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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配-第3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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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胡山海派人做的。”翠柳哆嗦着嘴唇道。
    沈如初一惊,只听说过胡山海与翠柳不清不白,若说现代干爹和干女儿之间很多时候是父女的名义、情人的内容不足为奇,但在大燕,义父与义女之间发生那种苟/且的丑事在安阳可谓世所罕见,令人发指。只是没想到,这丑闻竟然*迭起,在乱/伦之后竟然还有谋杀的恶俗戏码。
    连沈如初都震怒了。
    “畜生!”沈如初低骂,胡山海这行径可不就是畜生嘛!
    翠柳冷声道:“他连畜生都不如!我这辈子恨不得吃其肉、饮其血!我活下来就是为了……报仇!”
    沈如初一抬眼,就看见她满目含泪,遂觉不忍,语气不由得轻柔了许多,道:“你现在不宜生气伤心,好生养着,即便要报仇,也要等自己好了。”
    胡山海现在身为副帅,先不说他领导的军队千千万,光是侍卫兵就好几十,根本近身不得;他之所以能对翠柳痛下杀手,肯定是翠柳踩到了老虎的尾巴,老虎再没有逗猫的心情,这才容不得翠柳;既然容不得,想通过麻痹大意的方式来报仇,更是不可能了。
    想到这里,沈如初深深地叹了一口气,红颜命薄,说得大概就是翠柳这种人吧?
    ps:小剧场奉上
    扑货兜(嗲嗲状):请看见我,看见我,为什么我的存在感那么低?
    沈如初(不耐烦地):看见你什么?小兜子,我问你:你扑成这样,你爸你妈知道么?
    扑货兜(泪如泉涌):如初娘娘,您可要替小的做主啊!有些大大不看正版,有些大大不给粉红,有些大大不看正版、不给粉红也算了,竟然……竟然(悲痛欲绝),竟然又添加了读者印象:作者是伪娘!
    沈如初(哈哈大笑,花枝乱颤):你明明是个萌妹子——这谁添加的印象,真有才!
    (扑货兜躲在墙角里伤心落泪,不肯码字更新)
    文旭看了万般不忍,蹭到沈如初面前。
    文旭:老婆,要不,我们给小兜子做主一下,瞧她哭得怪可怜的。
    沈如初(斜睨了某人一眼):算啦,我就替你做主一次吧!以后可要给我写得再美点,还有,要把我老公的戏份加上,文笔再那么简陋,我抽死你!
    (扑货兜心中窃喜,依旧面露潸然)
    沈如初(对众人):亲们,这作者君真是个妹子;亲,给好评,给订阅,包邮哦。
    ps:
    鞠躬感谢红遍天下0、舞绾铃两位大大送的粉红;鞠躬感谢水星的蒙面超人大大送的两个平安符;鞠躬感谢红粉妖精、小小猪妹、燕青灵三位大大送的平安符。求粉红。

☆、096 红颜命薄说往事

ps:今天至少更新六千字。第一更先送上。鞠躬感谢karlking大大送的和氏璧,恭祝k哥成为《良配》的宗师。
    翠柳道:“我知道你是好心。你能出手救我,还把我救活,说明你很有本事;这几天你心事重重,但每天还是耐着性子照顾我,说明你是个坚忍又善良的女人。文旭找到你这样的人,真是太幸运了。”
    沈如初原本不打算和她深入讨论一些事,但听见她说起文旭,忍不住转身,道:“你认识文旭?”
    翠柳笑道:“是啊,不然,胡山海为什么要将我许配给他呢?”
    沈如初“哦”了一声,丢下一句“别多想,好好休息。”
    走出重症房,多想大的人却是沈如初自己。
    翠柳那句话传达了一个意思,似乎是因为她先看中了文旭,这才找胡山海把她许配给文旭的,但是遭到了文旭的严词拒绝。
    难道说,翠柳喜欢文旭?
    沈如初摇头笑了笑,这个答案肯定与否,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文旭喜欢并属于自己。
    “笑什么?”宫云枫不知什么时候来到了沈如初的身边,神情淡淡的,但嘴角微微扬起,就连那一贯的蓝色背影似乎都带了柔和的色调,总之,沈如初觉得他今天与以往不同。
    沈如初心说,她这哪里是笑,分明是苦笑。
    “不过是想起了一件事,苦笑罢了。”沈如初淡淡道。
    “哦,可否说来听听?”宫云枫道。
    沈如初觉得他今天温情得简直不像是原本的宫云枫,审视地看了他一眼,道:“不能。”假设今天的宫云枫是温情的,可是这份温情给错了对象。
    宫云枫讨了个没趣,依然笑得风轻云淡,沈如初只看了一眼,便觉得很舒心,宫云枫并不是绝对的美男子。但是却比美男子更有魅力。不仅仅是形象上的引人注目,更多的是人格魅力,带给人的踏实和稳重,气质优雅和学识渊博,光是这一点,就是那些花样美男万万不能比的。
    想到这里,她心里微微一酸,有一丝伤感掠过心头。
    “她醒了,是你的功劳。”宫云枫道,依然是好脾气的模样。“我可以送你几本医书,算是奖励吧。”
    沈如初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那轻轻柔柔的声音,含着轻微但能感官的笑意,分明就是在——说笑,与曾经那个虽然温柔但严肃的宫云枫大相径庭,曾经的他是男神一般的存在,让人心动和希冀,却不敢靠近;会说笑的宫云枫少了一点仙气。但却接地气地像个邻家大男孩,可以近距离地观看并拥有。
    邻家大男孩子?沈如初蓦然想到了文旭,文旭可不就是邻家大男孩么?现如今可是了不起的男子汉!
    想到这里,沈如初甜蜜一笑。
    “谢过大公子。医书正是我所需要的,一直想去买,却有价无市。大公子如果有解毒方面的医书也送我几本。”沈如初垂下头,笑了一笑。
    宫云枫点点头,道:“好。文旭的事情办得怎样了?”
    沈如初道:“还没回来。我也在等消息。”
    宫云枫似有所思地点点头,道:“会平安回来的。别担心。”
    “我有件事要和你说。”二人异口同声道。
    沈如初尴尬地不敢去看宫云枫,宫云枫却觉得这很有趣,同时绅士地说道:“那你先说。”
    就在这时,松月跑出来,道:“夫人,您过来看看,她、她的伤口裂开了。”
    胖妞与秦子辉去惠丰钱庄取钱了,翠柳不能没有人照顾,所以留了松月在那里帮忙。
    沈如初急忙往里走,道:“怎么回事?才换好药,方才还好好的?”
    松月差点急哭了,道:“奴婢也不清楚,她好像要起来,奴婢看到之后,就上前扶了一把,才看到血……”
    宫云枫也跟着过去,从大堂到重症房,要穿过半条走廊,一来重症房要干净、安静,二来靠近药寮,服药及时方便。
    “你早知道她的身份?”沈如初淡淡道,
    宫云枫道:“什么?”
    沈如初摇摇头,忽然停下脚步,一字一顿道:“你装傻的样子一点也不好看!”他会不知道?他怎么可能不知道这是谁,可他从来提都没提过。
    宫云枫被她说了一鼻子灰,讪讪一笑,又道:“她是谁不重要,重要的是你是谁。”
    沈如初一愣,随后便明白这两句话的含义,她是医者,医者父母心,即便来者是个恶棍,她也没有理由看着他自生自灭,垂死在自己面前;翠柳并不是什么大奸之人,自己即便早先知道她的身份,就不全力以赴地救治她了?
    他不告诉自己,反而能让自己以一颗平常心去对待……
    松月对二人却有些侧目,心说,都这个时候了,还打什么哑谜呢?
    “你来了。”翠柳苍白着小脸,显得一双眼睛特别大,几乎占了半张脸,却让人看了不忍心。
    沈如初听她得逞的语气,有些不悦,但也恼不起来,不能对她发脾气,但对被子就不客气了,一把揭开被子,一看白色中衣那里是一趟鲜红色的血,便知伤口崩裂了。
    “不作死就不会死!”沈如初冷道。
    宫云枫听了这话,忍不住想笑。
    沈如初麻利地拿了一把剪刀将纱布一点点剪开,查看了一下伤口,还好,只是崩开,并未恶化,她拿了一点草药,冷声道:“止血,会痛,忍着。”
    就听翠柳一声尖叫,沈如初的草药撒在了伤口上,痛得她浑身轻微地哆嗦着。
    松月撇撇嘴,心说:夫人说得真对,不作死就不会死!
    沈如初轻巧地将翠柳的伤口重新包扎好,无奈又不满地看了翠柳一眼,道:“不要再作了,不好玩!”
    一举一动都灵活自如,就像是做了十几年的样子,熟能生巧中透着自信和利落,宫云枫站在一旁不仅感慨。其他方面不说。光是包扎这一点,他就自叹弗如。可惜沈如初不会窥心术,否则肯定要笑死——上一世,家人为了让她承继祖业,小时候便培养她这一块知识,包扎便是首要学习的知识板块。
    翠柳却笑了,道:“你生气的样子也很好看。”
    沈如初皱眉:“大小姐,我能说你生病的样子也很好看吗?”
    翠柳小声地笑起来,宫云枫站在不远处将手掌握成了拳头,轻轻咳嗽一声。道:“既然无事,我出去了。”
    沈如初道:“松月。留心一下,我去看看药。”
    翠柳交了不少的诊金,光是前面胖妞送过来的金银首饰就值不少钱,又是重病号,自然要格外细心地对待。
    翠柳却叫住了她,沈如初早知道她会有这么一处,本来正是心烦时。文旭一点音讯没有,自己还没找出攻克轩辕吉安体内毒素的解药,她现在就是吃龙胆凤髓她也食不知味。
    “我想你留下来陪我说说话,就一会?”翠柳道。
    沈如初本想发作,但一看她轻飘飘地躺在那里,若不是露出一颗脑袋,根本看不出那里还躺着一个人,当即心软了,道:“好。你想说什么。我听。”
    翠柳点点头,道:“我也不知道说什么,好似有千言万语,但是又不知从何说起。我的伤还能好么?”
    沈如初干脆地丢出一个字:“能!”
    翠柳讨了个没趣却并不气馁,道:“我想等我痊愈之后,就去一个地方。你一定猜不出是什么地方。”
    沈如初腹诽:我是没兴趣去猜,管你去什么地方!
    翠柳道:“我要去畅春楼。”
    沈如初的眼神终于落在了她的脸上,与那双空洞的大眼睛对视,畅春楼是什么地方,沈如初不曾去过,却也知道那是个蚀骨*之处,是个一掷千金的销金窟。
    “去哪里做什么?”沈如初道。
    翠柳道:“我想报仇,只有杀了胡山海我才能了却毕生的心愿,我才能安心,哪怕是死,我也不能放过他。可我一没钱,二没势力,现在他的秘密被我知道,生怕我泄密,再也没有机会下手,我必须找个人帮我杀了他!”
    沈如初道:“这个办法并不高明!”
    翠柳冷冷一笑,道:“金牌杀手勾命无常,夜无常就住在那里,我有办法说服他,让他与我交易,帮我杀人,只要他肯出手,胡山海又算什么东西!”
    夜无常的名字,沈如初略有耳闻,这还要归功于八卦指数异常高的秦子辉,以往午饭的时候,他最喜欢说这些八卦消息,曾经有一次提到了夜无常这个人,听说能在万人之中取首级,又快又准,从未失手过,可惜佣金太高,一般人也只能将此当做茶余饭后的谈资,能出得起佣金的都是巨富。
    沈如初又困又累,却也对她这个话题产生了兴趣,女人好奇心带来的力量简直不容姑息和忽视,她眸子一亮,道:“你说你发现了胡山海的秘密?什么秘密?你就这么恨他?”
    翠柳微微一叹气,道:“我累了,好困……”
    沈如初恨不得抽她两巴掌,活生生地勾起了别人听下去的欲/望,结果戛然而止……有没有一点公德?
    “那你只管睡,别多想,下次想说了,再告诉我。不过,你可能没机会说给我听了,我马上就要离开医馆了。”沈如初笑道。
    她方才要和宫云枫说的事便是打算离开医馆。
    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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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7 仇深似海握脉门

ps:今天第二更送到,为粉红票85张加更!
    翠柳吃惊道:“怎么,你要离开?”
    沈如初眼风扫过,没有理她,转身打算离开,与这种自以为是的小女人之间实在没什么交集,也并无话题。
    “你好像并不喜欢我,难道是……因为文旭?”翠柳笑道,完全是没心没肺的感觉,丝毫看不出她几天前差点被人穿通了心肺。
    沈如初看不惯她得意,道:“你怎么不说是因为你的品行问题呢?”这句话相当刻薄,甚至有些恶毒,无异于一箭正中要害,没有半点回旋余地——她的行为在安阳城里那是公开的秘密,以往有胡山海护着、兜着,谁也不敢当面说是非,如今大不相同。
    翠柳的脸色果真很难看,苍白中带着一股死灰。
    沈如初却并不同情,还是那句话:不作死,就不会死!
    “我觉得你不是那样的人,你聪明,有学识,你能猜到我是被逼无奈,我有苦衷的……其实,我曾经很喜欢文旭。”翠柳轻轻道,“我真担心自己挺不住,现在的伤势反反复复,说不定哪天就去了,我不想把这句话憋在心里。”
    这才是重点!
    前一刻还雄赳赳地说要去畅春园与夜无常交换以求报仇,这一刻却楚楚可怜地说自己可能会死,即便在得到自己肯定答复的基础上!
    “文旭不在这里,这样的话等他回来且愿意看见了再说也不迟。”沈如初冷声道。
    翠柳道:“同是女人,你就认了吧?你就是在吃醋!”
    沈如初笑了笑。道:“这是我听过有趣的笑话!你拿什么来让我吃醋?何况,我认为你现在激怒我,并不聪明!除非……”
    除非她想死……想到这里,沈如初心下一沉。
    翠柳带着鼻音沉声道:“你说得没错,我就是想死,我有时想,我这个人太悲哀了。这辈子最大的向往就是死亡,只是我想不能死……我要报仇!”
    沈如初忍不住叹了口气,道:“好吧,我听你说故事——你为什么这么恨胡山海?”
    翠柳的眼神瞬间迷离起来,道:“你真的愿意听?”
    沈如初道:“你想说便说。我还有事。”
    只是当翠柳用一种悲凉的调子说出那些不堪回首的往事时,沈如初后悔了,这样沉重的故事不在她承受的范围内——她知道人心丑陋,却没想到丑陋至斯!
    翠柳的祖籍并不在安阳,乃是出身江南,祖父是江南一处鱼米之乡州府的知府。后来因为不懂逢迎得罪了上司,又因为有一年治理水灾不利而被贬黜到疆北成为庶民——在来疆北的途中就在悲恨交加中死去。
    翠柳的父亲本来是个文弱书生,想考取功名读书入仕。但当年皇帝下旨余氏三代不得科考!
    ——这是沈如初第一次听闻翠柳的姓氏,原来她的全名是余翠柳。
    无奈之下,余父选择了投笔从戎,就拜在胡山海的门下。起初只是一名普通的小士兵,后来因为能写会画,又会弹琴助兴,便被胡山海收在了帐下当近卫兵。
    这近卫兵一当就是五年,虽说没有前途,但因为跟着副帅,不用冲锋在第一线。相对其他兵种来说,是最安全的。在残酷的连年战争中,活着就是所有人最大的奢望,所以,能给胡山海当亲卫军算是一件不错的差事。
    后来,也就是五年前,一场异常惨烈的战争连续打了几十天,战争结束之后,余家接到了余父阵亡的噩耗,原因是为保护胡山海。
    沈如初点点头,想必这便是民间传闻翠柳之父乃是胡山海的救命恩人的消息源头。
    “可我父亲根本不是为保护他而死,而是被他杀死的!”翠柳悲愤地说道,恨不得从床上跳起来。
    沈如初冷冷地走到床前,道:“你若再这么激动,你就将这个故事烂死在你心中吧!”
    “我说得不是故事,是事实!胡山海这个畜生,猪狗不如,天理不容!”翠柳恨道,但情绪却平息了一些。
    接下来照旧是恶俗的戏码——胡山海借着奔丧的机会强暴了余母,想着幼女无人抚养,余母忍辱吞声地活着,但谁也没想到那一夜风/流之后竟导致余母怀孕,余母羞愤难当,当即悬梁自尽。
    胡山海做了一番排场,将翠柳收做义女,接进了自己府中,一时间赚进了好名声——那一年翠柳十一岁。
    当时胡山海看不上一团孩子气的翠柳,但是在胡家好吃好喝的款待下,翠柳的身体渐渐发育,身材慢慢玲珑有致,胡山海逡巡在她身上的目光也渐渐增多。看似美好、富足的日子没过多久,翠柳就被胡山海用强霸占了身子。
    “当时我哭天喊地,可是谁来管我?谁能帮我?”翠柳泪水涟涟,听得沈如初不忍心,小心翼翼帮她擦了眼泪,道:“不哭,伤心对身体不好。”
    她曾经一度想要寻死,恨透了胡山海,又憎恶自己的命运,但是又没那个狠心,胡山海总是不失时机地威逼利诱,还承诺过几年便娶她进门当正房。
    “我想着,女人这辈子就是找个男人依靠,就算他不是东西,禽兽不如,好歹也让我锦衣玉食地生活着,我怕再回到从前去过苦日子,靠父亲微薄的军饷生活,一家人勤俭节约,一年都做不上一身新衣裳!”翠柳道,眼里流露出惊恐。
    之后,胡山海便拿各种财物宝物来诱惑翠柳,又单独在外给她买了一幢宽阔明亮精致清雅的宅子,给她买了不少仆从。
    这些仆从名义上是照顾翠柳的饮食起居,实际上是胡山海派来监视翠柳的,这胡山海虽说好色成性。生得五大三粗,像是个伟岸的男人,但本钱不大,而且床上功/夫很不好,他担心翠柳年少风/流,他又时常在军中,在家时也不能让她满足。怕翠柳红杏出墙,外出寻欢作乐。
    事实上,翠柳的确耐不住寂寞,后来在一家茶楼遇见了一个专门替人誊写文字赚取生计的读书人,见他写字漂亮。有几分像余父,对父亲的思念让翠柳对这个读书人心生好感,一来二去,二人开始书信来往。
    很快,胡山海风风火火地从军中赶回来,命人将那个寒苦读书人乱棍打死不说。还用尽各种手段将翠柳折磨得几天下不了床。
    自此之后,翠柳才知道这宅子里有胡山海的眼线,甚至可能全是胡山海派来监视她的人——她挥霍无度、挥金如土可以。唯独不能接触外人,尤其是男人。
    后来,一次偶尔的机会,胡山海醉酒。说了一个惊天的秘密,说自己当年知道敌方派人刺杀自己,故意让余父睡在自己的营帐中,脑袋被敌军的杀手割了去,完全是替胡山海而死——而这一切均在胡山海的意料之中,他甚至希望敌军的杀手能够得宠,这样才能麻痹敌人。
    如果说这件事让翠柳与胡山海不共戴天的话。另一件事便让她对其恨之入骨!
    胡山海醉酒的时候什么胡话都乱说,那一次他不但说到了余父的死,还说起了余母,笑言翠柳像余母,但比余母更年轻漂亮,还卖弄地说起了余母身上的一处*——若不是有肌肤之亲,如论如何也知道那个*的。
    余母怎样的品性,翠柳自然清楚,若不是这个禽兽相比,余母不可能会*除了余父之外的第二人!
    翠柳当即大怒,但为了套出更多的话,假意逢迎,劝着胡山海喝了更多的酒,胡山海得意之下,说出了当年强暴余母的事情,还淫/荡地说出了余母虽然生养了,但身体肌肤依旧包养得好……
    翠柳盛怒之下决定杀死这个灭绝人性的畜生,大概是胡山海那时命不该绝,就在翠柳将胡山海的近卫兵、眼线都打发下去的时候,胡山海的老婆领着几个小妾和丫鬟过来,当即一顿叫骂吵嚷,翠柳被几个嬷嬷狠狠抽打了一顿,差点破了相。
    也正是因为这个事情,胡山海与翠柳之间不可告人的秘密这才传扬出去。
    一群女人将喝得烂醉的胡山海拖走,翠柳浑身是伤,在宅子中养了大半个月,大概是胡山海被他那些姬妾绊住了,所以这半个月没踏入外宅半步。
    翠柳的心里像是种进了一颗仇恨的种子,无时无刻不在想着报仇!
    终于有一次,她趁着胡山海行/欢正忘形的时候,她抽出枕头底下藏着的剪刀,猛地刺下来,胡山海终究是行伍出身,身手不错,力气更是不小,身子一偏,剪刀落下来,只是伤了他一条胳膊!
    胡山海问她为何要杀他。
    “他追问我,他待我这么好,要什么就给我什么,顶着百姓的指指点点来见我,抛弃妻子也要和我在一起,为什么还要杀他——最可笑的是,他骂我良心坏透了!”翠柳苦笑道。
    沈如初点点头,叹气,道:“你就是从此被暴露的?他知道你不会放下这段仇恨,所以才决心杀死你?”
    “你低估了他好色的本性,他还没玩够我,即便猜到我会报仇,但因为我报不了仇、杀不了他,他会更加折磨我,更加开心。”翠柳狰狞地笑着。
    沈如初突然觉得胸口喘不过气来,像是被什么东西裹住了,而且越缠越紧。
    ps:
    鞠躬感谢jankding、若燃燃、雨夕颜、熊熊1119、光辉传承大大送的粉红;鞠躬感谢水星的蒙面超人、吴千语大大送的平安符。另外,兜兜推荐好友的种田文:作者:风解我;书名:《农女本色》;简介:身世不明农家女,富家安国满桃花

☆、098 离医馆唐三卖萌

ps:今天是六千字大章,只有一更。
    “他不是不怕死,而是笃定我不能奈何他!可谁能想到我竟然发现了他的致命要害!”翠柳苍白的小脸上现出一股前所未有的光亮,就好像她攥住了胡山海的老命,随时任她杀剐。
    那一纵而逝的光亮带着一股狰狞的快感,让翠柳原本清瘦美丽的脸蛋显得有几分扭曲。
    沈如初很快意识到,这个能让胡山海受到威胁且不惜出手杀人的“秘密”一定事关重大,活了两辈子,不同的人生经历、出身背景交融在一起,从某种意义上说,她够聪明,至少情商够高。
    “既然你掌握了他的把柄,他非处死你不可,为什么这几天没有动静?以他的势力,将安阳城翻个底朝天并不是大问题。”沈如初道。
    翠柳冷笑,道:“那是因为她以为我必死无疑,以为放在宅子里的人全部是他的人,可还有胖妞暗中帮着我。我们是从大火里逃出来的……一个中箭倒地的女人从大火里逃出来的可能性太低了……他虽然狠,却不是心细的人,这种事情他不会亲自做,他的属下也可能敷衍他……”
    沈如初点点头,道:“你要转移个地方养伤了。”
    翠柳笑道:“怎么,你怕了?那你想不想知道他的把柄到底是什么?”
    “没兴趣。”沈如初多一个字也不愿意给她,这种人你越是表达你想知道的意愿,她越是拿捏。何况知道的多对她并没有好处。
    前几日听闻北市那边有一座豪宅一夜之间被烧得只剩下灰烬,熊熊大火整整烧了半夜,连隔壁的平民房子都被烧毁了好几间,可是这件事官府却没有出面查找,只是象征性地给那几家受到波及的百姓赔了点钱,这件事就以“失火”带过去了。
    “你不要听?那我还偏偏告诉你——他叛国通敌的证据在我手里,即便杀了我。我也放在了一个安全的地方!总之,我会报仇雪恨!我会亲手杀了这个人。”翠柳冷声道。
    沈如初点点头,心头着实惊讶,若她所言为真,那胡山海犯得可是满门抄斩大罪。难怪他这么紧张,不过看翠柳这样,伤重如此还能抑扬顿挫地陈述这些事情,难保她不撒欢,所言不动神色道:“时候不早了,你躺一会。等一下让人喂你吃点流质食物。另外,告诉你,我们的诊金不便宜。你用的都是明贵药材,七七八八算下来,大概上千两。”
    翠柳小脸得意一笑,道:“不怕。银子我有的是。”
    沈如初咬咬牙,不知这丫头得意什么,一个澡唾弃甚至追杀的“小三儿”就那么得意?
    一出门,松月道:“夫人,走吧,宫夫人等您好久了,前面还派了人来请。”她望了一眼里面。不满道:“她总是这么神叨叨的,说什么夫人都不要当真。”
    正说着,胖妞侧着身子挤过来了,沈如初道:“正好,你照看你家小姐。”
    将手里的事情交代清楚,便去了医馆的后堂,又从后堂穿过长廊,过了两道门这才到了宫府。宫府的正门对着另一条街,并非街心,所以很安静。
    “姐姐。”沈如初一福身,“让姐姐久等了。我听了那病人说了一会话。”
    唐梦瑶笑道:“不用那么客套,我们姐妹一处吃饭,没有那么多规矩。不过,今天还有其他客人来哦。”
    沈如初一愣,能被唐梦瑶称作“客人”的,自然不是宫云枫。她现在真心不想见宫云枫,可是当她见到来人时,忽然觉得:天哪,还不如见宫云枫!
    来人便是唐梦瑶的宝贝弟弟,唐天瑞——唐小三。
    沈如初清了清嗓子,笑道:“唐小三你好呀!”虽说唐天瑞现在州学正,说起来也是个从七品的小官了。
    《大燕。职官志》:“儒学:府,教授一人,训导四人。州,学正一人,训导三人。县,教谕一人,训导二人。教授、学正、教谕,掌教诲所属生员,训导佐之。”
    唐天瑞笑道:“就你敢叫我唐小三了,现在我是唐大人!”
    唐梦瑶看着这二人一见面就相互挤兑,好笑地站在一旁看着他们斗嘴。
    沈如初笑道:“小的见过唐大人,恭贺唐大人新官上任,将来前途无量,小的请大人打赏。”一只白皙的小手便伸到了唐天瑞的跟前。
    唐天瑞受到家族保荐,成了一名州学正,幸好是朋友,否则早被沈如初诟骂了,不用科举不用建功,只需家族保荐,看来“拼爹”一说,自古有之。
    本来像他这种娇贵的公子哥儿,犯不着送到这鸟不拉屎的疆北来受苦,可他坚持来这里,说是这里偏远竞争小,升迁快,还说与姐姐一道有个照应,并写了保证书,保证三年之内必回京城。
    沈如初觉得好笑,这州学正执行学规,考校训导,为基层官员编制之一,配置于国子监,从事业务则相当于官学中的老师或行政人员,唐小三这种脸上无毛、办事不牢的人,能做到为人师表?
    “给你,大人我赏的,拿去——拿去买糖吧。”唐天瑞一本正经道。
    沈如初看着手心里那一枚小钱,捶人的冲动来得很凶猛,喝道:“好你个唐小三!”
    唐天瑞一见她这个架势,顿时躲猫猫到了唐梦瑶的身后,唤道:“姐姐,你从哪里认来的妹子啊,好凶的婆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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