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冰与火之歌 第3部冰雨的风暴-第9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斯购买的大批货物。我清点过货舱,亲眼看到无数丝绸、虎皮、琥珀、翡翠雕刻,藏红花、没药……奴隶便宜,陛下,虎皮却很昂贵。”
“那些是伊利里欧的东西,”她抗议。
“而伊利里欧是坦格利安家族的朋友。”
“那就更不应该窃取他的货物。”
“如果有钱的朋友不愿出钱,那他有什么用,女王陛下?假如伊利里欧总督拒绝你,只能证明他不过有四重下巴的札罗·赞旺·达梭斯而已。如果他真诚地支持您,就不会舍不得三船货物,您想想看,他的虎皮哪有比替您买来军队更好的用途呢?”
是的,是的。丹妮激动起来。“可路途遥远,会有危险……”
“走海路同样有危险。海盗船在南方航线徘徊,瓦雷利亚以北的烟海则有魔鬼出没,下一次风暴没准令我们船毁人忙,夏日之海的巨海怪也许会将商船拖进海底……再或船队因无风而再度停滞,在等待中活活渴死。陆地行军有危险,女王陛下,但海洋不见得更安全。”
“若格罗莱船长拒绝怎么办?阿斯坦,壮汉贝沃斯,他们又会怎么做呢?”
乔拉爵士站起身,“或许是该您亲自去发现的时候了。”
“是的,”她下定决心,“是的!”丹妮将床单往后一扔,从床铺上跳起来。“我要立即去见船长,命他驶向阿斯塔波。”她弯腰打开箱子,抓起最上面的外套和一条宽松的纱丝长裤。“把我的勋章腰带给我,”她一边命令乔拉,一边把纱丝长裤拉过臀部,“还有我的背心——”她转身道。
乔拉爵士搂住了她。
“噢,”她只来得及说出这一个字,便被他抱紧,两对唇压在一起。他浑身上下散发出汗、盐和皮革的味道。他将她紧紧压向自己,短上衣的铁扣嵌入她赤裸的乳房。他用一只手抓住她的肩膀,另一只手顺着她的脊椎滑至细小的后腰。她的嘴不由自主地张开来,任他的舌头伸入探索。他的胡子虽然扎人,她心想,但嘴里很甜美。除了嘴角的长髯,多斯拉克人不留络腮胡,而在此之前,只有卓耿卡奥吻过她。他不能这么做,我是他的女王,不是他的女人。
长长的一吻,丹妮说不准究竟有多久。结束后,乔拉爵士放开她,她快速回退一步。“你……你不该……”
“我不该等这么久,”他替她说完,“早在魁尔斯,我就该吻你,不,在枯骨之城,在红土荒原,我就该吻你,每日每夜,我都该吻你。你那么美丽温柔,天生就是用来亲吻的尤物。”他的眼睛看着她的乳房。
丹妮在乳头出卖自己之前用手盖住,“我……你这是逾越!我是你的女王。”
“您是我的女王,”他说,“也是我这辈子见过最勇敢、最甜蜜和最美丽的女人。丹妮莉丝——”
“陛下!”
“陛下,”他让步了,“龙有三个头,记得这句话吧?从尘埃之殿中听来之后,你一直深感疑惑。好吧,我告诉你:从前有贝勒里恩,米拉西斯和瓦格哈尔三条巨龙,分别由伊耿,雷妮丝和维桑尼亚骑乘。坦格利安家族的纹章是三头龙——实际上,是三条龙,三个骑手。”
“我想也是,”丹妮说,“可我的哥哥们都死了。”
“雷妮丝和维桑尼亚不仅是伊耿的妹妹,还是他的妻子。你没了哥哥,但可以有丈夫。让我明确地告诉你,丹妮莉丝,在这个世界上再没有人及得上我对你一半的真诚。”
第九章 布兰
山脊陡峭升起,岩石与土壤的长坡道形如利爪。斜坡的低处有树,松木、山楂和岑树,但较高处无植被覆盖,顶端突兀地耸立在多云的天空下。
山脊在呼唤他。他向上跑去,一开始是轻松漫步,随后越来越快,越跑越高,斜坡在他强健的腿下向后退去,鸟儿在他经过时从头顶树枝间飞散开来,一边挥舞爪子,一边扇动翅膀,逃往空中。他听见清风在树叶间叹息,听见松鼠唧唧喳喳地耳语,甚至还听见松果翻滚落地的声响。无数鲜活的气味则象一首歌谣,环绕着他,歌颂美好的绿色世界。
沙砾在爪下飞扬,他登上最后几尺,屹立于顶峰。太阳高挂在松树之上,硕大而鲜艳,在他身下,树林与山丘连绵不断,向远方延伸,直到视线和嗅觉的尽头。一只鸢在天空中盘旋,犹如粉红底板上的一个黑影。
我是王子。一个声音在脑海中回响,他可以感觉到其中的亲切。我是绿色世界的王子,狼林的王子。他强壮、敏捷、凶猛,生活在美好的绿色世界中的生物都怕他。
下方远处,林间有什么东西移动。只瞥见灰影一闪,然后又迅速消失,他不禁竖起耳朵。水流湍急的绿溪边,又一条身影掠过。是狼,他知道,是他的小个子远亲们,正在打猎。王子看到更多形体,敏捷的灰爪子影影绰绰。他们是一个族群。
他也有过一个族群,如今已找不到了。六狼一体,五狼残存,分割天涯,互不联络。在他内心残留着声音的印象,那是人类赋予他兄弟姐妹们的名字,但他不是通过声音来辨认他们的。他记得气味,他们有相似的气味,同一族群的气味,虽然每一个又各不相同。
王子身边只剩下暴躁的弟弟,那个眼里闪动绿火的弟弟,就连他也有许多次狩猎没见着了。随着每一次日落,弟弟走得越来越远,王子终于成了孤身一人。其他的兄弟姐妹更是散落人间,好比狂风卷走的叶子。
但他不时能感觉到他们,仿佛大家仍在一起,只不过被石头或树木阻挡了视线。他嗅不到他们的气味,听不到他们的嗥叫,但能感觉到他们的支持……除了那个逝去的姐姐。想起她来,他的尾巴默然低垂。只有五个,没有六个了。四个外加白色而沉默的那个。
他们属于森林,属于积雪的山坡和嶙峋的丘陵,属于巨大的绿松和金色叶子的橡树,属于湍急的溪流和镶着霜冻的湛蓝湖泊。可他的姐姐离开荒野,走进人类建造的石山孔洞中,那里由另一类猎人统治,能进不能出。这些往事,狼王子统统都记得。
风向忽然转变。
鹿,恐惧,血。猎物的气味激起他内在的饥饿。王子又嗅了嗅,便转过身,急速奔跑。他沿着山脊顶端跃驰,下颚半张。山脊另一头比他上来的地方要险峻,但他稳健地踏过岩石、树根和腐叶,冲下山坡,穿过树林,大步前进,被气息所牵引。愈行愈快。
鹿已倒下,濒临死亡,周围环绕着八个他的灰色小个子远亲。族群首领开始用餐,雄性先吃,接着是他的配偶,轮流从猎物鲜红的下腹部撕肉。其余的在耐心等待,只有那个小尾巴有些不宁,他在离其他狼几步远的地方焦躁地转圈,尾巴压得低低的。他将最后一个用餐,吃兄长们留下的剩饭。
王子处在下风,他们没有闻出来,直到他跳上坠落的圆木,离死鹿仅六步之遥。小尾巴头一个发现他,可怜地呜咽了一声,便悄悄溜走。除了领头的雄性和雌性,族群里的狼转身龇牙咆哮。
冰原狼报之以低吼,作为警告,同时也向他们展示自己的牙。他比远亲们体型大,是瘦骨嶙峋的小尾巴的两倍,比两个族群首领则大一半。他跳下来,跃入他们中间,三匹狼见状落荒而逃,消失在灌木丛中。另一匹朝他袭来,张嘴就咬。他迎头对抗攻击,两狼相撞,他用下颚咬住对方的腿,将其甩到一边。野狼一边吠叫,一边一瘸一拐地走开。
顷刻间,原地只留下那匹头狼,巨大的灰公狼,嘴上满是猎物柔软的腹部流出的鲜血。他鼻口有些白,表明老狼的身份,他张开嘴,红色的唾液从齿间滴落。
他没有恐惧,王子心想,和我一样。这将是一场恶斗。他们同时扑上。
他们斗了很久,在树根、岩石、落叶及散落的猎物内脏中翻滚,用牙齿和爪子互相撕扯。他们时而分开,绕着圈子,然后猛冲上去再次接战。王子个头比较大,也更强壮,但他的远亲拥有族群。母狼在附近巡游,边嗅边咆哮,一旦她的配偶受伤脱离战斗,就会挺身而出。其他的狼也不时冲进战团,趁着王子不备咬他的腿或耳朵。其中有一只令他恼火无比,王子便燃起杀气扑过去,撕开了对方的喉咙。从此以后,其他狼都保持距离。
当最后一丝红光从绿色和金色的树冠间透淅进来,老狼疲惫地倒在泥土里,仰面朝天,露出喉咙与腹部。他投降了。
王子吸吸鼻子,舔去对方皮毛和伤口中的血。老狼低声呜咽了一下。冰原狼回到猎物旁,他很饿,而猎物属于他了。
“阿多。”
突如其来的喊声令他停下来吼叫。狼群用绿色和黄色的眼睛注视他,在白昼的余光中闪亮。他们不知所措。一阵怪异的风在他耳边轻响,他把爪子埋进鹿腹,撕下满满一大块肉。
“阿多,阿多。”
不,他心想,不要,我不要去。那是男孩的思维,不属于冰原狼。四周的森林暗淡下来,只剩树木的阴影和闪烁的眼睛。透过那些眼睛,他看到一个咧嘴笑着的高大人类,以及墙上点缀硝石的石窖。舌尖已尝不到浓郁温暖的血味道。不,不要,不要,我要吃,我要吃,我要……
“阿多,阿多,阿多,阿多,阿多,”阿多一边念一边轻摇他的肩膀。他试着轻柔地摇,他一直在试,可他有七尺高,强壮得连他自己都不清楚,于是布兰被摇得牙齿哒哒作响。“别摇了!”他恼怒地喊道,“阿多,住手,我回来了,我回来了。”
阿多停下来,神情有些窘。“阿多?”
森林和野狼全部消失,布兰回来了,回到一座古代了望塔底的潮湿地窖里。这座塔被荒弃了数千年,甚至失去了塔的形状,翻倒的石头上长满苔藓和常春藤,除非走到近处,否则根本不明白这团纠结到底是什么。布兰为它取名“摇坠塔”,而梅拉找到了向下通往地窖的路。
“你去得太久,”玖健?黎德年方十三,仅比布兰大四岁,而且体格瘦小,身高也只多布兰两三寸,但他说话腔调严肃,使得他比实际年龄看起来更成熟、更有智慧。在临冬城,老奶妈称他为“小个子祖父”。
布兰朝他皱眉,“我要吃东西。”
“梅拉很快就会带晚餐回来。”
“我不想吃青蛙。”梅拉来自颈泽,习惯吃青蛙,布兰也不好责怪,可是……“我想吃鹿肉。”片刻间,他记起鹿的滋味,鲜血和肥美的肉,垂涎欲滴。为了它,我恶斗一场。我是赢家。
“你有没在树上留标记?”
布兰脸红了。玖健总要他在睁开第三只眼,变成夏天时做些事,比如扒树皮、逮兔子回来、或将石头推成直线等等。无聊的事。“我忘了,”他说。
“你每次都忘。”
没错,我每次都忘。其实心里是想做的,但一旦成为狼,这些事便不再重要。夏天有一整个世界可以看,一整个世界可以嗅,绿色的森林全供他打猎。他可以奔跑!没什么比奔跑更美好,没什么比得上追逐猎物。“我是王子,玖健,”他告诉年长的男孩,“我是森林的王子。”
“你的确是王子,”玖健轻声提醒他,“但其余部分却记错了,快,告诉我,你是谁。”
“你明明就知道。”玖健是他的朋友,也是他的老师,但有时候布兰就是想揍他。
“我要你自己说。告诉我,你是谁。”
“我是布兰,”他阴沉地道。残废的布兰。“布兰登?史塔克。”瘸腿的男孩。“临冬城的王子。”然而临冬城业已焚烧毁灭,它的人民被驱散、被屠杀。粉碎的玻璃花园,温泉水从墙壁裂口中涌出,在阳光下蒸腾。那个地方再也回不去了,你怎能成为那里的王子呢?
“谁是夏天?”玖健问。
“我的冰原狼。”他微笑着说。“绿色世界的王子。”
“男孩布兰和冰原狼夏天。你们是两种个体,对不对?”
“两种个体,”他叹道,“一个整体。”每当玖健变得象现在这样无聊,布兰就讨厌他。在临冬城,他要我做狼梦,现在又要我回来。
“请记得自己的身份,布兰,一定要记得,否则会被狼所吞没。当你们结合时,仅仅披着夏天的皮奔跑、狩猎和嗥叫是不够的。”
他是为我好,布兰心想,我喜欢夏天的形态更甚自己的本体。可身为易形者,好处不就是能选择喜欢的形态么?
“你会记住吗?下次一定要在树上做记号,哪棵树并没有关系,只要做了就行。”
“我会的。我会记住。你喜欢的话,我现在就回去,这次决不忘记。”但我会先饱餐鹿肉,并跟那些小狼再打一仗。
玖健摇摇头,“不。你得留下吃东西,用你自己的嘴吃。狼灵是不能靠他的动物吃的东西过活的。”
你怎么知道?布兰忿忿不平地想,你又不是狼灵,怎么知道我不行?
阿多猛然站起来,几乎把头撞到拱形的天花板上。“阿多!”他一边喊,一边向门冲去。梅拉推门而入,走进他们的避难所。“阿多,阿多,”大个子马童咧嘴笑道。
梅拉今年十六岁,已经是成人女子了,身高却和弟弟一样。布兰有一回问她为什么长不高,她告诉他,泽地人都是小个子。她有褐色的头发,绿色的眼睛,胸部跟男孩一样平,但走起路来优雅轻巧,布兰看了直羡慕。梅拉有一把长而锋利的青铜短刀,可她喜欢一手拿着细长的三叉捕蛙矛,一手拿着编织精巧的索网作战。
“有谁饿了吗?”她边问,边举起她的捕获:两尾银色的小鳟鱼和六只肥青蛙。
“我,”布兰说。但他不想吃青蛙。在临冬城,在所有的糟糕事情发生之前,瓦德兄弟俩曾说,吃青蛙会让牙齿变绿,腋下长青苔。他在临冬城没发现他俩的尸体……但那儿有许多尸体,根本看不过来,况且他们没搜查建筑物内部。
“我马上弄给你吃,愿意帮我清洗猎物吗,布兰?”
他点点头。要生梅拉的气可不容易,她远比她弟弟快活,总能逗他笑。没有东西可以吓住她或令她生气,噢,除了玖健,他有时候……其实玖健?黎德能吓住所有人。他一袭绿衣,眼睛是青苔的色彩,还会做绿色之梦——必定成真的梦。除了……他梦见我死在臭佬脚下,但我并没有死。当然,从某种意义上,‘我’又确实是死了。
玖健让阿多出去找木柴,趁布兰和梅拉清洗鳟鱼和青蛙的当口,升起一小堆火。他们用梅拉的大铁盔当锅,将猎物切成小丁,再加入水和阿多找到的野生洋葱。这锅炖青蛙虽不若鹿肉好吃,却也不错,布兰边吃边下结论。“谢谢你,”他说,“梅拉小姐。”
“乐意为您效劳,王子殿下。”
“明天出发,”玖健宣布,“继续上路。”
布兰看出梅拉的紧张。“你又做了绿色之梦?”
“没有,”他承认。
“那为何急着离开?”他姐姐质问,“‘摇坠塔’是个好地方。附近没有村庄,林中全是猎物,溪流湖泊中则有鱼和青蛙……谁会上这儿来找我们呢?”
“这里不是我们的目的地。”
“但这里很安全。”
“我明白,这里‘似乎’很安全,”玖健说,“但能维持多久?临冬城打了一场仗,死人我们都瞧见了。打仗意味着战争。如果有军队不知不觉地靠近……”
“也许那正是罗柏的军队,”布兰道,“我哥很快会从南方回来,我知道的。他会带着所有部队回来,赶走铁民。”
“你家学士临死前没提到罗柏,”玖健提醒他。“但他说过,铁民在磐石海岸,而波顿的私生子在东边。卡林湾和深林堡已告陷落,赛文家的继承人死了,托伦方城的代理城主也死了。四处都在打仗,人人攻击友邻。”
“行程艰难啊,”他姐姐说,“我知道你想去绝境长城,去找三眼乌鸦。主意虽好,但路途遥远,布兰又没有腿,只有阿多。假如我们有马,一切还好……”
“假如我们是老鹰,还可以飞呢,”玖健尖刻地道,“事实是,我们没有翅膀,正如我们没有马。”
“马找得到,”梅拉说,“狼林深处也有林务官、农人和猎人。有些会有马的。”
“就算他们有,又怎么办?去偷吗?当窃贼?眼下我们首先要避免的就是被人追捕!”
“我们可以买,”她道,“公平交易。”
“你看看我们,梅拉。一个残废的男孩,一头冰原狼,一个头脑简单的大个子和两位背井离乡的泽地人。这有多么明显。消息会传得沸沸扬扬。只要布兰被当成死人,他就很安全;假如他活着的消息传出去,立刻会成为猎物,被那些真正想要除掉他的人追捕。”玖健走到火堆边,拿棍子捅捅余烬。“在北方,三眼乌鸦正等着我们。布兰需要更贤明的老师。”
“那我们该怎么走,玖健?”他姐姐问,“该怎么走?”
“用脚走,”他回答,“一步一步地走。”
“从灰水望到临冬城我们走了多久?别忘了,那还是骑马。而今你要我们徒步穿越更长的路途,却连目的地究竟在哪儿也不清楚。你说要越过绝境长城,的确,我跟你一样,没去过那儿,但我很清楚长城之外是个很辽阔的地方。玖健,三眼乌鸦到底有几只?怎么才找得到?”
“或许是他找到我们。”
梅拉还不及回答,突然传来一个声音,那是飘过夜色的遥远狼嗥。“是夏天?”玖健边听边问。
“不是,”布兰认得出冰原狼的声音。
“你肯定?”小个子祖父继续问。
“我肯定。”夏天去了很远的地方,不到黎明不会回来。玖健能做绿色之梦,却无法区分野狼和冰原狼,他不禁奇怪大家为什么会听玖健的话。他不像布兰那样是王子,也没有阿多的高大强壮,甚至无法如梅拉一般捕猎,但不知何故,大家总服从他的指示。“我们应该像梅拉说的那样去偷马,”布兰忍不住道,“然后到最后壁炉城投奔安柏家。”他想了一会儿。“或者偷一条小船,沿白刃河南下,抵达白港。那里由胖胖的曼德勒大人统治,在丰收宴会上你们见过他的,我很喜欢他。先前他想造船,或许已经造好了,我们可以坐船到奔流城,带着罗柏和他所有的军队回家,到时候就不需要躲躲藏藏了,罗柏不会让任何人伤害我们。”
“阿多!”阿多打个嗝,“阿多,阿多。”
他是惟一赞同布兰的人。梅拉只是笑笑,玖健皱紧眉头。他们从不照他的话做,可他是史塔克家的人,临冬城的王子,而颈泽的黎德家毕竟只是臣属嘛。
“阿阿阿阿多,”阿多摇晃着说,“阿阿阿阿阿阿阿多,阿阿阿阿阿阿多,阿多—阿多——阿多—”有时候他就喜欢这样,用抑扬顿挫的方式说自己的名字,一遍,一遍,又一遍;而有时候,他又会非常安静,甚至能让你忘记他的存在。没有人知道“阿多”这个词究竟是什么意思。“阿多,阿多,阿多!”他高喊起来。
看来他不打算停下。“阿多,”他说,“你为什么不去练剑呢?”
马童已忘记了他的剑,听布兰提醒才记起来。“阿多!”他又打一个嗝,接着去取武器。他们一行有三把剑,都是从临冬城的墓窖里拿的,当时布兰和弟弟瑞肯在那儿躲避席恩?葛雷乔伊的追捕。布兰拿了布兰登叔叔的剑,梅拉拿了他祖父瑞卡德公爵膝盖上的那把,阿多取的则古老得多,一把巨大而沉重的铁家什,千百年来疏于打理,早已变钝,锈迹斑斑。可马童一次就能舞上几个钟头,乱石堆旁有棵枯萎的树,树的一面被他砍成碎片。
他出去后,隔着墙壁,他们仍能听到他一边劈树,一边吼着“阿多!”。幸亏狼林广大,周围又无人烟。
“玖健,你说老师是什么意思?”布兰问,“你就是我的老师啊。我没在树上做记号,是我的错,但我下次会的。就像你说的,我睁开了第三只眼……”
“睁得太大,我甚至害怕你掉进去,象狼一样渡过余生。”
“不会不会,我向你保证。”
“男孩布兰作了保证,冰原狼夏天会记得吗?你跟夏天一起奔跑,一起狩猎,一起杀戮……你更多地屈从于他的意志,而不是让他听命于你。”
“我不过忘了而已,”布兰抱怨,“我才九岁呢,长大后就会好了。即便傻子佛罗理安和龙骑士伊蒙王子,在九岁时也不厉害嘛。”
“没错,”玖健道,“说得有理,但你顺利成长的前提是白天变长,压制黑夜……而事实却刚好相反。你是夏天的孩子,布兰,请记得史塔克家族的箴言。”
“凛冬将至。”布兰浑身战栗。
玖健严肃地点点头,“我梦见一只长翅膀的奔狼被灰色石链束缚于地,便赶来临冬城释放他。而今锁链已然解开,你却依旧不能飞。”
“那你就教我。”布兰害怕梦中经常出现的三眼乌鸦,它无休止地啄他两眼间的皮肤,要他飞起来。“你是绿先知。”
“不,我不是,”玖健说,“我只是一个会做梦的男孩。绿先知的能力比我强得多。首先,他们是狼灵,和你一样,他们中最伟大者,可以披上任何鸟兽的形体,天上飞的、水里游的或陆上爬的概不例外,他们还能通过鱼梁木上的眼睛,看到表象下的真实。”
“诸神赐予人们众多天赋,布兰。你瞧,我姐姐是个猎人,她的天赋即是动则迅捷无双,静则纹丝不动,隐匿行藏。她耳朵灵敏,眼睛锐利,双手稳健。她能在泥沼下呼吸,在树叶上奔跑。这些事情,我做不到,你也做不到。与之相对,诸神赐予我绿色之梦的能力,而给你的……布兰,你可以超越我,你乃是长翅膀的狼,没人说得出你可以飞多高飞多远……但你需要指导,而我是无法帮助你掌握我所无法理解的天赋的。泽地人记得先民和他们的朋友森林之子……但是被遗忘的东西太多了,不知道的就更多。”
梅拉握住布兰的手。“如果我们留下,不去招惹是非,你或许会很安全,直到战争结束,但除了我弟弟能教的,什么也学不到,而他早已倾囊相授;如果我们离开,去最后壁炉城,或者去长城之外,则要冒被抓的危险。我很明白,你还是个孩子,但请相信,你也是我们的王子,是我们领主的后嗣,是国家的继承人。我们以大地与江河、青铜与钢铁、冰与火的名义向你宣誓效忠。离开,会冒风险,也能发掘天赋,一切由你作主,我们作为你的臣仆,听从你的命令。”她咧嘴笑笑。“至少在这件事上。”
“你的意思是,”布兰说,“无论我作何决定,你们都会照办?真的吗?”
“真的,王子殿下,”女孩回答,“请你好好考虑。”
布兰试图冷静思考,以得出结论,父亲就是这样子做的。大琼恩的叔父“鸦食”莫尔斯与“妓魇”霍瑟十分勇猛,他也相信他们的忠诚。还有卡史塔克家。父亲常说,卡霍城坚不可摧。和安柏家或卡史塔克家在一起,应该会很安全。
要么南下去找胖胖的曼德勒大人。在临冬城时,他总是笑口常开,而且从没像其他领主那样以鄙夷的眼神看待布兰。还有赛文城,那里比白港更近,但鲁温学士说过,克雷?赛文已死。他突然意识到,安柏家族,卡史塔克家族和曼德勒家族的人可能也死了。而如果被铁民或波顿家的私生子抓住,他也会死。
如果留在这儿,躲在摇坠塔下,就没人找得到。他会继续活下去,继续当个残废。
布兰意识到自己在哭。真是个傻孩子,他心想,不论走到哪里,卡霍城、白港、甚至灰水望,你仍然是残废。他握手成拳。“我要飞,”他告诉他们,“我要去见乌鸦。”
第十章 戴佛斯
他来到甲板上,潮头岛在身后缩成长线,龙石岛则从前方海面升起。山顶飘荡着一缕灰白的烟,标明岛的所在。龙山今早又不安稳,戴佛斯心想,又或是梅丽珊卓在焚烧什么。
“莎亚拉之舞”号穿越黑水湾,通过喉道,逆风行驶,途中一直想着梅丽珊卓。巴尔艾蒙家的尖角城位于马赛岬顶端,它的了望塔上燃烧着熊熊烈火,让人忆起红袍女喉头的大红宝石。世界日升又日落,流云的颜色跟她婆娑的丝绸长袍相一致。
她正在龙石岛上等他,带着所有的美丽和力量。她拥有她的神、她的影子和他的国王,而他则一无所有。迄今为止,红袍女祭司似乎一直对史坦尼斯忠心耿耿。但实际上,正是她拖垮了他,就象人拖垮一匹马。为一己迷梦,她骑着他奔向权力,还将我的孩子们送进火里。我要把她的心活生生挖出来,用火来祭奠。他摸了摸船长送的那把精良的里斯长匕首。
船长待他很好。他名叫柯连恩?萨斯芒,跟这艘船的主人萨拉多?桑恩一样,来自于里斯,里斯人常见的淡蓝眼睛长在他饱经风霜的瘦脸上。此人在七大王国间进行贸易已有许多年。当他得知从海里捞起来的就是著名的洋葱骑士,立即把自己的舱室和衣服让给戴佛斯,还为他找来一双大小差不多合适的新靴子,并坚持要前走私者享用他的美味——只是效果不妙。戴佛斯的胃受不了蜗牛、鳗鱼及柯连恩船长钟爱的其他海产,用餐之后,一整天他都上吐下泻,摇摇晃晃地趴在栏杆上度过。
木桨划动,龙石岛越变越大。现在戴佛斯不仅能看出山的轮廓,也能看见拥有石像鬼和龙形塔楼的黑石巨堡。莎亚拉之舞号的青铜船首像劈开波浪,溅起的海水如张开的翅膀。他将重心靠在栏杆上,庆幸有东西支撑,之前经历的磨难使他十分虚弱,若站得太久,腿脚便会颤抖,有的时候,他无法抑制地咳嗽,甚至咳出带血的唾沫。这没关系,他告诉自己,诸神既然救我于水火之中,决不会用疾病来杀害我。
听着桨官沉重的鼓声,船帆的飘荡和木桨的律动吱嘎,不由得让他回到青年时代。在那许多个烟雾朦胧的清晨,同样的声音,曾激起他心中的恐惧——它们预示着老崔蒂蒙爵士麾下海上警卫队的到来,伊里斯?坦格利安二世对走私者毫不留情。
一切都仿如隔世。一切都发生在洋葱船之前,在围攻风息堡之前,在史坦尼斯削短我的手指之前;一切都发生在战争之前,在红色彗星出现之前,在我改名席渥斯、成为骑士之前。在史坦尼斯大人提拔我之前。是他造就了我。
柯连恩船长告诉他,史坦尼斯的希望已在黑水长河燃烧的当晚彻底破灭。前方是大火,兰尼斯特军则从侧面包抄,反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