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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神总裁爱上我-第16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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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承欢的人毫无顿挫的往旁一滑,这一拳轰到地板上,登时砸碎了三块地砖。
叶承欢如法炮制,勾着脚尖,又踢中对方的大腿,只不过这下比刚才更狠,直接踢得他整个身子都条件反射般弹了一下,生铁似的一张脸疼得扭曲在一起。
这次,叶承欢并没打算给他反击的机会,紧接着一拳又打在他胳肢窝里,然后又是一个脚尖踢上他大腿。
黑人往后一个踉跄,退出好几步,右边的胳膊,和左边的大腿全都抬不起来,疼得他满头大汗,不住呲牙咧嘴,捂着胳膊,掂着脚尖,样子十分狼狈。
他气喘吁吁的骂道:“狗娘养的,这算绅士的方式么,你能不能换个部位打!”
叶承欢邪魅的一笑:“可惜你不是绅士,打狗的时候我向来喜欢这样打。”
“混蛋!”黑人哇哇爆叫,抡起拳头,不管不顾的扑了上来。
叶承欢冷眸一闪,一把扯住他打来的拳头,顺势重重一拳打在他胳肢窝上,只不过这一次他毫没留情,一拳下去,咔嚓一声,直接砸断了他一排肋骨!
恐怖的是,所有人都眼睁睁的看着黑人小山似的胸脯瘪了下去。
炮弹一样的爆发力!车祸一样的拳头!
紧接着,他又是一个扫腿,脚尖不偏不倚再次踢中黑人的大腿,在更响亮的一声过后,那家伙的大腿骨生生被踢断!
叶承欢抓着他的胳膊,顺势一个缠绊,黑人两米多的身躯铁塔般轰然倒塌,就好像摔倒了一面墙。
还没等他挣扎几下,叶承欢一脚踩下去,把那个黑黝黝的圆脑袋直接踩爆,脑浆和血水溅了一地,眼珠子都被颅脑压力弹到对面墙上!
黑人的神经反射装置在尚未失效的情况下,又抽搐了几下,便再也没有半点儿声息。
刹那间,整个空间死一般的沉寂!
只有一对死神般的目光,在空寂中来回游荡。
几个灌篮高手全都木头桩子似的戳在那里,那股子傲慢的气势被无情扫荡。
此刻,在他们眼里,那个黄种男人仿佛一下子高大很多,全都被他的阴影压得喘不过气来。
“你们……”叶承欢刚开口说了半句话,几个大个子便跑得一毛不剩,如果在篮球场上也有这种速度的话,也不至于在nba没饭吃,跑到这里给人家做打手。
就连见惯了大世面的邱健鸿都在猛吞喉咙,司马兄弟不用抠嗓子眼,就直接把午饭吐了出来。
说实话,自从在酒楼见面,他们就把那个其貌不扬的男人放在心上,谁也猜不透丁香的眼光怎么会沦落到这种地步,现在他们明白了,尤其是司马洋不知道有多庆幸,一想到初次见面时,自己还自不量力的要试试人家的力量,现在想起来后怕得脊梁发凉。
丁香腻在叶承欢怀里,“老公,我只是让你替我出出气,你下手也太残忍了。”话虽这么说,可这妞的脸上没半点儿害怕的样子,相反的,每次看到自己心上人杀人的时候,她都会有种别样的快感。
叶承欢撇撇嘴,又一巴掌结结实实的拍在女人的屁股上,这妞居然还好意思说自己残忍,刚才她用高跟鞋踢别人脸的时候怎么不说了。
要是就这么走了,司马兄弟实在不忿,司马洋带头要上去找到天龙,把他大卸八块,给马王爷报仇。
但邱健鸿担心夜长梦多,毕竟这里是天龙帮的地盘,真要是打草惊蛇,就算这帮人有三头六臂也别想走掉。
更何况天龙说的清楚,风云会里有内鬼,他惦记老爷子的安全,事不宜迟,必须赶紧回去。
他们出了洗浴中心,不怎么费事,便干掉了外面的天龙帮马仔,上了车,风驰电掣般冲出西区,来到和平医院。
到了医院时,风云会和马王党的人已经散去了大半,只留下小部分人善后。毕竟这里是燕京市区,各路大人物的眼皮子底下,像这样黑帮大规模聚集,很容易引起警方注意。
司马风云已经带人回到东区,马岳峰也带着马王党的人回到自己帮会。
长年在国外享受闲适的求学生活,刚回燕京不久,在一天之内,便遭遇了人生大转折,先是父亲被杀,紧接着被司马风云一句话推到帮会老大的位子上,对他来说,这一切都像场噩梦。
但身为马王党的新一届坐馆,不管心里有多苦,为了父亲的在天之灵,为了帮会的几百个兄弟,他都必须咬牙挺着。
帮会里一大摊子内忧外患都等着他去面对,何况他除了面对之外,别无选择。
邱健鸿对留在医院的马仔们做了番安排,便带着丁香、叶承欢他们离开和平医院,赶往风云会总坛。
路上,邱健鸿给司马风云打了电话,简要说了下去天龙帮的事,听到他那边安好的声音,才稍稍放下点儿心。
叶承欢把这一切都看在眼里,难怪司马风云对邱健鸿会如此信任,他对司马风云和风云会的确是忠心耿耿。
汽车一路奔行,穿过钢筋水泥的丛林,眼前的地貌渐渐的清晰起来,叶承欢隔着车窗一看,他们已来到一片古朴的民居区域。
一条条小街和胡同蜿蜒曲折,纵横交错,一座座古老的砖墙,一道道斑驳的痕迹,一扇扇镶满铜钉的大门,一个个高大的门楼,都在许多着一个个古老的故事。
推着小车卖年糕的,卖冰糖葫芦的,吹糖人的,捏面人的,挑着担子卖水果的,还有跳皮筋的小女孩,玩弹球的小男孩,踢沙包、滚铁环,凑在一起叽叽喳喳,这些现在都市小孩不曾有过的回忆统统可以在这里找到,还有过道里骂孩子的,门楼底下唠闲嗑的,倒尿盆的,应有尽有,一副浓郁的市井画面在眼前徐徐展开,仿佛世外桃源,将都市的滚滚红尘隔绝在外。
不像那些冷冰冰的钢筋混凝土建筑,这里到处都是人情味,到处接着地气,在繁华喧嚣的燕京难得能有这么一处让人回味的地方。
叶承欢目色有些迷离,好像穿越了时空,一下子扎到过往的某段时光,还有那段不堪回首的童年里,偶尔一两次让人开心的绽放!
他不是一个喜欢活在过去的人,相反的,尽管他杀过很多人,做过很多被道义不容的事,但他永远健康,永远积极,永远乐观。
否则,那个曾经被世界遗忘的孩子不可能活到现在。
他的嘴角不由自主的浮现出一丝自嘲的笑意。
“老公,你怎么了?”旁边的丁香看出他有些变化,于是关切的问道。
一句话,把他拉回到冰冷的现实中,他怔了怔,才道:“哦,没事。我只是觉得奇怪,你老爸安排在这里请客还好理解,难道风云会的总坛也在这里?”
“是的。干我们这行的见不得光,风云会之所以会选择这种偏僻地方,就是这个原因。但是,你要是以为这里的价格很便宜,那就错了。”
叶承欢对如今燕京的事情并不是很清楚,“就这破地方也很值钱吗?”
“当然。”丁香嫣然道:“现在燕京抄得最热的房产就是四合院,正以空前的高价进行交易,交易价格多在1000万元至数千万元神州币之间,甚至还有九千多万元的豪宅。
市区的四合院价格已经升到了每平方米5万到16万元神州币,院子面积在150到2000平方米。如果进行租赁,200平方米的四合院月租金在2万到3万元神州币。
目前,随着城市开发,燕京的四合院已经不到16万座。其中只有3000座归个人所有,由于是可直接买卖的对象,业界人士非常关注这些四合院。
所以说,现在的燕京,最贵的不是别墅,而是四合院,在这里居住的个个都是千万富翁!”
叶承欢翻翻眼睛:“二手的旧房子房都值上千万,估计我做保安时租的筒子楼也能值个几百万吧。”
丁香笑道:“那种破楼十万都没人要。这些四合院大多是从祖辈传下来的,很好的保留了神州古民居的精华,神州像这样的建筑已经越来越少了,所以才显得弥足珍贵。”
两人聊着,车子已经在一条东西老街上停了下来,一行人下了车,一头扎进一条深深的胡同。
走在古旧的青石板上,满眼都是剥落的痕迹,两边是一座座青堂瓦舍,气派点儿的门楼前有的还有石头狮子和栓马桩,虽然现在早已失去作用,但它们见证过的时光要远远超越人类。
这片古民居里的胡同十分驳杂,一般人第一次到这里,没一会儿就会被那些七拐八拐的胡同给转蒙了,这里的胡同纵横交错,绵延曲折,似乎永远都走不到头似的,更像是一座超级大迷宫。
叶承欢一边走一边想,难怪司马风云会把总坛放在这里,如果遇到敌人攻击的时候,这些古民居和胡同就是最好的掩体,错落的地形让敌人根本无从发起进攻,狭窄的胡同很容易变成一夫当的战斗堡垒。
不得不说司马风云的眼光和见地都十分独到!
不过这点儿小地形对他来说根本不是问题,黑暗风暴任何一个佣兵都经历过苛刻的地形训练,再陌生的环境,只要走过一遍,就算闭着眼睛都能摸回原路。
他们七拐八拐的来到“王府胡同”,丁香介绍说,因为古代的一位郡王爷曾经就住在这里,故此得名。
而那个郡王爷的府邸现在成了黑道枭雄的老巢,为此,司马风云支付了足足八千万神州币,而且还动用了各种非常手段,才从原主人的手里搞到的。

第500章 给大爷叫一个
由此可见,它实际的价格远远不止八千万!
来到一个高大气派的门楼前,一抬头便看到“郡王府”三个大字,尽管历经了几百年的风雨,此刻看上去还是隐隐透着岁月的威严。
门口一左一右摆着两头大石狮子,昂首挺胸、张牙舞爪,做傲天怒吼状。
上马石和下马石都磨得油亮亮的,不难想见当年这里宾客如云的景象。
厚重结实的大门板上,镶着几十颗大铜钉子,有的地方已经锈迹斑斑,门上的朱漆也都剥落不少,但一眼看上去还是显得无比庄严。
这块郡王爷的旧居,是一座有三进式正院和偏院的大宅院。
整座院落是燕京典型的富豪之家的传统院落。
一边往里走,丁香一边给他介绍,据说该院平面布局是依照“凤凰双展翅”的格局布置的。
凤凰向前可吃到米粮市的米,向后可喝到贺兰桥下的水,是古人眼中的一块风水宝地。
一进院门,就看到“米颠拜石”的砖雕影壁,刻的是北宋著名画家米芾面对奇状怪石躬身作揖的故事,影壁题材反映了主人之高雅情趣。
拐过影壁为第一进院落,两侧有厢房各三间,正对的过厅以前是家庭休息、待客之用的空间。
从过厅东面窄道可进入第二进院,院落较小,只有两边厢房各一间。再穿过一道门往里走,就到了内院,正房面阔五间。
底层是窑洞,正房角窑炕围画《西厢记》故事,色彩很绚丽。
院内门窗上的雕花玻璃刻满了吉祥精美的图案。
二层是双坡硬山顶瓦房,房屋用通天柱筑出深深的前廊,很有气势,柱间雀替上的镂空木雕刻有云龙图案,石鼓、石栏板上也雕刻着奇灵异兽。
登上二楼,可以细看对面厢房屋顶传说中的奇兽“朝天吼”的砖雕烟囱帽。
在长幼有序、尊卑有别的古代社会,四合院内宅居住的分配是非常严格的,内宅中位置优越显赫的正房,都要给老一代的老爷、太太居住。
北房三间仅中间一间向外开门,称为堂屋。
两侧两间仅向堂屋开门,形成套间,成为一明两暗的格局。
堂屋是家人起居、招待亲戚或年节时设供祭祖的地方,两侧多做卧室。
东西两侧的卧室也有尊卑之分,在一夫多妻的制度下,东侧为尊,由正室居住,西侧为卑,由偏房居住。
说到这儿,丁香发现叶承欢的表情有些古怪,不禁脸上一红:“你在想什么?”
“还是封建社会好。”叶承欢玩味的感叹。
丁香羞答答的转过脸去,当然明白他肚子里的小九九。
叶承欢又补充一句:“怪不得四合院会这么贵,现在有钱人越来越多,有钱人的财富和情人是成正比的,谁不想把所有女人都放在一起住,每天想睡谁就睡谁。”
丁香无奈的瞧他一眼,“男人想的只有自己,他有没有想过,女人之间要怎么相处。”
她来到一口古井边上,流连的徘徊一圈,道:“这口井叫做美人井,据说当年郡王府的一个侧福晋就是因为被正房逼迫,最后跳到这口井里自杀。”
说话的时候,她睫毛微颤,秋水般的眼眸里凝着淡淡忧郁,刚好一阵北风,头上的落叶哗哗的落下,一副凄凉美景。
叶承欢哑然无语,说者无意听者有心,他也只是当笑话随便说说而已,没想到从不多愁善感的丁香居然动心了,此刻,她复杂的思绪恐怕连她自己都说不清。
不过她很快浅浅的一笑,拉起叶承欢的手,“我们走吧,里面还有好多好玩的东西呢。”
叶承欢干笑一下,丁香这种刚烈阴狠的女人从来不会轻易爱上一个人,但只要她爱上了,就是一段飞蛾扑火般的壮烈爱情。
她一面是叱咤风云的黑道大佬,另一面是女人,她也有自己的喜怒哀乐,愉快的和不愉快的点滴,但不管什么时候,她在自己面前总是把自己不快乐的一面隐藏起来,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让他快乐。
在外面,只有别人讨好她,她从来不会讨好任何人,但对自己的心上人,她可以放下身价,甚至放下尊严,不计一切代价的讨好他,甚至让叶承欢有时候都觉得难以招架。
在爱情方面,这个女人有着近乎偏执的单纯。
林佩珊是一座冰山,丁香则是一团火,一团随时可以把叶承欢烧化的烈火。
院子的建筑很别致:石头路坑坑洼洼,走廊弯弯曲曲,墙壁上有孩子稚拙的涂鸦,不经意的拐弯处又赫然出现一个个小小的院子,坐着位头发花白的老太太,正在暖棚里种着辣椒与西葫芦。
“张婆婆,你好。”丁香对老太太打招呼道。
老太太半晌才反应过来,大声道:“你说什么?”
丁香笑着摇摇头:“我说您今天好漂亮!”
这句话老太太倒不耳背了,笑的好似少女般灿烂。
女人,无论什么年龄的女人,最离不开的,就是夸奖。
“那位老太太是谁?”叶承欢不理解在黑社会老巢怎么还会有个老太太。
“她曾是这座宅子里的小姐。”
叶承欢有点儿不可思议的眨眨眼:“小姐?她就是传说中的大家闺秀?”
丁香抿嘴笑着点点头。
叶承欢好奇心起,大声向老太太问道:“老人家,您高寿?”
“你说什么,我不高,也不瘦……”老太太耳朵又出毛病了。
“我问你多大年纪了?”
“哦,哦,我还小呢,今天才108岁。”
叶承欢倒抽口凉气,仔细打量一番,怪不得丁香说她是大宅门的小姐,看她一对伶仃的小脚,八成还真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
要是照她年龄推算,她至少也是晚晴民国时候的小姐。
丁香指着面前的一座木制阁楼道:“这就是张婆婆当初住的绣楼。”
叶承欢抬头一看,阁楼十分别致,红绿相配合,花纹也细致多样,只不过那漂亮的扶手上已挂满了洗过的衣物。
“虽然现在宅子已经被我父亲买下,但原来宅子里的人也都搬了出去,但这是张婆婆从小长大的地方,她怎么舍得离开。我父亲也没勉强,便把这座绣楼和院子留给她住。”丁香介绍道。
叶承欢点点头,看来司马风云还算有点儿人情味儿。看着绣楼和面前的老人,睹物思人,叶承欢难免一阵神往。
出了这座院子,再往前走,又到了一层院子里,院中的植物很多,有一棵不很高大的丁香树就在月亮门前,上面有数不清的紫色小花纤柔的点缀在枝头,风吹过便上下颤动,散发出阵阵令人无法抗拒的香气。
看到这棵树,丁香是最美丽而妖艳的植物,但它的香气里却含着毒素,如果凑近了去闻,不一会儿,就能让人发晕。
简直像极了身旁的女人。
他们一直来到正房,刀疤、小白龙和风云会一干头目都在里里外外站着,邱健鸿等人过去和他们谈话。
叶承欢刚要进去,一抬头,看到门口挂着个“流气”的八哥,拿白眼瞅着人,神情十分倨傲。
他伸手勾勾八哥的嘴巴,笑道:“给大爷叫一个!”
八哥翻着白眼,不耐烦的说了声:“滚!”
叶承欢拧了拧眉毛:“你特么真是鸟仗人势,连一只扁毛畜生都这么嚣张。”
他一把打得八哥羽毛乱飞,扑棱着翅膀嘎嘎怪叫:“救命!救命!”
丁香真有点儿苦笑不得,这么大个男人居然跟一只八哥较起劲来,真拿他没办法。
这时,司马洋从里面出来,道:“妹子,老爷子让你们进去。”
丁香点点头,这才带着叶承欢走进大厅。
整个厅堂十分开阔,一切都是古香古色的陈设,熏香炉里青烟袅袅,空气中有种很舒服的檀香味。
正中间的墙上挂着一幅手书的大字,写着“老虎厅”三字,飞白流转、银钩铁画,直欲破纸而飞!
一张高交椅上铺了一整张的虎皮,司马风云就端坐在虎皮上,一身青衫,一双布鞋,一手握着紫砂壶,一手捏着紫檀佛珠,面色端严而凝重。
大厅两边坐着的都是风云里的重量级人物,都按级别大小排下来,井然有序。
其余级别不够的只能站在后头,那些级别更低的小头目和马仔们干脆连进来的资格都没有,只能在院子里喝风。
司马风云静静的听着邱健鸿把话讲完,一句话也没言语,老虎厅里静的落针可闻,只有墙角那台老式的大座钟咔嚓咔嚓的走个不停。
随着叶承欢和丁香进来,所有人的目光全都落在了叶承欢身上,带着丝丝古怪的神色。
“我听健鸿说,今天要是没有你,你们也不可能平安回来,是吗?”司马风云平淡的道。
“嗯。”叶承欢只是从鼻子里哼了一声,连嘴巴都没动。
司马风云老怀为之一畅:“你给风云会立了大功一件,打算让我奖励你点儿什么呢?”
叶承欢翻了翻眼皮:“别套近乎,和你很熟么,我出手只是为了保护我女人,和风云会有个毛关系啊!”
一句话说出来,仿佛投下个小型炸弹,在场的人全都大吃一惊,像看着稀有动物似的瞧着叶承欢。
丁香脸蛋白了白,她清楚叶承欢的性子,一身剪不断、抚不平的毛刺,说不定什么时候就扎人一下,不过在这种场合说这种话,也太让人下不来台了,何况自己父亲还是个极要面子的人,忙扯扯他的衣角。
司马风云更是老脸一僵,心里暗暗的骂着,臭小子,仗着自己有本事,从来不把这个岳父放在眼里,当着这么多人面,让我这张老脸往哪儿放。
叶承欢揉揉鼻子:“那啥……我不要啥奖励,给把椅子坐坐就行?”
不管怎么说,他总算把话拉回一点儿,丁香和大家这才稍稍释然。
“看座!”司马风云一挥手,马上有人给添了两把椅子,叶承欢和丁香这才坐下。

第501章 一夜北风紧
司马风云又挺直了腰板,一副老辣的样子看着他:“只要你想,风云会的椅子任你挑。”
谁都听得出他的话是什么意思,叶承欢当然也不例外,“还是给别人做吧,我屁股太硬,怕给你坐坏了。”
听他这么一说,司马风云也不再勉强,做女婿的话,他怎么都瞧不上叶承欢,不过要是能把他收到风云会效力,司马风云就如虎添翼。
这小子恐怖的战力,敏锐的头脑,都是他眼里的不二之选。
对于这一点,他一直都没放弃过。
可对方偏偏不买他的账,尤其是那小子软硬不吃,风雨不透,就连司马风云这个老江湖都拿他没办法。
他清了清嗓子,话锋一转,对大家朗声道:“今天把大家召集起来,是因为我要有一件重要的事宣布。”
最近一段时间,司马风云对帮会的事渐渐低调,直到今天在八大碗酒楼宣布要下海的消息,就让所有人大跌眼镜,紧接着马王爷被杀,邱健鸿谈判不成,还有背后一系列扑朔迷离的因素,都让大家对司马风云往后的决定十分在意,于是全都凝神静听。
“我决定,立刻召集风云会所有兄弟,横扫天龙帮!”每个字都像炸弹,在每个人耳边炸响,这话一出口,立刻在人们中间掀起一阵骚动。
“司马先生,这样做是不是太冒风险了,天龙帮的实力一点儿都不弱,我们要是公开去和他硬碰硬的较量,就算赢了也难免会有巨大损失。咱们事先已经商定,我派几个刀手暗杀天龙,然后咱们再把天龙帮一举吞并。”邱健鸿急道。
司马风云淡淡一笑:“健鸿,有时候你太天真了。其实你要去天龙帮谈判之前,我就已经打定主意了。之所以同意你们去,就是为了探探对方的虚实。”
叶承欢猜想得没错,原来司马风云早就盘算好了,让他们去天龙帮谈判,无非是拿他们当烟雾弹,让天龙以为风云会怕了,从而做出错误判断。
这条老狐狸做任何事都会算计得清清楚楚,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有利、什么没利,一切都在他掌握中。
邱健鸿满头冷汗,显然没想到司马风云的心机会如此可怕,明知道谈判不会成功,明知道让他们这些人去天龙帮,就等于进了龙潭虎穴,居然会拿自己的亲生女儿去做炮灰。
“健鸿,你是不是觉得我太残忍了,明知道是送死,还让你们去天龙帮?”司马风云一眼就看穿了邱健鸿的心思。
邱健鸿怔了怔:“没……没有……”
“我知道你一定会这么想,大家也都会这么想。你们都是我的左膀右臂,我就算再狠毒,也不可能狠毒到这种地步。我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我知道你们一定会平安回来。”
邱健鸿越听越是心惊,他发现自己根本就不了解自己的老大,司马风云远比他想象的要高深得多,可就算他再高深,难道还能未卜先知么?
“我不明白。”
“原因很简单,因为有叶承欢那小子在,就算天塌下来,他也能给你们顶住。”
司马风云很少夸奖一个人,可他对叶承欢的这句夸奖已经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
人们的目光又一次锁定了那个其貌不扬的年轻人。
叶承欢摇着二郎腿,叼着烟卷,神色惫懒的道:“别这么看我,我会骄傲的。”
“天龙不是傻瓜,他既然敢动马王,就一定做好了应对准备,就算派再好的刀手也杀不了他。要想干掉天龙帮,只能硬碰硬。”
“可是……”
司马风云把脸一沉,摆了摆手,打断了邱健鸿的话,“我已经做了决定,谁要是在这个节骨眼敢给我打退堂鼓,一律按帮规处分!”
邱健鸿额角的青筋暴起,急得连连搓手,却也不敢再说什么,他了解司马风云的脾气,他做出的决定,任何人都改变不了。
接下来,司马风云开始分兵派将,除了金堂做为风云会留守力量外,其余木堂、水堂、火堂悉数出动精锐力量,其中木堂和水堂分别从南北贯彻,一举冲击天龙帮总坛,火堂则在外围收网,歼灭天龙帮残余力量,除了风云会旗下金木水火四堂外,还有“铁血十三鹰”分别率领的风云会十三个舵的兄弟,他们直接隶属风云会总坛,由司马风云全权掌握,基本上相当于总统的近卫军,是社团最精锐力量。
他们在整个西区严阵以待,随时对各堂发起策应。
黑道火拼不像现代战争,黑社会基本还停留在冷兵器时代,最关键拼得不是武器,而是人多。
从这一点来看,司马风云的部署无懈可击!
司马风云的整个安排也只有几句话而已,像什么煽动性的话一个字都没说,不过养兵千日用兵一时,这些事不是靠危机时刻说说就行,而是靠平时的点滴积累。
司马风云早就看透澈了,混社团的无非是两个字:一个是钱,一个是义。
风云会之所以能发展到上千兄弟的规模,最重要的原因就是钱。
燕京流动人口超过千万,这些人当中混不上饭的年轻人大有人在,黑道是高风险职业,为此,司马风云不吝金钱,付出成倍的好处,才吸引了众多人的拥戴。
以司马风云的老谋深算,早就看得很清楚,帮派斗争有时候和国家斗争一样,胜负的最关键因素是金钱。
黑社会打打杀杀、此消彼长几百年为了什么?无非就是为了一个“钱”字。
所以,在参透了这一点之后,他才会听取邱健鸿和丁香的意见,由黑道转投商业,将黑道事业放低,转而投向赚钱方面。
其实,马岳峰只是初来乍到,他的见解未免稚嫩了些,对于这一点,司马风云早有见地,只不过借力打力,随着邱健鸿和丁香的鼓动,推波助澜一下而已。
第二个字就是义,他参透了黑道各帮派的兴衰,从古至今干这行最提倡的就是这个字。
为什么?
因为黑道本就是一个个松散组织,如果没有兄弟情义,早晚金钱会变成毒蛇,反噬社团里从上到下的力量,因此,司马风云深谙其道,给出的价钱永远是燕京第一位的,而且对社团里的每一个人都能做到一视同仁。
徐芳华和丧尸反水事件后,司马风云痛定思痛,回到燕京,对社团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整顿。
他可以连杀三个堂主,也可以给一个有功的马仔一套价值300万的高级公寓。
这一点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很难。
这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那么多人会加入风云会,为司马风云效犬马之劳。
“去做事吧。”司马风云一口气安排完毕,整个人也露出几分疲惫,各位堂主领了命令,纷纷下去办事。
老虎厅里只剩下司马风云和邱健鸿几个人。
邱健鸿怎么都觉得这么做不妥,于是壮壮胆子,道:“会长,就算您不愿意听,健鸿也不能不说,还是那句话,天龙帮的实力非同小可,天龙既然敢那么做,事先就一定做了充分准备,双方正面交锋,不知要死多少弟兄,到时候惊动了警方,被匡飞抓到把柄,后果不堪设想啊。”
司马风云闭着眼睛点了点头,缓缓道:“健鸿,你担心得很对,我也早就想到了。不过……我从来不打没把握的仗。”
的确,在邱健鸿心目中,司马风云之所以在道上能所向披靡,金钱、兄弟、头脑、手段,这些东西该有的他都有,现在听起来,他好像话里有话。
司马风云微微睁开眼,在邱健鸿、司马兄弟、丁香和叶承欢脸上逐一扫过,最后指向窗外虚空,平静的脸上隐含着某种阴森和冷酷。
“你放心吧,一切都在咱们哥们儿的掌握中。现在还不是翻牌的时候,到了节骨眼儿我自然会把谜底告诉你们。我现在要说的是,天龙很快就要完蛋了!”说到最后,他的眼角忽然闪出一道锐利的锋芒……
一夜北风紧,吹得郡王府一间小院里的腊梅沙沙的响。
冬天的燕京,夜晚总是像一个风流的浪子,一头闯进小姐的闺房,来得快,走得却慢。
这个小院不大,却布置得十分雅致,雕花的木格子窗户里,正堂屋的三间精舍仿佛有一灯如豆。
院外隐隐传来一阵好听的高跟鞋声,紧接着吱呀一声,堂屋的木门从里面拉开,叶承欢早已脱了外套,只穿了件咖啡色的贴身保暖斜倚着门口,拿出一根烟,在手里弹了弹,然后悠然点上,眼睛眯成一条缝,歪着脑袋,向小院门口打量过去。
很快,丁香戴着墨镜,踩着红色高跟鞋、高领毛衣、黑色皮裤,不疾不徐的出现在小院门口,被门口的风一吹,没系扣儿的黑色长风衣和秀发全都飞舞起来,显得异常魅惑!
叶承欢的眼睛亮了,跨出几大步迎了上去,一把抱住了女人的腰,把她的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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