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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配-第4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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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掌柜是个活络人,也看出沈如初的眼光有些挑剔,道:“文爷、夫人请稍等,小店还有其他珍藏。”
    有两个伙计过来给沈如初和文旭倒了茶,搬了座。
    沈如初看着文旭手里已经瘪了一半的钱袋子,笑道:“不知道够不够买几样东西!”
    文旭哈哈大笑,道:“我这里还有。”
    沈如初起身,走到柜台前,古代没有玻璃,更别说什么防盗玻璃了,所有的钗环首饰都是摆在一个凹了两寸深的镂花台面上,每两格都有个伙计在看着。
    沈如初看了一圈,看中了一只点翠白玉琥珀穿珠梅花簪,做工很是精妙,问道:“这是纯手工的?”
    小伙计愣了一下,他还没反应过来,这大燕的首饰里还有不是手工做的吗?
    沈如初见到表情不解,捂嘴而笑,现代人的思维又上来了——现代人强调手动制作,那是因为很多产品都依赖于机械,但在古代,还真难找到几件不是手工制作的东西。
    “我喜欢这个簪子。”沈如初笑道。
    文旭嘴角一扬,道:“买了。”
    沈如初还看中了一只金镶玉的双卯,铸成了八面体,上面纹了夔龙的图案,写了:天赐美玉,美之,佑之。
    这双冒乃是大燕最流行的配饰且仅限男子佩戴。刚卯驱灾辟邪,严卯驱病强身。上至皇帝、诸侯王,下至贫民百姓,莫不佩戴。她看见的这只双卯,以四色丝绳穿之,正好系于腰带之上,庇佑奔波于外的一家之主平安,寓意深刻而外形美观。
    沈如初拿起那只双卯在文旭的腰间比划了一下,的确是曾辉不少,关键是那寓意让她喜欢,再者,她觉得男女之间要保持情意绵绵少不得要做些浪漫的举动,花些心思,而送一些有意义的小礼物显得尤为必要。
    “我不喜欢这些赘物,不方便。”文旭道。
    沈如初一皱眉,道:“我送的,你也不喜欢?”
    文旭急忙赔笑,道:“岂敢,岂敢!夫人送的,我定然保护的像眼睛一般!”
    沈如初嗔道:“贫嘴!”
    二掌柜从里头捧着几件对簪进来,见沈如初手里拿着双卯,急忙笑道:“夫人真是有眼光,这双卯乃是出自卞氏之手,做工精良,造型别致,瞧瞧,这是八面体,刻的字也是仿了名家之作,又是请过高僧开光的,戴在身上不仅美观,还能消灾避邪。就算将来留给后人,那也是一件传家之宝。”
    沈如初见不得人这么自吹自擂,道:“多少钱?”
    二掌柜有些犯难,小眼一转,道:“不便宜啊。”
    文旭急道:“屁话!直接说数字。”
    二掌柜道:“要两百两,白银两百两——这还是看在文爷您的面子上,平时卖的话,至少开价三百两的。”
    沈如初不置可否,文旭正要说话,却被沈如初悄悄拉了一下袖子,便也住了嘴。
    “这一对簪子什么价钱?”沈如初举起一对白玉的雕花的簪子问道,两只簪子放在一起很契合,若不是仔细看倒像是一根簪子。女式簪子上面还追了一小块珠玉,看着很别致;男式簪子上的花纹很细腻,而且长短合适。
    最要紧的是材质好,那白玉很是温润,颜色也很通透。
    二掌柜这次倒是爽气了,笑道:“夫人是识货的,有道是金有价玉无价,这对簪子乃是用上好的白玉雕刻,而且是顺着玉石的纹理雕刻而成,乍一看倒像是浑然天成,自然长成了这样子。这样吧,文爷和夫人真心想要,我就做主,二百两让给文爷。”
    沈如初放下簪子,又去看了一眼那只梅花钗,笑了笑,道:“掌柜的,我不是个会讨价还价的人,这对白玉簪和双卯我都要了,一口价:二百两。”
    二掌柜哭丧着脸道:“哎哟,夫人,小店童叟无欺,货真价实,这买卖都是薄利多销,没有您这么砍价的啊。”
    ps:
    鞠躬感谢卡米米卡送的三个平安符;鞠躬感谢小刀郡主、本宫活着各自送的两个平安符;鞠躬感谢千年戀 、燕青灵、雪花~飄~飄~、水星的蒙面超人送的平安符。咳咳,兜兜弱弱地算了算,这样加起来还不少打赏咩。如果每天都有这么多平安符,兜兜小小地以为那是要——艾玛,要发呀!

☆、124 惹人烦杜女受骗

那二掌柜一听这话,下巴颏都快掉下来了,心说,还说不会讨价还价,这简直就是抢劫好么?他可怜巴巴地看了一眼文旭,文旭见沈如初明明心中幸灾乐祸脸上却一本正经,忍着笑,道:“你给个准信,卖不卖?”
    那二掌柜耷拉着一张苦瓜脸,道:“文爷,小的只是个二掌柜,说白了也是当伙计不当家的,总计五百两的银子,小的卖了二百两,回头大掌柜回来还不是要撵了我回去,一家老小还等着我赚钱养家糊口呢,前两个月才生了个小三儿,正嗷嗷待哺……”
    沈如初忍不住打断他的话:“那你到底卖不卖?”她绝对相信,让他说下去,他能擦鼻涕抹眼泪。
    二掌柜又是一声叹气,道:“好歹夫人也给加点。二百两连个本钱都不够。”
    沈如初自然是不相信,奸商奸商,无奸不商,这是自古以来的道理,二百两是小数目么?恐怕很多穷苦人家一辈子都攒不到二百两的银子,她挥挥手道:“这样吧,我给你加五十两。这个双卯还有这对簪子我要了。”
    那二掌柜苦哈哈地撇撇嘴,最后心疼地拧了一把大腿,道:“也罢,就当割肉了,总之我这个月的例钱是别指望了。”他一边说一边挥挥手,示意小伙计将东西装好、包好。
    文旭向沈如初竖起大拇指,笑道:“不错,很厉害。平时没看出来啊,我还以为你根本不知怎样讨价还价呢。”
    沈如初很多时候给他一种懵懵懂懂的感觉,就像是个不谙世事的小姑娘,只有在医馆做事时才透露出一股干练劲儿。
    沈如初笑道:“我可是居家过日子的好手,节俭是我的本性。”
    文旭撇撇嘴,腹诽道:好在‘节俭’,若不‘节俭’那该铺张浪费到什么程度,败家女?这二百五十两银子够普通人家用好几年了。
    二人正说着。那二掌柜托着两个精致的红木匣子就过来了,到沈如初检查了一下,正是先前他们看中的那两样东西,付了银子然后满意地拉着文旭离开,才踏出门就听那二掌柜的在后头唉声叹气,一回头就看见一张灰头灰脑的脸。冲沈如初说了一句:“夫人慢走,下次再来……哦。不,下次再也别来了。”
    沈如初开怀一笑,心说:集美斋,我记住了,下次还会再来的!
    这集美斋在安阳城也算是鼎鼎大名了,就好比现代珠宝里的周大福、老凤祥一般,在安阳那是一个标志性的存在,以往沈如初可不敢奢望在这里买首饰。
    文旭见她欢喜,笑道:“回家我帮你带上。”
    沈如初愉快地点点头。本来想得正欢心,一抬头便有些笑不出来了,道:“你那个表妹来了。”
    文旭顺着她的目光看过去,杜雨珊领着两个丫鬟傲然地走过来。
    她也看见了沈如初,加快了脚步走上前,笑道:“怎么。表嫂发达了,也到这种地方买首饰了?小作坊里做出来的首饰钗环看不中了?”
    文旭拉过沈如初道:“初儿我们回去吧,犯不着和某些人一般见识!”
    杜雨珊一听这话气得小脸通红,骂道:“文旭,你怎么说话呢!小心我回去告诉我爹!再不然告诉我外公。”
    文旭冷道:“你只管去告诉!你什么品性,他们比我更清楚!”
    杜雨珊忍了怒气转而笑道:“表哥,我们好久不见了。不要一见面就如同仇人一般嘛!这段时间没见你,人家心里很惦念的。对了,表哥是来这里买东西么?有没有喜欢的,我可以做东送给表哥。”
    沈如初笑了笑,松开文旭的手,转身进了集美斋,唤道:“掌柜的,将我前面看到的那支梅花珠钗给我拿出来。”
    那二掌柜差点哭了,抽着鼻子,嘟囔道:“夫人,给小的留条活路吧,您那种讲价的办法小的实在不敢再做您的生意了,碍着文爷的面子,前面那笔生意是没办法的事情。”
    沈如初轻声道:“你不要嚷嚷。我这次让你赚个大头,至少将前面从我这里少赚的给你补上来,你长点眼色就好。”
    那二掌柜常年和各色人等打交道,也是摸爬滚打过来的伶俐人,看了一眼进来的杜雨珊,连忙嘎嘣脆地“哎”了一声,招呼着小伙计,道:“快把夫人方才看中的那支珠钗拿来。”
    他一边说一边将杜雨珊迎了进来,不等杜雨珊开口,他主动介绍了最近到了哪些新货,又吩咐小伙计去倒茶布座。
    小伙计忙不迭地将梅花珠钗捧过来,沈如初拿在手里看了又看,这根钗子的确漂亮,否则以沈如初这种挑剔的眼光是看不上那些浮夸俗气的物件的。
    “这支钗多少钱?”杜雨珊冷不防地从沈如初的手里夺了过去。
    二掌柜急忙道:“杜大小姐,这只钗可是小店的镇店之宝,新鲜玩意儿,就在卞氏族中也是拿得出的精品。”
    杜雨珊不耐烦道:“那你到底卖不卖?我问你多少钱?”
    二掌柜的嘿嘿一笑,道:“这支钗进价就要一百五十两纹银了。”
    沈如初作势要把那钗环抢过来,怒道:“明明是我先看中的,先来后到懂不懂?”
    文旭听见里面的吵嚷急忙进来,见杜雨珊拿着那支梅花珠钗在头上比划,而沈如初则气鼓鼓地瞪着她。
    “这怎么回事?”文旭不满地冲那二掌柜冷道。
    二掌柜惹不起文旭,急忙道:“不管我的事啊,文爷。”
    杜雨珊难得见沈如初生气,得意一笑,道:“把这支钗给我包好,我要了!我给你二百两银子。”
    文旭看了一眼沈如初,道:“我带你去别的地方买,比这个更好看。”
    沈如初展开欢颜,然后突然变了脸色,道:“我还偏要这一支!”
    杜雨珊更加得意了,她好不容易从沈如初手里抢走的东西怎么可能再还回去,急忙道:“你快去把银子付了,这支钗我要了!我看谁敢从我头上抢去!”说完便插在了自己的发髻上。
    文旭冷眼看着杜雨珊心中老大不痛快,冷冷丢了句:“小时候没见你这么烦人!”
    哎哟喂,杜雨珊听了这话又气又恨又委屈,道:“你心疼这个女人,我还偏不把这支钗让给她!我就是烦人,要你管!”
    文旭摇摇头,很不耐烦地转身,去拉沈如初。沈如初眼瞅着杜雨珊的丫鬟将两张银票递过去,那二掌柜的眉开眼笑,知道这事已经办妥了,任由文旭牵着往外走。
    “带你去别家看看,总能找到你喜欢的钗环。杜雨珊从小被宠坏了,你不用跟她一般见识。”文旭道。
    沈如初笑道:“哟,这话说的,怎么听着在护短?你还真当她是妹妹了?这算哪门子妹妹啊。我才不是和她一般见识,不过是借着她的好强心,让那二掌柜赚点钱。”
    文旭笑道:“我哪里护短了?就算是护短我也是护着你。我和她可没半点关系。小时候的确一起玩过,但她的性子你也清楚,烦人得很。”
    沈如初白了他一眼,道:“没护短你解释这半天做什么!”
    文旭嘿嘿一笑,道:“我闻见某人的醋味喽!”
    回了家中,沈如初便忙着帮文旭梳头簪头发,以往也帮文旭梳过几次头,每每摸到那黑缎子一般的长发沈如初都忍不住感慨万千——一个男人长了这么一头浓密的秀发,让女人情何以堪。
    文旭对着镜子看见沈如初痴痴迷迷的神情,笑道:“我就长得那么好看,让你自叹弗如了?”
    沈如初推了他一下,轻巧地将他把头发绾好,插好那个簪子,笑了笑,道:“好看!真好看!”
    文旭受了夸赞,心中欢喜,嚷着要帮沈如初梳头,沈如初摆摆手,疲惫一笑,道:“累了,想歇会儿。晚点再让你帮我梳头。”
    沈如初进屋换了一件里衣,才盖好被子,文旭就腻了过来。
    “你怎么也来了?”沈如初嗔道,顺手捞了一个枕头给他。
    文旭笑道:“夫人在哪我就在哪。我也累了,陪着你一起睡。”
    沈如初怕他又胡来,急忙道:“可不要再胡闹了,让人见了笑话!”
    文旭宠溺地笑着,道:“我见你累了,过来陪陪你,你只管安心睡。”说完还真是老实地拉过一个枕头躺着睡下了。
    沈如初醒来的时候,文旭还在沉睡,睡梦中的容颜恬静无比。
    她推开门,夕阳刚落山,正是褪去暑气的时候,松月见她出来急忙上前服侍,并道:“夫人,麦冬来了,还带着一个半大小子。”
    沈如初道:“那带她过来见见吧。”
    麦冬一身黑色的衣服,看上去老气横秋的,一个简单的发髻上插了一朵白绒花,很随意地用两个簪子挽着;整个人看上去很瘦,一张脸苍白着,削尖的下巴、高耸的颧骨,显得这个人有些刻薄。
    “夫人,奴婢给夫人问好。感谢夫人大恩大德不嫌弃奴婢寡妇之人,让奴婢有个活路。”麦冬一边说一边就跪了下来。
    ps:
    鞠躬感谢燕青灵送的两个平安符;鞠躬感谢水星的蒙面超人、青二十七、mo小小送的平安符。兜兜最近成绩好差,心情好差,身体好差……所以暂时是没有双更了,天天都是现码的。

☆、125 进新人秦皮麦冬

沈如初没开口,谁也不敢擅自做主拉她起来。
    “这孩子是我那亡夫已故的外甥,从小父母双亡,跟着奴婢与亡夫生活,如今奴婢被族人赶出来,连同这孩子也没了着落,还请夫人发发善心,一并收留了他。我们娘俩只求有口饱饭,别无他想。夫人成全。”麦冬一边说,一边拉着那半大小子跪下来。
    沈如初对此很不满意,这个麦冬倒是很会自作主张,一看也是个有想法的女人,留在家里做事恐怕要生是非的,要想个法子放出去。
    眼下这情形,她是左右为难,收了那孩子,家里又多张吃饭的嘴;不收吧,显得她没有善心,更是于心不忍。
    “你们先起来吧。你叫什么名字?今年多大了?”沈如初问道。
    麦冬急忙道:“回夫人,他今年十二岁了,从小在乡下长大小名很难听,唤二宝子,还请夫人给赏个名字。”
    沈如初看了那孩子一眼,身量不好,比同龄人还显得弱小一点,瘦巴巴的,皮肤却很白,透着点黄,想了想,道:“就叫秦皮吧。”
    《神农本草经》有云:秦皮,俗云是樊槻皮,而水渍以和墨书,色不脱,微青。且亦殊薄,恐不必耳。俗方惟以疗目。《唐本草》:秦皮,树似檀;叶细,皮有白点而不粗错。取皮水渍,便碧色,书纸看背,青色者是。俗见味苦,名为苦树。亦用皮,疗眼有效。以叶似檀。故名石檀也。《本草纲目》:秦皮,其木小而岑高,故因以为名。人讹为桪木,又讹为秦木。或云本出秦地。故得秦名也。
    她才落话音就见麦冬万分欣喜,她也明白是怎么回事,既然赐了名字,那就是留下来了,麦冬自以为小计谋得逞了,却不知道是沈如初故意不去揭露。
    沈如初道,“松月,带他们下去,安排个住处。看看家里还有什么活,派一点力所能及的活儿给他们。”沈如初吩咐道,她没多问,恐怕问也问不出什么来,他们肯定早已统一的话数,何况这孩子若真是无家可归,总不能见死不救让他继续流浪街头。
    她安排了麦冬、秦皮二人,便去了院子里浇花。
    这些花花草草长势喜人,看着很舒心。
    “怎么不多睡会?”沈如初正在给花儿浇水,夏天了。天气燥热,这浇水就尤为必要。她隐隐感觉到身后有人,一转身就见文旭站在那里。
    沈如初笑道:“睡醒了呗!”
    文旭一边说一边整理衣服,笑道:“晚上不在家吃了,出去和几个朋友喝酒。”
    沈如初一听这话,放下手中的水瓢,道:“和谁一道吃饭?”
    文旭笑了笑,道:“还能有谁,不就是刘力俊他们。刘力俊最近要成亲。我和石磊赶着去帮忙,自然少不得要讨杯酒喝。”
    沈如初点点头。笑道:“去吧,别贪杯。”
    虽说文旭不在,但麦冬和秦皮才来。做点好吃的表示一下欢迎倒也有必要,所以,晚饭仍旧是四菜一汤。
    看着秦皮将最后一点汤水一滴不剩地全吞下去,沈如初顿生恻隐之心,这孩子要多久没吃过饱饭了,急忙道:“红袖去厨房看看,还有馒头包子什么的,给秦皮热几个过来。”
    秦皮胆怯地看着沈如初,嘴巴张了半天却说不出半个字来,眼神里却很感激,沈如初叹了口气,道:“慢慢吃。别一下子吃太多撑坏了。”
    吃完晚饭,沈如初趁着文旭不在,做了一次面膜,纯天然的花瓣面膜,放在脸上冰冰凉凉的,很舒服,有股清香味。
    一直等到辰时还不见文旭回来,沈如初也只好让人给文旭留个门自己先睡了。
    睡梦中闻到一股浓烈的酒味,沈如初皱眉:“喝这么多?现在什么时辰了?”
    文旭眼神迷离地一笑,舌头有些大,道:“是有些高了,他们不放我走。要不是我死活要回来,他们还拉着我去喝花酒。”
    沈如初就是再傻也知道这花酒是什么东西,心中便对石磊、刘力俊等人有看法,好歹几人都是从小长到大青梅竹马,明知道自己是文旭的妻子,还拉着文旭去喝花酒,这到底安得什么心?
    “快去洗洗睡吧。”沈如初语气不是很好。
    文旭嬉笑着欺身过来,凑到沈如初身边,扳过她的身子,笑道:“我们今晚可要好好亲热一番,听说男人只要全力以赴就能生儿子!嘿嘿”
    他一边说一边手脚不停,嘴巴也是又亲又吻,沈如初却受不了那股酒肉气,不悦道:“你再不去洗漱,以后连这个屋子就别进了。”
    文旭坏笑道:“小娘子还挺有脾气。”
    沈如初踢了他一脚,骂道:“快去!我说到做到。”
    文旭只得依言去了外间洗漱,回来之后便缠着沈如初欢/好,沈如初也是尝了这云/雨之事的妙处,加上心中对文旭的情意越发浓重,对文旭也越来越满意,自然就因爱生出许多欲来,在文旭大手的抚摸和揉搓下,她渐渐不能自已。
    这晚上,二人风急雨骤地折腾了好几次,每一次都酣畅淋漓,让人欲罢不能,沈如初羞人的声音更是连绵不断。
    “我感觉我们家要添丁了。”文旭抚摸着沈如初白皙的胸部轻轻说道。
    沈如初枕着他宽厚的臂膀,笑道:“说不定哦。”
    第二日一早,文旭又被叫了出去,少不得又是一群朋友喝酒聊天,为的就是庆祝文旭升职一事;男人应酬是难免的,沈如初也不好太多阻拦。她自己在家则准备宴请宾客之事,请哪些人,摆多少酒席,什么时候请,要准备哪些东西。
    这不是个轻活。
    此时,她多么希望自己的婆婆还在人世!人人都说婆媳是天敌,可是没个婆婆在上头指导,自己母亲去世又早,她活了两世,头一遭当人家媳妇,这还真是头大的一件事。
    她让松月叫来麦冬,简单说了一下自己的想法,问问麦冬有什么意见,这麦冬年长于她,看样子也是有几番见识的,她果真没有让沈如初失望,听了沈如初的打算,当即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想法。
    “夫人想得周全,爷能娶到夫人这样的贤内助也是福分。奴婢觉得至少要请三桌人,这文氏本家一桌人,沈家一桌人,爷的同僚一桌人。至于用度,奴婢不敢乱说,参照以前的惯例就好。这升迁也是大喜事,俗称小登科,不可疏忽了。”麦冬言辞之间倒也恳切。
    沈如初想了想,道:“以往倒不曾办过什么喜事,你也知道的,我公婆不在,有道是家有一老如有一宝,家里没个宝,我又是年轻不经事的,办起事来就力不从心。”
    麦冬想了想道:“夫人说笑了,夫人这般能干聪慧,即便年轻学起来也是快的。若说参照找见事情来参照,不如就按夫人与爷成亲时的标准来,增多减少,也算是有个丈量。”
    沈如初点点头,当初她买下麦冬也是这个目的,找个年长点的妇人,好歹能给自己提点中肯的意见,只要她安分守己,她自然不会做个刻薄的主子。
    她详细做了一份清单,包括酒菜配置、宴会时间、座次排放、人员名单,沈家的人不多,人员层次简单,直接都交过来就是了,勉强能凑一桌;至于文家的人,少不了文静春等人,恐怕一桌又不够;至于同僚,沈如初只认得石磊与刘力俊,别的一概不清楚,少不得要与文旭再商议一番。
    整理了一干信息,已到了晌午十分,沈如初一个劲感叹自己效率太低,这才做了多少事情,一转眼就到了中午。
    倒不是很饿,午饭随便吃了点,才放下碗筷,秦子辉便来了。
    “快跟我走,大事,急事啊!”秦子辉风风火火的模样吓了沈如初一跳,但一想起秦子辉平素跳脱的性子,这所谓的“大事”少不得又被他夸大其词了不知多少倍。
    沈如初淡淡道:“你难得来一趟,不喝口水么?红袖,给秦爷倒杯水。”
    秦子辉一听沈如初唤他“秦爷”,乐滋滋地捧着茶杯喝茶,装模作样了好一会,沈如初摇摇头,果真是个不靠谱的货!方才的十万火急呢!
    秦子辉忽然跳起来,道:“我竟然给忘了!我来找你有急事!是大公子让我来见你的,快跟我走!”
    沈如初皱眉,笑道:“能消停一下不?先说什么事。”
    秦子辉一拍大腿,道:“不好了,出大事了!有人被剪去了命根子。”
    沈如初听了这话,狐疑而不耐地看了一眼秦子辉,冷道:“你越发没个礼数了,别人被剪了命根子和我有何关系!我是个已婚的妇人,听得了你这种话么?找我有什么用,大公子都管不来的事情,我有办法么?”
    秦子辉不停打嘴,一个劲赔不是,道:“我的错,我的错!我没说清楚!你先别恼!主要是这人是你亲戚,大公子想了想,还是让我来知会你一声。”
    “亲戚?哪个?”沈如初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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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 遭报复成了太监

秦子辉道:“还不是你那个大姐夫!”
    沈如初一惊:“吴浩远?”
    “可不就是他么!不知道是谁那么狠,竟然把命根子给切了下来,不知小命保不保得住,吓死人了,流了好多血!大公子已经帮他止血了。听说切下来的那半截东西被狗吃掉了。哎呀,我怎么又说起来了,快走吧,大公子等的着急呢,等一下你大姐肯定也是要过去的。”秦子辉道。
    沈如初只得命人备了马车,领着松月陪着秦子辉一同去了医馆。
    刚进医馆就听见哭声了,不是沈庆兰是哪个!
    沈如初上前安慰,道:“姐姐,别哭了,哭坏了身体。姐夫这事……咳,不知道大公子能不能治好。”
    她对吴浩远十分讨厌,绝对不可能在这件事上和沈庆兰同仇敌忾的,所以有些话万万是说不出口的。
    沈庆兰扑在沈如初的怀里,哭了半晌,这才骂道:“不知道哪个天杀的恶棍痞子,竟做这些伤天害理的事情!断人子孙根!”
    沈如初想了想,道:“姐姐莫哭,这事固然不幸,但好歹姐姐有了一双子女在。”
    沈庆兰不满地看着沈如初,这说得什么话?
    沈如初顿觉自己说错了话,虽说吴浩远不是东西,这沈庆兰却没得罪过自己,对沈家诸人也都是极好的,见她哭得伤心,急忙道:“姐姐,别伤心了,先看看姐夫能不能治好。不管是谁。一定要抓到凶手,一定要将这个人绳之以法,严惩不贷。”
    沈庆兰哭道:“他这辈子算是完了!我以后可怎么办啊!”
    两个官差从里面走出来,看了一眼沈如初。冷道:“你是什么人,和这个案子有没有关系?”
    沈庆兰道:“她是我娘家妹妹,才过来陪我,和这个案子没关系。”
    一个健壮的官差道:“这案子我们会查下去的。与吴爷是同僚,都在衙门里做事,我们会尽力的,这一点你放心。我们先回去复命了,吴爷醒了知会我们一声。”
    沈庆兰拿着绢子抹眼泪,一听说吴浩远还没醒,又是哭得昏天暗地,那两个官差摇摇头,叹息着离去。
    不多会。吴家的人都到了。吴家老爷子。老太太,还有吴浩远的兄弟姐妹,加上一众仆人。浩浩荡荡来了不少人。
    沈如初也是第一次见吴家的老老少少,只知道吴家富裕。看了眼前的架势,才知道单用“富裕”这个词来形容是不够的。
    吴老爷子和吴老太太都是富贵之人,身上绫罗锦缎不说,挂饰钗环都是上品,吴老太太老泪纵横,一进来就颤颤巍巍道:“我家远儿在哪里?”
    沈庆兰急忙上前扶着吴老太太,道:“娘,您慢点。”
    吴家一大家人都在这里,沈如初一个外人也只能退到一边,本身她对吴浩远这种人十分反感,自从她知道沈芝媛与他之间的龌龊之后,便对吴浩远这种男人异常鄙视,在她看来,吴浩远这种男人被人切了小弟弟那是罪有应得。
    按照沈如初的思维,吴浩远受了这种伤,多数起因于情怨,若是没有男女之情的纠葛,若不是恨之入骨,也不至于切了他的命根子,八成又是他在外惹出来的风流债。她一转头瞥见沈庆兰依然哭得肝肠寸断,恐怕还不知道吴浩远是风/流胚子。
    宫云枫很快从重症房出来,众人围上去,吴老爷子开口道:“宫大夫,我儿他如何了?”
    “性命是保住了,但以后都不能人道了。”宫云枫淡淡道。
    吴老爷子怒道:“一定要抓到这个凶手!我儿在哪里?现在可否进去看看?”
    宫云枫做了个请的手势,然后目光朝沈如初这边投过来。
    秦子辉也跟了进去,一边走一边喊道:“都不要太吵,别影响病人休息!来来,两位老人家先请进,这位夫人也请进,其余人先在外头候着。病人现在还很虚弱。”
    宫云枫向沈如初走来,道:“好不容易保住了他的性命,流血太多。”
    沈如初想笑却笑不出来,道:“你叫我来,我也帮不上什么忙。”还有一句心里话是,即便帮得上忙,她也不肯出手的,那种人死有余辜。
    宫云枫笑道:“谁说帮不上忙,你不是安慰了你姐姐?”
    “……”沈如初瞠目结舌了半天,最后道:“好吧。”
    宫云枫又道:“打听一件事,你是怎么认识郡主的?”
    沈如初想了想,道:“那次开的落胎房子你还记得吗?”
    宫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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