情愿,还是同意,只要林大哥愿意,任何事都可以接受。

孙先同样面露疑惑之色,要知道锦衣卫虽然是美差,一年下来俸禄除去花费剩不下多少,何况林风只做了两年千户而已,一出手就是一千两,绝对是大手笔。

“哎,哪来的,敢跟本公子抢女人。”

“不是抢,看不惯而已。”

富家公子冷笑,“任性,好,本公子就喜欢和人比谁更任性。”说完伸出两根手指,“一千二百两。”

“二千两。”

林风一下子加到两千两,再看富家公子,脸上顿时见汗,虽有家财,这些年败了不少,看上一眼跪在那女人,一咬牙,“二千二百两。”

“三千两。”

叫出三千两那一刻,富家公子犹如泄了气皮球,眼神中透出不甘,看了林风一眼,一转身钻进人群。

“这位公子真是菩萨心肠,这回好了,雨娘再也不用东奔西走过苦日子。”

女子抬头,看着林风,眼神中依然流露出惬意,李秀儿上前,“姐姐,快起来。”跪在地上女子用手比划一下。

“她?”

“苦命人,不会说话。”

“买一口上好棺材葬了。”

“公子,放心,花姑办事十里八乡的哪个不知道。”胖女人眉开眼笑,足足三千两,这次可是赚大了。

第六十章哑女的执着

“走吧。”

语气平淡,林风迈步向前,随行锦衣卫快速跟上,几乎同时人群左右分开,随着众人离开,集市再次恢复热闹,叫卖声阵阵,来往商旅穿梭其中,有买有卖一片热闹,不时传出讨价还价之声。

“花姑,这次可是赚了。”

胖女人回头,骂了一句,“没良心的猴崽子,记得有好姑娘都送到花姑这,保证少不了你的。”说完发出一阵大笑,得了林风好处,心情大好,索性命人备了一口棺材草草将人埋了,四处看去不见那个丫头身影。

“死丫头,平日脾气还不小,看在银子份上便宜你了。”

在这种地方,或许这样的事每天都会发生,并非所有人都可以拥有这样幸运,毕竟林风只有一个。

集市角落,赤脚汉子出现,依然一副懒散模样,一人快步上前,正是方才出现富家公子,面带笑意来到赤脚汉子近前,“懒脚仙,这出戏演的还算不赖?”

赤脚汉子冷哼一声,“如果连这点小事都做不好,岂不是毁了你百变戏子名头。”

富家公子哈哈大笑,左手顺势一扬,说来也奇,整个人瞬间变了样子,如果不是穿在身上衣物,根本无法猜到出现在面前是同一个人。

所有一切几乎是在眨眼之间完成,就是如此神奇,那一刻如果选择闭上眼睛,睁开时,站在你面前的已经是另外一个人。

“烟雨她?”

懒汉脸上笑意随之停住,“做事去吧,接下来的事自会有人安排。”

“真佛面前不打诳语,只怕狼入虎口。”说完发出一声冷笑,手中折扇顺势一抖,再次恢复原来富家公子样子大摇大摆离开。

离开天龙镇,眼前一片绿色田野,远处是层叠山峦,山下碧波荡漾,不愧是龙脉之地,南京城外围同样景色迷人,山间带水,水中带气,绝对的上佳风水之地,埋在这里的人非富即贵。

李秀儿回头,犹豫一下,“林大哥,那个人一直跟在身后。”

“哦!”

林风转身,那人随之停住,低着头,站着那一动不动,正是方才市集上看到卖身葬父女子,并非看中什么,只是不想穷苦人再受人欺辱罢了。

林风清楚,自己所能帮助的人终究有限,既然遇到必然要管,何况随身银票都是从凶狼那些贼人手中所得。

“走。”

林风脚下速度加快,李秀儿只得快步跟上,余光看去,身后女子同样一路小跑,不时挥舞手臂,似乎想说些什么,只是无法出声罢了。

前面是一处石亭,四角翘起,上面刻有图纹,石柱上留有文人墨客笔墨,多半是欣赏此处山水之美,因而生情,忍不住挥墨。

“在这里歇息一下。”

“好。”

锦衣卫分列两侧,林风进入石亭,孙先随之走入,两人级别上相同,同为锦衣卫千户,地位同样没有任何区别。

林风回头,女子连忙转过身去,眼见天近黄昏,今晚多半要在林中过夜,不想如此执着,一路跟在身后。

“林大哥,还是带上她一起,看着可怜。”李秀儿看着身后女子,不可否认,那一刻看到对方容貌同样羡慕,只可惜身有疾患无法说话,如此不免可惜。

“再看看不迟。”

林风不是铁石心肠,从三江村发生种种已经可以看出,只是不想背负太多责任而已,一路行来伴随杀戮,记忆中那些奇怪碎片同样充满杀戮,林风清楚,身为锦衣卫,自己的人生必然无法与手中飞鱼刀脱离关系。

刀是凶器,无论如何修饰,始终无法改变其杀人命运。

一个人,可以毫不犹豫面对任何危险,两个人不同,必须有所考虑,李秀儿出现是一个意外,如果不是林伯的死,必然不会做此决定,留在自己身边未必是好事。

石亭内,林风看着跟在身后哑女,不管对方身上发生什么,这一刻已经下定决心,不想有任何关联。

“走。”

没有任何犹豫,左手一拉李秀儿,双腿瞬间发力,整个阵营速度瞬间提升,锦衣卫都是练家子,腿力惊人,转眼间消失不见,身后哑女身影随之渐远。

“林大哥,怎么忍心把她一个人丢在这里?”李秀儿有些急,身为女人最是能够理解女人,选择一直跟在身后,甚至不畏艰辛危险,其中必有她的道理,或许只是一句话,一个诺言或者是一个承诺。

“日后就会体会到今日苦心。”

林风也是无奈之举,一个李秀儿已经让自己分心,如果再加上一个身世可怜哑女在身边,一旦有人趁机加以要挟岂不是麻烦。

夜色深沉,林间升起一堆篝火,林风、孙先等人围在篝火旁,上面烤着喷香野味,林风此时完全没有心思,野狼叫声此起彼伏,一直跟在身后那个女人在做什么,是直接返回还是一直跟在身后。

“林兄弟,怕是有心事?”孙先何等聪明,从林风眼神中已经猜出,不由得冷哼一声,锦衣卫第一大忌,不能动情,对任何人都是如此,否则只会让自己深陷其中。

野狼叫声再次响起,身旁李秀儿不由得发出一声惊呼,整个身子靠在林风身侧,只有这样才能安心,猛然身边为之一空,林风身影已到篝火之外,“林风去去就回。”

一道身影在漆黑树林中穿行,脚下速度极快,沿着来时的路向前飞奔,丝毫不顾沿途突起树枝打在身上,从野狼叫声响起那一刻,脑海中浮现出女子幽怨眼神还有一直跟在后面身影,付出多少勇气做出这样决定,不想等待的确是被人无情抛弃。

林风一生注定多情,算不得对,同样算不得错。

尖叫声响起,林风身形跃起,双腿猛然在树干上一磕,整个人瞬间改变方向,一道瘦弱身影向后退去,眼前多出几道晃动亮光,那是一双双透着饥渴目光,出没在丛林中野狼。

“滚。”

一声怒喝,林风随之出刀,那一刻两头野狼同时左右扑出,速度极快,林风身形随之接近,一刀击中,出现时机还是慢了一步,左手搂紧,身子顺势侧开。

呲的一声,身上衣物瞬间被锋利狼爪撕开,没有丝毫犹豫,手腕一转,飞鱼刀反手发出,恰好击中张开狼嘴,飞鱼刀从狼嘴刺入直接从脑后伸出。

瞬间出刀击毙两头体型高大野狼,野狼嗥叫声阵阵传出,几乎同时,一声更为嘹亮叫声响起,一瞬间,所有野狼快速退去。

野狼,丛林中最让人忌惮野兽,相比虎豹不同,野狼群居而生,同样懂得如何发挥狼群最大攻击力,所有决策权都在狼王手中,其他群狼只能服从。

咿咿呀呀,林风手臂松开,面露惊恐女子正是一直跟在身后哑女,这份执着也是难得,真的跟在后面,孤身一个人闯入丛林,即便是男人同样有所担心,那一刻如果林风来的再晚一点,直接成了野狼口中食。

林风身侧衣物被野狼利爪抓开,锋利狼爪深深陷入,那一刻血随之流出,再看女子手伸向衣服内侧,呲的一声,从里面撕下一大块,拿在手里看着林风,眼睛盯着林风身上被野狼抓伤部位。

“谢了。”林风脸上露出笑意,哑女同样露出憨笑,身子向前,一股异香随之入鼻,林风不由得眉头一皱,这种香味极为特殊,只有两种可能,一是女人身上特有,另外一种就是常年使用特殊香料,时日一久所形成,眼前哑女身份凄苦必然属于前一种,如此最是难得。

第六十一章京城

身子接近,手中布条快速绕过身体,左手位于林风身体左侧,身体尽量接近,只有这样才能从身体另外一侧抓住布条,那一刻几乎整个身体几乎贴在林风身上,完全可以感受彼此身上温度还有鼻息间呼出气息。

哑女右手拉过布带,身子随之退后,双手用力一拉快速打上绳结。

林风不由得眉头一皱,那一下恰好碰到伤处,野狼利爪果然厉害,林风已经尽最大努力避开,还是被其击中,锋利狼爪直接将身上衣物抓开,那一刻利爪抓破皮肉发出声音是如此清晰。

哑女系好布带连忙用手比划着,多半是想解释什么,可惜无法发出声音,只能用这种方式表达。

“不碍事。”林风左手触摸绑紧布条,“以后就留在林风身边,不用再受奔波之苦,愿不愿意?”哑女眼睛睁大,看着林风,虽然无法出声,那一刻必然是听懂,只是用力点头。

篝火映出一道影子,站在外围向外看着,眼前一片漆黑,人所能看到距离有限,即便如此还是希望第一眼看到那个熟悉身影。

孙先坐在篝火旁,“真是羡慕林兄弟,有人惦记着,不像我们这些人,死了,草草埋了也就是了,逢年过节的连个烧纸的人都没有!”说完不由得叹口气。

“你没有家人?”李秀儿回头,忍不住问了一句。

“家人,都死了。”那一刻孙先表情出奇平静,甚至带着不屑,为何提到家人会有如此神情。

家,只有一个字,看似简单,曾经承载多少人的梦,尤其是孩子,那里是幸福的港湾,即便吃着粗茶淡饭,依然是最幸福的地方,多少人即便走到海角天涯,心里依然惦念着。

李秀儿“哦”了一声,孙先目光落在火堆上,出奇的专注。

夜色中一道身影出现,正是林风,李秀儿快步上前,目光落在林风身后,跟着一个人,低着头,乱蓬蓬头发挡住大半张脸,虽然只是露出少半张脸,上面同样挂满泥污,依然无法掩饰那张绝美容颜。

“林大哥,怎么弄伤的?”身侧布带,上面隐约透出血迹,李秀儿来到近前恰好看到不免心疼。

哑女用手比划着,林风淡然一笑,“算了,不怪任何人,方才遇到狼群,不小心伤了点皮。”

“总是让人担心。”

李秀儿撅起小嘴,有了那一晚之后,身份随之改变,不再是那个救命恩人家的孙女,虽然没有明媒正娶,毕竟有了关系。

脚步声响起,孙先站在那看着哑女,多半是胆小,哑女整个人躲在林风背后,“林兄弟,真要带着她?”

林风点头,“既然管了,索性管到底。”

“也好,千户营内都是男人,总该多几个女人。”

“不用怕。”

林风回头,哑女身形缓缓走出,始终低着头,恨不得把整张脸藏进头发里,一切并不奇怪,试问一个这样身世女子,从小必然受尽白眼欺凌,所以才会形成这样个性,担心被人伤害,缺乏安全感。

一夜无话,哑女守在火旁,不时向上加柴,外围有锦衣卫看守,四人手持飞鱼刀守住四个角落,都是训练有素精锐,任何风吹草动都无法逃过四人眼睛。

林风等人睡去,李秀儿头枕在林风臂弯之间睡得香甜,哑女起身,回身看去,目光落在林风身上。

天光大亮,一行人出发,多出两个女人,无形中多出几分生气,这一点无可否认,正是因为有了女人存在,男人才能变得更强。

一路无话,两天行程,这一日到达京城范围,远远看去,一座高大城门立在城墙中间,上方飘动金色大旗,上写大大“明”字,朱元璋灭元而立国,当初为何偏偏以明为国号,其中有诸多观点。

其一,朱元璋出身明教,曾借助明教势力对抗元兵,索性以明为国号。其二,元末起义军以自称小明王一支势力最强,以明为国号,大有拉拢人心之嫌,其三,明为日月,享天地之辉,代表的是恒久,朱元璋自是希望自己打下的江山可以世代永存。

一行人上前,接近城门,孙先快步上前,京城之地,天子脚下,即便锦衣卫同样有所收敛,来到近前,掏出令牌。

守城将领接过,仔细打量,确实是内务府出的令牌,加上身上衣物还有飞鱼刀,绝对错不了,“放行。”

兵士手中长矛分开,这个时辰进出人流相对较少,外城城门只开侧门,若是遇到人多,需要打开中间城门,守卫兵力同样有所增加,就在林风等人进入城门那一刻,从不同方向投来几道目光。

其中掩饰极为精妙,必然是下足功夫,或者干脆就是在这里做生意摊贩,有的甚至一做就是十几年,时间久了,多半已经习惯,当然即便有一天突然消失换成新的摊主同样不会有人在意。

哑女抬头,目光始终落在左上方一人身上,随着脚下移动,眼睛依然盯住,她究竟在看什么,那一刻脸上为何露出如此怪异表情。

不愧是龙脉之地,京城尽显繁华,道路加宽,来往行人不断,这里是外城,多是商人或者普通百姓聚集之地,不仅是为了感受京城繁华,同样是想多吸一点龙气,皇帝只有一个,达官贵族不在少数,有人相信,在这种地方待的久了,同样可以沾染贵气。

从外城进入才是内城,内城同样有所区分,东权西富,内城东侧住的多是当朝权贵,东侧距离皇宫同样最近,其中包括当年朱元璋亲自为徐达、常遇春等人修建府邸都在东侧,至于西侧,富人聚集之地,不要小看这些商人,手里聚集财富不在少数。

其中最负盛名当属沈家,家主沈万三,出身不详,经历不详,甚至见过沈万三的都是寥寥无几,沈家生意遍布天下,做的都是只赚不亏的买卖,因为银子太多,土地太多,生意太多无法计算,索性以万称呼,取名万三。

朱元璋建国之初,大战刚息,百废待兴,看着破旧城墙,还有因为战乱毁坏民房,朱元璋不由得发出一声叹息,处处需要银子,修补城墙还要重新修建皇宫,这些都是门面,代表皇室尊严省不得,每一项开支都是不小。

朱元璋发愁,刘伯温献计可去找沈万三,堂堂大明天子,高高在上第一人,拥有整个天下,此时去求人,朱元璋自然是一百个不愿意,如果沈万三真的有钱,索性选择罪名抄了家也就是了,何必这么麻烦。

刘伯温连连摇头,“杀沈万三不难,怕的是大明再无宁日。”足以看出这个人影响力,朱元璋只得按照刘伯温之言亲自上门拜访。

这一招果然奏效,修缮城墙、加宽街道加上修饰皇宫,所有费用完全由沈万三支付,至少几百万两银子,几乎眼皮都没眨一下,朱元璋同样好奇,是沈万三的银子多还是自己的国库多。

进入内城一直向东,随着锦衣卫出现,偶然出现路人面露惊恐之色,这段时间,锦衣卫纷纷出动,胡惟庸一案牵连太广,东城几乎每天都有人被锦衣卫带走,一旦带走必然是有去无回。

啪的一声,院门快速关上,孙先冷哼一声,“这是何人府邸?好生无理,查上一查。”

一人忙道:“大人,动不得,这是护国将军府。”

孙先点头,“确实动不得,先送林兄弟回千户营。”

第六十二章千户营

锦衣卫同样设置在东侧,规模不小,下设十组,每组几十人,其中龙组、虎组、鹰组超过几百人,加上镇抚、锦衣卫指挥使府邸,整个东侧角落尽数归锦衣卫所有,朱元璋此举大有威慑之意,刀已出,看看是否还有人敢胡作非为。

穿过街道,一块牌子上写着三个大字,“锦衣卫。”血红大字,让人看着毛骨悚然,用红色最合适不过,锦衣卫代表的恰恰是血腥、死亡。

“林兄弟,这里便是十组千户营,还有事要办,改日再聚。”

“有劳。”孙先带人向内走去,应该是返回所在蛇组,带着任务出来,保护林风安全返回京城,应该是急着复命。

林风抬头,上面写的清楚,锦衣卫十组,迈步上前,轻轻一推,大门直接打开,随着木门推开,里面一切看得清楚,倒也宽敞,前后两层院落,地面不见任何落叶杂草,平日应该有人经常清理。

“林大哥,这里怎么没人?”李秀儿跟在身后走入,看着空荡荡院子忍不住问道。

一路走来,已经弄清,林大哥是锦衣卫,至于官有多大李秀儿不清楚,那个叫孙先的人身边跟着几十人,按理林大哥手下同样应该有不少人才对。

“应该都死了。”

“死了!”李秀儿嘴巴张大,林风点头,那场海难,虽然无法记起发生什么,一点可以肯定,只有自己一个人活下来,径直走向中间,门开着。

是风吹开,还是有人,这里是锦衣卫千户营,普通人根本不敢入内,来到门口,林风脚步随之放慢,情形不明,放慢速度同时已经戒备。

这是一间厅堂,平日招待客人之用,此时变成灵堂,厅堂中间桌案上摆满墓碑,足有二十几个,其中一个放在最高位置同样最为显眼,墓碑上写:“锦衣卫十组千户林风之墓。”

猛然桌案发出一阵晃动,上面墓碑左右摇晃,李秀儿发出一声尖叫,这种情形只能用闹鬼来形容,哑女同样退到林风身后。

桌案布帘一动,从里面钻出一个人,脑袋探出,看年纪不过二十出头,抬头瞬间同样发出一声尖叫快速退回桌案下面。

“出来。”

林风一声怒喝,天底下根本没有鬼,不过是人吓人而已,何况是大白天。

布帘再次掀起,露出一只手,然后是脑袋,几乎是跪着从里面爬出,跪在那连连磕头,“千户大人放了小人,看在平日侍候份上,不要带我走。”

“你是谁?”

跪在地上之人楞了一下,“曾何,大伙都叫我小何。”

“既然别人都死了,你为什么还活着?”

小何跪在那,身子一抖,“大人怕是真的忘了,小何是候补锦衣卫,所以没有跟着大人出去抓人,不是小何不仗义。”

“起来吧。”

“不起来,除非大人先走,否则就不起来。”

林风一脸无奈,“抬头看看,本千户是人是鬼!”

小何缓缓抬头,李秀儿还有哑女从身后走出,看看林风再看看两个女子,确实不像鬼,鬼长什么样子!虽然没有见过,不过听一些老人提起,大多脸色惨白,舌头吐出来老长,双手僵硬,力大无穷,见人就抓。

“大人,真的还活着!”小何从地上站起,神情中依然带着几分不信,消息传回,所有人死在那场海难。

“过来,有话问你。”

小何答应一声来到近前,哑女从一旁搬来两把木椅,一个给林风,另一个给李秀儿,李秀儿一直跟在林风身边,举止亲昵,至于哑女,不过是林风用银子买来的下人。

“大人尽管吩咐。”

林风抬头,看着眼前墓碑,尤其是自己那一个,不管是谁,始终无法逃脱死亡命运,这是事实,秦始皇穷极一生之力追求长生之法,最终还是葬于陵墓之中,无法享受永久,大秦帝国不过两代分崩瓦解。

小何倒也机灵,连忙上前,顺手从上面将墓碑取下,“大人莫怪,当日得到消息,所有人都死了,小何没别的本事,只能买些墓碑回来,算是为大人尽一点心意。”

“候补锦衣卫有几个?”

“一般都是十个,这里只有我一个。”小何说到这里停住,后面的话不需要再说,以免引起大人不满,心里暗暗嘀咕,这种事大人以前都清楚,何必再来问我。

“一个?为什么缺了九个?”

小何面露难色,大人怕是在装糊涂,“这个……”

“不用考虑,照实说就是。”

小何咳嗽一声,“原来也有那么几个人,听说大人出了事,都去了别的组,就剩下小何一个人!”

林风看着小何,“既然别人都走了,为何偏偏只有你留下?”

“大人对小何有恩,不能忘恩,即便整个十组只剩下小何一个人也要撑下去。”那一刻小何眼中闪现泪花,不知是激动还是想到什么。

锦衣卫十组,不管昔日怎样荣耀,从小何口中得知,完全无法用荣耀来形容,此时一个困难摆在林风面前,无人可用,身边只剩下一个小何,至于本事如何不得而知,既然是候补,无法真正成为锦衣卫自有其原因。

“三里镇离这里多远?”

“不算远,来回三天行程,若是骑马过去,两天就成,大人怎么问这个?”

林风想到一个人,通天盗,即便是盗只要做的是好事,同样是侠盗义盗,从通天盗流露眼神可以看出是一条真汉子,绝非大奸大恶之徒,有通天盗在身边,有些事好办许多。

“没事,先安排住处,再准备一些饭食。”

小何答应一声,哑女站在门口用手比划着,小何愣在那,越看哑女比划得越急,林风笑道:“她不会说话,带她一起过去就行。”

“好。”

推开房门,屋内倒也简单,只有一张床而已,没有任何摆设,“这里是大人住处,二位姑娘随我到后院。”李秀儿犹豫一下还是跟着小何离开。

林风来到近前,用手触摸,被子同样干净,不带有一丝灰尘,这个小何倒也勤快,十组倒了,其他人选择离开,怪不得人,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谁不想跟对人多拿一些好处,小何留下来,可以看出是重情义之人。

时间不长,饭菜端上,两菜一汤,飘出淡淡香气,尝上一口,林风连连点头,“好,好吃,小何手艺不错。”

小何挠挠脑袋,“大人夸错了,这些都是她做的。”小何身子避开,哑女站在门口,看到林风目光投来连忙转过身去。

“再拿两副碗筷,一起吃。”

“不行,这是规矩,和大人一起用饭坏了规矩。”小何连连拒绝,可以看出,锦衣卫内等级森严,像小何这种候补锦衣卫必然处于最低。

“规矩是人定的,照做。”

“好吧。”

小何犹豫一下走出去,时间不长手里端着碗筷进入,恭恭敬敬摆在那,退后一步站在那,始终不敢上前。

“过来,以后一起吃饭。”

哑女连连摆手,用手指了一下地上,手指向嘴里,意思是自己坐在地上就行,李秀儿快步过去,“好姐姐,大人说了,一起吃饭。”

哑女战战兢兢过来,手从袖子里伸出,上面略带泥污,依然透着白净,林风不由得眉头一皱,那不应该是一个穷苦人家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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