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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天1-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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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伯带给莉娜的。不过,话说回来,刑天也挺奇怪,自己怎么会那么热心的帮助她?好像当时自己的脑袋没发热吧?他记得自己好像并不是那种喜欢帮别人的人耶,因为她是美女?很有可能,因为自己把人家全身都摸了一遍?这个可能性很大,因为自己看上她了?呸呸,我还是个孩子啊,不过,她的身材还是很好啊,细腻的肌肤如水般柔滑细嫩,手一滑过去就像摸在锦被上一般,还带着丝丝的馨香,醉人不已,而且全身上下,该凸的凸,该翘的翘,没有一丝赘肉,多一分则肥少一分则瘦,最令人心动的是还是那常常噙着媚笑的脸蛋,那一粲一笑带着几分妩媚,让男人的心蠢蠢欲动……
当刑天想到妙处的时候,一根头发缓缓的扫在他的脸上,然后慢慢的从他的鼻孔伸进去。正在Yy的刑天并没有不用睁开眼睛就知道是谁了,除了那个自来熟的刁蛮小丫头叶秋还会有谁?一手打掉那头发,刑天坐了起来,有点气愤的看着这个扰人清梦的小丫头。这小丫头自那一次较量之后就缠上了自己,整天逼刑天要打赢叶重的秘诀,可是刑天去哪找?所以刑天教了她一招基本功“扎马”之后就叫他去和她爷爷比气势,可是那老奸巨猾的老不死居然看透了他的阴谋,二话不说就把那小丫头给打趴下了,丝毫没有让他的宝贝孙女,叶秋一气之下,当晚就跑到刑天的房子闹了一通,整个邢府被闹得鸡飞狗跳,那一晚邢府中的人都没有睡个好觉,刑天不堪其扰,只好在记忆中搜索出了一份叫做【水龙破】的招式给她,并三令五申的叫她不要传出去,小丫头练了几天后就把邢日打了个屁滚尿流,这才喜滋滋的相信了刑天,不过可不是放过,而是更是变本加厉的缠着刑天,非要学更厉害的不可。
刑天当然不会教她,在他看来异界的人皆是蛮夷,当然除了他的家人外,华夏的功法岂是蛮夷所能学的?刑天不可能真气的修练秘籍透露出去,对于叶秋的纠缠,能躲则躲,不能躲那还不能跑么?
“天弟弟,今天我们上哪玩啊?”听着那娇滴滴的声音,刑天一阵寒战。天弟弟,太肉麻了吧?自己可是百多岁的人咧。
“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说吧,想干什么?”早就看透了这小妞,每当有求于人的时候肯定那声音甜的腻人,如果是你有求于她,嘿嘿,不好意思,小妞可是大爷。
两个小拳头用力打在刑天的胸口上,如擂鼓一般轰响,打得刑天的胸口闷疼闷疼的,打完之后还不解气,直接在刑天的腿上踢了两脚,“什么非奸即盗,臭小子,快赔本小姐去逛街。”
“小辣椒,你干么呢?要逛街自己去,少爷我没空。”摸了摸胸口,刑天有点无奈,好好的一个仙人,居然被一个十岁的女孩子欺负了,这一但传出去,自己还怎么混啊。
“去嘛,天弟弟,好不好嘛,就陪人家去嘛。顶多人家请你吃烤肉串好了。”硬的不行,那就来软的,这小丫头居然也学会收买人心了,可是刑天是什么人?仙人啊,怎么会对这点鸡毛的利益动心?看到刑天没反应,小丫头把刑天的身体摇来摇去,刑天感觉自己的头都晕了。这小妞,不管有事没事都会来找他去玩,经常请他吃东西,当然了,钱肯定是刑天付的。
“不去。”
“去嘛。“
“不去。”
……
“到底去不去?”
“男子汉大丈夫,说不去就不去。”
“真的不去。”
“打死都不去。”
两人争了半天,还是没有解决问题,最后小丫头失去耐性了。一手叉腰,一手指着刑天,“最后问你去不去?”
刑天懒洋洋的半睁开眼睛,看了看小丫头,再次闭上眼摇摇头,“不去。”
“好,是你逼我使用绝招的。看看,兰姨的手谕,勒令刑天陪叶秋逛街一天。嘿嘿,臭小子,本来本小姐好意大发慈悲,想让你就只陪我半天的,可是是叫你不识相,敢推搪本小姐的要求。那啥,对了没有……没有三分三,怎敢上梁山?小子,你太嫩了,快去拿钱,不然我去找兰姨。”
呃,这样也行?看到那兽皮上的那优雅而熟悉的字体犹如催命符一般,刑天有点欲哭无泪。唉,可怜啊,又被老妈出卖了。老妈,到底我是你儿子还是她是你媳妇啊?呸呸,说错了,是女儿,老妈,你把我卖到兽人帝国那去都比卖给这个小妞好啊,呜呜……我的人权啊。
不情不愿的起身,伸了伸懒腰,拖了几分钟,本来想换衣服的时候再拖一个半个小时的,可是穿好衣服刚想喝口茶时,那小妞居然喊道,刑天如果你还不出来的话,我要你明天继续陪我逛街!
噗!正在喝茶的刑天立马扔下茶杯,也不管茶杯是死是活,就飞奔向演武场,那小辣椒可不是闹着玩的,今天不让她尽兴,那么明天刑天就不用活了。
小丫头兴致勃勃的走在大街上,东张西望,看见那些小摊,也不管是什么东西的也要先看看,即使没兴趣买的,肯定也要玩个够再说。刑天跟在后面,像个蔫了的茄子,无精打采的。大街繁华依旧,叫卖声时起彼伏,卖吃的玩的到处都是。可是刑天兴致全无,心里不断祈祷这小祖宗赶快买完东西,好快点回去。
“喂,臭小子,我要冰糖葫芦,快付钱。”嘴里塞着一串冰糖葫芦,两只手都塞满了后,小丫头满意的对刑天叫道。对于小丫头来说,刑天就是一个跟班和移动的钱包。
不情不愿的递过一个银币,拿着那找回来的铜币,刑天有点丧气,唉,都是那个见利忘义的妈妈,不然此时自己还在享受着生活的乐趣呢,怎么会在这里做一个跟班?不由心中默念,虎落平阳被犬欺啊,臭丫头,等以后老子长大了,一定要把你给娶回来把你征服成为一只小绵羊。哦,邪恶啊,太邪恶了。
慢悠悠的逛完整条街,刑天饿的两腿发软,那小丫头还是神采奕奕的,没有丝毫的疲态,刑天暗暗惊讶,女生的两只小脚是什么做的?为什么就不会累呢?看了看街口对面的墙壁,刑天松了一口气,终于要逛完了。
长街的尽头,地势偏僻,闹市的时候都很少人来,所以这里只摆了一个小摊,摊主是一个老头,上面卖的东西全都是一些古董之类的,看见那些古老的瓶子和一些小饰品,小丫头甩开双脚,蹦蹦跳跳的跳到摊前,兴致勃勃的拿起一个酷似发夹的小饰品看了起来。
前世的时候就有一些小摊子是卖这类东西的,他也在这类的小摊中淘到不少的宝物,所以他对淘宝还是挺感兴趣的,看见这里有这一类的小摊子,他一时兴起,也走了上去,拿起一个把古剑,仔细的看起来。
022 手镯
回各位书友大大们,并非冰锋不想快,只是冰锋学码字并没有多久,速度慢的可怜。现在还不会五笔,键盘不是非常的熟悉,经常按错键,而且码字的时候,双手的速度根本跟不上大脑的速度,你们喜欢我的书冰锋很高兴,只是在更新问题上,冰锋只能说抱歉了。
第二十二章手镯
刚拿起那把有点年代的双手大剑,刑天一愣,这也太扯太假了吧?
质量之差,连天蓝最差的打造铺里的最差的大剑都比不上,简单来说就是废铁一块,有点历史价值的废铁。摇了摇头,刑天终于明白这种摊子没人看的原因了。
假货太多,废物太多,而稍微有用的却很少。如果这些东西放在华夏,年龄之大肯定会当成历史文物被收藏起来,可是在冰河就不可能了。
不得不说,两个地方的价值观念相差太大了。在冰河大陆这种实力至上的地方,所有的一切文化都和提升实力息息相关。冰河大陆的人从一出生就会被灌输修炼者的观念,在他们的心里只有变强,更强,所以冰河大陆上的物品大约有百分之九十和修炼挂钩。武器,铠甲,魔法袍,魔法杖,能量晶石,魔兽还有各种各样的秘籍占了冰河的各种生意的八成。而且剩下的不足两层的还是一些生产衣服和食物的小店子,上不了台面。渴望实力的修炼者对食物和穿着要求并不是很高,而且为了磨砺自己的心智和体魄,他们经常外出深山里面历练,世人称之为“苦修者。”
冰河大陆上的人崇拜强者,战力越强的人地位和声望就越高,就像刑天的爷爷刑震早已站在了巅峰,一举一动,足以撼动天下,有他在的刑家连强如光明教会都投鼠忌器不敢轻举妄动,这足以窥视一个强者的震慑性。
没有人敢轻视一个玄域期以上的强者,玄域期以上的强者武力之强令人侧目,他们可以无视一切抵抗力量,轻易毁灭一个百万人的城池,甚至是一个国家。用刑天的话说,就是每一个玄域期的强者就相当于一个移动的核弹,一旦爆发,万夫莫当。
修炼者们对于武器,绝对是无比的挑剔。他们爱惜自己的武器如自己的生命一般,从某一方面来说,武器就是他们的第二生命。一件优质的武器在同等级的对战中占了不少的优势,并且很可能一件好的兵器可以助他们在生死关头存活下来,所以他们对兵器的挑剔比皇帝选秀的时候更加的严格更加的细致。
所以,这个摊子的古剑兵器在冰河的人看来,根本就是连次货都算不上。无论多么的古老,次货始终是次货,没有人会关注浪费时间关注垃圾。
扔下古剑,又看了几件其他的东西,刑天觉得索然无味。虽然这里的瓶瓶罐罐都是一些不下千年的古物,可是,刑天不喜欢收藏文物这个调调,在他看来,收集这些东西纯粹是浪费时间和空间,对于疯狂追求实力的他来说是一件不可原谅的事情。对于他来说,只有能帮他快速增长实力的东西才能引起他的注意力。
摇了摇头,顺手拿起一个玉镯。随手掂了掂,轻飘飘的,似乎没有重量,不过摸起来手感还不错,也就是手感不错罢了,刑天刚想把它给扔下去,却忽然停住了。
手镯居然散发出一股清凉,传入刑天的手中,冰冰凉凉的,感觉起来非常的舒服,就像夏天的时候吃了冰淇淋一般清爽,令人迷醉。更令人惊诧的是,这股清凉的气息虽然微小,却胜在延绵长久,生生不息,从不间断,如那山间的小溪,潺潺的流水,历经春夏秋冬从不间断。
“咦?”刑天有点奇怪了。当下细细的大量了一番,这个手镯的质量看起来好像还不错耶。如血般鲜红的玉石经过精心雕琢而成,没有丝毫的棱角,摸起来手感很好很舒服。整个手镯整体呈鲜红色,妖艳无比,非常的刺眼。在手镯中,不时有一道道流光溢彩闪过,像那反射光芒的琉璃,流光溢彩所过之处必然会产生一股清凉的气息,透发出来,进入人的体内,似乎还有着安抚人心安定心神的功效。
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刑天有点激动,这一次终于遇到了宝贝了吧。右手拿起手镯放在眼前,细细的观察着,可是看了半天还是没有什么发现。旁边的老头摊主还以为他看上了这个手镯,絮絮叨叨的说道,“小朋友,这个可是宝贝,可是我老人家历经千年冒着生命危险不辞劳苦专程跑到恶魔岛的千年冰山绝顶上的万年坚冰凝结而成的万年冰晶血玉精心雕琢而成,在别的地方可是无价之宝,现在老头子我看你顺眼,一百个银币卖给你好了,非常的便宜,再别的地方……”
冰晶血玉是一种非常珍贵的材料,在冰河大陆上已经断产,也只有在黄金海域的恶魔岛上的冰山绝顶上有的开采,数量之少,令人发指。万年冰晶血玉可是一个好东西,做成饰物佩戴在身上,可以清新凝神,如果带着万年冰晶血玉修炼,修炼起来事半功倍,并且不用担心魔力和斗气的反噬。所以冰晶血玉非常的**,即使是指甲的那么一小块没有上百万金币也休想买得到,珍贵之处,可想而知。
刑天暗自好笑,上下打量了这么打一把年纪的老头,手无缚鸡之力还上恶魔岛?那地方是一般人能上的么?而且如果真的是冰晶血玉,即使拿到了他能从恶魔岛出来么?早就被人给砍了。而一旁的小丫头更是不客气,“……再别的地方你绝对找不到质量这么好而且便宜的了,谁说便宜没好货,俺这里就是经典啊。嘻嘻”
老头子傻眼了,“你怎么知道的?”“嗯,老爷爷,你都说上不止二十遍了,我早就可以背下来了。”
老脸难得一红,老头子摊主碎碎念,“唉,英雄寂寞,知音难求啊,为什么找一个懂得欣赏历史的人都那么难呢?”
这小老头!刑天心中暗笑也没有理他,继续他的掘宝计划。左看右看上看下看还是看不出里面有什么玄机,刑天不由有点泄气,忽然心中一动,暗暗运起一股精神力束成一股,往手镯探去,可是,刚遇到的手镯外壁时他的精神力就像此在了棉花上面,软绵绵的却再也刺不下去,当他加大精神力输出时,手镯立刻发出一阵弹力,把他的精神力反弹开来。
刑天心中一喜,果然是宝贝啊,有玄机。高兴之余也有点苦恼,这个手镯有点像那浑身坚硬的乌龟,给他一种无从下手的感觉。
嗯,不管了,宝贝买回去就对了。只要把东西变成自己的怎么研究不行?实在不行老子把他给砸了。
“咦,天弟弟,这个手镯好重哦。嘻嘻,真奇妙。”叶秋小丫头拿着一个黑乎乎的手镯把玩着,“不过,好丑哦。不喜欢。”
刑天接过手镯,果然一入手沉甸甸的,和那妖异的血红色的手镯不同,这个手镯不知道是有什么材料做成的,漆黑无比,非常的丑陋,更令人恶心的是手镯上布满了一条条衔接在一起的曲线和沟壑,曲曲折折,毫无规则,看起来有点像松树那沟沟壑壑的树皮,只是他的棱角都已经磨平,让人带上去不会感到刺手而已。
刑天有些无语,那个制作的人还真是妙人,手镯也能做的这么有创意。手镯作为饰物,很多人都是喜欢华丽,所以一般的制作师都是绞尽脑汁拼命的把手镯做的更华丽,更加的美观,那么可以卖出去的数量就越大。而这个手镯却反其道而行之,做的非常的丑陋,令人一看就非常的讨厌,不想接近。不过,刑天喜欢,有句话叫做事有反常必有妖,那个制作手镯的人制造的那么丑陋肯定是想隐藏什么吧。
拿起来,刑天仔细的看了看,立刻感觉一股沧桑的气息扑面而来。古老而长久的洪荒气息让刑天心里一阵激动。他从书上曾经看到过,以前曾经有这么一个年代,那时候强者辈出,群英荟萃,天下英雄云集,堪称玄域多如狗,圣级满地走。不过不知道为什么后来中强者纷纷陨落,许多高级的战技和秘籍纷纷失传,在大陆上永久的消失了。大陆的斗气和魔法陷入了一个低潮。难道,这个手镯是洪荒时期的产物?
如果真的是那个时期的产物,即使再怎么低级也不会低到哪里去吧?很有可能里面就藏着那些失传的战技耶。想到这里刑天心中一阵激动。
刑天脸上看不出有什么异常,还是那副古井无波的样子,轻轻的把两个手镯放下,继续研究其他的物品。可是令刑天失望的是,之后再也没有之类有玄机的物品了,虽然早有心理准备,可是还是有点失落。不过想想也就释然了。
在这样的一个地摊能搜寻到一个宝物已经是运气好了,能淘到两个不同寻常的物品那更是人品大爆发了,这样的一个小地摊,怎么可能有那么多的宝物?
虽然心中欣喜,刑天没有表现在脸上。拿起两个手镯和一块黑乎乎的矿石快,对老头示意了一下,“这两个手镯和石块怎么卖?”老头子打量了一会刑天,发现他并没有那种欣喜和狂热,有点失望。点了点头,“一百个银币,那个黑乎乎的手镯和石块就算送你好了。”刑天洒然一笑,都是活过两辈子的人咧,也算是老狐狸了吧,想宰我?你还年轻啊。前一辈子买东西砍价到处都是,刑天自然也学了几招,对于自己喜欢的物品千万不要显露自己非常喜欢的样子,不然肯定会被当成冤大头的。以刑天的功力和阅历,控制一下面部的表情还是可以的。所以老头也看不出来。
好不容易把给小丫头买零食时找回的铜币全部摸出来,数了一数,一共才九十九个。刑天把他全部赛道老头的手上,“我就只有那么多的钱了,老爷爷,一句话,卖不卖?”老头子脸上有点为难,一会儿自后显得非常的决然,有点似壮士断腕,“好吧,看在你们的面上,老头子就卖给你吧,以后记得要带多一点钱啊。”数了好几遍才把它们放进口袋。老头子可是非常的肉疼,一百个银币一下子缩水成为九十九个银币换做谁都受不了。不过老头子到也开心,这三件东西是他在一个被遗弃的古墓捡到的,也不值什么钱,九十九个铜币也赚了。
“喂,臭小子,你买那玉镯干什么?丑死了。”叶秋有些奇怪,买那个血红的手镯还可以理解,毕竟那血红的手镯还是挺漂亮的,但是连那个臭疙瘩都买下来,她就不能理解了,难不成刑天喜欢丑的?
“你管我。现在街已经逛完了,可以回去了吧?”刑天对这个剥削自己的小丫头十分的欠缺好感。
“哼,臭小子,想回去居然还敢以这么恶劣的态度对待本小姐?”不过叶秋看看天色已经很晚了,况且逛了一天之后她也有点累了,想了想后发出恶魔的微笑,“今天先到这里,明天咱继续。”
刑天一个趔趄倒在地上,还让不让人活了?
023 另一个女孩
第二十三章
无精打采的蔫着头,像那被太阳照**一天的花儿,刑天没有丝毫的生机,他现在已经麻木了,对于这个有老妈雅兰撑腰的小魔女,他一点办法也没有。一天就一天吧,再等三个月,自己应该就可以翻身解放了。再过三个月,他就六岁了。那时候,他就可以用非常名正言顺的理由推脱老妈的命令,把这个小魔女凉在一边,不用违心的答应她的各种非常无理的要求了。
六岁,是一个修炼的黄金岁月。从六岁开始无论是身体还是大脑都开始进入发育的黄金时期。在这个时期无论学习什么都特别快,而且此时的身体发育非常的慢,对于各个部位的塑造和强化有很大的优势,一旦十六岁长大成型之后,想改变就非常的困难了,一般的门派招收门徒,一般都是一些六岁到十六岁的小孩子。毕竟,从六岁到十六岁,是一个人习武的最佳的黄金时期,如果这个时候不打好基础,就算天赋再高成就也不会大。
刑天已经为自己定好了一个修炼计划。一旦过完六岁的生日,计划就会立刻启动。六岁之前他可不敢乱来,刑天的另外一本秘籍【不死不灭录】是魂体双休的,其中一个方面就是锻炼肉体,而他经常为了以最短的时间达到最高的目的,采取的手段有点疯狂,对于一般的人来说,身体负荷非常的大,一不小心那就是伤残的结局。虽然刑天是穿越过来的有一定的先天优势,可是他可不知道伤亡指标,一旦来个什么身体负荷过重对身体造成暗伤那就不好了。身体暗伤对修炼来说可是一个大忌。可能在前期没有什么影响,可是一旦积累起来到后期爆发,即使是要不了命但也可能让人的一身修为尽毁。这就有点想泰国的拳手,青年时期丝毫不顾惜自己的身体,拼命的摧残自己的身体,把自己的身体练成铁一般坚硬无比,泰国的拳手在巅峰时期却是非常厉害,杀伤力很强,可是到了中年,身体逐渐的出现问题了。过多的暗伤早已经把身体吞噬的七七八八,甚至走路时都要人扶着。泰拳很厉害,可是泰拳越厉害的人生命就越短暂,他们很少有活过四十岁的。
作为一个聪明的仙人,刑天自然不能让这种事情发生在自己的身上,所以他经过六年的思考终于制定出了一个他认为非常完美的修炼计划,虽然在过程中会有那么一点点伤害,不过有了木属性的真气,这点小小的伤害是不成问题的。
不过,他还是挺苦恼的。还有三个月啊,自己能不能活下来还是一个问题。一个刁蛮的会折磨人的魔女加上那个人见人怕的超级美女老妈,自己似乎还真的优点生命危险。想到这里,刑天不禁恨起自己来了,没事的时候干嘛要在人家脸上画乌龟啊,报应啊。
叶秋小丫头倒是没有丝毫那种“我不杀伯仁,伯仁却因我而死”的觉悟。蹦蹦跳跳的走在前面,甩着那两扎头发,看上去精神十足,手里还拿着两根冰糖葫芦,津津有味的吮吸着。
这小丫头拿着刑天的钱买了一大扎的冰糖葫芦一直吃到现在,好像连碰都没让刑天碰过耶,刑天不干了,凭什么花我的钱买的东西只能你自己吃啊,快速走上几步,左手一伸,伸到了小丫头的面前。
条件反射下,小丫头下意识的身子一侧,紧紧护住了那两串红彤彤的冰糖葫芦,一脸的警惕,“干嘛?”
“我的钱买的,你不能吃独食,给我一串。”花了自己的钱,刑天当然说的理直气壮。
“不给,就不给。”小丫头头摇得像拨浪鼓,两只手紧紧的抓住两根棒子,手上的青筋都显露出来了。
“好,不给是吧?那我抢了。”刑天是谁?刑天啊,在华夏的时候劫富济贫的事情没少干,当然了,用他的话说,他自己永远是最穷的。所以对抢劫这类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他可是没有丝毫的恶感,实力至上的年代,有实力的人做的事永远是对的。
“你敢?”警惕的盯着刑天,唯恐刑天把冰糖葫芦抢去,两个眼珠转了转,冒出了一个主意。小丫头伸出可爱的小舌头,快速的在两根冰糖葫芦舔上了一遍,然后在用挑衅的目光看着刑天,有点得意洋洋,彷佛很高兴自己能想出这么绝的一招,似乎在说,“有种你就抢去吃啊?”
“嘿嘿。”右手一探,一招“探云手”快速的使出,那种急速叶秋小丫头还来不及反应,等她看清楚的时候,一根冰糖葫芦已经落在了刑天的手上。刑天越来越觉的自己孩子气了。现在怎么就那么喜欢跟小孩子斗气呢?把冰糖葫芦放进嘴里咬着一颗,用力的嚼了嚼,然后吞下去了。形天也有点得意,有了木属性的真气,就算里面有剧毒都不可能伤得了他,更何况是一个小屁孩的口水?不过,把探云手用在抢小孩子的冰糖葫芦让刑天觉得有点汗然。这一招探云手是刑天从一个小偷的身上找到的。那个小偷在做买卖的时候不小心偷盗了刑天的身上,可是非但没有成功,反而被刑天反偷了回来。不过他身上也没有什么东西,就只是一个钱包和一本残破到一碰就会碎的秘籍。刑天拿到之后发现那本秘籍简直是偷盗的经典,里面的武功招式都是为了偷东西而创立的,不高深却非常的实用,而这一招探云手就是其中不入门的一招而已。
小丫头看了看刑天手中的糖葫芦,再看看自己的手,并没有生气反而一脸的奇异“你是怎么做到的?”显然她对刑天居然能无声无息的把他的冰糖葫芦抢走非常的好奇。
“没什么,只是速度快了一点而已。”
刑天那个后悔啊,没事自己抢人家的冰糖葫芦做什么,还是赶快掩饰过去吧,如果被小丫头知道了肯定又要缠着自己了。他知道,如果引起了小丫头的好奇,那么就是自己的噩梦了。
小丫头当然不相信,那一副想吃人的样子似乎在说如果你不老实的话就别怪本小姐不客气了。
刑天顾左右而言他,正当他尴尬之极束手无策的时候,一旁传来了一个凶狠的声音,“你妈的,小杂种,居然敢偷老子的东西,不想活了。”接着又是几个人的叫骂声和一些缭乱的指责声。
“喂,有热闹看了。”刑天对那些闹事的人简直是感恩戴德,他有一股冲动想冲上去的抱住那些人大呼恩人啊。小丫头的喜好不多,看热闹就是其中的一种。小丫头果然被吸引了注意力,没有再问为什么,拉着刑天向出事的地点跑去。刑天窃喜中,万幸万幸啊,老天开眼了啊。
刚刚进入夜市,天蓝城自然多人。喜欢看热闹似乎是人类的天性,很多的人密密麻麻的把当事人围了个里三层外三层的,站在稍微外围一点的人根本就看不到里面发生了什么事。好在刑天和叶秋的身板小,用力的钻了一钻,俩小孩子终于挤进了里面。
一个大约四五岁的小女孩被一个年轻人推倒在地上,年轻人手指指着小女孩叫骂着,一只脚还踏在小女孩的身上。年轻人大约二十多岁,长得倒也油头粉面貌似潘安。精美的五官搭配在一起,形成了一张俊美的脸蛋,浑身上下套着的一套灰褐色的武士服非常的合体,紧绷的衣料显现出那结识的肌肉,那一头灰褐色的长发已用魔兽的筋扎起来,垂在脑后。和那一身灰褐色的武士服配合在一起,非常的完美,让人看起来有一种赏心悦目的感觉。不过,脸上的那一副狰狞和他那个姿势把整个和谐给破坏掉了,整个人看起来小丑一般。
小丫头浑身脏兮兮的,破烂的衣服残旧不堪,有几处地方的衣料已经磨光了,露出了稚嫩的肌肤,可能由于长时间不洗澡,那露出的肌肤都黑乎乎的,不长的头发凌乱不堪,没有一丝光泽,大部分已经纠结在一起。稚嫩的脸上早已黑黝黝的,看不清她的模样,只不过那一双灵动的眼睛此时充满了痛苦,那无助的眼神,看起来还真的楚楚可怜。
此时,还有六个带着大剑的大汉在年轻人的后面叫骂着,非常的难听,都是些“小杂种”“活腻了”之类的和一些问候地上的小姑娘的亲人的句子。小丫头的双眼布满了水汽,似乎要哭出来的样子。周围的人虽然议论纷纷,却没有人敢出手阻止,似乎对场中的人非常的顾忌。
刑天并不是一个喜欢管闲事的人,他信奉“各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的教条。他认为一个人受到欺负并不值得他同情,因为弱者天生就是被强者欺负的,天下被欺负的人多的是,他又能管多少?那不如干脆不管。不过即便对生人冷漠如贴的刑天此时都看不下去了,虽然强者欺负弱者天经地义,可是七个大男人欺负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小女孩?那不叫欺负,那叫欺凌。况且,七个人中修为最高的就是那个年轻人已经达到了炼气七级。另外的几个最低的都有洗髓五级了,欺负一个什么都不会的小女孩羞也不羞?
所以刑天出手了。
刑天很变态,五行衍世更变态,突破了第二层的刑天现在已相当于炼气期巅峰的修为,事实上他的实力已经可以击败奔流一二级的修炼者。在第一层巅峰的时候他就可以和炼气九级巅峰的刑星战个平分秋色,所以刑天对这一场战斗没有半点的疑问。
众人还没看清楚,刑天就已经到了年轻人的面前,随手就给了年轻人一巴掌。年轻人叫骂的正欢,或者是没想到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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