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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主没行情-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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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的第一次婚姻是不幸的,当时她年纪实在太小了,又长年寄宿在教会办的女子学校,因此一见到年轻又俊帅的裁缝师傅,一时芳心暗动,便将身心交与对方。
  交往不到三个月便珠胎暗结,不同意他们结婚的牧师父亲甚至提议孩子生下后送人抚养,他的女儿绝不嫁一贫如洗的穷小子。
  但被爱冲昏头的她根本没法放下这段情,在情郎花言巧语的怂恿下,收拾细软与之私奔。
  可现实并未如想像中美好,一段恩爱日子过后,生活越见捉襟见肘,孩子一个个出世,他们也越来越贫困,为求三餐温饱几乎让劳力工作压得喘不过气来。
  她常想当年若没有一时冲动而嫁人,如今仍貌美的她定能与杭特匹配得上,而非拖著三个孩子,看人脸色。
  “杜兰莎,我有没有说过别来烦我这句话?”现在的她,引不起他丝毫欲望。
  一样美丽的胴体,一样楚楚动人的脸蛋,可是却像少了什么,让他感到厌烦。
  仰起头,她笑得特别妩媚。“我只是想帮你……”她见到他脸上隐隐的红痕,忍不住心疼的伸出手欲抚——“不要碰我的脸。”杭特眼一冷地挥开她的手。“你能帮我什么,替我挡下这一巴掌吗?”他不想让她碰触他的脸,感觉太私密了,这里……好像已被烙印上某人的记号。
  如果可以的话,她连死都愿意替他承受,可是他不会领情的。她苦涩地想著。“你今天的心情似乎特别烦躁,不太开心。”
  她的话说进他的心坎底,他烦闷地让雨水直接打在脸上。
  “虽然我的身分很低贱,但我是个好听众,你若心里有事大可对我直言,说出来会比闷著好过些。”
  其实她也是有心机的,想藉由他倾吐心事,一点一滴渗入他的心,让他冷漠的心容许她的进驻,剽占一小块地位。
  婚姻是不敢奢望,但以他的身分,外面有几个女人是常有的事,最爱往往不是受法律保障的妻子,而是懂得迎合、满足他欲望需求的情人。
  是的,情人,她将自己定位于有情的爱人,而非贪求金钱的情妇,即使在世人眼中她仍是受人唾弃的、可以买卖的“货物”。
  “既然知道自个身分不适合就别开口,免得惹得我更烦。”她以为自己是谁,也配过问他的事?
  “可是我想替你分忧解劳呀!”她的心,受伤了,却又不肯死心地想从他身上汲取一丝丝爱意。
  “你逾矩了,杜兰莎。”他再度将试图挑起他欲火的女人拉开,单手钳握她双腕高举过头。
  “我……我只是想服侍你,一尽你买下我的义务。”粉舌一伸,她故意舔著唇,散发引诱意味。
  她真的害怕他不再要她,他今晚的表现实在太不寻常了,基于女人的第六感,她知道一定有事发生,而且是她不乐见的事,否则一向最爱吻遍她全身的男人怎么可能连一个吻也不给她?
  要她如何不惊不惧呢?凝望著他不受引诱转过身去的伟岸背影,杜兰莎无端生起寒颤,难道她终究得不到他的心吗?
  杭特忽地又转回来,以食指挑高她的下颚,“你还是很美,一个会让男人感到满足的女人。”
  他的指尖由颈线一路滑至腰际,在小巧的肚脐眼划了一圈,停在葱郁的金色草原上便不再往下滑动。


  “可是你犯了一个最大的错误,那就是爱上我。”他想起比她更美的一头小野猫,银色瞳眸倏地转深。
  “什么你……”她顿时一抽气,发冷的四肢微微颤抖。
  “你忘了我的原则,这是你最愚蠢的一点。”她太高估了自己。
  杭特的怪癖……呃,姑且说是原则,他有很多为人垢病的原则,比如穿鞋一定先穿左脚,开门要用右手,茶几上不能摆放书报,走路时不与人同行,握手不超过三秒,讨厌猫狗之类的动物,不准它们出现在视线一百公尺内……
  他的道德观很重,有让人难以理解的感情洁癖,他相信自己将来娶的妻子必是处女,而且兼具企业家之女的身分。
  偏偏他又有旺盛的性欲,不能跳脱上帝强加于人类的考验,于是他给自己找了一个固定的伴,能随时满足他的欲望。
  这方面他的原则也很严苛,一是必须是干净的身躯,没有复杂的性关系,二要非处女,温驯听话,不得有个人思想,三是绝对不能爱上他,因为女人一旦有爱就会变得善妒,一心想掌控男人的全部。
  美丽的容貌是必要的条件,没人会想花大钱找个不堪入目的丑女,男人是视觉性动物,少了一副好皮相又岂能引得起男人的“购买欲”。
  “不……我没有爱上你,我自始至终爱的人是我的丈夫伯恩,他才是我的最爱。”她慌了,拚命否认对他的情愫。
  爱上不该爱的人在痛苦之中仍掺杂了甜意,可失去了依靠的经济来源,那她这辈子就真的完了,除了倚门卖笑,她能靠什么养活自己和孩子?
  “不管你爱的是谁,以后这里我是不会再来了,公寓归你,我会汇一笔钱到你户口,若是你能一改奢靡作风,不要见到别人手拿名牌就跟著抢购,佯装上流社会的贵妇,相信三五年内衣食不愁。”
  杜兰莎脸上闪过一阵难堪,“你喜欢上别人了是不是?”
  她又问出不合身分的话语,话中透著不甘心的占有欲,杭特在金钱上的给予向来大方,若她不爱慕虚荣,一心要和真正的贵夫人相比较,如今的她也小有积蓄,开间小服饰店自食其力不成问题。
  偏偏她不肯认命,以为自身的美貌该有更好的际遇,将大部分的钱花在宠爱自己身上,学人找名师修指甲,买昂贵却不实用的华丽衣服,企图改变不堪的过去,赢得赞美。
  他原本不打算回答,但看了她哀戚的神色一眼,顿时想起她三年来的抚慰,稍微迟疑了一下便开口道:“是有那么个人,让我迫切地想拥有她。”
  那个敢掴他巴掌的女人,目空一切的国际名模罗妮娜。
  “又是你的原则之一。”一次一个情妇,女人一多容易分心。她苦笑著,掩面低泣。
  杭特拎起大衣,没再看她,他冒雨冲向大街,招了部计程车往伦敦郊外另一居所驶去,“玫瑰花园”才是他的家。
  大雨一直下,独幢房子被雨幕掩去,没有回头的男人翻开书,却一个字也看不下去,他以手覆著左颊,想著一个女人。
  这场雨是百年难得一见的大豪雨,它连下了七天仍未停歇,似有越来越烈的趋势,庞大的云层始终在上空盘桓不去,淋得人湿答答。
  “可恶、可恶,这场雨到底要下多久,就不能稍微停一下下吗?不要再打花我的妆。”
  什么烂天气嘛!居然一直下得没完没了,气象报告明明说只有低洼地区会积水,住在高地的民众大可安心外出,绝无淹水之虞。
  结果呢那个三角眼的气象播报员播得一点也不准,她才开了心爱的莲花跑车出门,准备去跑跑山,做一次不要命的疯子,在风雨中大飙车,谁知道才转错一处岔路,她竟然迷路了,爱车还卡在谷地的泥泞中动弹不得,越下越大的雨把路面冲刷掉了,积雨越来越高,在短短一小时内,雨水由足踝满到小腿,快要漫过膝盖。
  原本想要等待救援的她只好下车涉水,冒著狂风大雨的侵袭,找户人家暂避一晚,反正她的车子肯定毁了,她家小妹绝对不会轻饶她。
  “你还在乎妆花不花呀!命都快没了,你别想著补妆。”真是受不了她爱美的毛病,不论走到哪里就只顾著那张脸。
  “唉!你不懂啦!人不美就没有希望,我的心就会像忧郁的蓝,什么事都提不起劲的只能托腮发呆,让世界慢慢地被灰色掩盖……”美人哟!你的名字是哀愁。
  “好好好,别再说了,你是天底下最美的女人,请不要动不动犯忧郁症,要是不美就没有希望,我不早就该挂了。”听她的话不吐血而亡,可见她的修为又增加了一级。
  “所以我让你当我的经纪人。”意思是她解救了她。
  桃乐丝闻言脸色乍青乍白,她狠狠地瞪向高她一个头的摇钱树,报复性地将快被风吹走的雨伞移向左侧,让令男人疯狂的性感女神淋成落汤鸡。
  当然,她不敢做得太明显,以免招来怨恨,佯装风雨太大,道路不平才颠了一下,错不在她,全怪天象太恶,连大吨位的她都难免受灾。


  不过她也遭到报应了,一阵突如其来的大风卷走了唯一一把雨伞,两人都呆住了,有些愕然地望著越飞越远的小黑点,随即掉落湍急的溪流。
  这下子还真是欲哭无泪呀!本来半湿的身子湿得更彻底了,从头到脚没一处干爽,十分狼狈。
  现在若有人瞧见她的模样,铁定不相信她是美的化身,众人痴迷如狂的梦幻女神,根本是在泥水中打滚的疯婆子,乱成一团的鬈发全贴黏在面部和细颈上,和山里的野人没什么差别。
  “呃!相信我,你还是很美,虽然发塌了、妆花了,美人的气质依然在,你是上帝最宠爱的儿女。”主呀!原谅我说谎了。
  “我信菩萨。”一张开口,雨水灌进口中。
  “……菩萨是好人,一定会保佑你。”桃乐丝已经不知该说什么安慰她,因为她从随身的小镜子看到自己惨不忍睹的鬼样。
  “不要说我是罗妮娜。”她一定要杀掉所有看过她不美时的人。
  灭口。
  桃乐丝咳了一声,非常哀怨地抹去眼眉上的雨水。“是,我不认识罗妮娜,你是来自台湾的江天枫。”
  “嗯,你可以多活几天。”泄露秘密的人都该死。
  翻了翻白眼,她该不该说“谢主隆恩”。
  一高一矮、一胖一瘦的两人不晓得在雨中走了多久,也许有一世纪,冻僵的手脚几乎快不听使唤了,全凭意志力在动作。
  滂沱大雨就像无情的爱人,说翻脸就翻脸,而且绝情得不留余地,不肯停歇地下个不停,泥土因水而变得湿滑,她们俩不知因此滑了几跤,跌出一身的青肿红瘀、擦伤破皮。
  不过桃乐丝比较惨,她得拚老命保护她的“商品”,要是江天枫有一个损伤,接下来的几场主秀就不能上了,还得赔偿天文数字的违约金。
  钱的事情还好解决,江家小妹才是可怕的人物,她光是用眼尾轻轻一瞟,没说一句重语也让人冷汗直飙,宁可徒手屠狮也不愿面对她。
  “咦!有灯?”还会动耶!不会是鬼火吧!
  “什么灯……啊!是车灯,我们有救了,快挥手,叫车子停下来载我们……咦!你要去哪里?你躲在树底下干什么?”别在这节骨眼上给她耍小脾气,她觉得自己像是随时会气爆的水球。
  衣服吸太多雨水了,重得寸步难行。
  “不美。”江天枫幽幽地吐出。
  “不美……”嘴角抽搐,眼角往上吊……
  冷静、冷静,发挥高超的忍耐力,想想这棵摇钱树每年赚进的钞票,她的新车、她的新别墅,还有预备买下的太平洋小岛,这一切的一切都需要付出代价,她绝对要控制住想掐死梦幻白痴的冲动。
  风雨打在脸上很痛,但比不上桃乐丝此时的心痛,她死捉活拉地把打算抱树同归于尽的笨女人拉到路旁,然后像逼良为娼的老鸨拉高她的长裙,露出一双举世无双的美腿。
  其实风大雨急,根本看不清前方的路况,要不是两道拉拉扯扯的身影太显目,冒死与雨相搏的计程车早辗了过去,谁会晓得横死路中间的尸体是哪号人物。
  嘎吱一声,未熄火的车子摇下车窗,想早点回去抱老婆的司机对著找死的两个泥人破口大骂。
  “下雨天还跑出来乱逛,你们活腻了是不是想死也不要拖伴,下次再跑到车子前面我就撞死你们……”真是疯了,这种鬼天气也敢出门。
  “你不知道我是谁吗?”微弱的气音很轻很轻的逸出冻紫的唇瓣,仿佛非常意外有人居然不认识她。
  “我管你是谁,离我车子远一点,两个穷鬼别把酸气带给我。”脏死了,一身泥巴。
  桃乐丝一听,气得用“熊掌”拍他车窗。“你说谁是穷鬼来著,你这没见过钞票的势利鬼,要钱是吧!我给你一把砸死你。”
  她还真砸,巴掌大的零钱包装满各国的钱币,她砸得不过瘾还踹车,捉把泥巴往雨刷一抹,让他无法视物。
  说实在的,司机先生真怕了她,从没见过有人疯成这样,他心里还小小地打个突,猜想拦路的女人该不会刚从神经病院逃出来,会把人咬成碎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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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虽然是个顶天立地的大男人,可也怕疯子咬人,心下这般想地随即放下手煞车,不管她们是真疯或假疯,先走为快。
  就在这个时候,一阵大风打来,站不稳的江天枫像一块破布被吹向车后座,一张惨白的脸正贴后车窗,和后座的乘客打个照面。
  不知谁受的惊吓比较多,肯定不是为了不美而陷入重度忧郁的世界名模,她就贴著窗呈现半死状况,要不是快吓死的桃乐丝发挥人体极限将她剥离车窗,此时她八成还黏在车子上。
  不过车内的男人一样惊骇的眯起眼,盯著外头的女人微皱起眉,出人意表的未带雨伞开门下车,捞起一身泥的“丑八怪”端看,还让雨水冲刷半天好看清她的容貌。
  “罗妮娜?”他有些疑惑地问道,不太确定是否是她本人。
  “不是、不是,她不是罗妮娜,她是台湾来的观光客,我们的车在半路浸了水,没法发动。”桃乐丝赶紧摇头,否认到底。
  “她长得很像……”仔细一瞧又有几分不像,少了艳丽、多了楚楚可怜的纯真。
  “长得像不代表一定是她,我们家小枫要是有罗妮娜的魅力怎会落难于此,早就有巴不得献殷勤的男人赶来伸出援手了。”她咯咯地笑得像母鸡,想办法硬拗过去。
  雷电一闪,照出杭特。丹顿刀凿般的立体五官,他似有怀疑地吻上满嘴是泥的唇,让心脏差点停止跳动的桃乐丝气急败坏地直嚷嚷。
  这个人不是那天……哎哟怎么会那么凑巧又遇上,瞧他看自己的……身材时眼神怪怪地,一定骗不过了啦!
  “你……你想干什么!看你长得人模人样竟然这么下流,看我们年轻貌美就伸出狼爪,你还是不是人呀!”我捶……捶死他,这么不要脸的事也做得出来。
  天哪!他的皮一定很厚,捶得她手痛死了。
  “要不要上车?”不痛不痒的男人回头一问,便迳自抱著不言不语的小泥人坐回车内。
  “要,我家小宝贝都遭到你的挟持了,我怎么可以不跟去保护她?”怕被丢下,桃乐丝赶紧上车,口中还叨念不休地数落。
  因为风雨实在太大了,沿途还有树木倒下,因此车子的行进相当缓慢,平时一小时的车程足足走了三小时,终于见到远处一闪一闪的灯光让人著实松了口气。
  车子驶进平坦的车道,看似很近,其实又开了差不多五公里,一幢欧式建筑赫然在现,在狂风暴雨下它如同不倒的巨人矗立著。
  “少爷,你全身都湿透了,我先叫人帮你换下这身湿衣服,你再泡泡热水祛祛寒。”
  一板一眼的管家辛纳连忙招唤下人,眼中微透焦急和关心。
  “不用换衣了,直接把热水准备好,水温调高点,再滴进几滴祛寒的精油。”他走到一半似又想到什么回头交代,“没事不要打扰我的休息。”
  “是的,少爷。”他恭敬地一躬身,动作极快地打理起主人吩咐的事,对主人怀中的“泥人”则视若无睹,仿佛他只是拿了一本书上楼般的平常。
  比孤儿还可怜的桃乐丝乏人关怀,站在仆从来往的大厅却没人上前问候一声,猛打喷嚏地抖著身子,直到很久很久之后才有人注意她的存在。
  第三章嗯!真舒服,这一觉睡得舒坦极了,软绵绵的羽毛床,带点薰衣草香气,又暖又大的棉被盖得她打从心窝里暖和了起来,四肢习惯性的冰冷状况居然不翼而飞了,全身暖呼呼的像躺在云层里晒太阳。
  小爱终于良心发现了,肯砸大钱改善生活品质,早告诉她赚钱就是用来挥霍的,一天到晚锱铢必较有什么用,人生应该以享受为目的,不要亏待自己,短短数十年光阴转眼即逝,哪天出个意外就什么都没有了。
  待会儿再建议她换个大浴缸,还有家里的老旧躺椅虽然很舒适,可多张按摩椅也不错,新旧交替才不会有突兀感,免得人家老是嘲笑他们是古董爱用者。
  “小茶壶,不要搔我痒,滚回你的炉子,我还想睡。”江天枫拂去耳后的“东西”,换个姿势趴著睡。
  “小茶壶?”她有养宠物?
  低沉的男音传入耳中,她不耐烦的举手一挥,“理克,回流理台待著,别来烦我。”
  “理克是谁,你的入幕之宾?”听得出声音有些怒气,像是责怪她不知洁身自好。
  翻了身,她一脚踹开身侧重物。“理克是刀架,你是老达克是吧!小妹又叫你来吵我呀!”
  她烦不烦,睡饱了自然会醒,连续工作了大半年没休过一天假,好歹让机器停工上上油,休息休息一下,日操夜操早晚操出病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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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是肉做的,不是钢铁铸造,有时也要稍微放松,睡个好觉是绝对必须的,人要有体力才能继续做牛做马,电池若耗尽了,想动也动不了。
  “老达克又是谁,你让他进房看你裸睡?”放荡的女人。
  揉揉眼睛,她忍不住大吼,“你闹够了没?老达克是壁钟又不是人,让它看也不会少一块肉……咦!我家好像没有人形陶俑?”
  做得好像人喔!有眼珠子,皮肤还有弹性,按下去有肉肉的感觉。
  大概还没睡醒,梦作得跟真的一样,城堡里那些活动物中哪有栩栩如生的陶人,生锈的盔甲倒有几副,每到夜深人静的时候会听见它们走动的金属碰撞声。
  没多想的江天枫轻轻阖上猫似的碧眸,抱著“一条”抱枕蹭呀蹭地,找寻最柔软、最好入睡的位置。
  她呀,外表看起来精明能干,活似红楼梦里的李凤姐,可是实际上是神经特粗、几近无神经的迷糊鬼,除了把爱美当天职外,日常琐事比白痴还不如,丢三落四地沉醉白雪公主式的虚幻童话里。
  不过她也不是完全没长处,起码可以靠那张上天恩赐的脸骗骗钱,根据江家小妹的说法,牛很呆,剥了牛皮做鼓还是敲得出咚咚咚的鼓声。
  江家大姐就是她眼中的牛,又呆又蠢,而且毫无自知之明,要不是小有用处,她早就登报作废,不承认江家的天才基因会出一个草包美人。
  “我不是人形陶俑,从这一刻起我是你的男人。”杭特以指挑起栗色长发,不可思议的柔顺从指缝中滑溜而过,让他惊艳。
  “嘻!嘻!我的男人……很多男人都这么对我说过,他们还不自量力地想包养我……笨呐!笨呐!住在城堡里还被包养,我家小妹笑得牙都掉了。”她睡得迷迷糊糊,以为在跟琴室里的蓝色钢琴交谈。
  “你住在……城堡里?”难道她并非如外界所想像的,是个靠出卖肉体往上爬的拜金女子?
  一番呓语推翻他原先的假设,同时也令他陷入深思,脑海中猜想著她出自哪个古老家族,若要得到她困不困难?
  “哎呀!不要一直问好不好,我真的很累,去找小提琴谈恋爱……咦?抱枕怎么有点硬,还有骨头……”怪了,小爱不会为了省钱而买劣质品吧!
  “你现在头枕的是我的大腿,手摸的位置叫膝盖。”闷哼一声的杭特表情显得扭曲,像在压抑什么。
  “喔!大腿和膝盖……”反应是龟速地,一点一滴渗入,她半睡半醒间仿佛看见一道巨大阴影遮住光线,张口要吞了她。
  慢半拍的江天枫虽已睁开一双美丽瞳眸,但视线仍涣散,直到一张男人面孔映入眼中,她才怔愕地伸手一戳。
  “你是真的?”
  “是的,我是真的。”如假包换。
  “可是,你为什么会在我房里?”她忘了上锁吗?
  “这是我的卧室,我的床,我的女人。”瞧她一脸似醒未醒的娇慵样,他忍不住揉乱她的发。
  “什么你的卧室,你的床,你的……女人”最后两个字她几乎是尖叫的拉长音,两眼倏地瞪大。
  当然,她也没多迟钝,当她环顾四周的环境后,发现房里只有一男一女,他口中所指的女人鲜明地跳出影像,不就是她嘛!
  难道她真睡糊涂,连自己发生什么事都一无所觉,傻呼呼地当了人家一夜“睡伴”?
  她醒来第一件事不是检查自己有没有失身,而是定下神打量眼前的男人,若是条件还不差的话,让他占点便宜也无妨。
  以追求“美”为毕生目标的江天枫绝对是“外貌协会”一员,“恐龙族”、“怪兽族”不在她考虑之内,什么心美胜过外表的论调她一概不予认同,人若长得不好看就完了,缺乏竞争力。
  毕竟这是个俊男美女挂帅的年代,皮相差的除非实力惊人,埋头苦干争取升迁,否则谁愿意荼毒自己的双眼,每天面对一只只变形金刚在面前晃来晃去。
  而身为美的拥戴者的她而言,五官不合标准者优先淘汰,其次是整体给人的观点,再来身材一定要……猛,人品嘛!不算太差就能凑合凑合。
  所以呢!从她明白什么是男人女人后,她的情路一直不顺,甚至可以用坎坷来形容,十个靠近她的“王子”有九个是假货,另一个是性变态,真爱遥遥无期。
  “你一点都不觉得好奇?”是她太随便了,常在男人身边醒来?还是过于冷静、处变不惊,以不变以应万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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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特面一沉地忖度著,喉头干涩得像有一把火正烧著。
  “好奇什么,你、还是房间……咦?你看起来有点面熟,我们是不是在哪里见过?”这猪头脑袋老是忘东忘西,该想起来的事情忘得最快。
  忘性大是美女的特权,那么多工作、每天要见那么多人,她小小的脑容量怎么装得下。
  因此,她需要贴身保母,身兼二职的桃乐丝是最佳人选,因为她心眼小,爱计较,记忆超强,谁得罪她,或是酬劳给少了都记得一清二楚。
  “这是你搭讪的手法?”他挑眉,有些恶意的戏弄。
  他也许不是最出色的男人,但也非容易叫人遗忘。
  怔了一下,她露出绝美的笑靥。“人都在你床上了,还用得著搭讪吗?”
  风情不自觉地流露,她就算什么也不做,光是轻轻撩发的动作就惹得男人欲火中烧,而她非常擅长点火,让人烈焰焚身。
  “你在邀请我吗?”又是原则问题,即使身体渴望她,但未经同意,他绝不会侵犯她。
  家教很重要,杭特的个性向来严谨,一丝不茍,神父般的生活规条渗入他的骨子里,他有著比一般人更强烈的道德感,也尽量维持人前人后一个样子,不敢落差太大,引人非议。
  除了满足生理欲望而豢养女人外,他行为举止中规中矩得让人感到乏味,一切与礼教相悖的事绝对不做,刻板得几乎零瑕疵。
  眉心一蹙,江天枫略感疑问的问道:“难道我们没有发生关系?”
  她是美的女神呐,怎么有男人忍得住不碰她?
  像是回应她心中的质疑,他语气略冷的回道:“我不是畜生。”
  “畜生和欲望可以划上等号吗?我看你的脸色不太好。”谁踩了他的尾巴?
  杭特的喉结上下滑动著,他目光炯然的直视她。“你是选择先穿上衣服,还是建议我们先在床上滚个三、五小时再起床?”
  他发现自己的意志力在崩溃中,与理智拔河的兽性蠢蠢欲动,他很难相信自己居然还没扑向她,将她压在身体底下恣意欢爱。
  原来,引以为傲的自制力并未固若城墙,眼里流转的雪嫩白皙娇躯,白玉无瑕的纤肩似在引诱男人犯罪,半露酥胸更是引人无限遐思。
  闭上眼,他深吸口气,缓缓平息腹间的躁火,但是成效不大,丰润匀称的婀娜体态早已印在心坎上,闭目不视反而更鲜明地跃在眼前。
  徒劳无功。
  “其实我很想选择后者,可是我怕你受刺激太大会流鼻血。”瞧!她也有好心的时候。
  当了八年模特儿,赤身裸体是常有的事,为了方便光著身子走来走去不算什么,即便有男人在场也习以为常,上台时间是不等人的,三秒钟换装不落人后。
  有裸睡习惯的江天枫掀被下床,一点也不在乎被看,甚至两道火炬般的视线紧盯美背也一无所觉,她打著哈欠走入浴室盥洗,还当自己家的泡了将近半小时的澡。
  当然,爱美的她不忘整理门面,当她看见雾蒙蒙的镜面上出现了一张脂粉未施的素净颜容,她先是愣了一下,不知道此人是谁,以为看起来干净的住家也闹鬼。
  可是越瞧越不对劲,这人似乎似曾相识,好像……好像未化妆前的她。
  如闪电击中伦敦钟楼,她顿然惊悟镜中的女人就是她,略显苍白的脸色刷地更为惨白,双手捂著清艳的脸,发出有史以来最凄厉的尖叫声。
  “啊~~”(还有回音)
  这不是她、这不是她,明亮有神的双眸呢?泛著玫瑰般娇嫩色泽的粉红双颊哪去了?动人又艳丽的性感红唇为什么不见了?她的美丽……失色了。
  不可能、不可能,她不要变丑,她的美是无与伦比,超越宇宙,连月里嫦娥都诵叹不已……
  “怎么了,发生什么事,你滑倒了吗?”还是受伤了?血流满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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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听到尖叫声,正要出房间的杭特立即回身,以最快的速度冲向浴室撞门。
  “不、不要进来,你出去、你出去,不许看我的脸。”江天枫见阻挡不及,连忙找东西遮掩。
  “你的脸……”若非事态紧急,他怕她弄伤自己又不好意思开口,他大概会笑出声。“请问你用毛巾蒙面是什么意思?”
  真有那么见不得人吗?
  “你……你看到了……”她倒抽一口气,脑中浮现一百种杀人方法。
  “看到你的眼睛,以及……”喉口一干,他清了清喉咙。“毫无掩饰的曼妙胴体。”
  自找苦吃正是他此时的写照,活色生香的美丽胴体布满晶莹的小水珠,诱人至极地滑过乳沟,顺著平坦的小腹没入浓密的幽林之中,消失在男人极欲探秘的神秘地带。
  若他再卑劣些,少些原则,也许他就不用和欲望对抗,顺其身体的需求抚上柔嫩的肌肤,以舌取代水珠,一口一口吻遍她珍珠白的身体。
  但他毕竟不是圣人,忍耐度有限,他第一次打破三十二年来的原则,俯下身,吻住带有魔力的香唇。
  “你……你不认识我对吧?”快点头、快点头,点头就不用死。
  “罗妮娜。”杭特肯定的回道。
  尖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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