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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神总裁爱上我-第6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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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小青满心杂乱,他是不是疯了,我三番五次要杀他,他为什么要站出来救我,难道真的为了摸一下他就心甘情愿为自己去死?
怎么可能!
扳机上的手指已发白,丧尸的机械动作已到了临界点。
箭在弦上!
叶承欢忽然低低的说了声:“自己人。”
丧尸一愣,脸上闪过一丝异色,手臂照样机械的举着。
难道他也是徐芳华安排的人?怎么事先没听说过?
丧尸的大脑完全没有回路,一下子没回过神,这一枪怎么也打不出了。
司马风云怒道:“丧尸,你怎么了,为什么不开枪!”
丧尸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还是举着胳膊,木头橛子似的钉在那儿。
场面很滑稽,但没人想笑,也没人敢笑。
场上的人也都一个个张口结舌,搞不清发生了什么。
司马风云拿起把枪,就要冲去,刚迈了两步,后腰一紧,随后背后闪出张桃花脸,一字字道:“把枪放下!”
司马风云身子一震,啪嗒,手枪落地的一刹,好像有块巨石重重的砸在心口窝。
他慢慢转脸,刚好和徐芳华四目相对,“你……你想干什么。”
不光是他,场下也惊声四起。
“平时你不是说你最会看人么,我想干什么,难道你还不知道么,你是不是老糊涂了?”徐芳华的笑容很妖艳也很清冷,夹着有种让人不寒而栗的味道,女人拿枪的样子本就比男人更残忍。
“芳华,这个玩笑可开大了。”
“是吗?你现在还觉得我是开玩笑,你真是老糊涂了。”
那一刻,司马风云确实很震惊,但他毕竟是老江湖,稍稍稳定一下,马上狠声道:“不管你为了什么,我给你机会,现在把枪拿开,我保证不杀你。”
徐芳华笑了,笑的花枝乱颤,眼泪都挤出来,“你当我是什么,以为我是你老婆么?”
“我当你是我女人。”
“司马风云,你最失败的地方就是你太自以为是了,以为全世界都是白痴,就你一个聪明人。你当我是你女人的话,就不会伸手就打张口就骂,其实在你眼里我就是个可有可无的工具,因为当年是你把我从火坑救出来的,所以你把我放到身边,就是为了告诉别人你有多仗义。”
司马风云耸了耸眉:“亏你还记得当年的事,要不是我你早死了。现在居然敢这么对我,你这个忘恩负义的东西。”
“唉,我是忘恩负义,不过是你教我的,这个世界没有君子和小人,只有强者和弱者,不会这么快就忘了吧?司马风云,当初我是感激你,也很崇拜你,那时的你正值壮年,血气方刚,就像座飞驰的火车,无人能挡。可是现在呢,你自己看看自己,皮也松了,肚子也大了,走路久了还要喘,连把刀都抓不稳,一点小事就瞻前顾后,一点棱角都没有,除了用点阴谋你还剩什么,风云会在你手里早晚要垮掉。我要跟的是过去的司马风云,不是个胆小怕事的老头子。”
司马风云点了点头,“徐芳华,算我看错你了。没想到我算了半辈子,最后居然被最亲近的人算计了。不过,既然你说了这些话,我还能留你活么。”
“枪在我手里。”
“如果你敢杀我,我保证你会死得很惨。”
“我想试一试。”
司马风云咬了咬牙,这个女人真活的不耐烦了,既然她不仁,就别怪自己不义,“丧尸,你还愣着干什么!”
丧尸如蒙大赦的放手,丢下叶承欢,把枪对准了徐芳华,不光是她,在场的几十个保镖,几十把枪,都对准徐芳华一个人。
司马风云一声干笑,电光般握住徐芳华的手腕,一掰一拗,卸掉她的枪,随手丢给丧尸。
徐芳华脸色煞白,蹙着眉,握着火辣辣的手腕,一点没想到他会有这么一手。
司马风云绕着她走了一圈,“没想到吧,不像是六十岁的身手吧。你以为我老了,可我每天都会花点时间强壮自己,干这行的没这点身手早就挂了。其实你要是没这么大野心,乖乖的听我的话,我保证你吃香的喝辣的,可是你一个婊子出身的偏偏不知道满足,就凭你一个女人还像推倒我,荒唐!”
司马风云懒得再看她一眼,转过身背着手,淡淡的道:“丧尸,杀了她!”
丧尸坑也没吭,一大步跨过去,可是枪口对准的不是徐芳华,而是司马风云。
“你疯了!我要你杀了徐芳华!”
丧尸一动不动,连表情都没变一点。
徐芳华却笑了,“没想到吧,你不是很会看人么,可是你忘了一点,人是会变的。”
司马风云青筋暴起,“你,你们……”
徐芳华妩媚的一笑,抱住丧尸的脖子,素手抚摸着他棱角的脸庞,“你以为我一个女人凭什么,其实什么也不凭,女人凭的是男人。”
第171节 第171章 姜是老的辣
丧尸丝毫不为所动,但在女人的抚摸下,后背已经不觉湿透了。
“原来你们……居然早就相好了。”司马风云不是傻瓜,一眼就看出他们的不寻常。
“我是你的工具,他也是,两个工具没理由不在一起,何况丧尸还年轻,还很强壮,起码他在床上比你要好一百倍。”徐芳华还在丧尸那张坑洼不平的脸上亲了一口。
司马风云把牙咬得咯咯响:“贱货,不愧是婊子出身。”
“爱怎么说都行,反正你没多少说话的机会了。”
司马风云轻蔑的道:“就凭你们两个人也想扭转乾坤,真是找死!”
丧尸终于开口,声音好像生锈的齿轮:“呵呵呵,弟兄们,告诉他你们是谁的人。”
出乎所有人意料的是,丧尸话音刚落,所有枪口都转向了司马风云。
几个分堂堂主一起怒斥:“你们这对狗男女,会长哪里亏待你们,你们居然敢做出这种大逆不道的事!老子和你拼了!”
说着话,他们伸手摸枪。
砰砰砰三枪响过,每个人都冰冻了似的,眉心挂着弹眼,乳白色的脑浆满满涌出,死不瞑目的仰倒,连哼都没哼声。
丧尸吹了吹枪口,眼里闪过丝淡淡的落寞。
对他来说,杀人就好像工厂流水线,年复一年重复着一个简单而机械的动作,开始那种狂热早就消退,相反的,现在每次杀人他会觉得一丝落寞。
杀人这种事对那些帮派大哥来说并不稀奇,饶是如此,看到眼前的场景时,好多人还是倒吸口凉气,干掉一起共事的兄弟居然连眼都不眨,对别人就更不用说了,下一个会不会是自己呢?
今天的宴会充满戏剧性,奇峰突起,异变丛生。
豪门争斗永远不缺少吸引眼球的东西,一部豪门争斗史,不可能没有性、谎言、暴力、阴谋、背叛。
这不是电影,却比电影还精彩。
即便经历过人生的大起大落,但从没像今天来的这么刺激。
一分钟前,他几乎就要登顶人生巅峰,成为一统燕京龙都两大地下势力的江湖霸主,可是一分钟后,他是什么?
连命都落到别人手里,他还能是什么!
司马风云眼前一黑,感觉天都压下来,非压得他粉身碎骨不可。
短短的时间,他好像苍老了好几岁,忽然振臂大笑,苍凉的笑声在人们头顶盘旋,久久不绝……
哇!
一口老血喷出,溅满了整个前胸,他佝偻着身子,呼呼直喘。
徐芳华冷笑:“司马风云,你看看你现在这副德性,好像条丧家狗。唉,我真替你可悲。”
司马风云面色惨白的道,“贱货,你赢了。我常说做别的都犯错,可混这行的不行,犯一个错就永世不能翻身。我的错就是瞎了眼看错了你,正所谓成王败寇,我司马风云认了,动手吧!”
这时,丁香也被几个保镖用枪逼在场边,她强挣了挣:“婊子,放了我父亲,我情愿替他死!”
徐芳华拍了拍手:“你们还真是父女情深,我好感动,别着急,等事情办完了我一定送你们父女一起上西天。”
徐芳华高高而立,迎着海风,望着迷蒙中的海岸码头,胜利的彼岸就在不远处:“你们都看到了吧,风云号正驶向码头,码头上全都是我的人。现在风云会由我执掌,愿意归顺风云会的,就给我在盟单上签字留名,否则会怎么样就不用我说了吧。”
好毒的女人!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整个计划环环相扣,天衣无缝。
第一步,内有丧尸,外有沈东泽,有了里应外合的基础。
第二步,将计就计,利用司马风云想要鲸吞龙都的时机,一举扳倒司马风云,夺了风云会,更重要的是逼迫各帮派归顺。
第三步,制造司马风云和各帮派闹翻火拼的假象,既干掉司马风云,又干掉那些不听话的帮派老大,让自己名正言顺的成为风云会新一任会长。
第四步,以烟雨堂之名,强势入主龙都,成为龙都黑道新一任坐馆。
自此,龙都黑道全都纳入她一个人掌中。
看到这儿,连叶承欢都不能不佩服这个女人了,她只是巧妙的利用了几个男人,自己不费吹灰之力就达成目的,这一石好几鸟的办法亏她是怎么想出来的。
怪不得历史上那么多女人专权的例子,千万别小看女人,只有女人才是这个世界最可怕的动物!
在场的人们就算一百个不情愿,但看今天的架势,要是不签字,谁也别想活着离开。
但还是有几个愣头青不服,不知谁冒出一声:“咱们好歹也是社团大哥,怎么能听她的加入风云会,给那个女人做马前卒,那我们成什么了!咱们这么多人还怕不成,要死要活,反正今天拼了!”
人群里一阵骚乱,好多人都憋着股火,被这么一煽动,都摆出拼命的架势,朝这边涌来。
丧尸二话不说,从一个保镖手里拿起把汤姆逊微冲,对着人群就是一通怒射。
哒哒哒哒……
枪机撞击底火的声响,水连珠似的清脆,子弹四处飞射,狂虐,冲撞,在人群里扬起道道血剑。
抛洒的鲜血,被撕扯的人体器官,狂乱的叫喊,杂沓的脚步,密密麻麻裹成一团。
乱!
直到变成空仓挂机的声响,枪声才停下,甲板上铺了厚厚一层血浆,慢慢溢出甲板边缘,当然,还有密布的弹眼和层层叠叠的尸体。
该死的不该死的都死了,剩下的都是不想死的。
接下来,人们乖乖的在盟单上签字。
徐芳华看着司马风云道:“老家伙,我刚才没杀你,就是为了让你亲眼看着我这个婊子是怎么一统江湖的。还有件事必须告诉你,其实派人暗杀丁香的不是别人,是我。原因很简单,她是我的绊脚石,虽然她侥幸没死,好在也没妨碍我的计划。”
司马风云闭着眼睛,一句话没有,到现在他除了等死还能说什么。
叶承欢念头一转,忽然觉得事情似乎并不如看起来那么简单。
平时一步不离他左右的几个保镖今天没在,未免有点蹊跷吧。
在场的保镖全都挂着金堂堂徽,其他的人都到哪儿去了?
还有木水火三堂的堂主,从头到尾都站在哪儿一点反应没有,也看不出他们是谁的人。
还有,司马风云一副任人宰割的样子,一点不像他的风格。
最关键的是,徐芳华今天安排的一切是不是有点太顺利了。
难道……
叶承欢明白了点些什么,人老精鬼老灵,这老家伙才是真正的苦情派演技大师。
有些东西是可以冲昏头脑的,现在的徐芳华又何尝不像刚才的司马风云呢,其实稍微动动脑筋就能想到的事,却被她完全无视了。
“司马风云,我可是将情义的女人,看在你救过我的份上,临死前再给你点时间,说说遗言吧。”满脸兴奋的光彩,嘴角则全是鄙视。
司马风云颓然看了看丁香,最后落在叶承欢身上,“我死没关系,这条命早在十五年前就不是我的了。只求你放过我女儿和……姓叶的小子……”
他居然用了个“求”字,可是过去他常说的一句是“求人不如求己,我命由我不由天”,多豪迈的气概,多桀骜的胸怀!
“你求我?哈哈……哈哈哈……”徐芳华笑的无比灿烂,一口小白牙在阳光下泛着点点亮光。她的目的达到了,**也得到空前满足,过去想都不敢想的事居然就这么发生了。
止了笑声,她的语气立刻阴冷下来:“司马风云,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没骨气了,居然肯低头求我,我求你别打我的时候,你有没有听过?”
司马风云从她的神色里看出答案,忽然攥紧拳头:“徐芳华,你真要把事情做绝么!”
徐芳华冷哼一声,“那也是和你学的,做绝的不是我,是时势,你不是常给我讲李世民玄武门之变的故事么,你还常说‘一将功成万骨枯’,古往今来做大事的人没一个不是心狠手辣的。”
司马风云脸上瞬息万变,半晌终于泄了气,拳头也松了,忽然冒出一句:“姓叶的,你女人有危险,我看你能装多久。”
老狐狸就是老狐狸,节骨眼上把包袱甩给别人,叶承欢咳了声:“原来你也看出来了。”
司马风云扬起嘴角,呵呵一笑:“其实你早看出我看出来了。”
一旁的徐芳华、丧尸以及众人听着两人一问一答古怪的交谈,都皱起眉头来,可眼下的情境,难道那老家伙还有什么法子么?
“哼,我看你们是真的不想活了。”徐芳华魅惑的脸上露出一丝狠厉,“司马风云,你的招数我是见多了,别以为这样能唬住人,既然你没什么遗言要说,那我就送你升天。”
她刚要下令,叶承欢不冷不热的冒出一句:“我还以为你很聪明,原来也是个蠢货。”
徐芳华厉色一闪,“你说什么!”
“船已经靠岸了。”叶承欢淡淡道。
徐芳华压抑着内心的兴奋,“岸上都是我的人,你们想不死都难。”
叶承欢扬了扬眉毛:“你确定岸上都是你的人么?”
徐芳华眼里闪过一丝惊疑,场上的许多人都感觉到几分异样。
徐芳华和丧尸互相看了一眼,都从对方眼里读到了惊骇之色,不约而同的看向岸边……
从甲板到码头,几十米的距离间,隔着浓浓水雾,但还是能清楚的看到,岸上密密麻麻一片黑,上百刀手全都穿着黑色中山装,表情冷漠的在岸边肃立。
根本不是什么沈东泽的援兵,而是风云会的马仔!
顷刻间,情势突转直下。
不仅是徐芳华跟丧尸面色瞬间煞白,难以置信,所有的帮会大哥,好似被人扼住脖子一般,呼吸都收紧了。
叶承欢对司马风云抛了个散漫的眼神,两个心照不宣的男人,此刻,彼此都笑了。
第172节 第172章 骨血
叶承欢看得一点没错,以司马风云几十年的打拼,没点头脑和手段,恐怕早就横尸街头了。
这盘棋下到现在,眼看着一盘死局,就因为精妙的一步,全盘逆转。
姜还是老的辣!
姓孙的再有本事也逃不过如来哥哥的法掌。
现在他明白,为什么当初司马风云能一手建立龙都最大的黑社会社团黑金会,在折戟沉沙后又在短短十年内东山再起,这种人可怕之处就在于,不是他适合这行,而是本身就是为这行生的。
龙都那些个大大小小帮会大哥,在他面前,简直都是屁!
徐芳华死灰着脸,连连后退,“这不可能,这绝对不可能!沈东泽呢,你给我出来!”
“别浪费嗓子,那小子比猴还精,一看势头不妙早跑了。”叶承欢道。
“你怎么知道?”
“你们刚才的对话,一字不落我都听见了。傻瓜都看得出来,沈东泽根本不信你这个玩火的女人能干成,更不信司马风云能败在你手上,所以暗地里早就向司马风云买好去了。徐芳华,你还说别人自作聪明,我看你才是,你自以为能掌握一切,可你偏偏把赌注压在沈东泽身上,你不输谁输。还有,你和丧尸都是司马风云最亲近的人,没人比他更了解你们,风云会经营多年,到处都是他的耳目,你和丧尸暗地里搞破鞋他会不知道?唉,你要是找个奶油小生还能理解,偏偏找丧尸这种人,长得丑也就算了,还是个榆木疙瘩,除了宰人根本不懂用脑子。你以为靠他就能买通风云会所有人么,起码有几个就不会。”他对木水火三位堂主努努嘴:“喂,说你们呢,别装13了。”
三位堂主脸色一变,全都抽出手枪,对准徐芳华和丧尸。
司马风云眯着眼,暗暗惊叹,全盘计划只有他自己清楚,叶承欢怎么一板一眼都猜对了,就好像这些事都他都经历过似的!
他拍了拍手,“叶承欢,真有你的。没错,你说的都对。这个婊子是什么人我最清楚,她想参与帮会事务已经不是一两天了。自从来到龙都,她对我加倍殷勤,丧尸这混蛋也经常神秘消失,我就觉得奇怪,派人一查,两个人果然有事。包括这婊子暗中在帮会上下活动,深夜造访沈公馆,自以为做的滴水不漏,其实这些我早就知道了。直到昨天,我宣布这场鸿门宴的计划时,这对狗男女竭力推荐要金堂的人上马,我就全都明白了。”
其实叶承欢明白,司马风云还有一点没说,他一直都在试探,用这样的场景,来试探风云会的忠心。
在场的人万万没想到,从头到尾,司马风云才是真正掌控一切的人,徐芳华耍了他们,但她何尝不是被司马风云耍了?
“你……我……不可能,不可能……”徐芳华支吾了一会儿,忽然扑通一声跪了下去,一把抱住司马风云的腿,哭着求道:“会长,放了我吧,我跟了你这么多年就算不是夫妻,也有点夫妻情分吧,看在我精心伺候你的份上,你饶了我,我以后一定不敢了……”
司马风云一脚把她翻在地,“我司马风云是什么人你不会不知道,背叛我的人是什么下场你也清楚,你还想有以后么。”
徐芳华的哭声顿住了,她当然了解背叛他的下场,她曾亲眼见到叛徒被司马风云丢进狼群里,那几声嘶叫至今还记忆犹新。
丧尸冷森的看着一切,淡淡的道:“婊子难养,这话一点没错。活该我丧尸鬼迷了心窍,才落到今天这步田地。不过,司马风云,你别得意,就算今天我们活不了,你也别想活。这里都是我金堂的兄弟,大不了大家同归于尽算了!”
他说的一点不错,岸上的人虽多,可远水解不了近渴,司马风云就算有通天的本事,也不可能从几十把枪下逃脱。
可司马风云一点不慌,阴翳的目光在人群扫过,金钟般的声音道:“顺我者昌逆我者亡。告诉这个叛徒,你们是谁的人!”
话音刚落,有一多半枪手放下枪,跪地道:“誓死效忠会长!”
声音洪亮,震的脚板都发麻。
连叶承欢都啧啧感叹,人算不如天算,何况丧尸这个莽夫,他自以为金堂的人都听他的,可他忘了那是在赢的前提下,眼看大势已去,谁愿意给他陪葬?
当然,并不是所有人都不忠于他,起码还剩二十几个死士心甘情愿保护和丧尸共存亡,好歹没算让他太折面子。
而且二十个人已做好了随时开枪的准备。
在这种时候,拼的不是人多,而是枪多!
扳机下沉,弹簧松动,枪机等待装机底火的声响,略过所有人,准确的送进叶承欢耳鼓。
“趴下!”叶承欢叫了一声,包括司马风云在内的这些老到的江湖人还没搞懂他的意图,全都本能俯身。
同时,叶承欢这一嗓子也吸引了所有火力点,枪口瞬间调转,枪声响彻一片,怒吼的火舌带着灼热的子弹,犹如疾风骤雨般向他所在的位置舔了过去。
他的人已如离弦之箭弹射出去,他的速度不一定快过子弹,但对预射的判断,还有这种由极静到极快的启动度,已超越想象!
那些人都是训练有素的枪手,面对高速启动,本能的射击**调动起来,尤其面对这么一个难以击中的目标。
枪口迅速一晃,朝着他冲出的轨迹扣动扳机,伴随“砰”的一声,心里暗道:得手!
谁知叶承欢就在距离枪手预测距离的咫尺之前,猛的停住了,来了一个绝对静止的急刹车。
接着一猫腰,又飘忽而去!
叶承欢用自身的一切告诉人们,子弹,是杀不了人的。
又是牢牢的锁定了目标,叶承欢忽然一个低姿,手指已经扣了下去,“砰”的一声,三颗子弹又打空了。
枪口微微上调,趁着他刚刚直身的机会,又是一枪。
叶承欢不可思议的做了个前空翻的动作,身体在空中卷成了一团,缩小了最能受到射击的面积,弹雨在他下方呼啸而过。
枪手们心里开始急,他们感觉瞄准的好像不是一个人,而是一只已经熟知自己心意的妖灵。
他们的射击感,手感,运动轨迹预测感,在这里全都失灵。
他们忽然有一个感觉,根本不可能打中他。
一个优秀的枪手如果连开三枪还没有击中对手的话,那这个枪手的精神就会崩溃。
何况一群枪手,又何况不止三枪!
叶承欢双脚稳稳的落地后,陡然加速,子弹在他脚边划出一道长长的火炼,飞溅的火星刺得人睁不开眼。
枪手们咬了咬牙,再次瞄准,射击!
又一片弹雨射了出去,但都被叶承欢以假动作骗过。
他忽跑忽停,运动和静止之快,好像机器一般精准。
更可怕的是,在他身上,竟然找不到“惯性”二字!
等这两个字有所显现的时候,叶承欢已经到了丧尸面前,对着那张白铁皮般的脸颊扬起嘴角,说了声:“借你用一下。”
丧尸手里一空,那支汤姆逊微冲已到了对方手里。
还没等他生出抢回的念头,后背好像被无数马蜂蜇了般,其实打在身上的却是自己兄弟的子弹。
丧尸一贯杀人,从来没试过被杀的感觉,所以他的反应迟钝了些并不奇怪。
子弹,削藩身体的感觉,还没传遍脑神经,他的身子就一阵筛糠似的抽搐,伴随猩红,伴随骨裂!
可悲的是,削藩身体的是自己人的子弹。
丧尸一身烂肉倒下的瞬间,叶承欢已经到了几米外的空间。
同时,伴随芝加哥打字机一阵悦耳的敲击声,子弹飞泻而出,以手术刀般的精准,没进每个人的咽喉,而且,还是扫射!
枪声止息,空气中只剩刺鼻的血腥和硝烟味,叶承欢还完好无损的站着,可是对面那二十来人,正逐一倒地。
叶承欢懒得数,也懒得看别人的脸色,他更关心的是那位便宜岳父,随意等他把手里的微冲丢给司马风云时,他的表情已相当难看。
他想的更多的是,自己在叶承欢面前,好像是个马戏团的小丑,一切铺垫都是为了他那拉风的一瞬。
多少年的人生阅历,多少经验积累,就那么被他一梭子子弹打成不堪的零碎!
该结束的总要结束,只不过这种结束对于黑帮分子来说,都过于血腥了点儿。
本该到手的一切都没了,徐芳华崩溃的瘫软在地,连哭的力气都没有。
司马风云并不急于处置她,其实此刻在他眼里,那女人已和死尸没什么区别。
现在让人他感兴趣的只有一个人,聂小青。
因为只有她一个人没有签字,那就意味着在妥协和对抗之间,她选择了后者。
论人数,论规模,论声望,青红帮甚至是超越烟雨堂的存在,聂小青在龙都黑道的地位不言而喻。
要想让风云会在龙都站稳脚跟,就不可能绕过这个女人。
可要想让这个女人低头,很难。
聂小青知道这么做意味着什么,可她一点不在乎。
脑袋掉了碗大的疤,这种狠话她从没说过,一个人够不够狠,不是靠说,是靠做!
“聂小青,你是不打算和风云会做朋友了,是吧?”司马风云慢悠悠的道,整个场面都在他控制中,他没理由着急。
“我从来没有朋友,更不会和你这种人做朋友。”聂小青一字字道。
司马风云皱了皱眉,“那就别怪我不客气了,干掉你,丁香在坐馆选举的时候就少了个劲敌,至于青红帮么,你死了剩下一帮废物,收拾起来并不难。”
黝黑的枪口对准了聂小青,只需一秒,这个桀骜的女人就将为她的桀骜付出代价。
“等等!”丁香忽然叫了声,起身走来。
司马风云一皱眉,随即宽慰的一笑,“香香,你是不是要亲自动手?”
第173节 第173章 吹吹
丁香盯着聂小青看了半晌,忽然摇了摇头:“不!我不想杀她。”
一句话出口,人们都是一阵诧异,谁都知道她们是死敌,干掉谁都对另一个有好处,却没想到丁香会说这种话。
“你说什么?”
“现在杀了她我一点都不光彩,对她也不公平,不就是选坐馆么,我要和她公平竞争。”丁香认真的说。
司马风云脸上闪过一丝阴厉:“孩子,你想好了,黑社会搞选举本来就很荒唐,什么叫公平,黑道有公平么,这次你不杀她,谁敢保证她以后不会杀你。”
丁香淡淡的道:“我考虑的很清楚,要是用这种手段赢了选举,我宁可不当坐馆。”
司马风云默然无语,半晌才几分颓然的道:“好吧,你自己看着办。”
聂小青盯着丁香道:“别以为你不杀我,我就会感激你,只要让我抓住机会,一定不会放过你。”
丁香嫣然一笑:“我等着。”
看着聂小青的背影,叶承欢凑过来,对丁香道:“宝贝,要么我喜欢你呢,这事做的可比你爸爸磊落多了。”
司马风云冷着脸假装没听见,把目光转向徐芳华,面无表情的道:“把这个婊子装麻袋丢到海里喂鱼。”
几个马仔不由分说,架起徐芳华就走,刚到了悬梯口,徐芳华猛地一声尖叫:“司马风云,你不能杀我……”
司马风云做个手势,叫他们停下,逼视她道:“为什么?”
徐芳华甩开凌乱的发丝,几分冷酷的道:“杀了我就等于杀了你的孩子!”
大片空气仿佛被瞬间抽空了似的,定格的是一张张错愕的表情。
连叶承欢都抽了口气,没想到整件事到结尾时又忽地来个小**。
司马风云多了几分凝重:“你什么意思!”
“我坏了你的孩子。杀了我就等于杀你的骨血,你敢吗?”徐芳华临死前终于握住根救命稻草,说这话时,也硬气了很多。
司马风云背着双手,仰面望着天空,出神了半晌,“别是为了活命故意骗我的吧。”
徐芳华冷哼一声:“你敢赌吗?”
江湖历练几十年,他一辈子都在赌,赌自己的命运,赌别人的命运,可这次他要赌的却是自己的骨血。
就在所有人都以为他不敢时,司马风云却道:“这辈子我只有一个孩子,那就是我女儿丁香。至于你肚子里的孽种……和我无关!”
他做个手势,马仔们又架起徐芳华就走,她一边被拖走一边发疯似的嘶叫:“司马风云,你不是人,连你自己的骨血都不要,你是禽兽,畜生!”
丁香默默的靠过来,红着眼圈道:“她说的要是真的呢?你就真忍心?”
司马风云眼里仿佛蒙了层雾,幽幽的道:“就算是真的,我也当她是假的!”
司马风云踏着枪声走进二层包房的时候,叶承欢正对她女儿上下其手呢。
司马风云现在的心情很烦躁,不管是谁,在刚清理了几十个叛徒,还有自己心爱的女人后,烦闷点都不难理解。
可是,他看到烦闷的场面时,尽管烦闷,还是没说一个字。
那个男人让他一点烦闷不起来,甚至还有点畏惧。
这么多年来,能让他畏惧的人不多,而且大多都死了,只有叶承欢还活着,而且算最年轻的一个。
司马风云象征性的咳嗽终于让那位半个女婿的男人有所收敛,丁香满脸晕红的整理衣裙,显得极其不自然。
两个男人相对而坐,别的人没资格在场,连丁香都不行。
司马风云慢悠悠的用雪茄钳剪断两支雪茄,分别用上好的火柴点燃,然后递给叶承欢一支。
叶承欢却没接,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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