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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神总裁爱上我-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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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擦着额角上的冷汗,战战兢兢地道:“我的神请原谅我无知的唐突,我绝对无意冒犯您的妻子。”
“我相信。”叶承欢摸着他的小胡子道:“很显然这是一起精心策划的阴谋,但和你没有关系,我只要求你为我做两件事。”
“您尽管吩咐。”
“第一,我不希望我的妻子知道我们之间的关系;第二,林佩珊是被冤枉的,您尽快处理好善后,我不希望马尔代夫的司法部门再来打扰我的妻子。”
“放心吧,我一定按照您的吩咐妥善处理。”
叶承欢满意的点了点头,掂了掂手里的酒:“这就是你所说的酒王么?”
阿卜杜拉见他没有惩罚自己的意思,终于出了口气,起身来到酒架前,手指行云流水般在一瓶瓶顶级名酒上滑过,最后停在一瓶满是灰尘的酒瓶上,他握住瓶颈,用力往外一抽,酒瓶的另一端不知道和什么东西相连,“吱呀”一声,酒架缓缓移开,露出一个幽深的地道。“真正的酒王在地道里面。”
第68节 第68章 扒开
叶承欢把手里的酒放回酒架,眯着眼睛往地道里瞧了瞧,幽幽的道:“看来你的酒窖比想象还有趣的多。”
他随着阿卜杜拉走进地道,地道一路向下倾斜,走出数十米后,又来到一扇铁门前。
阿卜杜拉在密码锁上按了几下,砰,铁门缓缓移开。
顺着地道继续走了一段,地势不断的向下倾斜,只怕已深入地底几十米了。
地道转了几个弯,前面又出现一道铁门。
叶承欢眼里闪过一丝异色,没想到阿卜杜拉的行宫下面会有这么庞大的秘密世界,虽然不知道他带自己进来要做什么,但肯定不只是品尝一瓶好酒那么简单。
第三道大门是由四道门夹成的,一道铁门后,一道钉满了棉絮的木门,后面又是一道铁门,又是一道钉棉的板门。
叶承欢暗暗思量着,这样的设计匠心独具,就算枪弹也打不开,不用猜也能想到,里面一定藏着一个惊天的秘密。
此后接连行走几百米,再也没有一道大门,此时的地道已变成一条长长的玻璃通道,好似科幻电影里面的存在,四面光滑通透,透过玻璃罩可以清楚地看到整个通道被海水包裹着,泛着幽蓝的深邃的流光,各种珊瑚和鱼虾在身边游动,美不胜收。
叶承欢知道此时他们已经来到马尔代夫的海底世界,这样一座庞大的海底工程不知要花费多少时间多少金钱才能完成。如果不是亲眼看到,谁也不会相信它的存在。
他们又走了很远的距离,地道突然收窄,必须躬身才能通过,越向前行地道越窄。
又走了几十米,他们穿过那条长长的玻璃通道,来到一座海底城堡之中,前面又是一扇铁门,阿卜杜拉连续输入了三次密码才最终将门打开。
这是一座典型的哥特式古堡,古堡炫目的密金色与幽蓝的海水交相辉映,别有一番生趣,由下而上每一条拱线、每一条花纹都向上冒出尖峰,所有尖峰错落有致、井然有序,让人感觉有一股向上飞升的合力。
一进门就是都铎样式的宴会厅,带着亨利八世时的皇家气派,墙上依然挂着精美的壁毯,还有美轮美奂的家具以及各类艺术品和收藏品,精致的壁炉上悬挂着亨利八世的画像。
木质的地板经过时间的磨砺,透着古老温润的光泽。
左边的拱门里是一间宽敞的大厅,被开辟成展示皇室成员肖像。右边是一座女性的卧室,那张红色的锦缎睡床并不过分奢华,倒是透着一股舒适的暖意。上面吊挂着哥特式的尖顶,白色的纱帘垂下来,不禁令人遐想联翩。想象着纱帘背后的美人侧卧,那种若隐若现的美,伴和着宫廷式的陈设,把逝去的岁月拉了回来。
推开一扇尘封已久的木门,扑面而来的是一片耀眼的宝光。
整个一个足球场大小的空间里堆满了各种奇珍异宝,牛眼大的珍珠,碧油油的翡翠,金灿灿的金砖,光华夺目的钻石项链,仿佛穿越万千风尘来到叶承欢面前。
阿卜杜拉恭敬地抚胸施礼,“我的神,毫不夸张的说,这里的宝藏可以买下整个马尔代夫!”
叶承欢微微凝眉,就算这位腰缠万贯的油耗子也不可能拥有这么大一笔财富,“别告诉我这些都是你的,就算英国王室也不可能拥有这么多财宝。”
阿卜杜拉不屑的撇撇小胡子,“和抠门的英王室相比,我们沙特王室才是世界上最富有的,但是正如您所说的,这里没有一样东西属于我们王室的。”
“不吹牛能死啊,别给我卖关子了,直接说这些宝藏哪儿来的吧。”叶承欢揪了揪他刚刚翘起的小胡子,疼的他嘶了一声,小胡子马上又耷拉下去。
阿卜杜拉可怜兮兮的道:“我的神,人家这次真的没有吹牛啦。”
毛发旺盛的王储殿下当面卖萌,搞得叶承欢鸡皮疙瘩掉了一地,后脖梗嗖嗖的冒凉气。
“您应该听说过历史上最臭名昭著的海盗头子黑胡子吧?”
叶承欢微微凝眉:“这些宝藏和他有关系?”
阿卜杜拉娓娓道来:“在安妮女王时代,黑胡子和他的复仇女王号甚至是英国皇家海军的噩梦。他的疯狂让他的名字在此一战后人人都知道了黑胡子的绰号,而整个大西洋沿岸陷入连皇家海军都无法确保安全的恐怖之中。
据说,这家伙长着一双深陷的、充满野性的眼睛,一脸浓密而又极具个性的大络腮胡子。胡子非常张扬,有时不得不用带子扎成很多朝各个方向乱窜的小辫儿。他独眼、一条腿由一根木头代替,一年四季穿鹿皮靴。
他精力充沛、食欲极佳,整天酒气熏天,浑身散发着刺鼻的臭汗和火药的怪味,味道之大,使每个想和他说话的人都不由自主地后退一步。他宽阔的肩膀上总是双肩披着佩带,佩带上固定着满满的子弹夹和三把插在皮套中的手枪。更绝的是,心情好时,他的肩膀上还总是落着一只悠闲的鹦鹉。而最为鲜明的特征,是每次在实施抢掠前,他那达达尼昂式的帽子下面还插上两根点燃的导火线,冒着黑烟在他两边的耳朵上翘翘着,使每个人看到他时都好像面对着一个随时要爆炸的火药桶,这就是臭名昭著的海贼王黑胡子。”
当时的海盗们打的为女王陛下服务的旗号,所以他们总是想尽一切办法避开大英帝国皇家海军。即便是狭路相逢,也尽量避免战斗,除非陷入绝境,他们是不会与英国海军交战的。但黑胡子却不论三七二十一,他天生是个亡命徒,在别人眼中看来是天塌地陷的大祸,但在他看来正好是最有刺激的挑战。
北至弗吉尼亚南至洪都拉斯之间的航线上,所有来往船只几乎都在他的抢劫范围之内,好多商船成了他的囊中之物。经过了疯狂抢劫,黑胡子战利品堆积如山。
黑胡子一死,他埋藏的财宝就成了好多人搜寻的目标,由于始终找不到,有人就想从他的头上找到他隐藏财宝的线索。
实际上,寻找黑胡子宝藏的行动从他刚被打死之后就开始了。当时,黑胡子被梅纳德中尉打死后,皇家海军的士兵们就搜遍了黑胡子海盗船上所有可以隐藏财宝的地方。但是他们搜来搜去,只发现了可可豆、葡萄酒、蓝靛和棉花,却并没有找到金银珠宝。
从那时起,有关黑胡子下落不明的宝藏就开始流传成无数种说法,因为凡是被黑胡子抢掠过的商船船长们都知道,他肯定藏起了大量的财宝,但是那些财宝究竟在哪儿呢?
于是,凡是与黑胡子有关的生活用品和住所都成了寻宝者搜索的目标。多少年之后,他们终于承认,黑胡子太狡猾了,他没有留下只言片语和任何线索,更别提什么藏宝图。不仅如此,黑胡子在死前不久曾宣称,只有魔鬼和他本人才能找到他藏宝的地点。
黑胡子宝藏也随着时间的流逝逐渐被人们淡忘。
“为了寻找黑胡子的宝藏,我花费巨资筹备了一直海底探潜队,沿着黑胡子当然活动的范围展开长达几年的搜索,终于在位于距北卡罗来纳州海岸两百米的那个所谓的飓风走廊找到了复仇女王号的残骸和他的大笔宝藏,并陆续打捞出海,为了隐藏这笔宝藏,我专门修建了这座海底城堡。”
“你这么搞,马尔代夫政府会同意么?”
阿卜杜拉笑眯眯的搓搓手指:“金钱,一切都是金钱的力量。早在五年前,我就从马尔代夫上一任政府手里买了这座岛一百年的租期,更何况马尔代夫人对我们的石油更感兴趣,现在这座岛就是我们的后花园,就算我们搞核试验也没人管得了。”
他舔了舔小胡子尖,继续说道:“我的神,现在我把它们拿出来贡献给您,还有我们伟大的上帝之城!”
叶承欢点了点头:“真没看出来你这只油耗子除了爱吹牛之外还是满有两把刷子的,赚活人钱还不算,竟能想到发死人财。”
被他一夸,阿卜杜拉得意洋洋的翘着小胡子,心里美滋滋的。
躺在宽大的天鹅绒软床上,林佩珊还是辗转反侧,一件件乱七八糟的事情搅得她大脑发胀,她索性起来,脱掉衣服,泡进温暖的浴缸里,绷紧的神经才渐渐舒缓。
恬淡的流水声,让她的眼皮渐渐沉重,不久便进入梦乡。
再次醒来时,天色已经暗淡,她擦干头发来到楼下,见叶承欢一个人坐在舒适的沙发上看电视,微微一怔:“你的王储朋友呢?”
“为了不打扰我们小夫妻甜蜜恩爱,他主动搬出去了,现在是我们两个人的世界了。”
林佩珊沉默不语。
叶承欢见她闷闷不乐的样子,宽慰道:“别胡思乱想了,阿卜杜拉会帮忙解决一切的,我陪你出去透透气吧。”
林佩珊本想拒绝,但看他兴冲冲的样子,又有点不忍,只好点点头。
金色的余晖中,两人漫步在马尔代夫小街上,街上人流稀少,每个人的表情都很柔和恬淡,走路的步子也很慢,生怕快了会错过每一道风景似的。
慵懒的海风抚着两人的头发,好似情人温暖的小手。
时间似乎在特别眷顾这片失落的天堂,涓涓溪水般静静地流淌,一切都那么从容而安静。
一直到海风把他们的头发吹得粘稠无比,才真正意识到那些不堪回首的往事终于被甩到了时间背面,这才是马尔代夫,上帝抛洒在印度洋上的一串珍珠。
眼前的种种总像一张低分辨率的照片,失落一些细节,走过一段什么样子的小路,三角梅是开着红花还是白花,椰树在海风里到底是向哪个方向拂动?
湿漉漉的风把他们吹得有点儿恍惚。
第69节 第69章 名侦探柯南
走着走着,海边一阵阵喧闹声打破了傍晚的宁静,循声望去,一帮白种人穿着比基尼在海边嬉戏玩耍,掀起点点水花,还做出各种亲昵火辣的动作,一副旁若无人的样子。
林佩珊脸颊升起一抹绯红,马上转开目光,心里却一阵飞跳,却掩饰不住对那片宝石蓝的渴望。
“我们去游泳吧。”叶承欢不失时机的发出倡议。
林佩珊蹙着黛眉,“算了吧,我不会。”
叶承欢狡黠眨眨眼睛:“不是吧,堂堂的女总裁连游泳也不会?”
“谁说做总裁就一定要会游泳的,不信算了。”林佩珊有点赌气的撅起小嘴。
一句话说不对竟耍起了小孩子脾气,让叶承欢有点好笑,他还是照样忍着没有笑出来,“咳咳,咱们难得来一次马尔代夫,你看这边的海水多好,要是不下水玩玩多可惜啊,放心吧,有我呢。”
没等林佩珊再说什么,叶承欢就拉着她的手来到海边的一座水上屋前。
水上屋是当地的特色,由于直接建造在蔚蓝透明的海水之上,住在其中,不仅能饱览海里五彩斑斓的热带鱼、鲜艳夺目的珊瑚礁以及岸边雪白晶莹的沙滩、婆娑美丽的椰树、返璞归真的茅草屋,也能聆听清亮的海鸟鸣叫……
水上屋的魅力首先来自于其近乎原始的建造方式,每间屋子都是**的,斜顶木屋的样式,原生态的草屋顶,依靠钢筋或圆木柱固定在水面上。屋子距离海岸大约10米左右,凭借一座座木桥连接到岸边,有的“水上屋”更为浪漫,没有木桥连接,而是靠船摆渡过去。
这座水上屋并没有租给游客住宿,而是专门为来海滨休闲的游客贩卖物品的私营小店,虽然规模不大,但有茶饮,有方便食品,还有泳衣之类的东西。
叶承欢随便给自己挑了件黑色四角泳裤,林佩珊则面对一件件式样夸张的女士泳衣有些犹豫。
“怎么,都不喜欢么?”叶承欢随口问道。
“样子太奇怪了,我不敢穿。”林佩珊小声道。
叶承欢看出了她的心思,反而对她有点奇怪,这妞平时八面威风的,没想到游个泳还这么保守,不过也难怪,人家从小受正统教育,在感情方面还是一张白纸,维多利亚摆着座标准游泳池也没见她用过。
他用指甲刮着脸颊,扫了眼琳琅满目的泳衣,“过去都是扒开泳衣才能看到屁股,现在是扒开屁股才能看到泳衣,啧,这泳衣做的好邪恶啊!不过,我喜欢!”
林佩珊白他一眼,责怪他说话怎么这么下流,好在老板听不懂神州话,只是瞪着一对灯笼大的眼珠好奇的盯着他们。
叶承欢指着一件白色三点式,“我看这件就挺好,试一试吧。”
林佩珊看着一巴掌宽的三点式,局促的道:“算了,我们走吧。”
叶承欢一把拉住她:“好容易来了,怎么能走呢,这样吧,我在海滩上等你,乖。”
林佩珊不情愿的拿着泳衣进了换衣室,叶承欢向店里租了防雨棚和露天椅,买了点可口的零食先来到沙滩上,在防雨棚里换好泳裤,等着林佩珊。
不远处那些老外还叽叽喳喳的闹个不停,有的男人正抱着女人,在丰胸******上毛手毛脚,有的则对周围的女性游客做着各种猥亵姿势,不一会儿,整片海滩就成了他们这帮人的世界。
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谁说外国人素质高,说白了也一点正行没有,叶承欢暗自感叹。
“看什么呢?”耳边忽然传来林佩珊的声音。
叶承欢蓦然回眸,就见穿着白色泳衣的林佩珊俏脸通红的站在面前,尽管她羞涩的夹紧双腿,两臂抱在胸前,还是掩不住凝脂般的肌肤和火爆妖娆的身材。
被他火辣辣的目光盯着,林佩珊恨不得马上藏进海水里,一边躲避着他的目光,一边小声道:“是不是挺丑的……”
叶承欢好像没听见,一声不响的盯着她,羞得林佩珊跺了跺脚:“哎呀,你……你再这么看我我走了。”
叶承欢咽了咽喉咙,一本正经的道:“我觉得我是世界上最幸运的人。”
林佩珊目色闪动:“为什么?”
“还有谁比我幸运能娶到你这么美丽的老婆呢。”
第一次被他由衷的赞美,林佩珊心里甜腻腻的,看他也没那么讨厌了,居然主动拉起他的手,“我们走走吧。”
他们走在沙滩上,沙子往鞋子里钻,脚趾缝很快就被填满了,海水有点白昼的微温,有时候扑上来舔一下,有时候走开。
林佩珊脱掉鞋袜,一边走一边踢踏着珍珠碎玉。
水里隐约有鱼的黑影,簌地就没有了。
沙砾里有幽蓝的光,细碎得好像一种幻觉,如此微小,如此纤弱,但又如此清晰。
这莫名的星光撒了一路。有的被海水轻轻推到沙滩上,就留在那里了。有些依旧闪烁在水里,被摇晃的碎浪冲洗得明暗不定。
他们回头看自己的脚印,每一个脚印窝窝里都站着一颗星星。它们随着他们的脚步,一颗一颗地出现在暗淡的沙滩上。
叶承欢心里动了一下:如果步步生莲是一种佛祖的妙法,那么平凡如你我,怎敢有星尘随步?
林佩珊却想起小时候看过的格林童话里的那一幕:男孩被巫婆拐进树林,于是沿路扔下发光的小石头,这样,他就能在黑森林里找到回家的路。
她又想起一本书里曾经提到,天上人间,万事万物,总是对称的。于是天上有星星,沙滩上就会有星星,地上有马,海里就有海马,你爱着一个人,就会有另一个人爱着你。这样想着,她偷偷瞧了叶承欢一眼,不知道他此时此刻是不是和自己一样的想法。
然而,倘若沙滩上的星星并不是为着天上的那颗星星而生呢?
远处那帮外国佬们一直在为沙滩上的星光欢呼,他们甚至踩住了其中一些,然后在沙滩上狠狠一拖,就像乡村里的孩子对待萤火虫那样。
这些幽蓝的星光被这样的暴力拖拽着,在沙滩上拖出不可思议的宽大的蓝色光带,如此耀眼,耀眼得像是拼尽了最后一丝力气。
残忍的人们却没有听见无声的惨叫。
林佩珊微微蹙眉。
夜晚被吹得越来越软……
“光是踩踩水花有什么意思,不如我们游泳吧?”叶承欢停下来挤挤眼睛。
“啊!我说了我不会。”
“别怕,我教你,很简单的。”
还没等她做出反应,叶承欢忽然一把将她扛到肩上,几步跳到大海里,把林佩珊丢进海水。
这一下可把林佩珊吓得花容失色,挣扎中喝了几大口海水,好容易才飘上海滩,全身水淋淋的,又呕了几口,好容易平复下来,扬起粉拳雨点般落在叶承欢身上,只不过软绵绵的非常受用。
“怎么样,我说了学游泳是很简单的。”叶承欢摸着下巴笑吟吟的道。
林佩珊从来没被人这么戏弄过,一时间又羞又气,冷着脸起身就走,不管叶承欢怎么讨好也不理他。
“喂,你们站住!”一个声音从背后传来,两人愕然回头,说话的正是那帮外国佬,趁她错愕之际,叶承欢握住她冰凉的小手。
叶承欢对她会意的一笑,捏了捏掌中的小手,眼看着其中一个光头男大马金刀的站在面前。
那人抱着胳膊,棱角分明的肱二头肌一鼓一鼓的,连同纹在肩上的血红色的双头鹰,分外扎眼!
“嘿,伙计,这片海滩是我们的。”
叶承欢无聊的翻翻眼睛:“证明呢?”
光头男扬了扬铁锤般的拳头,“这就是证明!”
叶承欢不屑的扬起嘴角,指了指他身后那个丰乳肥臀的白种女人:“她是我的,要不是我脱裤子证明给你看。”
林佩珊蹙着蹙秀眉,在他手背上掐了一下,叶承欢混若无事的一笑。
没想到光头男眼神里露出一丝古怪的笑意,在那个女人肥美的******上响亮的拍了一下,对林佩珊打个口哨:“非常乐意和我做个交换的话,这片海滩就是我们的。”
叶承欢搔着头发的手停住了,原本暗淡无神的眼角陡然爆闪一丝血色!
光头男的笑容僵住了,那种目光好像在哪里见过,但具体又说不清楚,因为没有人能准确的形容魔鬼的目光是什么样的。
这一刻,仿佛有股无声冰冷的黑潮一下子将他吞噬,他的呼吸莫名其妙的艰涩,胸口好似压了块万斤巨石,就连他身后的同伴也感受到森冷的冰寒,所有人想到的只有一件事:死亡!
一股无形的气场快速向四周漫散,渗进每个人的心脏和血脉,仿佛无数个蝼蚁在爬,难耐的灼热和瘙痒越发难耐!
熟悉的男人一下子变得无比陌生,变成一道黑暗中血色的幻影,林佩珊觉得好像有条皮鞭狠狠抽打在自己的脊背上,连灵魂都猛然缩紧,平时想都想不到的暴戾和凶残一股脑的灌进心窝,让她压抑的想要大声疾呼,却统统哽在喉咙里,变成一股鼻酸的感觉。
光头男连咽咽喉咙的力气都没有,整个人仿佛被烈火烧化了似的,扑通一声,竟跪倒在地,嘴角尝到一种苦涩的味道,是泪水,滚烫的泪水。
叶承欢终于收回目光,所有人同一时间呼出一口气,那种涅槃重生的感觉让他们有种放声大叫的冲动,如果再多一秒,他们都觉得自己会死掉。
短短的几秒钟,犹如经历过一次死亡的噩梦,等他们惊醒过来的时候,再没有一个人敢看叶承欢一眼。
林佩珊捂着胸口,那种从未有过的烦恶终于消散殆尽。
“魔鬼!魔鬼!”光头男满脸错愕的望着他,踉踉跄跄的后退,猛然被什么绊倒,他顾不得疼痛,连滚带爬的跑了,其他的同伴也跟着跑远。
第70节 第70章 媚忍
叶承欢转向林佩珊,刚要开口说点什么,林佩珊下意识地退了两步,清澈的眸子一闪一闪的:“你别过来!”
叶承欢低眉弄眼的笑道:“你怎么了,不舒服么?”
“你刚才的样子好可怕。”林佩珊不安的摸着冰凉的面颊,眼前仿佛有团凄迷的水雾,那个可怕的影子一点点从雾里走出,渐渐清晰,也渐渐熟悉。
“我只不过吓吓他们,老虎不发威还当我是病猫呢。”叶承欢打了个哈欠懒洋洋的道。
林佩珊心事重重的,也没情绪在逗留下去,两人换了衣服离开海滩。
叶承欢很自然的拉住林佩珊的柔荑,她面颊微红,羞涩的凝凝黛眉,忽然说了声:“你知道我为什么带你来这里么?”
“为什么?”
林佩珊只说了一声就停顿住了,清澈的眸子一闪一闪的,发出少女般的光彩。
叶承欢愣了一下,摇了摇她的手:顺着她的眼神看去,落在旁边一个公仔玩具店的橱窗里,里面摆着各式各样的公仔,唯独角落里一只粉嘟嘟的柯南引起了她的注意。
他很快想到那天晚上林佩珊独自在天台看卡通的情形,马上了然的一笑:“老婆,喜欢吗?”
林佩珊的眼神就好像没有钱的小女孩看到了糖块似的,眼睛一瞬不眨的盯着,嗯了一声后忽然面颊绯红,察觉到自己的失态,于是艰涩的说了声:“没什么,我们走吧。”但却迟迟不肯离开。
“既然喜欢我就买给你。”叶承欢又试探道。
林佩珊踟蹰半晌,想要离开,两腿却像灌了铅似的怎么也迈不开了,在神州自己也偷偷收藏了不少柯南的公仔,但像今天这只一样如此形神兼备、栩栩如生的还是第一次看到,看样子应该是某款限量版,想要掩饰自己,但实在难掩心底的冲动,只好又羞涩的嗯了一声,承认自己的想法。
看着她少女般扭捏娇羞的样子,叶承欢肚子里笑翻了天,表面上却不好带出来,他知道这妞最爱面子,对什么东西都漠不关心,难得见她对一样公仔能这么专注,他暗暗打定主意,就算再贵也要买下来送她,认识这么久也没真正讨过她喜欢,这次正是一次绝佳的机会。
想到这儿,他抬脚进了公仔店。
店主是个又高又胖的白种男人,比叶承欢还高了一头,穿着宽大的花格子衬衫,下身穿着比面口袋还大的条纹短裤,摸着闪光的酒糟鼻子和毛茸茸的络腮胡子,嘴里叼着大烟斗,半死不活的撩起眼皮,等看到林佩珊时,眼里忽然闪过一丝异彩,呵呵一笑,露出满口金灿灿的大黄牙。
叶承欢指着那件柯南公仔问道:“这个多少钱?”
店主看也没看就说:“那个不卖!”
叶承欢皱起眉头,“为什么?”
“不卖就是不卖,没有为什么。”
叶承欢隐隐有气,还没见过这么牛气的店主,“说实话我老婆看上这件玩具了,出个价钱吧。”
店主复杂的目光又在林佩珊身上溜了一下,不耐烦的道:“有人预定了,给多少钱也不卖。”
“不管他出多少钱,我都给你三倍的价钱。”叶承欢抱起胳膊,似乎决意和他耗定了。
林佩珊扯扯他的衣角:“算了吧,我不要了。”
“那可不行,难得我老婆看上一样东西,说什么我也买定了。”
店主叼着烟斗喷云吐雾的走来,打量叶承欢几眼:“日本人?”
“正经八百的神州人。”叶承欢带着几分桀骜的回答。
店主不屑的嗤笑一声:“我不和神州人做生意。”
“为什么?”叶承欢的瞳孔一阵收缩。
“世界上最狡猾最肮脏的就是你们神州人!”
“你再说一遍,我保证你会后悔的。”叶承欢的目光刀尖般锋利,令人不敢直视。
店主忽然触电般的一颤,嘴里烟斗差点掉了,下意识地后退两步。
林佩珊蹙着黛眉,自己的麻烦已经够多了,她实在不想为了一件公仔再生麻烦,“我不要了,我们走吧。”
叶承欢一摆手,盯着店主一字字道:“说吧,到底怎么样你才肯卖我。”
店主不怀好意的看了看林佩珊:“这样吧,只要你的甜心愿意和我亲个嘴,那件公仔就是你们的了。”
林佩珊咬紧嘴唇,对他的无礼十分气愤,不过更多的是担心,担心的不是叶承欢,而是这位粗鲁的店主。
没想到叶承欢的眉色只是紧缩一下,很快又舒展开了,“我替她亲你,好不好?”
一句话出口,林佩珊怔住了,叶承欢要和这个又丑又胖的家伙亲嘴,想想都恶心,他疯了么?
店主更是莫名其妙,继而哈哈大笑,喷出一股子令人作呕的烟臭味,一副挑衅的姿态道:“好啊,你要是真敢吻我,我就把公仔送你。”
叶承欢扬扬眉毛,扭扭腰,掰掰手腕,摇摇脖子,忽然一把揪住店主肥厚的血脖,一只手就把他二百多斤的躯干凌空提起,店主半身酸麻,一阵手跑脚蹬,却半点力气也使不出,样子十分滑稽。
叶承欢两步跨到陈列柜前,挥手扫掉桌上的瓶瓶罐罐,将店主肥硕的身子四仰八叉的摊上去,两手按住他的手腕,两脚锁住他的大腿,在他的嘴上、脖子上一通狂吻。
店主一摊烂肉似的躺在那里,丝毫动弹不得,只有任凭摆布的份儿。
这一刻,林佩珊看得目瞪口呆,不知道为什么,她的鼻翼一阵酸楚,眼圈居然微红,清澈如水的眼睛里仿佛有雾,一切都变得模糊而遥远。
叶承欢从店主身上下来,吐了一口口水,吧唧吧唧嘴巴,干笑两声,“那家伙……口味有点重。”
林佩珊香肩微耸,冰霜般的脸颊红扑扑的娇艳欲滴,翕动了几下嘴唇,所有的言语化作长长的一声叹息。
半晌,店主才从陈列柜上下来,一张络腮胡子的粗豪面庞像大红布似的,看着叶承欢的眼神多了一丝扭捏。
叶承欢拿起那只柯南公仔,在手里掂了掂,“按照约定,这个该归我了吧。”
店主讪讪的搔搔后脑,看着叶承欢的眼神古怪极了。
出了公仔店,叶承欢把那只一吻买来的柯南玩具交给林佩珊,一脸诚恳的道:“老婆,送给你。”
没想到林佩珊把公仔狠狠的摔在地上,激动地道:“叶承欢,你是傻瓜么!”
叶承欢也不生气,弯腰捡起地上的公仔,拍掉上面的尘土,“怎么了,你不是很喜欢吗?”
林佩珊转过身子,香肩起伏着道:“一只玩具而已,值得你这么犯傻么?”
叶承欢淡然一笑:“虽然我们是假夫妻,我也知道你不喜欢我,而且我也一直吃你的喝你的,开你的车,住你的房子,难得有一样东西是用我的能力买来的,对我来说,再没有比这件事更值得做了。”
林佩珊缓缓回身,眼眶里挂着几丝脉脉的晶莹:“……我讨厌你、嫌弃你,对你一点都不好,值得你这样么。”
叶承欢忽然抱住她温软滑腻的身子,柔声道:“你说呢!”
林佩珊一动不动的匍匐在他滚烫的怀里,感觉自己的身体正在一点点的冰解,融化。
叶承欢把柯南公仔又放在她手里,问了声:“喜欢吗?”
“嗯。”林佩珊爱不释手的抚弄着,小女生一样娇羞无限。
回到住处,就见那位可爱的印度女孩艾希娅正坐在大厅里,一副火急火燎的样子,自从林佩珊被警方带走,她就一直四处奔波,后来听说在王储殿下的行宫,于是匆匆赶来,林佩珊就把经过简要说了,艾希娅双手合十,无比虔诚的默默祷祝一遍。
叶承欢肚里发笑,但表面上还是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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