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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启大明-第3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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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安在广州府主持两广事务,也不是在军事上什么都没有干。

杜子腾在两广、王越在云远,万安感觉,他们也不是能让别人插手自己地盘的货色,加上杜子腾和王越,投入丁一门下又早,而且这两位的军事才能万安很清楚,是要比他自己高出不止一个层次的,要是冒然插手,到时搞出事,特别是把第四师或是陆战旅搞坏了,只怕他是逃脱不了吃板子的命运,想要找人背锅,在两广已建立起来的军、民检察体系下,是不太可能的事。

所以他就另外着手想办法。

换别的人,也许就算了,万安哪甘心?他知道丁一是好开边,原本历史上,他都能送伟哥了,这厮为了吸引上位者的注意,他能安心不折腾,那他就不是万安万循吉了!

“弟子寻了九十多位伤残的老兵,许以他们每年每人三百两银子,若是上阵,另外计酬。”

丁一问起,万安倒是坦然,竹筒倒豆子就说了出来:“那些老兵就同意,但他们提出,要建天地会、忠义社的分舵和冲锋队,要不然又没编制,也没军衔,要连忠义社和天地会的分舵都没有,那不是先生的队伍,他们却是不干的。”

这些老兵觉悟未必有多高,什么振兴华夏,什么重铸汉唐,只怕九十多人里,没一个能说得明白的。他们之所以坚持要弄天地会,就是一种崇拜,或者说对丁一的迷信,觉得队伍里没这个,就不叫丁一的队伍。

“于是弟子便找了杜木,先是送了他两个扬州瘦马,在两广铁矿厂下面,英德矿场挂了一个天地会分舵的编制,又把这些老兵编成一个护矿保安队,彼等方才愿意出海。”万安办的事,大约是不会有什么清白和高洁的了,“后来杜木又说他不爱养外室也不爱纳妾,家里妻子善妒,他却是秉着糟糠之妻不下堂的道理,只好在外面渡那露水姻缘。弟子无法,只好又给他寻了几个半掩门的妇人,给足了银两,总算消停。”

丁一听着也只能摇头苦笑,只是示意他说下去。

“朱师兄那边倒是好说,在爪哇划了一块地盘,只是说不能借予弟子火器,于是弟子只好托人去方瑛军中,买了一批‘报废’的遂发枪,把这些老兵装备起来,然后在爪哇招募敢死之辈,组建护矿保安队,加以操练,练了两个月,那些老兵说是不用火器的话,大约也就是这般模样了,于是弟子去信淡马锡,请忠叔派几条大福船,把那三千多爪哇籍的保安队送到了这里,现时已据了这处的地盘,和瘸狼那边的军队打过十数回,野战是不堪的,不过守御倒还可以。”

他的手指在地图上划动,停留的位置,大致就是现代的卡拉奇、卡西姆港,到海得拉巴的范围。也就是现代巴基斯坦,和印度相邻,面临阿拉伯海的那一块地区。

“三千爪哇人,训练了两个月,没装备火器,能抵挡得了瘸狼的兵马?你还是遥控指挥,难不成你现时的指挥水平突飞猛进到这地步?”丁一又不是听评书的,瘸狼的帖木儿汗国,在冷兵器时期绝对不是弱鸡,所以他一下子就切到了重点。

万安冲着丁一长揖道:“安岂有功?尽赖先生良策,放之四海皆准哉!宋时赵普放言半部论语治天下;今日安虽只习得丁学皮毛,然,亦足以持之平诸夷!”这马屁拍得很高明,不但吹嘘自己,还把丁一放到了极高的位置上。

可惜丁一不吃他这一套:“这样?那成,去木骨都束,把两个黑人团都交给你指挥,这可不是只训练了三个月的,都是服了至少三年兵役的,而且也装备了梧州工场出产的冷兵器,每个营还有遂发枪连,你领着,从苏伊士登陆之后,作为开路先锋,给我打下两座埃及的城池下来!”

万安一下就萎了,连忙苦笑道:“先生、先生,弟子忘形了、忘形了!求先生惩戒。”

“好好说话你会死么?别再给我胡扯了,听到没有?”

“是。”

万安这下老实了,原来在那个爪哇籍保安队登陆了卡拉奇地区之后,在保安队里担任着骨干的老兵,就下意识地于当地民众之中,唤开了诉苦大会之类的宣传工作,结果这么煽动起来,当地民众很是认同这支大明的保安队,不单帖木儿汗国的军马一到,就有当地人通风报信,而且还有为数不少的当地人,加入了保安队之中,现时那支保安队,已经膨胀到近乎两万人。

也正是因为这样,万安偷偷调派军粮、被服、刺刀等物的数量增大,才会被精于帐目的柳依依发现,丁一才知道这厮在鼓捣什么特遣队。

不得不说,论起钻营,万安是当真很有一套,原来历史上给朱见深送伟哥也好,现在投丁一所好,业余弄个保安队去拓地也好,正是所谓投其所好。并且跟着丁一这么久,他多少也是有点战略眼光,把保安队投放卡拉奇,正好牵扯了帖木儿帐国的兵力。

丁一听着,虽然知道这厮是为了拍马屁才这么干,但也不禁点了点头。

望着地图上临阿拉伯海的那个点,丁某人恶趣意横生:

“别叫保安队了,就叫大明城管吧。”

“谨遵先生训示!先生,弟子偶得一句。”

“说。”

“借我三千城管,复得强汉盛唐!”

丁一正在喝茶,顿时呛得满脸通红,拼命咳了起来,喘得不可交关。

第一章入埃及(四)

大明城管在巴基斯坦的未来如何,还是一个未知的东西,不过他们有效地牵制了瘸狼帖木儿汗国的东侵,却是已经见效的事,如果万安这番脚手能奏效,不求有多大进展,至少桥头堡建立起来,等美洲圈得差不多,丁一也不介意,学学英国人,派上一个驻印度的总督之类的。

但这时候丁一感觉到了一丝深深的无奈,是景帝的病。

他可以征平刀枪,他可以以少胜多,他可以百折不挠。

可是自然的伟力,总是让人傍惶和无奈,不论是变幻莫测的海上风浪,还是疾病,都是如此的无法抵挡。如同景帝这样,也不当皇帝了,因为当上军医,每天也有活动身体跑跑步,也不怎么喝酒,妻妾方面也不太过份,可就这么病得自己都觉得差不多要去了。

不过这一切却又是极为正常的,人生七十古来稀,在这个年代,这句话就是真实的写照。大明的人均寿命是多少,丁一记不太清楚,不过隐约记得到了建虏窃器的满清,人均寿命也不过三十三岁罢了,而到了全国解放之初,也不过涨到三十五岁,想来明朝也应该差不多的水平。

所谓祸不单行,又叫作墨菲定律:事情往往会向你所想到的不好的方向发展。

景帝的烧倒是渐渐地退了,可是当舰队抵达木骨都束的时候,丁一就接到了一个不好消息:赵辅也病了,已经打摆子好几天了,眼看就要不行了。而赵辅此人。原本历史上是到了成化年,和李秉一同出兵抚顺征讨建虏。还因此有功封侯啊。

在丁一麾下的全火器、接受了现代步兵操典训练的军队面前,赵辅诚然就不见得出色。

但在冷兵器战争来说。赵辅绝对是一员良将啊,这个当年在广西投入丁一门下之后,率领骑兵参与平定侯大苟时就可以看出来,要不然丁一也不会把他放在苏伊士这边坐镇啊。

“准备快船,军医,我现在就去苏伊士。”丁一毫不犹豫地下达了命令。

大病初愈的景帝,倒是自告奋勇要随丁一前去,却被丁一马上制止了:“你这样子还指望去医别人?行了,我知道你读过黄帝内经。不用一再地炫耀,麻烦你先把自己调理好了再说吧。”

闪电级快船倒是很快,只不过没有谁敢让丁一坐,这可是随时不小心,超过一定速度就解体的玩意。所以最后还是派了四艘驱逐舰和几艘补给船,护送丁一向苏伊士而去。

结果去到苏伊士城,却发现病的不止是赵辅,连驻在此地的一个陆战营,也有六七成都染病了。连部队基本的勤务,都很难如常履行;而从木骨都束征募过来的两个黑人团、苏伊士当地征募的两个团,那就更糟糕了,几乎处于随时要溃散的状态。没有溃散的原因,是他们之中只有不足一成人没染病,所以那些人溃逃了。其他九成人都病倒在兵营。

“赵将军已下令,将几处军营全部封锁。内外人等不得出入。”几年过去,许彬老了一些。不过身体就还康健,他拈着花白胡须叹道,“如晋万幸是在此时赶到,不然的话,你看,老夫也佩了刀的!”

苏伊士城这个据点,这些年就没停过战争,尽管马木留克王朝也许说不出“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鼾睡”的话,但这道理却就不可能不懂,所以从开罗,从伊斯梅利亚,都不间断地派兵过来征讨,只不过赵辅领着征募的两个黑人团、两个埃及团,把明军守城的本事发挥到了极致。

“驻在这里的陆战营,赵将军通常是不让彼等参与守城的,而作为伏击、追击、野战时所用的奇兵。”许彬原本不见得知兵事,只是在这里挖运河,他不可能不学习和了解军事知识,包括这回驻军全部染病,许彬拍了拍佩在腰间的弯刀,“老夫领了修筑运河的民夫,遥想如晋身为探花也能征善战,老夫岂能束手待毙?这几日,已击退了两伙马木留克的侦骑,只不过民夫的损失较大,只怕再来一股侦骑,就支撑不住了。”

丁一很感慨,连连向老先生作拱:“养浩先生着实不易,马木留克最是精擅小股骑兵奔袭。不过学生已至此,养浩先生可以放心,此间防务自有小儿辈接替,之后善有军马开赴此地。”

四条驱逐舰和几条补给船,也就搭了警卫团一个营的兵力作为护卫,因为压根就没有人料到丁一到了这里会有接收防务的可能性,因为从苏伊士奔赴木骨都束报信的人员,出发之时,这里的病情还没有严重到这等地步。

不过对于战争,丁一却真的就很从容,马上就对刘铁下令:“修筑工事,另立营盘。按防疫标准去办。”刘铁领命下去,丁一又对万安说道,“你挑选几名得力的士兵,把试制的防毒面具、橡胶衣穿上,调查一下病疫的根源所在。”

从美洲运回去的几船胶,丁一很是鼓捣了一通的,至少弄了几套极为笨重的橡胶衣和防毒面具,过滤的活性炭不过是用棉籽壳干馏,再放于水蒸气流加热以得活化,这倒是没什么难度。只不过除了试验之外,也一直没派上用场,这会只好物以致用。

万安听着都要哭起来了:“先生,学生又不擅这歧黄之术,只怕有负先生重托啊!”

“又不是让你去治病,是让你去调查,到底什么原因导致这么多人都病倒了!不要担心,穿上防护衣和防毒面具,就可以防范通过呼吸系统传播的毒气了。”丁一颇有些不耐烦地吩咐道,“你要怕死,就别在兵营里呆太久,快点出来换了炭包,做好冲洗再脱下防化衣就是了。”

这个时候却就见着有当地民夫慌慌张张跑过来,向着许彬的长随说些什么,那长随听着色变,连忙过来向许彬禀报:“老爷,他们说是又有马木留克的骑兵过来,怕得有二十骑的模样,这、这、这如何抵挡得住?”

敢情先前他们抵挡那两波,是侦骑前面的尖兵?丁一听着大奇,向许彬问道:“养浩先生,先前抵挡的两波马木留克骑兵,大约是什么规模?”

许彬也没什么不好意思的:“一股五骑,一股三骑。若是二十骑来了,老夫又不是如晋,如何指挥这些民夫抵挡?”接着他又向丁一说道,“如晋千万不要小看他们啊,赵将军前几年刚接战时,以为装备了遂发枪的陆战营,加上骑兵应该绝无意外,谁知道,这马木留克的骑兵当真是太快了,听那陆战营的兵说,根本还不怎么来得及瞄准,人就冲到跟前了!若不是用迫击炮硬是轰退了,只怕当时还不止折损一个班啊!”

马木留克骑兵当然是犀利的,能把当年处于巅峰期的蒙古骑兵干掉,不犀利怎么可能?

不过二十骑的马木留克骑兵,丁一就真的不觉得有多大问题。

“养浩先生且宽心就是,学生自有分寸。”丁一安慰了老先生,叫了文胖子过来,对他说道,“带上一个排,准备接敌。其他人员,继续修筑工事,不得有误。”

“是。”文胖子这当口也不敢多嘴,劝阻也要看时间点,人家骑兵都杀上来,还在这里劝个啥?再说总不能二十骑一来,一个营就停下手上的活计,全涌过来象刺猬一样吧?马木留克是骑的阿拉伯纯血马,人家想来就来,想走就走,要是一个营全涌过来,对方一撤,过会再来,不就被拖死了?

苏欸却就操着工兵铲走过来对丁一道:“先生,我领人去吧。”

看着丁一点头,苏欸点了一个排,就临时安排了一个伏击的阵型,谁知道这边还没安排好,远处已看着烟尘尖尖卷起,很明显是高速奔驰的骑兵只在向这边杀过来。

正如许彬所说,根本就来不及瞄准!

骑乘着阿拉伯纯种马的马木留克,根本就不是华夏的骑兵,或是关外的草原上的骑兵所可以相比的。不单单是阿拉伯马肩高普遍在一米四以上,比一米二的蒙古马要大出一大圈,视觉上就雄壮无匹,如果单是这样,那还更好瞄准一些,目标更大。

关键是快,快得可怕。这可不是三、四十来公里时速的蒙古马啊。

按着四百米二十秒左右的速度,阿拉伯纯种马冲刺时达到八十公里每小时的高速!

怎么瞄准一个如此高速运动的目标?除非是极为优秀的狙击手配上精良的狙击步枪,或是构成交叉火力的机枪阵地吧,不然的话,如许彬所说,赵辅也只能用炮击这样的面杀伤武器来退敌了。

问题是得到骑兵来袭和他们杀到的这个间隙,根本就不容丁一去布置!

“啪、啪!”阻击的那个排,在骑兵大约进入一百米的时候,枪声响起,但他们拉动枪栓,退出弹壳,重新上弹,迎面就是雪亮的刀光!

第一章入埃及(五)

为首的马木留克骑兵小队长,看着丁一和许彬这边,明显就是这里的首领人物,毫不停留,领着两骑就向这边疾驰而来,高大的阿拉伯纯种马扬蹄奔驰,大马士革钢弯刀的阳光下闪烁着妖异的光芒,这是当年蒙元也折戟的马木留克。

而正在修工事的那些士兵,尽管他们反应很快,尽管他们身经百战,沙场余生,但却不可能比阿拉伯纯种马冲刺时,高达八十公里每小时的速度更快。反应总是需要时间的,何况他们正在进行土木工事作业。

马木榴克骑兵,并不是集团性冲锋聚在一块的,他们三五骑一股,这样高速运动的目标,根本就很难捕捉。

那个排的士兵,已经全部都倒下,不是被砍倒,就是被冲锋而来的战马生生撞飞。

再怎么精锐都好,他们手上拿的尽管是这个时代、这个世界最先进的步枪,也只不过是单发步枪罢了,可不是下挂榴弹发射器的突击步枪。八十公里时速冲刺而来的阿拉伯纯种马,除非都是丁君玥那种极有狙击手天赋的人物,又用上重枪管狙击步枪,不然怎么打?

黑色火*药驱动的单发步枪,能够撩倒了极为分散、而又风驰电闪驰骋而来的五个目标,已然难能可贵,这还要归功于这个排的精确射手,以极快的射速,在这三四秒里打出两枪,并且全部命中。

除了苏欸,他扔出了手里的步枪把一个骑兵砸趴在在马背上,不知死活。

接着投出手里的工兵铲。向他冲来的第二名骑兵当场坠马。

然后他拔刀而出,斩断了一只持着大马士革弯刀的手。

刀光乍现。苏欸以毫厘之差,让过当面冲来的第四匹阿拉伯马。半跪着挥出了长刀,从他身侧冲过的战马惨嘶着失蹄侧倒,惯性使得它带着马上的骑兵,依然向前滑出。

接着,苏欸飞了起来,沙场,向来不是个人武功炫技的所在。

而作为北直隶第一刀,苏欸很难完全把前面二三十年留下的习惯性都抹除,比如说斩中骏马前腿弯的那一刀。他收刀时,便习惯性的慢了一点,只是一点,也许只是零点一秒,甚至更短。

但这零点一秒就让他根本无法在半跪着的姿态下,躲过随后而来第五匹阿拉伯纯种马的冲撞。

此时的除了这支骑兵小队的头领,率着另外两骑向丁一而来,后面还有被那个排的士兵和苏欸阻挡了一下的九骑。

前后二十骑,连拿破仑也不得不承认。就算当时法军之中最为耀煌、高傲的胸甲骑兵,以三骑胸甲骑兵对上两骑马木留克,也必败的马木留克骑兵。那可是法军极为辉煌的陆军无敌的年代,那可是无可匹敌的胸甲骑兵。但在小队作战上,仍然不敌马木留克。

丁一不是苏欸,当他看到对方三骑向他冲来的时候。他踢了两脚,然后扑倒许彬。直接把老先生整个扔向了曹吉祥。丁一踢那两脚时,马木留克三骑还离他有五十米。所以他这两脚自然不可能踢到对方。

他踢的是沙子,埃及向来不缺黄沙。

然后丁一拔枪,在地上做着战术翻滚的同时,用不到一秒的时间打光了六发子弹。

一发也没有命中,被踢起的黄沙遮掩了敌人的视线,自然也遮掩了他自己的视野。

他本来也没以为,这么高的射速能打中八十公里时速的战马。

只不过是用枪口焰来让敌人无法确定他所在位置。

一辆时速八十公里的汽车,如果路况不好的地方,急转弯的话,除非职业车手,不然翻车是一个必然的结果。战马也不例外,它很快,它很高大,它要停下来或改变方向,就很难。

所以在冲过黄沙以后,那三骑一无所获。

也许唯一的收获就是,就是有一匹阿拉伯纯种马开始减缓了速度,嘶鸣起来,因为它敏锐地感觉到自己的负荷减弱了,马鞍上的骑士已不知所踪。

这时苏欸刚刚被撞飞,整个人还处于滞空的状态。

不论出场还是谢幕的这一瞬间,他要比丁一潇洒百倍。

丁一的雪白长衫被他在地上快速翻滚之下,已经分辨不出原来的颜色。

特别是他从对手眼中拔出刺刀,那名被他拖下来马来的马木留克骑兵,面甲下喷溅的鲜血,染在他的长衫上之后,绝对比华夏本地的府城里的流浪汉,更加狼狈不堪。

几乎让人无法把他和他所趴着的黄沙分辨开来。

随后而来的那九骑,同样也分辨不来。

骑兵,绝对不应该停下来,停下来的骑兵,那就是靶子,任何一个优秀的骑兵都明白这道理。马木留克无疑是骑兵中的侥侥者,他们不会犯这种低级的错误,所以分辨不出丁一所在的九骑,便从丁一身边疾驰而过,

于是他们便只有八骑。

没有什么开声吐气,没有什么勇武身姿,就在潇洒的苏欸在空中喷出一口鲜血,画出一道鲜目的浓彩之时,脏得象团污泥的丁一跃上了最后一骑的马背,刺刀从甲胄的缝隙里,捅进了对方的肋部,于两根肋骨之中,插入了那骑兵的心脏。

这个时候,苏欸重重地摔落在地面,单腿跪地,手拄长刀。

而丁一夺过身前骑士的大马士革钢弯刀,赶上了前面的骑兵,锋利的大马士革钢弯刀,籍着马力,从后而来,斩开了这名骑兵的后腰,足够快的阿拉伯纯种马,在风中劲驰,教得马上惨叫的骑兵,从巨大创口中淌出的肠子,在风中拖得如同风筝的线。

优秀的战马,往往会在骑士落鞍之后,就缓下自己的速度的。

马木留克骑兵的马,绝对都是顶尖的战马。

于是紧接着,一匹阿拉伯纯种马缓了下来,被脏得象个泥猴,血污混着黄沙,连头脸都看不清的丁一超过;然后,又一匹战马缓了下来;又一匹战马缓了下来……因为它们都感觉到了马上骑士的跌落。

苏欸喷出一口无可抑止的血,似乎还夹杂着一些内脏的碎片,但他努力地抬起来,而似在眺望前方战友是否还有幸存者,又似乎在准备和将要到来的敌人,再战一场。

仅存的四骑施展了他们高超的马术,分头散开,准备兜上一个弯弧,来截杀丁一。

但丁一却缓下了马速,与此同时,枪声响了起来。

超过五十把步枪的齐射,和四发掷弹筒抛出的榴弹,干净利落解决了最后的四名骑兵。

丁一勒住了马,把一直被他压在身前那马木留克骑士从马鞍上推落。

那人一时还没死绝,只是被捅中了心脏,大量的失血,让他双唇张合着,说不出一句话来,丁一跃下马,揭开他的面甲,割开他的咽喉。

他站了起来,身上都是被血混成糊状的黄沙,头脸上也不例外。

但丁一的眼睛很明亮,似乎有着一种说不出的轻松。

也许,这是他真正的自我,一个为了沙场厮杀而生存的男人。

他适应这样的环境,无论如何事发突然,无论如何凶险。

在沙场之上,走行于生死边缘,才是他所熟悉的事,才是能让他放松和快意的时刻。

“先生。”苏欸握住丁一伸来的手,再次无可抑止地喷出一口鲜血,他的眼睛,很明显焦点已开始溃散,只是仍睁大着,仍向远处眺望,“大明的旗帜,总会在阳光中飘扬,对吗?”

“是的,日不落,太阳总能永远照耀着大明的旗帜。”丁一几乎是用咆哮,来回答苏欸这个问题,最后的一个问题。

他从跟随丁一之后,对于前程和奋斗的方向,就没有问过什么问题;

这是他唯一,也是最后的问题。

苏欸没有回答,焦点溃散的眼睛,仍然望着前方。

直到他死去的此刻,他的头仍高昂着,就像一尊不屈的雕像。

“以后,在这里立一尊雕像,苏欸的雕像。”丁一对着惊魂末定走过来的许彬,如此说道。

然后他奔向刚才阻敌的那个排,仅有两个重伤的幸存者。

其他的士兵,不是被高大的阿拉伯战马撞得断折的骨头插破自己的内脏,就是被大马士革弯刀斩中,没有披甲的士兵,对于籍着战马冲锋而来的弯刀,如纸一般的脆弱。

“殿下,这可怎么办!”许彬的胡子在颤抖着,刚才被丁一抛飞,尽管曹吉祥接住了他,但老先生也是吓得不轻,毕竟是文官,他何曾想到自己要如此近距离的直面生死?而不单单是他自己的生死,“若是再来一队马木留克的骑兵,可如何是好?”

他在这里主持了几年的运河挖掘,已很清楚对方的习惯:“往往二十骑的马木留克过来侦察之后,随之而来的,就是几百骑的奔袭啊!以前赵将军试过架起迫击炮,但这些马木留克,他们一小股一小股的,不好打啊!一旦冲近,如狼入羊群!殿下,老夫在这里守着,您先上船吧!这一下就失了二三十人,您身边也不过二百来人,还不如赵将军手下那个陆战营人多,这怎么打啊!”

第一章入埃及(六)

马木留克就两个特点,一个是快,一个是散。

他们并不擅长大军团的作战,更不可能如翼骑兵那样,发动膝盖挨膝盖的集团式骑兵冲锋。但高速分散的目标,对于赵辅和他所辖的那个陆战营来说,真的是个很头痛的目标,要不然他也不会把陆战营用于伏击了。

“我不太习惯退却。”丁一伸手抹去脸上的污血和黄沙,对着跑过来的警卫员吩咐道,“把养浩先生送上船,马上执行。”不论许彬如何跳脚都好,警卫员很客气而坚定地把许彬弄上了驱逐舰。

而丁一对曹吉祥说道:“装备。”曹吉祥自然是要劝,但当他望着丁一的眼睛时,却不禁打了个冷战,低头领命去取丁一的装备了。很快一个跟其他警卫团士兵一样的牛皮背包,就取来放在丁一面前。

就在工事前面,就在苏欸和那个排的战士,还没收敛的三十几具遗体面前,丁一就这么脱下身上的衣袍,赤条条地穿起黑色的作战服,他的动作毫不慌乱,但做起来却是极快,每一个细节都是演练了千百次,几乎已是肌肉本身的条件反射。

然后他从马克留木骑兵的脑袋上,拔下那把工兵铲,跳进了还没有挖好的工事里,开始用力地挖掘起来,曹吉祥看着就急了,禁不住跑过来道:“少爷,这不是您干的活,怎么也不缺一个修战壕的!您要急的话,老奴来挖!”

丁一挥手拍开曹吉祥要来抢工兵铲的手,沉声道:“我就他妈是个挖战壕的。你不明白吗?”他指着那些烈士的遗体的方向,“我和他们没什么区别。都是为了让华夏强盛起来梦想,而来到了这万里之外!”

“没有人可以杀死我的袍泽。而不付出低价,没有人可以做!”

然后他沉默地挥舞工兵铲,这个身影带动了其他警卫团的士兵,一个营级的工事,以一种匪夷所思的速度,很快就在苏伊士运河边上成型了。丁一放下工兵铲,检查他手中的步枪,然后是腰畔的手枪,文胖子被任命指挥这个营。

那二十名马木留克的骑兵。留下了二十把大马士革钢弯刀,还有十匹没有受伤的阿拉伯纯种马,十名骑术最好的草原籍士兵,从背包里取出了许多不曾于实战中披挂的鸡胸甲、臂甲、大腿甲和小臂、小腿甲,三层甲穿戴之后,他们骑上了阿拉伯战马,便很快地发现,甲胄的重量,对于这些身躯高壮的阿拉伯马来说。压根就不存在问题。

“熟络一下就好,不要操得太过,它们的耐力比不上蒙古马的,也就是冲刺时。才是它们一展所长的时候。”丁一的语调里,有着淡淡的从容,沙场之上。不需要过多的情绪,他能把所有的悲伤。都暂时封存起来,最好士兵。原本就用呆若木鸡来形容的。

曹吉祥被派到了驱逐舰上,丁一给了他自行判断敌情开发的权力。

警卫营的士气不高,他们很骄傲,他们六十人就可以全歼旧式边镇精锐数百人。

但他们从来没有打过这样的仗,刚一接战,已方的损失就如此之大。

时速三四十公里的蒙古马,和大了一圈,时速八十公里的阿拉伯马,真的是两个概念。

特别是马木留克骑兵的作战方式,更让警卫营的士兵,感觉到有些无力,因为他们并不是集团性的冲锋,分散、高速的目标,真的不是一个好对付的敌人。

于是有基层的军官开始在训斥士兵:“慌什么?把装备收拾好!”

“入你娘,不死万万年,该死**朝天!”这是军士长用军中粗糙的言语,在给自己和身边的士兵鼓劲。

这氛围不对,流淌着太多的悲壮。

丁一攀上了指挥所的顶部,手持着铁皮喇叭,开始对着工事里的士兵大声呼喊:

“一群流寇罢了,不要太紧张!”丁一大声地在工事里,对着警卫营的士兵咆哮着,“赵辅领着陆战营,都他妈能在这里钉上几年!有什么大不了的?刚才不过是他们走了狗屎运罢了!有谁害怕的,上船去,老子不怪你们!就他娘的一个人,我也要这班杂种留下!”

没有人觉得丁一在吹牛,哪怕刚才没有马,他都弄死了八个全副武装的马木留克骑兵。

别说他现在还有缴获的战马!

士气渐渐地回升,离开?当然没有人会选择这么干、能入选到这个随身保护丁一的警卫营,不是丁一的脑残粉,就是狂热的愤青,他们会紧跟着丁一,哪怕是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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