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崛起之新帝国时代-第31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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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中堂万万不可自谦太过,他们这几日当会再来,李中堂切不可再称病拒之不见。”仁曦太后说道。

听了仁曦太后的这番话,李高阳的心里一阵发苦。

对于新科状元陈冕和榜眼王桂琛来拜他,他其实并不想拒绝,只是因为那个探花是林逸青,所以才一体拒之门外……

他身为“北清流”的领袖,怎么可能有林逸青这样的门生?

而刚才仁曦太后的话里却是明明白白的告诉他,林逸青这个门生。无论他心里愿不愿意,都得收下!

这可真是要了他的老命啊!

一想到“南清流”的领袖翁叔平听说他李高阳收了林逸青为门生后脸上可能出现的表情,他就痛不欲生。

自己门下,出了一个娶了“法兰西王妹”的状元洪筠。就已经够他受的了,这一次又来了个曾经“带甲十万,纵横东瀛”的杀人魔王,他李高阳的学生,还真是“人才济济”啊!

那一天他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出了园子回到家里的,直到现在。他的精神,因为这件事,仍然处于恍惚之中。

他早就得知林逸青会参加此次会试,阅卷的时候他也是睁大了眼睛,寻找着一切可疑的蛛丝马迹,只要稍有偏离圣贤之道的字句,他便会将这个人的考卷打入另册,以防林逸青趁虚而入。

而在最后定评的时候,他也确定了,是各位考官画圈最多的三份考卷入选。

可就是这三份考卷之中,有一份便是林逸青的!

要说是他一个人走了眼的话,也许有可能,但这可是十多位考官一起阅卷后的结果啊!

他事后还专门找回林逸青的卷子详读,发现林逸青确实是依着圣贤之言做的一篇锦绣文章,如果不是因为这是林逸青的卷子,他甚至都想把文章抄下来拿回去给门生们传阅了!

但他还是打死也不相信,林逸青能写出这样深通圣贤之道的文章!

这怎么可能啊!

李高阳难以入眠,忍不住披衣而起,坐了起来。

他知道,林逸青肯定是还会来递门生帖子的,他心里是一万个不愿意收,但仁曦太后的话说的又是那样的明白,要他非收这个门生不可!

皇命不可违!他当然知道,如果硬要抗旨不遵的话,他的仕途,很可能就到此为止了。

该怎么办才好呢?

李高阳就这样呆呆的坐着,看着窗外,直到黑夜遁去,曙光初现。

就在李高阳魂不守舍之际,仆人来报,称张霈伦求见。

听到是自己真正的得意门生张霈伦求见,李高阳这才强打起精神,换了衣服,来到了客厅。

“老师,您身子不舒服吗?”张霈伦看到李高阳气色不好,立刻关切的问道。

“没事,没事。”李高阳摆了摆手,“昨儿个晚上有些没睡实而已。”

“老师,您是不是因为那林逸青要上门拜师,所以才难以入眠?”张霈伦看着李高阳的脸上表情,立刻便猜到了是怎么回事。

“你都知道了,还问什么?”李高阳叹了口气,“昨儿个皇太后召我进园子觐见,说的也是这个事。”

“皇太后怎么说?”张霈伦闻言立刻问道。

“皇太后还能怎么说?要我收了他为门生呗!”李高阳哀声道,“我怎么能有他这样的门生啊!”

“老师切不可如此烦恼,那林逸青虽然在士林声名不佳,但这圣贤之道,他还是懂得的,以学生看,老师不妨雅纳之,以德教化,使其成为老师真正的弟子。”张霈伦说道。

“侑樵,你说什么?你要我当真收他为弟子?”李高阳没想到张霈伦会劝说自己收林逸青为弟子,不由得大吃一惊。

“正是!老师,皇太后也要您收他为弟子,其实就是看中了老师的德望和学问,可以感化此人!子曰:有教无类。若是此人日后在老师门下,成为治世安邦之贤才,老师又何必在乎他的过去呢?”张霈伦劝道。(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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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七十三章如此师生

听到张霈伦的劝说,李高阳似乎意识到了什么。

“侑樵,你是来给那林逸青当说客的么?”

听到老师语气颇有些严厉,张霈伦朗声说道:“老师多心了,那林逸青来京已有一阵子了,学生虽对其颇为赞赏,但为避风言,从未与其见面,今日向老师建言,一是为国荐才,二是为老师设身处地着想,并无私意。老师可以不纳学生之言,学生只是担心,日后老师会为今时不受林氏门生礼而后悔。”

李高阳意识到自己刚才说的话有些过了,但又不好意思向张霈伦道歉,只能叹了口气,垂下了头。

见李高阳似有悔意,张霈伦也放缓了语气,换了一个角度再次劝道:“老师,就算您不肯收林逸青这个探花为门生,可状元和榜眼二人并无过错,您一体拒见,也极是不妥,消息传将出去,老师当如何向天下人交待?难道是皇上主持之殿试一甲三名全都选错了不成?您如此当置皇上于何地?”

李高阳猛醒过来,顿时惊出了一身冷汗。

“你说的是,侑樵,我……真是老糊涂了!唉!”

“老师勿忧,学生料定,这几日他们三人还会再来,”张霈伦安慰李高阳道,“少则三日,多则五日,老师等着便是了。”

“今日若非侑樵,几乎坏了大事。”李高阳又一次叹息起来。

张霈伦又安慰了李高阳一番,师生二人在又谈论了一会儿之后,张霈伦告辞而出。在张霈伦走后,李高阳心中不再纠结,感到精神也好了不少,于是他便静下心来,决意安心休养,等着新科状元榜眼探花的再次上门。

正如同张霈伦所说的,时隔五日之后,新科状元陈冕、榜眼王桂琛、探花林逸青三人联袂来拜。向李高阳执弟子礼,递门生帖。

这拜师礼自有一套繁文缛节,但林逸青注意到,状元陈冕和榜眼王桂琛在向李高阳递门生帖时。李高阳接了帖子,却并未向他们回礼,而独独接自己这个探花的门生帖时,李高阳起身向自己回了一礼,他当时心下便感到奇怪。以为李高阳是有意为之,可能是想要藉此挑拨自己和另外两人的关系,但他发现陈冕和王桂琛似乎是知道个中缘由,并无异色,心中更加疑惑了。

在拜师礼完事之后,李高阳便和他们三人交谈起来,和林逸青原本想象的他有可能给自己难堪不同,李高阳对他们三个都很和蔼,言谈之中也没有刻意的冷落自己,除了谈论圣人之道的话题外。李高阳竟然还和他们聊了一会儿洋务,并谈了一些他自己的见解,并非象林逸青想的的那样,是一位保守顽固的老儒生。

在谈了一会儿之后,有仆人前来提醒李高阳服药,林逸青三人知道他这是借身体不好向他们暗示送客,于是全都起身告辞,李高阳还亲自送他们三人出门,上了车轿。

到了晚间,林逸青在得月楼酒家作东。请陈冕和王桂琛二人吃饭这个时代的读书人最看中科甲同年,同榜者日后分别为官,遇事都会相互照应,已经成了官场惯例。他们三人同是一甲,自然要好生亲近。

三人说起白天递门生帖的事,林逸青特意问起为何李高阳不向他们二人行礼,二人都笑了起来。

“瀚鹏,咱们三人虽然全都没有官职,但你可是有爵位的。老师虽是大学士,却并无爵位,你向他行礼,他自然要回礼,我们俩虽然科考名次在你之前,但却是白身,并无官职爵位,又是晚辈,因而他便不必向我们俩行礼。”陈冕笑了起来,“瀚鹏可莫要小看了这小小一级男爵哦。”

“原来如此。”林逸青恍然大悟。

“上一次老师不见咱们,可能也与此有关。”王桂琛笑道,“堂堂内阁大学士,却要向门生行礼,老师虽然雅量高致,却也难平心怀,也是人之常情。”

“其实上次咱们三个给老师拒之门外,是我林某人连累了二位。”林逸青叹息道,“要是你们二位分头前去,我想他是不会拒绝你们的。”

“你我三人同为一甲,已是一体,哪有分头前去的道理?”陈冕摇头道,“老师不见瀚鹏,乃是拘于夷夏之见,其实夷务也好,洋务也罢,只要利国利民,如何办理不得?老师实在是……唉!”

“是啊!老师不见瀚鹏,便是为了令兄林文襄的‘鬼奴’之名。”王桂琛也叹道,“林文襄一代洋务先驱,任事敢为,文章盖世,凡利民之举,无不施行,我一直敬佩不已,但没想到,过了这么多年,老师竟然还溺于成见……”

“今天咱们三个再去他府上,我原来以为还会和上次一样,吃闭门羹,但却没成想他竟然转了主意,见了咱们,真是意想不到。”陈冕笑着对林逸青说道,“而且他还特意谈起了洋务,真的是很给瀚鹏面子啊!瀚鹏可要记在心里才是。”

林逸青回想着白天的情景,不由得大笑起来。

虽然知道李高阳未必是真心赞同洋务,但眼前的这两位科举出身的传统文人对洋务并不排斥,却让林逸青看到了一丝希望。

陈冕和王桂琛同曾伯函李绍泉师徒一样,受儒家“济世安民”思想影响,属于经世派,希望通过科举实现治国安邦的政治理想,凡与国与民有利的事情,都愿意去做,从这一点来看,他们的眼界和心胸比李高阳这样的位高权重的朝廷重臣还是要高出不少的。

而今天和李高阳的第一次碰面,也让他摸清了这位“北清流”领袖的虚实。

这位看似顽固保守的大学士,其实并不是坚冰一块!有必要的话,他也是会放下身段的!

现在自己和这个人有了师生的名份,接下来,就是该好好利用这个名份了……

敬亲王府,后院三厢。

齐布琛又一次梦到了那一夜。

那是一个漆黑的夜晚,一个年轻人站在小巷深处,站在绵密的雪花里,呆呆地望着远处那两盏红色的灯笼,听着随风而来的娇嗔。微微地战栗。

他只剩一件灰色的破夹衣裹在身上,遮住了一身结实的肌肉。那是他十二年的训练所得,无数次逼近死亡,让他的筋肉骨骼呈现最佳的状态。肌肉虬结起来时,一道一道,仿佛用上好的铁筋拧出来的。他能用一只手捏住飞檐,藏身在阴影中一日一夜,在出师的那一日。他在家族的老人们面前挥刀纵劈,纯靠膂力将两指厚的锻钢条悄无声息地分作两半,换得满屋有力的掌声。

但现在这些都成了往事,他缠着麻布的右臂吊在身侧,麻木迟钝,几乎没有知觉了。那是他握刀的手,他再也不能挥刀。

那是旅店的老板找了几个人打断的,因为他已经连续半个月交不出房钱了。老板大概知道他有些功夫,趁着他去厨房里偷东西吃,埋伏了几个人。踢翻了他扑上来就打。他没有想到生意人也会那么狠,疏忽了,他也是太饿了,因为没有钱,也不敢出门弄东西吃。于是十二年训练所得的敏锐听觉和嗅觉都迟钝了,那些人从背后扑倒他的时候,他还不明白他们想干什么,只是扔出手里攥着的两个馒头表示投降。他以为这样就可以了。直到他被打得奄奄一息,几个人制住他,一个人扳直了他的胳膊。另一个人狞笑着操起一根门闩,他才惊恐地意识到他将会失去什么。

醒来的时候,他躺在雪地里,身上的一切都没有了。包括那柄藏在鞋底里用来防身的薄刀。

但他甚至有些庆幸,幸亏那个老板只是一个普通的生意人,骨子里有几分狠毒而已,如果是他的敌人们,他大概已经被抛尸在荒野里任野狗咬噬了。

他深深地呼吸着冰冷的空气,心想也许他应该离开这座城市了。危险随时会降临,但是那样他就再也见不到那个颠倒众生的女人了,一旦他离开了这座城市,就又得像无家的野狗那样。

那个女人就在前面那个挂着红色灯笼的大宅里,她的名字叫做苏小玉。她是个伎女,北方人总是喜欢这样给头牌伎女起名,佟小瑛、白小金、于小鱼、宋小慧……名字美好得像一场梦,引得客人遐想连篇。但他喜欢苏小玉是因为她的咳嗽声,在她第一声咳嗽从窗外传来时,他的心里一跳,无声地痛了一下,然后苏小玉抱着月琴掀开帘子走了进来,眉间眼角都是忧伤。

按照苏小玉的说法,妈妈原本叮嘱她说这些客人都带着兵器,看起来面目不善,让她千万当心伺候,她就揣测他是个满脸横肉的狰狞男人,但是掀开帘子的一瞬,她的心颤了一下。分明满屋子都是客人,她也没有见过他,可她偏能从人群里认出他来。因为他上下打量她的眼神满是好奇,还带着一点年轻人萌动的情欲,却又有些害羞。他并没有满脸的横肉,他是个润泽如白玉一样的少年,眼瞳干净,鼻子微翘,双手按在膝盖上,指甲修剪得非常整齐。上下打量了苏小玉之后,刻意地别过头去和同伴们说话,不再理睬她。

“我爱上你大概就是那一瞬间,觉得你这么一个人,不会像别人那样对我凶狠。”苏小玉在他给她梳头的时候淡淡地说。

那天晚上他们格外热烈,仿佛第二天就是生离死别。

缠绵之后,苏小玉细心地和他说话,说自己被卖到伎院之前的事,连家里有几口人,弟弟是父母的宝贝总是欺负她,逢年过节父母总是悄悄把好吃的塞给弟弟这些私事都说了。她那些天身子不好,总是咳嗽,觉得今年的秋天格外冷,想着自己的年纪又大了,就这样把一生耗在一张不知多少男人睡过的床上,禁不住无声地流下泪来。在他成长起来的地方,女人是绝少流泪的,他不免有点手忙脚乱,拥着她赤倮的身体答应以后会回来看她,攒了钱会赎她出去。他确实也想回来看苏小玉,因为苏小玉像是他的情人,又像是他的姐姐,让他格外地安心。回想过去十二年的艰苦,好些次他觉得自己要死了,想要有个这样的女人在身边抚摸他的额头关心他。为他流眼泪,现在这个女人忽然来了,让他觉得不经意间找到了命中注定的那个人。其实以前也有个女人关心他,为他流过眼泪。但那个女人是他注定得不到的,每每看着她,心里就像是有一个窟窿,空空地痛,需要被填满。现在苏小玉填满了那个窟窿。但是赎身这件事就很难了。

有一个晚上他喝了太多的酒,跟苏小玉吹嘘起刀法来,他说杀死都统大人的时候,一刀斩开对方的护颈铁甲,把他的头砍了下来……这些话不知道苏小玉是否真的相信,可是被一个嫉恨她的伎女听到了,那个女人偷偷报告了官府,据说还模仿起那天夜里他对苏小玉说的话。

他知道这些话传到官府的耳朵里有多么可怕。

他想到那个咳嗽的女人可能会被连累,心里像是刀割般地痛,苏小玉没做错什么。只是他多嘴了,他还太年轻,以为自己拥有了一个女人,就想向她显示自己的强大。于是他犯下了一个致命的错误,他冲动地杀死了来抓他的捕快,还有那个告发他的伎女,然后他开始了逃亡。

他特意留下了自己杀人的印记,估计官府一定非常诧异于为什么他敢这样的动手大开杀戒,这看起来毫无道理,他想要官府将注意力集中到自己身上。那样苏小玉就不会有危险了。

但这一次他低估了官府的力量,他们的反应非常大,海捕文告下来,附近所有地方的官兵和捕快都收到了杀死他的命令。消息的传递只在一月之间。他无惧于绝大多数的官兵和捕快,因为他们追踪目标的办法他都学习过,但是这一次官府派出了最为厉害的捕快中的高手。

这位捕快是官府为数不多几个能人之一,只是因为太不合群,沉默寡言,所以一直没得到提升。但这个人的追踪本事确实了得。在三日之后这个人出现在他背后,两人交手的结果是这个人的刀刺穿了他的肋下,他却得以负伤逃离。他知道对手这一次有些大意了,没看得起他,因而用的是长刀,而非那柄可怕的带着锁链的短铁叉。

这个人完全是个疯子,他本不该存在在这世上。

想到这里他摸了摸自己的肋下,伤口已经麻木了,他不敢打开看,知道那里已经溃烂生蛆,发出难闻的臭味。他所能做的不过是立刻用烙铁烫焦了皮肉,他不能去找医生,这会暴露他的位置。他冒险折返回那座城市,如今这里是“灯下黑”,官府不会预料到他居然敢返回这座附近最大的城市,此外,他想再看看苏小玉,即便不能告诉她自己为她做了那么多事,好歹也可以疲倦地在她怀里躺一下,如今这世上他能够找到的依靠只剩下苏小玉了。

他知道这个念头极其地疯狂,捕快们只要把头转回这个“灯下黑”的城市,很容易通过苏小玉找到他。但他真的很想找一个温暖的女人怀抱,沉眠于她的幽香中,那个捕快高手击碎了他的侥幸心理,他觉得自己无法安然逃逸于官府的惩罚之外。最终只能是被杀,为什么不在死前抓住一点东西?

苏小玉欣喜地迎接满身尘土的他,她的笑容看起来像极了他的姐姐,抱住她的时候他的眼泪无声地流了下来,哽咽着说:“我爱你啊,我回来看你了。”

之后的半个月他每天都在苏小玉的房间里度过,渴求这个女人的身体和情话,那种渴望仿佛无底洞一样,却又永远虚掩窗户,准备随时飞身跃出。他只用一点颜料就改变了自己的容貌,伎馆的老板都没有发觉他是前些日子来过的那个年轻客人,还以为是什么乡下进城来做生意的豪客,乐得赚他的钱。那些天是他一生里最好的时光,每天早晨苏小玉轻轻地拍醒他,喂他喝粥,然后帮他换裹伤的纱布,弹月琴给他听,凝视他的眼睛无声地吻他的嘴唇,坐在他膝盖上低声地哼着歌,窗户缝里透进来的阳光照在她脸上,她的脸儿像是孩子般娇嫩。他几乎觉得自己要忘记关于官府和追杀的事了,两个人忘我地缠绵,直到捕快们最后来杀死他,之前的好时光,多一寸也是好的。

一切都停在他的钱耗尽的那天,那个胖女人阴着脸走进苏小玉的闺房里,惊得苏小玉的琴声都乱了。

他第一次意识到钱这东西在外面是那么有用,他于是学会了“床头金尽”这四个字,此刻他已经没有任何东西了,只剩下随身的那柄刀,那是他自己取铁打造的。胖女人嫌弃地看了那刀一眼,说,要是典当,客人你还是去找家当铺为好,我们这里不过是寻欢作乐的地方,方便的话还是让家里再寄点钱来。(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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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七十四章互弈之局

他一边看着苏小玉默默地望着自己的脚尖,蹙着眉,眼角几乎流下泪来,一边看着胖女人脂粉簌簌下落的老脸,在心里说,我是个没有家的人啊,我的敌人却正在赶来杀我的路上。

苏小玉劝胖女人免了他欠的那些钱,又劝他先找个地方安顿一下,总有见面的时间,临走的时候,她悄悄把一枚金瓜子塞在他的手心里,柔软的嘴唇轻轻地在他唇上扫过,然后立刻被胖女人呵斥着回到了自己屋里。

那个吻让他暂时忘记了潦倒、伤痛和随时会到来的死亡,他再次感觉到了自己实实在在地拥有了一个女人,那么甜蜜。

离开了苏小玉的身边,他的健康状况极快地恶化,焦虑不安的情绪日夜折磨他,那个一直没有医治的伤口溃烂流脓,弯腰都会剧痛。

当掉佩刀的当日,他所做的第一件事却不是买吃的和找大夫,他把其中一大半的钱交到了胖女人的手里,用于再见苏小玉一面,他的钱甚至不够过夜了,夜深离开的时候苏小玉泪如雨下,怎么说都不愿意松开他的手。

他没有想到这会是他的一生,十二年握刀的手废了,换得十几天的缠绵和一个女人的心。

女人的心值不值他的十二年?他不知道,不过心里还是很安慰的。

这些天他像个乞丐般蜷缩在小巷里,看着远处的那两盏红灯,那个伎院叫“群芳驿”,在秋色正浓的时候,他在那里遇见了苏小玉,而冬天来临的时候,那里已经是他的禁地,门口招揽客人的女孩不会允许他这种没钱潦倒的人踏入,他也不敢在人前放肆,鬼知道这条街上藏着多少捕快的耳目,他们最喜欢在烟花之地打探消息。他只能默默地眺望。想着二楼的窗后有一个人为他担忧,等待他的消息,明眸皓齿,眉目如画。夜深时因为寒冷而低声地咳嗽。那是他心里残存的最后一丝温暖。

他的眼泪无声地涌了出来。他本以为自己已经长成铁一样的男人,不会落泪了,可是他错了,十二年的苦练,没有把他的心练得坚硬。

他摸索着腰间。肮脏的腰带里藏着苏小玉为他求来的平安符,织锦的小袋子里面塞着一枚金瓜子,那是苏小玉悄悄塞在他手心里的。在最困顿的时候,他没有想过要花掉这枚金瓜子,因为他觉得这可能是他和苏小玉之间最后的记忆。他决心今夜离开这座城市了,再呆下去,对苏小玉和他自己都没有好处。

他深深吸了口雪风,想要在临走前再见她一面。他编好了一个谎言,说要去一个很远很远的地方,若是有缘将来再见。这样他永远地消失在风雪里。苏小玉不会太担心。

每一次梦到这里,齐布琛都会流着泪醒来。

从那天起,他再也没有能够见到她。

而她,也是他为什么走上现在这条路的重要原因。

“齐爷,王爷叫您呐,有事儿商议。”有人在门口低声唤道。

“知道了,我这就过去。”齐布琛答应着,从床上坐了起来。

他看了看桌上的台钟,现在丑时已过,正常情况下。敬亲王是不会在这个时候叫他的,一定是发生了什么事。

齐布琛起身飞快的穿上了衣服,来到了前厅,赫然看到敬亲王竟然坐在那里。陷入到了沉思当中。

齐布琛来到敬亲王的身边,侍立于一旁,并没有出声打扰敬亲王的思考。

过了足足有一刻钟,敬亲王才渐渐的回过神来。

“来了啊,老齐,坐吧。”敬亲王指了指一张椅子。

齐布琛向敬亲王行礼后。在椅子上坐了下来。

“老齐,你知道吗?林逸青又去拜李高阳的门递门生帖,这一次李高阳接受了。”敬亲王对齐布琛说道,“就在前几天,李高阳刚刚进园子觐见,回来后就改了主意,你说……”

“李高阳绝不是心甘情愿的接受林逸青这个弟子,他这么说,只有一个可能,便是圣母皇太后的授意。”齐布琛立刻回答道。

“她还真是为了他的前程,煞费苦心啊!”敬亲王冷笑了一声,“我现在倒是有些后悔编练健锐营了。”

“京军积弊颇深,是到了非变不可的时候了,林逸青深通西洋兵法,又有实战经验,编练健锐营,确是最合适不过。”齐布琛说道,“王爷最担心的,是健锐营的兵权,可能落入圣母皇太后手中。要预先防备的话,就是只要林逸青训练士卒,教习战法即可,不给其兵符,不使其有统兵之权便可,王爷不是已经定下了,让费扬塔珲出任健锐营统领的吗?”

“费扬塔珲殿试时败于林逸青之手,林逸青又颇善结交,我担心到时候费扬塔珲镇他不住,反而为其积威所劫。而林逸青一旦听命于两宫,健锐营便可能成为咱们的敌人。”敬亲王沉声道,“林逸青在萨摩时,最开始不过是兵学校教习,但到西乡隆盛起兵时,不但兵学校之新兵听令于他,西乡隆盛手下一干悍勇之将也全都唯其马首是瞻。有此前车之鉴,别到时候健锐营也是一般,从上到下全都听他的,那可完了。”

“此一时彼一时,大乾不比日本,且健锐营多为渤族,非日本兵学校之平民子弟可比,”齐布琛道,“王爷如果实在担心,莫如多要宗室子弟入营,同时控制营兵人数,限于五百人之内,等到林逸青训练完成,便以帮助其它各营训练为名,将士卒分别调入别营,不使其久在一处。这样既可得强军之实,又可除肘腋之患。”

“你这个办法好,就这么定了。”敬亲王连连点头,“咱们必须要有后手才行,这林逸青是个人才,他若象他的兄长一样和咱们一条心,那便再好不过,若是不和咱们一条心,那咱们便得用后手对付他,否则后患无穷。”

“王爷英明。”

从敬亲王那里商议完毕出来,天色已然微曙。齐布琛望着远处初露的红日,深深的吸了一口晨风,握紧了拳头。

无论是林逸青也好,敬亲王也好。他们都只不过是他手中的棋子!

赫德根本没有想到,自己的夫人竟然和他主持下的乾国海关一样高效率,他不知道她是怎么将消息传递给林逸青在宫里的两位夫人的,她从夏宫回来之后,便开始为迎接客人做着准备。并告诉赫德想好要和林逸青谈什么,仿佛林逸青很快便会来拜访似的。

虽然赫德夫人说得非常有把握,赫德却仍然有些不敢相信,但随后发生的事证明了赫德夫人的办事能力第二天下午两点钟左右,林逸青真的赶到了赫德的乡间别墅,前来拜访他了。

得知林逸青来访,赫德立刻同夫人前往大门处迎接尽管达到了让对方先来拜访他的目的,但毕竟对方是一位男爵,虽然没有官职,可地位和身份摆在那里。是不容忽视的。

林逸青是乘座一辆西式的四轮马车前来的,这辆马车十分华贵,由四匹白马拖曳,和西方贵族的马车一样,他的马车车厢上镶有一个漂亮的银光闪闪的家族徽章,徽章的图案是一只展翅飞翔的巨鹰和海浪,巨鹰的双眼是用红宝石镶嵌的,昭示了主人的身份和财富。

林逸青下了马车,见到赫德夫妇亲迎,立刻上前以西式的握手礼和赫德寒暄起来。

赫德打量着面前的这个乾国男子。他身材高大,面容英俊,虽然已经步入中年,但面貌却显得不可思议的年轻。他的头发乌黑闪亮,一双剑眉之下的眼睛亮如晨星,目光却很是深邃。

让赫德夫人感到有些惊讶的,是陪同林逸青前来的女子,竟然不是他在夏宫中的两位夫人当中的一位,而是一个陌生的年轻乾国女子。她面容俏丽。身形窈窕,但眉宇之间有一股英武之气,步子坚定稳健有如男子,令人一见之下印象深刻。

林逸青似乎看出了赫德夫人的疑惑,笑着给赫德夫妇介绍起自己的女伴来,“这位是我国皇帝陛下刚刚新封的朱雪雁郡主,前朝皇族,我的未婚妻,按照我国的风俗,一个男人是可以娶多个妻子的,今天是她受封的日子,她第一次来北京,想多看看北京的风景,我听说赫德爵士的家所在的地方风景非常优美,便冒昧的带她来了。”

听说面前的女子是一位郡主,赫德夫人十分高兴,上前按照西方的礼节向朱雪雁行礼,用英语致以问候,朱雪雁以乾国万福礼回应,赫德夫人礼毕,上前亲热的拉住了朱雪雁的手。

朱雪雁听不懂赫德夫人的英语,赫德夫人看到她眼中的疑惑之色,明白了过来,立刻改用乾国语向她问候,朱雪雁听到赫德夫人说起乾国官话如此的流利,不由得大感吃惊。

赫德夫人注意到朱雪雁的眼圈儿有些发红,象是刚刚哭过,不由得很是奇怪。

“亲爱的郡主,你怎么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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