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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与火之歌 第3部冰雨的风暴-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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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胜利靠宝剑和长矛赢取,有的胜利则要靠纸笔和乌鸦。好啦,你是来责备我的吧,别遮遮掩掩,提利昂。我在巴拉拔学士允许的范围内多次到病床前看望过你,当时你跟死人没两样。”泰温公爵十指交叉,顶着下巴,“你为何赶走巴拉拔?”
提利昂耸耸肩,“法兰肯学士不会让我继续沉睡。”
“巴拉拔学士是雷德温大人的随员,他的医术,众人有口皆碑。瑟曦想得周到,特意推荐他来照顾你,她很为你的性命担忧。”
只怕她担忧的是我保住小命吧。“那当然,所以她才一直守在我床前啰。”
“你这样讲,实在很不恰当。瑟曦要操办国王的婚礼,我则要统辖战争,而至少两周前你就脱离了生命危险。”泰温大人审视着儿子丑陋的面孔,淡绿的眼睛毫不退缩,“的确,好可怕的伤,你当时究竟在发什么疯?”
“敌军带着攻城锤冲向大门。若是詹姆率队出击,您会称之为英勇。”
“詹姆不会蠢到在战斗中脱下头盔。我相信,你已经把伤你的人给杀了?”
“不错,那可怜虫死透了。”其实曼登爵士是教波德瑞克·派恩干掉,他被推进河里,铠甲的重量使他再也没有浮上来。“死去的对手就是我的欢乐,”提利昂甜甜地说。不过曼登爵士并非他真正的对手,他没有杀他的理由。他只是猫的爪子,而我知道猫是谁,是她,想确保我上战场一去不回。但他没有证据,泰温公爵是不会接受这样的指控的。“您怎么还留在城里,父亲?”他问,“您不去对付史坦尼斯大人或者罗柏·史塔克再或者其他什么人吗?”而且越早越好。
“在雷德温大人的舰队赶到之前,我们无法攻打龙石岛。没关系,史坦尼斯·拜拉席恩的太阳已经在黑水河沉没,再也不可能升起。至于史塔克,那小子人还在西境,但另一支由赫曼·陶哈和罗贝特·葛洛佛指挥的北方大军正攻向暮谷城,我派塔利伯爵正面迎敌,同时让格雷果爵士沿国王大道进发,以切断他们的后路。陶哈和葛洛佛将被夹在中间,史塔克军三分之一的战力已经注定要被勾销掉。”
“暮谷城?”暮谷城毫无战略意义,少狼主干嘛急着拿下它?
“这些你都不需要关心。你的脸苍白得跟死人一样,竟还有血从衣服里渗出来。想要什么就快说,然后给我回床上去。”
“我想要……”他的喉咙干燥而紧张。我想要什么?比你打算给我的多,父亲。“波德告诉我,小指头当上了赫伦堡公爵。”
“不过是空头衔。眼下卢斯·波顿为罗柏·史塔克守着赫伦堡,培提尔大人又极渴望光耀门楣。怎么说,他毕竟在达成提利尔的婚约一事上为我们作了很大贡献。兰尼斯特有债必还。”
事实上,和提利尔的婚约是提利昂的主意,可现在说出来也太斤斤计较。“这头衔并不像您想象的那么空洞,”他警告,“除非有利可图,否则小指头决不出手。当然,事情已经公布,也只好暂时作罢。您提到还债的事?”
“而你想要自己的奖赏,对吧?很好,你想从我这儿得到什么?领地?城堡?官位?”
“一点该死的感激会是一个不错的开始。”
泰温公爵目不转睛瞪着他,“猴子和戏子才需要喝彩,还有伊里斯。你指挥得很好,我承认这点,无人否定你所扮演的角色。”
“我所扮演的角色?”提利昂残余的鼻孔几乎要喷出火来,“照我看来,正是我一人拯救了这个该死的城市。”
“不对,大家公认是我对史坦尼斯大人的突袭扭转了局面。提利尔大人,罗宛、雷德温和塔利,他们打得都很出色,别人还告诉我,那摧毁拜拉席恩舰队的野火也是你姐姐瑟曦让炼金术士们提供的。”
“而我做的只是修剪鼻毛,对吗?”提利昂无法压抑愤懑的声调。
“拦江铁索是个好主意,它替我们锁定了胜局,你就想听我说这个?当然,我还应当感谢你为我们达成与多恩领的联盟。弥塞拉已安全抵达阳戢城,你该高兴才是。亚历斯·奥克赫特爵士信中说,她喜欢上了亚莲恩公主,而崔斯丹王子为她着迷。但说到底,我厌恶送给马泰尔家人质,毫无必要的举措。”
“我们也将得到人质,”提利昂说,“我允诺道朗亲王御前会议中的重臣席位,除非他带着大军前来,否则在这儿便会任我们摆布。”
“但愿重臣席位是马泰尔家要求的一切,”泰温公爵说,“你还许诺为他复仇。”
“我许诺还他正义。”
“随你怎么说。关键这事需要流血。”
“血,肯定不是件紧俏东西,对吧?打仗的时候,我就在血泊中奔波呢。”提利昂不想兜圈子,“莫非您喜欢上了格雷果·克里冈,以至于无法放弃他?”
“和他弟弟一样,格雷果爵士有他的用处。想要在权力的游戏中胜出的人,身边都需要野兽……从波隆爵士和那些原住民看来,你已经学会了这一课。”
提利昂想起提魅烧烂的眼睛,夏嘎的战斧,齐拉的人耳项链,还有波隆。尤其是波隆。“林子里到处都找得到野兽,”他提醒父亲,“小巷中也有。”
“不错,也许可以换只狗,我会仔细考虑。那么,如果没别的事……”
“你有几封重要信件要写,是的。”提利昂用摇晃的腿撑起身子,眩晕的浪涛从头到脚地掠过,他闭了会儿眼,稳定心神,才颤动着向大门迈了一步。他以为自己会走第二步,接下来是第三步,但相反,他回过了头。“您刚才问我想要什么?那好,我就告诉你,我要的只是照权利属于我的东西。我要凯岩城。”
父亲的嘴闭得更紧,“那你哥哥怎么办?”
“御林铁卫的骑士不准结婚,不得生子,不能据地,你同我一样对此心知肚明,别再自欺欺人了。詹姆从披上白袍那天起,就自动放弃了对凯岩城的继承权,只是你从不肯承认。过去的事我们不提,现在我想要你当着全国诸侯的面宣布我是你的儿子和法定继承人。”
泰温公爵淡绿眼睛里的金黄瞳仁就像融化一般发出光芒,却不带丝毫情感。“凯岩城,”他用平板、冷淡、死寂的语气念道,然后加上一句,“决不。”
这个词悬在父子之间,庞大,锋利,充满毒素。
开口之前我就知道了答案,提利昂心想,詹姆加入御林铁卫已经十八年,我却从不敢提出这个话题。我早就知道。我早就心知肚明。“为什么?”他强迫自己问,明知自己不会喜欢父亲的回答。
“你居然还问我这个?你,你这个害死母亲而出世的人?你是个怪胎、畸形、不听话的主;在你心中装满妒忌、充斥着恶意;你淫欲缠身,尽耍小聪明。世人的律法让你冠我的姓氏、穿我的衣服,因为我无法证明你不是我的种。为了教导我谦逊之道,诸神迫使我目睹你佩着雄狮纹章四处蹒跚招摇,那可是我父亲的纹章,我祖父的纹章,兰尼斯特家族的纹章!但无论诸神还是世人都不能强迫我把凯岩城交给你,让它变成你的妓院。”
“我的妓院?”云散天开了,提利昂一下子明白他的怒气从何而来。他咬紧牙关,“瑟曦拿爱拉雅雅的事向你告状。”
“她叫这个名字?抱歉,我可记不住你那堆妓女。比如,你小时候娶的那个叫什么?”
“泰莎。”他吐出这回答,摆好挑战的姿势。
“红叉河畔那个营妓呢?”
“你为什么关心?”他答道,不愿在父亲面前提起雪伊的名字。
“我才不关心。她们死活都不干我事。”
“原来是你下令鞭打雅雅的。”这不是提问。
“你姐姐把你对我孙子的威胁告诉了我,”泰温公爵的声调赛过寒冰,“她说谎了吗?”
提利昂无法否认,“是的,我那样说过,但只是为了保证爱拉雅雅的安全,让凯特布莱克们不至于虐待她。”
“为一个妓女的安全,你居然威胁自己的家族,自己的亲属?这就是你的行事之道?”
“是你教导我,成功的威胁比直接的打击更有效。我在君临主政期间,若非如此施为,只怕乔佛里早就把家给败光了!你想鞭打人,应该从他开始。但托曼不一样……我怎会伤害托曼?他不仅是个好孩子,还是我自己的血亲。”
“就象你母亲一样?”泰温公爵突然站起来,高高俯瞰着侏儒儿子。“回去,提利昂,再也休提凯岩城的继承权。你会得到奖赏,但那将是适合你的服务和位置的那份。千万别搞错——这是我最后一次容忍你使兰尼斯特家族蒙羞。再也不得跟妓女鬼混。下次教我在你床上发现,我就吊死她。”
第五章 戴佛斯
他久久凝视着那张越变越大的帆,不知自己究竟想死还是想活。
等死很容易。只需爬回洞穴,任凭船只驶过,死亡很快就会来到。高烧多日不退,几乎蒸发了他,浑黄的毒水在肚肠里翻滚,烦乱的睡眠中颤抖从未停止。每个清晨他都更加虚弱。很快我就不会再受折磨了,他告诉自己。
即便高烧不能夺走他的生命,他也会渴死。这里没有淡水,只有偶尔的降雨,积存在岩石缝隙中。三天以前(还是四天?躺在这块石礁上,要分清天日是不可能的)他的小水池就干掉了,干得象块老骨头,而四周却是无边无际、起着涟漪的灰绿汪洋,让他无法承受。饮用海水就意味着末日的来临,他对此十分明白,可当时实在忍受不住,喉咙烧得像火。是一阵突来的暴雨拯救了他,当时他好虚弱,以至于只能躺在雨中,闭上眼睛,张开嘴巴,一任雨点打在干裂的嘴唇和肿胀的舌头上。不管怎样,接下来总算有了点力气,而石礁上的水池、小沟和裂缝都暂时注满生气。
但这是三天(或四天?)前的事了,而今水已消失殆尽。有些被蒸发,剩下的他吮了个干净,等到明天,又得吮吸污泥,以及从洼穴底部挖到的潮湿冷硬的石头。
退一万步讲,就算没有高烧和干渴,饥饿同样会要命。他所在之地不过是辽阔的黑水湾中一块突出的荒石。潮落之时,会有细小的螃蟹吸附在石滩上——他在战斗过后也是被冲刷到这里来的。他在岩石上撞碎它们,吮吸爪子里的肉和壳里的内脏。螃蟹们总把他的手夹得生痛。
潮起之时,石滩会消失,戴佛斯不得不慌忙爬上岩石,以免再次被冲进海湾。满潮时分,岩石顶端比海平面高出十五尺,但海湾里的浪很高,因而无法保持身上干燥,就算躲进洞里也没用(说真的,所谓的洞不过是岩石中的大窟窿)。石礁上除了青苔之外什么也不长,海鸥也不来这儿。时而有些幼鸟会停在尖顶上,戴佛斯不断尝试抓它们的方法,可每当他靠拢,它们便飞快地离开。他扔石子,却虚弱得发不上力,即便击中目标,也只能惹得海鸟对他恼怒尖叫,接着拍拍翅膀远走高飞。
从他的避难所,可以望见其他石礁,有的似乎比他这块要高。别的不说,虽然目测可能出现误差,但他认为最近那块至少比海平面高出四十尺。更诱人的是,那儿常盘旋着一大群海鸥,戴佛斯幻想游过去侵夺它们的巢穴。可海水冰凉,潮流多变而剧烈,自己又没力气。如此的举动和喝海水无异,同样会要命。
多年的海上生涯使他明白狭海的秋季总是潮湿而多雨。因为日照转弱,白天倒不太难过,可夜里却越来越冷。海风不时刮过海湾,卷起道道白色的浪涛,湿透了戴佛斯,让他浑身颤抖。在高烧和寒冷的轮番攻击下,很快他便开始持续而痛苦的咳嗽。
洞穴是他唯一的遮蔽所,却远远不够。退潮之际,漂流的木头和烧焦的残骸不时被冲刷到石滩上来,可它们无法打出火花。曾有一次,在绝望中,他试着摩擦两片浮木,但木头业已彻底腐朽,他的努力只换回几大块水疱。衣服没有干过,而来此之前一只鞋就已在海湾中遗失。
口渴,饥饿,暴露,三个伙计,陪伴他度过每一天的每个时辰,最终成为了他的朋友。但愿不久之后,他的某个朋友会怜悯他,为他解脱无尽的折磨。也许应当直接走进海里,奋力向北游,他知道海岸就在北方的某处,但眼睛看不见。距离太远,身体虚弱,游不过去,可这没关系。戴佛斯打小便是名水手,他希望死在海里。水下的神灵在等着我,他告诉自己,是我去见他们的时侯了。
偏偏这时,远方却出现了那只帆,起初还只是地平线上一个斑点,而今却越变越大。这里不该有船的。他知道石礁的位置,此地乃黑水湾中一系列海底山脉突出的地方,称为美人鱼礁。其中最高的比海面高出一百尺,还有十来个高出三十至六十尺的小型尖顶,水手们呼作“人鱼王之矛”。这里每块尖顶都有详细记录,水手们更互相警告潜藏于水下、范围更广的暗礁,总而言之,任何有理智的船长都会远远避开。
戴佛斯用苍白红肿的双眼打量着渐渐鼓起的船帆,试图分辨海风吹刮帆布的声响。她正对着我驶来,除非立刻改变航向,否则很快就近得能听到我从这小小避难所发出的呼喊。我活了。如果我想活的话。对此,他却不能确定。
我该怎么活?他心想,一任泪水模糊了视线。诸神在上,我该怎么活?我的孩子们死了,戴尔和阿拉德,马利克和马索斯,也许连戴冯也……作父亲的怎有脸在失去如此多的强壮孩儿之后苟活下去?我该怎么活下去?我是一具空壳,一只死去的螃蟹,内里什么都没有。他们为什么还要来救我,难道他们不明白吗?
想当初阵容壮盛地进军黑水河,舰队上空飘扬着光之王的烈焰红心。戴佛斯和他的黑贝丝号位于第二战列,两边是戴尔的海灵号和阿拉德的玛瑞亚夫人号。他的三子马利克是怒火号的桨官,位于第一战列正中,马索斯则是父亲船上的大副。在红堡的高墙下,史坦尼斯·拜拉席恩的战船与小鬼国王乔佛里的“玩具”展开交锋,刹时间,河面布满漫天的弩箭,钢铁的撞锤不断击碎船桨和木壳。
然后几头巨兽开始咆哮,四周全是绿的火焰——这是野火,炼金术士的屎尿,绿火恶魔。黑贝丝号一下子被掀离水面,当时马索斯就站在父亲身旁。戴佛斯坠入河中,绝望地拍打挣扎,急流围住了他,迫使他不断打旋、打旋。上游,烟火撕裂天空,火柱冲起五十尺高。黑贝丝号,怒火号,还有十几艘其他船只同时燃烧,浑身是火的人跳入水中,却再也没有浮起。海灵号和玛瑞亚夫人号遍寻不着,想必已在漫天野火中沉没、粉碎或是消失,根本无从找寻儿子们,流水带着他直往河口冲。横亘在前的是兰尼斯特的巨型铁索,从北岸到南岸,河口处除了燃烧的野火和战船之外什么也没有。看到这番景象,他几乎停止了呼吸,但恐怖的声响仍源源不断地从耳朵里灌进:烈焰的劈啪、流水蒸发的嘶嘶声、垂死士兵的尖叫,还有潮流带他涌向地狱时那可怕的热浪在脸上的拍击。
他只需袖手旁观,不消片刻,就能和孩子们团聚,沉睡在海湾底部清冷的绿色泥土里,任凭小鱼噬咬脸庞。
但不知为什么,他却深吸口气,潜入水下,向着河底猛扎。惟一的希望是从铁索、燃烧的战船及水面四散漂流的野火底下穿过去,拼命地游,一直游到后方安全的海湾。戴佛斯是个游泳好手,而且那天没穿盔甲,惟一戴着的圆盔也于坠海时丢失。他在绿色的水帘里穿梭,见到无数挣扎摸索的人,沉重的铠甲和锁甲正把他们慢慢拽进底部。戴佛斯游过他们,用尽腿上每一分气力蹬开躯体,追随潮流的方向。海水很快灌进他的眼睛。他越游越深,越游越深,越游越深,随着每一次击打,逐渐难以屏住呼吸。记得自己望见了河底,透过嘴巴喷出的气泡瞧去,这儿柔软而昏暗。什么东西碰到腿,一块石头?一只鱼?一个淹死的士兵?他不知道。
他需要空气,却不敢上浮。越过铁索了吗?在海湾内了吗?如果浮上去触到船只,必定要憋死;倘若出现在飘浮的野火中,第一口呼吸就会将肺烧成灰烬。他在水中扭着身子往上瞧,除了暗绿的黑影,什么也看不到,而他动作太剧烈,突然间便无从分辨河流的走向。恐慌攫住了他。他拼命拍打,手拂过河底,制造出团团污泥,彻底遮蔽了视线。胸膛愈来愈紧,他四处乱抓、踢打、推搡、不断翻动,肺部呐喊着要呼吸空气。踢啊,踢啊,在漆黑的水底迷路了,踢啊,踢啊,踢到再也踢不动为止。他张口号叫,海水猛灌而进,味道像盐巴,戴佛斯·席渥斯明白自己就快淹死了。
恢复知觉时,太阳已然升起,他躺在一块裸露石礁下方的滩头,四面是空荡荡的海湾,身旁有一根破碎的桅杆、一面烧焦的帆布和一具肿胀的尸体。涨潮的时候,桅杆、帆布和尸体全都消失,只把戴佛斯孤零零地扔在“人鱼王之矛”的岩石上。
经历了漫长的走私者生涯,戴佛斯对君临附近海域的了解比他拥有过的任何家园都要深,他很清楚他的避难所不过是海图上的一个小点,况且这个小点正是诚实水手应当回避的地方,而不是靠近……他自己倒来过美人鱼礁几次,只为躲避侦查。等有一天,我的尸体在这块岩石上被人发现,他们或许会用我的名字为它命名,他心想,就叫“洋葱之岩”吧,这就是我的墓志铭。他别无所求。父亲保护孩子,修士们如此教诲,可他戴佛斯偏偏把自己的孩子们带进烈火之中。戴尔再不可能使他的妻子怀上他们一直祈求的孩儿了;而阿拉德,他在旧镇、在君临、在布拉佛斯都有情人,她们很快便要陷入哀泣之中;马索斯甚至不及完成自己的梦想,没能当上船长,拥有自己的船;而马利克再也不能成为骑士。
他们都死了,我该怎么活?无数英勇的骑士,伟大的领主,比我优秀的人,比我高贵的人,纷纷捐躯,只有我……爬进洞穴里去,戴佛斯,爬进去,缩成一团,船就会离开,没有人会再来打扰你。睡在石头上,让海鸥琢出眼珠,让螃蟹享用血肉,你享用过它们,你欠它们的情。躲起来,走私者,躲起来,别出声,然后死去。
风帆几乎近在眼前。再过一会儿,船就会平静地离开,他也将平静地死去。
他的手伸向咽喉,摸索着一直戴在颈项上的小皮袋,里面保留着他的国王册封他为骑士当天,削下的四根指节。我的幸运符。短指在胸前拍打、摸索,什么也没找到。袋子不见了,连同里面的指骨一起。史坦尼斯一直不理解他为何要留着这些骨头。“提醒我谨记吾王的公正,”他用破裂的嘴唇低语。而今连它们也不见了,大火像带走我的孩子们一样带走了我的幸运符。在梦中,河上的火焰从未熄灭,手持火鞭的魔鬼在水面舞蹈,活人在抽打下燃烧,化为焦炭。“圣母啊,发发慈悲吧,”戴佛斯祈求,“救救我,温柔的圣母,救救我们大家。我的幸运符丢了,我的孩子们死了。”他无法抑制地嚎啕大哭,咸咸的泪水在面颊积成小溪。“火带走了一切……火……”
也许只是一阵刮过岩石的海风,也许只是一阵拍打滩头的浪潮,但在那一瞬间,戴佛斯·席渥斯听到了她的回应。“是你招来火焰,”她低语道,声音像隔着贝壳听潮一般微弱轻柔,充满忧伤,“是你烧了我们……烧了我们……烧了我们们们们们们们。”
“是她干的!”戴佛斯哭喊,“圣母啊,请不要将我们抛弃。是她干的,那红袍女,梅丽珊卓,是她!”她仿佛出现在眼前:心形的脸蛋、红色的眼睛、红铜的长发,她穿着红色的长礼服,由丝绸和缎子所制,走起路来有如火焰在移动。她来自东方的亚夏,在龙石岛上,用异乡的神灵俘获了赛丽丝和王后门下的贵族,接着又俘获了国王史坦尼斯·拜拉席恩的心。国王走得太远,竟把烈焰红心当成自己的旗帜,侍侯光之王拉赫洛,圣焰之心,影子与烈火的真主。在梅丽珊卓的力促下,他把龙石岛圣堂里的七神神像全拖出来,在城门口焚烧;后来还烧毁了风息堡的神木林,甚至那棵刻着庄重面容的巨大白色鱼梁木也没能逃脱厄运。
“是她干的,”戴佛斯重复,只觉言语加倍地无力。是她干的,可你是帮凶,洋葱骑士。在那个漆黑的夜晚,是你载她潜进风息堡,放出阴影之子。你不是无辜,你怎么可能无辜?你在她的旗帜下骑行,在她的旗帜下航海,你眼睁睁看着七神在龙石岛被焚烧,什么也没做。公正的天父、慈悲的圣母、睿智的老妪,铁匠和陌客,少女与战士,统统被她奉献给那残酷的神灵,而你只是静静地站着,闭上嘴巴。即便她杀害了克礼森老师傅,即便目睹了如此暴行,你仍旧什么也没做。
风帆就在一百码外,飞速穿越海湾。很快,它就会经过这里,逐渐消失。
戴佛斯爵士开始往上爬。
他用发抖的手牵引自己,思维因发烧而模糊。伤残的手指两次在潮湿的岩石上打滑,他几乎跌落下去,用尽全力方才抓紧。掉下去就死定了,而他必须活着。至少要再活一会儿,有使命必须完成。
顶端很窄,而且和他一样脆弱,根本无法安全站立,他只好蹲在上面,挥舞着骨瘦如柴的手臂。“船,”他在风中呼喊,“船,这里!这里!”从高处,他可以更清楚的打量她;细瘦的彩绘条纹船壳,青铜的船首像,翻腾着的风帆。船壳上有名字,可戴佛斯不识字。“船,”他再次叫道,“救救我,救救我!!!!!!”
艏楼上一名水手发现了他,指指点点。他看见其他船员奔向船舷,目瞪口呆地打量他。帆降下来,桨也收起,她开始朝他的避难所转舵。来船很大,不可能靠近,于是在三十码的距离外,她放出一艘小艇。戴佛斯趴在岩石上,盯着小艇靠拢。四个人在划,第五个人站在船首。“你,”当小艇离石礁只剩几尺时,对方发话道,“岩石上的这个人。你是谁?”
一个飞黄腾达的走私者,戴佛斯心想,一个愚忠君王、以至于忘记神灵的蠢货。他的喉咙干得要命,不知该如何吐词,所以话说出来,连自己也觉得陌生。“我是黑水河一战的幸存者。我是……一个船长,一个……一个骑士,我是一个骑士。”
“是嘛,爵士先生,”对方说,“那您为那位国王服务?”
来船很可能属于乔佛里,他突然意思到,假如说错话,就会被遗弃,扔在这里听天由命。不,不会,她有彩绘船壳。这是里斯人的船,萨拉多·桑恩的船,圣母派来的船!圣母慈悲啊,她把使命托付给了我。史坦尼斯还活着,他明白了,我的国王还活着,我还有别的孩子,我还有一个忠诚而深情的妻子。我怎能忘记呢?圣母是真正慈悲的。
“史坦尼斯,”他朝里斯人吼回去,“诸神在上,我为史坦尼斯国王效劳。”
“啊,”船上的男人说,“我们也一样。”
第六章 珊莎
这份请柬看来如此单纯,可珊莎每读一次就觉得肚子紧了几分。她快当上王后了,又漂亮又富有,人人都喜欢,为何偏要急着与叛徒之女共进晚餐?不合情理,她心想,也许玛格丽?提利尔想试探一下失势的竞争者?她是不是恨我?认为我暗地里诅咒她……
前几天她带着庞大的队伍踏上伊耿高丘时,珊莎就在城堡长墙上观看。为欢迎未婚妻前来都城完婚,乔佛里亲自去国王门迎接,两人在欢呼的群众中并驾齐驱。小乔穿着闪亮的金甲,而提利尔家的女孩穿一件由秋天的花朵编织而成的斗篷,斗篷随风飘扬,内里则是绿衣,显得格外迷人。她年方十六,棕头发,棕眼睛,苗条而美丽。当她经过时,人民高呼她的名字,举着孩子让她赐福,在她的马蹄周围散下无数花瓣。她的母亲和祖母跟在后面,坐在一座侧面雕刻着一百朵纠结玫瑰的大轮宫里,每朵玫瑰都镀了金、闪闪发光。老百姓也向她们欢呼致敬。
他们把我从马上拖下来,若非猎狗来救,肯定一命呜呼。珊莎没做过对不起平民们的事,相反,赢得他们爱戴的玛格丽·提利尔连都城都没来过。她希望我也喜欢上她吗?珊莎注视着请贴,默默地想。似乎这确由玛格丽亲笔手书。她希望得到我的祝福吗?不知乔佛里是否知道这次晚宴的事。她觉得,整件事的幕后黑手也许正是他,想到这,便不寒而栗。如果乔佛里是始作俑者,他一定备下不少残酷的玩笑,用来在那年长的女孩面前羞辱她。他会再次命令御林铁卫脱她的衣服吗?上回,他舅舅提利昂制止了他,现今小恶魔大伤初愈,显然不可能来救她。
除了我的佛罗理安,没人会来救我。唐托斯爵士许诺送她回家,但得等到乔佛里的新婚之夜。一切都安排好了,她亲爱的、忠诚的弄臣骑士保证,现在只需耐心,默默计算时日……
看来我不得不默默地参加晚宴……
或许我错怪了玛格丽·提利尔;或许这份请柬是礼貌的表示,一点单纯的心意;或许这只是一顿普通的晚宴。可这里是红堡,这里是君临城,这里是国王乔佛里·拜拉席恩一世的宫廷,如果说珊莎在这里还学会了什么的话,那就是谁也不能信任。
但不管心里怎么想,她都必须接受。她没有地位,只是一位遭到抛弃的叛徒之女,叛军首领的妹妹。她无法拒绝乔佛里的未婚妻。
真希望猎狗在我身旁。激战正酣的那个晚上,桑铎·克里冈来到她的卧室,想带她逃出城去,却被珊莎拒绝。近来,她常在深夜里醒来,思索自己的决定是否明智。她把他那身污染的白袍藏在装夏季丝绸衣衫的雪松木箱里,却不知为何要这样做。人们都说猎狗是懦夫,战斗进行到最高潮时,他喝得大醉,只能由小恶魔代他率军出击。珊莎理解他,她知道他那半边烧烂脸庞的秘密。他只怕火。那一晚,野火让长河自己似乎都燃烧起来,空中满是绿色烈焰。身处城堡以内,珊莎尚且感到无比恐惧,在外面……简直不堪设想。
她长叹一声,取出鹅毛笔和墨水,给玛格丽·提利尔写了一封和蔼亲切的回函,表示接受邀请。
当约定的夜晚来临时,另一位御林铁卫来到她的房间,这名男子和桑铎·克里冈的差别就像……没错,就像鲜花和野狗的差别。望着挺立在门槛外的洛拉斯·提利尔爵士,珊莎的心跳不断加速。自他率领他父亲的前锋部队杀回君临以来,这是她头一回和他如此接近。刹时间,她不知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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